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利)纠纷投诉请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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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专利维权需要提供专利证书和评价报 告吗 一、专利证书不能证明专利权权属及专利权效力 (1)什么是专利权证书 专利证书分为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证书。 (2)专利证书内容页记载的内容 专利证书记载专利权登记时的法律状况。专利权的转移、质押、无效、终止、恢复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地址变更等事项记载在专利登记簿上。” (3)上述记载表述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一是专利权生效时间确定为授权公告之日。二是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计算。三是专利权证书记载的仅是专利登记时的法律状况,其他情况均记载为专利权登记簿上。 (4)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应当依专利权登记簿作为证明专利权权属及效力的证明。 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登记簿。授予专利权时,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一致,在法律上具有同等效力;专利权授予之后,专利的法律状态的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由此导致专利登记簿与专利证书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法律状态为准。 专利登记簿副本的内容包括:专利权的授予;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其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恢复;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的变更。综上,原告在起诉专利权侵权过程中,需要提供专利权登记簿副本而不是专利证书证明专利权效力的证明。 二、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

我国在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前,不进行实质审查。这就导致我国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权的权利处于相对不稳定的状态。 诉讼实践中,原告一般会通过专利权评价报告来审查自己专利的稳定性,做为被告一般会通过检索报告,对原告专利的三性进行检索,以确定答辩的方向。 (1)专权权评价报告概念 专利权评价报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官方出具的较权威专利质量评价。 现行《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 该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同时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同一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有多个请求人请求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仅作出一份专利权评价报告。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查阅或者复制该专利权评价报告。”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具有如下特点: 1.出具单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目前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2.针对对象: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

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及需要准备的材料现实生活中,作为知识产权的一项专利权申请,随着申请专利的人数增加。根据专利的类型进行判断,也要根据个案分析,本文介绍了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以及准备的相关材料。 申请专利无效的程序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也就是说,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任何单位均可以就此专利申请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1、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填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 2、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3、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申请专利无效需要准备的材料 1、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工商执照和法人证明。 2、专利权人的专利证书、授权专利公告文件。 3、与无效专利相关的在先公开的专利文件、在先公开的科技文献、公知技术和其他技术资料。 4、专利无效涉及侵权纠纷时,委托人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产品实物、照片、产品说明书及其他材料。 (2)人民法院送达的包括诉讼请求书在内的全部文件。 (3)委托人被控侵权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技术来源、时间、投产准备情况说明。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恢复权利请求书

恢复权利请求书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国防专利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 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防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防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四、本表第③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的规定,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恢复权利的理由。因不可抗拒 的事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六、请求恢复权利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当事人根据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七、本表第⑤栏,委托国防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国防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国防专利代理机 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复审程序中请求恢复权利应当使用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防专利审查中心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邮局汇付的,请寄北京市 新街口外大街23号院西区办公楼国防专利审查中心(100082);银行汇付的,请寄交户名:国防专利审查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白塔寺支行,账号:0200291509200001338。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专利权评价报告

专利权评价报告 吴疆律师 一、简介 专利权评价报告 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较权威的官方“专利质量技术评价”,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 二、法律规定 1、《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

请按照本表背面“填表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逾期增加理由或者补充证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不予考虑。 2.根据《审查指南》第四部分第八章2.2.1节关于外文证据提交的规定,当事人提交外文证据的,应当提交中文译文,未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中文译文的,该外文证据视为未提交。当事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文译文,未以书面方式提交中文译文的,该中文译文视为未提交。当事人可以仅提交外文证据的部分中文译文。该外文证据中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部分,不作为证据使用。但当事人应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补充提交该外文证据其他部分的中文译文的除外。对方当事人对中文译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对有异议的部分提交中文译文。没有提交中文译文的,视为无异议。对中文译文出现异议时,双方当事人就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以双方最终认可的中文译文为准。双方当事人未能就异议部分达成一致意见的,必要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翻译。双方当事人就委托翻译达成协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委托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翻译单位进行全文、所使用部分或者有异议部分的翻译。双方当事人就委托翻译达不成协议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可以自行委托专业翻译单位进行翻译。委托翻译所需翻译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各承担50%;拒绝支付翻译费用的,视为其承认对方当事人提交的中文译文正确。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无效宣告请求人应当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宣告请求及答复模板

