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测井安全规范

石油测井安全规范
石油测井安全规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安全管理

4 生产准备和吊装

4.1 生产准备

4.2 吊装

5 现场施工安全要求

5.1 通则

5.2 裸眼井测井

5.3 生产井测井

5.4 复杂井测测

6 车辆交通安全

7 测井作业资格认可和安全检查

7.1 测井作业资格认可

7.2 安全检查

8 安全标志

8.1 安全标志

8.2 检测仪器

8.3 防护用品

9 放射源的领取、运输和使用

9.1 放射源的领取和运输

9.2 放射源的使用

10 爆炸物品的领取、运输和使用

10.01爆炸物品的领取和运输

10.02 爆炸物品的使用

11 放射源和爆炸物品事故处理

前言

本标准是对SY5726-1995《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的修订,并将SY6204-1996《滩海测井作业安全规程》的内容纳入本标准。

本标准与SY5726-1995和SY6204-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目次。

——增加了12个规范性引用文件(本版中第2章)。

——增加了电缆连接器、拉力棒更换和电缆进行检定的具体规定(本版中4.1.7,4.1.8)。

——增加了测井设备的吊环、吊索应定期检查和探伤(本版中4.2.7)。

——增加了测井监督参加班前会和HSE内容(本版中5.1.3)。

——增加了在测井过程中,队长应进行巡回检查并做记录。测井完毕应回收废弃物(本版中5.1.15)。

——增加了井口防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密封件(本版中5.3.1)。

——增加了测井作业期间应有防止机械伤害措施(本版中5.3.4)。

——增加了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系统检查(本版中6.1)。

——增加了放射性同位素登记证(本版中7.1.1)。

——增加了持证上岗的内容(本版中7.1.3)。

——增加了测井作业完毕后,应将污染物带回指定地点进行处理(本版中9.2.8)。

——增加了爆炸物品宜采用专车运输(本版中10.1.11)。

——增加了爆炸物品的销毁(本版中10.2.13)。

——修改合并了生产准备和吊装(本版中第4章;SY5726-1995第4章,SY6204-1996第5章)。

——修改合并了现场施工安全要求(本版中第5章;SY5726-1995第5章,SY6204-1996第8章)。

——修改了测井作业资格认可和安全检查(本版中第7章;SY6204-1996第3章)。

——修改了当心电离辐射(本版中9.2.1;SY6204-1996中的6.2.1)。

——删除了SY5726-1995中2卫监发〔1191〕38号文件、GB8922-88、SY5131-87、SY6204中4.3.1。

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SY5726-1995和SY6204-1996。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华北事业部。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测井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六有、张献洪、李东、范方文、朗佃世。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6204-1996;

——SY5726-199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地和浅海石油测井、井壁取心、射孔作业中资格认可、放射性物品与爆炸物品运输及监护、劳动防护、测井生产准备、现场作业等施工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和浅海石油测井、井壁取心、射孔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02-1990 爆炸品保险箱

GB2894-1996 安全标志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Z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卫生防护标准

GBZ142-2002 油(气)田测井和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SY/T5326-2002 撞击式井壁取心技术规程

SY5436-1998 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安全规定

SY/T5600-2002 裸眼井、套管井测井作业技术规程

SY/T6341-1998 首次出海人员的培训程序

SY/T6345-1998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安全资格

SY/T6501-2000 浅海石油作业放射性及爆炸物品安全规程

SY/T6502-2000 浅海石油作业人员逃生和救生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SY/T6504-2000 浅海石油作业硫化氢防护安全规定

SY/T6548-2003 油矿承荷电缆、电缆连接器使用和维护规范

3 安全管理

3.1 各测井生产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并指定安全管理体系中管理者代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组织领导工作,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安全管理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3.2 测井队应设安全员,在施工前应进行安全讲话,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队各种安全制度的落实。

3.3 测井队及其相关班组,每周应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3.4 在测井作业中若发生事故,应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按本级管理权限积极处理,同时向主管部门汇报。

3.5 车库、车辆、工房应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设施,电器设施设置应规范、合理,并有专人负责。

3.6 密封源管理与使用按GBZ142-2002的规定执行,非密封源的管理与使用按GBZ118-2002的规定执行。

4 生产准备和吊装

4.1 生产准备

4.1.1 仪器、设备、车辆应定期保养,按照十字作业(清洁、润滑、扭紧、调整、防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并记录。

4.1.2 在测井作业前,应识别和查找各种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制定与实施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并记录。

4.1.3 测井车接地良好,地面仪器、车辆仪表应完好无损,电器系统不应有短路和漏电现象,电缆绝缘、电阻值应达到规定要求,并记录。

4.1.4 天地滑轮应及时清洗保养,做到万向头灵活好用,零部件无松动,滑轮不摆动,牢固可靠。

4.1.5 固定地滑轮尾链应完好无损,承受拉力不低于120kN,并定期检验。

4.1.6 井口电动机齿轮啮合良好,销子及齿轮轴不松、不旷。深度丈量系统、张力传感系统工作良好,定期按标准校准,并记录。

4.1.7 定期检查绞车系统固定处,应无开焊、脱焊;深度、张力传感系统、电缆连接器(马笼头)和鱼雷应定期检查保养,并记录。

4.1.8 拉力棒应定期更换或遇较大拉力后及时更换,按SY/T6548-2003中16.4的规定执行,并应有使用档案。电缆应按SY/T6548-2003中第11章的规定,定期进行检定并记录检定结果。

