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规范

合集下载

公文备案管理制度

公文备案管理制度

公文备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文的备案管理工作,提高公文管理效率,保障公文管理的法律性、程序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的公文备案管理工作。

三、备案管理的程序1. 单位内部公文备案(1)发文备案发文备案是指单位内部发出的各种公文(包括通知、通报、公告、指示等)的备案管理工作。

单位内部发文备案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责任者将发文文件交由公文管理科进行备案;2)公文管理科对发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核对文件内容和格式,并登记备案信息;3)备案完成后,将备案文件存档,并将备案信息通报至相关部门。

(2)收文备案收文备案是指单位内部接收的各种公文(包括函件、文件、会议纪要等)的备案管理工作。

单位内部收文备案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接收人将收到的公文交由公文管理科进行备案;2)公文管理科对收文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核对文件内容和格式,并登记备案信息;3)备案完成后,将备案文件存档,并将备案信息通报至相关部门。

2. 对外公文备案对外公文备案是指单位向外部发出和接收的各种公文的备案管理工作。

对外公文备案时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发文备案:责任者将外部发出的公文交由公文管理科进行备案;2)收文备案:接收人将外部发来的公文交由公文管理科进行备案;3)公文管理科对外部公文进行备案审查,核对文件内容和格式,并登记备案信息;4)备案完成后,将备案文件存档,并将备案信息通报至相关部门。

四、备案管理的要求1. 文件格式要求备案的文件应符合规定的格式,包括文件标题、文件编号、文件日期、发文单位、收文单位、主题词、文种、密级等内容,并应保证清晰、完整、准确。

备案文件应以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保存。

2. 备案流程管理备案流程应合理、规范,备案单位和备案人员应按照备案管理程序进行备案操作,确保备案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3. 保密管理要求涉密文件的备案管理应按照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证文件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2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2篇)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维护国家法治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连续性,根据《行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根据法定职责及时、准确地履行备案审查职责,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备案审查的基本要求(一)备案审查应当合法、公正、客观、及时、高效。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确保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确保备案审查的结果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相一致,保持备案审查的连贯性和权威性。

(四)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提出审查意见,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对备案结果予以公示。

三、备案审查的程序(一)备案审查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意见反馈、备案决定及公示等环节。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按照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对备案申请进行逐一审查,确保所有备案申请都能得到公正、客观的审查。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对备案材料的法律依据、规范性文件名称、内容、形式、发布程序等进行全面审查,对存在瑕疵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备案申请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审查意见。

(四)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对备案申请的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制定机关,并根据情况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五)备案审查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备案申请做出相应的备案决定,并及时进行公示,确保备案审查的结果公开透明。

四、备案审查的具体职责(一)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制定备案审查工作细则,明确备案审查的职责分工和具体工作程序,保障备案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备案审查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并对备案材料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评估。

(三)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制定机关发出备案意见,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备案申请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制定机关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舱单管理系统企业备案操作规范(试行)

舱单管理系统企业备案操作规范(试行)

舱单管理系统企业备案操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2号)的规定,现就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舱单电子数据及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人备案事宜规定如下:一、舱单传输人、舱单相关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应当向经营业务所在地隶属海关提交备案材料,隶属海关核实后提交监管通关处办理备案手续;海关在接收出口货物发货人第一次传输装箱清单电子数据时,实行计算机自动备案。

二、船舶运输企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作为舱单传输人向海关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文件:(一)《备案登记表》;(二)总(分)提单的样本;(三)企业印章以及相关业务印章的印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营业执照》复印件。

船舶代理企业作为舱单传输人向海关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第(一)、(三)、(四)、(五)项文件。

理货部门或监管场所经营人作为舱单相关数据传输义务人向海关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第(一)、(四)、(五)项文件。

监管场所经营人向海关备案时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场所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供正本供海关验核。

三、境内航空运输企业作为舱单传输人备案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以下文件:(一)《备案登记表》;(二)总(分)运单的样本;(三)企业印章以及相关业务印章的印模;(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五)《营业执照》复印件;(六)《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境外航空运输企业向海关备案时,除应当提交第(一)、(二)、(三)、(四)项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经营许可》复印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外航总部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发的申请书。

