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一·风险

1.风险:风险是指引致缺失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的要素: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

缺失。〔1〕风险因素指引发风险事故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缺失增加的条件。风险因素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指缺失的直截了当缘故或外在缘故。风险因素是缺失的间接缘故,它本身要通过风险事故导致最后的缺失。〔3〕缺失指非有意的,非打算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3.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

险。(2)按风险的性质,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缘故,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4.风险处理方式〔风险治理方法〕有幸免,自留,预防,抑

制和转嫁。

〔1〕幸免指没法回避缺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全然上排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舍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消极技术。通常在两种情形下进行,既某特定风险所致缺失频率和缺失幅度相当高时和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出的效益时。〔2〕自留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既企业单位自我承担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通常在风险所致缺失频率和幅度低,缺失短期内可推测及最大缺失对企业或单位不阻碍财务稳固时采纳。〔3〕预防指在风险缺失发生前为了排除或者减少可能引发缺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目的在于通过排除或减少风险因素而达到降低缺失发生频率的目的。通常在缺失频率高缺失幅度低时才用。〔4〕印制指在缺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缺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缺失。通常在缺失幅度高且风险又无法幸免和转嫁的情形下采纳。〔5〕转嫁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幸免承担风险缺失,有意识的将缺失或与缺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治理方式。要紧有两种方式:保险转嫁和非保险转嫁非保险转嫁又分为出让转嫁和合同转嫁。

5.可保险条件包括(1)是纯粹风险,不是投机的〔2〕是偶然的和意外的,不是必要的和有意的〔3〕有足够多的同质危险单位——大数定律〔4〕缺失是明确的,可测定的,能够用货币衡量的〔5〕缺失是非灾难性的。

6.财产保险的历史和现状

〔1〕古代保险思想:埃及的石匠汉漠拉比法典地中海贸易中的〝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原那么中国水运分散风险的做法〔2〕现代保险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

海上保险意大利英国火灾保险伦敦大火人寿保险从奴隶保险开始,生命表的编制。责任保险英国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3〕中国的保险历史:三个时期:一1805-1849起步时期二1949-1979进展时期三1949-至今复原营业时期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成立1933年太平洋保险公司1992美国友邦公司上海设分公司1995第一个<<保险法>>1998中国保监会成立

二.保险

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运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缺失的补偿行为。保险实质上是一种参保人员之间的分配关系。

2.保险与赌博,期货,期权之间的区别

赌博是制造了风险,而保险是对已有风险的转嫁。期货和期权是对投机风险的转嫁,而保险是对纯粹风险的转嫁。

3.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4.保险的差不多职能:分散危险职能和补偿缺失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积蓄基金职能和监督危险职能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指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确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2.保险合同具备的条件〔特点〕〔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3〕合法

3.保险合同〔契约〕专门的法律特点:〔1〕双务合同〔2〕补偿性合同〔3〕最大诚性合同〔4〕射性合同〔5〕附和合同〔6〕条件合同〔7〕个人合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

4.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合同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5.保险合同的客体确实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确实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合同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

6.保险合同的内容

狭义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指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益和义务。

广义指双方权益义务为核心的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

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差不多条款和特约条款。

差不多条款的内容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宅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期限

保险金额

保险费和保险金的支付方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保额确定的原那么〔1〕保额要低于保险标的价值〔2〕遵循保险利益原那么

特约条款包括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

7.保险合同的形式: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和暂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形式。

保险凭证,〝小保单〞,是简化了的保单。实践中只有在少数业务如货运运输险,汽车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中使用;在团险中,在主保险单之外,每一个成员签发保险凭证。

暂保单,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同。一样为30天。

8.保险合同的确立

〔1〕要约。有效要约要具备三个条件 a 要约需明确表示订约愿望;b 要约需具备合同的要紧内容;c 要约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

〔2〕承诺。合同当事人一方一经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注意:a承诺需由受约人本人或其代理人做出;b 承诺需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9.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效力的变更合同

内容的变更。

10.保险合同终止的情形:

〔1〕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3〕合同

因履行而终止〔4〕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保险法第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

条款内容,并能够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形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有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阻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

高保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有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关于保险合同解

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

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

峻阻碍的,保险人关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能够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畴内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形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要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有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

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

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编

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它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缘故或者

夸大缺失程度,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

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所列行为之一,致

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付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这赔偿。

第三十七条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表的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

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

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

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四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同时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能够解除合同,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然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二年的除外。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对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充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时付保险费与应对保险费的比例支付。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对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11.保险合同争议处理原那么

〔1〕文义说明原那么〔2〕专业说明原那么〔3〕有利于被保险人说明原那么〔4〕意图说明原那么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谐调剂仲裁诉讼

四.保险的差不多原那么:

〔1〕可保利益原那么〔2〕最大诚信原那么〔3〕近因原那么〔4〕缺失补偿原那么

1.可保利益: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可报利益构成的条件:〔1〕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2〕必须是确定的利益〔包括差不多确定和能够确定的利益〕;〔3〕必须是经济上的利益〔能够用货币衡量〕。可保利益原那么在财产险和人身险应用上的区别:⑴可保利益来源不同。财险来源于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有的各种权益。人身险来源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各种利害关系。⑵可报利益时效不同。财产保险不仅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可报利益,而且要求可报利益在保险有效期内始终存在,专门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人身保险那么着重强调投保人在确定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发生后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保险人的可保利益问题,法律上承诺人身保险合同的可保利益发生变化,合同效力仍旧保持。确定可保利益价值的依据不同。财产保险可保利益价值的确定是依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在保险标的实际价值限度内确定保险金额。人身保险可保利益无法用货币计量,其金额的确定是依据被保险人的需要与支付保险费的能力。〔4〕两者在是否需要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方面不同。

2.最大诚信原那么: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心,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诈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那么保险合同无效。

要紧内容:〔1〕告知。a无限告知;b询问回答告知〔我国采纳〕。〔2〕保证.指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做出许诺。

告知的目的在于使保险人能够正确估量其所承担的危险;保证那么在与操纵危险。

在保险实务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的情形要紧有:⑴由于疏忽而未告知,或者对重要事实误认为不重要而未告知;〔2〕误告,只由于对重要事实认识的局限,包括不明白,了解不全面或不准确而导致误告,并非有意欺诈;〔3〕隐瞒,即明

知某些事实会阻碍保险人承保的决定或承保的条件而有意不告知。〔4〕欺诈,即怀有不良妄图,捏造事实,有意作不实告知。保险人的弃权与禁止反言:

弃权:指保险人舍弃在保险合同中能够舍弃主张的某种权益。

禁止反言:指保险人差不多舍弃某种权益,日后不得再向被保险人主张这种权益。

3.近因原那么:近因指促成缺失后果的最有效的或起决定作用的缘故。近因原那么:近因属保险责任的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反之那么不负赔偿责任。