4.1.9 测井队上井前应按测井任务书要求对测井仪器进行操作检查。将仪器及专用器具固定牢靠,并采取相应的防震措施。

4.2 吊装

4.2.1 设备吊装前,测井作业人员应了解吊装设备的吊升能力,勘察设备摆放位置,确定吊装方法。

4.2.2 井下仪器吊装应放在便于测井施工的位置。

4.2.3 贮源箱、雷管保险箱、射孔弹保险箱均应单独吊装。

4.2.4 雷雨天气停止吊装爆炸物品。

4.2.5 每次乘吊篮人数不应超过6人。

4.2.6 吊装过程中不允许人员在生物下面站立或通过。

4.2.7 测井设备的吊环、吊索应定期检查和探伤,并记录其结果。

5 现场施工安全要求

5.1 通则

5.1.1 制定施工方案按SY/T5600-2002中的4.4.2执行。

5.1.2裸眼井、套管井测井作业按SY/T5600-2002的规定执行。

5.1.3 测井作业前,队长应按测井通知单要求向钻井队(作业队、采油队)详细了解井下情况和井场安全要求,召开班前会,应要求测井监督及相关人员参加。在作业前提出安全要求应有会议记录,并将有关数据书面通知操作工程师和绞车操作者。钻井队(作业队、采油队)应指定专人配合测井施工。

5.1.4 测井作业时,测井人员应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作业区域内应戴安全帽,应遵守井场防火防爆安全制度,不动用钻井队(作业队、采油队)设备或不攀登高层平台。

5.1.5 测井施工前,应放好绞车掩木,复杂井施工时应对绞车采取加固措施,防止绞车后滑。

5.1.6 气井施工,发动机的排气管应戴阻火器,测井设备摆放应充分考虑风向。

5.1.7 接外引电源应有人监护,应站在绝缘物上,戴绝缘手套接线。

5.1.8 绞车和井口应保持联络畅通。夜间施工,井场应保障照明良好。

5.1.9 在上提电缆时,绞车操作者应注意观察张力变化,如遇张力突然增大,且接近最大安全拉力时,应及时下放电缆,上下活动,待张力正常后方可继续上提电缆。

5.1.10 测井作业时,应协调钻井队(作业队、采油队)及时清除钻台作业面上的钻井液。冬季测井施工,应用蒸汽及时清除深度丈量轮和电缆上的结冰。测井作业时,钻井队(作业队,采油队)不应进行影响测井施工的作业及大负荷用电。

5.1.11 下井仪器应正确连接,牢固可靠。出入井口时,应有专人在井口指挥。绞车到井口的距离应大于25m,并设置有紧急撤离通道。

5.1.12 电缆在运行时,绞车后不应站人,不应触摸和跨越电缆。

5.1.13 仪器车和绞车上使用电取暖器时,应远离易燃物,负荷不得超过3kW,应各自单拉电源线。不应使用电炉丝直接散热的电炉;车上无人时,应切断电源。

5.1.14 遇有七级以上大风、暴雨、雷电、大雾恶劣天气,应暂停测井作业;若正在进行测井作业,应将仪器起入套管内。

5.1.15 在测井过程中,队长应进行巡回检查并做记录。测井完毕应回收废弃物。

5.2 裸眼井测井

5.2.1 裸眼井段电缆静止不应超过3min(特殊施工除外)。仪器起下速度应均匀,不应超过4000m/h,

距井底200m应减速慢下;进套管鞋时,起速不应超过600m/h,仪器上起离井口约300m时,应有专人在井口指挥,减速慢起。

5.2.2 在井口装卸放射源,应先将井口盖好,按SY/T5600-2002中的4.1.5执行。

5.3 生产井测井

5.3.1 井口防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更换密封件。

5.3.2 进行生产井测井作业,打开井口阀门前应检查井口防喷装置、仪器防掉器等各部分的连接及密封状况。

5.3.3 开启和关闭各阀门,应站在阀门侧面。开启时应缓慢进行,待阀门上下压力平衡后,方可将阀门完全打开。

5.3.4 抽油机井测井作业,安装拆卸井口时,抽油机应停止工作,测井作业期间应有防止机械伤害措施。

5.3.5 仪器上提距井口300m减速,距井口50m时人拽电缆。经确认仪器全部进入防喷管后,关闭防掉器。拆卸井口装置前各阀门应关严,将防喷装置内余压放净。在进行环空测井作业时,应检查偏心井口转盘是否灵活,仪器在油管与套管的环形空间内起下速度不应超过900m/h。若发现电缆缠绕油管,应首次采用转动偏心井口的方法解缠。

5.4 复杂井测井

5.4.1 复杂井测井作业,应事先编制施工方案,报请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向钻井队(作业队、采油队)通行方案相关情况。

5.4.2 下井仪器遇阻,若在同一井段遇阻三次,应记录遇阻曲线,并由钻井队下钻通井后再进行测井作业。

5.4.3 仪器遇卡时,应立即通告井队并报主管部门。在解卡过程中,测井队允许的最大净拉力值不应超过拉力棒额定拉断力的75%;如仍不能解卡,应用同等张力拉紧电缆,进一步研究解卡措施。

5.4.4 在处理解卡事故上提电缆时,除担任指挥的人员外,钻井和测井人员应撤离到值班房和车内,其他人员一律撤出井场。

5.4.5 在测井过程中,若有井涌迹象,应将下井仪器慢速起过高压地层,然后快速起出井口停止测井作业。

5.4.6 遇有硫化氢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特殊测井作业时,应按SY/T5604-2000的规定执行,并制定出测井方案,待批准后方可进行测井作业。

6 车辆交通安全

6.1 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系统检查。队长和安全员进行安全讲话,指定行驶路线。

6.2 驾驶员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车队行驶保持车距。长途行车,中途应停车检查。

6.3 遇有冰雪路面、通过桥涵或涉水以及风雪、雨雾天气,应减速行驶,必要时应人先探路,确保行驶安全。

6.4 回场后,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检修。

7 测井作业资格认可和安全检查

7.1 测井作业资格认可

7.1.1 作业单位应具有“放射性同位素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登记证”、“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火工品使用证”、“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

7.1.2 出海施工单位应经企业生产主管部门认可。

7.1.3 陆地测井作业人员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爆破员工作业证”等相关证件,海上测井作业人员还应持有“海上求生”、“救生艇筏操纵”、“平台消防”、“海上急救”培训合格证书,并按SY/T6345-1998,S Y/T6501-2000,SY/T6502-2000的相关规定执行。

