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考点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考点二】无效民事行为★★★
▲ 1.全部无效的行为
▲ 2.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
3.无效行为的后果
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绝对无效
——不能补正!
▲【考点三】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类型及后果★★★
【考点四】效力待定合同类型及后果★★★
1.类型
(1)限制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从事的合同行为;
(2)狭义无权代理;
【注意】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有效
他人之物:没有所有权、没有经过所有权人授权
共有物:没有达到法定的处分标准
▲2.效力待定合同法律后果
法定代理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相对人
被代理人无权代理人
催告权
追认或拒绝追认善意相对人:撤销权
【考点五】附条件、附期限的法律行为(了解)
1.二者区别:条件具有不确定性;期限具有确定性。
2.附生效条件、生效期限的行为,在条件成就、期限到来之前的效力:已成立、未生效。
3.当事人恶意的规制:当事人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考点六】代理制度
1.代理的特征★
2.代理权的来源与滥用★★
来源: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滥用:
(1)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
(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3.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
【考点七】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效力与适用范围★
法条链接:▲
【公司法】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破产法】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未履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资尚未届至公司章程规定的缴纳期限或者违反出资义务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诉讼时效的种类★★★
4.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理解二者区别)★★★
(1)中止(暂停:已经计算的仍然有效)
(2)中断(重来:已经计算的归于无效)
【注意】必须表达到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