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检、自检、巡检、完工检验流程

首检、自检、巡检、完工检验流程

首检/自检/巡检/完工检验流程

食品检验工作流程

食品检验工作流程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食化室检验工作流程 一、制备样品 检验员接到样品后要选择适当的方法进行样品制备。 1、在制备样品时,观察该样品是否适于检验、其包装是否完好、样品有无损坏,根据样品流转卡核对样品及样品编号,按照产品标准要求进行制样。 2、将制备好的样品装进干净的样品瓶内,按照样品上的编号对样品瓶进行标记,所作的标记要能识别样品检验的状态。 3、按照样品保存条件对样品瓶内的样品进行保存备用。并在样品编号上做好检验状态标记。 4、茶叶样品在样品制备之前(即开封之前),必须先进行水分项目的检验。 5、其他固体样品在进行制备时,每次每制一个样品时必须保证制样机的清洁,防止样品相互污染。 6、当制样机发热发烫时必须停止制样,等制样机冷却后在继续制样,防止发热后是样品的水分蒸发,影响水分的检项。 二、样品的检验 1、在进行检验前首先对产品标准进行查看:一看项目的单位;二看项目的指标;三看项目的检验方法。 2、按照产品标准要求的检验方法查看检验方法,一看方法适用范围;二看试剂和材料;三看仪器和设备;四看操作步骤:五看结果计算;六看精密度。 3、按照检验方法要求配制试剂,并填写试剂配制记录,若需要使用标准溶液,填写标准溶液领用记录及使用记录, 4、对样品开始进行检验时,依据标准对样品进行前处理,在样品前处理时,要认真的排除各种可能影响的检验结果的因素。按标准要求配置标准曲线及样品检测溶液。

5、将标准溶液与样品待测液同时进行检测,在检测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该仪器操作规程,填写仪器使用记录, 6、将检测结果带入公式进行计算,完成样品检测原始记录,将检验结果录入电脑数据中,最后一位完成检验的检验员负责编写原始记录页码及将电脑数据提交。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2.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3.控制要求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工作程序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卡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会签。对于因产品因较大更改所需作的首件检验可由相关人员及检验签字认可;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 新产品第一次批量生产及材料、规格发生变更后生成的半成品、成品都需要进行首件检验及确认。 首件检验时应及时做好首件记录,填写首件确认书。

食品检验检测工作流程

食品平台流程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质量风险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公司检测工作流程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食品检测平台。 3工作流程 3.1接样 3.1.1委托:企业送检 3.1.1.1一般项目由客服部与实验室沟通确定是否收样;对于有争议的检测项目客服应先与质量部、实验室沟通确认后,方可收样。并详细填写委托协议书(包括委托单位信息、样品信息、检测项目及检测依据、检测费用、出具报告时间等)。 3.1.1.2客服部拿到具有本部部长签字盖章后的委托协议书方可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交接。实验室样品接收员确认样品是否符合检测规范,符合收样;不符合退回客服部,并由客服与客户解释是否重新送样。 3.1.1.3样品交接完成后,客服根据委托协议书将相关信息录入V-LIMS系统,确认检测科室、检测项目及价格,提交系统。 3.1.1.4对于需要外包的检测项目,客服应在第一时间与客户进行沟通,联系相关检测机构,将样品完好送至外包单位,与外包单位约定好检测结果出具时间。外包项目由客服部直接联系并负责跟踪外检报告出具进度。 3.1.2政府机构委托抽检 根据各食药局下发的抽样任务,由客服部统一安排抽样人员及车辆。到指定地点根据抽样计划抽取样品。 3.1.2.1业务负责人在接到食药局的抽样任务后,将相关信息移交客服部。由客服部下达抽样任务,抽样人员在接到抽样单后,外出抽检样品。 3.1.2.2抽样人员在完成抽样后,及时将抽检样品交接到客服部,由客服部核对抽样单信息、样品信息及样品状态,填写样品移交确认单。 3.1.2.3客服部根据抽检样品确认检测项目,按照抽样单填写V-LIMS系统,划分科室,报价,并确认检测期限。同时对所有抽检样品进行拍照,贴标签,分样,留样。保存相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新品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定,以利于整批产品加工得到满足顾客的要求。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4控制要求 4.1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2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3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4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5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4.6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4.7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5工作程序 5.1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洛阳光大实业有限公司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树立“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只有第一次就将事情做对,才有最好的质量” 的观念。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批量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 二、适用范围:洛阳光大实业有限公司的加工生产过程。 三、定义: 自检:操作者对自己加工的产品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的检查。 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 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 巡检: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职责: 1、生产部各车间主任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质检部稽查各车间。 2、品质部负责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 作并组织生产车间主任每周2次对车间质量稽查。 3、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图纸、技术要求、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编制相关工 艺文件。 4、操作者具体实施自检、首检有关规定。 5、检验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首件的专检、督促操作者自检,并进行巡检。 6、各车间主检负责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进行自检、首检,并对本车间进行巡检。 7、稽查小组:品质部技术员、各金加工车间主任。 五、程序: 1.检验依据:产品图纸、规范和技术要求;工艺技术资料和相关标准;质量标准和相关检验资料等。 2.自检: 操作者加工前应消化、理解有关图纸、工艺资料,弄清楚有疑问的地方。核对来料、工装并按规定检查设备、工装、量具、来料等均处于良好状态,方可进行生产。 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对产品在该工序的要求和产品外观不断地进行检查、核对。发现产品有问题立即停止生产,在问题弄清楚并解决后再继续进行生产。操作者不能弄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首件巡检自检指导书

