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为了加强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村民福利,促进村庄发展而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理事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确保其有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理事会由村红白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和理事组成。
2. 理事会主席由村委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届。
3. 理事会副主席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任期与主席相同。
4. 理事会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
三、职责1. 理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协调各项工作,代表理事会向上级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2. 理事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代理主席职责时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3. 理事会成员参预理事会的决策和议事,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主席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运作方式1.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主席或者副主席召集,并提前通知理事会成员。
2. 理事会会议需有半数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议题需经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允许方可通过。
3. 理事会会议记录由理事会秘书负责书写和保存,会议决议需签字确认。
4. 理事会成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预村级组织的各项工作,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发展。
5. 理事会应与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映村民需求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6. 理事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五、权益保障1. 理事会成员享有言论自由和提出建议的权利,理事会应尊重成员的意见和权益。
2. 理事会成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享有合法权益的保障,不得受到任何不合理的限制和打压。
3. 理事会成员因公出差或者参加相关活动时,享有合理的差旅费和补贴待遇。
六、章程修改1. 对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允许方可生效。
2.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及时向上级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七、附则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理事会和成员具有约束力。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范文(6篇)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范文(6篇)第1篇: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廉政准则》的精神和区委、区纪委—系列关于“严禁借婚丧嫁娶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通知"要求,倡导文明、和谐、节俭,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红白理事会”,并制定“红白理事会"制度。
一、我局“红白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4名。
二、“红白理事会”坚持—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和反对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反对大操大办非婚丧之外的喜庆事宜。
三、“红白理事会"负责教育、指导本单位所有人员和子女的婚庆和直系亲属的丧葬吊唁事宜,负责监督操办人遵守相关规定。
四、个人或子女及直系亲属需办理婚庆丧葬事宜的,要提前向“红白理事会”"报告。
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申报,在操办事宜过程中,派出1至2名理事实施现场监督。
五、党员干部职工不参与为孩子过生日、祝寿、满月、搬家、升学、参军等宴请,除直系亲属以外,全体干部职工都应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不得参加。
六、干部职工遇有婚丧大事,应按要求填写申报卡,并报局纪检组批复。
没有申报批复,理事会将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对待。
七、干部职工遇到婚丧大事,应按照节俭的原则,安排接待宾客。
一般不发请柬宴请亲属以外人员,宴请应控制在150人以内。
八、理事会要严以律己,不得借帮助之名要东西,刁难事主;不得借帮助之名首先大吃二喝;造成有损理事会的恶劣影响。
如出现上述问题,理事会应立即开会研究,撤销其执事资格。
九、理事会要倾听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评议。
要从—切想着群众,—切为了群众,—切服务群众的原则立场出发,尽心尽职的办好群众的事情,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机关,为落实上级的指示要求做出贡献。
十、理事会要主动接受局党组领导,随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听取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
第2篇: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羊子庙村实际,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本章程是为了规范村红白理事会的组织和运作,促进村民自治,加强村级民主管理,推动村级事务的公正、透明和有序发展而制定的。
二、组织形式和任务2.1 村红白理事会是由村民自愿组成的,以村级红白事务为主要任务的组织。
2.2 村红白理事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村级红白事务的筹备和实施,协助村委会进行相关工作,促进村级文化和社区建设等。
三、成员组成和选举3.1 村红白理事会由村民自愿报名参加,经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2 村红白理事会的成员应当具备村民身份,年满18周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社会声誉。
3.3 村红白理事会的成员任期为两年,连任不限次数。
四、组织架构和职责4.1 村红白理事会设主席团、秘书处和各个专门工作组成员。
4.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调和组织村红白理事会的各项工作。
4.3 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团开展工作,负责会议记录、文件管理和信息传递等事务。
4.4 各个专门工作组成员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如财务管理、活动策划、宣传推广等。
五、会议制度5.1 村红白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集。
5.2 全体会议的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总结、工作计划、重大决策等。
5.3 全体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成员以简单多数通过,主席团负责执行。
5.4 全体会议之外,主席团可以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处理紧急事务。
六、经费管理6.1 村红白理事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村民的自愿捐款和相关赞助。
6.2 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村红白理事会的任务和工作计划,并进行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
6.3 村红白理事会应当定期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委会报告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纪律和奖惩7.1 村红白理事会的成员应当遵守章程规定,履行职责,保守秘密,维护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7.2 对于违反章程规定的成员,可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警告、罢免等处理措施。
7.3 对于表现突出的成员,可给予表彰、奖励等荣誉。
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是村党总支、村委会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村民代表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会长、成员。
第三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四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1、婚事要坚持喜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减化婚礼程序,不搞闹婚等伤风败俗活动。
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节俭。
