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材料零部件标记及移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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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采购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采购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采购材料验收入库管理制度1目的本制度对采购材料的验收程序做出规定,以确保采购材料的质量。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压力管道元件使用的材料(含焊接材料、外购件、外协件)的进厂验收入库。

3 工作程序3.1质证书审查3.1.1(1)压力管道元件专用钢板(带)的制造单位要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2)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在材料的明显部位作出清晰、牢固的钢印标志或者采用其他方法的标志,实施制造许可的压力管道元件专用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上的标志内容还应当包括制造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3)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当齐全、清晰,并且盖有材料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4)对于压力管道元件专用钢板,由材料制造单位直接向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供货时,双方商定钢板质量证明书的份数;由非材料制造单位供货时,材料制造单位应当分别为每张钢板出具质量证明书;(5)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从非材料制造单位取得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时,应当取得材料制造单位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原件或者加盖材料供应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复印件(压力管道元件专用钢板除外);(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对所取得的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及材料质量证明书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3.1.2材料到货后应把材料存放到材料待验区内,采购员与仓库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并把材料质量证明书交材料检查员进行验收。

3.1.3材料检查员应审查材料质证书的有效性及质证书的内容,检验项目和检验数据及结果,核对是否符合有关材料标准和采购合同的规定。

3.2实物检查3.2.1材料检查员应检查材料实物,检查材料标识是否清晰、齐全,与质证书是否一致;(包括制造许可标志和许可证编号)检查材料的表面质量,包括表面是否有结疤、夹层、裂纹、划伤等缺陷,板面的锈蚀情况,板面的平整度等;测量材料的几何尺寸如厚度、板幅、直径等。

3.2.2对焊接材料应检查实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药皮脱落及锈蚀情况等。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工艺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工艺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保证体系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工艺管理制度1 目的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所用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批、实施、管理、修改、工艺质量事故的处理以及有关人员的职责做出规定,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工艺文件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工艺管理工作。

3 职责生产技术科是工艺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艺文件的编制和实施。

4 工艺文件编制的依据4.1 GB/T12771-2008《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4.2其它有关的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

4.3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

4.4本厂设备能力和技术水平。

5 工艺文件的类别5.1 工艺文件的种类一般应具有下列工艺文件:管道元件一览表、制造工艺检验流转卡、通用工艺守则、工艺更改通知单、外购(外协)件明细表等。

5.2 管道元件一览表该表汇总了压力管道元件管道元件的图号、名称及规格,所用材料牌号、规格和重量等,该表为管道元件制造过程中质量控制的依据。

5.3 产品制造工艺检验流转卡该卡汇集了压力管道元件产品主要管道元件制造或产品组装程序的全部工序和检验要求,由操作者、检验员和检验责任工程师的签章。

该卡按工序随工件流转,是保证主要管道元件和主要零部件制造质量的重要见证资料。

产品制造工艺检验流转卡的编制和使用按Q/YTGY02-2011《工艺文件编制审批制度》执行。

5.4 专用工序工艺卡当流转卡对指导生产尚有不足时和其它特殊制造工序,需编制专用的工艺卡,它是流转卡的补充,与流转卡同时使用。

5.5 通用工艺守则提出压力管道元件生产过程中必须的通用操作工艺要求,如下料、成形、焊接、热处理等。

通用工艺守则应根据技术发展、标准的更新而及时修订,并下发执行,当产品制造过程中没有具体的工艺文件或工艺文件的内容较简单时,操作人应按通用工艺守则的要求进行操作。

它是操作者的工艺依据。

5.6 工艺更改通知单当工艺文件存在错误或因设计、材料代用等因起工艺更改时,应采用工艺更改通知单通知技术、检验、工艺、生产车间等部门。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TSG D -2005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 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 年12 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 年4 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 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TS标志使用规定

TS标志使用规定

TS标志使用规定(技质部21)1目的为了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标志的有效正确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公司行文、国家质检总局获准制造许可范围内的本公司制造的所有压力管道元件。

3规定3.1许可标志“TS”采用宋体字体,在行文中(含名牌)用三号字,在压力管道元件上用初号字。

3.2许可标志“TS”后必须加注宋体并与标志同字号的许可证书编号(不含年份)。

3.3在压力管道元件上使用“TS”标志时,其颜色应有别于压力管道元件底色且为油漆。

3.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书及编号不得借用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检验印章管理制度(技质部22)1 目的检验印章是表示产品质量状况的凭证,加强检验印章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凭证的权威性。

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检验印章的使用及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检验员检验印章和管理。