1.1使检验员形成良好的工作方式。 1.2使全员对“首件”的作用增加认识。 1.3加强操作者和检验员的工作互动,降低检验风险。 1.4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发生的发生,降低生产成本和质量成本。 1.5为下一步统计过程质量控制的实现。 1.6防止出现批次性超差、返修、报废。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已定型产品的首件检验。 3首件制度 3.1产品实现中的首检,分为操作者自检和检验员首检俩种方式。所在区域内的首检必须在一小时内完成。 3.2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于工件上做出自检标识、方可报检验员首检。检验员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入批量生产。 3.3操作者首检的项目仅指在生产现场可以直接检验的项目,实测数据记录在首检记录相应检验项目内。检验员必须对所有图标要求项目进行首检。 3.4首检时,必须按生产顺序进行,不得错乱,并确保操作者和检验员检验顺序一致。同时,不得错检、漏检或不检。 3.5生产过程中,按五要素:操作者、设备、材料、工艺方法、检验方法和环境,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改变,则需要首检或重新首检。 3.6首检动作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好书面的检查记录,每件产品的所有检验值应该记录其中。首检记录表格应保留在生产现场指定位置,以便随时核查和追查原因,直至首件发生改变为止。 3.7若操作者首检不合格,立即送检验员首检并采取纠正措施,纠正到位后并重新首检;检验员首检不合格时,操作者应该立即将以生产产品隔离并全检,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首件合格。 3.8判定为合格的首件必须有检验标识(√、并工序卡上注明首检时间),并存放在首件区域,直至生产完成或突发性改变,产品方可取走。 3.9工序如果是按工步分别进行生产时,则每个步骤都需要首检,但所有工步的记录均填写在一张记录表中。 4巡检制度 4.1检验员应按检验文件严格执行巡回检查,不得漏检、不检或误检。 4.2执行巡检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检验频率执行。 4.3检验频率是指间隔一个时间段后的对当时的时刻生产的5件进行检验。例如10:00对某产品进行检验,则仅对此时刻前的连续几件进行检验,如果此时刚好做完一件,则这件产品仍需要检验。 4.4操作者生产时,必须按时间顺序依次将产品排列整齐,不得混乱,以免影响巡检的质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IPQC的工作流程及检验流程

