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体育场、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为公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文化体育机构。

第三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充分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有益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四条国家有计划地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建设予以扶持。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国家鼓励通过自愿捐赠等方式建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基金,并鼓励依法向人民政府、社会公益性机构或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捐赠财产。捐赠人可以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享受优惠。

国家鼓励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

第七条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负责全国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使用。具体设计规范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的,应当依法调整城乡规划,并依照前款规定重新确定建设预留地。重新确定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划和建设相应的文化体育设施。

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项目和功能,不得缩小其建设规模和降低其用地指标。

第三章使用和服务

第十六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完善服务条件,建立、健全服务规范,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七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当与当地公众的工作时间、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不得少于省、自治区、

直辖市规定的最低时限。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学校寒暑假期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十八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向公众公示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因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开放的,应当提前7日向公众公示。

第十九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提供服务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需要收取费用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设施的功能、特点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但是,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

第二十三条公众在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第四章管理和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公众公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

第二十五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人员,保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完好,确保公众安全。

公共体育设施内设置的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体育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服务技术要求。

第二十六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当用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收支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

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经批准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zd规的规定择地重建。重新建设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一般不得小于原有规模。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迁建所需费用由造成迁建的单位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文化、体育、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依法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侵占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预留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未按照规定的最低时限对公众开放的;

未公示其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事项的;

未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或者注意事项的;

未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的;

未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名称、地址、服务项目等内容报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第三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5000元以下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

第三十二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挪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的各项收入或者有条件维护而不履行维护义务的,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学校等单位内部的文化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的,由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年8月1日起施行。