7.1.4 出海作业人员,应接受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知识短期培训,按SY/T6341-1998的规定执行。

7.1.5 所使用的设备应有有资格单位颁发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1.6 所使用的放射性活度测量仪应有“校检合格证”。

7.2 安全检查

7.2.1 出海施工前,应将平台编号、作业内容、出发时间和人员名单报单位安全部门备案。

7.2.2 施工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应对施工安全组织、安全措施等实施安全监督和检查。

7.2.3 施工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发现有可能造成危及人员生命和安全的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或限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8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8.1 安全标志

8.1.1 运输放射源和爆炸物品的车辆(船舶)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8.1.2 测井施工作业使用放射源和爆炸物品的现场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

8.1.3 标志应符合GB2894-1996中4.2.4和GB18871-2002中附录F的规定。

8.2 检测仪器

8.2.1 测井小队应配备便携式放射性剂量监测仪,定期检查并记录。

8.2.2 从事放射性的测井人员每人应配备个人放射性剂量计,定期检查并记录。

8.2.3 在可能含有H2S等有毒、有害气体井作业时,测井小队应配备一台便携式H2S气体监测报警仪,定期检查并记录。

8.3 防护用品

8.3.1 测井人员应按相关的规定配备防护用品。

8.3.2 出海测井作业人员,均应配备救生衣。

8.3.3 装卸放射源的人员应按SY/T5600-2002中4.1.5的规定执行。

8.3.4 装卸、押运爆炸物品的人员应按SY5436-1998的规定执行。

9 放射源的领取、运输和使用

9.1 放射源的领取和运输

9.1.1 测井队应配护源工。

9.1.2 护源工负责放射源领取、押运、使用、现场保管及交还。

9.1.3 领源时,护源工应持生产主管部门(调度室)签发的“领源通知单”到源库领取放射源,并与源库保管员办理检查和交接手续。

9.1.4 护源工将放射源装入运源车,检查无误后锁闭车门。

9.1.5 运源车宜采用运源专用车。

9.1.6 运源车应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应搭乘无关人员,不应在人口稠密和危险区段停留。中途停车、住宿时应有专人监护。

9.2 放射源的使用

9.2.1 专用贮源箱应符合GB18871-2002中附录F的规定,设有“当心电离辐射”标志。浅海测井专用的贮箱应设浮标。

9.2.2 浅海施工时,专用贮源箱应放在钻井平台的专用释放架上或指定区域。

9.2.3 装卸放射源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圈闭相应的作业区域,按操作规程操作。

9.2.4 起吊载源仪器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工作人员不应触摸仪器源室。

9.2.5 施工返回后,应直接将放射送交源库,并与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9.2.6 放射性测井工作人员的剂量限值、应急照射情况的干预按GB18871-2002中4.3.2、附录B、第10章的规定执行。

9.2.7 放射源及载源设备性能检验按GBZ142-2002的规定执行。

9.2.8 测井作业完毕后,应将污染物带回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10 爆炸物品的领取、运输和使用

10.1 爆炸物品的领取和运输

10.1.1 测井小队应配护炮工。

10.1.2 护炮工负责爆炸物品从库房领出、押运、使用、现场保管及把剩余爆炸物品交还库房。

10.1.3 护炮工和保管员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领取手续。

10.1.4 护炮工持“施工通知单”领取爆炸物品。

10.1.5 护炮工领取雷管时应使用手提保险箱,由保管员直接将雷管导线短路后放入保险箱内。

10.1.6 运输射孔弹和雷管时,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保险箱内,分车运输,应由专人监护。保险箱应符合GB2702-1990的规定。

10.1.7 运输爆炸物品的保险箱,应固定牢靠。

10.1.8 道路、天气良好的情况下,汽车行驶速度不应超过60km/h;在因扬尘、暴风雪等引起能见度低时,汽车行驶速度应在20km/h以下。

10.1.9 运输爆炸物品的车辆应按指定路线行驶,不许无关人员搭乘。

10.1.10 途中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放在离建筑物200m以外的地带。

10.1.11 爆炸物品宜采用专车运输。

10.2 爆炸物品的使用

10.2.1 在钻井平台上(现场)存放爆炸物品时,应放在专用释放架上或指定区域。

10.2.2 射孔时平台上(现场)不应使用电、气焊。平台上或停靠在平台(作业现场)周围的船舶(车辆、人员)不应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10.2.3 装炮时应选择离开井口3m以外的工作区,圈闭相应的作业区域。

10.2.4 联炮前,操作工程师应拔掉点火开关钥匙和接线排上的短路插头,开关钥匙交测井队长保管。

10.2.5 在井口进行接线时,应将枪身全部下入井内,电缆缆芯对地短路放电后方可接通;未起爆的枪身起出井口前,应先断开引线并绝缘好后,方可起出井口。

10.2.6 未起爆的枪身或已装好的枪身不再进行施工时,应在圈闭相应的作业区域内及时拆除雷管和射孔弹。

10.2.7 下过井的雷管不应再用。

10.2.8 撞击式井壁取心器的安全使用按SY/T5326-2002的规定执行。

10.2.9 检测雷管时应使用爆破欧姆表测量。

10.2.10 下深未超过200m,不应检测井内的枪身或爆炸筒。

10.2.11 不应在大雾、雷雨、七级风以上(含七级)天气及夜间开始射孔和爆炸作业。

10.2.12 施工结束返回后,应直接将剩余爆炸物品送交库房,并与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

10.2.13 爆炸物品的销毁,按SY5436-1998中第8章的规定执行。

11 放射源和爆炸物品事故处理

11.1 凡发生放射源、爆炸物品事故后,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的影响,防止事故扩大。

11.2 凡发生放射源、爆炸物品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按GBZ118-2002和SY5436-1998的要求提交书面报告。