航空地面代理企业接受航空公司委托,作为舱单传输人向海关备案时,除提交第(一)、(二)、(三)、(四)、(五)项文件外,还应当提交经航空公司授权的正式委托书和地面代理协议的复印件。

应急预案备案标准要求

应急预案备案标准要求

为了确保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我国对应急预案备案提出了以下标准要求:一、预案编制1. 预案编制单位应明确预案编制范围,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影响范围、应对措施等。

2. 预案应遵循统一规划、综合协调、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3. 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应急培训演练、应急信息报告、应急恢复与重建等。

4. 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案例分析等工作,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5. 预案编制单位应确保预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框架结构清晰合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责任分工明确。

二、预案审批1.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3. 评审内容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框架结构是否清晰合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等。

三、预案发布1. 预案经审批后,由编制单位正式发布。

2. 预案发布后,应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3.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四、预案备案1. 预案备案需提交以下材料:(1)预案文本;(2)预案编制单位基本情况;(3)预案评审意见;(4)预案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备案申请。

2. 备案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内容完整、真实;(2)格式规范;(3)字迹清晰。

3. 备案程序:(1)编制单位向备案机关提交备案材料;(2)备案机关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3)备案机关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备案要求的,退回备案材料,并告知编制单位整改。

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文件审查备案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文件审查备案制度

乡镇人民政府规范文件审查备案制度第一条备案制度是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对立法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

为规范我镇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维护法律的尊严,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所谓规范性文件,是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镇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镇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镇政府办公室具体负责办理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和审核工作。

第四条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遵循规范性文件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

第五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定、暂行办法、规程、规则、细则等,在发布实施前,必须报县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发布实施。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单位,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规范性文件报县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备案。

镇人民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下列规定报送备案:(一)规范性文件备案报告1份;(二)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5份;(三)备案说明5份;(四)规范性文件电子文本1份;(五)制定机关法制机构的制定审核意见1份。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备案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制定过程;(二)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三)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的依据;(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第八条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被征求意见的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需报送机关补充提供制定该规范性文件有关材料或者说明有关情况的,报送机关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提供和答复。

第九条镇人民政府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内容包括:(一)制定机关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宝权限;(二)设定的事项是否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三)设定的事项是否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四)设定的事项是否与上级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及其所属其他工作部门已经公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相矛盾;(五)是否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六)设定的内容是否适当;(七)设定的程序是否合法;(八)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2023年旅游经营备案新规范

2023年旅游经营备案新规范

2023年旅游经营备案新规范旅游产业是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的行业之一,国家也意识到了旅游业的重要性,提出了许多相关政策和措施,不断推进着旅游业的发展。

在2023年即将到来之际,旅游经营备案也将要面临新规范的实施,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些新规范,以及对旅游经营备案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新规范的推出根据国家旅游局发布的通知,2023年将会推出新的旅游经营备案规范,主要涉及旅游经营备案范围、备案手续、备案申请流程、备案监管措施等方面。

首先,旅游经营备案的范围将更加明确,未经备案的旅游经营者将不能从事旅游经营活动,对于没有经过备案的旅游经营者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

其次,备案手续将会更加简化,备案材料将更加系统化、模块化,这将为备案工作带来更高的效率。

最后,备案监管措施也将更加完备,旅游经营者将有更多的义务和责任,同时监管部门也将更加严格地进行监管,使得旅游市场更加规范有序。

二、新规范对旅游经营备案工作的影响1.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推出新的规范将有助于引导旅游市场的规范发展,从而提升整个旅游业的水平,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

2.提高备案效率备案手续更加简化、标准化,将有助于提高备案的效率,更加快速地为旅游经营者提供备案证明,也有利于旅游经营者更快地进行经营活动。

3.增加备案监管难度新规范的实行将使监管部门的工作更加难度更加大,需要更多的人力物力对旅游经营者开展全方位的监管。

但是监管也将更加规范和有力,对于违规的旅游经营者也将采取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