IPQC工作流程 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ol)中文意思为制程控制,是指产品从物料投入生产到产品最终包装过程的品质控制。 (属品质保证部) 1.负责首检和部分过程检查、制程中不良品的确认,标识及统计; 2.负责巡检,对整个生产过程物料使用、装配操作、机器运行、环境符合性等全方位的定时检查确认。 IPQC工作流程 简单的说:工作内容包括:首件检查、各类变更文件的跟踪。4M1E的巡查。发现异常的提出、跟踪与验证。 详细的说:过程检验(IPQC,in process quality contrl): 目的是为了防止出现大批不合格品,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去继续进行加工。因此,过程检验不仅要检验产品,还要检定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工序要素(如 4MIE)。实际上,在正常生产成熟产品的过程中,任何质量问题都可以归结为4M1E中的一个或多个要素出现变异导致,因此,过程检验可起到两种作用: 1. 根据检测结果对产品做出判走,即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格和标准的要求; 2. 根据检测结果对工序做出判定,即过程各个要素是否处于正常的稳定状态,从而决定工序是否应该继续进行生产。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过程检验中常常与使用控制图相结合。 过程检验通常有三种形式: (1)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也称为“首检制”,长期实践经验证明,首检制是一项尽早发现问题、防止产品成批报废的有效措施。通过首件检验,可以发现诸如工夹具严重磨损或安装定位错误、测量仪器精度变差、看错图纸、投料或配方错误等系统性原因存在,从而采取纠正或改进措施,以防止批次性不合格品发生。 通常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一,一批产品开始投产时; 二,设备重新调整或工艺有重大变化时; 三,轮班或操作工人变化时; 四,毛坯种类或材料发生变化时。 首件检验一般采用“三检制”的办法,即操作工人实行自检,班组长或质量员进行复检,检验员进行专检。首件检验后是否合格,最后应得到专职检验人员的认可,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应打上规定的标记,并保持到本班或一批产品加工完了为止。 对大批大量生产的产品而言,“首件”并不限于一件,而是要检验一定数量的样品。特别是以工装为主导影响因素(如冲压)的工序,首件检验更为重要,模具的定位精度必须反复校正。为了使工装定位准确,一般采用定位精度公差预控法,即反复调整工装,使定位尺寸控制在1/2 公差范围的预控线内。这种预控符合正态分布的原理,美国开展无缺陷运动也是采用了这种方法。在步步高工作期间,他们对IPQC的首件检查非常重视,毕竟国内从事AV家电生产的企业,工艺自动化程度低,主要依赖员工的操作控制。因此,新品生产和转拉时的首件检查,能够避免物料、工艺等方面的许多质量问题,做到预防与控制结合。

(推荐)首件检验标准

结构部首件检验规范及要求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工序负责人、下道工序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工序负责人对首件检验完成后,由下道工序进行复检。如不履行复检职责,下道工序负同等责任。3.5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的,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控制要求 4.1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2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3 对于常规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4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1、批量加工(10台以上) 2、客户要求 3、设计要求 4、非常规产品 5、停机再开机时 6、原材料及规格更改时 5、首件检验流程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工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5.2 常规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工序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自检、首检、巡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树立“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只有第一次就将事情做对,才有最好的质量”的观念。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批量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 二、适用范围:沧州同鑫塑料有限公司生产过程。 三、定义: 自检:操作者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进行的独立的、自主的检查。首件:生产出的第一件产品。 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巡检:对生产过程和生产的产品所进行的巡回监督检查和抽查。 四、职责: 1、生产部各车间主任负责教育、督促和检查所属员工的自检、首检并随时巡查抽检,确保自检、首检的实施,配合质检部稽查各车间。 2、质检部负责编制《检验作业指导书》,监督和协助车间做好自检、首检和巡检工作并组织生产车间主任每周2次对车间质量稽查。 3、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图纸、技术要求、相关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编制相关工艺文件。 4、操作者具体实施自检、首检有关规定。

5、检验员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首件的专检、督促操作者自检,并进行巡检。 6、各车间主检负责督促检查本车间员工进行自检、首检,并对本车间进行巡检。 五、程序: 1. 检验依据:产品图纸、规范和技术要求;工艺技术资料和相关标准;质量标准和相关检验资料等。 2. 自检: 操作者加生产前应消化、理解有关图纸、工艺资料,弄清楚有疑问的地方。核对来料、工装并按规定检查设备、工装、量具、来料等均处于良好状态,方可进行生产。操作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对产品在该工序的要求和产品外观不断地进 行检查、核对。发现产品有问题立即停止生产,在问题弄清楚并解决后再继续进行生产。操作者不能弄 清和解决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车间主任和检验员反映、汇报问题。车间主任和检验员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到现场查清问题并解决问题,恢复生产。如问题还不能解决,则通知质检部部长。质检部部长必须赶到生产现场调查处理,必要时通知技术部、生产部和其它有关部门派人到现场研究解决。