社区文体活动记录

社区文体活动记录

西徐社区文体活动记录 响应镇社区办公室号召,做好中小学生以及中考结束的学生文体活动的开展,社区应学生的请求,开展了一系列文体活动。 首先组织开展了羽毛球友谊赛,虽然没有正规的场地,没有正规裁判,但学生们还是玩的很开心,他们自己制定规则,自己当裁判,体现了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高尚情操。 然后郭锡兰同学和李慧铭同学自发举行了五子棋比赛,在比赛中两位同学都表现出了认真的态度和对比赛的信心。比赛以3:3平局。 最后社区工作人员组织他们开展了“爱读书、爱文化、爱科学”的趣味读书活动。每人看自己喜欢的科普知识,并积极踊跃的发言讨论。使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功能室活动记录 为活跃社区居民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激发居民热爱体育、参与社区活动的热情,2009年7月9日,兴谷街道光明社区组织了第二届象棋比赛。 三十多名象棋爱好者聚集在老年活动站。比赛采取逐级淘汰制进行角逐。参赛选手缜密思考,棋路清晰,楚河汉界上,纵横驰骋,奋勇拼杀,以盘盘精彩的对弈吸引了居民的驻足观看。 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激烈拼杀,决出前四名,参赛选手谈玉山一路过关斩将,连胜四局,取得了第一名好成绩。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既增加了居民间的交流,丰富了社区文体活动,又给广大棋手们提供了一个切磋棋艺、展现技能的平台,大家纷纷表示希望社区今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今年社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化俱乐部为目标。按照“三园式”基层文化俱乐部创建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将2010年文体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围绕一个中心 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抓好社区群众文化体育工作。 二、开展文体活动 一月份:游园活动。 二月份:元宵猜谜。 三月份:象棋邀请赛。 四月份:青年篮球比赛。 五月份:科技咨询活动。 六月份:台球比赛。 七月份:渔民文化知识、职业岗位比赛。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本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本篇一为了保证项目部能够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及项目工程的顺利进行。项目部特制定了对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制度,希望项目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条例: 1、每天设专人对办公区、生活区卫生进行打扫,项目部所有人员必须维护办公、生活区的卫生,不得乱扔杂物、果皮等物品; 2、树立强烈保护意识,爱护各项办公设施、生活设备以及各种办公用品,例如宿舍内的衣拒、架子床,办公室的办公桌、文件柜、电器设备等; 3、实行各种生活、办公用品责任到人,例如架子床、电话、办公桌、椅、热水壶、电热器等;一旦发生丢失、毁损现象,则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4、严禁在活动房、会议桌、文件柜、办公桌、办公椅上粘贴、刻、划、书写东西或其它损坏行为,违者每发现一人次,视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 5、电脑、电视监控设专人负责维护,注意保护软、硬件设备,电脑、电视监控设备应放置合理、操作规范,出现故障应及时检修,若因人为原因造成这些设备损坏者,责任自负; 6、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设备应设专人管理,出现故障及时修理,有意损坏这些设备者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罚。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制度范本篇二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学校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 教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教师应掌握各设备的使用方法(详见设备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doc 8页)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doc 8页)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2号)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已经2003年6月18日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2003年6月26日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功能,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满足人民群众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由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向公众开放用于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公益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等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条例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负责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维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九条国务院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将全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统筹兼顾,优化配置,并符合国家关于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选址,应当符合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的原则。 第十二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设计,应当符合实用、安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方便残疾人使用。具体设计规范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使用国有土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第十四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预留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用地定额指标,纳入土地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一、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1、学校要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财务的教育,并合理安排使用。 2、后勤管理处要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检查维修,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的安全。 3、全体师生要爱护校舍及各种设备、设施,不准在室内外设施、墙壁上乱写、乱画、乱贴、乱钉、乱拉,确保设备、设施整洁卫生。 4、教室、宿舍、门窗玻璃、电灯、电扇等要有专人负责,严禁在桌、椅上乱写、乱刻、乱画,全校师生要自觉爱护,各级领导及班主任要认真落实。 5、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查明原因,及时报修。对人为损坏的应当赔偿损失。 6、教工居住学校的房屋及使用的附属设施不准私自转让,不得随意损坏,水、电设施及门窗玻璃破损,维修由用户自行解决。 7、对由各单位负责的公共区域设施的损坏,没有发现责任人的由单位负责赔偿。 二、合堂教室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1、上课学生有义务保持好教室的整体卫生,不乱写乱画。 2、任课教师应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爱护公物习惯。 3、多媒体教室每天有专人负责将串条锁打开,晚上锁牢。暗锁钥匙由上课的老师或者学生领用,并登记备案,及时归还。 4、多媒体教室的钥匙应到学校指定的地点领取,属于各学院的合堂教室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5、按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人在领取钥匙后,应对教室内的公物进行检查,有损坏的应及时报负责老师,以便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由各学院负责的合堂教室,卫生及公物应由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 7、各个合堂教室的公物损坏应当及时报修,报修不及时的将追究其责任。 三、水电管理规定 1、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强化节约水、电的意识。做到人人重视、互相监督,促使其养成良好习惯,提高自觉意识。 2、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灯、关闭水阀,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3、任课老师上课时要根据天气情况及室内明暗程度及时开关灯。 4、园林工人浇水时要适时、适量,能喷灌的不流灌,能块灌的不片灌,注意节约用水,杜绝将水流到路面。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2008-05-14 | 作者: | 来源:国土资源部 | 【大中小】【打印】【关闭】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施行日期:2 0 05 年11 月l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05 北京 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批准发布《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建设部、国上资源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请组织编制<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的函》(建办标函[2003]431 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业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指标予以发布,自2005 年 11 月1 日起施行。 本建设用地指标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土资源部负责;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国国土资源部 二00五年九月九日编制说明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原国家计委、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指标的几点意见>的通知》([ 1987 ]国土(建)字第144 号)和建设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 号)的要求,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北京体育大学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我国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按照国家颁发的有关标准,并参照其他国家城市社区体育发展的历史,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建设进行了广泛深人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统计资料,广泛征求全国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的意见,会同各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用地指标系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国家体育总局(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 号;邮政编码:100763 )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 2005 年8 月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三章术语 第四章基本项目与面积指标 第一节基本项目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 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湖南省实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办法 (2010年7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或者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用于文化体育活动的建筑物、场地和设备。 本办法所称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单位,是指对公共文化体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为公众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提供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建设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坚持政府为主、社会参与、城乡协调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支持、鼓励、促进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加文化体育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爱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不得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内举行宣扬封建迷信、违背社会公德、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民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体 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文化、体育工作的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 负责文化、体育工作的部门将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文化、体育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第八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应当与有关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工作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工作方案 各村有关单位: 为巩固我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长效管理,确保所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完整和运行正常,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明确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建立完善的运行维护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正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二、总体要求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理制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资金。明确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公共服务设施的运行管理。保障所有已建公共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行。 (一)环境卫生。按照农村环境政治要求建设垃圾池,购置垃圾箱,组建专门的保洁队伍,添置垃圾清运车辆,全面清理家前屋后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垃圾,彻底治理村庄内以及沿路、沿河垃圾的乱倒、乱堆、乱放现象,加大对卫生死角的治理力度,达到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乱堆乱放,河道内无垃圾沉积物,道路两侧无杂草杂物。积极鼓励和引导村民在家前屋后、道路两侧的空地栽种花草树木,全面提 第 2 页共 5 页

