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及招待费管理办法
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合理控制业务招待费,禁止铺张浪费,特制订本制度。
二、业务招待费适用范围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应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食堂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招待领用的酒水,饮料及香烟等;三、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业务招待费应坚持费用从简的原则;四、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原则1、招待费用严格控制在限额内,严禁超支现象发生,所有的招待费用实行事前审批。
(业务招待费审批表见附件)2、各部门领导必须合理控制业务接待,业务接待应尽量安排在所在地食堂,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外安排招待时,严格按照审批标准执行,多支费用不予报销。
3、除来客视察外,所有人员一律在员工食堂自费就餐;集团内兄弟单位、关联企业因公出差,原则上用工作餐接待。
4、外协单位除合同标明提供安排食宿外的,其余一律不安排免费食宿,确需接风、送行的,必须事前申请,审批后按照审批标准接待。
5、如需外出接待,严格按照接待档次选定的饭店、宾馆接待,禁止越档次接待否则不予报销。
6、招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高规格接待司机不参与配可就餐。
五、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流程申请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事业部)\总裁(集团)批准→董事长批准六、业务招待费报销流程经办人填制报销单→部门负责人审核→会计审核→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集团财务总监审批→总裁审批→董事长批准。
七、其他补充事项1、部门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原则上必须开具正规渠道的发票,因特殊原因无法开具发票的必须有随同1人及以上和部门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
2、费用报销单据所附附件、发票必须黏贴整齐、美观,不能随意乱贴乱写,否则不予报销。
3、经办人在报销时必须对所提供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凭证信息与审核内容相吻合,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提供虚假或与实际不符的原始凭证报销。
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行〔2005〕75号)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局重新修订的《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二○○六年十二月三十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按照勤俭、必需、严紧、易行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机关,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院和法院机关、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参照、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离开本市城区开展公务活动所必需的费用(不含出国出境),其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第四条各单位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和旅游船,下同),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市政府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公务)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二)市政府副市长,正处职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以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三)其余人员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和软座、轮船三等舱、飞机经济(普通)舱或其他交通工具。
第六条市政府市长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公务)舱,凭据报销。
第七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林场、管委会)。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第七条乘坐火车(包括全列软席列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5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7小时的,可购买和报销同席卧铺票;乘坐全列软席列车,可购买和报销软卧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符合乘坐卧铺规定而改乘软座的,按软座票价的4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出差人员按照处级(含副处级)人员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凭据报销。
县正科级以下人员报销标准**市以外地区为每人每天150元以内,**市以内地区为100元以内。
第十条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应按规定的标准住宿。
原则上应入住对口接待单位内部招待所或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饭店,市内出差住当地政府或对口部门招待所。
第十一条出差人员无住宿费发票,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二条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在南昌及外省出差,每人每天50元,在省内其他设区市出差每人每天40元,市内出差每人每天20元。
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湖北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省级驻武汉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及标准见下表:(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厅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单位级别在厅局级以下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副省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一等舱、飞机头等舱。
(四)工作人员在武汉市区(含市远郊区)内出差办事,其公共交通费(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据实报销。
第七条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可以乘坐软卧而改乘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没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招销(\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出差人员暂按照副省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正副厅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第十条省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
招待费管理制度(精选10篇)

招待费管理制度(精选10篇)招待费管理制度11、目的1.1为了加强公司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公司行政部对一切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1.2业务招待费要贴合公司规定,只能用于公司业务上的招待支出。
