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典型发达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经验借鉴

西方典型发达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经验借鉴

视 界 SHI JIE

摘要:为了提高科学研究经费的产出投入比,规范科研支出,国家有许多关于科学研究经费的规定,以保障科研支出的规范以及基础科研的有序进行。而目前,科学研究费用开支依然有乱报虚报、经费管理混乱的现象。参考国外先进的科学研究支出的相关经验,对国家进一步进行科学管理机制的变革有着比较深远的作用。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借鉴;国外

健全科学研究费用的统筹规范、提升经费的使用效能是科研行业健康成长的坚实后盾。参考并吸收国外先进科学研究支出的相关经验,不只对科学研究费用的管理水平提升有帮助,更可以为进一步科研机制变革给出有力的实践根据。

一、科研支出的现状和存在的不合理

近年国家在科学研究领域的经费投入越来越多,为了提高科学研究经费的产出投入比,规范科研支出,国家制定了许多专门针对科研费用支出规范的办法和文件。然而虽然这样,在规范科学研究费用支出上,依然有着许多的障碍和问题。以下几点比较突出:

(1)科研支出的资源配置方面,效率不高。

(2)科研支出的应用方面,效能较低。

(3)重物而不重人,在经费配置上,重视设备和物料的投入,而忽视了科研人员的薪酬。

二、国外先进科学研究费用管理的一些特征

制度上分类,西方国家科研费用管理制度可归为两类:一类是美国为典型的离散式管理制度,还有一类是以德国、法国、日本、英国、韩国为代表的集中式管理制度。而不管是离散式制度,亦或是集中式制度,西方国家的科学研究费用的配置以及管理均有如下相似的特征:

制度的制定上,比较注重国家意志与市场作用的相辅相成。国家层面上,注重科研支出的系统统筹。鉴于科研事业所关乎的领域通常不是单个组织部门所能涉足的,所以应用离散式管理制度也好,集中式管理制度也好,在这种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问题上,每个国家都有一个超越所有政府职能组织的负责顶层设计的高层机构。这类机构往往都有着充分的决策权利,并且为国家科研事业负责,视野上也非常高,对于国家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由他们来负责科研费用的顶层规划,可以最大程度上帮助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化。

对于市场调节在科研费用统筹中的意义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以德国科研费用管理制度为例,国家只整理出大纲、安排相关专业人士进行研讨评估,以及安排参与的各方参加项目申报。至于申报的规划、校核、评审这些任务是交给市场其他第三方机构来完成的。这种模式较好的体现了市场第三方机构在科研支出统筹上的重要性。而近年来美国的科研组织也选择了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统筹和使用科研费用,这是验证市场参与科学研究支出统筹的一次试探性的尝试。

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上,参与研究的机构和个体都有一定的自主自由的权利。德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按照德国的相关法律,除高等院校的科研单位之外,很多社会科研团体和机构,既享受国家的资金支持,同时又享有包括经费支配自主权在内的高度的自由,在这种法律规范下,科研单位的积极性会更高,也不会产生臃肿的制度约束和官僚作风。

经费督查制度上,采用从申报到实际开支的全过程督查。第一,注重申报过程中,参研单位对于预算的评估是否准确。在美国,科研预算的三个基本元素是,成果、效益以及成本预估。预算是和参研单位的绩效直接相关的,参研各方制定预算、申报经费时,要做出一个长期的成果绩效评估,同时每一年也要有相应的短期目标,做好相应的考核指数,并每隔一定的时间给出预算的消耗情况报告、成果产出报告以及后续规划报告。

第二,将科研费用的支出进行细致的自我管理。西方发达国家科研支出的自我管理方法大致有负责人问责制、周期检查制、专业人士不定期审查制等。在美国,对于科研支出的自我督查方法主要有,听证会听证、责任人报告、参研单位交底、财务审查、相关单位调研等;督查从最开始的项目申报、到中期的检查、再到最后的财务审查,整个过程都囊括在内。