2、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不用歌舞表演等娱乐形式大搞庆贺活动。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积极落实殡葬政策,村民去世后一律实行火化,集中到村公墓掩埋,不得乱埋乱葬;坚持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反对大操大办。
3、实行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禁止使用鼓手、喇叭乐队。
4、只有亲子女、儿媳、孙子、孙女披“孝布”。
提倡丧事两天办理完毕,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第五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事项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六条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七条理事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财物、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第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村民自治,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1.2 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由村民自愿组成的民主自治组织,依法独立运作,以促进村级公共事务的商议、决策和管理为主要职责。
1.3 理事会的成立、组织和运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的管理规定。
二、组织机构2.1 理事会设主席团、理事会全体味议、常务理事会和秘书处。
2.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由理事会全体味议选举产生,副主席和秘书长由主席团选举产生。
2.3 理事会全体味议由理事会成员组成,每年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组织召开。
2.4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处理紧急事务和日常工作,主席团会议由主席团主持。
2.5 秘书处设秘书长,由主席团聘任,并设专职工作人员协助秘书处工作。
三、职责和权限3.1 理事会全体味议的职责包括:a) 审议和决定村级公共事务的重大问题;b) 选举主席团成员;c) 选举和罢免秘书长;d) 审议和决定理事会章程的修改;e) 审议和决定理事会的工作计划和预算;f) 监督和评估理事会的工作。
3.2 主席团的职责包括:a) 召集和组织理事会全体味议;b) 组织和协调理事会的日常工作;c) 代表理事会向上级政府和社会公众作报告。
3.3 常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a) 处理紧急事务和日常工作;b) 负责协调和推动理事会的各项工作;c) 审议和决定日常事务的具体实施方案。
3.4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a) 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b) 起草和整理理事会的文件和会议记要;c) 组织和协调理事会的各项活动。
四、会议程序4.1 理事会全体味议应提前通知所有理事会成员,会议召开时间不得早于通知时间的三天。
4.2 理事会全体味议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应当有议程,并按照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4.3 决议的通过需要经过简单多数的赞成票,主席团成员应当进行无记名投票。
4.4 会议记要应当详细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情况,并由秘书处保存和归档。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级xx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章程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条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理事会由村干部或者是在村上有办理红白喜事经验的人员担当会长,设红白理事成员5-6人。
第三条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村内有影响办并热心此项工作的村委会成员、党员群众担任。
第三章职责第四条实行理事会会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适时了解情况,村内红白事的承办需及时报知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条红白理事会要协助和参与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1、彩礼。
提倡彩礼不超过5万元。
2、结婚仪式。
结婚仪式禁止大操大办,时间上不得超过1个小时,不请剧团唱演,不进豪华酒店进餐,不过量燃放烟花爆竹,婚车原则上不超过6辆。
3、宴请。
原则上只宴请亲戚,规模不超过10桌,标准控制在40元/人以内。
以上各条如有违者,视情节轻重,除予以批评教育外,按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1、倡导丧事简办。
坚持殡葬改革,不大操大办,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搞攀比,原则上整个丧葬活动在1天内全部完成,子女在外地需回家奔丧者,最长不得超过3天,并严格按照以下流程操办。
2、火化。
提倡在死亡当日遗体火化(正常死亡者),火化一律使用殡仪专用车辆。
3、报丧。
报丧由理事会与丧主商议,原则上控制在三代以内亲属,并实行电话报丧,简化报丧程序。
4、吊丧。
禁止外出摆宴席喝酒,在家接待一律青菜(不超5种),烟每盒不超10元;不雇用吹鼓手,不使用高音喇叭,不披大孝、穿白衣裳,不拄哀杖,不摆祭迎客、放炮哀鸣,坚决抵制搞招魂扬幡、泼汤指路、扎纸人纸马等带有封建迷信的丧葬行为和物品,提倡播放哀乐,胸戴白花,臂戴孝字黑纱,行鞠躬礼,减少不必要的迎客、送各礼,吊唁现场花圈摆放不超过10个,严禁在村内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或骨灰、搭建灵棚。
红白理事会章程 范本
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是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
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提倡文明节俭,不准索要彩礼,相互攀比,不准大摆宴席,讲排场,摆阔气,推崇婚事一天办完;婚礼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 ,提倡不雇佣吹鼓手、不泼汤、不放炮;推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3、丧事规模以寄托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丧葬开支标准最高不得突破3000元;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村民自治,维护村民权益,推动村庄发展而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范理事会的组织结构、权责分工、成员资格及选举程序,确保理事会的正常运行。
二、组织结构1. 理事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秘书处。
2.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决定重大事项。
3. 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特邀理事组成,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决策。
4. 理事会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理事会文件管理、会议记录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三、成员资格及选举程序1. 理事会由村内居民自愿报名参加,经村民大会选举产生。
2. 理事会成员应具备村民身份,年满18周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3. 选举程序包括提名、公示、投票和产生当选名单等环节,选举结果由村民大会公示并确认。
4. 理事会任期为三年,连任不限次数。
四、职责和权力1. 理事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村红白事务相关政策、规定和计划,并监督执行。
2. 理事会组织开展村红白事务相关的活动和项目,促进村庄文化传承和发展。
3. 理事会代表村民维护合法权益,协调解决村民之间的矛盾和纠纷。
4. 理事会协助村委会进行基层民主管理,提供咨询和建议。
五、会议制度1.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2. 全体会议决策事项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赞同方可生效。
3. 会议议程由主席团确定,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六、经费管理1. 理事会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捐赠和自筹等。
2. 经费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经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3. 理事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财务报告和审计。
七、章程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改应由全体成员提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赞同后生效。
2. 章程修订应在理事会全体会议上进行讨论和决策。
八、附则1.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遇特殊情况,经理事会决定可进行临时调整。
2024年红白理事会制度(二篇)
2024年红白理事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红白事理事会系群众自发性组织,旨在文明建设进程中,引导群众改革婚丧嫁娶习俗,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目标。
