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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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

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

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

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

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10.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明确职责要求,定期检查科内药品质量合理情况,并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备用药品管理规定》为加强各临床科室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

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新增科室及病区领取确属临床急需备用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七、科室、病区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

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目录。

八、科室及病区定期检查备用药品有效期,每个月检查一次并有检查记录。

对效期六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明细表,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更换;对有效期一个月内的备用药品,列出近效期药品明细表(并注明原因),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交至药库进行回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定期集中销毁。

药库凭明细表办理出库手续。

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各科室、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处、护理部、药剂科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2024年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病区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为确保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规范管理,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和药品质量,同时避免资源浪费和药品积压,根据《药品管理法》,我院对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规定如下:一、病区内基数药品的配置需基于临床需求,以确保患者能及时接受有效治疗。

临床科室需适量储备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仅供住院患者在医生开具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禁止非授权人员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以科室实际需求为考量,主要包含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品种和数量应适度,避免过多。

三、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和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共同确定后,护士长需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确认,病房和调剂室各存档一份。

四、指定护士长负责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包括指定专人(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进行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并定期检查药品的数量、质量及有效期并做好记录。

五、基数药品需按指定位置、定点存放,分类清晰。

在领取、放置和使用药品时,需关注批号和有效期,确保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妥善保存。

对可能引起混淆或误用的高危药品,应采取特殊标识并单独存放。

口服药需保持原包装,避免混放不同规格、剂型或颜色的药品。

六、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防止药品过期失效。

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由使用医生负责补充,保持规定基数,确保随时可用。

补充时,可要求药房提供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需明确标记。

基数药品数量变动应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需严格遵循“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需凭专门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每日清点领取,并有交接班记录。

八、基数药品需建立日常登记,每日交接班时进行核对、盘点。

核对时注意检查药品批号、有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记录并及时处理。

对于有效期剩余不足六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更换,以保证药品质量。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基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另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到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到药库领用。

二、备用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不得取用。

科室应根据其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量,避免积压过期。

为保证药品使用率和可追溯性,每次领取或补充时应遵循同批次原则。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药品及备用药品清单,并有交接班记录。

交接班应做到账物相符。

临床各科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进行管理。

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领先用、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四、药剂科质控小组应根据各科备用清单的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以防止过期失效药品对患者造成伤害。

五、临床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霉变、失效等。

高危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用药品基数。

六、临床科室质控人员每月负责查看药品效期,并按照日期调整使用。

效期在六个月内提醒科室人员注意,防止过期不浪费。

效期三个月内应贴出标识,并尽快与药剂科联系购买新批号药品。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破损、变色、浑浊等现象不得使用。

七、特殊药品的管理:⑴临床科室必须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合理备用基数,做到专人、专柜加锁,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账物相符。

科室需建立专用登记本,登记药品使用、安瓿回收等情况。

在领用时需凭处方、空安瓿,到药剂科领取备用药品。

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损丢失等情况,当事人应提交事情经过报告,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药剂科备案。

⑵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后领取、贮备和使用。

药品到期后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科、药剂科审核同意后退回库房,药库人员必须详细核对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符合要求后予以退回。

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或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科室或病区内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依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1、备用药品是指存放于相关科室或病区内的常用、急救等药品。

2、医院药剂科、医务科、护理部依据各科临床药物治疗工作需要制订备用药品目录。

3、相关科室参照医院备用药品目录,设定适用于本病区的备用药品目录和基数。

4、药剂科和各相关科室应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

5、备用药品应有专人负责,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破损或近效期药品应及时报损和更换。

6、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所设的备用药品基数应与药剂科备案基数保持一致。

7、各科室的急救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8、急救药品、高危药品、麻醉和精神药品等应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并按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9、科室做好日常备用药品的养护工作,确保备用药品质量。

10、备用药品的使用应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以减少备用药品的过期失效率。

11、因科室需要变更备用药品基数时提出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批准后到药剂科备案,然后到药品库房领取相应数量的药品。

12、药剂科、护理部、医务科应定期对各科室或病区的备用药品进行督导检查。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备用药品的审批、领用及储存,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有效。

2.范围:需要有备用药品的临床科室、部门(如门诊单元、手术室等)。

3.定义:无。

4.权责4.1医务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批。

4.2护理部:备用药品的定期督查。

4.3药学部:备用药品目录的审核及定期督查。

4.4护士长:负责本单元备用药品的监管。

4.5护士:正确保管、使用、补充药品及日常检查。

5.制度内容5.1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批和领用5.1.1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除抢救车药品目录以外的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不得备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科、肿瘤科除外)、高浓度电解质(麻醉科除外)。

备用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5.1.2由科主任和护士长提交《备用药品审批表》,报药学部审核后,提交医务部审批。

使用科室凭审批结果到相应药房(病区单元到住院药房,门诊单元到门诊药房)领取备用药品,病区和药学部各保留一份《备用药品审批表》。

5.1.3备用的品种和数量一经批准不得自行更改,如需变动,需重新审批。

凭新审批结果,需增加的药品到相应药房领取;需减少的药品应退回相应药房,不得自行处理。

5.2备用药品的使用和补充5.2.1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妥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效期近的先用。

