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资料

最新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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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

2009年3月

一、目标

编制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的目标是梳理项目移交运维的一般流程,规范项目移交运维工作,最终保证我局信息化业务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

项目在正式上线并且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在最终验收前项目建设部门发起将该项目移交给运维部门维护时适用本管理办法。

三、参与对象在项目移交运维工作中,主要的参与对象是四个角色: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项目负责人、运维移交审核人、系统维护负责人。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指的是项目建设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工作人员。项目在移交运维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运维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保证项目的顺利移交,并且在项目移交后继续协助办理项目的付款手续工作。在移交过程中,其职责主要为:

1.向系统维护负责人提供完整的项目相关资料,组织完成必要的系统管理培训,交待项目建设的重点与难点及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讲明本项目与其它业务系统的关系等;

2.与系统维护负责人共同完成项目移交运维手续的办理。

3.配合系统维护负责人,完成已移交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

(二)系统维护负责人

系统维护负责人指的是接手项目后续管理运维,包括在系统免维期这段时间中对系统环境的熟悉以及监督开发公司对在免维期

系统出现的问题故障及时解决,保持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更新技术文档内容,以便在免维期结束后能协助开发公司平滑过渡到运维公司负责维护系统,确保用户在此过程中不受影响的技术人员。同时负责在项目支付尾款的时候提交该项目运维服务和运行质量报告,作为尾款支付的依据之一。在移交过程中,其职责主要为:

1.接收项目负责人移交的相关文档资料;

2.掌握接手项目基本情况;

3.参加或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4.与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项目移交运维手续的办理,负责已移交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移交审核人

移交审核人由项目建设部门以及运维部门领导担任,包括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以及运维移交审核人,负责对项目移交运维工作监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如审核通过则要反馈给审批人),主要职责为:

1.审核项目建设部门移交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见附录),并进行评估;

2.按照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中的移交计划组织移交实施工作。

四、移交流程

(一)总体流程

项目移交运维的整个过程可以划分三个阶段:移交准备阶段、移交实施阶段和移交确认阶段。这三个阶段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原

则上单个项目移交总体时间控制在一个月内。

(二)移交准备阶段(时间控制在一周内)

对准备要移交的项目,需作以下准备工作:

对于已经完成系统上线,并稳定运行一个月,且按照项目合同可以进行验收的应用系统,项目负责人将该项目列入月度移交计划,同时向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提交《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

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在收到《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后,在两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提交中心分管(副)主任领导审核;

中心领导中心分管(副)主任审核通过后,交付运维部门处理;

运维部门移交审核人对项目移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两工作日内予以反馈;通过审核的,运维部门移交审核人指定系统维护负责人并通知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未通过审核的,运维部门给出详细的整改意见,原则上反复整改的时间控制在一周内。若无明显不合理之处,双方均不得以移交过程之外的其他理由拒绝移交或接收。

(三)移交实施阶段(时间控制在三周内)

项目移交运维的实施阶段需要完成三项工作:文档交接、源代码交接和项目培训。这三项工作的实施中可以采用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

文档交接

1.交接的文档

项目负责人需向系统维护负责人交接该项目相关的技术文档包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各种设计文档和项目运维过程需要的各种说明文档,上述文档可以参考附录的《项目交接文档列表》进行提供。

2.文档要求

项目负责人向系统维护负责人移交的所有文档应尽可能使用标准的文档模板,系统维护负责人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对接受的文档进行评价,以确定是否符合要求。系统维护负责人对文档是否符合要求具有审核及组织整改权,但不得以下列文档质量规约以外的含糊要求拖延移交进度,总体时间控制在两周内。

文档完备性

是否按照合同及其附件要求提交了全部文档;

内容针对性

文档是否是为文档列表中要求的文档;

内容充分性

文档全面、详细的程度是否达到要求;

规范程度

是否很好地符合要求的规范、标准;

内容一致性

是否存在前后矛盾;

文字明确性

是否使用了“可能”、“也许”“待定”等词语和语义含糊不清的语句;

易读性

文档结构是否清晰、目录是否一目了然、是否存在循环引用,能够在一篇文档中说明清楚的内容,是否被拆分成若干文档。

3.交接流程

文档的交接步骤如下:

项目负责人向系统维护负责人提交文档;

系统维护负责人对文档进行审核;

系统维护负责人审核通过,则填写《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的文档移交部分;审核不通过,文档需要给出详细的整改意见,由项目负责人按照整改意见组织对文档进行整改,并在检查后提交系统维护负责人重新进行审核。原则上反复整改的时间不超过一周。

源代码交接

源代码交接的交接步骤如下:

项目负责人提交源代码及相关数据库结构说明给系统维护负责人;