高村庄绿化覆盖率。 (二)道路桥梁。重点解决道路坑洼不平、路面乱石抛洒物多、路边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安排专人加强道路巡查力度,路面不得堆放建筑垃圾、打谷晒场,要保证路面整洁、坚实,出现破损要及时修补,保障道路清洁、安全、畅通。道路两侧的绿化,要定期修剪,出现缺苗的要及时补植。 (三)农田排灌设施。XX年,将对全乡重点排灌渠道进行疏浚工程,对影响灌溉和排水的渠道清淤、拓宽。安排专人负责对排灌站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排灌设施保持正常运行状态,冬天农闲时安排专人看护排灌设施,做好防盗工作。疏通有关村的排水通道,储备充足的抢险防汛物资,加大汛期巡防力度,确保防汛安全。 (四)综合服务。XX年完善党员活动室的活动设施,及时更新上墙规章制度以及党员公示信息等。完善信访治安室的值班设施和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的治安巡查,保证村民人身财产安全;完善三农金融服务中心设施,对接纪委的“四网五制”工程,做好三农资金的安排和发放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兑现各类惠农资金。 三、资金管理 为做好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一是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帐管理,做到预算时有计划,申请拨款时有方案,使用过程有监督,工程竣工有验收。会计核算列专项明细科目支出;二是加强工程竣工财务结算审计。 第 3 页共 5 页

龙岗区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

龙岗区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 开放管理办法 (2019年7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行管理和养护,保障广大居民参加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公共文体服务的提档升级,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广东省体育局全民健身器材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促进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利用政府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及社区自筹资金等渠道建设的(含社会捐赠建设且已移交政府使用的)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包括:向公众开放的社区级小型公益性室外健身路径、儿童乐园、乒乓球台、篮球场、足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公益性健身器材及场地,不含各类学校、住宅小区或企业厂区等单位或组织内自建的相关体育设施。 利用政府财政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建设且已捐赠给学校、住宅小区或企业厂区等单位或组织的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受赠主体为其管理责任主体。 第三条提升我区室外健身器材达标率。新建的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应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GB 19272-2011)》(以下简称“新国标”)以及其他关于全民健身

器材配建工作的国家标准,国家标准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第二章开放要求 第四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应当设立全区统一的“工程标志”、“器材功能”、“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科学健身宣传”等统一规格的标示标牌,模板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统一设计。 第五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应常年向广大居民开放,开放时段要科学、合理,开放时长不得少于国家、省、市现行规定要求,并向社会公示设施服务内容、开放时间等。 第六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应制订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使用的安全防范措施,体育设施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及老年人的特殊要求,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 第七条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场所应制订环境卫生保洁制度,确保环境整洁卫生。 第八条提倡科学健身、文明健身,任何主体不得利用各类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从事封建迷信和非法经营活动。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九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是推进我区社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统筹部门,负责制定全区社区室外公共体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5952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公共设施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共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各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社区管理单位应当在危险地段和部位设置必要安全设施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三、各社区要加强宣传,以“爱护公共设施为荣、破坏公共设施为耻”加大对社区居民公共设施安全和思想教育,把爱护公共设施作为经常性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对公共设施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

国家公共体育设施基本标准(节选) (国家体育总局) 一、一、市、地“五个一”工程 市、地级应建设一个综合体育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公园(简称市、地“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游泳馆可合建为一体。 (一)综合体育场 基本配置包括标准跑道、标准足球场和田径场、适量的观众看台及附属配套用房。 跑道为周长400m的标准9道环形跑道及10道直道跑道,面层材料采用合成塑胶;田赛场地包括跳远和三级跳远、跳高、推铅球、掷铁饼和链球、撑杆跳高场地;足球运动场地尺寸为105m×68m,可采用天然草坪或人工草坪。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面积不宜小于4000平方米。 (二)综合体育馆 要具备多种功能,能开展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武术等多项体育运动,同时可进行文艺演出、大型集会等文化活动。 体育场地面积50m×25m,面层宜采用木地板。 应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宜小于3000平方米。

