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2020注会经济法)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代理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意思表示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决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是多数决的方式作出,对没有表示同意的成员具有拘束力,不仅针对发出表示的成员,而且主要 针对表示者共同代表的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本理论 委托代理
代理的基本理论
代理的概念及特征
委托代理概述
委托代理中的代理权
委托代理
无权代理经被代理人追认,即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与有权代理相同的法律后果。相对人可以 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相对人的保护。善意相对人享有撤销权。撤销应以通知方式作出。撤销权的行使有两个条件:第一,只有善 意相对人才可以行使撤销权。第二,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在本人行使追认权之前。
诉讼时效基本理论
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种类与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诉讼时效中止的时间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
第 二 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考点复习】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
1.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推定形式。
(4)沉默形式。
【考点复习】无效民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有:(1)自始无效。
(2)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2.无效民事行为有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的区别。
【考点复习】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人虽然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但是可以在法定代理人的帮助下完成法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即为有效。
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1)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
(3)因欺诈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4.受胁迫而为的民事行为(1)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属于无效合同或无效民事行为。
(3)因胁迫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5.乘人之危所为的单方民事行为(1)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2)因乘人之危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6.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当事人之间故意合谋实施的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7.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8.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考点复习】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较,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体现出以下特点(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
【CPA经济法】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

【CPA■经济法】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知识点U民事法律行为制度1.民事法律行的特征: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
2.意思表示的生效表示行为可以明示(书面、口头等),也可以默示(行为推定、绝对沉默);意思表示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民事法律行为成立:必须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实践性i去律行为还必须有标的物交付。
(2)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3)无效民事法律行为: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②虚假意思表示;③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④违反强制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
(4)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①重大误解;②受欺诈;③受胁迫;④显失公平。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与无效行为总结:撤销权(5)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应返还财产,不能返还应折价补偿(民事行为确定为不成立的,比照处理)。
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⑴所附条件成就之前,法律行为已经“成立";条件成就之后,法律行为开始"生效’。
(2)斜牛未必达成,期限终会到来。
当事人恶意促使条I牛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没有成就,当事人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应当认定条件已经成就。
(3)当事人约定的生效条件不可能发生的,认定为民事行为不发生效力;约定的解除条件不可能发生的,应当认定未附条件.(2023新增)【知识点2】代理1.代理后果:被代理人承担(原因: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代理)。
2.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代理授权不明: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权滥用【知识点3】诉讼时效1.概念:诉讼时效过期,不丧失实体权利,只是债务人产生抗辩权,法院不主动提出诉讼时效。
(1)一审债务人以诉讼时蜥辩有效;(2)一审未提出诉讼时蜘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不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学习主线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了解)(一)法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法律行为是指以①意思表示为要素,以②设立、变更或终止权阿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③合法行为。
【注意】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
(二)意思表示1.意思表示的表示方式一般采用明示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默示状态也可以成立意思表示。
2.生效时间3.如果意思表示是通过传达人传达的,如果传达人是为表意人服务的,传达人没有传达或者推迟传达、错误传达的风险由表意人承担。
向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通常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掌握)(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注意】成立≠生效,生效是要判断是否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只有成立且满足生效条件才是有效的法律行为。
【示例】8岁孩子卖掉了自家的房子,此时行为已成立,但不生效,因为8岁孩子没有行为能力,所以法律不承认。
1.生效要件2.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1)自然人:(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所决定。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分析】超越经营范围:有效三、无效民事行为(掌握)(一)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结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纯获益、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民事行为除外)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民事行为(纯获益的除外)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注意】知假买假不构成欺诈。
2.民事基本法律制度

为人自愿的撤销行为而自始归于无效的民事行为。
该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相比,有以下特征:
①在该行为撤销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②该行为的效力消灭,以撤销为条件。 ③该行为的撤销,应由撤销权人提出并实施,其他人不能主张其效力的消灭。 ④具有撤销该行为权利的人,可以选择撤销该行为,也可以不选择撤销该行为。 ⑤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于行为开始时无效。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
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未在法定的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可撤销民事行为视 同为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被依法撤销,则 具有与无效民事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
第二节 代 理 制 度
一、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
(四)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虽无代理权,但因权利外观、善意且无过失的相 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为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合理信赖,善意相对人有权 主张该无权代理发生有权代理效果的法律制度。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包括: ①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时,无代理权。 ② 存在使相对人相信代理人享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也称为权利外观)。 ③相对人善意且无过失。“善意”是指相对人不知道代理人没有代理权。“无过失”