11.3 放射事故的处理原则与应急措施,按GBZ118-2002附录A的规定执行。

石油工程测井基本名词解释

一、名词概念 1.Well logging 测井:油气田地球物理测井,简称测井welllogging,是应用物理方法研究油气田钻井地质剖面和井的技术状况,寻找油气层并监测油气层开发的一门应用技术。 2.Electrical logs 电法测井:是指以研究岩石及其孔隙流体的导电性、电化学性质及介电性为基础的一大类测井方法,包括以测量岩层电化学特性、导电特性和介电特性为基础的三小类测井方法。 3.Acoustic logs 声波测井:是通过研究声波在井下岩层和介质中的传播特性,来了解岩层的地质特性和井的技术状况的一类测井方法。 4.Nuclear logs 核测井:是根据岩石及其孔隙流体的核物理性质,研究钻井地质剖面,勘探石油、天然气、煤以及铀等有用矿藏的地球物理方法,是地球物理测井的重要组成部分。 5.Production logs 生产测井PL:泛指油气田投产后,在生产井或注入井中进行的一系列井下地球物理观测。它是监测油气田开发动态的主要技术手段,是油气田储集层评价、开发方案编制和调整、井下技术状况检测、作业措施实施和效果评价的重要手段。根据测量对象和应用范围,生产测井大致可分为生产动态、产层评价和工程技术三类。 6.Apparent resisitivity 视电阻率:把电极系放在井中某一位置,能测得该点的一个电阻率值,该值受井眼、围岩、泥浆侵入等环境影响,不等于地层的真实电阻率,称为视电

阻率。当电极系沿井身连续移动时,则可测得视电阻率随井身变化的曲线。这种横坐标为视电阻率R a,纵坐标为深度H的曲线叫视电阻率曲线。 7.Reservoir 储集层:在石油工业中,储集层是指具有一定孔隙性和渗透性的岩层。例如油气水层。 8.increased resistance invasion 高侵:当地层孔隙中原来含有的流体电阻率较低时,电阻率较高的钻井液滤液侵入后,侵入带岩石电阻率升高,这种钻井液滤液侵入称为钻井液高侵,R XO

石油测井专业词汇

石油测井专业词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测井专业基本术语的含义。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测井专业的生产、科研、教学以及对外交往活动等领域。 2 通用术语 2.1 地球物理测井(学) borehole geophysics 作为地球物理一个分支的学科名词。 2.2 测井 well logging 在勘探和开采石油的过程中,利用各种仪器测量井下地层、井中流体的物理参数及井的技术状况,分析所记录的资料,进行地质和工程研究的技术。log一词表示测井的结果,logging则主要指测井的过程、测井方法或测井技术。按照中文的习惯,通称为测井。 2.3 测井曲线 logs;well logs; logging curves 把所测量的一种或多种物理量按一定比例记录为随井深或时间变化的连续记录。包括电缆测井和随钻测井(LWD)。 2.4 测井曲线图头 log head 测井曲线图首部记录的井号、曲线名称、测量条件,比例尺、施工单位名称、日期等栏目的总称。 2.5 重复曲线 repeated curve 在相同的测量条件下,为了检验和证实下井仪器的稳定性对同一层段进行再次测量的曲线。 2.6 深度比例尺 depth scale 在测井曲线图上,沿深度方向两水平线间的距离与它所代表实际井段距离之比。 2.7 横向比例 grid scale 在测井曲线图上,曲线幅度变化单位长度所代表的实测物理参数值。 2.8 线性比列尺 linear scale 在横向比例中,测井曲线幅度按单位长度变化时,它所代表的物理参数按相等值改变。 2.9 对数比例尺 logarithmic scale 在横向比例中,测井曲线幅度按单位长度变化时,它所代表的物理参数按对数值改变。 2.10 勘探测井 exploration well logging 在油气田勘探过程中使用的方法、仪器、处理及解释技术。 2.11 开发测井 development well logging 在油气田开发过程中使用的方法、仪器、处理及解释技术。 2.12 随钻测井 logging while drilling 一种非电缆测井。它是将传感器置于特殊的钻铤内,在钻井过程中测量各种物理参数并发送到地面进行记录的测井方法。 2.13 组合测井 combination logging 将几种下井仪器组合在一起,一次下井可以测量多种物理参数的一种测井工艺。 2.14 测井系列 well logging series 针对不同的地层剖面和不同的测井目的而确定的一套测井方法。 2.15 标准测井 standard logging 以地层对比为主要目的,在自然伽马、自然电位、井径、声波时差和电阻率等项目中选定不少于三项的测井方法,全井段进行测量。 2.16 电法测井 electriacl logging 以测量地层电阻率和介电常数等物理参数为主的测井方法。

测井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测井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最 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54

测井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一、班长: 1、接收到任务后,开好出车前的安全会,讲行车路线,结合气候变化交代安全措施,往返途中要做到安全行车。 2、做好下井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绞车掩木,井口滑轮、井下仪器连接应牢固可靠;仪器在井下发生故障,必要停留时不得超过一分钟。 3、所有测井电缆都必须做有薄弱点强度为新电缆额定拉力的50%,班组允许提拉极限为薄弱点的75%。 4、远井执行任务带的汽油要固定好并检查油桶是否漏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装有备用油箱的绞车室内不准抽烟点电炉。 5、施工完毕,总结安全工作,向司机交待行车安全事项。 二、仪器操作岗:

1、施工中联好线后,检查车辆应无漏电现象,若有漏电存在,应在查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能通电。 2、仪器下井后,要集中精力观察测井曲线,仪器遇阻后要及时通知绞车岗拉住刹把,停下仪器。仪器下到井底后只允许停留一分钟。 3、阴雨天和洗车后,必须用摇表检查电缆芯线,电源连线,绝缘电阻应达到10兆欧以上,测井时地线棒必须可靠接地。 4、测井完后,各测井工具必须放在安全位置。 三、地面岗: 1、井场施工必须劳保上岗,戴好安全帽,天地滑轮钢丝绳安装牢固可靠。 2、仪器下井前,应严格检查仪器连接结构各部位的丝扣和顶丝。 3、电缆钢丝磨短应及时包扎,预防钢丝堆积一块随电缆运行到天滑轮跳槽拉断,造成井下落物事故。 4、仪器离井口500米,井口必须上人用明确的手势指挥绞车司机。夜间施工照明视线要清楚。

