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整体经营和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公司管理规范》、《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制度》、《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公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各类因素导致的不确定的不利影响或损失,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

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由各部门共同实施,在管理环节和经营活动中通过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培育良好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把风险管理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的系统管理过程。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通过全面参与过程管理,围绕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机制、制度和流程,使风险管理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面临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授权管理原则。公司在母公司的业务授权范围内,在内部建立分级授权体系,将业务权限授予合适的组织或岗位,确保业务授权得到切实遵守,并完成母公司下达的各类风险限额指标。

(二)及时报告原则。公司须定期及不定期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报告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管理情况以及各类风险损失事项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三)健全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四)合理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与公司的决策规划紧密结合,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五)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业务前应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相应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执行,并对制度执行的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六)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患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七)审慎性原则。风险管理策略及方法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完善,对各项创新业务及产品方案,审慎出具风险评估意见;

(八)制衡性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第二章授权管理原则

第六条公司应在母公司整体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制度框架下,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信息技术系统和风控指标体系,确保全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组织架构各组成部分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的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当任命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该负责人不得兼任或分管与其职责相冲突的职务或部门。

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的任命应由母公司首席风险官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其解聘应征得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同意。

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在母公司首席风险官指导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向公司首席风险官履行风险报告义务。

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应由母公司首席风险官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50%。

第九条公司应当保障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能够充分行使履行职责所必须的知情权,有权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

第三章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体系

第十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由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负责人、合规综合部、投资管理部和基金运营部(以下简称“业务部门”)、计划财务部(以下简称“职能部门”)构成。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承担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公司的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体系,并将风险偏好及风险容忍度体系提交母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审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制度,并将审议通过后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提交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执行;

(三)审议公司定期风险评估报告,评价公司风险水平,确保风险与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水平相一致,督促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根据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任免的提名,审议决定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对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提出考核意见,并经母公司首席风险官确认;

(五)建立与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的直接沟通机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全面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公司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并将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报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二)建立健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合规综合部、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

(三)制定公司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体系、业务授权等的具体落实执行方案,确保设定要求的有效落实,对突破设定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和处理;

(四)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将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六)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三条公司风险管理负责人应在母公司首席风险官指导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推动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二)监测、评估及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及各类风险事件;

(三)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风险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合规综合部根据业务开展需要提出建立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和风险管理指标体系的需求,并向公司报告,由公司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并对各项业务可量化风险指标设定不同预警阈值,超过预警阈值或达到预警条件的风险问题,合规综合部根据问题的出现频率或性质,向有关业务部门进行预警提示。

第十六条对于系统不能自动采集数据进行监控的业务领域,通过业务部门及时报备,将各项业务风险纳入监测范围,尽力消除各项业务风险隐患。

对监测中发现的重大风险问题,合规综合部应组织专项检查。

第十七条各业务、职能部门在合规综合部的支持和配合下制订各自领域内避免、减少、转移各种风险的具体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各业务、职能部门应负责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及工作进行检查、评估,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及各项风险控测措施的落实。

第十九条合规综合部负责根据公司各阶段风险管理的不同重点,对重点风险业务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制度的执行及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条合规综合部在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过程中,发现各业务、职能部门日常运营管理中存在内控缺陷、风险或风险隐患等情况,应要求业务、职能部门作出书面解释、分析,采取整改、完善措施,并反馈执行结果。

第二十一条公司推行全员风险管理,每名员工都具有风险管理职能,应当遵循良好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增强风险管理意识,自觉

执行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应通过学习、经验积累提高风险意识,主动识别、评估和化解风险,及时上报所发现的风险隐患,为营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做出努力。

第二十二条根据公司现行的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建立“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

第一道防线是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和员工的风险管理,各业务和职能部门应建设制定完善的制度,并通过指标体系、计量模型来度量和监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通过建立规范的业务、工作操作细则和标准流程规避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教育,加强员工诚信合规意识,规避员工道德风险。第二道防线是合规综合部的风险管理,通过对风险的事前审核评估、事中实时监测和事后检查的方式对风险进行全面管理,并对第一道防线的执行情况进行复核。第三道防线是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负责人的风险管理,通过对风险管理情况的信息反馈统领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工作。