确定近因的几种情形:

⑴单一缘故致使近因的判定。

⑵多种缘故同时致损近因的判定。各种缘故发生无先后之分且对损害结果得形成都有直截了当与实质的阻碍成效,那么原那么上他们差不多上缺失的近因。

⑶多种缘故连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多种缘故连续发生,即各缘故依次发生,连续不断,且具有前因后果的关系。假设缺失有两个以上缘故造成,且各缘故间的因果关系未中断的情形下,其最先发生并造成一串事故的缘故为近因。

⑷多种缘故间断发生致损近因的判定。

4.缺失补偿原那么: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缺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复原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缺失而或获得额外收益。

两层含义:〔1〕补偿以责任范畴内缺失的发生为前提,即有缺失发生就有补偿,无缺失发生就无补偿。〔2〕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缺失为限,即以被保险人复原到受缺失前的经济状况为限。

缺失补偿原那么要紧适用于财产保险以及其他补偿保险合同。保险人履行缺失补偿责任的限度:

⑴以实际缺失为限。实际缺失的价值通常要依照缺失当时财产的市价。〔2〕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赔款只能低于或等于保险金额。〔3〕以可保利益为限。赔偿以保险人所具有的保险利益为前提和最高限额。缺失赔偿方式:

〔1〕第一缺失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照实际缺失赔偿。

a当缺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缺失金额

b当缺失金额>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⑴比例运算赔偿方式。

赔偿金额=缺失金额×保险金额/缺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

缺失补偿原那么的例外:

⑴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给付性合同〕

⑵定值保险。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为保险金额,视为足额投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不论保险标的的缺失与当时的市价如何,均按缺失程度十足赔付。保险赔款=保险金额×缺失程度〔%〕

海洋运输物资保险通常采纳此方式。

〔3〕重置保险。5.缺失补偿原那么的派生原那么:〔1〕代为追偿原那么〔2〕重复保险分摊原那么

代为追偿原那么: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导致保险缺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或对保险标的缺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而不是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健康险使用〕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组成人员行使代为第三方要求赔偿的权益,除非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组成人员的有意造成保险事故。

代为追偿原那么的要紧内容:权益代为和物上代为

代为追偿权产生的条件:

〔1〕损害事故发生的缘故,受损的标的,都属于保险责任范畴;〔2〕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责任第三方的责任造成的,肇事方依法应对被保险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如此被保险人才有权向第三者要求赔偿,并在取得保险赔款后将向第三者要求赔偿权转移给保险人,有保险人代为追偿。

〔3〕保险人按合同的规定对被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之后,才有权取得代为追偿权,代为追偿权实际上是债权的转移。

保险人在代为追偿中的权益范畴:

〔1〕保险人在代为追偿权中享有的权益以其对保险人赔付的金额为限,不得大于被保险人的赔偿额。假如保险人从第三者责任方追偿的金额大于其对被保险人的赔偿,那么超出部分归被保险人所有。

〔2〕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不足时,保险人能够在保险额限度内予以不足。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应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者中取得的赔偿金额。

〔3〕当第三者造成的缺失大于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时,被保险人有权就未取得赔偿部分对第三者要求赔偿。

大为追偿的对象:是对保险事故发生和保险标的的缺失负有民事赔偿的责任第三着,它能够是法人,也能够是自然人。

保险人代为追偿权的法律爱护:

⑴保险人赔偿之前假如被保险人舍弃了向第三者的要求赔偿权,那么,也就同时舍弃了向保险人要求赔偿的权益。

保险赔偿之后,假如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而舍弃对第三者的要求赔偿权益该行为无效。

⑵假如因被保险人的过错阻碍了保险代为要求权的行使,保险人扣减相应的保险赔偿金。

⑶被保险人有义务协助保险人行使代为追偿权。

物上代位: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畴内的缺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付后,依法取得该项标的的所有权。

物上代位产生的基础:

〔1〕物上代位通常产生于对保险标的做推定全损的处理。〔2〕推定全损是指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缺失已不可幸免,或者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者失踪达一定时刻,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的缺失。

物上代位权的取得:通过委付取得。

委付:指保险标的发生推定全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要求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全数赔付的行为。

委付是一种舍弃物权的法律行为。

委付的成立条件:

〔1〕委付必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2〕委付应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要求;

〔3〕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4〕委付必须通过保险人的同意。

保险人在物上代位中的权益范畴:

保险标的的保证程度不同,保险人在物上代位中享有的收益也不同。

重复保险分摊原那么: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形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各保险人应采取适当的分摊方法分配赔偿责任,是被保险人既能得到充分的补偿,又可不能超过事实上际缺失而或得额外的收益。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既各保险人按其所承担的保险金额与总保险金额的比例分摊保险赔偿责任。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缺失金额×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各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

〔2〕限额责任分摊方式:是以在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形下,各保险人依其承保的保险金额而应对的赔偿限额与各保险人应对赔偿限额总和的比例承担缺失赔偿责任。各保险人承担的赔款=缺失金额×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

〔3〕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五.〔一〕.企业财产险:是在火灾险的基础上演变进展而来,要紧承保火灾以及其它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财产的直截了当缺失。

保险标的范畴:企业财产险的对象只包括放在固定地点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中的财产,而不包括处于运动状态中的财产。

可保财产:〔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治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具有其它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益的财产。

财产保险差不多险承担的保险责任:

〔1〕火灾:指在时刻或空间上由失去操纵的燃烧做造成的损害。〔2〕雷击:只有雷电造成的灾难,包括直截了当雷击和感应雷击。

〔3〕爆炸:包括物理性爆炸和化学性爆炸。

〔4〕飞行物体和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5〕灾难及意外事故引起的〝三停〞——停水,停电,停气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截了当缺失。

〔6〕施救抢救造成保险标的的缺失。

〔7〕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支出

财产保险综合险承担的保险责任包括十几种自然灾难,地震除外。

〔二〕.家庭财产保险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1)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照购置价或市场价格确定。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

价值。

(2)室内财产

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依照实际价值分项确定。不分项

的按如下比列确定。

赔偿:

〔1〕房屋及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a 全损:第一缺失赔偿方式对客户更有利

b 部分缺失:比列赔偿方式

〔2〕室内财产:第一缺失赔偿方式

〔3〕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另外单算

注意:代位求偿,保额随赔偿而减少,但可通过增加保费补足。家庭财产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向保险人交付保险储金,保险人以储金在保险期内所生利息为保险费收入;当保险期满时,不管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或是否进行过保险赔偿,差不多金均需返还给给保险人。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兼有经济补偿和到期还本双重性质。要求一次缴清。

