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我院抗菌药物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XX〕38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1.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2.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4.密切观察病人有无菌群失调,及时调整抗菌药物。

5.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菌药物费用支出。

二、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6.已确定为单纯病毒感染性疾病者不使用除抗病毒以外的抗菌药物。

7.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菌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性感染不能排除者,可在留取临床标本后针对性地选用抗菌药物进行经验性治疗。

8,凡有感染迹象,并能留取标本者,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尽早留

取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检测和药敏试验。并按药敏结果、结合临床慎重进行选择或修正原用抗菌药物。

9.使用抗菌药物应有明确的细菌感染指征,医生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药物的适应症、药代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体化给药。

10.一般情况下,用药48-72小时疗效不佳才可考虑换药。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明显消失后72小时考虑停药,严重感染者疗程应适当延长。

11.联合应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掌握指征。联合使用的指征是:(1)病原体未明的严重感染;(2)混合感染,感染范围广,考虑可能有两种以上细菌感染;(3)单一药物难以控制的感染;(4)机体深部感染或抗菌药物难以渗透的部位感染;(5)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6)为减少药物毒性反应,联合应用以减少剂量。

12.严密观察抗菌药物的毒副反应。如肾毒性、神经毒性、肝毒性、骨髓抑制性等。严格掌握小儿、老人及孕妇等特殊人群用药特点。

13.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局部用药。

14.严格掌握抗菌药物的预防用药。

(1)避免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菌药物及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手术及侵袭性操作应以无菌操作为预防感染的主要手段。必须预防用药时,应采用“围术期”给药,术前0.5-2小时单次足量给药,手术时间超过药物半衰期者可术中追加一次。并优先选用窄谱

抗菌药物,尽可能避免以广谱抗菌药物特别是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不提倡联合预防用药。一类手术(除外术后体内保留人工合成材料者)原则上不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二类手术预防用药一般不超过3天,三类手术预防用药依病情而定。

(3)耐药后果严重的抗菌药物严禁作为预防用药。如万古霉素、泰能等。

1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菌药物。

16.护士应了解各种抗菌药物的主要药理作用,准确执行医嘱,严格掌握配制要求,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17.门诊医师不得开具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18.组织设置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抗菌药物管理,作为主任委员的院长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

19.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2)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

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4)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知识宣传教育。

20.相关职能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

(1)药剂科负责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其应用情况。及时为临床提供抗菌药物信息。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组织专家对全院抗菌药物应用进行指导和咨询。

(2)医务部门督促、指导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相关制度。协助组织医务人员的相关培训。参与检查与考核。

(3)感染管理科协助拟定合理用药的规章制度,并参与监督实施。负责相关内容的培训,定期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提供院内感染的相关信息。

(4)护理管理部门协助组织培训。督促、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相关制度。

(5)检验科负责全院微生物学监测。开展病原体的培养、分离鉴定、药敏试验及特殊病原体的耐药性监测,定期总结、分析,向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反馈,并向全院公布。

(6)临床药学室负责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现状的收集,井协助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进行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药敏调查、联合用药情况的汇总,药效调查,感染现状的调查及信息反馈。

21.相关制度

(1)将常用抗菌药物划分成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医生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主治医师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处方权限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住院医生、主治医生在值班或急诊时遇到严重感染的情况,需越级使用限制使用级、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2)联合用药3种及以上抗菌药物要有药敏监测报告,且须经科主任批准并报医务科备案。

(3)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年1-4次对感染病人的分布、病种、药敏耐药菌株、院内感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全院通报。定期对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具体落实药事管理委员会作出对抗菌药物临床使用进行调整的决定。

(4)三级医师查房应含有抗菌药物应用内容;临床药师要加强对临床用药的指导,主动为临床用药服务,参加抗生素使用的查房,并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菌药物的信息。

(5) 医务科、药剂科及感染管理科要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与科学评估。

22.管理要求

(1)将抗菌药物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医院的质量管理和科室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挂钩,与个人挂钩,奖惩分明。

(2)科室必须保证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2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40DDD以下,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病原学检测送检率不低于30%。

(3)临床医师必须接受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住院医生在5年规范化培训中要增加抗菌药物相关知识的考核内容;主治医生及其以上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并记继续教育学分。

