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
产假要执行国家的还是地方规定

产假要执行国家的还是地方规定推荐文章2017保密法知识竞赛的相关题目热度:佛山市保密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的试题热度:国家安全法规定的相关考试试题是什么热度: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的试题热度: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题目热度: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女性生育是都享受产假待遇,那产假是执行国家的吗?地方规定要不要执行?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产假规定是怎么执行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产假规定是怎么执行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胎产假的新规定生育二胎需要符合一定的实体和程序要件,依法取得再生育证明之后即为计划内生育。
除计划外生育和非婚生育外,无论第几胎,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均可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等福利待遇。
所以,生二胎有产假,二胎产假是有法律规定的。
全面“二孩”放开后,生还是不生,成为了许多育龄夫妇面临的重大选择。
二孩母亲能休多长时间产假、休二孩产假是否会加重就业性别歧视等也成了热切关注的话题。
现行的孕妇产假,主要由基础性产假和奖励性产假两部分组成。
基础性产假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的“98天产假”,而大家关注的晚婚晚育假已经取消了,改为奖励性产假,由各地自行规定,全国无统一标准。
产假期间的待遇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湖南省产假规定

湖南省产假规定
湖南省产假规定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湖南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下面将详细介绍湖南省产假规定。
根据国家《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女职工在生育的时候享有产假。
在湖南省,女职工在怀孕或分娩过程中享受的产假如下:
1. 孕期产假: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98天的产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提前休产假。
2. 产后休假:女职工分娩后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不得超过不得超过15天。
如果女职工分娩异常或者多胞胎分娩,产假可以适当延长。
3. 合理延期生育假:对于特殊情况的女职工,如晚婚、晚育、一胎化家庭等,可以延长产假。
延长的时间根据国家及省产假政策而定。
4. 男方陪产假:湖南省执行的是国家标准,即对于初为人父的男职工,享受10天的陪产假。
除了以上的产假规定,湖南省还有一些相关政策:
1. 产假补贴:根据劳动合同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贴标准,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产假补贴。
2. 人流、自然流产或死胎:对于因人流、自然流产或者死胎所导致的产假,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休假时间。
3. 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除了产假补贴外,并不发放工资,但不会影响她们的工龄和职称晋级。
总结起来,湖南省对于女职工的产假规定比较符合国家标准,并且对一些特殊情况也给予了适当的考虑和规定。
这些规定保护了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的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产假 国家规定2013

产假国家规定2013
根据中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产假的具体规定如下:
1. 产假的长度:
- 女性劳动者怀孕满3个月以上,产假期为98天。
- 出生 1 个以上的婴儿的,每多出一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2. 产假的支付:
- 女性劳动者在产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的100%支付。
具体支付方式根据企业的规定而异。
- 对于未年满1周岁的婴儿,女性劳动者享受病假待遇,单位支付70%的基本工资。
- 对于领取社会保险的女性劳动者,产假期间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 产假的休假规定:
- 产假分为 prenatal leave(产前假)和 postnatal leave(产后假)两部分。
- 产前假:女性劳动者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假,产前休假时间不得超过 15 天。
- 产后假:女性劳动者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生产伤残鉴定证明,产后休假时间不得少于 42 天,多胞胎和生育两次以上的妇女产后休假时间不得少于 56 天。
4.男性陪产假:
- 男性劳动者的妻子生产时,可以享受陪产假。
- 陪产假最长为15天。
- 陪产假期间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由企业根据内部规定自行支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是中国的一般性规定,具体的产假政策还会根据不同地区、企业和个人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在具体情况下咨询相关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最新的产假政策和规定。
产检假国家规定2024是怎样的

产检假国家规定2024是怎样的产检假国家规定有一到四天,怀孕一到六个月、六到七个月的,每个月可享受一天假期;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两天假期;怀孕九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四天假期。
一、劳动法产检假规定法律常识:产假一般是98天,特殊情况可延长。
各地产假规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1、产检假的计算: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产检假开证明。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
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十月怀胎,对于每一个女性来说,都是一件比较辛苦的事情,在这段期间,我们需要经常进行产检的,而且身体会出现一定的不良反应。
因此,我们国家也是出台了一定的方针和政策来进行保护怀孕的女性,而产假方面的政策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部分。
那么,大家对于产检假规定都是了解多少呢?一定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检假规定都是有哪些?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
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须检查那就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2023产假新规定是多少天 产假2023年新规定