系统维护负责人对代码的可理解性、可靠性与可编译性进行审核,并在一周内予以反馈,通过审核,则填写《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的代码移交部分。未通过审核,则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项目负责人按照整改意见组织对源代码进行整改,并在检查后提交系统维护负责人重新进行审核。原则上反复整改的时间不超过一周。

项目培训

1.培训内容

项目培训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2.培训流程

①由项目负责人和系统维护负责人商定培训时间及地点。

②实施培训。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熟悉整个系统基本功能的应用,并在培训现场指导相关人员对系统的应用与维护。

③完成培训则填写《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的培训部分。

④系统维护负责人开始对项目进行日常运维工作。

(四)移交确认阶段(时间控制在一周内)

移交确认阶段的工作流程如下:

完成上述步骤且文档、代码、培训审核完成后,运维部门负责人对整改后的文档、代码、培训总体情况进行确认审批。运维部门接手人员独立运维一周后,双方(项目负责人以及系统维护负责人)对《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进行签字确认,并由双方共同保管,完成整个项目移交运维工作。此时,项目负责人拟写通知,通知有关部门项目移交后的维护管理及联系电话。

在系统终验前运维部门的工作是协同和支持,在此过程中,项目建设部门应该承担直接责任;在移交确认、通过项目验收后,系统维护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所关联系

统的发布以及后台维护等技术工作,并统一收集用户对该项目提出的使用意见以及新需求,及时分析解决网络、资源、配置、简单维护、操作指引等方面的问题,当不能解决时,原项目建设部门应组织处理协同解决。

项目交接文档列表

项目运维管理办法

项目运维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服务与客户,加强对公司运维项目的统一管理,对项目维护活动、维护过程等相关事宜进行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运行维护项目组及相关干系人。 三、职责 1、销售部:负责对服务合同进行管理,包括合同签订、合同范围及合同条款的管理; 2、技术部:负责对项目的实施、管理、监控等,负责调查客户满意度、向相关人员反馈问题、跟进问题处理情况; 3、商务:负责硬件采购及相关备件的管理。 四、运维服务对象与类型 1、运维服务对象 运维服务对象是运维服务的主体,按客户要求所提供的运维服务相关的信息技术资产。运维服务对象包括应用系统、软件平台、硬件平台、数据。 1)、应用系统; 指由相关信息技术基础实施组成的,完成用户特定业务功能的系统。 2)、软件平台: 指安装运行在计算机硬件中,构成应用系统的软件程序,如系统软件、支持性软件、应用软件等。软件平台包括: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系统运行平台。 3)、硬件系统: 硬件系统是指构成应用系统的硬件关联设备。

4)、数据:指应用系统支持业务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信息。 2、运维服务类型 根据合同的要求及相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交付结果将运维服务方式分为完善性维护、适应性维护和预防性维护三大类。 1)、完善性维护 针对平台业务系统原有的功能进行扩充性完善,使系统对新业务具有包容性支持,以满足客户需求,确保系统现有功能的最大发挥。 2)、适应性维护 当客户业务需求发生变化是,且供需双方对系统业务更改事宜协调确认后,运维项目组对软件系统进行业务调整,以适应用户生产的管理需要。 3)、预防性维护 定期丢业务系统进行例行巡检,挖掘并消除系统中各种影响系统高效运行的隐患,同时优化系统各方面性能,使系统高质量的运行。 五、项目维护过程 1、服务协调升级管理机制 1)、首问责任制 公司实现首问责任制,受理客户问题反馈的第一任,为首位责任人;首问责任人须将问题清晰纪录,并将问题转达至问题所属项目经理或该项目负责人。 2)、管理升级 a、系统运维实施项目经理负责制; b、当问题处理超出合同范围,项目尽力应当将问题反馈至上级或销售部,由销售部人员进行协调; c、当客户反馈的问题属于合同范围内,但超出项目经理范围时,项目经理应当第一时间反应给上级总监,由上级总监协调;

档案 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部成果资料管理办法 一、资料存档内容 1、清单及控制价编制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方对编制工作的要求文件、设计答疑文件、委托方就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召开的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盖章页、签字页、纸版询价单、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各类电子邮件。 2、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 纸质版资料包括:过程中出具的工作审核意见、各单位之间往来函件、工作月报、其他单位合同复印件、造价专题会议纪要、结算审核报告、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各类会议纪要(参加委托方的会议时自行草拟)、图纸、变更洽商、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各类电子文件。 3、结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委托任务书(若有)、施工合同复印件、送审结算复印件(签字及盖章页)、结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往来函件、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或结算审核报告盖章后的扫描件)、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包括:暂估材料、设备的认价信息)、图纸、各类函件(包括电子邮件)。 4、投资北京初设概算评审、竣工决算审核 纸质版资料包括:投资北京下发的造价资咨询任务通知、单位之间往来函件、会议纪要、初设概算评审报告(签字及盖章页)、竣工决算审核报告(签字及盖章页)、委托单位评价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电子版成果文件(注:决算审核项目含加盖各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扫描件)、审核汇报ppt、工程造价指标、材料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往来函件、图纸。 5、监理项目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审核资料、进度款批复资料(若有)、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变更洽商费用、竣工结算审核出具的电子版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6、项目管理造价控制 纸质版资料:概算审核资料、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审核资料、变更洽商审核资料、暂估价审核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及审核资料,施工单位上报资料。 电子版资料包括:出具的造价审核意见及以上相关的审核资料。 二、成果资料移交程序