(4)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管理科等参与考核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培训考试题

心内科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试卷 2012年10月 姓名科室得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行动是从哪一年开始?() A 2009年 B 2010年 C 2011年 D 2012年 2.医疗机构应当对以下哪几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异常情况开展调查?() A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 B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菌药物 C 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 D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 E 频繁发生严重不良事件的抗菌药物 3、下列属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的有:() A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B 美罗培南 C替考拉宁 D利奈唑胺 4、下列需一天多次给药的是() A 克林霉素 B 环丙沙星 C氨曲南 D头孢曲松 5、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包括以下那些情况:() A 超适应症用药 B超剂量用药 C不合理的联合用药、D禁忌症用药 6、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从()开始施行。 A 2012年02月 B 2012年8月 C 2012年10月 D2012年12月 7、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遵循()的原则。 A 安全 B有效 C经济 D 合理 8、综合医院抗菌药物品种:() A 三级医院≤ 50种 B 二级医院≤ 35 C 三级医院≤ 40种 D二级医院≤ 25种 9、原则上不宜使用抗菌药物的清洁手术有:()

A 腹股沟疝修补术 B 甲状腺手术 C 乳腺疾病手术 D 关节镜检查手术 E 骨折内固定手术 10、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药物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取消后,在()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和药物调剂资格? A 3个月 B 6个月 C 9个月 D 3年 1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所称抗菌药物包含治疗()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 A 细菌 B 支原体 C 真菌 D 结核病 E螺旋体 12、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的抗菌药物。 A 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 B 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 C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 D 价格相对较低 1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的抗菌药物。 A 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 B 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 C 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 D价格昂贵 1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例次。 A 3 B 4 C 5 D 6 15、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应当于()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A 12 B 24 C 36 D 48 二、问答题 1.临床应如何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用药指征及程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重点、集中治理、健全机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以强意识、建机制、制度化、严考核为重点抓手,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围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务求实效。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保障患者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的医改目标。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优化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结构,有效遏制细菌耐药。 (二)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使全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有较大提升,广大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和自觉性明显增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管理

院长负总责,业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组长:院长 副组长:书记及各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医务科主任 副主任:药械科主任 成员:各临床科室主任及护士长 各临床科室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护士长及医护质控员组成。 四、工作职责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1.院长是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业务副院长具体负责落实,全院将以此次活动为抓手,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我院医疗质量安全和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2.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院方与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明确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控制指标。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我院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专题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使用强度、金额、使用量排名前几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I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及时间等。通过基本情况调查,找出我院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整治

2018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生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根据《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医生在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 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实验室 检查或放射、超声等影像学结果,诊断为细菌、真菌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之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临床或实验室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蠹性感染者,均无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2. 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试验)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

的患者,应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及时留取相应合格标本(尤其血液等无菌部位标本)送病原学检测,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并据此调整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3. 对丁临床诊断为细菌性感染的患者,在未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前,或无法获取培养标本时,可根据患者的感染部位、基础疾病、发病情况、发病场所、既往抗菌药物用药史及其治疗反应等推测可能的病原体,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性监测数据,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待获知病原学检测及药敏结果后,结合先前的治疗反应调整用药方案;对培养结果阴性的患者,应根据经验治疗的效果和患者情况采取进一步诊疗措施。 4. 在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均应对该病人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 5. 抗菌药物品种不宜频繁更换,一般应观察72小时,重症一般观察48小时,可进行必要的药物品种与方案的调整。 6. 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一般感染疾病在症状体征辛肖失后,72 小时停用,特殊感染者按特定疗程执行。 7.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一般以3日量为原则,最多不超过7日(结核病治疗除外)。 8. 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抗菌治疗方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及抗菌药物药效学和药动学证据制订抗菌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 9. 在应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重视抗菌药物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使用蠹副作用大的抗菌药物(如氨基糖苜类、二性霉素、多粘菌素、万古霉素等)时,条件成熟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以提高用药安全。 10. 加强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妥善处詈、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0 (二)抗生素联合用药的指征和原则 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第二部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宗旨,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通过科学化、 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减少和遏制细菌耐药,安全、有效、经济地治疗 患者。 一、医疗机构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 各级医疗机构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体系,制定符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的抗菌药物临床合 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制度应明确医疗机构负责人和各临床科室负责人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责 任,并将其作为医院评审、科室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的考核指标,确保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得到 有效的行政支持。 (一)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医疗机构应由医务、感染、药学、临床微生物、医院感染管理、信息、质量控制、护理等多学 科专家组成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多部门、多学科共同合作,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并明确管理 工作的牵头单位。 ( 二)建 设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团队 医疗机构业人员组成的专业技术团队,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 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和咨询,为医务人员和下级医疗机构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不 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与邻近医院合作,通过聘请兼职感染科医师、临床药师,共享微生物诊断平 台等措施,弥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专业技术力量的不足。 (三)制定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处方集 医疗机构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供应目录的品种、 品规数量。抗菌药物购用品种遴选应以“优化结构、确保临床合理需要”为目标,保证抗菌药物类 别多元化,在同类产品中择优选择抗菌活性强、药动学特性好、不良反应少、性价比优、循证医学 证据多和权威指南推荐的品种。同时应建立对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定期评估、调整制度,及时清退存 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频发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临时采购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之外品种应有充分理由,并按相关制度和程序备案。 ( 四 )制订感染性疾病诊治指南 制定或选用适合本机构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并定期更新,科学引导抗菌药物临床 合理应用。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医疗机构应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 调 查 。 项 目 ( 1 ) 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 一、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 结合本机构实际,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以及当地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宣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序、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