安全预评价收费标准

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指导标准——2010年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建立和完善安全评价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科学技术服务水平,针对四川省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行业发展规划,按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字[1999]2255号)、《四川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川价费[2003]156号)四川省安监局川安监【2003】94号文对中介机构收费的有关规定,对《四川省安全评价收费标准——2005》(川职安协评【2005】3号)进行修订。 此次修订以安全评价机构提供安全技术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同时考虑安全评价的技术含量、复杂程度、风险程度等因素,制定本行业自律收费标准,本收费标准不包含检测、检验的费用,在评价活动中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收费。本标准收费按投资额区间制定取费额度,对投资额处于区间内的项目,可采用比例插值法计算费用(具体计算方法见附录)。 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一○年月日 1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价收费标准 (一)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规模收费(万元)备注 加油站一级0.8以上 加油站二级0.6-0.8 加油站三级0.4-0.6 CNG站 1.2-2 油气合建站 1.4-3 液化气充装站≥200m3 3-4 每增加200 m3增加3万元液化气充装站<200m3 1.6-3 其它化工经营企业 纸单交易型0.4-1 无备品间、无经营店面、无仓储场所的评价 年销售500万元以下0.6-1.2 有门面或带备品间(不含纸单交易型) 年销售500万元以上 1.2 以上有门面或带备品间(不含纸单交易型),每增加500万元费用增加1万元。 经营含化工仓储面积500㎡以下,品种10个以下 1.8-3 面积500㎡以上,品种10个以下3-4 面积500㎡以下,品种10个以上3-6 品种超过20个以上的,应按1.2~1.5系数收取 2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xx〕672号)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 管理,适用本办法。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企业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 第 2 页共 2 页

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第六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第 2 页共 2 页

测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测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00-85 测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班长: 1、接收到任务后,开好出车前的安全会,讲行车路线,结合气候变化交代安全措施,往返途中要做到安全行车。 2、做好下井前的安全检查工作,绞车掩木,井口滑轮、井下仪器连接应牢固可靠;仪器在井下发生故障,必要停留时不得超过一分钟。 3、所有测井电缆都必须做有薄弱点强度为新电缆额定拉力的50%,班组允许提拉极限为薄弱点的75%。 4、远井执行任务带的汽油要固定好并检查油桶是否漏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装有备用油箱的绞车室内不准抽烟点电炉。 5、施工完毕,总结安全工作,向司机交待行车安全事项。

二、仪器操作岗: 1、施工中联好线后,检查车辆应无漏电现象,若有漏电存在,应在查出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能通电。 2、仪器下井后,要集中精力观察测井曲线,仪器遇阻后要及时通知绞车岗拉住刹把,停下仪器。仪器下到井底后只允许停留一分钟。 3、阴雨天和洗车后,必须用摇表检查电缆芯线,电源连线,绝缘电阻应达到10兆欧以上,测井时地线棒必须可靠接地。 4、测井完后,各测井工具必须放在安全位置。 三、地面岗: 1、井场施工必须劳保上岗,戴好安全帽,天地滑轮钢丝绳安装牢固可靠。 2、仪器下井前,应严格检查仪器连接结构各部位的丝扣和顶丝。 3、电缆钢丝磨短应及时包扎,预防钢丝堆积一块随电缆运行到天滑轮跳槽拉断,造成井下落物事故。 4、仪器离井口500米,井口必须上人用明确的

石油测井作业HSE管理——测井作业结束后的HSE管理(五)示范文本

石油测井作业HSE管理——测井作业结束后的HSE管理(五)示范文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石油测井作业HSE管理——测井作业结束后的HSE管理(五)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本网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报道: 1. 收集整理作业废弃物,带回集中处理。 2. 检查车辆、设备,确保车辆完好,能正常行驶回场。 3. 召开班后会,总结本次测井作业经验教训,做好记录。为下一次作业打下基础;提出回场路途行车安全要求。 4. 由于经过较长时间的测井作业,人员都比较困乏,从作业现场返回测井公司路途中驾驶员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5. 装有放射源的工程车辆在回场前,不得在居民生活

区和办公场所等地方逗留,小队提源员和护源员应及时到源库归还放射源,确保放射源安全。 6. 车辆回场后,测井小队长将本次测井作业的各种记录整理归档,全体作业人员认真及时检查、保养和检修车辆、设备、仪器,做好下一次生产作业准备。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石油测井技术服务方案

石油测井技术服务方案

七、技术服务方案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技术服务方案: (1)测井、射孔工程技术服务方案及技术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3)技术服务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技术服务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 (4)技术服务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5)技术服务文明措施计划; (6)技术服务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 (7)技术服务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 (8)冬季和雨季技术服务方案; (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绘出现场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相关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10)施工组织机构(若技术服务方案采用

第一部分测井、射孔工程技术服务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培训 对参与中国华油集团公司银川分公司的全体人员进行培训,包括认识该区块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学习取全取准测井资料的保证措施、讨论各岗位的技术难点和应对措施并进行相应的技术演练等等。通过培训增强参与人员的责任感、主动性和积极性。培训内容包括:施工方案、质量保障措施,HSE管理措施等。 二、全员生产准备 全员生产准备内容包括设备检修、人员配备、仪器刻度、备件准备、区域资料收集等,其各项质量均应满足规定的要求。公司测井工程部具体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如下: 1、测井工程部根据生产计划及测井施工要求,将生产准备任务下达至相关施工中心和支持