工作交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作交接程序,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干部(处级及以下)和员工因工作调动、请长假或离职前工作交接的管理。 第三条工作交接的责任主体分别为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移交人是指将所负责工作和物品移交给接收人的人员;接收人是指接受移交人所移交的工作和物品的人员;监交人是指监督移交人、接收人进行工作交接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交接内容 第四条工作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业务工作、公司物品、人员状况。 第五条业务工作主要包括: (一)工作职责,即移交人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责任。 (二)业务流程,即移交人岗位日常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工作事项,即移交人负责的具体的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 (四)文件资料,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文件、档案、账册等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 (五)业务资源,即移交人对内业务、对外业务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 第六条公司物品主要包括:

(一)用品,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设备、工具、办公用品等物品。 (二)现金,即移交人负责管理的现金及其等价物,以及移交人本人使用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等。 第七条人员状况主要包括:移交人下属或与移交人与工作相关的同事的思想、性格、能力、以及其它需要特别交待的情况等。 第三章工作交接程序 第八条当出现需进行工作交接的情形,由需移交人的上级领导安排工作交接,明确监交人,安排移交人准备工作交接。 第九条移交人在开始工作交接前,应梳理好交接事项,填写《工作交接表》。 第十条监交人核实移交人填写的《工作交接表》,必要时作适当调整,确定《工作交接表》。 第十一条在监交人的主持下,接收人根据《工作交接表》,逐项清点确认移交人交接的工作和物品,三方共同确定应交接的工作和物品的当前交接状态(已交接或未交接),填入《工作交接表》。 第十二条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接收人对《工作交接表》中工作和物品不清楚时,移交人应给予明确说明,监交人应监督交接过程直到交接双方认可。 第十三条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共同当面完成工作交接后,由三方在《工作交接表》上签字确认。

运维交接流程

运维交接流程 Version 2.0 二零一四年四月

一、运维交接流程 开发团队将软件项目交接给运维团队进行项目运维,该过程是一个责任过度的过程,需要严格的规范以及流程进行支撑。该部分叫做运维交接流程。 交接过程中,提交的软件文档一般包含需求说明书,概要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字典,测试报告,试运行情况报告分析,部署文档等,必须保持项目实际情况与文档一致性。 运维团队测试包含功能测试,用户测试,业务逻辑测试,集成测试,压力测试,需要在流程中填写相关的测试总结以及上传测试报告,不合格需要说明不合格原因。 以上过程需要在严格的规范下进行,不然,流程会因为只是个形式而失败,达不到预期效果。 二、交接规范 新项目需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时间才能交接给运维组 新项目交接给运维组必须对接手维护的同事做系统业务培训 项目交接必须提供: 系统release版本 《项目需求文档.doc》 《项目操作手册.doc》 《项目维护手册.doc 》 《项目常见问题处理.doc 》 《项目详细设计文档.doc 》 《项目数据字典》 三、软件测试验收 软件验收为系统验收的核心。对软件质量、软件的可维护性、软件的易用性和软件项目的实施周期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一)测试环境下的测试验收 1、初次测试 依据系统功能列表中的功能进行逐个测试,测试中记录以下情况:功能是否实现,功能