两全保险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10年,一样为3—5年,比一般家庭财产险长。

〔三〕.运输物资保险

1.适用范畴:以运输过程中的各种物资为保险标的,承担运输过程中的发生的有关风险。收货人与发货人均能够投保。

运输物资保险采纳定值保险方式。

2承保范畴

1.风险:就海上物资运输保险而言,所涉及的风险要紧包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1〕海上风险又叫海难,指在海上发生的自然灾难和意外事故。前者如暴风雨、海啸等;后者如搁浅、触礁、碰撞、沉没爆炸等。

〔2〕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海上风险以外其它缘故引起的风险。如偷窃、雨淋、受潮、受热、发霉、短量、锈损等。

3.险种介绍

a..差不多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1〕平安险:该险承保由于海上风险导致的缺失,然而要除去由于自然灾难导致的单独海损。

〔2〕水渍险:该险承保平安险的所有责任,外加自然灾难导致的单独海损。

〔3〕一切险:该险种承保除了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加外

来风险导致的缺失。

b.附加险

附加险是对差不多险责任的扩大和补充。有一样附加和专门附加险两类。

〔1〕一样附加险:承保由于一样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各种缺失,有11种。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弄脏险;渗漏险;碰损破裂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

〔2〕专门附加险:承保由于专门缘故,如政治军事法令等风险造成的缺失。

注意,投保了一切险,就包括了一样附加险。

4.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有意行为或过失造成的缺失;

〔2〕.发货人的责任引起的缺失;

〔3〕.保险责任开始之前,被保物资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缺;〔4〕.被保险物资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专门以及由于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缺失或费用;

〔5〕.战争和罢工等

5.责任起讫:我国海洋运输物资保险责任按照国际惯例〝仓至仓条款〞

6.陆上运输物资保险

承保对象为火车和汽车运输物资。

险别:陆运险、陆运一切险、陆上运输冷藏物资险、陆上运输物资战争险等。

责任起讫:〝仓至仓条款〞

7.运输工具保险:要紧险种:机动车辆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1)机动车辆保险的要紧内容:差不多险、附加险。

(2)机动车辆险的特点:

a.属于不定值保险

b.赔偿要紧采取修复方式

c .采取绝对免赔额方式

d.采取无赔款安全优待方式

e.代位追偿和委付的原那么适用

f.车辆缺失险的专门性:缺失的可累积性。

8.差不多险分为车辆缺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强制保险〕

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或其承诺的驾驶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截了当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9.责任保险补偿对象:其直截了当补偿对象尽管也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但被保险人无缺失那么保险人亦无须补偿;第三方利益缺失的客观存在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时才会产生被保险人的利益缺失。尽管赔款是支付给被保险人,但实际上是对受损害的第三者的补偿。

六.人身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特点:1.保险金额的定额给付性;2.保险期限的长期性;3.生命风险的相对稳固性;4.寿险保单的储蓄性。

人身保险期限的长期性使得人身保险的经营受到外界因素的阻碍:1、利率因素的阻碍;2、通货膨胀的阻碍3、推测因素的偏差。

〔二〕人寿保险的种类:传统寿险和现代寿险

1.传统寿险:定期寿险、生存保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

定期寿险〔定期死亡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死亡事为前提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假如期限届满,被保险人仍旧生存,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依旧生存到保险期届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年金保险:即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一定的周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现代寿险:变额寿险、万能寿险、变额万能寿险。

〔1〕变额寿险,是一种保额随着其保费分离帐户的投资收益的变化而变化的终身寿险。

〔2〕万能寿险,是一种缴费灵活、保额可调剂、非约束性的寿险。

〔3〕变额万能寿险是融合了保费缴纳灵活的万能寿险与投资灵活的变额寿险后形成的新险种。

〔三〕意外损害保险

1.意外损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损害遭受死亡、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

2.按是否可保划分为不可保意外损害、特约承保意外损害、一样可保意外损害。

不可保意外损害要紧包括:〔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损害。〔2〕、被保险人在寻衅斗殴中所受的意外损害。〔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毒品后发生的意外损害。〔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损害。

3.保险责任险种

意外损害所致残疾意外损害保险

意外损害所致死亡死亡保险

疾病所致死亡两全保险

生存到保险期限终止

4意外损害保险中有关责任期限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损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限内,而且自遭受意外损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既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360天〕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即使被保险人在死亡或确定残废时,保险期限差不多终止,只要未超过责任期限,保险人就要负责。

5构成意外损害保险责任的三个必要条件:〔1〕、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了意外损害;〔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死亡或残疾。〔3〕、被保险人所受意外损害是其死亡或残疾的直截了当缘故或近因。

6意外损害保险的给付方式:残疾保险金=保险金额×残疾程度百分率

7.健康保险一样是补偿性的,是以费用作为补偿对象。

特点:〔1〕、健康保险中,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不是对被保险人一辈子命或躯体的损害进行补偿,而是对被保险人因为疾病医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和由此引起的其他费用缺失的补

偿。〔2〕、健康保险中,保险人拥有代位追偿权〔3〕、健康保险的危险具有变动性和不易推测性。

假设干专门规定:〔1〕免赔条款〔二〕等待期或观望期条款〔三〕比例给付条款〔四〕给付限额条款

健康保险的差不多种类:医疗保险、残疾收入补偿保险。

决定健康保险费率的因素要紧包括:疾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利息率、死亡率等。

七.再保险

1.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2.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难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缺失范畴。如:一艘船、一辆车、一个人,不同货主的物资装在一艘船上属同一个危险单位。

3.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1〕、主体不同。

原保险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主体差不多上保险人;

〔2〕、保险标的不同。

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既能够是财产、利益、责任、信用,也能够是人的生命与躯体;再保险中的保险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保责任的一部分或全部。

〔3〕、保险性质不同。

原保险合同中的财产合同属于经济补偿性质,人身保险合同属于经济给付性质;再保险合同全部属于经济补偿性质,在保险人关于原保险人所支付的赔款或保险金给与一定补偿。

4.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

共同保险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截了当承保同一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可保价值的保险。

要紧区别:

1风险分散方式而言,共同保险是风险的第一次分散;再保险是第二次分散

2风险分散方向而言,共同保险是横向分散,而再保险是纵向分散。

3法律关系而言,共同保险中投保人与各共同并列的保险公司是直截了当关系,而再保险中,投保人仅与一个保险人有直截了当关系。

5.再保险的分类

按责任限制分类,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留额和同意公司责任额的再保险方式,故有金额再保险之称。可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是以缺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故又称缺失再保险,或超过缺失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的特点:

〔1〕.与比例再保险的对比:在比例再保险之下,同意公司同意分出公司承保责任的一定比例,因此,所有保费及赔款,都与分出公司保持一定的分配比例。而非比例再保险中,同意公司并不分担任何比例责任,仅在赔款超过分出公司自负额时,负其责任。

〔2〕.比例再保险以保额为基础分配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而非比例再保险是以赔款为基础,依照缺失额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同意公司的责任额不受原保险金额大小的阻碍,而与赔款总额相关联.