保障单位,并对其准备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2、数控测井中心职责: (1)组织施工作业小队进行设备、工装的保养和维护; (2)对所属施工作业小队的人员、仪器设备进行调配; (3)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及时督促小队进行电缆深度记号标定及电缆张力检定、泥浆电阻率测量杯校验; (4)按各类下井仪器刻度规程的规定督促小队进行仪器刻度; (5)组织施工作业小队通过资质认证; (6)对施工作业小队生产准备情况实施检查并作记录。 3、仪修车间按照《测井下井仪器一、二、三级例行保养》制度和仪器维修标准系列对仪器进行维修保养并实施检验,填写保养记录并签名。 (1)外观检查应无机械损伤、机械结构紧密、

石油工业生产的特殊性及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

一、石油工业生产的特殊性 石油与天然气的生产是由地质勘探、钻井、试油、采油(气)、井下作业、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处理、储运和工程建设等环节组成。石油与天然气的生产大部分工作是在野外分散进行,相对的说自然环境和工作条件都比较恶劣。依其生产方式而言,它与其他矿业工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由于产品各异,故又有其特殊性。从产品性质上看,它与石油化工则属于同一个产业体系,它的产品就是石油化工的原料;而且,随着生产的发展,油田地面工程与石油化工在生产上的相似之处也愈来愈多。因此可以认为,石油工业是介乎于矿业工程与石油化工行业之间的一个产业体系,其生产上的特殊性大体上可以从下述三个方面反映出来。 (一)生产方式 石油工业中,地质勘探、钻井、试油、采油(气)、井下作业及工程建设等都是野外分散作业,劳动繁重,工作条件不好,而且自然环境条件一般也都比较差,经常会受到一些自然灾变的侵扰。因此,事故频率较高,而且往往由于救援不够及时致使伤亡扩大、灾害蔓延。但是,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和油气储运又与石油化工生产极为相似,具有自动化、密闭化和连续化的特点,对人与人、及人与机之间的协调都有很高的要求,这就需要通过严格的规章制度,严密的劳动组织和生产指挥系统,以及严细的技术要求等,保证生产安全正常进行。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就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 (二)产品 石油工业的产品主要是原油、天然气,以及液化石油气和少量的天然气油。这些产品具有易燃、易爆、易蒸发和易于聚积静电等特点,液体产品的蒸气或气体产品与空气混合到一定的比例范围之内时,即形成可爆性气体,若遇明火(包括电火花及闪电)立即爆炸,从而造成极大的破坏。这些产品还带有一定的毒性,如果大量泄漏或不合理排放,将会造成人、畜及生物中毒,甚至形成公害。 (三)生产工艺 石油工业的生产工艺是多种多样的,而且有些生产工艺带有不同程度的危险性。例如,地震勘探和射孔要用炸药和雷管;测井要使用放射性元素;钻井过程中可能产生较严重的机械事故、发生井喷及井陷;采油作业中可能发生油、气泄漏和机械事故,修井时可能发生井喷等等。油气集输与初步加工处理不仅是在密闭状态下连续进行的,而且还有天然气压缩、高压储存、低温深冷分离、脱硫及原油电化学处理等工艺过程,技术难度较大,同时也具有较大危险性。长输油管道的生产工艺虽较简单,但由于输送量大、连续性强、线长、站多,而且输送的又是易燃易爆的原油和天然气,其危险性也是较大的。油库,由于油、气产品和设备高度集中,所以是一个危险性大的作业场所,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其后果多数是严重的。在工程施工中,多采用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加之使用的重型机械较多,也较为集中,所以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机率是较高的。至于油、气田的交通运输,由于车多路窄,加之各种特种车辆的车体大而笨重,操作不易,也易于发生交通事故。此外,石油工业生产中使用的机器、设备、车辆及原材料,数量大、品种杂,这也给安全使用、管理及保存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煤矿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CZ-GC-02263 ( 操作规程)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Coal mine logging safety production operation rules

煤矿测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操作备注:安全操作规程是要求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必须遵照执行的一种保证安全的规定程序。忽视操作规程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就有可能导致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员工带来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安全,造成终身无法弥补遗憾。 一、出发前的准备 1、测井前应有地质方面填写的《测井通知书》。 2、测井方面接到通知书后,应根据测井任务应对钻孔地质情况及邻孔测井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3、必须对所用的仪器设备、车辆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在出发前予以修复和更换,不准带病运转。 4、出发前应有专人清点所需要的工具、器材是否齐全。 二、钻孔准备与要求 1、钻场设计与布置,一般应有15m以上工作场地和车辆进出的通道,以保障测井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终孔深度必须保证测井探测器能下到最下目的层以下3m;终孔直径应大于下井仪器外径20mm。 3、测井前,应将与终孔时相同的钻具下到井底进行冲孔,使全

孔井液均匀,孔内畅通,并在测井人员和设备到达井场后提钻。 4、对泥浆的一般要求:能保护井壁,含砂量小于5%,粘度不大于30秒,密度不大于1.3。 5、测井工作中,因孔壁膨胀、掉块,有可能使下井仪器设备被挤夹时,钻探方面应根据测井人员的要求进行冲孔。 6、测井期间,钻探方面必须留有以备冲孔和处理孔内事故的钻探设备及值班人员。防寒、防暑、防雨、避雷等设施必须完好。 7、测井时,钻探方面不得作危及测井人员与仪器设备安全和影响测井工作进行的任何事情。 三、钻场布置与要求 1、绞车与井口滑轮必须安装稳固,轮槽应垂直与绞车滚筒轴线中点,两者间的距离,一般应大于10m。 2、地面电源线于测量线必须分开布放,并有防止踏破、刮断等措施。仪器和设备要安装平稳,接通电源前,应检查线路是否正确,各个开关、旋钮是否在安全位置。 3、准确丈量记录点至电缆零记号的距离。使用与钻探统一的深