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 二、病原微生物检测 目前不具备条件,依托邻近医院的微生物实验室开展临床病原检测工作。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根据报告细菌药敏试验结果,作为临床医师正确选用抗菌药物的依据。 三、管理与督查 1、必须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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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中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县中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讨论制定了《崇礼县中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以期达到提高我院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院费用的目的。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方案 临床应用抗菌药物是否正确、合理,应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有无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1、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住院病人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有条件者应先采集血标本,及时送上级医院进行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门诊病人可以根据临床诊断,针对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进行

目标治疗。 3、感染性疾病的经验治疗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预后,需认真对待。治疗前应判断感染性质,对轻型的社区获得性感染,可使用一般口服抗菌药物;重症感染、全身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疗效,病情好转后应及时转为口服。 4、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只限于少数情况,如全身给药后在感染部位难以达到治疗浓度时,可加用局部给药作辅助治疗。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包裹性厚壁脓肿以及眼科感染的局部用药等。局部用药宜采用刺激性小、不易吸收、不易导致耐药性和不易导致过敏反应的杀菌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氨基糖苷类等耳毒性药不可滴耳。 5、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应根据所感染的病原菌种类、部位、程度和患者的综合病情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是否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根据本地区、本院、本病区细菌耐药情况选用抗菌药物。 (2)给药途径: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药代动力学及药效学等特点决定给药途径,轻症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 (3)给药次数:为保证药物在体内能最大地发挥药效,杀灭感染灶病原菌,应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药物消除半衰期,确定给药次数和间隔时间。 (4)疗程: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按特定疗程执行。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最新整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测试题 1. 治疗产超广谱β内酰胺酶(ESBLs)菌感染首选第三代头孢菌素(T,F) 2. 应用头孢菌素前应进行皮内试验(T,F) 3. 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氨基糖苷类抗菌药(T,F) 4. 所有β内酰胺类抗生素均不宜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感染,即使体外药敏结果显示敏感(T,F) 5. 两性霉素B静滴容易发生发热、高钾血症、肾功能不全等不良事件(T,F) 6. 头孢唑啉可用于治疗MSSA、溶血性链球菌、肠球菌属所致感染(T,F) 7.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用于未成年人(T,F) 8. 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万古霉素(T,F) 9. 应用碳青霉烯类药物无需合并抗厌氧菌药物(T,F) 10. 治疗不典型病原体感染可选用大环内酯类、氟喹诺酮类或碳青霉烯类(T, F) 11. 两性霉素B静滴时较少发生肝肾功能损害等不良事件(T,F) 12. 氟喹诺酮类药物适用于各年龄段感染性腹泻患者的治疗(T, F) 13. 某些头孢菌素如头孢哌酮较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出血倾向(T,F) 14. SMZ-TMP适用于治疗卡氏肺孢菌肺炎(T, F) 答案