第三,透明化科研开支的相关去向。以德国为例,科研单位负责财务的小组必须周期性地整理相关时间段的财务数据,公布财务信息,从而自觉自动地被外界监督。美国的一些科研单位也会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向政府和外界公开自己的财务数据和科研开支的去向,另一些科研单位甚至还主动公开监察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社会大众参与监督。

三、借鉴和启示

在科研统筹上,要健全顶层设计制度。首先要强化国家对于科研事业的领导,再就是要组织顶级的专业人才,成立相关的参与顶层设计的机构。

在权利与责任方面实现统一均衡。在科研费用的管理中,谁享有支配的权利,谁就应该负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要考虑科研经费承担单位与课题责任人,课题参与人员权、责、利的统一。应该在课题经费预算中体现承担单位的管理成本,保证承担单位实际投入的管理投入有补偿,同时也要考虑课题责任人和课题参与人员对课题经费的实际支配权,以及科研人员的薪酬福利。

明确项目经费的各项支出,保证经费用到位不浪费,保障经费支出的能效。首先要加快参研单位自身的结构改革,做到不臃肿。再就是要制定自己的成效考核以及问责方案。在自我监督的同时,可以再引入独立于自身科研圈子的机构,对单位的经费开支进行不受干扰的审核和评定。在经费预算科目方面,可以探讨建立预算科目分类制度,对于设备采办、测试化验等采办外委类预算,可以严格按照明细预算管理,同时建立高效可行的预算调整程序。对于日常运行的管理类经费,可以实行总额控制的制度,同时建立负面预算科目清单,划出严禁支出的预算科目。从而从经费的整体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可执行性、经济高效性。

促进科研单位的科研文化培养。参与科研的每一个个体都需要有着良好的科研素养和人文素养,并且不应有唯金钱主义唯利主义。再就是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与广大科研工作者共同推动科研事业的发展。

四、结语

科学技术依赖于大量资金的投入,而投入产出比跟经费的管理方法息息相关。在西方国家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费管理经验的情况下,适当的借鉴吸收,制定出科学的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相对而言是可以少走弯路的,也会对我国的科研事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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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贺德方.美国、英国、日本三国政府科研机构经费管理比较研究[J].科技与经济,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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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振新.美国政府科研经费划拨及启示[J].科技管理研究,2013(6).

(作者单位:中海油研究总院)

作者简介:(1987~),本科,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

白小涛

西方典型发达国家科研经费管理经验借鉴

现代国企研究 2017. 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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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南发字〔2016〕104号 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16年12月19日第十五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大学 2016年12月19日(此件主动公开)

南开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引导科研人员积极承担横向科研项目,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关 (中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办发〔2016〕5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非财政资金资助、带有商业行为的科研项目,以及由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项目合同”是学校教职工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学校为一方当事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以及科研咨询服务合同或协议、任务书等的统称。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具体执行人,应为学校在岗教职工。项目所在的学院、研究院(所)等学校二级单位是项目的二级管理单位。在校学生承担项目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