〔3〕比例再保险按原保险费率计收再保险费,而再保险费是被保险人所支付原保险费的一部分,与再保险业务所占原保单责任保持同一比例。非比例再保险采取单独的费率制度,再保险费以合同年度的净保费收入为基础另行运算,与原保险费并无比例关系。

〔4〕比例再保险通常都有再保险佣金的规定。而非比例再保险中,同意公司视分出公司与被保险人的地位相等,因此,不必支付再保险佣金。

〔5〕比例再保险的同意公司对分入业务必须提存未满期责任预备金。非比例再保险的同意公司并不对个别风险负责,仅在赔款超过起赔点时才负责,因此不发生未满期保险费责任。〔6〕比例再保险赔款的偿付,通常都由帐户处理,按期结算。非比例再保险对赔款多以现金偿付,并于同意公司收到缺失清单后,短期内如数支付。

按照安排方式分类,分为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预约再保险。

八.保险监管

1、什么缘故要监管保险业?

〔1〕保险经营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

〔2〕保险交易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性。

〔3〕市场秩序较乱和恶性竞争时有发生。

总体而言,保险监管一方面能够爱护保险市场的稳固,是公共利益的重要保证;另一方面,保险监管也会提高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进一步促进保险市场的进展。

2.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四位一体〞。

政府监管为核心,企业内控为基础,行业自律为关键补充,社会监督为动力。

3.保险监管方式:公示方式〔公告治理方式〕、准那么方式〔规范监管方式〕、实体方式〔最严格的〕

4.保险监管三支柱: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

5.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资产风险、定价风险、利率风险、杂项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原理知识点总结 一、保险学的定义 保险学是研究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学科,主要涉及保险的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内容,旨在使用相应的保险手段去控制或减少风险损失。 二、保险合同的基本要素 1、双方:投保人和保险人; 2、被保险人:投保人可以是被保险人; 3、保险标的:主要是要保险的财产、权利或有价值的负债; 4、保险期间; 5、风险事故的发生; 6、保险金额和一般条件; 7、保险费; 8、声明等; 9、保险责任和责任范围; 10、投保单; 11、保险单等。 三、保险标的分类 1、财产性标的:主要指人身和财产的具体细节; 2、权利性标的:主要指投保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其延续性; 3、责任性标的:指投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其承担的义务等。

四、保险条款 1、投保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约定的关于投保的条件、责任及其它约定的条款; 2、保险责任条款:约定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对投保人的赔偿责任; 3、保险金额条款:以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免赔率及免赔基数来确定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及其范围; 4、免责条款: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约定的引起保险人赔偿责任的情况; 5、解除条款:保险合同解除的条件及终止事宜的条款; 6、费用条款:保险费以及赔偿支付的费用等。 五、保险实务 1、投保前的准备工作:需要对投保的标的和风险进行全面调查,及时了解投保的标的和风险的近况及其变化; 2、投保期间的管理工作:需要定期对标的的风险状况及其对应的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以防止被投保的事故的发生; 3、赔偿实务:被投保的事故发生后,需要根据投保的标的及其条款进行相应的认定和赔偿; 4、保单变更:在保险期间内,可能需要根据变更的投保要求进行保单的变更,以确保投保人的合法利益; 5、终止实务:终止保险合同过程中,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条款及其终止指引进行终止操作,以确保保单的有效性。

保险学知识点

第一章 风险的组成要素 1、风险因素:也称为风险条件,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 的条件。 分类(1)实质风险因素:指有形的并能直接影响事件的物理功能的风险要素(2)道德风险因素:指与人的品行修养有关的无形因素 (3)心理风险因素: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因素 2、风险事故:也称为风险事件,指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是风险造成损失可能 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媒介。例如,火灾、地震、洪水、盗窃、车祸、疾病等都 是风险事故。 注: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生才能导致损失。 3、损失: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这一定义包含两个重要的要 素:一是“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二是“经济价值的减少”。两者缺一 不可,否则就不构成损失。 分类:直接损失:指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实质损失:承保风险造成的标的 物本身的损失。 间接损失:是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发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括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等。 4、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之间关系:三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 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5、风险按性质分类:(1)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的风险。如自然灾 害、意外事故、生老病死等。 (2)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也有获利机会的风险。如证券投资。 区别: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相比,前者因只有净损失的可能性,人们必然避而远之。而后者却有获利的可能,甚至获利颇丰,人们必为求其利甘冒风险而为之。 6、按风险形成的原因分类:(1)自然风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风险。 (2)社会风险: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包括过失行为、不当 行为及故意行为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 (3)经济风险:在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由于受各种市场供 求关系、经济贸易条件等因素变化的影响,或经营者决策 失误,对前景预期出现偏差等,导致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 险。 (4)政治风险: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 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7、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一)风险识别:指在风险事故发生之前,运用各种方法系统地、全面地、连续地认识所面临的各种风险,以及分析风险事故产生原因的过程。 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 (1)企业风险识别:风险源识别、风险暴露识别(风险损失识别) (2)家庭或个人的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主要方法:保险调查法、保单对照法:风险分析调查表、财务分析法、流程图分析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树、事件树、风险链分析法等 (二)风险衡量(估测):是在识别风险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即在对过去损失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概率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风险事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风险的含义、基本构成要素、分类 风险的概念: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或者是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的构成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因素包括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里风险因素3中,能够区分3种风险因素 风险的分类: 1、按照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 2、按风险对象分类: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 3、按风险产生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技术风险 注:保险公司承保的是纯粹风险 二、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基本职能、程序 三、风险与保险的关系 保险是风险的管理方式 思考:为什么在保险学中要用大量篇幅讲风险的内容? 风险是保险存在的前提 风险变化是保险的依据 风险变化影响保险的利益 保险是管理风险的工具 第二章保险的概述 一、保险的含义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二、保险的要素 可保风险、大量同质风险的集合与分散、保险费率的制定、保险基金的建立、保险合同的订立 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基本职能、派生职能 宏观和微观作用 四、保险与其他类似经济行为及制度的比较 保险与储蓄、保险与赌博、保险与救济 五、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国外的和中国的,保险深度和密度