3 职责检验印章的管理由技质部负责。

4 工作流程4.1 检验印章由技质部负责设计、刻制、发放和注册,其它单位的个人不能自行仿制、盗用和伪造。

4.2 建立检验印章发放、注册档案并造册登记,印章档案长期保存,不得任意销毁。

4.3 经授权的检验员方可领取和使用检验印章。

4.4 检验印章专人专用,不得转借;如有遗失,应及时报告技质部长处理。

由于遗失检验印章造成的后果由遗失者负责。

印章使用日久字迹不清,一律以旧换新。

4.5 检验员调离、免职、脱岗、下岗,所持检验印章由质管部收回。

回收的检验印章应停用三年方能再次启用。

4.6 产品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按图样、技术条件、工艺文件、质量文件规定的位置标印检验印章。

工序验收标印前应确认上工序已完工,质量凭证、检验记录、等填写完整无误,本工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印记。

成品验收标印前应确认产品已按图样、技术条件、工艺规程规定加工完毕且符合要求,无遗留问题后方可印记。

4.7 按规定标印了检验印章的产品才能签发合格证。

4.8 不允许在空白凭证、记录纸上加盖检验印记。

标记的图案及代号必须清晰,易于识别,具有可追溯性。

2021年整理压力管道元件(金属软管、阀门、过滤器及阻火器等)制造管理制度汇编49页

2021年整理压力管道元件(金属软管、阀门、过滤器及阻火器等)制造管理制度汇编49页

沈阳安泰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有限公司03质量目标考核规定1目的对质量目标进行考核,作为对质量保证体系业绩的测量。

2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目标、各部门质量目标的考核。

3职责3.1办公室负责制定各部门的质量目标,质量保证工程师审核,报总经理批准。

3.2各部门负责统计每月的目标完成情况,上报办公室。

3.3办公室协助质量保证工程师检查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并实施考核。

4程序4.1公司总的质量目标:产品订购合同履约率100%;产品出厂合格率100%;按期交货率100%顾客满意率98%。

4.2对部门的分解目标考核详见附表。

4.3办公室协助质量保证工程师每月对部门和各责任人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对质量保证体系过程的监视和测量;并对部门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通报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表(一):4. 4对各责任人的分解目标考核 表二序C)从事销售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4.2. 2. 6办公室主任a)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经过相关知识培训、经过岗位培训;b)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熟悉企业管理业务知识;c)具有三年以上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

4. 2. 2. 7质检部长a)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经总经理批准的人员;b)具有从事金属软管、阀门、过滤器及阻火器检验工作的实践经验或技术质量管理领导工作经历,质量意识强,能实事求是的评价的质量;c)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4. 2. 2. 8财务部长a)具有高中或以上文化程度,或经过专业培训;b)具有较强的财务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c)具有从事财务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4. 2. 3管理人员4.2.3. 1统计员a)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或经过本公司培训;b)熟悉统计专业,能贯彻统计法规;c)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能准确及时填报或汇总统计报表;d)具有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 2. 3. 2采购员a)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或经过本公司培训合格的;b)熟悉金属软管、阀门、过滤器及阻火器材料的采购标准,有较强的市场意识;c)从事金属软管、阀门、过滤器及阻火器材料采购工作二年以上工作经历o4. 2. 3. 3销售员a)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或经过本公司培训合格的;或经过本公司培训合格;b)熟悉金属软管、阀门、过滤器及阻火器销售流程,有较强的市场意识;a)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b)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关资格并经法定代表人任命批准的人员; c)熟悉金属软管、阀门、过滤器及阻火器检验专业知识;d)具有从事该专业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标准一、目录本标准旨在明确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标准,包括材料、设计、加工、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市政、医疗等领域使用的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和检验。

二、内容详解1. 材料压力管道元件的材料应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对于特定的管道元件,应采用符合要求的材料。

例如,对于输送高温、高压、腐蚀性介质的管道元件,应采用耐腐蚀、耐高温的材料。

2. 设计压力管道元件的设计应遵循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管道元件的形状、尺寸、壁厚、结构等方面的要求。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管道元件的使用环境、介质特性、工作压力等因素,以确保管道元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加工压力管道元件的加工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方法和技术,确保加工质量和精度。

对于关键部位,如焊接接头、密封面等,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4. 检验压力管道元件的检验应遵循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精度、材料检验等方面的要求。

对于关键部位,如焊接接头、密封面等,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以确保其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5. 质量保证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对于不合格的元件,应进行返修或报废处理,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三、其他说明本标准仅涵盖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过程中的主要方面,对于具体的制造工艺和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调整。

同时,为了确保压力管道元件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本标准要求在制造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测试。

四、参考文献1.《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3.《压力管道元件相关标准汇编》-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材料代用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材料代用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本制度对材料代用的原则和审批要求做出了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压力管道元件用材料包括焊材的代用。