原则,不得损害学校利益。 第六条项目经费应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项目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二级管理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按照各司其职、协作配合的原则,分工负责实施。 第八条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以下简称“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合同审核签订、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 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规范经费使用、编报经费决算。 实验室设备处负责对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审计处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第九条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审核项目委托方及合作(协作)方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外协业务公允性,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提供支持,承担项目经费的日常监管。 第十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项目负责人须切实诚信履约,保守科研秘密,遵守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时间:2015-01-08 12:54:21 字号: +-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医院科研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8]23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和《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以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北京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或北京大学精神卫生学院的名义或以上述机构医护人员的身份承担的各类科研项目,其研究经费应转入医院账户,由医院统一管理,各项科研经费专款专用,独立核算,按合同预算开支。 第二章科研经费管理的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院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科研处是医院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科研经费审核,配合计财处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监督、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合同约定或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审计监督。 第七条科研副院长负责领导和督促本单位科研经费的正常使用,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或合同约定管理与使用科研经费。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预算和财务规定使用科研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研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支出审批权限:2万元以下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2万(含)-5万元支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处审核签章,科研副院长审批签字;5万元(含)以上支出签署大额联签单。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类别 第十条科研经费指医院为开展科研活动所取得的各类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国际合作项目按照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纵向科研经费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并拨款的科研经费。 第十二条横向科研经费指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经费。 第四章科研经费的预算 第十三条项目经费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科研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实事求是地编制。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在科研处、计财处的协助下,按有关规定编制纵向科研项目经费预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预算编制。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分析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分析 近年来,由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科研事业的发展,高等院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集的科研经费呈现大幅度增长趋势。开展科学研究不仅可以促进教育水平,加强与实践的联系,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同时科研经费作为高等院校的一项重要资金来源,还可以增加学校的资金实力,科研经费已经成为学校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科研活动将会越来越多、规模将会越来越大。因此,加强科研行政管理,特别是加强经费管理是十分必要的。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1、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相对脱节 高等院校通常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及费用控制,并定期与财务部门的相关帐务进行核对。财务部门对科研资金的筹集和运用全过程缺乏综合管理和监督,而科研管理部门只重视争取项目或提取管理费,通常不跟踪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加上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以及从事科研经费管理的财务人员不熟悉科研管理工作,从而造成了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严重脱节的现象,未能通过经费管理来控制项目进程。 目前科研经费大多实行招标制,科研项目和经费主要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和科研人员去争取。因此,许多人认为科研经费是科研人员争取来的,经费的所有权归课题组所有,学校无须过问或过多干涉。由于项目负责人是学术型人才,对于项目经费管理缺乏经验,在使用经费时缺乏计划,加之科研经费财务管理松懈,造成经费使用中的种种违规现象,如对业务招待费的控制常常流于形式,科研经费的开支常常违背财经纪律。 2、科研经费的报销制度不健全 科研经费是特殊的专项资金,财务部门根本没有力量对本校所有科研项目信息资料做出大量而细致的收集整理工作,更谈不上参与科研项目的前期、中期和后期管理工作,所以容易造成财务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时会出现科研经费已经用完而科研项目却未结题,或是科研项目已结题,但财务账面上却一直保留着余额没有结清。这些现象已经成为全国高校的普遍性问题,其原因是有的院校虽然制定了财务结账制度,但并没有执行;另一方面,有些院校科研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的项目代码或项目名称存在不一致,所以财务部门有时会不清楚哪些项目已结题,即使科研管理部门将已结题的项目名称与代码提供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也会因无法弄清这些项目在财务帐上的对应项目名称或代码,从而无法为其结账。 3、科研经费拨款不能及时辨认 财务部门经常会在账面上暂存一些不明用途的外来款项,其中大部分是科研资金,其原因是有些纵向科研经费常与教育事业拨款一同划拨,致使财务部门无法辨认这些款项的用途,或不能确定对应的是哪一个或几个科研项目,因而造成管理上的混乱。 二、加强和改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1、提高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人员素质 高校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深化科研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其中最主要的是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这项工作通常不需要过多的财务人员,但对其素质却有特殊的要求:一是要具备较好的财会专业知识,不仅要熟知预算制的经费管理,还必须熟悉权责发生制的经费管理;二是对科研工作要有所了解;三是要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数据分析能力。这方面可以借鉴重庆工学院的成熟运行机制,将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设在科研处,成立专门的财务室,管理学校所有的科研项目,配备两名财务人员,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其中会计由校财务处派驻。这样做,有利于科研管理人员与

科研经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依据国家制度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科研经费的来源、支出范围、审批与报销、经费的分配、经费的决算和结余经费的分配等管理内容,适用于公司《研发课题管理制度》内各类研发课题的经费管理。 3.职责 3.1由技术中心负责起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公司下属各部门参与起草。 3.2技术中心综合管理科(以下简称综合管理科)、财务中心财务部(以下简称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共同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能,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3.3采用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由课题负责人在综合管理科和财务中心财务部的管理、监督下,按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预算计划支配使用科研课题经费,不得超出预算或课题合同规定的开支范围。 4.经费来源 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有: (1)列入国家、部委、省厅等各类科技计划的课题经费(即纵向科研