保险财政化的过程(保险史),中国将来保险趋势(数据说明,WTO后保险面临的挑战) 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基本内容、违反这一原则的后果 主要内容包括告知、保证、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告知、保证主要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约束;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是对保险人的约束。 1、告知的定义 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之前、之时和之后,投保双方应就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互相告知对方。 所谓实质性重要事实,对于保险人来说,是指那些影响到保险人确定保险费率或影 响其是否承保以及确定承保条件的事实;对于投保人来说,是指有关保险条款、费率以及其他条件等可能会影响其作出投保决定的事实 我国一般采取询问告知形式 ◆投保人的告知内容 A,在签订合同时,投保人必须主动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状况和其他重要事实告知保险人; B,合同订立后,如果保险标的风险增加,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C,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 D,如果有重复保险,要通告保险人; E,在保险标的所有权发生转让时,投保人必须通知。 2、保证的含义 是指保险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在保险期限内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保证的形式 按保证存在的形式:明示保证和默示保证 明示保证是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以语言文字或习惯的作法直接加以明确的保证的行为。明示保证是保险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必须写入保险合同或批单中。 默示保证则是在保险合同中虽然没有以文字形式加以规定,但习惯上是社会公认的或法律确认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该保证的事项。也就是说,虽然这些保证并未在保险合同中列明,但双方在订约时都清楚相关的内容。 3、说明的含义 此处说明义务指的是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即保险人有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一·风险 1.风险:风险是指引致缺失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的要素: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 缺失。〔1〕风险因素指引发风险事故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缺失增加的条件。风险因素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指缺失的直截了当缘故或外在缘故。风险因素是缺失的间接缘故,它本身要通过风险事故导致最后的缺失。〔3〕缺失指非有意的,非打算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3.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风 险。(2)按风险的性质,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缘故,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4.风险处理方式〔风险治理方法〕有幸免,自留,预防,抑 制和转嫁。 〔1〕幸免指没法回避缺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全然上排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舍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消极技术。通常在两种情形下进行,既某特定风险所致缺失频率和缺失幅度相当高时和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出的效益时。〔2〕自留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既企业单位自我承担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通常在风险所致缺失频率和幅度低,缺失短期内可推测及最大缺失对企业或单位不阻碍财务稳固时采纳。〔3〕预防指在风险缺失发生前为了排除或者减少可能引发缺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目的在于通过排除或减少风险因素而达到降低缺失发生频率的目的。通常在缺失频率高缺失幅度低时才用。〔4〕印制指在缺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缺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缺失。通常在缺失幅度高且风险又无法幸免和转嫁的情形下采纳。〔5〕转嫁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幸免承担风险缺失,有意识的将缺失或与缺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治理方式。要紧有两种方式:保险转嫁和非保险转嫁非保险转嫁又分为出让转嫁和合同转嫁。 5.可保险条件包括(1)是纯粹风险,不是投机的〔2〕是偶然的和意外的,不是必要的和有意的〔3〕有足够多的同质危险单位——大数定律〔4〕缺失是明确的,可测定的,能够用货币衡量的〔5〕缺失是非灾难性的。 6.财产保险的历史和现状 〔1〕古代保险思想:埃及的石匠汉漠拉比法典地中海贸易中的〝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原那么中国水运分散风险的做法〔2〕现代保险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 海上保险意大利英国火灾保险伦敦大火人寿保险从奴隶保险开始,生命表的编制。责任保险英国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3〕中国的保险历史:三个时期:一1805-1849起步时期二1949-1979进展时期三1949-至今复原营业时期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成立1933年太平洋保险公司1992美国友邦公司上海设分公司1995第一个<<保险法>>1998中国保监会成立 二.保险 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运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缺失的补偿行为。保险实质上是一种参保人员之间的分配关系。 2.保险与赌博,期货,期权之间的区别 赌博是制造了风险,而保险是对已有风险的转嫁。期货和期权是对投机风险的转嫁,而保险是对纯粹风险的转嫁。 3.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4.保险的差不多职能:分散危险职能和补偿缺失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积蓄基金职能和监督危险职能 三.保险合同 1.保险合同:指保险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确立的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一种协议。 2.保险合同具备的条件〔特点〕〔1〕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3〕合法 3.保险合同〔契约〕专门的法律特点:〔1〕双务合同〔2〕补偿性合同〔3〕最大诚性合同〔4〕射性合同〔5〕附和合同〔6〕条件合同〔7〕个人合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 4.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合同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合同关系人〔被保险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合同辅助人〔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 5.保险合同的客体确实是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确实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合同载明的投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 6.保险合同的内容 狭义保险合同的内容仅指双方当事人依法约定的权益和义务。 广义指双方权益义务为核心的保险合同的全部记载事项。 保险合同的内容包括差不多条款和特约条款。 差不多条款的内容包括: 当事人的名称和住宅 保险标的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期限 保险金额 保险费和保险金的支付方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保额确定的原那么〔1〕保额要低于保险标的价值〔2〕遵循保险利益原那么 特约条款包括附加条款和保证条款 7.保险合同的形式:包括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和暂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保险单,简称保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形式。

保险学考试知识点整理

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 1)比例责任分摊方式是由各保险人按其所承保的保险金额与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的总和的比例来分摊保险赔偿责任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承保比例。 承保比例=该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总和。2)限额责任分摊是以假设没有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各保险人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独自应负的赔偿限额与所有保险人应负的该赔偿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损失补偿责任。 各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赔偿比例。 赔偿比例=该保险人的赔偿限额/所有保险人的赔偿限额。 3)顺序责任分摊由先出单的保险人首先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后出单的保险人只有在承保的标的的损失超过前一保险人承保的保险金额时,才顺次承担超出部分的损失赔偿。 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的计算? A、绝对免赔:损失没有达到起赔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一旦达到或超过起赔限额,a:保险人将扣除免赔额或免赔率再进行赔偿; b:保险人只赔偿超出部分。 B、相对免赔:损失没有达到起赔限额,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一旦达到或超过起赔限额,a:保险人不扣除免赔额或免赔率赔偿; b:保险人全部赔偿。 除外责任规定的意义和主要容 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用承担赔偿或给付的责任围; 意义:避免巨灾的损失;限制非偶然事故的发生损失;避免逆选择。 容:除外地点:保险人不用承担的责任围; 除外风险:对于某些风险,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除外财产:现金;金银珠宝;古董字画等; 除外损失:某些损失,保险公司部承担责任。 另一说法:不可保风险;标的的正常损耗和固有瑕疵;间接损失;为了社会的公共利益或国家禁令导致的损失;道德风险。 以他人为投保对象时,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各国的法律是如何规定 当投保人以他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时,须遵守如下规定: 第一,被保险人须是保险合同中指定的; 第二,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 第三,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规定限制,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限额。) 构成可保风险的基本条件及其规定意义 可保风险即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可保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即危险。 可保风险的要件:风险不是投机的;风险必须是偶然的;风险必须是意外的;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意义:商业保险公司不可能承担所有风险损失。 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就个别合同而言,保障性是相对的、偶然的;就整体而言,保障性是绝对的、必然的。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已经成为现代社会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从保障个人健康、财产安全,到保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险在现代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保险学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保险学知识点的学习也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就来探讨一下保险学中一些基本的知识点。 一、保险的基本概念 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和共担方式,通常指在保费对决定的保障范围内,由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发生的某些不确定事件而遭受到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在保险交易中,被保险人通过支付保费向保险公司购买相应的保险合同,获得相应的固定的保险金额,以便在遭受损失时获得补偿。 二、保险的特征 1. 风险转移:保险行业是一种风险转移和共担的方式,即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对其进行赔偿。 2. 公平合理:保险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合理、自愿和诚信原则,以确保合同真实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3. 经济效益:保险交易应该追求以最小的保险费用换取最大的保险利益。