是否符合要求,测试时间。 系统测试类型有以下几方面: (1)功能测试:功能测试就是对产品的各功能进行验证,根据功能测试用例,逐项测试,检查产品是否达到要求的功能。 1)从软件的功能是否全面; 2)软件功能是否正确; 3)程序和数据是否与产品需求说明及用户文档的全总说明相对应。 (2)可靠性测试:指软件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不出现故障,持续运行的能力。 1)软件不应存在导致软件无法运行、崩溃或导致数据破坏、缺损的重大缺陷; 2)测试一般包括成熟性、容错性、易恢复性、数据是否具有校验机制等方面。 (3)容错性测试:评价软件是否拥有异常处理手段;对关键操作、不可恢复的操作或可能引起灾难性后果的操作应有明确的提示,并请求用户确认。 (4)易用性测试:指软件的易用程度。 1)用户学习、操作软件的难易程度; 2)数据编辑、检索、输出的方便程度和灵活程度; 3)易理解程度、易浏览性、可操作性。 (5)可维护性测试: 1)指用户根据自己的要求、使用环境对软件进行个性化定制的可能性、难易程度和灵活程度; 2)运行出错后,用户自己发现、诊断、修改错误的可行性与工作量。 (6)性能测试:性能测试主要测试软件的运行速度和对资源的消耗。通过调整系统所依赖的软硬件配置、网络拓补结构、工作站点数、数据量和服务请求数来测试软件的移植性、运行速率、稳定性和可靠性。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时间特性; 2)资源特性; 3)网络特性。 (7)可移植性测试:通过硬件兼容性测试、软件兼容性测试和数据兼容性测试来考察软件的跨平台、可移植的特性。重点掌握以下几点: 1)兼容性:操作系统兼容性、异构数据库兼容性、新旧数据转换、异种数据兼容性、硬件兼容性等; 2)适应性:在适应目前需求的基础上,为将来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性能扩充留有余地; 3)可扩充性:新功能、新业务的增加能够在不影响系统运行的情况下实现。 (8)安全性测试:通过非法登陆、漏洞扫描、模拟攻击等方式检测系统的认证机制、加密机制、防病毒功能等安全防护策略的健全性。重点掌握以下几点: 1)软件使用的安全性; 2)数据的存储、传输和访问安全; 3)安全测试期间,测试人员假扮非法入侵者,采用各种办法试图突破防线。 (9)用户管理测试:对系统进行用户添加,授权等一系列操作发现任何问题都记录下来形成文档,然后对用户进行权限变更、删除等一系列操作,文档记录问题发现时间、问题描述、问题原因、解决方法、解决时间等(详细情况填写问题记录)。将发现问题由建设方提出解决方案,由用户确定后进行修改。 (10)界面实现情况测试:界面要符合现行标准和用户习惯。软件企业可以形成自己的特色,但要确保整个软件风格一致。界面测试要从友好性、易操作性、美观性、布局合理、分类科学、标题描述准确等方面入手。重点掌握以下几点:

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附件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共同制定全国统一的会计档案工作制度,对全国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档案工作,并对本行政区域内会计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机构或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销毁等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单位在进行会计核算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

以下会计资料应纳入归档范围: (一)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鉴定意见书,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第六条单位可以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会计档案。 第七条单位内部形成的电子会计资料,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 (一)电子会计资料来源真实有效,由相应的信息系统生成和传输。 (二)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资料数据;能够输出符合归档格式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设定并履行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电子签证程序。 (三)使用的档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收、管理、利用电子会计档案数据,符合电子数据长期保管要求,并建立了电子会计档案与相应纸质会计档案的索引关系。 (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子会计档案数据被篡改。 (五)建立电子会计档案备份制度,能够有效防范自然灾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pdf

上海市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真实完整、安全可靠、长期可用,根据《上海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局《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档案,是指具有凭证、查考和保存 价值并归档保存的电子文件。 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履行其法定职责或处理事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 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数字格式的各种信息记录。 第三条凡本市立档单位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及 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电子档案的移交、接 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档案移交单位和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应当切实履行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职责。 第五条移交与接收的电子档案应当真实可靠、齐全完整和 安全可用;涉密电子档案的移交与接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安 全的要求。

第六条国家综合档案馆接收电子档案的范围,参照国家和 本市有关档案进馆范围的规定,包括记录各单位核心业务和重要 工作成果的文书、科技、专业、音像等类电子档案。 第七条属于接收范围的电子档案一般自形成之日起5年内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对于有特殊要求的电子档案,可以适当延长移交时间。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移交 第八条电子档案的移交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电子档案的元数据和目录文件应与电子档案一并移 交,并与电子档案建立关联关系,电子档案的存储结构见附件1。 (二)电子档案有纸质等异质载体的,应当在目录文件中记 录相关信息,异质载体的移交时间、整理要求按照国家和本市现 有的档案移交规定执行。 (三)采用技术手段加密的电子档案应当解密后移交,压缩的电子档案一般应当解压缩后移交。 (四)移交单位应当将已移交的电子档案在本单位备份保存 至少5年。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 法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209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办法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Restructuring and Transferring Archiv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改制移交档案管理规定: 市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和《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档案移交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利交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移交,是特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它组织与当地国家综合楼馆之间定期的档案交接。 第三条档案移交依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市级单位和省属单位(除国家、省有明文规定外)的档案须向市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县(区)、乡(镇)单位的档案须向当地县(区)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 第二章移交范围

第四条各行政区划辖区仙的下列单位所形成的档案,凡年满10年、保管期限为永久与长期的,均属移交范围: 一、市级地方党委、纪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和群众团体等机构及其工作部门、直属临时性单位; 二、市人民政府及直属工作部门和派出单位; 三、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隶属的独立分管某方面工作或从事某项事业的行政管理机关和事业单位; 四、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管辖的国营企业; 五、属于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领导或虽由上级主管部门垂直领导但省级部门未设专门档案馆的单位; 六、撤销单位和国家破产企业; 七、有代表性的集体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八、市级国家综合档案所有制单位、民营企业; 第五条所移交的档案门类必须齐全完整,即应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门档案、业务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等,以维护档案全宗的完整性。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擅自扩大或缩小档案的移交范围和延长或缩短移交时限。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移