首件检验规范

首件检验规范 1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 本公司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制度进行。3职责 3.1品质部PQC负责首件检验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P- W 3.2生产部负责首件的自检及送检工作,生产组长负责检验的确认。4术语 4.1首件:是指生产部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或三个产品(半成品、成品)。只有在首件检验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批量生产。 4.2首件检验:产品生产时进行的检验、试验,目的是为了验证人、机、料、法、环、测这些影响因素在正常的控制条件下。 5规范内容 5.1首件检验的时机: 在每批产品投产时,以及生产过程当中人员、机器设备、物料、工艺方法、环境条件、测试方法这六种因素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发生显著变化时进行。 5.1.1新产品第一次试产、量产时的首件产品。h9 y, @ 5.1.2每一批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5.1.3 5MIE变更后的首件产品。中 5.1.4制程中换料或工艺更改条件下生产之产品; 5.1.5生产线连续中断生产2小时以上 5.1.6工装、设备维护维修后的首件产品; 5.2新产品首件检验( 5.2.1生产部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进行自检。h 5.2.2品质部PQC在生产部加工测试时,应依照相关检验依据或样板,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523生产部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524 PQC依据检验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部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2.5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生产部无法改善之问题时,将首件产品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做检验。中国526研发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单》中。 527研发部、品质部均判定合格后,生产部方可正式量产。m 528研发部、品质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生产原因应对生产部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研发部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5.3正式量产后的首件检验。z3 Q# _) ' 5.3.1参照就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5.3.2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般状况下,只要品质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研发部检验。中国品质管理网%?& ~ W& g9 {* J- { 5.3.3操作过程 a)生产线按照正常生产流程进行生产; b)作业员对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首件检验单并交线长进行确认; c)线长确认合格后交PQC检验员进行确认; d)检验员确认合格后可继续生产,确认不合格时随即展开生产异常措施活动; e)样品由生产线保留至产品生产完成时为止。 5.4首件发现之质量不良的追踪管制 5.4.1首件检查发现不良时,检查人员必须立即反馈到相关生产单位并要求立即改善; 5.4.2对于属功能、电气、结构、用错料等重大质量缺陷,PQC应依相应的重检

现场检验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现场检验检测工作管理程序 1.0目的:为规范本实验室现场检测工作,确保现场工作人身、设备安全,保证现场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特编制本程序。 2.0范围:适用于本实验室从事的现场检测工作的控制。 3.0职责: 3.1检测项目负责人: 3.1.1负责现场工作流程组织管理; 3.1.2确认现场检测设备、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并对检测数据和结果的有效性进行监控; 3.1.3负责现场检测过程的安全监护; 3.1.4负责组织现场检测记录、报告的归档。 3.2检测人员: 3.2.1记录检测设备、检测环境监控及检测过程的相关数据; 3.3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记录仪器设备离开实验室和返回实验室的检查状况。 3.4技术主管应当维护本程序的有效性。 4.0程序 4.1工作准备 4.1.1确定检测方法 从事现场检测工作的部门和人员要对现场检测工作任务、检测方法进行确认,准备需要的技术标准、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对于采用非标准方法的现场检测工作必须经技术主管批准,执行《方法及方法确认管理程序》。 4.1.2 确定检测设备 检测人员按照工作要求准备检测设备,确保所用设备符合技术标准、规程要求,其溯源性符合《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的第4.1.3的有关要求,办理设备借出手续,确认其工作状态正常;4.1.3确保安全运输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组织设备运输,注意设备防震、防雨,确保设备安全。 4.1.4确认环境条件 对有环境条件要求的现场检测活动,检测负责人应责成有关人员配带相应的监测设备,并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进行评价或验证。 4.1.5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现场工作人员应配带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带入现场使用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必要时还应配有防水、防尘护罩及防震措施等。检测区域须用明显标识实施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 4.1.6检前设备核查 检测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测工作前应对所用设备进行核查,确保设备性能正常,如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工作按时完成。 4.2现场工作 4.2.1检测负责人在确认检测条件已满足要求后,即可实施现场检测。 4.2.2检测人员按照技术标准、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测工作,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及检测数据。 4.2.3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察设备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检测,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设备正常后,方可继续试验,直至完成全部检测项目。 4.2.4检测中,检测人员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监测显示环境条件达不到检测要求时,检测人员应停止检测,并报告检测负责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直至环境条件满足要求后再继续工作。对不能间断的检测活动的检测数据应宣布无效。 4.2.5对难以控制的环境条件,检测活动应考虑在时间和地域上实施隔离,以保证检验结果的有效性。如经过努力环境条件仍达不到要求,检测负责人应与客户协商是否继续检测或考虑由此引起的不确定度的变化。 4.3工作结束 4.3.1 检测工作完成后,检测人员应再次确认检测设备状态和环境条件状况,如正常,表明本次检测数据有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确定是否重新安排检测。 4.3.2整理现场检测资料,清理检测场地等。 4.3.3设备安全返回后在办理设备归还手续前应再次检查其工作状态。 4.3.4工作完成后检测负责人应及时编写技术报告,归档质量记录。 5.0相关程序文件: 1.《实现测量可溯源程序》 2.《仪器设备的控制与管理程序》

