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实名制流程

农民工实名制流程
农民工实名制流程

切实有效地为降低劳务纠纷风险服务。

在劳务管理上,要重点抓好“四关”,即实名制管理关、合同签订关、工作考勤关、工资发放关,从根本上维护项目稳定。在合同签订关中,要重点监督劳务工人与劳务公司、劳务工人与班组之间的合同签订,将劳务管理细化到班组和个人。

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劳务管理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设置

一、公司成立劳务管理中心,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协作;

分公司参照公司劳务管理中心机构和人员配置,必须成立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并配备劳务中心主任和相应的管理人员。

二、劳务中心人员设置

主任:公司分管劳务领导

副主任:工程部经理

组员:公司经济管理部、财务部、安全管理部、质量技术部、法律事务部、政工部等部门负责人,公司劳务管理员、分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各项目部。

项目部劳务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主要人员设置及要求如下:

1、项目经理为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项目部必须设置一名副职以上人员作为劳务管理工作的第二责任人,其专职或兼职主管劳务日常管理工作。

3、项目部使用劳务分包企业人员500人以上,必须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1-4名;500人以下100人以上,必须设置至少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100人以下必须设置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劳务管理员的薪酬不低于项目责任工程师的薪酬标准。

4、项目劳务管理不只是劳务管理员的职责,项目部相关部门必须直接参与劳务日常管理工作;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

5、劳务分包合同中须明确约定现场各分包队伍必须设置一名以上专职劳务管理员。

实名制管理要点

一、做好农民工进场施工前的各项手续

1、如何做到劳务分包队伍自觉向项目部申报施工人员进场情况的关键是:现场封闭管理——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坚决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2、七天内办理好以下相关手续,考虑到现场施工和减少作业人员等待时间的需要,可以优先上报花名册和办理IC卡,但其他手续办理完成以7天为管理底线。

3、《劳动合同》是国家《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要签订的,但建筑行业农民工群体执行普遍不好,但涉及到劳务纠纷时,政府是依照《劳动合同》办理。

《班组承包协议》不同于集体合同,是民间行为,目前阶段以及政府为了维稳,该协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大部分老板与作业人员在建立相互信任、协商的基础上,基本上都是按照班组承包协议办理结算。

4、安全入场教育及考试等也是《劳动合同法》中要求施工企业做到的。

二、确保考勤工作的有效性

1、采取以门禁系统考勤为主,劳务企业的劳务管理员人工考勤为辅。

2、做到劳务作业人员考勤真实、有效、简捷的关键是:现场封闭管理——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坚决不能进入施工现场。

3、每周至少一次将考勤记录让劳务作业人员签认。

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问题和措施:

1、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把考勤与休假(串休)结合起来:国家法律规定的非工作时间工作时的工资金额高于正常工作日的工资金额,项目部与劳务分包企业在共同做好考勤的同时,对于工程技术性间歇、交叉施工影响、工程设计变更而导致的停工或窝工,项目部应督促劳务分包企业及时对劳务施工人员办理休假或串休手续”。随着社会进步,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的增强,我们应超前考虑,规避风险。

2、充分发挥门禁系统的功能

①充分发挥单个IC卡存储信息的唯一性,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人员的流动性。

②发挥考勤系统拍照功能,及时发现IC卡持有人与卡信息不符问题。

三、工资发放及时、到位

1、分包队伍应当依据工资标准或约定的工资发放方式和出勤按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分包队伍向作业人员支付工资时,项目部必须监督发放,并保留影像资料备案(每一个班组每次至少一份有效的影像资料)。

2、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提交经劳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认可的工资发放表,项目部应对其进行审核,并留存备案。

四、项目做好劳务管理策划和宣贯

1、所有项目须编制《劳务管理方案》,根据各项任务分解,方案中必须明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和岗位职责,以及应急预案。《项目劳务管理方案》中要做好施工现场封闭、出入口设置的动态管理策划,做好预控。《劳务管理方案》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2、项目部在进行劳务招标过程中,在招标文件中应向投标人提供劳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劳务分包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投标时如没有该承诺函,视为废标。

对于在本实施细则颁布之前已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的在施劳务分包企业,项目部必须要求其出具《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

《执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实名制管理考核

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目的:

1、监督进场人员身份“合法”、有效,并履行教育培训的义务。

2、监督《劳动合同》、《班组承包协议》签订有效,并100%覆盖。

3、考勤记录有效。

4、监督工资发放。

只要做到以上第1、2、3条,即可对潜在的有风险的劳务队伍、班组、个人起到威慑作用,将减少劳务纠纷的发生。因此,公司在考核实名制管理时,主要检查过程资料的有效性(考勤方式可根据各分公司实际,自己确定,尽可能采用电子信息化手段),而不以劳务纠纷的发生率作为考核依据。

一、考核、评价

1、检查频次

项目经理部每周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分公司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劳务实名制管理检查;公司劳务管理中心进行季度检查以及不定期抽查。

2、检查方式

现场随机抽查10名以上劳务作业人员,笔录其姓名、队别、班组、工种等信息,然后根据现场笔录信息,检查被抽查人员在劳务管理资料库中的其他所有信息和资料。

3、评分标准

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不符合下表中的检查内容,则按下表评分标准从100分中扣除,扣完为止。

二、处罚

1、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评价与项目月度绩效工资挂钩,在绩效工资中权重为;考核评分7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评分低于70分以下,劳务管理绩效工资为零。

2、处罚

(1)违反底线处罚

a、第一次违反管理底线,约谈分公司分管劳务管理的领导、劳务管理中心主任、副主任和项目经理,并处罚项目部1~2万元人民币;检查组给予项目部3~7天整改,复查仍违反管理底线者,则加倍处罚,以此类推;

b、年度连续2次或累计3次违反管理底线,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劳务管理第二责任人;

c、年度连续3次或累计4次违反管理底线,则报请公司,撤换该项目项目经理。

(2)未违反底线,但无有效考勤记录,按1000元/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部。

(3)未违反底线,但无劳动合同,按500元/人(被检查人)处罚项目部。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杜绝侥幸防患未然 ------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先生/女士: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屡屡发生恶意讨薪现象。有些不良包工头利用企业对工人进退场无合同、人员工作无考勤、工资支付无凭据等等“漏洞”,虚列工人、工天、工价借以转嫁自身承包不善造成的财务风险,并指使下属农民工采取游行堵路、威胁跳楼、滞留政府等等过激手段闹薪,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企业的经营风险无限加大。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条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 为最大限度保护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附后)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无欠薪”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25号)(有关活动要求附后)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在全区各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建

议您工程款与工资行为相分离,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分发给工人并留下证据,最好通过银行卡发放,对于想利用工人工资款捆绑承包款的包工头请勿用。 请贵公司配合落实“三无欠薪”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要抓好承诺书《接收单》《反馈单》、班组长和工人的进退场承诺书、考勤制度的落实,对于临时用工,也要督促班组长做好工人的进退场承诺,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企业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材料具体见附件)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班组用工登记表(企业项目部应于开工后第1个月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已在建多月的,该表作为第一次报送材料); 二、新增进、退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各班组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班组上个月新增和退场人员情况报送给企业项目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由企业项目部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 三、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每年9月15日前报送,已竣工的在当月报送); 四、季度工程款(人工费用)到位情况报告(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五、工伤保险承保发票复印件。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98311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南京市实名制管理流程

实名制管理流程 第一节总则 为了搞好企业实名制管理,使公司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正规化、规范化,我们以《劳动法》、《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宁建社征字【2011】14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节工作步骤 ) 一、员工招聘 1、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2、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学历证,暂住证等复印件(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到公司统一备案。 3、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18~55岁,身体健康。 4、合同期限:务工人员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止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期满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 5、岗前培训: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

在岗深造培训教育以及普法维权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 二、实名制备案步骤: 1、备案预约单(1份;输入信息后系统直接生成)。 2、发包方承接工程已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施工许可证、交易备案证书、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任选其一);招投标项目还需携带已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1份)。 3、《合同》(含工程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副本(3份)。 ! 4、系统打印出的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3份)。 5、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3份;网上已认证通过的人员可不提供) 6、备案人员劳动合同。 7、备案人员岗位证书。 8、备案人员参加普法维权及培训后考试合格的试卷。 三、进场施工: ; 1、具备实名制备案证; 2、具备实名制备案花名册; 3、具备进场施工员工花名册; 4、具备上岗证管理台帐。 四、考勤、人员流动记录: 1、每周按时填报进离场表; 2、根据进离场表更新花名册;3、参照更新花名册以及实际情况制定月考勤记录表。 五、月度工资结算支付: 1、根据进离场表、更新花名册以及考勤记录制定月工资支付表; 2、月度工资支付不得低于北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3、月度工资支付必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 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职责分工