4. 不确定性:保险业务的契约对象是不确定事件的可能性。被保险人不能预知自己是否会遭受损失,损失发生的原因、时间和范围等情况也是不确定的。 三、保险分类 1. 按功能划分: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主要保 障人的生命健康,如寿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财产保险主要保障财产安全,如车险、房屋保险和商业财产保险等。 2. 按风险类型划分: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 向个人提供保障的保险,涉及个人的利益;团体保险是向一个群体提供保障的保险,涉及群体的共同利益。 3. 按保险期限划分:短期保险和长期保险。短期保险是 指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下的保险,如旅游险等;长期保险是指保险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保险,如寿险和家庭财产保险等。 四、保险合同 1. 合同订立:保险合同是一种以情况付款的契约,通过 订立合同,被保险人获得保障,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费用。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保险公司根据要求向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保障方案,由被保险人自行决定是否购买保险产品。 2. 合同效力:保险合同应该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必须 是自愿订立的、真实的、合法的和完整的。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要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要点 保险学是一门关于保险行业和保险业务的学科,它涉及到保险的原理、产品、运作、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下是保险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 1.保险的定义和功能:保险是指承担被保险人特定风险的经济行为, 它的功能主要有风险转移、保护和储蓄。 2.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合约,它规定了 保险责任、保险费、免赔额、保险期限等条款。 3.保险产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提供的用于满足客户风险保护需求 的具体产品,如人寿保险、车险、健康保险等。 4.保险原则:保险原则是保险业务的基本准则,包括合同自由原则、 最大诚实原则、赔偿限度原则、共险互助原则等。 5.保险费:保险费是指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费,它的大小主 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和保险公司的费率。 6.保险运作:保险运作包括保险的承保、核保、赔付等环节,其中核 保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提出的保险申请进行审核的过程。 7.保险金:保险金是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的赔偿金,它 的金额由保险合同约定,并受到赔偿限度的限制。 8.保险风险管理:保险公司通过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对保险风 险进行评估、控制和转移,以保证公司的健康经营。 9.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是指政府对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旨在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10.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是指保险业务的交易场所,包括保险公司、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等机构和人员。 12.保险经济学:保险经济学是研究保险行业与经济关系的学科,它 涉及到保险需求、保险供给、保险市场等方面的内容。 13.保险策略:保险策略是指公司制定的关于保险业务发展和风险管 理的长期目标和具体措施。 以上是保险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包括保险的定义和功能、保险 合同、保险产品、保险原则、保险费、保险运作、保险金、保险风险管理、保险监管、保险市场、保险法律法规、保险经济学、保险策略等。保险学 的研究和应用对于保险行业的发展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了解保险学知识点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介绍一些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相关的知识点。 1. 保险的定义和分类 保险是一种交换风险的经济活动,由保险公司或保险机构根据合同 规定,在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基础上,对风险事件进行经济赔付。保 险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人身保 险主要涉及人的生命、健康和身体等方面的风险,而财产保险则主要 涉及财产的损失、损坏和灭失等方面的风险。 2. 保险的原理和功能 保险的原理包括共同承担、大数定律和分散风险。共同承担是指保 险公司通过积累众多保单形成风险基金,由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和 赔付责任。大数定律是指在一定样本数量下,随着样本数量的增加, 风险的真实发生概率趋于稳定。分散风险是指通过让很多人投保,将 每个人的风险集中在保险公司,从而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均衡。 保险的功能主要包括风险转移、经济保障和社会稳定。风险转移是 指投保人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降低个体承担风险的压力。 经济保障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经济赔付能力可以提供一 定的保障,减轻经济负担。社会稳定是指保险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机制,

可以缓解灾害和风险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保险合同和保险责任 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法律文件,约定了保险的责任和义务。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保险事故进行赔付的义务。保险责任的限制主要包括保险金额、免赔额、保险期限等。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或受益人支付相应的赔款或赔偿金。 4. 保险金计算和赔付程序 保险金计算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相关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中的计算公式,确定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的赔款金额。赔付程序主要包括报案、勘察、理算和赔付等环节。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会派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损失评估,然后进行理算,最后支付赔款给投保人或受益人。 5. 保险的投保和理赔注意事项 在投保时,投保人应当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保险范围,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同时,投保人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和财产信息,避免在理赔时因为信息不真实而导致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赔款。在理赔时,投保人应当及时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报告、警察报案证明等。 6. 保险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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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知识点 第一篇保险基础 1. 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 2. 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三要素的联系: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月底,发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3. 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 2)按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基本风险、特定风险 3)按风险所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投机风险 4.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 1)风险回避:人们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将至零。比如:可以利用水上运输, 但禁止水上运动,这就是回避由此产生的被淹死的风险,从而缩小了遭受风险的范围。 2)损失控制:主要包括防损(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和减损(减损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比 如,尽管人们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但这种事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这就有必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减轻火灾损失的严重程度。 3)风险自留:企业或个人自己来承担风险。 4)风险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比如:公司组织、 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套期保值、购买保险。 第三、第四种合称损失融资。 5. 从不同角度解释保险 1)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 由此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事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 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 3)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4)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 5)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 6)保险是一种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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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的四个特性:跨学科性、领域广泛性、法律保障性、应用实践性。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1、风险的概念风险的真正含义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的特征(一)客观性:不可能消灭危险(二)损害性:危险的后果必然造成某种损失(三)不确定性1.空间上的不确定性。2.时间上的不确定性。3.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四)可测定性:危险损失的概率(五)普遍性:危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六)社会性:危险损失与人类的利益直接相关。 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因素(Hazard)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者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因此,风险因素是就产生或增加损失频率(Loss frequency)与损失程度(Loss severity)的情况来说的。分类:物理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主观故意、心理风险因素主观无意 风险事故(Peril)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至引起损失的结果。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风险事故和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并不是绝对的。判定的标准就是看是否直接引起损失。 损失(Loss) 损失作为风险管理和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的关系 三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而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4、风险的分类 按风险的环境分类静态风险:自然力的不规则变动或者人们行为的错误或者失当所导致的风险。地震、火灾动态风险:由社会经济的或政治的变动所导致的风险.毁林开荒、文革、罢工 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 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按风险的对象分类财产风险:导致一切有形财产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人身风险:可能导致人的伤残死亡或损失劳力的风险。责任风险:个人或团体行为上的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依照法律、合同或道义应负的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质量 信用风险: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与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应付账款 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形成的不可控性、形成的周期性、引起后果的共沾性。如地震、火山、台风社会风险:由于个人或团体的行为对社会生产及人们生活造成的损失的可能性。如偷盗、抢劫、罢工、酒后驾车。政治风险:在对外投资和贸易过程中,因政治原因或订约双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使债权人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经济风险:在生产和销售等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经济上遭受损失的风险。 5、风险管理的概念风险管理是经济单位透过对风险的认识、衡量和分析,以最小的成本取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方法。对象:风险目的: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 6、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对企业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风险估测:估计和预测风险的发生频率和损失幅度,使风险定量化。风险评价:通过定性、定量分析风险及比较风险处理费用,来确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及支出的费用。风险管理方法的选择:分为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分析、比较已实施的风险管理方法的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契合程度,以此来评判管理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收益性。 7、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 避免风险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即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既