2023产假新规定是多少天产假2023年新规定2023年国家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一、国家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各地区产假的规定(以广东、安徽为例)1、广东产假多少天《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80天,合计178天。
2、安徽产假多少天《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二)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三)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即在原来98天产假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合计158天。
三、休产假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办?休产假期间被公司辞退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体制】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较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2023二胎产假国家规定是怎样的 二胎产假

2023二胎产假国家规定是怎样的二胎产假二胎产假的规定二胎产假新规定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胎产假新规定二胎产假较新规定生二胎,产假比生一胎少放30天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要求: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那么,符合政策“单独”生二孩的也能享受晚育假吗?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晚育假只能享受一次。
不管是“双独”还是“单独”生二孩的,都不会再有晚育假,即女方是98天的产假,不再延长30天。
同样,男方也没有护理假了。
二胎产假相关知识1:父母未曾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年老时是否能领取奖励金?(可以)2:如果一胎是双胞胎,还能否再生育?(不能)3:生育一个孩子后又收养了孩子,能不能再生育?(能)4:特殊情况下对生育三孩是怎么规定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同时明确,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举例来说,丈夫的户籍地在A省,妻子在B省。
符合哪些条件的夫妻可以生三孩,A省和B省的规则不同。
依据该夫妻的条件,在A省不允许生三孩,在B省却可以,那么遵循“有利于当事人原则”,有利于该夫妻的是B省的政策,该夫妻就可以按照B省的规定,合法生三孩。
2023二胎产假国家较新规定是怎样的一、2022二胎产假国家较新规定是怎样的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
国家及上海关于产假的有关规定列表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
二、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休假十五天,产后可休假八十三天。
三、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四、关于流产:(1)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享受十五天的产假;怀【产假】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的产假。
(2)上海地方规定:①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②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与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与产假四十五天。
一、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为晚婚,晚婚的公民,可在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基础上,增加晚婚假七天。
二、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三、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婚假、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假三十天,其配晚育假、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护理假】四、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
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一、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应计入劳动时间。
【产前假、二、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哺乳假】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的哺乳时间。
注:产假九十八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024年济南产假规定
2024年济南产假规定一、《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山东省人口与_条例》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配偶享受不少于15日陪产假。
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济南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对于女职工来说是同一笔钱,不能获得双份,并且是就高不就低。
不能同时领取。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产假工资是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对于女职工来说是同一笔钱,不能获得双份,并且是就高不就低。
产假期限怎么计算产假时间规定是九十八天。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
产假期间工资绩效如何发放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参保,产假期间的绩效工资由单位按照劳动者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来发;如果单位为劳动者按规定参保的,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发放给劳动者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
国家规定产假天数具体如下: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相关阅读推荐:产假分类1、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3、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
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
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4、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
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国家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
国家规定的产假有多少天产假是准备妈妈关心的问题之一,那么,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有多少天?符合晚育的,可以享受多少天晚育假?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待遇呢?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请您阅读了解。
产假,是指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从产前到产后,一般有98天。
一、产假的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产假分类(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三)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晚育假,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处理。
例如,广东省为15天,上海市为30天。
晚育假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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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
产假是指女职工因生育妊娠或取得收养资格后,在劳动合同期内享受的法定休假。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产假是为了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促进人口出生率的提高,推动国家人口与社会发展的平衡。
在中国,国家对产假的规定是非常重视的,下面将详细说明国家关于产假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假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女职工即将或已经生育妊娠的,享受产假。
具体规定如下:
1. 产假的时间:女职工生育妊娠,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前
15天是普通产假,后83天是延长产假。
如果出现难产、多胞
胎等特殊情况,产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延长。
2. 延长产假:女职工在享受完普通产假后,可以继续享受延长产假。
延长产假的时间为最多150天,具体时间由女职工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
延长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即使发生员工流动,也不得变更工资、工作岗位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 休假工资待遇: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尚未完成的合同劳动年限和工资所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支付休假工资。
休假工资的支付一般包括两种标准:一种是女职工在享受普通产假期间的标准,一种是在享受延长产假期间的标准。
4. 产前检查休假:为了保护女职工的健康和胎儿的安全,女职工怀孕期间需要进行产前检查。
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每次产前检查不超过15天的,可以按照病假或者事假的标准享
受假期,不扣除休假工资。
5. 禁止解雇: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女职工享有稳定的工作岗位。
6. 订立社会保险:女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生育津贴。
总之,国家对产假的规定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她们能够安心养育子女,同时也为了促进出生率的提高,在人口出生与社会发展间寻求平衡。
这些规定为女性职工提供了一定的保障措施,使她们能够更好地照顾自己和家庭的需要。
同时,这些规定也要求用人单位充分尊重女性职工的休假权益,并切实根据规定支付休假工资,保障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