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制度
我国民事法律制度

二 民事主体
民事主体: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法主体的种类
自然人
法法 人人
其他组织
自 然人民事主体
自然人: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 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的条件
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
民法概述
二
民事主体
三
民事 法律 行为
四
民事权利
五
民事责任
六
诉讼时效
案例
1993年12月25日晚,王某要骑自行车与女朋友约会,同伴林某和 吉某提前躲在王某必经的一个急转弯处上想和他开个玩笑。王某途经此 处时二人突然大喝一声:“拿命来!”,王某吓得连人带车跌下3米多 深的路沟,头部刚好撞在一块石头上,当即昏迷过去,林吉二人吓得慌忙 逃走。王某伤势严重导致下肢瘫痪,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当时公安机 关虽然经过缜密侦察,但一直没有找到肇事者。今年2月初,在县城工作 的林某回家探亲,醉酒后来到王某家,说出20年前他和吉某跟王某开玩 笑的经过,并给王某留下了2000元钱。后来王某找到吉某要求赔偿,吉 某拒绝。
显失公平的 基于重大误解的
案例
小王十一期间去华山旅行,正欣赏大自然赐给 人类的美景的时候,发现一年轻女子在悬崖边踱来 踱去,小王对这名女子的可疑行为加以关注。原来 此女是因感情失落意欲轻生,正当她准备跳崖的关 键时刻,小王一把将其抓住,女子为了挣脱,对小 王又抓又挠,造成小王双手和手臂多处受伤,手表 也掉在山下。小王在医务所处理伤口花费医疗费80 元钱。
中国历代民事法律制度

5.新民主主义政权时期
土地改革开辟了〞耕者有其田〞的新纪元。 1928年12月?井冈山土地法?规定:“没收一切土 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 法?原那么上确定农民的土地私有权。抗日民主政 府,原那么上成认和保护地主对土地的所有权, 减租减息。1946年的“五四指示〞将减租减息政 策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充分满 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1947年10月的?中国土地法 大纲?规定分配土地归个人私有,政府发给土地所 有证。
至战国时期,土地私有权已经得到法 律确认,如秦国商鞅变法“除井田, 民得买卖〞。
3.西汉——清
秦汉时期对私有土地开始限制。
南北朝时也屡次立法限制,其中 最著名的是北魏孝文帝太和九 年(485年)开始实行的“均田制 〞。均田制实际上是将国有土 地平均授予农民。
பைடு நூலகம்
– 隋唐时期均田制的内容更加标准 化,划分更为细致。受田者对所受土 地的处分权大大加强。
晋律规定拾到遗失物要归复原主或送官。 否那么,作为犯罪处分。
2023/11/17
9
3.唐宋时期
唐代法律对于埋藏物、遗失物的归属有明 确、具体的规定。唐?杂令?规定,在公私 地内发现特殊古器不送官,都构成犯罪; 遗失物在公告三十日无失主认领,即由官 府收藏。
宋代法律完全沿袭唐律令中的有关条文。
2023/11/17
➢ 元代质库改称解库,典当取息,元明 清法律规定不得超过3%。债权人负有保 管抵押品的义务,如有损失要负赔偿责 任。
➢ 明代起,将解库称为当铺。
2.指抵
指抵表示债务人指定自己的某项财产为 债务的担保,当无法及时清偿时,即转 移所指定的财物归债权人所有。
魏晋南北朝时期就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 担保方式称“悬券〞。
什么是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分类