结语随着国家对旅游产业的不断重覆,相关规定和措施也在不断完善,新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推进旅游市场更为规范和健康的发展,同时也要求各旅游经营者更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为旅游市场的繁荣做出自己应该有的贡献。

备案管理制度

备案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备案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某些信息、事项等进行登记记录,以备查验和管理的制度。

备案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备案工作的进行,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提供有效的监管手段。

二、备案管理的重要性1. 维护社会秩序:备案管理能够对各类信息、事项进行监管,防止虚假信息的传播和恶意操作,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

2. 保护个人隐私:备案管理要求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避免个人隐私泄露和滥用。

3. 促进公平竞争:备案管理可以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4. 提高行政效率:备案管理使得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查询更加方便高效,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三、备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适用范围:明确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备案管理,例如企业注册备案、房屋租赁备案等。

2. 申请程序:详细介绍备案的申请流程、材料准备和提交方式,并规定备案的受理时限和审查标准。

3. 信息要求:明确备案所需提交的详细信息,例如个人身份信息、企业注册资料等。

4. 审查标准:规定备案申请的审查标准和准则,确保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 备案周期:明确备案申请的审批周期,使申请方能够了解备案进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

6. 监管措施:规定备案管理的监管措施,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确保备案信息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7. 备案结果公示:对备案结果进行公示,使各方能够及时获知备案的最新情况。

8. 法律责任:明确对违反备案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以维护备案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9. 监督机制:建立备案管理的监督机制,确保备案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四、备案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1. 实施机构:指定具体部门或机构负责备案管理工作,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2. 培训与教育: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备案管理制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操作水平。

3. 监督评估:对备案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监督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

规范性文件备案范围篇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法律法规的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然经过实践的总结和积累,才能达到完善的效果。

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各级政府、部门从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并制定相应规范性文件解决问题。

而对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规范”,便成了一项有着重要意义的工作。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是法律赋予政府法制机构的职权,是对各级政府、机关进行权利制约的有效手段,促使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开展工作,确保行使职权的合法性。

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应当受到尊重和支持。

需要制约的是超出法律法规范围滥用的权力,而权力的滥用往往是通过发布和强制执行规范性文件的途径来实现的。

因此,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同级行政机关和下一级权力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是对权力进行制约,防止权力滥用的一种有力手段。

作为法制机构,要做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是权力所在,更是职责所在,而这更多地体现在制定审核和备案审查两项工作中。

其中,制定审核是对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审查,备案审查是事后审查,因为是事后,所以更容易被忽略。

下面,仅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做一简要分析。

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一)规范性文件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机关、团体、组织制定和发布的各类文件中最主要的一类。

因为它的内容具有约束和规范人们行为的特性,所以被称为规范性文件。

广义的规范性文件是指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之外的由国家机关、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

立法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非立法性文件的制定主体为各级党组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人民团体、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等。

其内容同样具有普遍约束力。

所谓狭义的规范性文件,就只包括这些非立法性文件。

作为政府法制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对狭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机会更多。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指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监管措施,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下面,将从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程序等方面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行阐述。

首先,审查对象。

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为落实法律、法规而必要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要针对这些文件进行,包括法规、规章、决定、命令、指示、通知等。

其次,审查内容。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是否存在授权、合法性、适用范围、适用程序等方面。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授权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据上位法、法律法规作出,是否存在相关授权,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查。

2.适用范围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是否明确,是否涉及公民、法人、行政机关等相关主体进行审查。

3.适用程序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听证等程序进行审查。

4.内容合理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否合理、科学、符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查。

然后,审查程序。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一般包括以下程序:1.备案申请:行政机关需要向备案机关提出备案申请,提交相关规范性文件、备案材料等。

2.审查材料审核:备案机关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规范性文件是否齐全、备案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3.初审:备案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法规适用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查。

4.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备案机关会在规定的范围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5.复审:备案机关根据初审结果和社会意见反馈进行复审,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次评估,确保其合法、合规、合理。

6.备案决定:备案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备案决定,予以备案或者不予备案,并将结果通知申请单位。

最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意义。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够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公平公正的行政管理秩序,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力支持。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精选文档