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公司各类档案移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细化在公司档案统一管理中移交环节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在公司各类档案移交过程中,按照档案归属的职能和性质,将收集前的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业务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设备档案、声像档案、荣誉实物档案七类。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文书档案管理 一、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公司行政事务、教育培训、职业卫生、劳动合同等活动中反映主要职能的历史面貌,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有密切关系的上下级文件材料。 二、办公室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公司文件材料的收发工作,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应将原稿和正文统一存放,公司领导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也应及时收回归档,并于当年年底移交档案室,移交时按目录清点,交按双方在移交册上签字,各执一份。 三、归档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立卷时要按照公司档案分类方案中的规定组卷。 四、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立卷时要按照档案统一规定的保管期限表划分文件材料的保管期限。 业务档案管理

一、业务档案管理归档的基本范围:公司正常生产、销售、采购等环节岗位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所有台账和资料。 二、业务档案由各职能科室日常工作积累形成,按时要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当年度年底前移交档案室。 三、业务档案的立卷工作要遵循档案室编制的档案分类规则,做到真实、完整、符合档案规范要求。 四、查阅过往业务档案的,需经登记签字后方可查阅。 五、一经组卷归档的文件材料,任何人不得更改其内容,更不能抽换档内材料。 财务档案管理 一、财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我公司生产经营运行活动的重要史料和证据,是档案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集中统一管理。 二、财务档案归档的范围:财务工作中的凭证、账簿、报表及其它。 三、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由公司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卷,当年的财务档案,在年底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存一年,期满后编制案卷目录一式三份,财务科留一份,其余两份连同财务档案一并交公司档案室保管。 四、财务案卷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但不得拆卷,应限期归还。

招标业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招标业务资料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本单位的业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明确业务档案的归档内容、归档形式(或方法)、管理责任以及其他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河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单位开展的所有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业务适用于本规定。 第3条业务档案是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及公司要求,需在项目结束后统一保存或移交的项目资料,包括:招标(采购)类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文件、往来信函、传真、会议记录等文字、图纸、电子文档、影音资料等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4条项目经理应当根据其承办招投标(采购)业务活动的程序,从项目接受委托开始,做好业务所有原始资料的收集、保存、整理,并按公司规定的时间、方式移交给档案管理员。项目经理应当对所承办业务项目的归档过程和质量全面负责,是该项目档案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第5条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接收、查验、入库、保管及查(借)阅服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本单位的规定,恪尽职守、认真负责, 严格保密,不得外传,不得丢失。 第6条档案管理员因工作需要发生变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

续,由分管档案业务的领导监交。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应当在《业务档案移交表》上签字。移交人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调离该岗位。 第二章、档案的整理及要求 第7条项目经理在招标(采购)工作结束,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及时将业务资料整理归档,填写《归档资料登记表》并向档案管理员办理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应归档资料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 第8条所有正常立项的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业务项目须按《归档资料登记表》中所列需归档文件的要求进行统一归档。国家或地方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按其要求及时将业务档案完整移交相应监管部门。 第9条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合同及项目摘要 (二)项目甲供资料及相关附件材料 (三)项目实施全过程资料 (四)招标全过程涉及的电子版资料 第10条业务档案归档形式分为纸质归档和电子归档。 纸质归档,是指将具有独立项目编号的招标(采购)类业务从项目立项至项目完结涉及的所有资料统一整理装入专用档案盒存档的 归档形式。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移交部门代为 运行维护转为信息运维中心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直属供电(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建设分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由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牵头业务部门、信息运维中心、实施单位共同完成。 系统运维移交工作职责分工: (一)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和批准及安全测评工作,系统的运维移交需报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二)牵头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单位执行相关申请工作,进行

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许可及测评等工作。 信息系统实施单位和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负责完成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申请、知识转 移、交接确认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 个月。 (二)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 (四)具备必备的文档并通过审查。 (五)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九)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第七条移交方应成立移交小组,移交小组应由系统初始实施人员构成,并有足够的技术力量。 第八条在系统正式交接前,系统移交部门应与信息运维中心指定相应的运维团队或者运维责任人,完成相关制度和文档的准备。 第四章运维交接流程 第九条系统上线后,移交方应根据本运行移交标准,结合应用系统及试运行情况,制订应用系统移交工作计划(可参照《应用系统移交工作计划》), 并与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讨论确定,最终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 办法

