公务用车派车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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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五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为加强市总工会公务用车(以下简称“公车”)管理,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登记制度(一)公车必须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负责管理。

(二)公车档案应完整登记车辆的购置情况(包括购买时间、价格、名称、型号、编号、各种技术指标等),年审、保险、证件以及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维护等情况。

(三)公车的年审、保险等情况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车辆调配制度(一)办公室是公车的主管科室,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公务需要进行统筹,并负责调配安排。

(二)安排使用公车坚持以大事先用、小事缓用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公事用公车、私事不准用公车的规定。

(三)使用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公车及相关证件。

(四)使用公车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五)用车人不得将公车私自借给他人驾驶,否则,一经查实,查严肃处理用车人。

(六)公车加油,原则上使用油卡加油。

若遇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的,必须开加油票据,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会人员统一结算、入帐。

三、车辆维修保养制度(一)法定节假日,公车应停放在市总工会机关院内。

未经批准,不得在外停放。

(二)负责管理公车的人员应对属于本人管理的车辆(由办公室安排)进行保养维护。

(三)需要维修的公车,由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及时将车送到规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

(四)审批权限(包括预计所需经费和实际维修保养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公车维修保养后,须凭车辆维修保养清单及负责该车辆的人员和办公室管理人员签字证明的发票,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六)公车的管理由办公人负责,定期检查公车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四、本制度自发下之起起实行。

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经典版(二)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明确车辆管理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公务车辆管理职能部门为。

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_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办法

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_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办法

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_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办法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_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办法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1为了合理使用、管理好公务车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包括统一维修、加油、统一派车。

第二条公务用车不做机关干部上下班用途。

第三条本镇工作人员出机关办理公务,原则上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派车,须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再由党政办公室开具派车单出车。

第四条出车范围在本镇范围内的,由镇党政办统一派车;出车范围超出本镇范围的,必须视情况报经分管或主要领导同意。

第五条严格执行“五个严禁”。

即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车私驾,严禁公车违规使用,严禁公车违规占用,严禁公车酒后驾驶。

第六条严格执行出车审批制度,出车前填写审批单,说明出车时间、地点、用途,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用车。

第七条突发事件临时用车须事后补办审批单。

第八条办公室分管领导在公务用车安排时,必须科学调配,合理安排。

第九条本制度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乡镇公车使用管理制度篇2一、车辆的使用调派(一)职工上下班统一按时到指定地点乘车,否则不再接送。

(二)因工作需要派车的,属县内和镇内用车的,由分管领导向镇长提出,由镇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派车,到县外办公用车由党委书记决定是否派车。

(三)各办公室确须到县上报送资料的,各经办人员先告知党政办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向镇长请示同意后,在工作日上午10:30和下午17:40点左右调度车辆统一送资料;确因时间紧急要立即上报的资料,经报告镇长后,由镇长告知党政办主任安排车辆。

(四)严禁公车私用和私驾公车。

凡违反规定的,根据情况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因工作确需要另外租车的,由业务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安排党政办统一派车。

否则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六)车辆驾驶员随时保持在正常工作状态,工作日原则上应保持一名驾驶员在镇政府待命;驾驶人员违反规定擅自出车的,给予警告,并视其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解聘处理。

派车安排管理制度

派车安排管理制度

派车安排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派车管理工作,提高车辆利用率,节约公司成本,保障员工出行的顺畅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车辆派车流程1. 申请派车:员工需要提前填写派车申请表格,包括出行日期、出行目的、具体路线、预计返回时间等信息,并提交给车辆管理部门。

2. 车辆调度: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合适的车辆和司机,并向申请人确认车辆的预订情况。

3. 出车审批:车辆管理部门将派车信息提交给领导审核,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车。

4. 驾驶员接送:司机根据派车信息,准时到达指定地点接送员工。

5. 行车安全:司机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车辆行驶安全,保障乘车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6. 归还车辆:员工在出行结束后,需及时进行车辆的归还,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车辆检查和清洁工作。