公司将根据各部门出现风险的次数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对相关责任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第四章风险管理流程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风险管理流程是一个循环处理及反馈的流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风险识别;

(二)风险评估与计量;

(三)风险监控活动;

(四)风险报告与处置。

第一节风险识别

第二十四条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基础,是用判断、分类的方式对公司经营和业务活动中潜在的风险进行鉴别的过程。

第二十五条公司各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均有责任识别自己业务或职能领域中的风险,在合规综合部指导下,对公司各项业务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已知的和可预计的风险进行梳理,识别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订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风险管理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二十六条合规综合部对各业务和职能部门的风险识别结果进行确认,对各风险点及风险管理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二节风险评估与计量

第二十七条风险评估是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对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定量、定性分析评价,包括对公司新业务计划与业务方案、定期开展的业务风险评估。

第二十八条公司对风险进行分类管理,对可度量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运用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等多种风险量化工具与模型,进行评估计量;对不可度量的风险指标,如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等,主要通过标准化业务流程等进行分析评估。

第二十九条公司建立创新业务的风险评估和审批流程,确保创新业务的组织结构、业务模式、风险状况经过充分论证,符合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

第三十条业务部门制订的重大经营计划和创新业务方案应包含业务部门自身对于计划、方案的风险判断和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并由合规综合部进行风险评估。合规综合部对计划方案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审查和识别,对其产生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对计划方案中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是否充分有效等进行分析,并出具风险评估报告。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压力测试机制,以确保压力情景下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保障可持续经营。

第三十二条压力测试,是指公司采用以定量分析为主的风险分析方法,测算压力情景下各项风险管理指标和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风险承受能力,并采取必要应对措施的过程。压力情景包括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极端变化或出现突发事件,以及开展重大业务等情形。

第三十三条公司压力测试包括综合压力测试和专项压力测试。综合压力测试的对象包括各项风险管理指标和整体财务指标;专项压力测试的对象包括单项业务、产品的风险指标和财务指标。

第三节风险监控

第三十四条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合规综合部、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业务开展过程

中,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对各项风险进行监控。

第四节风险报告与处置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内部风险报告与外部风险报告机制,以

便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公司运营管理中的风险情况, 并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持续稳健运营。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内部风险报告包括定期风险报告与临时风险报告两类。定期风险报告要求对一个阶段内业务存在的风险和纠正的情况进行汇总报告,临时风险报告要求各部门的所有员工在发现风险事项及隐患后,及时向合规综合部及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七条当公司业务运作或资金使用不合规或出现重大风险时,应当及时处理并于一个工作日内报告母公司风险管理部门。

公司应定期和不定期向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提交

关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风险报告。公司报送的风险报告需经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审核,保证风险报告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十八条定期报告应于每月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

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报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报告期内公司监管相关的风险管理指标情况;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风险偏好、容忍度及经济资本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市场、信用、流动性、操作、声誉等各类风险的总量、结构、集中度等风险评估等情况;

(四)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综合部出具的各类风险预警、提示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的各类市场、信用、流动性、操作、声誉风险事件的发生情况以及损失数据报告;

(六)报告期内内外部审计机构、公司职能部门完成的各类审计报告、检查报告、调研报告或出具的专项意见书。

第三十九条公司在特定事项发生后及时口头报告,并在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公司遭遇各类突发性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严重的内部欺诈、外部欺诈、产品和业务的重大投诉纠纷及损失、重大实物资产损失、营业中断和信息技术系统瘫痪等情况的说明和处置方案报告;

(二)公司收到监管机构对本公司业务经营所出具的通报、批评或监管处罚意见等;

(三)其他可能严重影响经营安全和股东利益的突发事项情况报告以及母公司风险管理部要求的其他各类报告;

第四十条公司应建立畅通、高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以及内部员工的信息反馈机制,确保信息准确传递,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合规综合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各类投诉、可疑事件和内控缺陷得到妥善处理。

第四十一条风险事件发生后,各部门按照风险收益平衡原则,决定需要采取的具体措施,并将执行情况报备合规综合部。

第四十二条对新出现的、缺乏风险应急预案的重大风险,相关部门组织人员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