1. F, 2. F, 3. F 4. T, 5 F 6 F 7. T 8. F 9. T 10. F 11. F 12. F 13. T 14. T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与管理测试题——题型来源于:宁夏远程网__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 1、链球菌引起的化脓性扁桃体炎,因为耐药尽量不选择哪种抗菌药物()? A:大环内酯类药;B:头孢菌素类;C:青霉素;D:喹诺酮类药 2、以下不属于大环内酯类药物的是(): A:红霉素;B:庆大霉素;C:阿奇霉素;D:克拉霉素 3、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最突出的原因是()

2019年继续教育公共课好医生《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答案

() () () () 可用于治疗重症或伴血流感染的尿路感染患者 是新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E 阿奇霉素 是最常见的社区获得性感染 A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 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以减少其毒性反 E c 、碳青霉烯类 两性霉素B ()与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联合是各型肺结核短程疗法的基石 B 、利福平 BSI 肺炎链球菌对()耐药者多见,需注意药敏试验结果 D 、红霉素或克林霉素 艾滋病患者隐球菌性脑膜炎的首选药物是() 氨基糖苷类的抗结核药是() A 链霉素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与呋塞米合用的原因是 氨基糖苷类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包括() 百日咳的治疗药物首选() D 、红霉素 不属于时间依赖性杀菌剂的是() D 阿奇霉素 初治菌阳/或菌阴结核疗程一般是()个月 达托霉素为()抗菌药物 E 、环脂肽类 大环内酯类()禁止与特非那定合用,以免引起心脏不良反应 滴虫阴道炎的宜选药物是() C 甲 硝唑 对多黏菌素类药物,错误的描述是() E 、快速杀菌剂 对磺胺类药物不敏感的细菌是() B 立克次体 对青霉素过敏的细菌性脑膜炎病人,可选用 对庆大霉素的描述,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对尚未发生侵袭性真菌感染的高危患者进行 对厌氧菌无效的药物是() A 、克林霉素 对厌氧菌无效的药物是() A 、克林霉素 对于实施隧道式血管导管或药盒置入术的患者, E 、氟康唑 () () () A 、呋塞米增加其耳毒性 肝毒性 B 、氯霉素 耐药菌少 A 、预防性治疗 B 、克拉霉素 A 、不推荐预防用药 对于实施下腔静脉滤器植入术的患者,关于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建议是() 荐常规预防使用抗菌 药物 对于实施主动脉内支架植入术的高危患者,建议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次 对于头霉素类药物的适应证描述错误的是 属等需氧菌引起的腹腔感染 多黏菌素类药物适用于以下哪类感染() 复杂性血流感染需全身使用抗菌药物() 肝病时避免应用以下哪种抗菌药物() 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在应用林可霉素时,应 革兰阴性杆菌脑膜炎疗程至少为() 钩端螺旋体病治疗时为避免治疗后出现 氏反应 钩端螺旋体中、重度感染可选头孢曲松 关于白喉抗毒素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达托霉素,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物质灭活 关于对氨基水杨酸,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E 严重肾病者可使用本药 关于感染性心内膜炎的治疗原则叙述有误的是() B 根据病原选用杀菌剂,应单一用 药 B 、不推 () D 、 E B 、大肠埃希菌等肠杆菌科细菌、 铜绿假单胞菌 4?6周 C 两性霉素B () D 、 () E 肝病时减量慎用 A 、1 拟杆菌 4周 ,初始治疗阶段抗菌药物的剂量宜小 C 赫 g ,静脉滴注,qdE 、1 () A 、青霉素不可代替白喉抗毒素 E 、不可用于治疗肺炎,因其可被肺泡表面活性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应用的管理,指导临床医师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医发(2004)285号】以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的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抗菌药物使用基本原则 1. 抗菌药物用于细菌、真菌、支原体、衣原体等感染性疾病,缺 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 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治疗前应送临床标本进行病原体鉴定与药敏试验。未 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针对 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一旦获得感染病原培养及药 敏试验结果,则应根据药敏试验结果、临床用药效果等调整用 药方案,进行目标治疗。门诊病人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 作。 3. 对于阳性培养结果要进行分析,区别真正的病原体、定植细菌 和污染菌。病原体药敏试验结果确定后,一般应针对性地选择 窄谱抗菌药物应用。若根据临床表现及临床用药效果不采用培 养及药敏试验结果,需在病历中注明理由。 4. 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对该患者肝、肾功能进行评估,根据 肝、肾功能情况相应调整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案。对妊娠期、哺 乳期、新生儿、婴幼儿、老年等患者应用抗菌药物时应考虑其 特殊的病理生理状况,审慎选择抗菌药物的种类和药物用量。 5. 对接受抗菌药物治疗的患者,均应密切观察药物疗效、毒副作 用,并应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对较长时间使用抗菌药物的患 者,更应重视细菌动态变化和药敏试验结果,防止菌群失调和 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6. 病情允许时,抗菌药物应该由静脉给药转换为口服给药。 7. 严格控制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菌药物,减少细菌耐药性的 产生。不允许擅自将全身用制剂在局部使用,包括抗菌药物的 呼吸道吸入给药。 8.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 等时间依赖性药物,应一日多次给药。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上海华山医院抗生素研究所吴菊芳 一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参见“各类抗菌药物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 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2 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的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则可应用较小剂量(治疗剂量范围低限)。 3 给药途径 (1)轻症感染可接受口服给药者,应选用口服吸收完全的抗菌药物,不必采用静脉或肌内注射给药。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患者初始治疗应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病情好转能口服时应及早转为口服给药。 有人认为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对全身影响较小,不易产生耐药性,你如何看待局部使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