第三章车辆派遣原则1. 优先考虑公务用车:公司的车辆首先用于公务出行,私人出行需提前申请并经过批准。

2. 合理安排车辆资源:根据车辆的性能和车辆数量,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次数和时间,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和维护。

3. 节约成本:公司需根据员工的出行需求,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尽可能减少空驶里程和车辆维护成本。

4. 安全第一:车辆管理部门和司机需时刻关注车辆的安全状况,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员工出行的安全和顺利。

第四章车辆管理1. 车辆维护:车辆管理部门需对车辆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转。

2. 车辆记录:车辆管理部门需建立详细的车辆登记簿,记录车辆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信息,方便管理和查询。

3. 车辆保险:车辆管理部门需及时购买车辆保险,并保证保险的有效性,以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第五章车辆使用规定1. 禁止私用:公司车辆仅限于公务出行使用,禁止私人用车和擅自借用车辆。

2. 遵守交通规则:司机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超速、闯红灯、酒驾等违规行为。

3. 保护车辆:员工需爱护公司的车辆,不得在车上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4. 公车私用:公司员工在利用公务车辆出行时不得擅自带家属、朋友等非公司人员。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机要通信用车配备价格12万元以内、排气量1.6升(含)以下的轿车或者其他小型客车。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及《**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

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以及其他按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车辆编制管理及更新第三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统一管理、经济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保障公务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五条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定向化实物保障岗位、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等核定编制。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部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核定编制,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严格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

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公务用车在满编情况下,一般不允许接受上级配发的车辆,确因工作需要接受的,按照职能分工经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可先行接受车辆,保障工作需要,待单位老旧车辆报废后,及时纳入编制管理。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

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从严、从紧控制公务费用开支,弘扬勤俭节约、勤俭办事的良好风气,现就公务用车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管理规范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包含公务用车配置管理、公务用车日常管理、使用自备车管理、租用社会车辆管理等。

(一)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公务派车管理。

学校公务派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登记、安排。

原则上,两人以上出差参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或处理紧急公务,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申请派车;学校组织或参加重大集体活动,经校长批准方可申请派车。

学校设立《公务派车登记簿》,详细记录:用车部门、申请人、目的地、往返里程、事由、批准人、同行人员和派车类型,并开具《公务用车派车单》;派车类型分为:公车、自备车、租车。

《公务用车派车单》是学校财务会计核算公车油耗、使用自备车补贴、租车费用的重要依据。

本着保证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出差参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或处理紧急公务,提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据实报支往返车(船)票和出差地市内公共交通费(从目的地车站到终点以外的出差地市内公共交通费不得报销)。

(二)使用自备车管理。

1.使用自备车的条件。

自备车四项保险(车辆损失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必须保全保足,车辆按规定参加年检,车况良好。

出差人员本人持有机动驾驶许可证(且驾龄满一年),符合公务派车管理规定的条件,与学校签有安全责任承诺书,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申请派车。

2.使用自备车补助标准。

经批准使用自备车的补助标准为:1.50元/公里,学校财务人员依据《公务用车派车单》计算公务使用自备车补助,具体审批程序依照单位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但不得另行报支车船使用税、汽车年检费、保险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违章罚款等费用。

(三)租用社会车管理。

1.租用社会车辆的条件。

学校遇有紧急情况无公车可派,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租用社会车辆。

2.租用社会车辆的开支。

租用社会车辆根据座位、燃油价格及人工成本结算(轿车2.4元/公里,面包(商务车)2.9元/公里,其他车辆商量确定)。

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附:派车单、燃油及维修保养管理细则)

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附:派车单、燃油及维修保养管理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XXXXX,严格执行《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X区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根据《XX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严肃公务用车纪律,厉行勤俭节约,促进廉洁自律,特制度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使用总原则公务用车配备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公务保障、用管分离、公车标识、公众监督的原则。