9月7日: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 要点:按照独立权利要求+缺陷类型划分 新颖性包括的四个方面:技术方案已经完全被公开、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相同。 专利复审委员会: 请求人....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针对专利权人....于....年...月...日申请的、专利号为...、名称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3和6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6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请求人提供如下证据: 1、公开号、中国专利说明书,公开日为 2、.... 上述...份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请求人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一)、1、(1) 一、论述新颖性时,(一定要强调单独对比原则)需要证据支持 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规定 (一)独立权利要求: 先简单说权利要求1公开了...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含功能、主题、构成),详细说明包括什么(论述顺序按照权利要求1的顺序),阐述用途(对比文件1第几段)。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两者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具体来说,对比文件1的...(技术特征1)即是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1)...,再论述其他。并且,对比文件1公开的...(主题)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即(作用…)。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从属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做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直接照抄“其特征是”后边的内容...)。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论述创造性时,需要证据支持 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规定(一)针对无新颖性的情况:如上所述,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当然相对于对比文件1也不具备创造性。 (二)针对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对…进行了限定,以….(效果),但这些都是很容易想到的(本领域的常规技术),

恢复专利权利请求书

恢复专利权利 请求书

【本文书由盈科研究院赵成伟、刘永沛、牟晋军律师提供】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四、本表第③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的规定,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恢复权利的理由。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六、请求恢复权利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七、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复审程序中请求恢复权利应当使用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通过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110000860。如通过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111710182600166032。 十.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专利权利恢复费用需要多少

专利权利恢复费用需要多少 ▲一、专利权恢复权利请求费是多少呢 专利权恢复权利请求费为1000元。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

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六条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以后的年费或者缴纳的数额不足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写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名称、专利号并写明依据的事实和理由,附上必要的证据。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对专利的无效请求所作出的决定任何一方如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局在决定发生法律效力以后予以登记和公告。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专利权评价报告如何查阅与复制 到请求书和请求费后两个月内作出。 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给出明确结论。 对于被评价专利存在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在专利权评价报告中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具体阐述评价意见,并给出该专利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明确结论。 专利权评价报告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标准表格,作出后由审查员与审核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评价报告专用章”。 1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内容 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说明部分。

1.1表格部分 12节的规定。 索获得的对比文件以及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相关程度等内容。通常,采用下列符号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的关系: X:单独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Y:与报告中其他文件结合导致外观设计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文件; A:背景文件,即反映外观设计的部分设计特征或者有关的文件; P:中间文件,其公开日在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日与所要求的优先权日之间的文件,或者会导致需要核实外观设计专利优先权的文件; E:与外观设计专利相同或者实质相同的抵触申请文件;

R: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日向专利局提交的、属于同样的发明创造的外观设计专利文件。 上述类型的文件中,符号X、Y和A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R和E同时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和在内容上的相关程度;符号P表示对比文件与外观设计专利在时间上的关系,其后应附带标明文件内容相关程度的符号X、Y、E或A,它属于在未核实优先权的情况下所作的标记。 1.2说明部分 说明部分应当记载和反映专利权评价的结论。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被评价专利,还应当给出明确、具体的评价意见。 (1) 对于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予专利权条件的实用新型专利,应当给出具体的评价说明,并明确结论,必要时应当引证对比文件。例如,对于不具备新颖性和/或创造性的权利要求,审查员应当逐一进行评述;对于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对其引用不同的权利要求时的技术方案分别进行评述;对于具有并列选择方案的权利要求,应当对各选择方案分别进行评述。

专利评估报告(范本)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受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我们的评估结论意见如下: 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人民币 5186 万元 以上内容摘自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部情况请阅读评估报告书全文。 机构负责人:赵兵项目负责人:屈维明 评估人:赵雪峥 审核人:郑彬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一日

评估报告书目录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报告书摘要 (1)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1) 二、评估目的 (2) 三、评估对象 (2) 四、评估基准日 (7) 五、评估原则 (7) 六、评估依据 (7) 七、评估方法 (8) 八、评估过程 (8) 九、评估说明 (8) (一)市场分析 (8) (二)芦荟酒的市场定位 (11) (三)荟酒市场需求分析 (11) (四)芦荟酒需求量的预测 (13) (五)生产企业收入及成本分析 (14) (六)评估参数选择 (16) (七)评估计算 (17) 十、评估假设前提及限制条件 (18) 十一、评估结论 (18)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18) 十三、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9) 十四、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19) 十五、附件 (20)

