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

二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法主体的种类
自然人
法法 人人
其他组织
自 然人民事主体
自然人: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 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条件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
民法概述
二
民事主体
三
民事 法律 行为
四
民事权利
五
民事责任
六
诉讼时效
案例
1993年12月25日晚,王某要骑自行车与女朋友约会,同伴林某和 吉某提前躲在王某必经的一个急转弯处上想和他开个玩笑。王某途经此 处时二人突然大喝一声:“拿命来!”,王某吓得连人带车跌下3米多 深的路沟,头部刚好撞在一块石头上,当即昏迷过去,林吉二人吓得慌忙 逃走。王某伤势严重导致下肢瘫痪,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当时公安机 关虽然经过缜密侦察,但一直没有找到肇事者。今年2月初,在县城工作 的林某回家探亲,醉酒后来到王某家,说出20年前他和吉某跟王某开玩 笑的经过,并给王某留下了2000元钱。后来王某找到吉某要求赔偿,吉 某拒绝。
显失公平的 基于重大误解的
案例
小王十一期间去华山旅行,正欣赏大自然赐给 人类的美景的时候,发现一年轻女子在悬崖边踱来 踱去,小王对这名女子的可疑行为加以关注。原来 此女是因感情失落意欲轻生,正当她准备跳崖的关 键时刻,小王一把将其抓住,女子为了挣脱,对小 王又抓又挠,造成小王双手和手臂多处受伤,手表 也掉在山下。小王在医务所处理伤口花费医疗费80 元钱。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部法律,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
下面我将就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进行阐述。
一、宪法地位民事诉讼法具有宪法地位,即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基本原则,而民事诉讼法则是具体实施这一原则的具体方式和程序。
因此,民事诉讼法产生的一切规定都要以宪法为基础,并服从宪法的规定。
二、原则性制度民事诉讼法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其基本原则包括公正、平等、合理、便捷、廉洁、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法权利等。
这些原则旨在确保当事人在诉讼中能够公平地享受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主体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主体,主要包括原告、被告和诉讼代理人。
原告是提起诉讼的当事人,被告是被诉讼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是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四、诉讼程序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的程序作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诉前调解、立案、传票送达、举证、开庭审理、裁决和上诉等。
这些程序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案件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证据规定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形式、提供、质证和采信等方面作了规定。
它明确了证据的种类和证据的力量,保证当事人能够提供充分、确凿、合法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执行制度民事诉讼法对诉讼程序的执行作了规定,包括财产保全、强制执行和拍卖等。
执行制度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保证当事人能够及时获得他们应有的赔偿或其他法律效果。
七、救济方式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救济方式,主要包括临时救济措施、行政赔偿、国家赔偿和其他救济措施。
这些救济方式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或其他法律效果。
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其基本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
我们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民事诉讼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同样尊重他人的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
民法的基本制度

13
共有的种类
共同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基于共同关系, 共同共有 平等享有对同一物的所有权。 按份共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按照各 按份共有 自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并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14
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
1、概念 动产由合法占有人基于无权处分而转让 给善意第三人,第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 而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
17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 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18
被代理人
代理权关系 代理基础关系 代理后果 归属关系
代理关系
代理人
代理行为关系
第三人
19
二、代理的种类
(一)委托代理 • 概念 -- 根据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的代理关系 • 委托代理的产生 -- 被代理人的单方授权行为 -- 口头方式或书面方式
制度
有 权
:
37
8
• 物权的追及效力
-- 物权人对自己所有的物,不论辗转经过多少 人之手,只要在最后占有人处发现自己的物, 即可予以取回。 --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9
四、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物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总称。 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不动产 公示方法 动产 交付 登记: 登记:不登记不发生 物权的效力
10
15
2、构成要件
(1)标的物是动产 (2)占有人不是动产的所有人 (3)占有人转移财产基于无权处分行为 (4)第三人主观上为善意 (5)第三人为有偿取得 (6)第三人实际占有原物
16
3、效力: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 效力: (1)第三人取得动产所有权 (2)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3)无权处分人负责赔偿原权利人的损失
《经济法》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精讲

《经济法》第二编民事法律制度——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精讲■本章考情(1)历年规律本章考试形式为客观题,近几年平均分值在4-5分。
本章注重基础理论的考查,近几年的重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界定和诉讼时效制度。
(2)学习建议本章内容虽为入门知识,但比较抽象,理解上有一定的难度。
建议通过实例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而非机械的记忆背诵。
■本章脉络■知识点详解知识点:民事法律行为理论√难度:中√重要性:高√重点: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分类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区别于事实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区别于好意施惠)。
【注意】根据《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不再要求合法性。
【思考1】发明、创作、拾得遗失物、侵权是法律行为吗?NO【思考2】邀请朋友吃饭是法律行为吗?NO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处分行为的是( )。
A.租赁合同 B.所有权转让 C.买卖合同 D.拆除房屋『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处分行为是直接导致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
这种变动既可以是权利的产生,也可以是权利的变更或消灭。
物权变动就是典型的处分行为,如让与物权(转移所有权)、抛弃物权、设定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设定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负担行为是发生给付义务效果的行为。
负担行为设定权利不能直接实现,须经义务人的履行行为才能实现。
最常见的负担行为就是合同行为,如买卖行为。
所以选项B 是处分行为;选项AC 是负担行为;选项D 拆除房屋属于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
【例题·单选题】(2018年)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
A.债务的免除B.无权代理的追认C.委托代理的撤销D.房屋的赠与『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而民事法则则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为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民事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本文将探讨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并对其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民事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所确认的普遍适用的原则,它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石,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并且基于自愿原则进行合作。
在民事事务中,当事人应当自主决定是否达成合同或进行其他法律行为,不受强制或欺骗的影响。