盘锦市妇女儿童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结 根据卫医政发〔2011〕11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于2011年9月对我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各科室抗菌药物使用具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1、眼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替唑钠(术后静滴3-5 天);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术前双眼滴3天,术后继续使用 一个月)。眼科手术青光眼、白内障等基本为一类切口手术, 要求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 48小时。左氧氟沙星滴眼液使用时间过长,适当的缩短。 2、妇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注射用头孢 噻肟钠、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分别与替硝唑注射液联合 应用。术后预防用药5天,重症盆腔炎(化脓)应用7-14天。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为日三次静点,病历中均为日二次静点抗 菌药物用法不合理。 3、产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青霉素注射液、阿奇霉素注射液、 注射用头孢哌酮舒巴坦钠(青霉素过敏者或者早破羊水), 术后使用3天抗炎治疗。 4、外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阿莫西林舒巴坦钠,术后 使用3天。

5、儿科用药:主要抗菌药物:注射用头孢米诺钠、注射用头孢 哌酮舒巴坦钠(同时应用红霉素注射液)、注射用头孢呋辛, 肺炎以及支气管肺炎患者根据情况,具体控制应用时间,支 原体感染可能应用10-15天左右。连续使用抗生素不宜超过 一周;β-内酰胺类药物与红霉素联合应用,一般可降效; 红霉素与阿奇霉素相比,阿奇霉素对肺炎支原体作用是大环 内酯类作用最强的,副作用小,毒副作用比红霉素小的多, 肺炎支原体建议使用阿奇霉素;毛细支气管炎患儿(6日) 使用头孢米诺钠注射剂0.5g日二次静点,用法用量均不合 理,使用时间已经一周仍在继续使用,毛细支气管炎为呼吸 道合胞病毒引起的首先应选择抗病毒药物,怀疑支原体感染 者可应用大环内酯类抗生素,有细菌感染者应用适当的抗 生素,抗菌药物应用不够合理。 头孢替唑钠、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为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要求中级以上职称的医师有处方权。同时头孢噻肟钠、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均为三代头孢菌素,建议一般或中度感染尽量使用三代以下的头孢菌素。注射用阿莫西林舒巴坦钠、注射用头孢米诺钠为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要求高级职称的医师有处方权。 二、使用情况总结: 1、各科室对我院的抗菌药物的各项组织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组织学习力度不够,抗菌药物使用的各项指标没有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我院个别医生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内容含糊不