业务档案归档及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委托单位的利益和合法权益,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暂行办法》和本所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事务所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收集保管。 第三条业务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按照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对业务报告,工作底稿等业务文件材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立卷、归档、保管。 第四条业务档案归档范围: 1、为规划、控制和总结整个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所形成的业务底稿,如业务约定书、客户的法律结构和组织结构的有关资料;审计计划与总结,未审和审定会计报表,各种差异调节表,审计报告,管理建议书以及取得的客户声明书,陈述等。 2、执行审计程序所形成的底稿,如各种明细表、汇总表、抽查表、测试表、分析表、审定表、询证函等。 3、备查参考底稿,如客户的营业执照、合营协议、批准文件、企业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重要经济合同、协议、验资报

告、企业内控制度、会计制度等。 第五条业务档案归档时间: 审计业务结束后,应将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工作底稿按规定及时归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和据为已有。按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所实际,归档时间定为自报告签发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理归档手续。 第六条业务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审计工作底稿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的有关规定,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标识一致。 2、按照文号为单位进行规档。归档前认真检查应收集的业务约定书、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及附注、管理建议书、委托单位声明书、未审会计报表、审计差异调理表及试算平衡表、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与委托单位设立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复制件、审计计划与结论、具体审计程序的记录和资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应予补充并对不需归档的材料进行剃除。 3、归档前应对上述资料中的盖章、签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做逐一检查,并予以完善。 4、工作底稿中的传真材料应重新复印后再归档。 5、各项目负责经理对业务档案归档前的完整性、合规性以及

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

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 2009年3月

一、目标 编制项目移交运维管理办法的目标是梳理项目移交运维的一般流程,规范项目移交运维工作,最终保证我局信息化业务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二、适用范围 项目在正式上线并且稳定运行一个月后,在最终验收前项目建设部门发起将该项目移交给运维部门维护时适用本管理办法。 三、参与对象在项目移交运维工作中,主要的参与对象是四个角色: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项目负责人、运维移交审核人、系统维护负责人。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指的是项目建设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工作人员。项目在移交运维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与运维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保证项目的顺利移交,并且在项目移交后继续协助办理项目的付款手续工作。在移交过程中,其职责主要为: 1.向系统维护负责人提供完整的项目相关资料,组织完成必要的系统管理培训,交待项目建设的重点与难点及需要注意解决的问题,讲明本项目与其它业务系统的关系等; 2.与系统维护负责人共同完成项目移交运维手续的办理。 3.配合系统维护负责人,完成已移交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 (二)系统维护负责人 系统维护负责人指的是接手项目后续管理运维,包括在系统免维期这段时间中对系统环境的熟悉以及监督开发公司对在免维期

系统出现的问题故障及时解决,保持系统的稳定运行,及时更新技术文档内容,以便在免维期结束后能协助开发公司平滑过渡到运维公司负责维护系统,确保用户在此过程中不受影响的技术人员。同时负责在项目支付尾款的时候提交该项目运维服务和运行质量报告,作为尾款支付的依据之一。在移交过程中,其职责主要为: 1.接收项目负责人移交的相关文档资料; 2.掌握接手项目基本情况; 3.参加或组织相关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 4.与项目负责人共同完成项目移交运维手续的办理,负责已移交项目的验收工作。 (三)移交审核人 移交审核人由项目建设部门以及运维部门领导担任,包括项目建设部门移交审核人以及运维移交审核人,负责对项目移交运维工作监督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如审核通过则要反馈给审批人),主要职责为: 1.审核项目建设部门移交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见附录),并进行评估; 2.按照项目移交运维工作单中的移交计划组织移交实施工作。 四、移交流程 (一)总体流程 项目移交运维的整个过程可以划分三个阶段:移交准备阶段、移交实施阶段和移交确认阶段。这三个阶段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原则上单个项目移交总体时间控制在一个月内。

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草稿)

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管理办法 2013年3月 天津市市政公路信息中心2013年3月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信息中心软件项目移交过程规范,并能保证后续软运维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软件项目移交对象为信息中心承接的信息化项目及局内其他单位或部门委托管理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移交或委托分简单登记托管移交、技术内部运维移交和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移交三种方式。 简单登记托管,只负责所托管系统的登记、及简单维护协助(维护工作由移交方为主完成,网络资源部只提供维护协助和数据库等资源);技术内部运维移交,需要移交方完整移交技术资料并对网络资源部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然后由网络资源部负责内部技术维护;技术加业务运维服务,属于项目全面移交,由网络资源部全面负责内外部运维和服务工作。 二、管理职责 第四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移交过程组织、把关、监督工作。第五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所移交软件项目资料的接收与保管工作。 第六条,网络资源部负责接受运维技术的掌握和运维工作。 第七条,网络资源部负责软件项目业务推广及培训转移接受工作。三、移交要求 第八条,由网络资源部和移交方共同制订移交计划,并作为移交实施的依据。 第九条,移交方必须提供齐全的软件项目资料,包括系统使用手册、