5.2.2备用药品使用后,按使用数目及时下达医嘱并补充。

5.2.2.1病区备用药品使用后,在医嘱下达后,药房按整点清药方式发送到病区;5.2.2.2门诊单元备用药品使用后,护士根据余量定期凭处方到相应药房换回药品。

5.2.3备用药品仅供本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3备用药的贮存与养护5.3.1病区单元的备用药品可存放于药物治疗准备间,门诊单元的备用药品可与抢救车放在同一位置,储存区域上锁或设置门禁。

5.3.2抢救车以外的备用药品应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固定存放位置,标签及标识清晰。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病区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病区备用药品的安全使用和有效供应。

适用范围为本病区所有备用药品的管理。

二、责任与义务1. 病区主任负责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病区护士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备用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情况。

3. 病区护士长有权对违反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三、备用药品采购1. 病区主任根据病区需求和预算情况,确定备用药品的种类和数量。

2. 病区主任委托专人负责备用药品的采购工作,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 采购人员需按照病区的采购流程进行采购操作,包括编制采购计划、制定采购合同、审查供应商的资质等。

四、备用药品储存1. 独立储存:备用药品应独立存放在特定的药品储藏室或储物柜中,与其他药品进行隔离。

2. 质量保证:储存药品的环境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 入库管理:每批备用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检查和质量合格证书的查验。

五、备用药品使用1. 复核制度:备用药品的使用应由两名护士进行复核,确保药品的使用正确和安全。

2. 记录与报告:备用药品的使用情况应及时记录在病区的药品使用记录本上,并上报给病区护士长。

3. 临床医嘱: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以临床医嘱为准,不得擅自使用或超过医嘱指示的用量。

六、备用药品库存管理1. 盘点制度:定期对备用药品进行盘点,确保库存信息的准确性。

2. 按需补充:根据病区的需要和备用药品的库存情况,及时进行补货。

3. 库存报警:设置合理的库存警戒线和补货线,确保备用药品的库存不过低或过高。

七、备用药品的损耗和过期处理1. 损耗记录:对备用药品的损耗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给病区护士长。

2. 过期处理:临近过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整理出库,报废或进行外调处理。

八、制度宣传与培训1. 新员工培训:病区护士长应对新员工进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培训。

2. 周期培训: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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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药品相关管 理制度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来自目录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 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备用药品包括:急救药物、麻精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等,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 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 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2.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 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领用 3.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住院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 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备用药品相关管理制度
4.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 须填写《新增必备药品审批表》,写明详细理由、列出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明细,上报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对有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及科室备用药品应及时上报上级审批后准备下架,造 表后退回药库 6.各科室、临床病区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理工作,医务部、护 理部、药学部门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月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 改 附件:领用备用药品申请、审批、目录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模版(2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模版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四、内容:(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

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

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

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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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4页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第2页共14页

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八、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清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对接近有效期____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因长期未用过期失效的,护士长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第3页共14页

九、药剂科____相关人员定期到临床科室检查药品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质量、贮存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理等内容。并总结基数药品管理情况上报院相关部门。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临床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使用备用药品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避免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1、通过健全备用药品管理制度,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 2、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 3、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 4、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 四、内容: (一)、备用药品品种、基数审核。 1、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根据各科疾病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医疗院长签批。备药计划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第4页共14页

2、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3、统一配置药品品种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订,以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品种数量不宜过多,科室专科备用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提出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后到药房领取,麻醉、精神药品及高危药品按规定审批后领取。 4、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原因,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5、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备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工作,且每月自查一次。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对备用药品管理情况每季度检查一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科室及时整改。 6、科室备用药品确认基数后科室应建立药品登记本,每日清点,班班交接并有记录,药品应统一分类存放、摆放整齐、有序,用后及时补充,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科室备用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批准的药品说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放,严防药品破损、霉变、失效。 第5页共14页

8、临床各科室每月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科主任和护士长签字后一并交至药房进行更换。 9、发现有标签不清、破损、变色、混浊及有效期一个月内的药品,应列出明细表并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10、临床各科室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护理部、药剂科审核后退回药房,药房工作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使用登记管理备用药品。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药品管理,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2、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____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3、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第6页共14页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____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品的使用。按照近期先出、先进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出库使用原则使用。 (五)、备用药品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第7页共14页

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三) 目的。建立临床科室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规范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及时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护士长、药品保管护士。内容: 1.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负责。由其指定一名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护士任基数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备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2.备用基数药品实行专人专柜保管。基数药品保管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向药剂科报告。由药剂科指定人员参加基数药品移交工作,负责药品质量、数量的检查和监督。 3.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由护士长会同科主任按需要协定品种和数量。 4.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应由护士长规范填写《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5.基数药品的补充,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或领药记帐凭证领取。如发现因长期未用造成过期,护士长需书面说明、申请(同时如数交回过期变质的药品),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药房予以补充。 第8页共14页

6.贵重药、自费药不作科室备用基数,口服药除精神科外也不作备用基数。 7.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除手术室外,不作其它科室备用基数。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8.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需冷藏的必须冷藏,须避光、密闭保存的药品,应按要求保存。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 9.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使用药品应做到用旧存新,避免浪费。 10.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保管护士应立即报告护士长和药房负责人。 11.各病区应定期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发现有沉淀、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详细做好登记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12.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不得使用。各临床科室应定期自查,对到效期仍用不完的药品,应做好登记并报药房统一监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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