第四十三条合规综合部须清晰记录风险事件的发生及处置全过程,对不同类别风险的发生原因、情形和后果进行初步分析,根据风险影响及损失大小决定处置程序。

第五章风险管理责任

第四十四条公司应强化风险管理力度,完善风控约束机制,将风险管理效果和绩效考核挂钩,并在客观公正、全面衡量的基础上,对出现重大风险事项的部门或个人的考评结果发表意见。

第四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问责机制,业务制度中未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业务过程中发生风险事件处置不当、违规经营造成公司损失等情形的,由相关人员承担责任,保障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十六条公司应当将风险管理情况纳入私募基金业务年度报告中,按时编制并向协会报送,并接受协会对公司风险状况等进行执业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授权合规综合部负责解释。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外部规范与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投资行为。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投资分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 1.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2.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第四条投资目的 1.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五条投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二章对外投资 第六条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1.短期投资 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2.长期投资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第七条投资业务的职业分离 1.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2.负责证券购人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3.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4.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与负责有价证券盘点工作的人员分离。 5.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与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第八条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1.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2.证券资金部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3.公司的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按短期投资规模和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制度

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相关决议,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制定基金的募集方案; 2、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3、制定投资方案; 4、制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5、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 6、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做出投资决议。 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董事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十四条项目初审会负责对项目的可行性、预期收益及风险进行审查并形成文字报告,供总经理决策是否对项目启动进一步调查研究。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完整)

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2007年颁布,2009年10月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公司投资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流程化,提高决策效率,优化投资程序,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公司管理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电广传媒《创业投资决策管理办法》(修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项目投资管理制度》是公司创投流程、管理的基本操作规范及指导制度。 第二章组织设置及职能 第三条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利机构,负责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公司内部的最终决策。 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是公司投资管理、决策的常设领导机构,由董事会指定成员担任。投委会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及解释,并对项目的立项、决策进行评审,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予以监督及考核,实施奖罚。 第五条部门职责 创投部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对外进行项目的收集、筛选、沟通、谈判、签约及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对内按公司管理规定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风控部是项目流程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和投委会的日常事务管理机构,直接对投委会负责。主要职责是代表投委会对投资流程监督、把关,项目的风险监控调查及投资相关事宜的管理。 财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职责是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及相关配合工作。 第三章投资流程 第六条创业投资项目遵循以下投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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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具体投资流程及管理规定 第七条项目信息收集、筛选 创投部门投资经理负责项目信息的收集,内容包括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项目的行业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主营业务、所有者资料、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等。 投资经理依照自身经验,对项目进行初步分析筛选,有继续跟进价值的项目报部门立项讨论。 投资经理从项目开始接触到最终投资需全程记录《尽职调查底稿》(附件一)。 第八条部门立项 创投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项目立项的责任人。 投资经理根据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初步尽调及和企业方初步沟通结果,向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部门负责人组织部门成员开会对项目立项进行讨论,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达到或超过2/3人数同意,部门立项通过,投资经理方可进行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同意人数未达到2/3的项目,部门立项不通过,部门投资总监可要求投资经理对项目重新调查或放弃项目。 部门投资总监拥有一票否决权,有权决定放弃项目或暂缓立项。 部门立项须形成会议纪要。参会成员必须在会议纪要上明示其意见(即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确认。 第九条进一步尽职调查 部门立项通过后,项目进入进一步尽职调查阶段。 投资经理是进一步尽职调查的责任人,对项目做进一步的调研和考查。 在进一步尽职调查中,投资经理须注意按照公司行业划分的指导意见,与项目所属行业的投资总监充分合作,对项目进行调查。 尽职调查不合格的项目经部门投资总监批准后终止。 尽职调查符合公司要求,投资经理根据调查情况撰写《尽职调查报告》(附件二)。 第十条投委会立项初审