(完整版)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实施办法 (第三稿) 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工作,提高对劳务队伍的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合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6】46号)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劳务队伍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所有劳务用工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劳务公司代表集团公司行使农民工管理职能。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为进一步加大实名制管理,集团公司实行三级管理模式,即:集团公司、分公司、项目部。 1、集团公司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并成立集团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

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2、分公司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与工资支付纳入管理范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日常管理。 3、项目部需设置专职劳务管理员或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的现场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集团公司的管理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对劳务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省、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的评价工作。 3、负责对劳务公司资格的预审和业绩能力考查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劳务队伍,对劳务承包集中管理。 4、组织分公司、项目部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劳务队伍。 5、定期汇总发布、更新集团公司合格劳务队伍名册和不良劳务队伍名册。 6、参与项目劳务队伍的评审及监督。 7、负责对劳务承包合同单价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督分公司遵照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8、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公司与农民工之间发生工资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分公司的管理职责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Word版

1、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进场后7日内提供现场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以及办理劳动备案,配合工程承包人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工程承包人实名制管理规定、现场实行的门禁信息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必须做到实名制“六统一”(即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人月工程量确认书、岗位技能证、工资支付表)。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真实的《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进行公示。劳务分包人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一名法人授权的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 2、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人必须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劳动者手中,严禁将工人工资支付给工头,并积极配合和接受工程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培训和教育、确保稳定等管理工作。及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各种劳务报表及每月《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作为上月款项拨付的依据。 3、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确保每人每月受教育不少于1次

(工程承包人组织的教育活动除外),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将教育和考试情况报工程承包人备案。

将花名册、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人员实名制管理流程示意图

江苏鸿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人员实名制管理流程示意图 人员招募 对班组人员进行选择,符合用工条件的方可进场: 1、年龄要求:18- 55周岁; 2、健康要求:符合行业要求,无疾病; 3、法律要求:无犯罪、未上建管处黑名单等。 人员进场 1、由施工队劳务管理员对入场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技能证、特殊工种证件、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合格后做手续的签订:职工须知、委托书、个人劳动合同书、个人安全协议书的签订,不得代签。 2、人员进场上交本人清晰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由劳动力管理员对所有人员分班组登记编制花名册; 3、所有人员接受入场教育,并且进行试卷考核 4、施工队统一组织所有人员照相 5、接受施工队的普法维权培训、考试 6、及时到建管中心进行实名制备案 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 1、配合总包方做好现场的封闭管理工作,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牌,凭牌出入。 2、进场 人员花名册的编制,并同时建立人员的周报表(含每周的场、离场表)3、及时为每位职工办理暂住证 4、岗位证书管理,严格审查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于无证人员时到相关培训机构办理培训5、为每位职工办理床头卡,并且要求有人员流动时及时办理和修,对于丢失的在2日内补办到位 6、建立考勤表,劳动力管理员每日对施工人员做好考勤记录,每进行核对,月末有工人本人签字 7.每月25日后及时做好职工工资表,且与考勤表、花名册人员一致必须有职工本人签字、施工队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 人员实名制管理 人员实名制管理流程示意图人员的身份证、胸牌、床头卡、个人劳动合同书、技能证、花名册、考勤表、工资表必须名称一致,真实相符,需要签字的必须是本人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报告