保险学原理 考点 知识点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 1、保险单:保险合同的基本证明文件,记录了保险的种类、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信息。 2、保险凭证:证明投保人已经缴纳了保险费的凭证。 3、保险条款:保险合同中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具体内容。 4、保险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在出现保险事故后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书面申请。 5、保险理赔凭证:证明保险人已经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理赔款项的凭证。 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P44)★★★★☆多选、简答 1、保险单 2、保险条款 3、保险凭证 4、保险告知书 5、其他附件 保险合同的解除和终止。(P51)★★★☆☆多选、简答 1、解除:保险合同在有效期内被双方协商解除。

2、撤销:保险合同因保险人欺诈、胁迫等原因被投保人 要求解除。 3、终止: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或者被保险标的毁损 等原因导致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4、违约: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解除。 5、合同解除的后果:保险人应当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被保险人应当承担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赔偿责任。 2、财产保险的作用包括:保护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社会福利、稳定社会秩序等。 3、简答题:请简要说明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是指什么?答:财产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经济补偿,以弥补其经济损失。 作用:财产保险的作用包括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促进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帮助企业完善经济核算和加强风险管理、稳定人民的生活和社会秩序。 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实际损失为依据,以保险金额为限或以保险利益为限。

财产保险的赔偿方式:可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第一危险赔偿方式(只要损失在保险金额内,都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来赔偿)或限额赔偿(损失超过一定限度时才赔偿的方式)。 团体财产保险中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可以按账面原值确定(买时的总的钱)、按重置价值确定(重新买时的钱)或投保时实际价值(目前的价值)协商确定。 家庭财产保险的险种包括普通家庭财产险、定期还本家财险(兼具家财保险和满期还本)、住宅及宅内财产险(火灾险、综合灾害险和地震险)、安居综合险(组合性)、团体家财险(企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团体为职工购买)和附加“盗窃”险。 机动车辆保险的特点包括第三责任“强制”保险方式、被保险人的范围广、普遍规定免赔额和免赔率、恢复原状的赔偿原则和无赔款费率折扣原则。 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包括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所有或代管的财产,以及私人、个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与课本知识点是一致的,很重要,很有针对性 第一章导论 保险产生的原因中关于保险的分类,着重注意按风险性质的分类、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同一个风险可能兼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双重性质;大多数纯粹风险是可保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风险可分为: 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所致损失的可能性,由内生变量所致损失的可能性; 社会风险:伴随着人类社会行为的变化、制度的重新安排、新政令的颁布与实施、甚至是政权的更迭而产生的损害可能性;社会风险的最高形式是政治风险; 技术风险: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升级及由此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发生的损害可能性; 3按损害对象,风险可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财产风险:导致财产毁损、灭失和贬值的风险; 人身风险:生、老、病、残、死、失业等导致人身伤害或影响健康的风险; 责任风险: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如职业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失信风险;如美国国债风险; 风险管理、P1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注意P14页的财务法 1风险识别:受险主体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是风险估测的主要内容; 3风险评价:在和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相比较,以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的过程. 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决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到何种程度; 4风险管理对策:在识别分析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上,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它包括自留和转移两种; A自留风险有三种情况①对潜在损失估计不足②损失金额相对较低,经济上微不足道③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 B转移风险 ①保险保险购买者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接受保费,建立基金以赔付特定损失;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措施;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是指研究保险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包括保险市场的运行机制、 保险产品的设计和销售、保险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下是保险学的主 要知识点总结。 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保险是一种经济风险转移的方式,通过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人在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以换取保费收入。保险具 有共同性、合同性、让与性、有限性、逐次性等特点。 保险需求和保险供给:保险需求是指个人或企业对于将来可能发生的 风险的保障需求。保险供给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设计和提供相应 的保险产品。保险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对称性,即存在信息不完 全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保险合同和保险费率: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 约定,包括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金额等内容。保险费率是指根据风 险评估和统计数据,确定的保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保险费率的确定需要考 虑风险的概率和损失的程度,以及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利润等因素。 保险市场和保险销售: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进行保 险交易的场所和机制。保险销售是指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潜 在被保险人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保险销售包括直销、代理销售、经纪销 售等形式。保险销售需要考虑产品定价、市场推广、客户关系管理等方面 的问题。 保险风险管理和保险资本运作:保险风险管理是指保险公司通过风险 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等手段,降低可能面临的风险损失。保险资本 运作是指保险公司根据经营需要,通过资本投入和配置,实现收益最大化

和风险最小化。保险公司的资本运作涉及到资本金的规模和结构、投资组合的配置和收益分配等问题。 保险监管和保险法律规制:保险监管是指政府对保险业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行为,包括制定保险政策、规范市场秩序和监督保险机构的运营等方面的工作。保险法律规制是指国家对保险业进行法律上的规定和约束,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保险监管和法律规制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除了上述知识点,保险学还涉及到保险经济学、保险统计学、保险精算学、保险行为学等方面的知识。保险经济学研究保险市场的运行机制、保险公司的行为和经济效果等问题。保险统计学研究保险风险的概率和程度以及赔偿金额的概率分布等问题。保险精算学研究保险产品定价和赔偿准备金的计算等问题。保险行为学研究保险消费者的行为决策和保险公司的竞争策略等问题。 综上所述,保险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涉及到经济学、理论科学、法律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通过学习保险学的知识,可以更好地理解保险市场的运行机制,提高保险风险管理的水平,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是一门研究保险的学科,它涵盖了保险的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知识。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工具,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下面是对保险学的一些重要知识点的总结。 1.风险和不确定性:保险的核心是针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管理。风险 是指可能发生的不利事件,而不确定性是指无法准确预测未来的情况。保 险通过将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来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 2.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保险的基础,它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 的协议。保险合同规定了保险的范围、保险费、保险责任等内容。保险合 同的要素包括订立、效力、履行和终止。 3.保险市场:保险市场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交易的地方。保险 市场分为原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原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公司直接与被保 险人交易,而再保险市场是指保险公司之间进行交易。 4.保险产品:保险产品是保险公司提供给被保险人的具体保险方案。 常见的保险产品有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产品的设 计包括保险责任、保险费率和保险条款等。 5.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保险公司根据风险评估来确定的一种费用。 保险费率的确定需要考虑到被保险人的风险特征和理赔数据等因素。保险 费率的合理性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和被保险人的利益都很重要。 6.保险赔付原则:保险赔付原则是保险公司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向被保 险人支付赔偿的依据。常见的保险赔付原则包括最大化原则、实质性原则、专业原则等。保险赔付原则的遵守是保险公司信誉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7.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是指政府对保险业的监督和管理。保险监管机 构的职责包括制定保险法律法规、审批保险公司设立和产品上市、监督保 险公司的经营行为等。保险监管的目标是维护保险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 的权益。 8.再保险:再保险是保险公司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再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称为再保险风险。再保险的作用是帮助保险公 司分散风险,提高资本利用效率。 9.保险市场经济学:保险市场经济学是研究保险市场的经济原理和规 律的学科。保险市场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包括保险需求、保险供给、保险市 场竞争等方面。 10.保险伦理:保险伦理是研究保险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的学科。保险伦理的核心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代理人应该遵守诚实信用、保护消费者 权益等原则。 保险学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涵盖了经济学、法学、统计学等多 个方面的知识。通过对保险学的学习,可以更好地理解和运用保险作为一 种风险管理工具,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保险学知识点整理