什么是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分类法律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内,以法律为核心的一系列规范和程序,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调整社会关系、规范行为准则以及解决纠纷的一种体系。
法律制度的分类可以根据不同的角度来划分,下面将从不同的侧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法律制度分类。
一、行政法律制度与民事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主要是指国家机关和行政机构所制定并执行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规范。
它的特点是国家权力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保证国家行政机构的正常运行。
比如宪法、行政法规、规章等都属于行政法律制度的范畴。
而民事法律制度主要涉及个体之间的民事关系,如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等。
民事法律制度所调整的是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特点是自愿性和平等性,并且关注保护私人权益。
二、刑法律制度与民法律制度刑法律制度是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规定了犯罪的概念、罪名、刑罚种类、量刑标准等。
刑法律制度的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
而民法律制度主要是为了调整个人之间的民事关系,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利益。
民法律制度以个人的自由意志为前提,强调协议和合同的效力,同时保障公平正义。
三、国际法律制度与国内法律制度国际法律制度是针对国家之间的关系所制定的,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国际合作。
国际法律制度具有国际性和普遍性的特点,如国际公约、国际法庭裁决等。
而国内法律制度则是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内所制定的规范,适用于国内的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
国内法律制度是国际法律制度的基础,它通过法律体系来实施和执行国际法律制度。
四、宪法法律制度与行政法律制度宪法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制度,它是国家最高法律地位的法规,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普遍效力。
宪法规定了国家政治制度、公民权利和义务、政府机构的职责等重要内容。
行政法律制度则是围绕国家行政机构的权力范围和职责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旨在规范行政活动,保障公民权益。
行政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行政法规、行政许可、行政程序等。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讲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第二节代理制度第三节诉讼时效制度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特征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特征:1.以意思表示为要素2.以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3.是一种合法行为注意: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民事行为若符合法律的规定,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则为民事法律行为;若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后果而发生另外的法律后果,则为无效民事行为。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单方法律行为与多方法律行为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3.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4.诺成法律行为与实践法律行为5.主法律行为与从法律行为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民事行为,它的成立要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即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
只有合法的民事行为,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即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要生效,就应当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形式要件:(1)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3)推定形式(4)沉默形式(一种特殊形式,只有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约定时才成立)四、无效民事行为(一)无效民事行为概念及特征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特征:自始无效,当然无效和绝对无效。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民法通则58条和合同法52条)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5.乘人之危所为的民事行为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合同1.无效合同概念: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其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特点:违法性国家干预性不得履行性自始无效性2.无效合同的种类(合同法52条)(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例如,云南某商贸公司与香港一商人李某签订一购买白砂糖的合同,买方为商人李某,卖方为商贸公司。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石,而民事法则则是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为我们正确认识和运用民事法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本文将探讨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并对其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民事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所确认的普遍适用的原则,它是规范民事关系的基石,具有普遍性和长期性的特点。
民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当事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并且基于自愿原则进行合作。
在民事事务中,当事人应当自主决定是否达成合同或进行其他法律行为,不受强制或欺骗的影响。
2. 合法权益保护原则合法权益保护原则是指法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处理民事案件时,法院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
3.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要求处理相同或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应当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
法律要求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都公平公正。
4. 有法可依原则有法可依原则是指在民事关系中,法律是规范当事人行为的准则,当事人应当依法行事,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有法可依原则也意味着法律具有明确性、确定性,当事人能够明确法律规定并依法进行操作。
二、民事法的基本制度除了基本原则外,民事法还包含了一系列基本制度,用于规范民事关系并实现权益保护。
以下是民事法的几个重要制度:1. 合同制度合同制度是民事法中最为重要的制度之一,它涉及到自愿合作、权益保护等方面。
合同制度规定了合同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违约等事项,对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2. 侵权责任制度侵权责任制度是保护个人财产和人身安全的重要制度。
根据侵权责任制度,对于因他人过错导致的损害,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和其他修复措施。
3. 继承与赠与制度继承与赠与制度是用于传承财产的制度,它规定了继承和赠与的条件、程序和效力等,并保护继承人和赠与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法律制度

4. 诚实信用原则(诚信原则)
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讲究信用, 遵守诺言,反对欺诈隐瞒,弄虚 作假。
5. 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民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 和国家政策; 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 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 法权益。
(二)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的享有 者和民事义务的承担者。 1. 自然人(公民)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享有 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知识产权的类型
它主要包括: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商业秘密权、
植物新品种权、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著作权
著作权人对其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人身 权和财产权。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以及复制权、发行权、出 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 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财产权。
(4)物权基本分类
物权
自物权 所有权 他物权 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土地使用权 企业经营权 农地承包权 地役权
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
2、债权法基本知识
(1)债的概念
民法中的债,指的是一种民 事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一 方称为债权人,承担义务的一方 称为债务人。
债权与物权的区别
物权 绝对权(对世权)、支配权
从注册之日 起10年,可 以续展
(八)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订立
甲方 乙方
苹果 每公斤4元
要约
来4公斤
承诺
合同
民事基本制度