某金融投资公司员工手册管理制度

中国金融在线有限公司 CHINA FINANCE ONLINE CO.,LTD. 员工手册 第一部分:前言及企业文化 (6) CEO致辞 (6) 如何使用员工手册 (8) 关于公司 (9) 企业愿景、使命、价值观和行为规范指引 (12) 公司愿景 (12) 公司立足点和使命 (12) 公司统一价值观 (13) 员工行为规范 (13) 一、核心价值观——尽责 (13) 二、核心价值观——协作 (14) 三、核心价值观——创新 (14) 中国金融在线员工职业道德准则(试行版) (15) 第一章总则 (15) 第二章爱岗敬业、优质高效 (15) 第三章诚实守信、公平公正 (16) 第四章遵纪守法、约束业外活动 (17)

第五章保密义务 (18) 第六章信息披露 (18) 第七章以企为家、节约成本 (19) 第八章杜绝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 (19) 第九章报告及举报 (21) 第十章培训、考核 (21) 第二部分:人力资源 (22) 第一节录用办法 (22) 1.1 招聘总则 (22) 1.2新员工入职培训/公司信息掌握 (23) 1.3 试用期规定 (24) 1.4 试用期后的工作确认 (24) 1.5 内部调动/竞聘 (25) 1.6 晋升 (26) 1.7 合同终止 (27) 第二节考勤管理规定 (28) 2.1 工作时间 (28) 2.2 考勤方式 (29) Page 2 of 64 China Finance Online

第三节假期管理 (31) 3.1 公共假期 (31) 3.2 年度有薪假期 (31) 3.3 婚假 (34) 3.4 产假相关规定(北京和上海) (34) 3.5 产假相关规定(深圳) (35) 3.6 病假 (36) 3. 7 丧假 (37) 3. 8 事假(无薪) (37) 3. 9 工伤假 (37) 第四节假期审批程序 (37) 第三部分:薪酬和福利 (38) 3.1 基本月薪 (38) 3.1.1 薪水支付 (38) 3.1.2 年度薪酬评估/绩效调薪 (38) 3.1.3 其他形式的薪资调整 (39) 3.2 绩效评估和绩效奖金 (39) 3.3 补充医疗保险 (39) 3.4餐补 (40) 第四部分:培训 (40) 4.1 培训原则: (40) 4.2 培训责任: (40)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1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尽可能防止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第三条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全面性:风险管理必须针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类别,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规性:风险管理战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控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 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并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不相容职务应相对分离。 (四)及时性:风险管理必须在风险发生或发现时及时进行,讲究时效。风险管理策略及方法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

行完善。 (五)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査职能的部门或人员保持高度的独立,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外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三个层次构成,分别为:公司总经理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总监以及各部门内设的风险管理岗位。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各项决策和指导意见;审议各项业务创新的风险控制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听取风险管理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及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报告等。 第六条公司设立合规风控总监,合规总监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聘任。合规风控总监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的合规性审査并监督执行,对公司重大决策和主要业务活动进行合规审核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内设的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在合规总监的指导下,参与风险的iPs别、评估、管理和控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并履行公司风险管理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八条风险来源于公司管理及各部门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相应地,风险控制应涉及到公司管理及每一个部门的各个业

投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制定适合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共同分享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归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推进投资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内VC机构的管理经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其他下属公司和单位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一)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市场薪资水平的调查,对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投资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二)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不同岗位的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三)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四)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增加值,保障出资者的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的特征 (一)可计量性:除了将与员工薪酬相关因素量化为工资数额外,将福利性支出转化为工资性收入,并与绩效考评挂钩。 (二)除投资奖金等外,员工根据其所在岗位、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业绩,可预期到个人的年总收入。 第六条薪酬体系

投资公司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制度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业务流程指引--------------------------------------------------------------------------- 部门及岗位职责------------------------------------------------------------------------ 工资实施细则--------------------------------------------------------------------------- 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管理办法--------------------------------------------------------------------------- 业务流程 1、项目搜集 投资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 (1)依托银行、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对接; (2)自有资金拥有闲散资金与资金需求方的双方对接;

(3)闲散小量资金的理财客户; 2、项目初审 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3、服务协议 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服务协议。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服务协议。 4、立项申请与立项 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批准立项。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调查工作。 5、基本调查 立项批准后,项目风控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基本调查,或配合相关单位进行基本调查。 6、协助签订融资资协议 7、对项目企业的跟踪管理 项目生效后,项目投资经理具体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除了监控企业经营进展外,还应为企业提供战略性或策略性咨询等增值服务,使企业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快速增值。