农民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农民工管理工作经验交流 我是****民管员,很荣幸能再这里与大家交流农民工管理的工作经验。天津天安数码城一期工程坐落于西青区张家窝工业园区内,是由天津天安数码城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建筑面积136390㎡,于2011年2月20日基础工程开工,2011年8月30日主体竣工。 根据《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了总包企业民管员的工作内容,总结出农民工管理工作流程为:收集现场分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统计分包人员花名册→农民工实名制台账→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经本人确认签字→考 勤及工资表张贴公示→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然后每个月基本都按照这个流程循环,也实现了农民工的动态管理。 可能有很多同事认为我们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整理资料,做资料。其实民管员表面工作是收集整理资料,民管员工作核心是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也是民管员在工作过程中最大的难点。下面就我的工作跟大家谈一下民管员工作体会。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自身的工作环境。大部分民管员在项目部都是兼职。我在项目部担任民管员、安全员和CI管理。民管员主要负责农民工管理,建立农民工业校,组织农民工业校开课;安全员:负责我项目部安全资料的整理,安全资料是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和公司安全的要求实施,安全资料共十卷九册65张表,其中未列入表的还有各种安全专项检查记录,入场人员安全教育等等;CI管理:我项目部对CI管理要求争创CI金奖,在工作中严

格按照《中国建筑企业形象识别规范手册施工现场综合分册》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CI布置。这三项工作没有主次之分,而且要避免这三项工作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我在项目部客观的工作环境。 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要继续做好民管员,俗话说:良好的开始等于成功的一半。民管员第一项工作就是收集分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如今是一个信息高速流通的社会,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欺诈等事件屡见不鲜,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时间不长,导致部分农民工对我们的工作不理解,不支持;收集身份证复印件的直接执行者是分包单位的班组长,大部分班组长对农民工管理的态度是浅尝辄止,认为这些都是应付检查,随便找几个就行了,所以大部分班组长往往不配合,或者配合不到位;为了做好我们的工作,我们又找到了劳务队长,而劳务队长把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生产中,虽然每次都是口头答应了,但这些问题往往不被劳务队长关注。针对以上现象,我也采取了一些办法,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由于工程工期较紧,劳务队长没有更多精力关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找到班组长时也是应付差事,最后我们只有尽力给农民工讲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希望他们能够理解,但是结果是让人失望的,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也对不配合的劳务队、班组进行罚款,即使罚款了,如果他们不按时上报或不上报,地方部门或公司检查的时候那部分资料就是空白,也失去了罚款的意义。在这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收获甚微,只靠民管员的力量是杯水车薪,而我们的工作更多的是注重结果。所以,面对劳务队长配合难、班组长配合难“两难”问题,我采取的是勤督促、勤动脑、勤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项目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1、每一位进场施工人员及各分包施工作业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前,首先应到总包项目安全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并培训考试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合同签定后方可进场施工。进场施工人员带上身份证,要到工程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处对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后,按照班组、工种、编号等信息进行输入。 2、工人工资发表人员要与实名制人员、考勤记录相对应,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要及时足额发放,并应由本人签字认可。 3、建立进场人员电子档案项目劳务管理员必须对分包单位上报的人员进、退场周报表进行核实,并在电脑上对进场人员电子档案每周定时更新,以便准确掌握项目劳动力流动情况,对项目施工人员不参加考勤人员严使用权用,对项目未经实名制考登记就进入工地施工的人员,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4、凡是年满 50- 60岁之间劳务分包人员必须做体检,体检项目包含心电图及血压两项内容。 5、进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根据《劳动法》规定,年龄为18-60周岁之间,未满18周岁及60周岁以上不得使用且不得进入现场施工,施工现场不得使用残疾人。 6、当月所有资料必须在次月的7号前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延时报送将处以500元罚款,多次延时报送将加倍处罚。 7、办理退场手续退场人员在退场前必须签订退场承诺书,人员

变更周报表,在总包劳务部门留存备案。 8、劳务专项检查总包项目劳务管理部门必须每月定期开展实名制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整改,并组织复查,落实整改情况。相关整改、反馈、影像资料等管理痕迹应留存备查。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规使用他人身份证及违反实名制管理的将予以说服教育为主,对于态度蛮横拒不接受批评教育的并严重违反正常工作的,将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清除施工现场不得使用。 9、劳务例会:项目必须每月定期开展劳务专项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留存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及相关影像资料。留存备查。请各分包劳务公司积极配合我项目工作,并遵照执行,劳务人员进场管理流程图附表一分包单位报送人员进场花名册普法维权教育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留存影像资料及签订进场施工承诺书人员每周更新建立进场人员电子档案,每月组织专项检查人员进、退场报表考勤表签订退场承诺书检查。 杭州临安兴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 细则 1 2020年4月19日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天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通知》(建筑[ ]2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细则所称现场劳资员是指受分包企业委托,负责现场农民工考勤、记工等工作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统一对我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负责。 第五条各区县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 1 目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2 2020年4月19日