1.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进取的作用。
2、使用范围2.1政府部门到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业务单位之间因公招待。
2.2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招待。
2.3各部门对工作的必要招待。
3、管理3.1公司财务部每年应对公司业务招待费做总的规划,根据公司销售收入确定比例,然后将其分解到各部门使用,严格招待费定额管理制度,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3.2公司行政部对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
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的部门填写《招待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总经理批准,行政部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接待部门凭《申请单》招待用餐。
特殊情景须电话请示(总经理例外)。
3.3接待客人时,限定在公司内部食堂或定点饭店,就餐完毕后由行政部授权签单,每月由行政部按当月申请单对所签单据进行确认,对各部门的单据进行分类,然后由财务部按招待费用的金额划归至各部门费用中,付款由财务部按行政部认可的票据统一付款。
4、级别分类4.1客人是公司总经理,政府部门处级以上级别,招待标准为通程大酒店,称甲等。
4.2客人为公司副总经理,政府部门科级或部门一把手,招待标准为新江天大酒店,称乙等。
4.3客人为部门经理以上,政府部门主管相关工作人员,招待标准为金都大酒店,称丙等。
4.4一般业务往来,如需要用餐一律在公司食堂接待工作餐,如有特殊要求公司行政部视情景提高招待标准。
5、其它规定5.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此招待费管理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凡没有完善手续或超出标准的招待费一律自理。
5.2招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景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客人人数。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7.12.06•【字号】渝财行[2007]109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07]109号)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和消费水平不断提高,现行差旅费开支规定已经不能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
参照财政部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我局制定了《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七年十二月六日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北碚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以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市外的机构,执行所在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远郊区县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派驻单位,执行当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分析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分析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规范和管理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支出的制度。
它旨在确保企业的差旅和业务招待活动合理、合规地开展,同时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进行分析。
首先,差旅费的报销制度。
差旅费是指企业员工因公出差而产生的交通、住宿、餐饮等费用。
差旅费的报销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报销的标准和范围。
不同地区和国家的行政区域之间的差旅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企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报销标准。
此外,差旅费报销制度还应该规定抵达和离开目的地的时间,以及出差期间的餐饮和交通费用的报销范围。
这样可以确保差旅费的报销过程公正、透明。
其次,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制度。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员工因公接待客户或参加商务会议等活动而产生的费用。
业务招待费的报销制度应该明确规定报销的范围和额度限制。
企业应该根据业务招待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制定相应的报销标准,以防止过度浪费。
此外,报销制度还应该规定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例如餐饮、交通、住宿等费用的报销范围。
这样可以确保业务招待费的支出符合公司的预算和规定。
最后,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是企业的重要支出,因此报销制度应该设立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
首先,报销申请应该由出差员工或接待员工填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批。
审批程序应该明确规定级别和权限,以确保审批的公正性和及时性。
其次,企业应该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者财务人员负责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的审核和支付。
财务部门应该核对相关票据和报销申请,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真实性。
同时,企业还应该建立审计机制,对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的支出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以发现和纠正问题。
综上所述,差旅费及业务招待费报销制度是企业内部重要的管理制度。
通过明确差旅费和业务招待费的报销标准和范围,设立严格的审核和审批程序,企业可以有效地控制费用支出,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出差管理及招待费制度
出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统一、规范管理员工因公出差事项, 加强各项费用的管理,厉行节约。
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级员工,出差涉及事项均须按照本制度规定执行;三、职责本制度涉及审核批准的事项中,权责单位因故无法实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权人可代理实施,未经明确指定的人员确认无效。
四、程序内容4.1 出差流程4.1.1人员因公需要出差,须填写《出差计划》,经权限主管核准后至行政人力资源部登记出差。
4.1.2 因临时紧急事务,经总经理核准出差或处理紧急事务者,不在此限。
但仍需先行通知行政人力资源部登记,并于返回后一日内补办出差手续。
4.1.3 出差分类:南京市内出差指到南京市辖区范围内的地区出差;外地出差指南京市辖区范围外的国内地区出差。
4.1.4 出差需用公司交通工具时,应随出差申请单附上《用车申请单》一并申请核准。
4.1.5 出差人员如需在出差前预支差旅费,必须按实际需要并按公司借款程序办理借款手续预支,销差时,持所支出各费用单据,详细登记在差旅费报告表内,呈报核准。
4.2 销差流程4.2.1出差结束应于回岗日起一个工作日内提出出差报告并到行政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差。
4.2.2延期销差者必须说明理由,由原出差核准主管核定后。
在返转行政人力资源部登记。
原则上不得延期销差。
4.3 报销规定4.3.1 南京市内出差4.3.1.1员工在南京市区内或到南京市郊区、郊县办事或出差,变通费(除出租车外)凭票列出车程清单实报实销。