规范性⽂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精选⽂档规范性⽂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和标准制发规范性⽂件是⼀种抽象⾏为,⼀个违反宪法法律法规、不适当或有失公正的规范性⽂件⼀旦实施,危害的不是⼀个⼈或者⼏个⼈的利益,⽽是影响到⼀个⽅⾯、⼀个系统、⼀个地区,会在⼀个较长时间,损害成千上万⼈民群众的利益,甚⾄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

因此,对规范性⽂件进⾏备案审查,是对权⼒进⾏制约的⼀种有效⼿段,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更是促使国家机关依法办事、保障宪法和法律正确实施的需要。

⼀、界定规范性⽂件的审查范围是开展备案审查⼯作的前提规范性⽂件备案审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法律制度,但在实际执⾏中还是暴露出审查的范围过⼩的问题。

在《监督法》实施之前,⼀些省、⾃治区通过⽴法将备案审查的范围扩⼤到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发布的决定、决议和命令上,个别省、⾃治区还将范围扩⼤到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发布的对公民、法⼈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或者涉及其权利、义务的规定、办法、细则等各种⽂件。

这些审查范围的扩⼤,对于维护法制的统⼀、保护⼈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些省、市均未将党政联合发布的⽂件以及司法机关发布的⽂件列⼊审查的范围。

我们认为,可以通过审查制发⽂件的主体、审查⽂件内容等⽅式来确定规范性⽂件的备案审查范围。

从制发主体看是否属于⼈⼤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象。

⼀是本级⼈⼤常委会、政府及其⼯作部门、⼈民法院、⼈民XX院和下⼀级⼈⼤及其常委会,这些机关制发的规范性⽂件应由⼈⼤常委会(⼈民代表⼤会)决定撤销或部分撤销。

因为本级国家机关由⼈⼤及其常委会产⽣,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是⾏使撤销权的法理基础。

单⼀制国家机构的⼀项组织原则是“下级服从上级”,故⽽上⼀级⼈⼤常委会可以撤销下⼀级⼈⼤及其常委会的规范性⽂件。

⼆是受政府委托⾏使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临时机构和协会组织,如城管办、⼯商联、⾏业协会等。

其制发的不适当的⽂件应视为规范性的政府⾏⽂,可由⼈⼤常委会决定责成政府撤销或部分撤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领先的整合网络营销服务提供商
让每一位客户成为珍岛的终身客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0-0762
第 1 页

备案规范
(一)备案流程
中国领先的整合网络营销服务提供商

让每一位客户成为珍岛的终身客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0-0762
第 2 页

(二)备案类型(遵循备案跟着空间走的原则)
1.主体备案(通过域名,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查询不到备案)
核验单:红盟,息壤—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身份证:红盟,息壤,万网—网络负责人正反面二代身份证
域名证书:红盟—域名归属我司,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息壤,万网—无需提供
照片:红盟,万网—客户直接来我司拍照
息壤—客户提供照片(纯色背景,600*800大小,严禁1寸照片)
营业执照(个人备案无需提供):红盟,息壤,万网—最新的营业执照
信息管理协议:红盟,息壤无需提供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资料要求:A4纸张大小,清晰彩打,加盖原始公章,先发送电子档后给到纸质资料
备案填写信息:
域名(同核验单一致)
公司名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电话号码(086+区号+座机)
手机号码(归属地同营业执照省份一致)
通信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备案必填,个人备案勿填)
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公司备案必填,个人备案勿填)
姓名及身份证号(同网络负责人和拍照人一致)
备案邮箱

2.网站备案(通过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查询相对应的主体存在备案号)
核验单:红盟,息壤—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身份证:红盟,息壤,万网—网络负责人正反面二代身份证
域名证书:红盟—域名归属我司,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息壤,万网—无需提供
照片:红盟,万网—客户直接来我司拍照
中国领先的整合网络营销服务提供商
让每一位客户成为珍岛的终身客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0-0762
第 3 页