本单位公务车辆由后勤保障股室统一管理,公务用车出行统一调度。

二、车辆使用范围按照《XX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方可使用公务用车:机要文件交换和特急文件取送;涉密资料取送;参加有关涉密或者紧急会议、大型活动等公务活动;处置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扶贫;办理领导同志交办的紧急公务;由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2人(含)以上的下基层调研、检查;公务接待;财务人员到银行提取公款现金或者送取支票;人事档案取送;相关职能部门督查暗访;其它特殊公务出行等情况。

二、公务车辆管理(一)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要健全和完善公务车辆管理使用制度,降低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

(二)办公室对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严格执行公务车辆使用登记和派车登记制度,严格登记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

(三)严格执行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除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禁止擅自驾驶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四)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五)工作人员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尽量乘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外事接待、会议和集体活动用车应当主要通过社会租赁方式解决。

(六)严禁多占公务车辆,严禁对外出租、出借公务车辆,严禁向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长期借用、占用或更换公务车辆。

(七)公务车辆丢失或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损毁,在公安机关等部门依法处理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经过和处理情况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在工作中的使用效率,做到合理调动、节能降耗、安全行车,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管理1、政府公务用车由乡(镇)党政办统一管理和调度使用。

2、实行派车和出车审批(登记)制度。

部门或个人需公务用车应提前向党政办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党政办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派车。

驾驶员按时出车并做好出车登记,注明用车领导或单位名称、出车事由、起止里程数以及过路费、停车费等费用。

3、要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用车。

4、车辆实行集中停放。

一般情况下,不出车期间和非工作时间一律将车辆停放在单位,节假日期间车辆全部封停(特殊情况除外)。

5、单位车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确需外借的,须经乡(镇)长批准同意,但不能将车交由外单位人员驾驶。

6、不论工作用车和外借用车,完成任务后要及时将车放回单位,严禁将车外存。

未经批准随意停放造成车辆受损、丢失或其他责任事项等,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

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

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乡(镇)长批准同意。

第三条车辆费用管理1、实行定点加油登记制度。

驾驶员根据车辆油表的指示情况和车辆情况,及时补充油料。

车辆用油由驾驶员凭油卡到指定的加油站充值加油,要取加油单据,每次加油后需注明加油时间、车号、汽油标号、加油数量、金额和加油前的公里数,并签字报党政办存档。

油卡的充值、路桥费、停车费等费用需经乡(镇)长批准同意后,视实际情况予以充值报销。

严禁公油私用,一经发现核实,视情况予以处分及处罚。

3、实行车辆“四定(定维修点、维修项目、价格和人员)一维修”审批制度。

单位车辆的维修,由党政办向乡(镇)长提出维修计划申请,列出修理项目、使用配件、材料,经乡(镇)长审批同意后,按照规定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公务车辆管理方面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规范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管理效能,本文将对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必要性纪委部门是党的执纪监督机关,负有履行党章和相关法律的监督职责。

公务用车对于纪委部门的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长期以来,一些纪委部门存在着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资源浪费等问题。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三、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原则1.节约为主:公务用车管理应以节约为出发点,合理配置车辆资源,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

2.规范操作:建立规范的公务用车运行流程,明确各相关职责,确保运行安全和公务需求的有效满足。

3.透明公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应公开透明,接受各方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和车辆运行符合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的具体措施1.车辆配备管理(1)根据工作需要和综合经济效益,统一规划和合理配备纪委部门的公务用车数量和类型。

(2)公务用车采购应征求专家意见,引进节能环保和安全性能较好的车型,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动,实现车辆资源的共享利用。

2.使用管理(1)建立公务用车派车制度,明确使用车辆的时限和范围,保证车辆利用率的最大化。

(2)实行公务用车预约制,避免车辆被滥用和浪费。

(3)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3.监督管理(1)加强对公务用车行驶记录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制度,确保用车情况可追溯。

(2)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公务用车运行状况,落实相关责任。

(3)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实现车辆运行数据的实时监控和管理。

五、纪委部门公务用车管理的效益1.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合理配置车辆资源和加强监督管理,减少资源浪费,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六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总则1、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公司公务车辆。