2.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是指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3.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要求处理相同或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应当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法律要求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都公平公正。
4. 有法可依原则有法可依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是规范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事,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有法可依原则也意味着法律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当事人能够明确法律规定并依法进行操作。
二、民事法的基本制度除了基本原则外,民事法还包含了一系列基本制度,用于规范民事关系并实现权益保护。
以下是民事法的几个重要制度:1. 合同制度合同制度是民事法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涉及到自愿合作、权益保护等方面。
合同制度规定了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违约等事项,对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2. 侵权责任制度侵权责任制度是保护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重要制度。
根据侵权责任制度,对于因他人过错导致的损害,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修复措施。
3. 继承与赠与制度继承与赠与制度是用于传承财产的制度,它规定了继承和赠与的条件、程序和效力等,并保护继承人和赠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法律行为的分类2019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经济法(注会)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知识点:法律行为的分类● 定义: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3.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详细描述: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1)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2)多方法律行为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如合同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1)有偿的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互为给付一定代价的法律行为。
如购物行为。
(2)无偿法律行为是指一方当事人承担给付一定代价的义务,而他方当事人不承担相应给付义务的法律行为。
如赠与行为。
3.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1)要式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如票据行为。
(2)不要式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不要求采取一定形式,当事人自由选择一种形式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1)主法律行为是指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
如订立买卖合同。
(2)从法律行为是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
如订立担保合同。
从法律行为的效力依附于主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亦当然不能生效。
但是,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的丧失。
例题:1.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是()。
A.裁定可以口头,可以书面;判决只能书面B.判决可以针对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裁定只能针对程序问题C.所有的裁定都不能上诉D.—个案件一个裁定,一个判决正确答案:A解析:选项B,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选项C,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外,其他的裁定一律不能上诉。
民事基本制度

民事基本制度民事基本制度是指民事法律中一系列的基本规则和制度,用于保护个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其中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几个方面。
首先,民事主体是指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和诉讼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指的是具有生命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等权利;法人是指经国家认可并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存在和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如企业、机关等;其他组织包括事务所、社团等。
这些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依法通过意思表示或者其他形式发生的一种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等。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或者其他形式达成的协议,双方在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下进行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
民事法律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主、平等、自由的原则,它不仅有利于保护个人的权益,还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违反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权益侵害承担的法律后果。
主要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当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对受害人给予相应的赔偿。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当对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责任既是救济权益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一方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民事基本制度是保护和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制度体系。
通过明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追究民事责任,民事基本制度为个人和社会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救济的机制,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一)近2年题型题量分析表2013年2014年卷12014年卷2题量分值题量分值题量分值单项选择题333322多项选择题1 1.5----案例分析题------合计4 4.53322本章考情分析在最近2年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3分。
本章包含3个核心考点:民事行为效力、代理和诉讼时效;对“民事行为效力”、“代理”两个考点的复习宜结合第4章相关考点进行;而“诉讼时效”的有关内容在第6章和第8章中将有进一步的应用。
2015年本章教材新增“代理权滥用的法律后果”;其他考点没有实质性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考点1:民事法律行为(P15)1.概念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①意思表示的表示方式一般采用明示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默示也可以成立意思表示;②意思表示可以分为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如遗嘱行为、抛弃动产行为)和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又可以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过程中的要约和承诺、债务免除、授予代理权、合同解除)。
③如果意思表示由表意人通过传达人传达的,则由于传达人没有转达或者推迟转达意思表示的风险,由表意人承担。
(2)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解释1】在宴会上致贺辞,并不设立、变更或终止任何权利义务,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解释2】事实行为亦会产生法律后果,但该法律后果系由法律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自己主张。
(3)合法行为【解释】只有合法行为才可能称为民事法律行为;注意与“民事行为”相区分:民事行为除民事法律行为外,还包括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及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2.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①单方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
该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答案】D
【解析】(1)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无须他方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2)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债务的免除,故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4.
【答案】B