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全文)

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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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规范XX公司投资管理,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决策水 平,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二级母子公司组织架构”发展战略取向,XX公司 作为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将成为集团的投资中心。 第三条投资具体分为内部投资和对外投资。内部投资是指新建工程(项目)投资、购置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集体福利投资(如:职工浴室、餐厅等)、职工文化设施投资等。对外投资是指以资产或现金和其他企业(包括境外企业)合资、合作、联营的投资以及购入股票、债券等的投资。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项投资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可行性研究、市场考查资料调研、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施,均落实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项目责任人,且明确其权利,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具体业务部门是战略发展部,且由财务部、审计部协调配合,必要时应征询集团内外专家的意见。战略发展部负责对内部和外部投资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且提出初审意见。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其控股或相对控股的股份 XX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投资管理权限

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的内部单项投资额于100 万元以下的,由总裁主 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单项投资额于100 万元之上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由集团公司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八条股份XX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于50万元以下的,可由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作出决定,且于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于50 万元之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或股权代表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单项投资额于5万元以下的,由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或授权总经理决定,且于实施前报集团公司备案;单项投资额于5 万元之上的内部投资及所有对外投资均须先报集团公司审核,根据批复意见,由集团公司派往该公司的董事(执行董事)或股权代表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表决确定。 第十条单项固定资产处置的权限和上述单项投资管理权限相同。第十壹条各公司的投资项目应本着“壹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壹个完整的项目以分拆或其他变相方式上报。 第四章投资活动报批程序 第十二条各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当年投资计划,计划力求客观、全面、完整,集中上报集团公司审核。新增投资项目实行“壹事壹办” 的原则,另行单独上报集团公司审核。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本部单独投资额于总裁权限范围内的,由总裁主持召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且付诸实施;需报请董事会研究决定的,先由总裁组织有关人员拟定投资方案,提交董事会,待董事会研究后形成决议,由总裁组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一五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1)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2) 第四章投资标准和投资限制 (4) 第五章投资业务流程 (5) 第六章投资业务档案管理 (8) 第七章附则 (8) 附件一:投资工作流程图 (10) 附件二:项目概况表 (11) 附件三:立项申请表 (13) 附件四: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意见表 (14) 附件五:合同签署审批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根据相关法律,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债权投资及公司开展的其它类型投资业务。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经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二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经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决策机构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九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

某投资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doc 3页)

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母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确立母子公司的出资关系,建立资本联结纽带,规范母子公司的权利、义务关系,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 家体改委《关于企业集团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指导意见》(体改生 [1998]27号),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母公司为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为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绝对或相对控股)子公司。 二、母子公司权限划分 第三条母公司是向子公司、参股公司出资并行使出资人(股东)职能,具有资本营运等多种效用的公司制企业。母公司是公司的决策中心、投资中心和 财务中心。 第四条母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法定程序和公司章程,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开展投融资、企业购并、资产重组等资本营运 活动;决定公司内的重大事项;推进成员企业的组织结构及产品结构调 整;协调成员企业之间的关系;编制公司的合并会计、统计报表;统一 管理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建立公司的市场营销网络和 信息网络;有利于形成公司整体经营优势的其他效用。 第五条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母公司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持有50%以上股权,或持有股权虽不足50%但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子公司作为经营与利润中心,享有自主 经营权。 第六条母公司、子公司都是依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法人,各自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母公司作为决策中心,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必须服从母公司制定的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第八条各子公司的投资行为必须按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必须服从《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人事任免。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由母公司董事会任免,副总经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母公司总裁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控 股子公司总经理由子公司董事会聘任,母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副总经 理、三总师、总经理助理由子公司总经理提名,子公司董事会任命,母公 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一条分配。全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应全额上缴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由母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子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 三、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十二条子公司必须接受来自母公司的监督与考核。母公司作为出资人(股东),有权了解、监督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第十三条子公司按照《中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整体经营和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公司管理规范》、《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制度》、《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公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各类因素导致的不确定的不利影响或损失,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 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由各部门共同实施,在管理环节和经营活动中通过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培育良好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把风险管理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的系统管理过程。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通过全面参与过程管理,围绕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机制、制度和流程,使风险管理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面临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授权管理原则。公司在母公司的业务授权范围内,在内部建立分级授权体系,将业务权限授予合适的组织或岗位,确保业务授权得到切实遵守,并完成母公司下达的各类风险限额指标。 (二)及时报告原则。公司须定期及不定期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报告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管理情况以及各类风险损失事项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三)健全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四)合理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与公司的决策规划紧密结合,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五)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业务前应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相应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执行,并对制度执行的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六)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患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系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的投资行为,防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投资。 一、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等投资。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增等投资。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