2019继续医学教育《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题库答案

氨基糖苷类的抗结核药是()A、链霉素 ()是最常见的社区获得性感染A、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与呋塞米合用的 原因是() A、呋塞米增加其耳毒性 对尚未发生侵袭性真菌感染的高危患者 进行() A、预防性治疗 对厌氧菌无效的药物是()A、克林霉素 对厌氧菌无效的药物是()A、克林霉素 对于实施隧道式血管导管或药盒置入术 的患者,建议() A、不推荐预防用药 对于实施主动脉内支架植入术的高危患 者,建议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次 A、1 关于白喉抗毒素说法正确的是()A、青霉素不可代替白喉抗毒素 关于脓胸的治疗原则,叙述有误的是()A、慢性脓胸患者可口服给药,若无好转可静脉给药 关于社区获得性肺炎的治疗原则,叙述有误的是()A、重症患者选用口服药,若临床表现无显著改善可肌肉注射 关于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在儿童群体中应用说法错误的是()A、大于6月龄儿童的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适应证与成人相仿 关于头霉素类药物的使用注意事项说法错误的是()A、不推荐头孢西丁用于<6个月的婴儿 经验治疗动物咬伤,宜选药物为()A、阿莫西林/克拉维酸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 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性, 即()而定 A、药敏试验结果 可诱发红斑狼疮的抗真菌药物是()A、灰黄霉素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患者家庭的儿童,可 预防性给予下列哪种抗菌药物 A、利福平 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综合征的病原体为 () A、产毒素金黄色葡萄球菌侵袭性真菌病的治疗疗程通常较长,需 要考虑患者的免疫状态、感染病原菌和 药物种类,一般在()周或以上 A、6~12

时间依赖性抗菌药如青霉素类、头孢菌 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 霉素等,应()给药 A、一日多次 实施心脏射频消融术的患者,建议预防 性使用()类抗菌药物1次 A、第一代头孢菌素使用()时,应注意抗生素相关腹泻 和假膜性肠炎的发生,如有可疑应及时 停药 A、克林霉素 鼠咬伤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可选药 物() A、多西环素 四环素用于()A、斑疹伤寒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重点不包括()A、多重耐药定植菌或携带状态,不宜使用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治疗 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使用量增加的主要 原因不包括() A、免疫抑制治疗患者减少 下列关于青霉素类药物的使用,叙述错 误的是() A、青霉素钾盐应快速静脉注射 下列关于碳青霉烯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描述错误的是()A、本类药物不宜用于治疗轻症感染,可作为预防用药 下列关于吸入炭疽的治疗说法错误的是 () A、宜选磺胺类治疗 下列关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说法错 误的是() A、常见病原体以病毒为主 下列关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伴发热说法错 误的是() A、常见病原体以病毒为主 下列属于引起细菌性眼内炎的革兰阴性 杆菌是() A、铜绿假单胞菌及肠杆菌科细菌 医疗机构应每月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项目不包括()A、Ⅱ、Ⅲ类切口手术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和品种选择,给药时机和使用疗程合理率 以下对于抗菌药物给药剂量的认识,错误的是()A、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应应用可耐受的最大剂量 以下哪类手术Ⅱ、Ⅲ类切口可能含有革A、结肠、直肠、阑尾手术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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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 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

三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四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 第六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并对各科室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二)审议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对遴选、清退、更换抗菌药物进行全程监管,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及细菌耐药监测预警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分析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防止发生药源性事故,确保抗菌药物使用安全。 (六)负责完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并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罚。 (七)负责对科室抗菌药物责任状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对医院全年抗菌药物整体检查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工作目标。 第七条医务处为抗菌药物管理的牵头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检验科微生物室、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共同参与抗菌药物应用管理。 第三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第一条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 初步诊

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学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第二条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严重感染,病情危重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一旦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结果,对疗效不佳的患者应及时调整给药方案。 第三条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用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重症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及针对性强、安全性好的抗菌药,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第四条临床医师选择使用抗菌药物,制订药物治疗方案时,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部位、严重程度、年龄、机体生理、 病理、免疫功能状态、基础疾病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 抗菌活性和后效应等)、药代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排泄、半衰期、血药浓度和细胞内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三)给药剂量:按各种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范围给药,治疗重症感染(如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等)和抗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等), 抗菌药物剂量宜较大(治疗剂量范围高限); 而治疗单纯性下尿路感染时, 由于多数药物尿药浓度远高于血药浓度, 则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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