的行为,视为无效代理,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被代理人及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 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况: (1)没有代理的代理; (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为的代理。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第二编民法相关制度学习主线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一、民事法律行为理论(了解)法律行为是指以①意思表示为要素,以②设立、变更或终止权阿利和义务关系为目的③合法行为。
【注意】并非一切民事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行为不强调行为的合法性。
(二)意思表示1.意思表示的表示方式一般采用明示方式,但在特定情况下,默示状态也可以成立意思表示。
2.生效时间3.如果意思表示是通过传达人传达的,如果传达人是为表意人服务的,传达人没有传达或者推迟传达、错误传达的风险由表意人承担。
向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发出的意思表示,通常必须到达其法定代理人时才能生效。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掌握)(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个要素。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注意】成立≠生效,生效是要判断是否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
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前提,只有成立且满足生效条件才是有效的法律行为。
【示例】8岁孩子卖掉了自家的房子,此时行为已成立,但不生效,因为8岁孩子没有行为能力,所以法律不承认。
1.生效要件2.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影响:(1)自然人:(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是由法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所决定。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分析】超越经营范围:有效三、无效民事行为(掌握)(一)无效民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从行为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2.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二)无效民事行为的种类——结合《民法通则》和《合同法》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纯获益、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民事行为除外)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合同以外的民事行为(纯获益的除外)3.受欺诈而为的民事行为:【注意】知假买假不构成欺诈。
02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 )。
A.侵权行为属于法律行为B.非法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C.抛弃动产的行为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行为D.友谊关系、爱情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2.个体工商户张某于2012年开了一家商店,专门经营日常百货。
开业后的1个月内张某从事了以下行为:①在没有取得烟草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香烟销售给郑某。
②卖给了8周岁的萌萌一支价值10元的钢笔。
③欺骗李某说自己家销售的洗发水包治百病。
④张某与郭某签订了店面转让合同,合同中约定第二天凑足了钱,就把商店转卖给郭某。
结合以上材料,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
A.张某向李某销售洗发水的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合法的)B.张某与郑某之间的香烟销售合同为无效法律行为C.张某与萌萌之间的钢笔买卖合同为有效法律行为D.张某与郭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是没有生效3.某百货大楼营业员,将一对价值20万元的情侣手表(每块标价10万元),误以为是一对10万元卖给了王某。
根据相关规定,该民事行为属于( d )。
A.有效民事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民事行为D.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4.2011年2月1日,某商场营业员将标价100000元的某工艺品,误以10000元卖与赵某;2011年2月15日,商场盘货时发现该情况,于2011年2月16日找赵某协商未果后,拟通过诉讼途径撤销该合同。
根据相关规定,该商场可提起诉讼的最后时间为( c )。
A.2012年2月1日B.2013年2月1日C.2012年2月15日D.2012年2月16日5.李某父亲患病,于是王某与李某商量,如果李某父亲不久以后因此病不幸去世,那么王某愿以20万元购买李某所有的房屋,李某同意,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王某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属于( a )。
A.附生效条件的合同B.附解除条件的合同C.附生效期限的合同(未来时间确定)D.附解除期限的合同6.下列各项中,关于委托书授权不明,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经济法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要点

• 5.诺成法律行为和实践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于意思之外是否还必须交付实物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
•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 • 必须具有当事人、意思表示、标的三 要素。
•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民事法 律行为因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而取得法 律认可的效力。 •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 ⑶专属管辖,是指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法律
强制规定只能由特定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 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 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表见代理 1)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 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2)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 ①无权代理人须以本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 动; ②行为人无代理权; ③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的事实或 理由; ④须相对人为善意且无过失。
3)表见代理的效力问题 ①表见代理对本人产生有权代理的效力; ②本人的抗辩权即丧失; ③相对人就享有了选择权 ,按狭义无权代 理或表见代理。
(二)滥用代理权 1)构成滥用代理权应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代理人要有代理权 (2)代理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违背了诚 实信用原则 (3)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损害了被代理人 的利益
2)滥用代理权的主要类型 (1)自己代理 (2)双方代理 (3) 恶意串通的代理
(三)代理权的终止 1. 委托代理的终止 1)代理期届满或代理事务业已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了委托或代理人辞却 委托; 3)代理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 4)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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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基本民事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甲打伤李某的侵权行为B.乙赠与张某一辆小汽车C.丙撤销委托代理D.丁与某公司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2.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事实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B.抛弃动产属于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C.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一旦作出,不得撤回D.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即采用到达主义3.2018年11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50万元的A机器设备,为此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为4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约定剩余的10万元价款于交货后的10日内付清,并以甲公司现有的B机器设备设定抵押担保。
后乙公司按期交货,因为业务发展需要乙公司决定免除甲公司的10万元债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机器设备买卖行为是有偿的民事法律行为B.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票据的行为属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C.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行为属于从民事法律行为D.乙公司免除甲公司10万元债务的行为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4.下列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B.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C.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D.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A.代理人甲损害被代理人乙的利益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B.丙和丁签订的走私文物合同C.戊为出售毒品,而与己订立的《面粉买卖合同》D.庚欲低价购买辛收藏的一件古董,辛不允。
庚声称:若辛不低价出售该古董,就公布其不雅视频,辛被迫与庚订立买卖合同6.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下列关于代理与委托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在委托中,受托人只能以委托人的名义活动B.委托从事的行为可以是纯粹的事务性行为,如整理资料、打扫卫生C.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按照委托处理D.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法律效果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7.下列各项中,关于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责任承担的表述正确的是()。