3 控制要求3.1 代用的范围和原则3.1.1 凡用于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的材料、外购件、安全附件及配套件因某种原因不能按原规定的牌号、规格和技术要求用于生产时,在不降低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允许代用。

3.1.2 代用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满足产品的使用要求,其性能不低于原设计标准。

3.1.3 当图纸未规定焊接材料时,焊材的选用由本公司焊接技术人员根据有关标准的规定和焊接工艺评定情况确定;当图样规定了焊接材料时,如要改变焊接材料也需要办理焊材代用手续。

3.2 材料代用的审批3.2.1 材料代用应由材料计划员先提出申请,填写表CL--03《压力管道元件材料代用单》,经有关人员批准方可代用。

3.2.2 主要管道元件的材料代用,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的书面批准。

由工艺、焊接、材料责任人会签后报送原设计单位批准。

并在竣工图上做详细记录。

3.2.3 主要管道元件当需要机加工以达到图纸规定的尺寸时,材料规格代料(如厚度改变)而不影响零件最终加工后的尺寸时可由本单位工艺、焊接、材料责任人会签后代料。

3.2.4 压力管道元件的代料由工艺、焊接、材料责任人会后即可代用。

3.3 材料代用的管理3.3.1 表CL-03《压力管道元件材料代用申请单》应一式四份,技术科、检验科、生产车间和材料库应各一份。

材料代用的信息应及时通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3.2 材料代用后,工艺人员(含焊接工艺人员)应及时对原下达的工艺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并通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3.3 产品竣工后,工艺人员应根据材料代用情况对竣工图作必要的修改。

4 质量记录表CL-03 《压力管道元件材料代用申请单》。

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工艺守则

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工艺守则产品钢印及标记移植工艺守则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守则规定了我公司锅炉产品中作材料标记、焊工代号、产品编号、产品零部件编号、热处理及无损探伤等标记的要求和移植方法。

本守则适用于我公司锅炉产品受压元件和主要承载元件及产品图样和技术条件中规定需作材料标记、焊工代号钢印、产品编号、零部件编号、热处理及无损探伤标记的产品。

2、材料的标记、移植2.1 需作材料标识移植的原材料、零件范围:a)原材料:锅炉用钢板、锅炉用钢管、型钢(25号及以上)、圆钢(用于制造端盖、法兰、接管、拉杆和直径不小于40mm 的吊杆、合金钢吊杆直径不限)、结构钢板(用于制造大板梁的翼板和腹板)、锻件(集箱端盖、集中下降管、法兰、三通等)。

B)零件:集箱筒体、集箱端盖、手孔盖、外径》159mm的管接头、管道、连接管,锻件法兰、三通、弯头、吊耳、合金钢吊杆、碳钢吊杆(直径》40mm )、大板梁(或主梁)的翼板和腹板。

C)锅炉合金钢承压铸件应打上或铸上钢号(或代号)。

D)凡技术条件、产品图样和有关文件上有要求者。

2.2 材料标识内容材料标识内容为材料牌号(或材料代号)、材料检验编号(碳钢可不打材料牌号或代号)、材料规格。

2.3 材料的标记、移植的形式材料牌号(或材料代号)、材料检验编号的标记、移植的形式有打字(印)、油漆、挂贴标签、电刻笔书写及书面记录等。

做到在任何时候对材料均可进行追溯。

材料规格的标记、移植的形式有油漆、挂贴标签、及书面记录等。

2.4 材料标识要求a. 标识应清晰、牢固,不易脱落。

b. 若用钢印标识,打印部位表面应光洁、无锈。

打钢印时,应采用低应力钢印,深度应不大于0.5mm 。

钢印应清晰完整。

2.5 材料验收入库过程中的标识2.5.1 材料标识程序材料验收过程中,仓库保管工依据检验工给出的材料检验编号对实物原始标记与质保书一致的材料进行标识,并经检验工确认。

2.5.2 材料标识位置及方法a. 板材:靠近右下角距边缘各100mm 处;板材厚度大于等于25mm 的,材料牌号(或材料代号)、材料检验编号采用打钢印法,厚度小于25mm 的,采用油漆书写。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对制造压力容器的材料和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的标记管理作出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对未列入本制度而工艺文件要求标记的其它零部件,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需要标记的零部件种类指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中的筒体、封头(端盖),换热器管板和换热管、膨胀节、设备法兰、直径大于250mm的接管。

3.标记规定压力容器用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标记。

.压力容器材料及零部件标记位置、内容、方法、标记者、确认者责任等具体规定。

3.2.1板材3.2.1.1板材标记在板材长度方向的底靠左首位置,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1.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13.2.2管材与棒材3.2.2标记。

3.2.2.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23.2.3焊材3.2.3.1焊材的标记直接在材料标识卡片上填写材料牌号、规格、材检号。