(三)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 体育场地设施不少于12项,如乒乓球室、多功能馆(篮球、排球、羽毛球综合)、多功能房、器械健身房等。 建筑面积8000-12000平方米,室内、外体育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000平方米。 场地设施宜以室内运动项目为主,场地设施相对集中;运动场地面层可采用木地板、合成材料、人造天然草坪等环保材料。 应当设置卫生间、淋浴室、更衣室、办公室、体测医务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四)游泳馆 基本配置为一个标准室内游泳池和一个准备池。 标准泳池为50m×25m,并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9079.1-2003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有关要求。 应适当设置卫生间、更衣室、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区及商业服务等附属配套用房。 (五)体育公园 建设类型包括郊野体育公园、城市体育公园、可新建,也可在原有公园基础上改造,添加体育设施。体育设施不少于8项,以户外运动项目为主。 二、二、县(市、区)“五个一”工程 应建设一个田径场、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中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室内游泳池、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简称区、县“五个一”工程)。其中,综合体育馆、全民健身

物业公司室外公共区域清洁管理制度(标准转化)

1.目的 规范室外公共区域环境管理员作业程序,确保公共场地卫生良好、环境整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服务中心公共场地的环境清洁管理。 3.职责 3.1环境管理部主管负责室外卫生清洁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 3.2环境管理部领班负责协助主管检查、组织实施清洁作业工作。 3.3环境管理员负责依照本规程具体进行室外卫生保洁操作。 4.方法及过程控制 4.1室外公共区域清洁计划的制定 4.1.1环境管理部主管应根据气候变化、根据建筑区域卫生状况等制定出每月清洁计划,制定详细的《室外月度工作计划表》。 4.1.2室外公共区域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4.1.2.1不同天气情况保洁频率。 4.1.2.2重点路段的保洁频率。 4.1.2.3重点保洁工作措施。 4.2 主要道路、行人路的清洁、保洁 4.2.1每天对建筑区域的道路、两侧行人路定时清扫3遍。 4.2.2每次清扫工作必须在当天上午10:30,下午16:30前完成,夏季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4.2.3对主干路段除定时清扫外,应安排固定人员巡回保洁。 4.2.4巡回保洁路线的拟定不要太长,往返时间以一小时为宜。 4.2.5下雨天应及时清扫路面,确保路面道路无明显垃圾杂物,无积水。 4.2.6旱季时每月冲洗一次路面,雨季每周冲洗1次。 4.2.7发现路面有油污应即时用清洁剂清洁。 4.2.8用铲刀清除粘在地面上的香口胶等杂物。 4.2.9道路的清洁标准:

4.2.9.1目视地面无明显垃圾杂物、积水、无明显污渍、泥沙。 4.2.9.2道路、人行道无污渍,每200平方米烟头控制在1个以内。 4.2.9.3行人路面干净无积尘、无杂物、垃圾。 4.2.9.4路面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4.2.10在冲洗道路或雨、雪天气时,应及时清理积水、积雪,在显眼处或小区大门口等地方摆放“小心地滑”的指示牌。雪天注意及时清除出入口和路径上方的积雪和冰凌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及时做好除雪措施。防止雪块滑落伤人。 4.3 中庭花园的清洁、保洁。 4.3.1中庭花园应有专人负责循环清洁、保洁。 4.3.2清扫花园里的浮尘、果皮、树叶、纸屑、烟头等垃圾。 4.3.3及时清除地面的油污渍、粘附物。 4.3.4每天擦拭1次花园的花坛、装饰物、休闲椅等公共设施。 4.3.5雨后1小时内擦拭花坛、装饰物等公共设施表面的水迹。 4.3.6发现花园的水池内有垃圾应马上捞起。 4.3.7每月冲洗1次中庭花园。 4.3.8每季度用擦地机、清洁剂对地面全面清洁1次。 4.3.9中庭花园的保洁标准: 4.3.9.1地面洁净无积尘、泥沙,无污渍、垃圾。 4.3.9.2花坛、装饰物表面洁净无污渍、积尘。 4.3.9.3花园里的垃圾滞留时间不能超过1小时。 4.3.9.4 3米以下外露的管道及其他外露平管表面无积尘、蛛网。 4.3.9.5绿化带内无垃圾杂物。 4.3.9.6公共区内无卫生死角。 4.4 水景池的清洁 4.4.1环境管理员应每天用捞筛对池面漂浮物打捞保洁。