系统部署与维护手册、软件开发方的联系方式、项目合同(可以是复印件)、项目建设方案、数据库说明书、其他补充约定等。资料不全者,网络资源部有权拒绝接受。 第十条,移交方必须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运维技术培训,经过移交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一条,对需要进行业务推广和培训的项目,移交方必须事先对网络资源部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经双方签字认可,该方面的移交才结束。 第十二条,对于项目移交方,在移交期间承担主要的项目运行、推广等责任,直至移交正式结束,责任转移到网络资源部。 第十三条,在移交期间,发生应急事件,移交方负责人要同步到现场,协助应急工作。 第十四条,在移交结束后的一年内移交方负责人需要承担业务指导和咨询责任。 第十五条,委托项目,需要签订正式的项目委托运维协议。 第十六条,凡是涉及在建项目中遗留的问题,由移交方向网络资源部做书面说明,并做有关问题解决的协助。(主要涉及项目未正常验收、功能未解决、资金拨付未完成等问题) 第十七条,移交方或委托方必须全面移交跟运维相关的所有事项,不得隐瞒或遗漏,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移交流程 第十八条,在建项目移交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 验收、 源自于建筑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实施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验收的基本程序 工程验收应遵循三级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初验、工程部验收。 二、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 3、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技术证明文件和检验试验报告; 4、勘察、设计二施工、检测、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6、其他竣工必须的技术整理。 三、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 (1)单位工程及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的子单位工程(如高、低压供、配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系统、电梯工程等)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 https://www.360docs.net/doc/e34366154.html,/、同时按照《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四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问题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其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验收资料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应用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实施部门代为运行维护转为运维组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 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 (二) 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 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 (四) 具备必备的文档并通过审查。 (五) 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 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 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 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九) 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第三章运维交接流程 第五条系统上线后,移交方应根据本运行移交标准,结合应用系统及试运行情况,制订应用系统移交工作计划, 并与信息运维组共同讨论确定,最终通过领导审批确认。 第六条信息运维团队直接参与系统运行支持工作,移交方应主动分配运维组人员相关工作,告知运维工作涉及到的各方面内容及注意问题。信息运维组人员参与系统主要模块运维工作应不少于1个月,确保运维团队在正式移交后能够独立进行系统运维支持工作。 第七条培训信息运维组人员:移交方小组对信息运维组人员进行系统功能培训、技术培训和交接培训。系统功能培训包括系统的配置、操作及问题处理等运维支持相关的技能;技术培训应涵盖交接中将涉及到的主要技术问题,包括技术平台、开发工具、开发代码等;交接培训主要包括交接操作流程、交接要点及异常情况的处理等。 第八条进行文档等项目交付品的整理和移交,交付品移交清单参见《项目交付品清单》。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XX档案移交规定

档案移交工作方案XX档案移交规定 xx局xx年档案移交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使我局档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轨道,根据《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中华人民 ___档案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办法》、《档案馆工作通则》、《各级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xx年县级各部门及省市县单位档案意见工作 ___》(xx函〔xx〕35号)和县档案局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局档案移交工作安排如下:一、档案移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档案移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xx同志具体负责档案移交相关工作,各科室档案管理人员为具体工作人员。 二、档案移交范围我局1984年至xx年底前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等(国家有明确规定不移交县国家档案馆的档案除外)。会计档案、人事档案暂不列入本次档案移交范围。 三、时间安排 3月1日至10月30日四、实施步骤(一)、查补资料阶段(7月1日-8月31日)在对文书档案室所有资料严格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所缺材料,列出清单,按照清单进行收集。

对所有档案资料进行核校、分类,按照档案相关要求进行装订、编写、录入。资料力求规范。 (二)移交资料阶段(9月1日——9月30日)按照县档案接收、移交相关手续,按期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档案移交是单位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加强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因此,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人员要集中精力,及时提供、各类资料,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 2.加大投入,确保运转。此次档案移交工作任务重、项目多,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要进一步加大投入,购买必要的档案用品和设备。同时,积极抽调档案、录入人员,专司其职,将档案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在此次档案立卷归档、移交过程中,各股室及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协调好抽调人员的其他工作,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 理办法

文档移交与保管管理办法 编号:GDHiPAL-DCC-P2-004 版本号:0 所属体系:行政管理 编写部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 生效日期:20xx年xx月xx日

目录 1 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适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释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职责分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6 文档的移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文件的保管利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9 修改日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授信业务移交管理办法