测井作业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 测井工程合同 甲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目录 1.总则 (2) 2.定义及解释 (2) 3.工程项目概况 (2) 4.承包方式 (3) 5.工程期限 (3) 6.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3) 7.验收标准、时间、方式及质量保证期 (4) 8.合同价款及结算 (4) 9.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10.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5) 11.技术成果权属 (5) 12.保密 (6) 13.权利瑕疵担保 (6) 14.对外关系 (6) 15.不可抗力 (6) 16.违约责任及赔偿 (7) 17.争议的解决 (7) 18.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 19.保险 (8) 20.其它约定 (8)

测井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测井工程项目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2. 乙方必须具有测井资质,在人力资源配臵、设备装备及技术力量方面能满足测井要求。 1.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测井资料采集工程。 (本条具体规定了合同签订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市场管理的要求,乙方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即须取得甲方的市场准入资格。) 2.定义及解释 2.1. 发包方: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2. 承包方:指被甲方接受的具有工程测井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3. 第三方:指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其他主体。 2.4. 不可抗力:如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条对在合同中需要澄清并做出约定的专用名词或特殊内容进行定义或解释,避免因歧义造成纠纷。) 3.工程项目概况 3.1. 单井测井工程项目概况 3.1.1.井号: 3.1.2.井别: 3.1.3.设计井垂深米,斜深米 3.1. 4.测井井段: 3.1.5.测井工作内容:。 3.2. 区块测井工程项目概况 3.2.1.区块名称

石油测井方案及应急预案

测井方案及应急预案 编写单位:******公司 施工单位:*****队 审批人: 钻井队(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测井队(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监督(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 *****公司 年月曰

一、现场数据 1泥浆参数: 泥浆密度:g/ml ;粘度:s; PH 值:;CL-: mg/l ; 2 .钻井数据: 套管: 3. 测井项目 二、人员分工 1.测井队长: 2.工程师: 3.带班操作手: 4.绞车操作: 5.动力检查: 6.井口巡视: 7.仪器连接检查: 三、作业准备 1:首先在基地选用性能良好的仪器配接检查,到达井场后对仪器再次进行配接检查,保证仪器在入井前的正常状态。 2:基地准备好打捞工具。 3:注意劳保用品穿戴。 4:天气寒冷注意防止人员冻伤,防滑防冻。

5:测井前,把电缆卡子,剪切电缆工具放至钻台。 6:井下防落物;提高警惕防止高空落物,注意人身安全。 7 :测井时,井口专人值班。 &测井时,派有经验的带班操作手操作绞车,注意遇阻遇卡。 9:作业时,与井队密切配合。 10:PCL传输作业注意CHT变化,防止损伤仪器,造成仪器落井、遇卡、遇阻事故。 四、对井队的要求 1:井口坐岗 2:井口照明充足 3:组装井口时井队充分配合 4:测井时严禁电气焊 5:钻台供气供水充足 6:井口工注意电缆,防止钻具碰伤电缆 五、测井施工方案及风险分析 在测井中应当防止仪器遇阻、遇卡及电缆吸附卡。测井施工的总体原则是必须在确保100%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测井施工。 电缆测井方案的详细步骤见下: 1)在测井前应详细检查下井用的电缆和马笼头的通断绝缘状况、仪器O圈全部更换,确保测井作业顺利完成。 2)在下井过程中,密切注意仪器悬重及CHT张力,观察仪器在泥浆中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中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工作,及时、准确地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油质安字〔2004〕672号)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环境污染事故、辐射事故等其它事故的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故的报告、应急、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各类事故,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第四条企业应当公布事故报告和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及时受理和处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分为: (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场所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企业员工和企业外人员人身伤亡、急性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不包括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二)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企业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三)火灾事故,是指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以下情况也列入火灾统计范围:民用爆炸物品爆炸引起的火灾;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蒸气、粉尘以及其它化学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和爆炸引起的火灾;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需要组织扑灭的事故,或者引起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车辆、船舶以及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燃烧事故,或者由此引起的其它物件燃烧的事故。

物探测井安全操作规程

编号:SM-ZD-17613 物探测井安全操作规程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物探测井安全操作规程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1.从事测井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工作岗位的安全防护规定,做到安全生产。 2.仪器设备在运输和搬运时要妥善包装,注意防潮、防震,汽车运输时不准与笨重的机械和管材等混装。 3.测井前,机场上一切妨碍测井和影响测井人员与设备安全的工作都必须停下来,待测井工作结束后方可继续进行。 4.夜间工作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 5.布置井场时,必须将井口附近有可能掉入孔内的工具、物件移开。 6.仪器设备启用前,必须仔细检查外接电源的电压、频率等是否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各开关、旋钮是否在安全位置,接线是否正确,经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电启用。 7.井下仪器在下井前应仔细检查其连接和密封情况,在与电缆连接处应留有弱点,其拉断强度不得大于电缆最大拉

石油测井作业HSE管理——测井作业结束后的HSE管理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石油测井作业HSE管理——测井作业结束后的HSE 管理正式版

石油测井作业HSE管理——测井作业结束后的HSE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本网据“安全、健康和环境”报道: 1. 收集整理作业废弃物,带回集中处 理。 2. 检查车辆、设备,确保车辆完好, 能正常行驶回场。 3. 召开班后会,总结本次测井作业经 验教训,做好记录。为下一次作业打下基 础;提出回场路途行车安全要求。 4. 由于经过较长时间的测井作业,人 员都比较困乏,从作业现场返回测井公司 路途中驾驶员要特别注意行车安全。 5. 装有放射源的工程车辆在回场前,

不得在居民生活区和办公场所等地方逗留,小队提源员和护源员应及时到源库归还放射源,确保放射源安全。 6. 车辆回场后,测井小队长将本次测井作业的各种记录整理归档,全体作业人员认真及时检查、保养和检修车辆、设备、仪器,做好下一次生产作业准备。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石油工程测井基本名词解释