民事基本制度民事基本制度是指民事法律中一系列的基本规则和制度,用于保护个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其中包括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几个方面。
首先,民事主体是指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和诉讼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指的是具有生命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个体,拥有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等权利;法人是指经国家认可并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存在和民事权利能力的组织,如企业、机关等;其他组织包括事务所、社团等。
这些民事主体在法律上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可以通过民事法律行为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依法通过意思表示或者其他形式发生的一种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合同、侵权行为等。
合同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或者其他形式达成的协议,双方在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下进行行为。
侵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他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侵害。
民事法律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主、平等、自由的原则,它不仅有利于保护个人的权益,还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其违反民事法律行为引起的权益侵害承担的法律后果。
主要包括民事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是指当一方的民事法律行为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对受害人给予相应的赔偿。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当对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民事责任既是救济权益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一方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方式,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总之,民事基本制度是保护和维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制度体系。
通过明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民事法律行为以及追究民事责任,民事基本制度为个人和社会提供了法律保护和救济的机制,也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法律基本知识:民法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承担着规范人们日常生活中各种民事行为的重要职责。
在民事法律的适用过程中,民法基本原则与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的基本制度以及民法的运用方法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1. 平等原则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法律在规范民事关系时,不论人的种族、国籍、性别、财富状况、社会地位等差异,都应当如实、公平地对待各方当事人。
平等原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是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正的基石。
2. 自由意思自治原则自由意思自治原则强调个人的自由意志决定了其合法的民事行为。
这一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满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地决定是否参与某项民事行为,以及在民事行为中的具体表达形式。
自由意思自治原则保障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3. 公益原则公益原则是民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原则,它强调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方合法权益。
在民事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公益原则起着平衡各方利益的作用。
二、民法的基本制度1. 民事权利制度民事权利制度是民法中的核心制度,它规定了人们在民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制度包括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等各类权利,同时也将法律对这些权利的限制和保护进行了明确规定。
2. 合同制度合同制度是民法中的另一个重要制度,它规范了当事人的民事行为,并约束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制度要求当事人基于平等自愿和公平公正原则达成协议,同时对违约行为进行相应的法律制裁。
合同制度是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合同当事人权益的基石。
3. 责任制度责任制度是民法中的重要制度,它规定了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损害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责任制度包括侵权责任、合同违约责任、无过错责任等。
责任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民法的运用方法在实际运用中,民法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和原则,以保障其正确有效地适用于各种具体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法律制度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民事行为能力有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
⑴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的公民即成年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代理其民事活动。
2、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民事反率行为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为:(1)行为人要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行为不得违背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债发生的根据有哪些?
答:引起债发生的主要根据有:(1)合同之债;(2)侵权行为之债;(3)不当得利之债;(4)无因管理之债;(5)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之债。
4、什么是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答:债的担保是为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一种法律制度。
债的担保方式有:担保、抵押、定金、留置、质押五种。
5、什么是知识产权?它具有哪些特点?
答: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是指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工商业生产经营标记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总称。
它具有以下特点:(1)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即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工商业信誉。
(2)它具有双重的内容,即有人身权,又有财产权。
(3)它必须经国家主管机关依法确认才能产生,因而不是一种自然权利。
(4)它具有专有性,法律规定这种权利只授予智力成果的创造者,这是它的客体独创性的必然要求。
(5)它具有地域性,是一种受地域限制的权利。
(6)它具有时间性,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
6、我国法定继承的概念和顺序是什么?
答:法定继承人是指按法律规定有资格继承遗产的人。
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是指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
我国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同一顺序中的继承人的权利是相等的。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7、什么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原则有哪几种?
答:民事责任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的认定和归结的原则一般有三种?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和绝对责任。
8、人身权的种类有哪些?
答: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方面内容。
⑴人格权,是法律规定的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所应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权、荣誉
权、名誉权、生命权、身体健康权、自由权、肖像权。
⑵身份权,指因民事主体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主要包括: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利、监护权、公民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身份权,即亲权、继承权。
9、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答: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四种: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10、承担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答:承担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要件:(1)行为人有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
(2)要有损害事实,并且损害后果确因违反合同的行为所造成。
(3)违反合同的当事人有过错。
11、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及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非法侵权他人权益的行为,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有行为人的行为符合如下全部条件,才承担侵权责任:(1)损害事实的发生。
(2)致害行为的违法性。
(3)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4)侵害人有过错。
包括故意和过失。
12、试述民事行为的种类及其法律后果。
答: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指行为人内在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是指行为人内在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一种形式。
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从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划分,可以分为:(1)有效民事行为,是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必备条件的民事行为。
(2)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条件的民事行为。
对于无效民事行为,无论当事人的意愿如何,都是无效的,而且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是蛰一部分意思表示不真实、违背自愿原则所为的民事行为。
主要包括两种:①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
②显失公平。
民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是指对于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即为无效。
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行为人应当立即终止履行。
当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应根据不同情况分担各自的民事责任:(1)反还财产。
(2)赔偿损失。
(3)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应手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反还第三者。
13、试述无效合同及对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的处理。
答: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经当事人协商成立,但因违反法律的规定,则该合同无效,给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对无效合同和被撤销的合同的处理:(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反还;不能反还或者没有必要反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4)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反还集体、第三人。
(5)对于无效合同、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论述: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
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平等(相同),法人有与其自身活动相应的权利能力(不相同),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
适用法律平等是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保护是指法律对民事主体的保护规定是相同的,适用法律时不能区别对待,是由法律地位平等,适用法律平等决定的。
2、自愿原则
自愿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体现当事人的意志,排除他人强迫,欺诈及其他不当影响和压力自己作主。
这一原则也是由市民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
我国民法的自愿原则主要表现为合同自由、婚姻自由、遗嘱自由。
3、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
社会公共道德,就是广大市民公认的道德准则,与共产主义道德有区别。
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民法,必然以市民的公共道德为准则。
这是由道德和法律的一致性决定的。
民法与市民道德精神一致,民事立法、执法、适用法律均不能违背公共道德。
在法无规定的情况下,道德可以成为民法的渊源,成为解决法律纠纷的依据。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按照诚实不欺、信守诺言的道德准则平衡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的原则。
此项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实事求是,自觉履行义务,也赋予法官一种解释法律及法律行为的裁量权,即以一个诚实信用人的理解进行解释。
5、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权利滥用,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超出权利本身的目的和社会所容许的界线。
此种行为是违法的,故为法律所禁止。
行使权利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专以侵害他人为目的,以绝小瑕疵拒绝对方给付,违背权利目的等,均为法律所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