如在外就餐,每人每餐补助15元.4.3.1.2报销人员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费用发生时间、经办事项、乘车路线,经分管领导签字,财务方可办理审核付款手续。
4.3.2外地出差4.3.2.1外地出差费用包括长途交通费、外地市区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四大类。
4.3.2.2外地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4.3.2.3出差人员到外地参加会议、培训,在此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由主办单位统一支付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住宿费或住宿补助.如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的,以主办单位开据的发票按实报销.4.3.2.4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费补助。
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新版精品资料】
重庆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渝中区、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渝北区、九龙坡区、北碚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以及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主城区)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派驻市外的机构,执行所在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远郊区县的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派驻单位,执行当地的差旅费规定和标准。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个人自理.(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第七条乘坐火车(含全列软席列车)或长途公共汽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乘坐一般火车和长途公共汽车按照实际乘坐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乘坐全列软席列车按照软座车票的40%给予补助.可以乘坐火车软卧而改乘火车硬卧的,不再给予补助。
第八条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实行定点住宿,住宿报销标准:省(部)级副职及以上人员(即市级副市职以上)住套间,厅(局)级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处级及以下人员两人住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含异性人员)出现单数的,可以单人住宿一个标准间.出差人员必须到定点饭店住宿.在重庆市辖区外各省(市)出差的人员,按中央国家机关定点饭店目录规定的饭店住宿,住宿费按照中央国家机关规定的定点饭店收费标准凭据报销。
差旅费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差旅费管理制度(精选13篇)差旅费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定义管理制度是组织、机构、单位管理的工具,对一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
它是实施一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差旅费管理制度(精选13篇)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差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支出项目。
现在,就来看看小编整理的差旅费管理制度(精选13篇)吧! 差旅费管理制度1一、简介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
不同单位或部门对差旅费的具体开支范围的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根据一个单位或部门的具体规章制度,规定限额内的差旅费可以按照一定的程序凭据报销。
二、报销范围1、差旅费核算的内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差旅费费用支出,包括购买车、船、火车、飞机的票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况下,单位补助出差伙食费就不再报销外地餐费了,或者报销餐费就不再补助出差伙食费。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计入差旅费中,税法上并没有相关的文件规定。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差旅费中列支补助按人均100元1天标准以内。
三、报销原则1、差旅费必须在各部门预算总额内控制开支,差旅费超预算不得开支。
2、员工出差必须事前提出书面申请,填制出差申请单,经其直属上级批准。
凡未得事先批准的,一律不予报销。
3、员工出差途中,因工作需要临时增加出差行程到新的出差地点,经出差签批人书面/邮件确认后,其增加的行程作为另一次出差时间,与原出差时间不连续计算4、出差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住宿、补助基本标准见集团差旅费报销。
四、费用标准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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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本部员工应以节约为出发点。
第三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出差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
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按实际出差天数(以相关票据
或文件日期为准)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据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 建立建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份自理。
第七条 城市间交通工具限额标准按下表执行:
(备注:其他交通工具包括公司自派车的车辆费用及出差目的地自乘车
交通费用,不含贵阳市出租车费用)
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执行董事 软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总经理 软卧 二等舱 经济舱
按实报销
其余人员 硬卧 三等舱 经济舱
第八条 公司员工出差乘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任务紧急
或其他特殊原因的,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
精选范本
第九条 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节约开支,并考虑在途期间费用
增加原因,对连续乘车超过八小时的,按照每八小时加发途中乘车补助50元。
第三章 住宿费
第十条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
过限额标准的部份自理,不予报销。(如公司提供住宿点的情况下,不报销该
费用)。
第十一条 住宿限额标准按下表执行:
职 务
住宿标准(元/天)
省 内 省 外
执行董事
400 600
总 经 理
350 500
总 监
300 450
部门经理
250 350
其余人员
200 300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参加相关会议,且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可凭会
议通知要求按实报销。
第十三条 总监职务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
余人员出差人数为偶数同性别情况下,选择标准间住宿,住宿费按1人限额
标准凭据报销,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的,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
间或标准间住宿,住宿费按1人限额标准凭据报销,超过部份自理。
.