经费); (2)国内外合作或委托研究的课题合同经费(即横向科研经费);(3)从上年销售收入中划拨3%的科研经费(高新技术企业的科 研经费); (4)公司科研创新基金专项经费(企业内部课题科研经费); (5)其它经费。 5.经费使用范围 5.1课题负责人负责项目科研经费的预算和支出管理,须符合本制度规定经费使用范围的要求。 5.2科研经费必须用于与研究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工作,按照财教【2011】434号文《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5.3直接费用是指在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

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文件 沪交内(财)[2013]42号 关于印发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若干财务操作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沪交内(科)[2013]22号文,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财务操 作规定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若干财务操作规定 为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沪交内(科)[2013]22号,以下简称“办法”),保证“办法”的落实与实际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法”操作时间 1、2013年1月1日起新建账号的项目实施经费分配均执行本规定。 2、2013年1月1日前实施经费分配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两类经费”)、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十二五”项目将按规定对绩效支出预算进行补充入账。 二、“两类经费”间接费用的计提与拨付 1、间接费用由学校和院(系)、直属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间接费用统筹两部分组成。其中,二级单位间接费用包含二级单位管理费和项目绩效支出额度。 2、间接费用中学校部分由财务处依据“办法”规定直接计提;二级单位部分中二级单位管理费在项目立项分配时计提入其相关管理费科目,至年度终了拨入各单位统筹账号,项目绩效支出额度则先由学校

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科研经费管理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负责人经费预算意识淡薄,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科学,预算调整随意 在申报项目时,由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但由于科研人员缺乏财务预算知识,也没有财务人员参与指导,造成编制的科研经费预算不合理、不科学,不符合国家政策。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更多经费,项目负责人在编制预算时故意夸大支出,通过增加设备购置、外协服务费等将一些与课题研究无关的费用计算在内,以套取科研经费。 在预算的执行中,项目负责人不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来执行,随意性较大,致使实际开支与支出预算偏差较大,科研经费预算丧失了其应有的约束力。部分科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预算编制不全面,即时调整预算,尤其是横向项目预算调整随意,严重影响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滞后 科研管理部门有科研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包含科研人员信息、科研成果信息、科研项目信息等。财务处也有一套独立的财务软件,并将科研经费纳入高校的财务系统统一进行核算。由于科研处只负责项目管理,财务处只负责经费管理,两个职能部门之间管理权限过于分明,相互之间没有搭建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平台,造成科研处对经费的使用细节不清楚,财务处对项目的进程不了解。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传递不及时,降低了工作的灵活性和管理效率,造成科研经费的被动式管理。 (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与现实脱节 众所周知,人是科研工作中最重要的因素。但在实际管理政策的制定上,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仍然不够。这突出表现在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的智力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经济认可,科研人员现有的工资待遇是否能够反映其真实价值和贡献本身就值得商榷。更不用说,尽职的科研人员为了更快、更好地出成果,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而将所有的假期都贡献给科研工作的也不在少数。当前,大多数科研项目都不允许正式在编人员在项目中列支人员费,他们这些智力投入在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下很难得到补偿,这对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很不利。 此外,也存在会计政策不配套,核算方式不能满足课题制的要求的共性问题。如科研经费的预算科目与财务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水电、房屋租金、设备使用费等间接费用的管理缺乏明确的计算依据;部分研究开支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人文社科田野调查费用等)。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1)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规范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 〕50 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1 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 〕434 号)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6 〕30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应以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在明确调整理由和调整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调整需求明确,调整理由充分,调整方案合理,调整权限合规” 和“先报批,再调整”的原则,在研究任务开展的过程中申请预算调整。 第四条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职责 (一)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的直接责任人,对预算调整方案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二)学院负责对申请调整项目预算数据、预算调整金额计算是否正确进行审核,负责组织学科专家论证,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的预算调整进行审批; (三)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信息、预算调整事项的相关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四)财务部门对预算调整的财经政策相符性进行审核。 第五条学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预算调整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学校作为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还须报课题承担单位审批。 第六条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按原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的预算调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课题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的调整范围及限制如下: (一)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支出预算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予调增,可以调减。调减费用额度可以用于课题其他直接费用方面的支出。 (三)直接费用中差旅费、会议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预算在不突破原预算总额的基础上,可以调剂使用,由学院审批后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管理策略