“一种芦荟白酒“发明专利评估报告书 编号:同评报字[2007]第042号 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力和公司)受泷泰生物研究所的委托,对史秀生先生的发明专利“一种芦荟白酒”进行价值评估。根据国家有关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评估方法,进行了评估工作。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经过市场调查与分析,提供评估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 本次评估的委托方为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企业名称:莱州市泷泰芦荟生物研究所 通讯地址:莱州市南苑路836号 注册时间:2002年4月 注册资金:9万9千元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私营独资企业 资产占有方为专利发明人史秀生先生 史秀生先生为高级工程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亚太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发明人近15年来专心研究芦荟,在芦

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

无效请求书模板 尊敬的复审委员会: 本请求人依据《专利法》45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对专利号为、专利权人为、名称为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上述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概述相关无效理由,如: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 一、关于证据的使用 请求人以下述文件作为宣告该专利专利权无效的证据: 1. 对比文件1,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 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或是抵触申请)(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 2. 对比文件2,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 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或是抵触申请)(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 二、结合证据逐条具体阐述无效理由 现结合所列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具体阐述请求人的无效宣告理由。(一)权利要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权利要求1公开了一种,对比文件1公开时间是(是抵触申请的应将申请日,公开日列出),该对比文件1具体公开了一种(具体描述公开内容)______________(在对比文件1中的具体位置,如: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4行至第3页第7行、附图3-5)。 由此可知,对比文件1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两者保护的技术方案相同,且两者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相同的技术问题,并达到了相同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具备《专利法》

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其他权利要求如不具备新颖性,论述同上) (二)权利要求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其对权利要求1进一步了限定,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由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可知,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1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 对比文件2具体公开了一种(具体描述公开内容)______________(在证据2中的具体位置,如:参见说明书第2页第4行至第3页第7行、附图3-5)。由此可见,对比文件2公开了上述区别技术特征,且上述区别技术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所起的作用与其在该专利中所起的作用相同,都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为了解决_________的技术问题,在对比文件1的基础上,很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2中的____用于对比文件1,从而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因此,对比文件1存在与对比文件2结合的技术启示,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结合所得到权利要求2的技术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权利要求2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不具备专利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如其他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论述同上)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发明专利(总结无效的理由,如: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因此,请求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实用新型专利全部(具体权利要求)无效。 请求人:**** ****年*月*日

专利请求书范本《 权利要求书》

1、一种以拖拉机为动力的红薯薯藤收获机,包括割藤器、拾藤器、喂入辊、秧藤粉碎器、风机、秧藤输送管、储料箱和薯块收获器为一体的红薯薯藤收获机。其特征在于,在拖拉机前保险杠上通过铰链7连接一个机架8,拖拉机与机架8之间装有一个液压缸6a,机架8上装有割藤器9、拾藤器10、上喂入辊1 2、下喂入辊11、粉碎器1 3、风机14和秧藤输送管15,拖拉机的后面装有一个储料箱17,通过装在拖拉机后牵引鼻上的悬拉杆1装有一个薯块收获器2和液压缸6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薯薯藤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割藤器9上有叉齿901,叉齿901是由多个带有角度的齿条焊接在固定板902上,固定割刀组904通过孔905用平头螺栓固定在固定板902上,动割刀组903通过一个曲柄机构带动作往复运动,将叉齿901叉起的秧藤割断。液压缸6a用于调整割藤器9的离地距离,以达到较好的割藤效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薯薯藤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拾藤机构10由弹齿102、拦草栅101、弹齿轴107和固定板103a、103b组成,弹齿轴107是一个无缝钢管,两端焊有圆钢制成的轴头106a、106b,轴头106a、106b上装有轴承104a、104b,通过轴承座安装在机架8上,动力链轮105装在轴头106a上,弹齿102装在弹齿轴107上。红薯薯藤收获机作业时,弹齿102就会围绕它的运行轨迹100转动,将割藤器割断的秧藤拾起、并向喂入辊11、12推送,弹齿102运转到拾藤器上部时由拦草栅101将秧藤拦下,以免缠绕在拾藤器上。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薯薯藤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喂入辊由上喂入辊12和下喂入辊11组成,上喂入辊12和下喂入辊11的结构相同,由辊轴116,封头114a、114b,辊皮115(其上有六条条齿117),圆柱齿轮111a、111b构成,不同的是下喂入辊11上装有一个链轮112。下喂入辊上的齿轮111a和上喂入辊上的齿轮111b相吻合。上、下喂入辊通过轴承113a、113b安装在机架8上。当红薯薯藤收获机作业时,上、下喂入辊就会作反向旋转,将拾藤器10推送来的秧藤强制送入切碎器1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薯薯藤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切碎器13是采用专利权人的实用新型专利《三面刃动刀组切碎器》(专利申请号201120167796.1),被切碎的秧藤由风机14通过秧藤输送管15送入储料箱17,支架16用于固定秧藤输送管15。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红薯薯藤收获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薯块收获器由掘土铲刀5和薯土分离器2,薯块收获器高度调整板3、地轮4构成。掘土铲刀5的铲刀501和导入板502分别装在掘土铲刀固定板503上。薯土分离器2上装有两个侧板206,震动筛204,震动筛辊轴205,振动筛204由地轮4提供动力。薯土助进器201装在两侧板206之间,薯土