A.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不承担责任B.相对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承担责任C.代理人与相对人平均承担民事责任D.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8.下列各项中,关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B.不可以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C.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D.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9.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附期限的债的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B.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C.国家赔偿案件,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算D.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10.王某租赁张某一套住房,租赁期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约定2018年11月30日之前支付房租,但王某一直未付房租,张某也未催要。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支付房租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19年11月30日B.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C.自2018年11月30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D.自2018年12月3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二、多项选择题1.根据相关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B.赠与行为属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C.票据行为属于要式行为D.抵押担保属于从法律行为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形式的有()。
A.当面交谈B.电子邮件C.合同书D.沉默3.甲与乙约定:若乙能通过2019年CPA经济法考试,那么甲就将其某处的一套房子赠与乙。
关于该约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该约定属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C.该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D.该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也未生效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对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不可以是自然现象B.可以是人的行为C.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D.必须是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5.邵某是一名律师,根据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由邵某作为代理人的有()。
A.代理宋某订立遗嘱B.代理邓某结婚C.代理刘某与王某进行民事诉讼D.代理沈某与陈某签订货物买卖合同6.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
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
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A.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的效力待定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合同无效C.丙公司有权在乙公司追认合同之前,行使撤销权D.丙公司可以催告乙公司追认合同,如乙公司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合同有效7.根据相关规定,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有()。
A.甲请求某银行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共101万元B.乙请求某银行兑付购买国债产生的本息共10万元C.A公司请求其股东丙缴付认缴的出资100万元D.戊请求自己的子女向自己支付赡养费8.下列关于除斥期间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一并消灭B.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并不消灭C.撤销权可适用除斥期间D.如果当事人未主张除斥期间届满,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9.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关于诉讼时效期间中止和中断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权利人提起诉讼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原因之一B.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引起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原因之一C.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D.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0.有关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受欺诈的一方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B.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C.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D.与相对人恶意串通的行为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A【解析】选项A属于事实行为。
2.【答案】D【解析】(1)选项A: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事实行为不要求有意思表示;(2)选项B:抛弃动产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即于意思表示完成时即可产生法律效力;(3)选项C: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可以撤回,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3.【答案】D【解析】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该民事法律行为仅有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无需他方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债务的免除,故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4.【答案】B【解析】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答案】D【解析】(1)选项D: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题中,辛“被迫”与庚订立买卖合同,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2)选项ABC:属于无效合同。
6.【答案】A【解析】在委托中,受托人既可以以委托人名义活动,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7.【答案】D【解析】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相对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8.【答案】C【解析】(1)选项A:最长诉讼时效是指期间为20年的诉讼时效期间。
(2)选项BC: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可以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但不适用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等规定。
(3)选项D: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计算,而非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算。
9.【答案】D【解析】请求他人不作为的债权请求权,应当自权利人“知道”义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时起算。
10.【答案】C【解析】(1)至2018年11月30日王某未支付房租时,张某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诉讼时效期间开始起算;(2)一般纠纷适用3年的普通诉讼时效。
二、多项选择题1.【答案】ABCD2.【答案】ABCD【解析】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选项BC)、口头形式(选项A)、推定形式、沉默形式(选项D)。
3.【答案】AC【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即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而期限是将来一定会发生的。
所以乙能否通过2019年CPA经济法考试是“条件”而非“期限”;(2)选项CD:在延缓条件成就之前,民事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是效力一直处于停止状态。
条件成就之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法律效力。
4.【答案】BC【解析】(1)选项AB: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既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2)选项CD: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且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5.【答案】CD【解析】选项AB: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如立遗嘱、结婚等)不得代理。
6.【答案】BCD【解析】(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由于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7.【答案】ABCD【解析】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选项D);(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项A);(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选项B);(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选项C);(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