农村体育设施管理制度

农村(村庄)公共文体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 农村(村庄)公共文体设施管理与维护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村庄)公共文体设施管理与维护的基本要求、室内文体设施、室外文体设施、运行维护、满意度调查及投诉处理、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村庄)公共文体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9669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T 18883-2002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JG/T 191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技术要求 3 基本要求 3.1 公共文体设施的数量、种类、规模以及布局,应根据村情、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文体事业发展的需要,优化配置。 3.2 应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特点相适应的服务,保障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用于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 3.3 应采用有效措施,引导村民爱护并合理使用文体设施。 4 室内文体设施

4.1 应合理划分功能区,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器材,满足村民开展文体活动的基本需求。功能区可包括乒乓球室、棋牌室、图书阅览室、电子信息服务室等。有条件的村可根据和利用本地特色文化资源,设立如文化礼堂、历史文化展示馆等设施。 4.2 宜采用自然通风,室内环境质量应符合GB/T 18883-2002中4.2的要求。 4.3 应配备日常、应急照明设备。 4.4 应配备消防、安保等设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5 室外文体设施 5.1 应根据项目类型设置相应规格尺寸的室外公共活动场所、文化广场及健身场所,与住户保持适当距离,配备排水、用电等设施。 5.2 应配备相应设施、器材,选型妥当,间距合理。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并符合安全要求。体育设施技术要求应符合JG/T 191的要求。 6 运行维护 6.1 应制定村级文体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公告服务时间、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因设施维修等原因暂时停止开放的,应提前公示。 6.2 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体育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要求。 6.3 应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制定岗位职责,负责文体设施的运行维护,利用设施提供文体活动服务。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共8页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加强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的科学管理,适应群众体育开展和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制定本建设用地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审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是城市规划中配套设置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改建、扩建社区体育设施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指标内容包括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运动场馆、场地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缓冲用地和通道等建设用地。 第五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必须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处理体育设施建设用地与其他建设用地以及农业用地的关系,切实做到科学、合理和节约用地。 第六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指标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第七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及社区的人口规模、社会经济、气候、民族和传统习俗等特点,并考虑城市社区体育设施的服务半径,合理确定城市社区体育设施规划布局和用地。 第八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应纳人城市规划,贯彻统一规划、合 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九条社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宜根据群众需求,适度增加城市社 风体育项目,并应更加经济、合理、有效地利用土地。 第十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可设置在适宜的公共绿地中,同时应合理 利用已有的学校体育设施和城市公共体育设施。 第十一条在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中,应鼓励合理利用各种土地资源,并与其他社区配套设施统筹考虑。 第三章术语 第十二条城市社区:一般指街道办事处辖区或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 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也可以是城市规划中确定的有一定数量城市居民聚居的区域。 第十三条城市社区体育:主要是在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的辖区内,以自然环境和体育设施为物质基础,以全体社区成员为主要对象,以满足社区成员的体育健身活动需求,增进社区成员的身心健康为主要目的,就地就近开展的区域性的群众体育。 第十四条城市社区体育设施:为开展城市社区体育活动,在社区内 规划建设的运动场地、场馆和配套建筑。