******** 信贷业务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以下简称中心)信贷业务交接程序,保持信贷业务的连续性,正确性和稳定性,确保工作的前后衔接,根据《信贷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贷业务是指我中心对客户提供的表内外 授信业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票据承兑等)的业务。 第三条信贷业务移交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整理好应移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和工具,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并注明尚未完成的原因和剩余的工作内容。 (二)业务交接应在线上信贷管理系统中完成信贷业务相关联的移交。在线下应填写《移交清单》进行移交。 (三)交接需有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交人员,三方必须在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移交清单见附表1),认真核对,经复核清单无误后方可交接,三方签名认可。 (四)信贷业务内容涉及国家、本中心和企业的秘密,移交人员、接收人员、监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均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五)由中心总经理或中心经理担任监交人,重要岗位的员工进行离岗前交接的,须报送行长办公会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六)移交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移交清单留档备案。 第二章业务移交内容 第四条业务移交分为自愿移交与强制移交

自愿移交适用范围:中心各部门、团队人员因人员调动、岗位轮换、因故离职、请长假时(1周以上)、休假期间等的交接情况。 (一)自愿移交应遵循移交人与接收人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 (二)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下内容:信贷业务的管理责任、信贷业务借款的主体及保证人或抵质押物、信贷业务相关档案资料及中心其他规定; (三)移交人移交后仍为业务第一风险责任人,如出现风险应按照我行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认定。接收人应承担后续管理、催收和清收的责任。如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也可将风险第一责任人移交至接收人,业务移交后接受人为风险第一责任人,但相应的收入也应一并移交; (四)接收人应该尽快了解信贷业务内容,做好后续管理工作。 强制移交适用范围: (一)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构成刑事案件的行为; (二)违反我行规章明确的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存在现有法律法规及我行规章明确的其他失职、渎职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在信贷业务决策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损失。 (五)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三章责任划分 第五条移交人责任 要按照《移交清单》(见附件)逐项进行移交,处理遗留问题,认真整理管理范围内的各种资产、文档资料,保证其完整性和真实性,同时梳理工作流程和工作关系,准备移交。 第六条接收人责任 必须认真填写移交清单,认真检查交接人的各种移交内容资料,保证与实际已交内容相符,对于特别重要的文件、资料等,确保真实无

项目实施转运维交接管理办法

Y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X管理部 实施项目转运维交接管理办法 签发人: 签发时间: 2020 年6 月1 日 为了使各区域的实施项目能够在实施人员撤离现场后,顺利交接,为用户提供不间断的持续有效的高质量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Y集团各经营单元,不含北方非银服务 ABU、养老金事业部、租赁事业部(但建议参考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移交标准 1.1项目实施组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合同协议及项目实施工作任务书中规定的实 施内容,并且与客户签订项目验收报告,即可进行移交;或因实际情况, 未能与客户签订项目验收报告,但经实施总监和区域服务支持人员确认, 并提交客户确认的项目上线/试运行报告,也可进行移交。 1.2项目移交前,各类实施文档齐全(详见附件 2:项目移交文档清单),文档 对系统的描述及配置与系统实际环境一致。 1.3项目移交前,实施人员与客户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实施人员撤离现场及 后续支持的方式、方法(详见附件 4)、联系人员等达成一致意见,客户方 对项目交接单(详见附件 1)内容已确认。 1.4项目验收(或上线/试运行)后的遗留问题经实施总监和客户确认,并由区 域服务支持人员和开发人员解决。 第 1 页共3 页

第二条项目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2.1项目经理或实施人员检查系统中的各项目配置,所有配置(业务单据、业 务流程、工作流程、审批流、数据接口、报表等)都已按照实施方案完成。2.2按照附件 2《项目移交文档清单》要求,项目经理或实施人员应检查并整 理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文档,提交给项目管理部备案,并将《项目移交文档清单》中的文档上传至指定地点,由支持服务业务部相关人员检查并确认,确认后通知项目管理部,由项目管理部变更项目交付状态。 2.3项目移交前,实施人员将客户最新环境(产品代码、客开代码和源码及数 据库)备份并提交给支持服务业务部指定地点,提交的数据必须进行压缩并加密。 2.4项目移交前,项目经理或实施人员必须整理好所有项目补丁,并按附件 3 格式填写详细的补丁日志,将补丁及日志提交给支持服务业务部指定地点。 2.5项目移交前,与客户确认好后续支持的具体方式,并按科技和业务各指定 1-2 名客户方关键用户。 2.6项目移交前,按照附件中的《项目交接单》格式要求,填报项目交接单, 经客户、项目实施经理、实施总监确认后,提交支持服务业务部,经支持服务业务部确认后,转交相关支持人员。 第三条项目移交过程 3.1由项目实施经理按照附件项目实施交接单格式要求,填报项目交接单,经 与客户确认后,提交实施总监、项目管理部和支持服务业务部申请实施转运维。 3.2根据上述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由项目实施经理或实施人员将相关的项目 资料上传 FTP 中“项目实施运维交接”路径下,FTP 地址及用户名如下:内网地址:ftp://192.168.x.x; 外网地址:ftp://x;用户名:x,密码: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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