一、名词概念 1. Well logging 测井:油气田地球物理测井,简称测井well logging ,是应用物理方法研究油气田钻井地质剖面和井的技术状况,寻找油气层并监测油气层开发的一门应用技术。 2. Electrical logs 电法测井:是指以研究岩石及其孔隙流体的导电性、电化学性质及介电性为基础的一大类测井方法,包括以测量岩层电化学特性、导电特性和介电特性为基础的三小类测井方法。 3. Acoustic logs 声波测井:是通过研究声波在井下岩层和介质中的传播特性,来了解岩层的地质特性和井的技术状况的一类测井方法。 4. Nuclear logs 核测井:是根据岩石及其孔隙流体的核物理性质,研究钻井地质剖面,勘探石油、天然气、煤以及铀等有用矿藏的地球物理方法,是地球物理测井的重要组成部分。 5. Production logs 生产测井PL:泛指油气田投产后,在生产井或注入井中进行的一系列井下地球物理观测。它是监测油气田开发动态的主要技术手段,是油气田储集层评价、开发方案编制和调整、井下技术状况检测、作业措施实施和效果评价的重要手段。根据测量对象和应用范围,生产测井大致可分为生产动态、产层评价和工程技术三类。 6. Apparent resisitivity 视电阻率:把电极系放在井中某一位置,能测得该点的一个电阻率值,该值受井眼、围岩、泥浆侵入等环境影响,不等于地层的真实电阻率,称为视电阻率。当电极系沿井身连续移动时,则可测得视电阻率随井身变化的曲线。这R,纵坐标为深度H的曲线叫视电阻率曲线。 种横坐标为视电阻率 a 7. Reservoir 储集层:在石油工业中,储集层是指具有一定孔隙性和渗透性的岩层。例如油气水层。 8. increased resistance invasion 高侵:当地层孔隙中原来含有的流体电阻率较低时,电阻率较高的钻井液滤液侵入后,侵入带岩石电阻率升高,这种钻井液滤液侵入称为钻井液高侵,R XO

测井在石油工程中的应用

测井在石油工程中的应用 测井是用多种专门仪器放入井内,沿井身测量钻井地质剖面上地层的各种物理参数,研究地下岩石物理性质与渗流特性,寻找和评价油气的一门技术。测井资料在油气勘探开发中的应用主要有: 1、地层评价。以裸眼井地层评价形式完成,包括单井油气解释和储集层精细描述两个层次。前者的目的是对本井作初步解释与油气分析,即划分岩性与储集层,确定油、气、水层及油水界面,初步估计油气层的产能。后者的目的在于对储集层的精细描述与油气评价,主要内容有岩性分析,计算储集层参数:孔隙度、渗透率、含油气饱和度和含水饱和度等。 2、油藏静态描述与综合地质研究。以多井评价形式完成。即为测井、地质(录井、岩心)、地震等资料间的相互深度匹配与刻度;地层与油气层的对比,研究地层的岩性、储集性、含油气性等在纵横向的变化规律;研究地区地质构造、断层和沉积相以及生、储、盖层;研究地下储集体几何形态与储集参数的空间分布;研究油气藏和油气水分布规律;计算油气储量等。 3、油井检测与油藏动态描述。在油气田开发过程中,研究产层的静态和动态参数(包括孔隙度、渗透率、温度、压力、流量、含油气饱和度、油气水比等)的变化规律,确定油气层的水淹级别及剩余油气分布,确定生产井的产液和吸水剖面以及它们随时间的变化情况,检测产层的油水运动状态、水淹状态、水淹状况极其采出程度,确定挖潜部位,对油气藏进行动态描述,为提高油气采收率提供基础数据。 4、钻井采油工程。在钻井工程中,测量井眼的井斜、方位和井径等几何形态的变化,估计地层的孔隙流体压力和岩石的破裂压力、压裂梯度,确定下套管的深度和水泥上返高度,检查固井质量、确定井下落物位置、钻具切割等;在采油工程中,进行油气井射孔、检查射孔质量、酸化和压裂效果,确定出水、出砂和窜槽层以及压力亏损层位等。 测井技术在油气田勘探开发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油气资源评价、油藏管理、钻井和采油工程设计、固井质量评价的高效技术手段,随着三维成像技术和随钻测井技术的发展,测井作业取得的岩石地球物理参数和工程参数越来越丰富,如何利用这些测井资料促进石油工程技术难题的解决,是测井解释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面临的重要问题。在详细分析测井资料在钻井工程、完井工程、储层改造工程及开发工程中的应用情况的基础上,指出目前测井资料在石油工程中的应用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服务体制不完善、技术先进性欠缺等问题,未来测井技术应该在地质环境因素描述、可视化井筒测井技术、非常规油气资源工程应用等方面加强研究。 现阶段,传统的石油测井技术已很难满足石油测井的需要了,面对大量的石油探测工程,深探测、高测量精度与高分辨率的石油测井技术应运而生。石油测井仪器经过长时间发展已经历经了五次更新换代,目前,我国油田所运用的石油测井仪器为第四代数控测井仪与第五代成像测井仪两种。 1 常用测井技术 1)电法测井。电法测井是石油测井中常用的技术之一,其主要是指通过井下的测井仪器向地面发生电流,从而有效的测量出地面的电位,并最终得到地层电阻率的一种测井方式。常见的地层倾角测井、感应测井和侧向测井以及向地层发射电流对地层的自然电位进行测井等方法均属于电法测井技术。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行政处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责任人员 行政处分规定 第一条为强化生产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惩处生产安全与环境保护违纪违规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发生,根据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第11号令),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第10号令),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中油安字〔2007〕571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10〕5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员工,对发生工业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以下简称事故)与环境事件(以下简称事件)负有责任,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适用本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责任人员是劳务派遣用工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事故、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按照集团公司员工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由监察部门和人事劳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

第四条行政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行政处分的运用规则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油监〔2010〕593号)执行。 第五条事故、事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事件的发生起决定性作用的责任。 主要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事件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责任。 主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事故、事件的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 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包括对下属单位监管)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事故、事件的发生负次要领导责任。 第六条发生事故、事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一)发布的指令、决定或者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二)未建立、健全或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制; (三)未组织制定或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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