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制度

颜店中心小学基础设施维修养护管理制度 学校所有的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学校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 教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1、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教师应掌握各设备的使用方法(详见设备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有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管理人员处理。 3、各班班主任为本班电教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如造成丢失或损坏,影响正常收看者,一学期超过两次,将视为教学事故。因违章操作造成人为损坏者要照章赔偿,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规章处理。 4、使用任何电教设备教师必须在场。同时播放影视资源之前,应尽早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并及早和电教室取得联系。任何学生不能擅自使用设备,更不能改变设备之间的连接线,以免在给收看带来影响。 5、对设备定期清洁,清洁时要用干燥的抹布擦拭设备(注意防止静电),切忌用湿巾清洁,预防短路。对背投屏幕要用干燥的软巾轻轻擦拭或吹去表面灰尘,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划伤屏幕。机柜后面不得堆放清洁工具和其他杂物,以免影响线路连接或造成危险。学校将定期检查,并将奖分或扣分,记入班级量化管理评分中。 6、老师所领取的录音机,要注意使用方法,规范操作,尽量避免学生提拿和使用。平时做好防尘、防摔、防水的措施,防止人为的损坏,有什么问题及时通知电教室,造成人为破坏的要按章赔偿。 办公室电教设备、网站管理制度 1、按计算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正确开启、关闭计算机,以确保电脑使用安全。 2、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如有破坏和损坏,将给学校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校园网系统的文件和数据,不准随意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3、不得随意安装或拆卸计算机的硬件或软件,不得让校外人员到办公室使用办公电脑。不得利用学校办公电脑在上班时间进行聊天、游戏、炒股,播放与教学无关影片等娱乐性活动。不下载与教学无关的软件,及时做好防毒防黄工作,遵循办公电脑用于办公的原则。 4、保证校园网的安全,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尽量不使用外来软盘、光盘,即使使用也要先查杀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使用。 5、所有教学资料应在办公室计算机的“指定盘D盘”,如备课件等,以备查阅,个人资料应及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资料丢失,便于查找和管理。 6、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7、网络中心将定期对各办公室计算机使用、管理及清洁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若有违反本规定的,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8、无论进入校园网或上因特网都要讲究网上公德、遵守网络公约,不说有失教师身份的话,不得传播反动言论,不得私自查阅、篡改别人的资料或文件,不能盗用别人的账号和密码。

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办法

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维护管理办法多年来我镇通过实施美丽乡村、镇村公路、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较好地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农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但是在工作中,也出现了重建设轻管理、农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后续管理资金难以为继、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完善、一些新农村村点“脏乱差”反弹等现象。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成果,确保已建成的项目工程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让农民群众长久受益,现就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为目标,通过建立乡村道路、水利项目、绿化工程、垃圾处理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农村道路设施平安通畅,农田水利设施功能实现长效、可持续发挥,绿化植物生长良好,镇村环境整洁有序,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建管相结水平。 二、工作重点 1.确保道路养护到位。加强道路养护,落实养护费用和工作责任,确保村内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和积水,桥涵、盖板等道路设施完好,道路两侧宜林路段植树绿化、排水畅通。不得在路上堆放物品、倾倒垃圾、阻碍畅通。 2.实现水库水塘水渠水陂等水利设施正常使用,水质清洁。要加强水利设施管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水塘水渠水陂疏浚加固;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三区划分规定,确保畜禽养殖零排放,做到水塘水渠河道无垃圾和杂物,小二型水库水质三类以上。 3.确保绿化管护良好。保护村庄上的古树名木,爱护花草树木,村内公共绿化有专人负责养护管理;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所、房前屋后等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结合井冈蜜柚老乡工程做到应绿尽绿,无枯株、缺株,美化农村生态环境。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现场基础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提供和维护工作场所和相应设施,满足施工生产 生活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在工程进场前,做好工作场所和设施 需用计划的编制工作,报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经理审 批。 第二条:项目部依据绘制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确 定工作场所和设施位置,报安全科、安全处审核,安全副 总经理审批后实施搭设工作。 第三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必须在工程正式开工前 完成,并通过安全科、安全处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基础设施的搭设标准根据工程申报的文明工 地等级来确定,具体标准参照《文明施工标准》。

第五条:基础设施的搭设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实施,安全科负责搭设过程中的现场检查、指导,总公司安全处负责对搭设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 第48号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8月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蔡武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设,加强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乡镇综合文化站(以下简称“文化站”),是指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机构,其基本职能是社会服务、指导基层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的管理,县级文化行政部门负责对文化站进行监督和检查,县文化馆、图书馆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对文化站开展对口业务指导和辅导。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四条文化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全国文化站建设规划和标准,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文化站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建设规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纳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优先安排用地指标,无偿划拨建设用地。 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文化站建设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条文化站应位于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群众参与活动的区域,一般不设在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内。 文化站的选址、设计、功能安排等应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包括: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和管理用房,以及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第八条文化站应配置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必需的设备、器材和图书等文化资源,并有计划地予以更新、充实。 文化站设施和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及相关手续,依法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九条因乡镇建设规划需拆除文化站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择地重建。乡镇人民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并征得县级文化行政部门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职能和服务 第十条文化站的主要职能是,开展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