高校科研经费财务治理策略 近两年来,一些学校出现了很多科研经费治理方面的问题,如虚报课 题费用,科研项目负责人挪用、占用科研资金等,这些问题的出现, 给当前高校科研经费的治理敲响了警钟,也暴露出高校科研经费财务 治理方面存有的问题和弊端。科研经费的科学治理、有效监督,是保 证科研项目顺利实行的重要基础。为此,深入剖析高校科研经费在财 务治理方面,存有的问题,结合高校财务治理的实际情况,探究更加 有效的财务治理手段和措施,显得非常必要。 一、高校科研经费财务治理存有的主要问题 (一)科研项目与经费治理的衔接不到位从很多高校科研经费的财务 治理办法来看,比较注重科研项目自检的分配和使用,而对于科研项 目本身的治理做得不是很到位。并且在科研经费的具体治理流程方面,没有严格明确的职责分工,财务内部审计和相对应的监督措施不够完善。负责科研项目的部门,在申报相关的科研细分子项目经费时,比 较重视,而对于支出的预算,则没有充足的重视。在科研经费到帐后,科研部门内部,对经费的使用和治理灵活性很大,在一些经费的内部 申报、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漏洞。科研经费在治理过程中,不 能够深入细致的同科研项目的落实情况相互衔接。 (二)科研项目财务核算治理不够精确一般情况下,高校科研经费的 实际支出,是课题组具体负责。而课题组的负责人,在带领研究小组 研究项目时,往往是多个科研项目并存,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 不同的项目之间,支出费用的混用情况。因为高校科研项目在财务核 算方面,治理的精细化流程建设不足,就会导致一些课题项目在资金 使用方面,出现较大的漏洞,不同的科研课题费用,错乱使用,一些 本该使用资金的项目,被一些别的课题项目所占用。这种缺乏精确核 算程序的项目资金核算,给科研经费的治理,埋下隐患。 (三)科研经费购置资产治理不完善科研项目在研究过程过程中,会 使用一些仪器设备,这些设备的购买费用,很多高校都是作为固定资