生产作业首检、自检、互检动作控制卡

版本:A/0 浙江华悦木业有限公司文件编号:HY-2012-10页码: 1/1 编制部门:品管部编制姜琳审核:沈尚娟核准:文件名称: 首检、自检、互检、巡检动作控制卡(试运行)生效日期:2012年3月15日项目针对失控现象控制点设计 工序首检、自检、互检、巡检的控制1、工段长未对首 检、中检、末 检签字确认 2、作业员未做自 检或自检不认 真 3、IPQC巡检频率 不够或不认真 导致批量不良 或不良品流向 下个工序。 4、产生品质异常 后的责任不明 确。 标准:(每个检查环节的检查内容见附件《各工序重点检验项目标准》) 1.所有工序在换产品时及产品开始生产时,工段长必须100%做首检,单款型号数量大于50PCS以上,由工段长通 知管控员到场检验,并填写《首检、巡检记录表》,(低于50PCS的如不确定也可要求品质确认)。 2.IPQC接到工段长通知后,需在10分钟内对生产线所做首检进行确认,确认后将结果填写在《首检、巡检记录表》 上并签名以示负责。IPQC需至少每2小时对制程中的产品进行巡检1次,并在《首检、巡检记录表》上填写巡 检时间和结果。 3. 工段长在正常生产中需随时对重点工位产品进行抽检。 4. 每次换产品后,作业员必须对前十件产品进行自检,并对上工序流下的产品进行50%互检。 制约: 1、管控员监督生产工段长、作业员是否按要求进行首检。 2、管控员监督生产作业员是否按要求进行自检和互检,并每日报告记录生产中的异常。 3、生产工段长和车间主任监督管控员是否按要求进行首件确认以及巡检,并报告生产中的异常。 责任: 1、作业员、工段长未按要求执行首检的、管控员未按要求进行首检确认的,责任人乐捐5元/次,造成直接损失的按 《质量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2、作业员未按要求执行自检和互检的,责任人乐捐5元/次,造成直接损失的按《质量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3、I PQC未按要求进行巡检的,责任人乐捐5元/次,造成直接损失的按《质量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4、造成批次不良的,责任作业员、工段长、IPQC乐捐10元/次,造成直接损失的按《质量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5、发生异常后隐瞒不报或无故拖延上报时间的责任人乐捐10元/次,造成直接损失的按《质量赔偿管理制度》处理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控制要求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工作程序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卡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会签。对于因产品因较大更改所需作的首件检验可由相关人员及检验签字认可;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

实物检查内容方法及工作流程

2009年开封市粮食清仓查库 实物检查内容、方法 及工作流程 开封市粮食清查仓库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一、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内容 1、利用测量计算法或称重法对被检查库点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货位进行逐一清查,核实每个货位中粮食的性质、品种和实际数量,并与相应的粮食分仓保管账进行核对,并对检查核定的账实差数进行成因分析。 2、按照同性质、同品种的粮食单独归类,对企业全部货位的粮食数量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核定企业在实际查库日的粮食实物库存总量以及分品种、分性质数量,并与粮食保管总账进行核对,对实际查库日粮食库存账实相符的总体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3、结合实物数量清点检查企业储粮管理的相关工作。一是对货位中粮食质量情况进行感官检验,重点检查粮食色泽气味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情况。二是检查企业储粮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安全保粮设施是否落实到位,仓储作业、储粮药剂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要求。三是检查储备粮“一符、三专、四落实”的管理规定是否落实到位,不同性质、品种、质量等级的粮食是否分仓储存。 二、粮食库存实物检查的方法及适用范围 粮食库存实物检查采取现场检查方式,常用的方法有测量计算法和称重法。 1、测量计算法:适用于形状规则的散装粮堆、包围散装粮堆和非定量包装粮货位的数量检查。便于快速估算粮食数量,但不是法定计量方法。 2、称重法:包括抽包检斤法和直接称重法。 抽包检斤法适用于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 直接称重法适用于货位形状不规则,不具备测量条件的少量散装粮或非定量包装粮的数量检查,以及需要称重复核的情况。 称重法属于法定计量方法。 三、粮食实物检查的工作流程