3.2.3.2焊材的标记要经过焊接责任人的检查与确认。

3.2.4法兰3.2.4.1法兰标记在法兰外圆上,采用打钢印的方法进行标记。

3.2.4.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法兰规格、材检号。

3.2.5其他锻件3.2.5.1锻件直接在材料表面用油漆书写标记内容。

3.2.5.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

3.2.6外购封头3.2.6.1封头标记在外圆沿圆周方向,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6.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63.2.7标记位置、内容、方法见本章节附表所示。

3.2.8焊位标记见Q/《压力容器焊位标记制度》。

3.2.9其它标记见Q/《压力容器制造质量管理规定》。

.打钢印前应清除氧化皮,钢印字体为7-14#,印深-0.5mm。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Pressure Pipe Unit Manufacture Appraisal Regulation(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年月日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TSG D -2005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4年1月提出《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起草意向,委托有关专家就本规则的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组织调研工作。

2004年4月特种设备局正式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委托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负责起草。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于2004年6月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先后召开4次工作会议,历时18个月,于2005年12 月中旬形成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草案。

2005 年12 月下旬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

特种设备局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检特函[2005]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于2006 年4 月在北京再次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本规则对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的实施方法做出了具体规定,根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特点与产品特点, 按不同产品规定了许可级别、条件与要求,并确定了许可方式、许可程序, 满足了规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工作, 保证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性能的需求。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刘金山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张永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善江江苏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测中心缪春生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马夏康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郭怀力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王晓钧吴素云中国工业防腐技术协会忻英娣王国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材研究所杨洪兵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周文学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制造许可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第三章制造许可的程序 (3)第四章监督管理 (6)第五章附则 (6)附件1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项目表 (8)附件2 安全标记及其使用 (14)附件3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资源条件要求 (15)附件4 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74)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PDF 文件使用"pdfFactory Pro" 试用版本创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D2001-2006-1-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做好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的实施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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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管道元件制造材料零部件标记及移植制度
1 目的
对压力管道元件产品的制造编号方法及标记方法做出
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压力管道元件产品制造编号、标记的管理。
3材料编号方法: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用材料编号方法。
X XX ─ XX
┬ ┬ ┬
│ │ └─── 同类材料进厂顺序号
01.02
│ └──────── 材料进厂年份,用后两
位数表示
└─────────── 材料类别代号 B、G、Y、
T、S、J、D
材料类别代号说明:
材料类别 代号 材料类别 代号
钢板 B 焊条 T
钢管 G 焊丝 S
圆钢 Y 焊剂 J
锻件 D 盲板 M
螺栓 LS 螺母 LM
法兰 L 人孔 K
二、编号标记方法:
1、 根据不同材料和材料不同厚度,分为打钢印、油漆
书写或贴(挂)标签三种。
具体规定如下:
标记方法 适 用 范 围 标记要求

打钢印
1、δ≥6mm的碳钢,低合金
钢 2、φ≥39mm且δ≥6mm的碳钢、低合金钢管 深度≯0.5mm
清晰整齐正确
3、φ≥50mm的钢板
油漆漏字
板或书写

1、低温及不锈钢板
2、δ<6mm的碳钢、低合金钢管 3、32mm≤φ≤89mm的碳钢、低合金 钢管 4、φ=30~50mm的圆钢
清晰
整齐
正确

电火花或 酸 印 1、零件表面积小,无法用油漆标记时 2、经机械加工的精密零件 清晰、整齐
正确

贴(挂)标签 1、焊条、焊丝、焊剂 2、φ<32mm的钢管
3、φ<30mm的圆钢
4、除上述情况外的材料

清晰

2、焊材:
焊条--外包装盒上贴标签
焊丝--每一盘上挂标签
三、原材料及部件标记位置:
1、钢板:材料编号钢印打在原材料一角处距长宽边沿各50mm
处(图1)。
2、圆钢:原材料编号钢印号直径大于等于50mm的打原材料
一端距边沿100mm处(图3)。
3、锻件:打在锻件厚度中心,距十字线边沿30mm处(图4)
4、法兰:法兰编号打在法兰厚度中心十字线处(图5)。
四、材料标记移植
4.1 当压力管道元件主要管道元件下料时,应在材料划线后
切割前先将材料标记移植到下料毛坯的规定部位;划线后剩
余的有使用价值的边角余料上也应进行材料标记的移植。标
记移植应遵守先移植后切割的原则。
4.2 标记移植后应经检查员检查确认,并作确认标记。
4.3 材料标记移植的部位符合上述规定。
4.4材料标记一般应用钢印打在零件外壁的规定位置,当不
允许打印打在零件外壁的规定位置,当不允许打钢印时,应
用书写方法标识,并作好记录,产品出厂时,应将材料标记
画出示意图随产品质量证明书交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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