长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长安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和规范地使用经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学校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各项目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负责人 负责制。 第三条为适应科研活动规律的需要,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科 研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 费、专家咨询费和其他支出等。 间接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科研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绩效支出,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第四条项目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严格遵照相关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或合同约定执行。 第五条各类项目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管理,同时就设备费、劳务费等开支规定如下: 1.合同中没有明确预算的,不予列支购置大型仪器设备费用; 2.劳务费主要用于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省部级计划项目和厅局级计划项目科研财务助理费用在劳务费中列支。劳务费用必须在项目合同中有明确预算,并按预算执行。 第六条经费到账后,间接费用由计划财务处按照科研主管部门核定的相应比例计提。项目组直接费用由科研主管部门与计划财务处下发项目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支配使用,按相关规定报销。各类项目的分配比例见表1。 表1 各类项目的分配比例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等科研政策、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纳入我校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科研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学院、课题组”三级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科研经费管理,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 第五条学校和国家认定的校内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基层管理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学校将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情况纳入基层管理单位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 第六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使用经费。要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一、国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模式 (一)集中管理模式:英国。 英国所有大学的教育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中央政府一直是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高等教育拨款基金制的国家,有独立的专门的向各高校拨款的机构--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政府部门通过它向各个高校进行拨款。 英国大学的科研经费的划拨都是在依据科研质量的基础进行的,科研质量成为院校获取更多经费的重要保证,高等教育教育科研评估由英国高等教育基金委员会负责实施,它对英国所有高校进行评估。 (二)分散管理模式:美国。 美国联邦政府在历史上形成了多元分散的科研资助管理模式,即联邦政府没有内各级部门统一管理科研资助,而是由联邦政府各个部门分别负责与各自事务相关的科研工作。 美国大学的科研经费按照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预算,直接费用是指直接用于该科研课题的人员和物资经费,包括项目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用、项目材料费用、项目设备费及办公费用等。间接费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包括劳务费等等被称为研究设备补偿费(research facilities reimbursement);另一部分则是由于管理事务而产生的费用这部分被称为研究管理补偿费(research administration reimbursement),简称管理费。 二、对我国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启示 (一)通过多种渠道筹措科研经费,以政府投入科研经费为主。 美国和英国高校科研经费的来源都是以政府投入为主,政府是高校科研经费的主要来源,这种方式不仅减小了高校争取科研经费的压力,也为高校节省除了更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可以用来搞科学研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较低,教育经费捉襟见肘,因此投入到科研的经费更是有限,所以我们更应该面向全社会,与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合作,多渠道筹措科研经费。 (二)强化对科研成本的管理 无论是美国的方法还是英国的方法,都根据科研活动特点,在精细核算科研项目成本时保持了一定的弹性。美英两国对科研经费的预算管理都要求大学计算研究项目的真实成本,即包括直接和间接成本因此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充分补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国内外科研机构经费管理经验

国内外科研机构经费管理经验 国内科研机构历来与其他行政单位不同,因为它们在承担国家科研任务的同时,还对关系到国计民生、有关社会经济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同时还要参与国防科技等战略性研究部署,同时对国家的基础建设以及经济建设,都有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在传统政策下,科研单位的经费一般由国家财政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国非营利科研机构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唤醒,科研经费的管理也具备了更为规范的模式,并且在多年实践管理中不断发展完善,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 一、国内科研机构的财务管理模式 我国非营利科研机构在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方针、财务制度以及政策的前提下,对资金进行有计划的筹集、运用和分配,将财务监督、控制以及核算的工作融入到单位的经济活动中,使得各项科学事业计划和科研经营活动的任务和计划能够顺利进展,而且为科研管理和经营活动提供有效的保证,这是非营利科研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它是非营利科研机构经济管理的核心,同时也是非营利科研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国内科研机构财务管理的原则 将勤俭当做办事业的坚持方针;工作中要遵循国家的有关法规以及财务规章制度;将资金供给和事业发展所需的关系处理得当;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单位和国家三者之间的关系。 三、国内科研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在真实反映单位财务收支情况的前提下,对预算进行合理编制;在依法组织收入的情况下,完整、准确地对决算进行编制以及执行预算,支出的管理也应当遵循严谨的原则,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产管理和负债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行为,防范财务风险。 四、国内科研机构的预算管理办法 国家对非营利科研机构实行超支不补、核定收支、结余留用以及定期或者定额补助的预算管理办法。在单位负责人的引导下,财务部门与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配合,将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参考,支出预算的测算编制需要依据事业的财力可能性和发展需要,而收入预算的测算编制依据则是预算年度所采取的措施以及收入的增减因素。以收定支、统筹兼顾、收支平衡以及保证重点是编制收支预算需要践行的原则。要注意避免赤字预算的编制。首先根据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再经财务主管部门审核后进行核定预算数的汇报,这是非营利科研机构工作流程的体现。单位在进行预算的编制时,要根据财政部门所要求的数目,并且执行的前提是要获得财务主管部门的审批。非营利科研机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 美国、英国、日本作为世界主要科技大国,其政府科研机构在承担基础性、战略性公共研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的还担负重要的资助、管理和培训职能。科研机构的经费管理政策涉及经费获取、使用和监督等不同方面。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高校对科研工作日益重视,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大幅度增长,然而在科研经费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科研经费;管理;措施 高校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的庞大生力军,是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随着教育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由原来单一的人才培养功能,逐步向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等多项功能转变,科研实力不断增强,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呈大幅度增长,不仅增加高校收入,也提高了高校教学质量、科技水平,提升高校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是项目管理的关键,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是科研工作正常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的有力保障。但在科研经费管理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经费配置不合理、滥用情况严重、核算不规范等。因此,正确认识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认真分析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在当前,如何对高校科研经费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确保科研经费安全、合理、高效使用,已经成为高校面临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课题。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科研经费配置不合理 近几年来,我国加大了科研经费投入,目前在科研经费配置上,以行政力量为主导配置资源,一些在高校、科研院所中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可以方便地获取课题项目;学术等级思想严重,一些有学术头衔的,在学术资源的配置中处于强势地位;有的主管部门在科研经费的申请和管理上还存在门户之见,优先照顾本系统内的高校和申请者。有的人手中拥有几百万、上千万科研经费,日子好过了就不思进取,甚至有些人以钱为目的,科研成了谋生的手段。在科研项目的管理上,重立项轻结果;科研人员申请项目,要填写大量表格,谈科研思路、设计技术路线、构思创新性成果,而一旦经费申请到手,便转给研究生们操作,或放置一旁,到课题结题时从他处搬来“成果”交差,所谓拿了经费不出活。在具体科研活动中,有重利益轻尊严和声誉的现象存在。 (二)科研经费滥用情况严重 科研经费使用的“黑洞”有多大?根据发布的山东省2006年度审计报告披露的数据来看,让人触目惊心:一些单位科研经费中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开支仅四成,其他的都被用作管理费用、人员经费、招待费,甚至本应由科研人员个人承担的家庭电话费、交通费、学费、私家车保险费和维修费也从中列支。审计报告披露,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安排的一个项目,到审计时开支的经费中,实验材料费仅占5.6%,而招待费、管理费、劳务费、办公用品、电话费等开支竟占到