精选范本
第四章 误餐补助
第十四条 出差餐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超过餐费规
定限额标准的部份自理,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 餐费限额标准按省内40元/天,省外80元/天执行。当日往
返三县一市(开阳、息烽、修文和清镇)及市内较远行政区(花溪、乌当等)
的餐费限额标准按20元/天执行(中餐、晚餐各10元)。(享受餐费限额标准
只针对无对内外招待且确实无法在正常就餐时间返回市区情形)。误餐补助报
销形式:凭据报销70%、补贴报销30%。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参加相关会议,且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可凭会
议通知要求按实报销。
第十七条 已报销出差期间招待费的不在享受该餐相应的餐费限额标
准。(按比例扣除,每天每餐所占例2:4:4)。
第五章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八条 公司员工外出参加会议,且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
间的住宿费、餐费可凭会议通知要求凭据报销,在途期间的住宿费,餐费按
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限额标准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住宿的,会议期间和在
途期间的住宿费、餐费均按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限额标准报销。
第十九条 经公司安排参加的脱产岗位培训,住宿费、餐费按照培训
点提供的住宿及就餐标准报销,最高限额不超过差旅费管理办法标准的70%;
交通费只报销培训目的地往返交通费,全程不计发公杂费。
第二十条 因公出差至港、澳地区及国外的,差旅费按实际情况另行
报销,不含在本办法内。
第二十一条 符合探亲假、丧假相关规定,往返交通费按差旅费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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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执行,其余费用不报。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出差,住宿费、餐费、公杂费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执
行。
第六章 差旅费借款及报销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差旅费明
细表》,列明事由、线路、往返时间,附原始凭据,交财务审核票据并签章后
按审批程序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财务报销; 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无发票,
一律不予报销,公杂费不凭发票报销。
审批程序:
① 公司员工差旅费报部门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后报总经理审签;
② 总监、部门经理差旅费报财务人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签;
③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差旅费互相审签。
④ 如所报差旅费属于项目立项内费用,审批程序为经办人差旅费报项
目组长及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报总经理审签。
第二十四条 差旅费的借支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组长及财务负责人会签
后,须报总经理签批。
第二十五条 报销探亲假、丧假的,除按审批程序报相关领导审签外,
还须报财务负责人核备后报销。
第二十六条 差旅费报销仅限与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费用,不得将礼品费、
招待费、资料费、办公用品等费用与差旅费混同报销。
第二十七条 报销票据必须真实、有效,发票单位需开具本公司全称,
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予报销;报销票据应为出差目的地所开具有效票据,非
出差目的地票据不得在本次出差费用中报销。
第二十八条 差旅费报销时间规定:省内需在返回后一周内冲销;省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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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返回后二周内冲销;国外需在返回后一个月内冲销。报销人员必须为出
差当事人;无特殊原因报销人不得延后冲销时间,否则财务人员可视情况暂
缓发放当月工资薪酬。
第二十九条 因特殊原因造成差旅费超支,需列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方
可报销.
第三十条 出差报批制度规定:员工出差1天以上需报总部经理审批,
公司中层以上员工出省1天以上需报董事长审批。一般情况需提前2天提出
出差申请计划,特殊情况出外。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
不符的均以本办法为准。
注: 差旅费用明细表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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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际应酬费报销办法
为规范公司交际应酬费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本部交际应酬费按照当年预算方案费用限额内使用,项
目业务交际应酬费按项目预算方案费用限额内使用,采取逐级审核制度。
第二条 交际应酬费包括业务招待费、礼品、礼金。本公司的交际应
酬费分为公司本部交际应酬费和项目业务交际应酬费。
第三条 公司本部交际应酬费金额超过1000元以上的在使用前需向
总经理汇报同意后方能开支,使用后以书面形式说明经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四条 本部交际应酬费由报销人提供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报财务
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五条 本部交际应酬费超出当年预算方案费用限额的需以书面形式
向公司总经理说明超支原因及追加预算方案的申请。经公司总经室审批后报
综合部门备案。如无法提供追加预算方案的申请的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
第六条 项目业务交际应酬费在项目费用预算内据实报销。项目业务
交际应酬费金额超过2000以上的必须在使用之前需向总经理汇报同意后方能
开支,使用后以书面形式说明经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七条 项目业务交际应酬费由项目组长提供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
报财务人员审核,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八条 项目业务交际应酬费超出项目预算方案费用限额的需由项目
组长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经理说明超支原因及追加预算方案的申请。经公司
总经室审批后报综合部门备案。如无法提供追加预算方案申请的财务人员有
权不予报销。
第九条 财务人员对各部门提供的原始凭证提出异议的,由经办人出
具相关说明报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报销交际应酬费用在当年预算方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