第七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市施工队伍管理站负责对全市在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区、县建委负责辖区总承包企业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分 2 包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日常考勤、工资支付与发放等相关制度,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管理水平; 3.验证分包企业的施工资格,将“五证一书”(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地企业进津备案通知书、分包交易服务卡、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整理归档; 4.规范分包合同管理。总承包企业发包分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签订分包合同,并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分包合同应约定分包款支付时间、计价方式和标准、支付方式等内容,按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3 2020年4月19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农民工管理员职责 为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公司根据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特制以下管理职责: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的农民工管理员必须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负责本公司直接雇佣或分包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台帐; 4、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5、协助公司各部门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6、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资料的收集; 7、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8、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 9、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10、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对于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不能列入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并限制其准入; 11、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12、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3、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技能培训,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人脸实名制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组织规定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试行) 为维护企业信誉,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建筑市场行为,加强企业劳务管理,切实把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一范围 本企业的所有在建项目(包含自营、联营、甲方直包项目) 二时限 自项目劳务人员进场开始至项目劳务人员离场后截止。 三资料保存 项目劳务人员全部离场后(不含零星维修人员),劳务资料(存档明细、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数据库、委托书、工资发放证明、工资结算单、工资发放完毕证明、项目部承诺书、分包承诺书等)交至工程管理部存档保存,保存时限为2年,特殊项目(存在严重隐患)保存时限为3年。其中项目承诺书、分包承诺书在分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汇总交至工程管理部。未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扣罚项目兑现30%-50%。 四监督类别 1、公司级监督:存在严重隐患列为重点监控项目,由工程管理部会同分公司、项目部共同监控。 2、项目级监督:一般监控项目由项目部进行监控监督。 3、分包自行管理:劳务分包信用评分为A级队伍中,对于合作时间较长,项目部认为无风险的分包队伍,可由项目部书面提出分包自行管控;此类分包,项目部仅需每月25日报送分包情况核查表即可。

五黑名单 由项目部提交恶意上访讨薪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每年根据项目部提交名单、建管局及兄弟单位发布黑名单汇总一次,汇总名单经公司研究后在OA进行公示,各项目部根据OA公示名单对项目进场劳务人员进行排查,严禁名单内人员在我集团公司施工。 六细则 1、集团所属项目部都需办理,并纳入分公司项目部年度、月度考核。 2、项目经理是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指定 项目部成员为该项目(专、兼)职劳务员,具体负责劳务具体事宜,开工7日内报公司备案。项目劳务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如若因特殊原因更换劳务员,项目部须在更换劳务员次日书面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分包进场7日内项目部须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项目承诺书(附件十 一)、分包承诺书(附件十一)。 4、工人入场前工作:工人入场花名册(附件一)、安全教育交底、电子 版照片、身份证扫描件。 5、工人施工期间工作:考勤数据库(工人考勤采取考勤机打卡方式记录 考勤,此方式试点一个月后各项目部开始全面实行)、工资发放记录表(附件二)、工资代领委托书(附件三)、月度工资结算单(附件四)。分包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部负责监督发放,对发放真实情况负责,并上报各班组人工费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五)、各分包单位工程款发放汇总表(附件六)、工资发放记录表(附件二)。项目经理在分包拨付工程款之前核算各分包实际人工费总额、已发放人工费总额、已付款所占合同额比例及合同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

G572贵三公路SG0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G572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G572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从事施工活动的劳务队伍,各劳务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项目部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青海省公路收费处统一对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具体工作由各劳务队伍负责。 第五条各劳务队伍负责该队所施工范围内所有工地现场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进出场登记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 G572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具体应做好: 1.严格执行项目现场施工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制度; 2.落实项目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3.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积极做好日常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 G572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工资支付与发放情况等相关制度,提高对农民工管理水平; 3.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劳务队伍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按工程项目收集《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4.由项目收集各劳务队伍委托书及民工身份信息代为办理工资卡并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每月由项目部在劳务队伍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民工工资部分银行代为支付。并将发放情况填写于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同时收集存档工资发放表。积极主动处理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5.劳务队必须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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