专利恢复申请书

专利恢复申请书 篇一:专利恢复权利请求书 恢复权利请求书 100010 XX.4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 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②栏中的“发文序号”位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通知书地址栏下方。 四、本表第③栏,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的规定,应当清楚扼要地叙述恢复权利的理由。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五、本表第④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六、请求恢复权利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

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当事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条第2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元)。 七、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由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八、复审程序中请求恢复权利应当使用复审程序恢复权利请求书。 九、费用可以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也可以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如通过邮局汇付,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商户客户号:0。如通过银行汇付,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账号:7。 汇款时应当准确写明申请号、费用名称(或简称)及分项金额。未写明申请号和费用名称(或简称)的视为未办理缴费手续。 100010 XX.4 篇二:专利恢复权利请求书

专利权无效宣告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专利无效宣告的程序 1.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时间 根据中国专利法第45条的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也就是自专利授权之日起,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就此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2.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文件 a. 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从网上下载); b. 无效宣告请求书(我方可代为制作); c. 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理由主要由我方撰写,烦请委托方参照第5项内容提供基本证据信息); d. 委托书(我方准备空白委托书,由请求人签字或盖章) e. 法院传票(如果有的话,将加快取得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 3.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 a. 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 发明3000/RMB 实用新型1500/RMB 外观设计1500/RMB b.代理费 发明专利25000/RMB起实用新型20000/RMB起外观专利15000/RMB起 代理费金额与案件的复杂程度相关,我们会根据个案进行分析,给出相关报价。 4.无效宣告的审查程序 无效宣告由专利复审委员会(简称“复审委”)受理并审查,复审委内部根据不同技术领域设有不同的审查部门。无效请求将按领域划分至各部门,各部门将成立合议组,并按照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审查。 由于各领域案件量不同,因此无效宣告的审查周期也会存在较大差异。一般情况下,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最长约2-3年,实用新型次之约0.5-2年,外观审查周期较短,一般为0.5-1.5年。 另外,如果在无效审查过程中发生专利权属纠纷,则无效审查还可以被中止,进一步延

专利退款申请书

专利退款申请书 篇一:专利费用退还程序 专利费用退还程序 当事人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可以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请求退款。 一、退款原则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一年内,提出退款请求,符合规定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退款。 (一)当事人可以请求退款的情形 1、多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应当缴纳年费为600元,在规定期限内实际缴纳费用为650元,可以对多缴的50元提出退款请求。 2、重缴费用的情形:如提出一次著录项目变更请求应当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当事人缴纳200元后,再次缴纳了200元,当事人可以对再次缴纳的200元提出退款请求。 3、错缴费用的情形:如当事人缴费时写错费用种类的,在当事人提出退款请求并提供相关证据后,可以退款。 在专利局作出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专利权终止等决定生效之后,或者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公告后,或者专利申请人主动撤回专利申请、专利权人声明放弃专利权的手续合格之后,当事人新缴纳的专利费用,视为错缴费用,可以提出退款