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科研经费 管理办法

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中大财字〔〕14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12号)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434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 (一)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经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二)非政府计划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经过对外开展科研活动取得的除纵向科研经费之外的其它所有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中南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

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校长责任制。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级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科学研究部、人事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二级院(部、系、所、中心、室)(以下统称二级学院)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明确职责和权限,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学研究部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负责经费预算审核;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预算或合同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经费;定期上网公布项目到款;审查项目决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结题审计;配合人事处、科学研究部考核绩效经费。 (二)科学研究部:负责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协同计划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配合人事处进行绩效考核;核定科研经费的类型, 审核科研外协费的拨

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字〔2006〕72号 各院、系、所,校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做好有关工作。 二○○六年六月九日 曲阜师范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的开展,充分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合理使用科研经费,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指实际拨到我校财务处的科研经费,不包括合同中规定必须的代购设备费、过路费等。. 科研经费的来源有: 1、国际合作经费; 2、国家级科研项目经费; 3、省部级科研项目经费; 4、地(市)、厅(局)级科研项目经费: 5、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经费; 6、科技成果转让经费; 7、其它渠道争取的项目经费。 第三条到校的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实行单独建账,年终结转,项目结束后决算核销的办法,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经费的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的仪器设备等工作条件开展科学研究工作;使用科研经费要注意结合学科发展和实验室建设的需要,注意结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青年拔尖人才的需要,

以快出人才,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为目标。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直接需要的费用。主要开支范围包括: 1、科研业务费。计算、测试、分析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业务资料的打印、复印费,论文版面费及印刷费,学术刊物订阅费,学术著作出版费;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性物品购置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等; 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的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和外协加工费,水电费,仪器折旧费; 4、科研协作费,劳务费(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人员的劳务费用,不超过项目经费的15%); 、课题论证及科研成果的评议、验收、鉴定等所需费用; 5. 6、聘请校外专家来校举办各种形式的咨询、讲座所必需的费用; 7、必要的通讯费、差旅费及办公用品费; 8、科研管理费等。 第三章科研经费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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