息壤—客户提供照片(纯色背景,600*800大小,严禁1寸照片)
营业执照(个人备案无需提供):红盟,息壤,万网—最新的营业执照
信息管理协议:红盟,息壤无需提供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资料要求:A4纸张大小,清晰彩打,加盖原始公章,先发送电子档后给到纸质资料
备案填写信息:
域名(同核验单一致)
公司名称(同营业执照一致)
电话号码(086+区号+座机)
手机号码(归属地同营业执照省份一致)
通信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备案必填,个人备案勿填)
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公司备案必填,个人备案勿填)
姓名及身份证号(同网络负责人和拍照人一致)
备案邮箱
备案密码(万网,息壤备案时需提供)

3.接入备案(域名存在备案号)
核验单:红盟,息壤—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身份证:红盟,息壤,万网—网络负责人正反面二代身份证
域名证书:红盟—域名归属我司,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息壤,万网—无需提供
照片:红盟,万网—客户直接来我司拍照
息壤—客户提供照片(纯色背景,600*800大小,严禁1寸照片)
营业执照(个人备案无需提供):红盟,息壤,万网—最新的营业执照
信息管理协议:红盟,息壤无需提供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资料要求:A4纸张大小,清晰彩打,加盖原始公章,先发送电子档后给到纸质资料
备案填写信息:
域名(同核验单一致)
备案号(*ICP备********-*)
中国领先的整合网络营销服务提供商
让每一位客户成为珍岛的终身客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0-0762
第 4 页

备案密码
4.变更备案(已有备案号,需要对备案信息进行修正)
核验单:红盟—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息壤—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身份证:红盟,息壤,万网—网络负责人正反面二代身份证
域名证书:红盟—域名归属我司,IDC操作员提供给到相关负责人
息壤,万网—无需提供
照片:红盟,万网—客户直接来我司拍照
息壤—客户提供照片(纯色背景,600*800大小,严禁1寸照片)
营业执照(个人备案无需提供):红盟,息壤,万网—最新的营业执照
信息管理协议:红盟,息壤无需提供
万网—进入备案的相关后台直接点击下载
资料要求:A4纸张大小,清晰彩打,加盖原始公章
备案填写信息:
原始信息 变更信息

(三)空壳网站,空壳主体的处理
1.空壳网站
所谓空壳网站,是指网站备案信息中,至少有一个网站没有填写接入商信息。查看具体哪个或哪些
网站没有录入接入商信息。出现空壳网站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网站变更过服务器托管商(或IP地址),
原先的接入商将接入信息取消,新的接入商没有及时新增接入所致。处理办法如下:
一、网站主办者可及时与相应的接入商联系,请接入商更新备案信息,添加接入;
中国领先的整合网络营销服务提供商
让每一位客户成为珍岛的终身客户! 客户服务热线:400-880-0762
第 5 页

二、接入商确认网站为本公司所接入的,及时与网站主办者联系,并更新备案信息。
2.空壳主体
根据备案系统的规则,空壳主体(即备案信息中只有主体信息,没有网站信息和接入信息)在公共
查询中将无法查到。为此,接入商在备案提交时,系统将可能反馈回主体冲突的错误信息:(1003)
网站主办者冲突,请核实后再次报备。碰到此种情况的上海主体,请直接在本站留言(可悄悄话留
言),留下主办单位名称和主办单位证件号码,并注明“空壳主体,请管局注销。”上海管局将及时
注销该空壳主体。
(四)备案注销(http://shca.021beian.cn/)
1.主体注销—http://shca.021beian.cn/?module=entry&act=delzt
2.网站注销—http://shca.021beian.cn/?module=entry&act=delwz
(五)找回密码
1.在线找回—http://shcainfo.miitbeian.gov.cn/state/outPortal/toGetPassword.action?atype=0
备案密码发送给到当时主体备案填写的邮箱和手机
2.邮寄管局—http://shca.021beian.cn/?module=entry&act=resetpwd
(六)备案进度查询
http://shca.021beian.cn/?module=verify_query&domain=&domain_action=0&Baxh=&Baxh_action
=0&button=%B2%E9+%D5%D2
(七)常规备案查询
http://shcainfo.miitbeian.gov.cn/publish/query/indexFirst.action
(八)常见问题
http://www.021beian.cn/Article/TypeClass.asp?ClassID=122242038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