请求。 (二)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 下列情形一经核实,专利局应当主动退款。 1、专利申请已被视为撤回或者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已被批准后,并且在专利局作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之前,已缴纳的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2、在专利权终止或者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公告后缴纳的年费。 3、恢复权利请求审批程序启动后,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当事人已缴纳的恢复权利请求费。 (三)不予退款的情形 1、对多缴、重缴、错缴的费用,当事人在自缴费日起一年后才提出退款请求的。 2、当事人不能提供错缴费用证据的。 3、在费用减缓请求被批准之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当事人又请求退款的。 二、退款手续 (一)退款请求的提出 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或者缴纳该款项的专利代理机构。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例如:专利局开出的费 用收据、邮局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提供的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专利评估报告材料实用模板

资产评估报告(专利) 资产评估报告书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A公司: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资产持有方及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二、评估目的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四、价值类型及定义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11年11月1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六、评估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 号(1991 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 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 号令(2005 年)《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在专利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或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办理某项审批手续的,其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来看看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的情况。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这里面有些是专利申请人基于时间、精力、经济方面的考虑不愿将程序进入下去,故意不去办理手续而造成的;有些是申请人不了解法律和审批程序耽误了手续时间造成的失误;有些则是确有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 在实际操作中,专利局无法区分这些不同情况,所以对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都要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通知书中写明视为撤回的原因。专利申请人如有正当理由,应当在收到视为撤回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正当理由请求恢复权利。 1、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耽误期限的正当理由; 2、同时补办因正当事由的障碍而未完成的各种应当办理的手续,和补缴应当缴纳的费用。

补办手续补缴费用一般应当在上述两个月内完成。如确有困难无法在两个月内完成的,应当请求专利局延长期限; 3、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规定的专利费用。 例如,申请人因病住院,耽误了办理实审请求的期限,因而申请专利被视为撤回,这时申请人如要求恢复申请,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一式两份,缴纳恢复权利手续费,补办实审请求手续,补缴实审请求费。 请求恢复权利需经专利局批准。专利局审批的主要依据是: (1)恢复权利请求书和恢复权利请求费以及其它应当补办的手续和应当补缴的费用是否在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后两个半月内完成的; (2)提出的正当理由是否成立,一般来说,只有申请人没有过失或者过失可以原谅的事由才被认为是正当事由。 如果是专利局不同意恢复的此项申请专利的,将作出不同意恢复的决定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此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不同意恢复的通知后15天内,向专利局行政复议处提出行政复议。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流程

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流程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包括下列流程: 1.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请求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由专利权人(部分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作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请求。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就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的人,例如专利实施独占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由专利权人授予起诉权的专利实施普通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在提出请求时,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书”。请求人是利害关系人的,在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的同时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但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也可以不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在请求书中注明即可。 2.请求的受理和形式审查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受理请求人提出的请求,并进行形式审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通知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该请求被视为未提出。 3.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作出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检索、评价,由复核人进行复核,完成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 4.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发出 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向请求人发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包括引用的对比文件复印件)。 5.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的更正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中心在发现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中的错误后,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后的评价报告发送给请求人,代替原先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2) 请求人认为实用新型专利权评价报告存在需要更正的错误的,在收到专利权评价报告后两个月内提出更正请求,即请求人应以意见陈述书的形式向专利局受理处书面提出,写明需要更正的内容及更正的理由。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流程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对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应当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补充完毕,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有可能会面临不予采信的结果。 证据来自国内外均可。对于外文证据,需要同时提供使用部分的中译文。对于翻译内容对方不认可的,可由双方协商或由复审委指定翻译机构重新翻译。对于来自域外的证据,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文件 a. 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从网上下载); b. 无效宣告请求书(代理人代为制作); c. 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理由主要由代理人撰写,我方提供无效所需基本证据信息); d. 委托书(代理人准备空白委托书,由我方签字或盖章) e. 法院传票(如果有的话,将加快取得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 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 a. 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 发明3000/RMB 实用新型1500/RMB 外观设计1500/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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