1.风险的属性: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 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主要有三种类型:1、实质风险因素。2、道德风险因素。3、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是指风险的可能成为现实,以致引起损失的结果。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在保险行业又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承保风险造成的财产本身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于直接损失而引起的损失,如利润损失。 三者关系: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则导致损失。 3.风险的分类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 责任风险又分为过失责任风险和无过失责任风险。 按风险发生的原因: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是仅指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损失和无损失。投机风险是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无损失、损失和获利。 按风险涉及的范围: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 4.风险管理的程序/ 5.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决策。 ①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初级阶段,是指对企业自身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风险识别的方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保险调查法、风险列举法、生产流程图法和现场检查法。 ②风险评估。是指运用概率及数理统计方法估测某一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后果的频率、性质和概率,以准确的估量损失的严重后果。 ③风险管理措施。基本可分为风险控制工具和风险财务工具。风险控制工具是指在损失发生之前,消除各种隐患,减少损失发生的原因和实质性因素;力求在损失发生之时,积极实施抢救与补救措施,将损失的严重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它包括避免风险、损失控制和风险中和三种方式。风险财务工具是指对损失的严重后果及时实施经济补偿,促使其迅速恢复,而免受灭顶之灾。它包括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两种方式。 避免风险:是企业考虑到风险损失的存在或有可能发生,主动放弃和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 损失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实施对风险的预防和抑制,以期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减轻其强度。 风险中和:是指风险管理人采取措施将企业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进行平分。只限于对投机风险的处理。 风险自留:又叫自担风险,是一种由企业或单位自行承担财务损失后果的方式。有被动自留与主动自留两种。 风险转移: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承担的方式。分为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可能遭受损失的

保险学原理-考点-知识点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 风险因素的类型及其与风险事故的区分。(P2)★★★★★单选、多选 1、物质风险因素(有实体物质本身所导致的风险) 2、道德风险(不诚实、不正直) 3、心里风险(侥幸、过失) 4、与风险事故的区别是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而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的含义及结果。(P8)★★★☆☆单选 1、纯粹风险:造成损失可能性的风险,结果就是损失和无损失 2、投机风险: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失的风险,结果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风险管理措施。(P12)★★★★☆单选、多选 1、避免风险 2、损失控制 3、风险中和 4、风险自留 5、风险转移 保险与赌博的区别。(P22)★★★☆☆多选 1、目的不同:保险的目的是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欺诈、获取暴利。 2、动机不同:保险利己利人、转移风险;赌博损人利己、冒险获利 3、科学依据不同:保险是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位存在和发展的科学依据;赌博完全是以偶 然性为依据 4、结果不同:保险变危险为安全,赌博是变安全为危险 社会保险与普通保险(商业保险)的区别。(P24)★★★★☆多选 1、社会保险:以国家和政府为主体,采取立法手段筹集基金,对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与一定的收入损失补偿,使其说的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制度。 2、普通保险(商业保险):采取商业化经营的原则,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 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的含义。(P24)名词解释、判断重点 1、共同保险:一笔业务由若干保险人同时承包一笔业务,在发生赔偿责任时,由被保险人按各自承担的份额或比例赔偿损失。 2、重复保险:对于同一保险标的、保险利益、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总额的保险。(寿险不存在)

2023年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 一·风险 1.风险:风险是指引致损失发生的一种也许性。 2.风险的要素:风险的构成要素涉及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 损失。(1)风险因素指引发风险事故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长的条件。风险因素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指损失的直接因素或外在因素。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因素,它自身要通过风险事故导致最后的损失。(3)损失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3.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为静态风险和动态 风险。(2)按风险的性质,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可分为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和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因素,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 4.风险解决方式(风险管理方法)有避免,自留,防止,克 制和转嫁。 (1)避免指没法回避损失发生的也许性,即从主线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半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是解决风险的一种悲观技术。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既某特定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损失幅度相称高时和在解决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出的效益时。(2)自留是指对风险的自我承担,既公司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通常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及最大损失对公司或单位不影响财务稳定期采用。(3)防止指在风险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者减少也许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用的解决风险的具体措施。目的在于通过消除或减少风险因素而达成减少损失发生频率的目的。通常在损失频率高损失幅度低时才用。(4)印制指在损失发生时或之后为缩小损失幅度而采用的各项损失。通常在损失幅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下采用。(5)转嫁指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故意识的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重要有两种方式:保险转嫁和非保险转嫁非保险转嫁又分为出让转嫁和协议转嫁。 5.可保险条件涉及(1)是纯粹风险,不是投机的(2)是偶尔的和意外的,不是必要的和故意的(3)有足够多的同质危险单位——大数定律(4)损失是明确的,可测定的,可以用货币衡量的(5)损失是非劫难性的。 6.财产保险的历史和现状 (1)古代保险思想:埃及的石匠汉漠拉比法典地中海贸易中的“一人为众,众人为一”原则中国水运分散风险的做法(2)现代保险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责任保险 海上保险意大利英国火灾保险伦敦大火人寿保险从奴隶保险开始,生命表的编制。责任保险英国铁路承运人责任保险(3)中国的保险历史:三个阶段:一1805-1849起步阶段二1949-1979发展阶段三 1949-至今恢复营业阶段 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成立1933年太平洋保险公司1992美国友邦公司上海设分公司 1995第一个<<保险法>>1998中国保监会成立 二.保险 1.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危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危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保险实质上是一种参保人员之间的分派关系。 2.保险与赌博,期货,期权之间的区别 赌博是发明了风险,而保险是对已有风险的转嫁。期货和期权是对投机风险的转嫁,而保险是对纯粹风险的转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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