首检自检巡检作业指导书

首检/自检/巡检检验规程及考核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各工段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成批性超差、返修或报废等现象,保证生产现场各工序处于有效的质量监控之下; 2.0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产品在各工段内加工工序的检验; 3.0职责 3.1各工段长:负责贯彻实施此制度; 3.2生产班组长:负责监督各生产工序的自检、互检执行情况; 3.3质检组组长:负责监督各工段质检员检验规程执行情况; 3.4质检员:负责监督各工段生产工序的自检、互检运行的情况和产品的首检、巡检工 作,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3.5生产人员:各工段工序操作工必须配合检验员的现场检验,服从检验员的质量判 断,按规定执行操作; 4.0定义 4.1 现场检验:包括首检、巡检和自检; 4.2 首检: A)操作工上班时,按图纸工艺要求加工的第一件产品,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 检验员检验; B)同一班次内,操作工按图纸工艺要求加工另一产品的第一件,先自检,自判 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C)同一班次内,操作工因设备、刀具、夹具等更换或调试后,重新加工产品的 第一件,先自检,自判合格后,交检验员检验; 4.3 巡检:检验员首检认可后,对操作工批量加工的相同产品,由检验员按规定对每一 批次产品进行的抽检; 4.4 自检:操作工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所规定的技术要求自行进行检 验,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判断; 5.0规定 5.1首检 5.1.1 操作工加工第一件产品,在检验员首检前,必须自检,自判合格后放在合格品存 放处,等待检验员首检。在等待的时间内,允许在自检自判第一件产品合格后,继续加工;

5.1.2 检验员首检判合格,通知操作工批量生产。检验员首检判不合格,责令操作工停 工,操作工重新自检所有首检前加工的产品,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置后,操作工重新加工的第一件产品,经自检自判合格后,通知检验员首检; 5.1.3 首检时操作工已做好多件,检验员结合5.1.2所列情况,加大首检数量,按巡检 规定检验; 5.2 自检 5.2.1 首检合格后,操作工在批量加工产品时,应随时注意质量,按图纸、工艺的要求 加强自检; 5.2.2自检发现不合格品,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有疑问及时报检验员判断。不允 许不自检蛮干,或明知是不合格蒙混过关; 5.2.3 自检的频次可根据不同工序、加工产品的难易进行调整,但至少每加工3~5件要 自检一次; 5.3 巡检 5.3.1 检验员自定巡检顺序,分先后的原则是: A)首检或上一轮巡检质量问题大,经反复多次才通过验收的; B)加工大尺寸产品或简单产品,操作工已做了多件产品的; C)加工难度大,容易出不合格品的产品; D)检验员可根据生产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巡检顺序; 5.3.2 检验员判巡检合格,通知操作工继续生产; 5.3.3 检验员判巡检不合格,责令操作工停工,该班内的所有加工件,由操作工全检挑 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置后通知检验员复核检定,检验员认可后才允许继续生产; 5.3.4 巡检的抽检为操作工自检自判合格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成的产品,抽检数量为 3~5件。符合 5.4 工序完工检验 5.4.1 操作工加工完的产品往下道工序流转前,由质检员总检,对产品外观质量再进行总 检; 5.4.2 质检员总检对产品的抽检结合巡检进行,确保经过巡检、工序完工检验每一批次 品都经过了抽检; 5.4.3 工序完工检验的抽检数为每位职工每班次4-6件; 5.5 记录

首件检验流程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新品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规定,以利于整批产品加工得到满足顾客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 控制要求 4.1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2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3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产后的再生产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 4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5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4.6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4.7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5工作程序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制作:审批:核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