第二条依据婚丧嫁娶相关管理规定,本会致力于以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引领红白事领域,激励民众摒弃迷信,积极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及厚养薄葬的文明风尚,树立勤俭节约的社会新气象。
第三条本会致力于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形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通过优化婚丧嫁娶流程,实现省时、省心、省力、省钱,切实将人民群众的精力与财力引导至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建设中。
第四条本会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并推广文明、健康、高雅、便利的婚丧嫁娶新模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理事大会为本会最高领导机构,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若干理事组成理事会,负责行使大会职权。
理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理事会可选举产生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以及若干成员,负责日常工作的主持与推进。
第七条理事代表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时,可临时召开会议。
第八条理事应具备以下条件:1. 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热心为群众服务。
2. 大公无私,胸怀宽广,不计个人得失。
3.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宣传文明节俭的办事理念。
第九条理事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调研及民俗研究活动。
2. 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理事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 认真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 积极反映群众对婚丧嫁娶的意见和需求。
4. 及时与婚丧事主沟通,共同商议筹办方案,并向理事会报告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理事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经理事会审议后,可给予警告或开除会籍的处分:1. 被司法机关剥夺公民权利者。
2. 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
3.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收受礼品者。
4. 擅自决定,怂恿婚丧事主大操大办者。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与任务包括:1. 依据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节俭的婚丧嫁娶理念,引导群众转变传统观念。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升村民自治意识,促进村级事务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1.2 本章程是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的基本法规,对理事会的组织、职权、运作等进行规范和约束。
二、组织形式2.1 理事会是由村红白两方代表组成的村级民主组织,依法设立,依法运作。
2.2 理事会设立主席团,由一位主席、一位副主席和若干名理事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理事会成员推选产生,任期为两年。
2.3 理事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职权和职责3.1 理事会的职权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组织村级事务的讨论和决策;b) 监督村级事务的执行情况;c) 维护村级的稳定和和谐;d) 代表村民向上级政府反映村级问题和需求;e) 组织和协调村级的公益活动。
四、理事会成员的产生和组织结构4.1 理事会成员由村红白两方代表推选产生,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7人,任期为三年。
4.2 理事会成员推选产生后,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的表决通过方可生效。
4.3 理事会设立红白两个分会,分别由红方代表和白方代表组成,负责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
五、理事会的运作5.1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味议,由主席团主持,会议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理事会成员。
5.2 理事会全体味议的议题由主席团根据需要确定,也可接受理事会成员的提议。
5.3 理事会全体味议的决议需经过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赞成方可生效。
5.4 理事会全体味议的决议应及时向村民发布,接受村民的监督和评议。
六、理事会的经费6.1 理事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a) 村级财政拨款;b) 村民自愿捐赠;c) 其他合法收入。
6.2 理事会应当建立财务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七、章程的修订7.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理事会全体味议的表决通过,并报村民代表大会审议。
7.2 本章程的修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公正、公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红白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村落自治,促进村民自治意识的提高,依法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村民自治事务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村红白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村民自治工作,代表村民全体利益,维护村民权益。
第三条理事会的任务是: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事务,制定和执行村民自治规章制度,促进村民自治事务的公正、公开、公平进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四条理事会设主席团、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办公室等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是理事会的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主席团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六条常务理事会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团成员和其他理事组成。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第七条理事会办公室是理事会的日常运行机构,负责理事会的日常事务,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三章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村民身份,年满18周岁以上;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声誉;
(三)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村民自治事务做出贡献;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当选人员。
第十条理事会成员任期两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三届。
第十一条理事会成员有权参与理事会的决策和工作,有义务履行理事会的职责。
第四章理事会职责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修订村民自治规章制度;
(二)组织和协调村民自治事务的开展;
(三)监督和评估村民自治事务的执行情况;
(四)代表村民全体利益,维护村民权益;
(五)处理村民自治事务中的争议和纠纷;
(六)开展宣传教育,提高村民自治意识。
第十三条理事会应当依法组织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和汇报村民意见,接受村民监督。
第十四条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村民自治事务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村民公布相关信息。
第五章理事会运行
第十五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由主席团组织召集。
全体会议决策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成员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常务会议,由常务理事会组织召集。
常务会议决策事项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成员通过。
第十七条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规范和透明。
第十八条理事会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制度,对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修改由理事会提出,经村民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