【解析】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2)选项CD: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且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5.
【答案】CD
【解析】选项AB: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不得代理。
7.
【答案】ABCD
【解析】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选项D);(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项A);(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选项B);(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选项C);(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A.权利人提起诉讼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原因之一
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之一
C.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D.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0.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时效“中断”的事由。
11.
【答案】BCD
【解析】(1)选项B: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2)选项C: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3)选项D: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谈不上撤销权。
C.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对权利行使拥有选择权
D.撤销权的行使不受时间限制
6.下列关于代理与委托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在委托中,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
B.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
C.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按照委托处理
D.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7.下列关于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责任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8.
【答案】AC
【解析】(1)选项AB: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消灭。(2)选项C:除斥期间一般适用于形成权,如追认权、解除权、撤销权等。(3)选项D:除斥期间无论当事人是否主张,人民法院均应当主动审查。
9.
【答案】ACD
【解析】选项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
10.
【答案】ABC
C.A公司请求其股东丙缴付认缴的出资100万元
D.戊请求自己的子女向自己支付赡养费
8.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一并消灭
B.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
C.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
D.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
9.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5.
【答案】D
【解析】选项D: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撤销权的行使有时间限制。
6.
【答案】A
【解析】选项A:在委托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7.
【答案】D
【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8.
【答案】C
【解析】(1)选项A: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C: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但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等规定。(3)选项D: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
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也未生效
4.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不可以是自然现象
B.可以是人的行为
C.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D.必须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5.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代理的有()。
D.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
9.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C.请求国家赔偿的,自赔偿请求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D.抵押担保属于从民事法律行为
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人意思表示形式的有()。
A.当面交谈
B.电子邮件
C.合同书
D.沉默
3.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20年CPA经济法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
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B.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C.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D.自2019年12月3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B.赠与行为属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
C.票据行为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A.订立遗嘱
B.结婚
C.进行民事诉讼
D.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6.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
6.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可撤销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由于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10.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9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支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A.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行为是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
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C.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属于从民事法律行为
D.乙公司免除甲公司10万元债务的行为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4.下列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可撤销
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
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
7.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A.甲请求某银行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共101万元
B.乙请求某银行兑付购买国债产生的本息共10万元
B.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C.债务人向债权人请求延期履行
D.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1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撤销权行使期间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B.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D.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3.2020年1月6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50万元的A机器设备,为此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定剩余的10万元价款于交货后的10日内付清,并以甲公司现有的B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后乙公司按期交货,因为业务发展需要乙公司决定免除甲公司的10万元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第二章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与刘某共进烛光晚餐
B.乙赠与张某一辆小汽车
C.丙在孙某新婚宴会上致辞
D.丁拾得一块手表
2.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事实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
B.抛弃动产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C.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不得撤回
B.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C.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