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围及组织结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受权者。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围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围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拥有授权围的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战略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的后评价,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技术支持部)是公司投资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需要开展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对技改项目的后评价。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建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运行维护部是公司技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提出技改项

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的投资原则、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机构、审批权限、 投资运作程序、投资后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 、对外投资指将公司的货币资金和经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存货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一)短期投资指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国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二)长期投资指出资与其它公司、经济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 二、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系统建造、网络更新改造等活动。包括工程项目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 (一)工程项目投资指公司基本设施建设、基础网络系统建造、业务 系统建造等投资。附《工程项目投资分类目录》。 (二)技改项目投资指公司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 新增等投资。附《技改项目投资分类目录》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各级有权机构指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被投资单位指公司单独或与其他投资实体共同出资成立的单位。 第二章投资原则第六条公司的投资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第七条公司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 第八条公司的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

第九条公司的投资必须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三章投资管理范围及组织结构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范围包括:投资项目的受理和申报;投资项目论证、评估、审批;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投资项目的筹资;项目实施监控;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一条公司作为投资主体,行使投资职能;各分公司无投资权,但有投资建议权;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投资权,公司委派到被投资单位的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督促子公司建立相应的对内投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应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受权者。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董事长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根据董事会(董事长)的授权,总经理办公会拥有授权范围内的投资决策权。 第十三条战略计划部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对长期投资和工程项目投资的前期论证及可行性研究、项目立项、实施监督和对外投资的后评价,负责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四条(技术支持部)是公司投资的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需要开展投资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对技改项目的后评价。 第十五条规划建设部是公司工程项目投资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提出工程项目建议,在项目批准立项后,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 第十六条运行维护部是公司技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提出技改项目建议和项目获准立项后的具体实施,并负责工程项目投资的后评价。 第十七条财务管理部是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资金保障和经济可行性论证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投资预算,对投资项目进行效益评价、经济可行性分析、投资预决算管理、资金筹措、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公司短期投资的管理。 第十八条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对内投资项目的物资供应管理部门,负责 组织对内投资项目建设的物资供应及主要设备器材、备品备件采购的招议标工作。 第十九条审计部是公司投资的监督和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程序合法性、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及投资项目的审计。

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战略, 董事会、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日常运营中,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公司风险偏好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的持续过程。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时,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的总称。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受托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 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 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二)独立性原则。公司应设立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 门或岗位,负责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具有相对独立的汇报路线。 (三)权责匹配原则。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个部门应 当明确各自在风险管理体系中享有的职权及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分明,权责对等。 (四)一致性原则。公司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时,应确保

风险管理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五)适时有效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 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构架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等。 第一节董事会 第六条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 对策略; (二)审议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审批重大风险的解 决方案,批准公司基本风险管理制度; (三)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四)可以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履 行相应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节公司管理层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 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确保风险管理制度得以全面、有效执行; (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 见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按章程或董事会相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某集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横店集团投融资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三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第一篇筹资管理 (2)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2) 第三章债务性筹资 (3) 第二篇投资管理 (3) 第四章总则 (4) 第五章投资审批权限 (4) 第六章投资审批程序 (6) 第七章投资项目监控 (7) 第八章项目的验收和考核 (8) 第九章其他 (9)

第一篇筹资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提高资金效益,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筹资,包括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两种方式。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第三条筹资的原则: (一)总体上以满足企业资金需要为宜,但要遵从集团的统筹安排; (二)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三)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 (四)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 (五)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第二章权益性筹资 第四条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全资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经委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第五条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第六条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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