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目录 一、管理目标 (3) 二、管理范围 (3) 三、管理要求 (3) 四、管理方式 (4) 五、管理措施 (4)

农村公共设施管理办法 为规范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确保公共设施长期正常使用,保障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秩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管理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按照“权属清晰、受益管理”的原则,通过建立水、电、路、桥、通讯、网络、公共场所、绿化、环境等农村公共设施运行维护机制,确保各设施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能够正常使用,确保农村环境优美、整洁有序,全面促进乡村振兴。 二、管理范围 农村公共设施主要包括:水(水源、水井、水窖、水塔、污水处理设施)、电(高低压设施、路灯)、路(主干道、村道、连户路、产业路)、桥(普通桥梁、便民桥)、网络通讯(光纤网络、手机信号塔、有线电视设备、电信设备)、公共活动场所(广场、健身场地器材)、绿化(花卉树木、花坛)、环境(垃圾桶、垃圾池、垃圾处理点)、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村办公室、医疗卫生室、图书室)、消防设备等。 三、管理要求 1、清产登记,建立台账。各村要理清公共设施的产权,明

确管理权限,建立完整的台账,清楚了解每一公共设施的投资者、所有者、建设资金、建设规模、建设地点等情况。 2、建立制度,明确责任。建立严格、全面、完整的公共设施管理制度。明确每一公共设施由谁管理、如何管理,出现毁损如何处理等,保障每一公共设施发挥最大作用,达到最大使用期限。 四、管理方式 1、集体管理。把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纳入《材规民约》,使其变为村民自觉行动。 2、市场化管理。对一些特殊公共设施,如光纤网络、电力的维修维护等,本村村民无法完成,则需要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让具备专业技术的单位和人员参与管理;对垃圾清运,实行市场化运营,合理收费、市场管理。 3、义务管理。农户房前屋后公共设施和产业路进行农户义务管理,谁损坏,谁赔偿。落实农户房前屋后的“四包”责任制,发挥村民主人翁精神,加强对环境卫生、垃圾桶、树木花卉花坛、排污管道的管理维护;产业路由经营主体和受益的农户进行管理。 五、管理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落实镇村两级负责制,镇政府负责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的日常督查指导,村级负责具体管理,各自依法履

社区体育

社区体育 社会体育的组成部分。由社区居民自主进行的简便易行、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多样的身体锻炼活动。具有自主性、公益性、多样性、有趣性、服务性等特点。对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交流邻里感情,改善人际关系,促进社区繁荣发展等都有重要意义。 1.简介 20世纪五十年代,随着世界各国经济文化、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体育便由学校扩展到社会,走进千家万户,逐浙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个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在其内容形式上不断丰富,其影响与作用远远超出了学校中身体教育的范畴。于是体育的外延被扩大,社区体育应运而生。 社会体育这一术语在我国体育界始为流传,而此前只有“群众体育”或“大众体育”的说法; 与此同时,“社区体育”也作为一个专门用语陆续在有关报刊杂志上出现。 按体育实施的范围划分,即是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这是合符逻辑的,也是顺理成章的。诚然,人们会在家庭或学校或社区当中活动;家庭、学校、社区当中的体育信息也会彼此交流与沟通,但家庭体育、学校体育和社区体育则有其各自的特点和主要对象,这正是它们三者之间既有联系又彼此区别的具体体现。 由此不难作结,“社区体育”这一术语的确定,较之“社会体育”的说法,更显得科学合理,符合逻辑,反映了体育实践的客观规律。 社区体育在我国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人们给予了充分的关注。自社区体育在我国诞生以来,体育理论界在社区体育的概念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对社区体育概念的理解形成多种观点。 2.定义 [1]社区体育是以基层的社区为地域范围,以社区内的体育器材、设施以及自然资源为 物质基础,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的,满足社区居民娱乐、健身的需求,加深社区内居民之间的情感为目的,而就近开展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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