3、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第二条用车管理1、为合理调配车辆,市区外长途用车,由用车人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市区内用车,由用车人直接口头告知或电话告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排车辆。

2、车辆管理人员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3、驾驶员出车一律凭车辆管理人员签发的“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口头或电话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出车,严禁出私车。

4、车辆进行交接时,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与油量。

若交接后出现任何问题,接车人自行负责。

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

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车辆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完后应及时返还。

第三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4、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

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5、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

不准随便离开。

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不得在办公室睡觉、看小说、闲聊。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办公室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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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务用车派车管理规定
一、为了加强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公务车的使用效率,依据《云南奥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车管制度》),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本暂行规定仅对公司公务车的派遣和使用作出管理规范,是公司《车管制度》的有效补充。

三、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部门为综合办。

部门申请用车
一、部门申请用车,指公司未参加车改及未配发公车的部门人员,外出办理各项相关业务时,经部门内部协调,无法满足用车需求,确需由公司提供公务车辆而作出的用车申请。

二、原则上部门已经配发公车的,综合办不再接受部门用车申请。

三、公司公务车由综合办统一调派。

以《派车单》的形式实行统一管理,无《派车单》的严禁出车。

四、部门申请用车的程序
1、申请用车人应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

派车单上应注明用车部门、使用人、事由、目的地、预计出发时间、预计返回时间、行车里程等内容。

2、派车单填写完毕后,由用车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3、综合办车辆管理员审核各部门用车申请,根据驾驶员、出车路
线、时间等做出统筹安排,并审核签字。

4、综合办主任审批。

5、综合办车辆管理员根据实际派车情况,提前通知用车申请人车辆安排情况。

派 车 单 年 月 日用车部门 用车人
用车事由
及到达地点
计划用车时间 时 分至 时 分部门审批
车 牌 号 驾 驶 员
综合办车管员 综合办审批
实际出车时间 实际返回时间
出车里程: 公里 返回里程: 公里 实际行驶里程: 公里备 注
五、派车单填写要求:车辆管理员应在《派车单》上填明派遣车辆、驾驶员,加注出车时、返回时的时间、里程数。

《派车单》上所填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数额由相关驾驶员负责缴纳里程差额的汽油费。

六、车辆管理员应每月汇总、统计各部门用车情况。

公务用车的派遣范围
一、下列情况属于公司公务用车的派遣范围:
1、确属办理公司对外的相关业务工作,且办事地点在昆明市二环路以外。

2、运送公司机要文件、大量现金、大量的或不易搬运的贵重物品、
大宗普通物品等。

3、公司统一安排的接待或其他活动。

4、公司高管直接安排的用车计划。

二、各部门经理或负责人须对部门的用车计划进行严格审核。

不在公务用车派遣范围的,自行解决。

部门用车可以使用车改车辆或配发给个人的车辆,部门经理应合理安排、调用,严格控制把关。

公务用车的管理
一、各部门申请用车发生时间冲突时,综合办车辆管理员应按用车的优先级进行统筹安排。

1、第一优先级:运送公司机要文件、现金及公司高管直接批准的用车安排。

2、第二优先级:公司统一安排的接待或其他活动用车。

3、第三优先级:部门人员外出办理紧急公务或运送紧急物资。

4、第四优先级:部门人员外出办理公务或运送物资。

二、如因用车人未提前申请而造成不能按时派车,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申请被批准后,用车人应当按时用车,不得随意提前或推后,特殊情况确需提前或退后的,需及时通知综合办。

四、用车人如果不能按时返回时,应当及时通知综合办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

五、如用车人不能说明未按时返回的原因,超出预计时间不满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记,满半小时不满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记。

每半小时罚
十元,依此类推。

六、各部门用车时,不得运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七、违反本规定的,将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本规定由综合办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原下发的相关规定与之相悖的同时作废。

2009年5月18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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