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岱年论文现代中国哲学发展的道路

现代中国哲学发展的道路
哲学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时代是不断发展的,因而哲学也是不断发展的。每一时代应有每一时代的哲学思潮。
20世纪是中国社会大转变的世纪。自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受到资本主义列强的侵略欺凌,出现了严重的民族危机,全国人民奋起图强,谋求救国之道。经过戊戌变法,到辛亥革命,推翻了延续二千多年的君主专制。“五四”新文化运动开辟了思想文化的新纪元。到30年代,日本军国主义者发动全面的侵华战争,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中国人民奋起抗敌,经过八年抗战,终于取得了最后胜利。又经过解放战争,到1949年建立了新中国。“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彻底解决了一百年来的民族危机,雪 了百年国耻,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时代。
30年代至40年代,中国的哲学思想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发展。
30年代最有影响的在历史上发挥巨大作用的哲学著作是毛泽东在延安发表的《实践论》与《矛盾论》。时在1937年。毛泽东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密切结合起来,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从而指导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达到辉煌的胜利。这两篇都是结合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来讲的,不仅是哲学论文,而且是引导革命走向胜利的理论指导。这是专业哲学工作者所不能比拟的。
30年代,在北京的学术界,也有一些学者努力探索真理,提出了自己的一家之言,其中影响较大的有冯友兰、金岳霖和熊十力。
冯友兰著《新理学》,自称是“接着”程朱讲的,而不是“照着”程朱讲的。他分别了 “真际”与“实际”,所谓真际即是理的世界。他认为哲学的命题只是对于真际有所肯定,而不是对于实际有所肯定。他认为“凡实际存在的物皆有两所依”,即其所依照及其所依据。其“是什么”靠其所依照之“理”;其所依据以存在的即实现其理之料。实现理的料即是“气”。新理学对于理气问题做出了新的解释。“新理学”是程朱学说与新实在论的结合。西方一部分新实在论者承认共相(理)的客观实在性,在这一点上接近于客观观念论。客观观念论通常译为客观唯心论。但在程朱理学和冯友兰的新理学中, “心”并不具有最高范畴的地位。冯友兰又著《新事论》、《新世训》、《新原道》、《新原人》与《新知言》,合称“贞元六书”。他在《新原人》自序中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此哲学家所应自期许者也。况我国家民族,值贞元之会,当绝续之交,通天人之际,达古今之变,明内圣外王之道者,岂可不尽所欲言,以为我国家致

太平,我亿兆安心立命之用乎?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这说明当时冯友兰有抗战必胜的信心,他希望为胜利后的中国提供一些理论支柱。
金岳霖著《论道》,提出了《道式能”的本体论体系,以为道是哲学上的最高概念,而道的内容是“式”与“能”。宇宙中的一切都是由式与能二者结合而成的。“式”是空套子,只是一些“可能”。“能”是可以套入“式”的原始材料。一个“可能”如有“ 能”套入,就成为现实。宇宙及其中的事物的发展是由可能到现实的历程。《论道》讨论了共相与个体的关系,认为共相超它本身范围之内的任何个体,而不能独立于本身范围之内的所有的个体。这与冯友兰区别真际与实际之说有所不同。
熊十力早年学佛,研究唯识之学,继而对唯识学说发生怀疑,试图加以改造,著《新唯识论》,提出了自己的哲学思想。《新唯识论》宣称“实体非是离自心外的境界”,“ 境识同体,本无内外”,实为一种唯心论,而又揭举“转变”,认为“色无实事,心无实事,只有此变”。这可以说是一种变易哲学。
新中国成立后,冯友兰与金岳霖都认真研究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实现了思想的重大转变。冯友兰过去曾批评李恕谷的“理在事中”的观点,50年代,冯友兰接受了唯物论的 “理在事中”的观点,在晚年所写的《三松堂自序》中说:“新理学虽不是摹柏拉图和朱熹,却也犯了他们的错误:那就是理在事先,理在事上。现在我开始认识到‘理在事中’是正确的。”金岳霖也表示接受辩证唯物论。冯友兰、金岳霖的思想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熊十力声称不能赞同唯物论,但是思想也有重要的改变。熊十力于1958年发表了《体用论》,提出了自己的晚年定论,其自序说:“此书既成,新唯识论两本俱毁弃,无保存之必要。”1961年又撰写《乾坤衍》,据《易传》的乾坤以立说。他舍佛归儒,“归宗孔子”,“以体用不二立宗”(1)更进一步“摄体归用”,肯定“现象真实”(2)。他认为实体含有翕辟两方面,“辟为精神”,“翕为物质”。以为《易传》的“乾”即指精神,“坤”即指物质。精神是主动的,“心毕竟是物之主”(3)。熊十力表示不能接受 唯物论,但也拒绝唯心论的名称。
熊十力曾在北大任教,金岳霖、冯友兰原在清华大学任教,1952年以后亦调至北大,成为北京大学哲学系的中坚力量。今年是北大哲学建系八十周年。在八十年中,北大哲学系对于中国哲学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近来李振霞同志编撰《当代中国十哲》一书,论述十个学者,十个学者中有七个人与北大有关。这七人是“梁漱溟、

熊十力、冯友兰、金岳霖、贺麟、张岱年与胡适(书中将胡适排在最后)。我忝列,深感惭愧!这也表明, 北大哲学系在当代中国哲学界确有一定的地位。
当代中国哲学发展的前景,在今天已日益明显了,中国哲学发展的新时代应是一个新的百家争鸣的时代。
春秋战国时代是第一次百家争鸣的时代。到汉代转入经学时代,在经学时代,立言必以经典为据,这就束缚了学术思想的自由发展。“五四”新文化运动结束了传统的经学时代。新中国成立,1956年宣布了百家争鸣的正确方针,虽然以后又走过曲折的道路,但是百家争鸣的方针还是被肯定下来,这是唯一能促进学术发展的正确方针。
百家争鸣,百家者言其多也,实乃多家之谓。应将学术与政治分开来,政治上应确立统一的法纪,不允许叛国背民的谬论。学术问题则应允许自由讨论。在哲学领域内,唯物论、唯心论,在唯物唯心之间的二元论、实证论、生命哲学等等都可享有学术讨论的自由。宪法已经规定了宗教信仰的自由,则哲学唯心论也应有一定的思想自由。同时唯物论亦可以有不同派别,对于某些问题也可以有不同意见。
虽云百家争鸣,但是也应有一个主导思想。新中国是唯物论的指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今后的建设也应该以唯物论为指导。邓小平同志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今后建设的最高指导原理,以实事求是为主旨的唯物论应是当代中国哲学的主导思想。
中国哲学的发展可以有许多途径,其途径之一是将唯物论与中国哲学的优秀传统结合起来。有人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不感兴趣。因而不谈现代哲学与传统的结合,那也是允许的。但是我认为,对于中国传统哲学的批判继承是中国哲学今后发展的应有之义。
多年以来,我努力从事的是试图将现代唯物论与中国哲学的优秀传统综合起来。
哲学的发展必须兼重综合与创新。综合即是将古代和近代哲学中符合客观真理的正确见解综合起来。古往今来,哲学家往往各有所见,各有所蔽。如荀子所说:“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了有见于屈,无见于伸;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4)综合就是将各家之所见会综起来。但是综合不同于“杂”。古代有所 谓“杂家”。《汉书·艺文志》论杂家云:“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及荡者为之,则漫羡而无所归心 ”。杂家杂取各家学说,而没有自己的一贯原则。这是不足取的。综合还需要有一个一贯的原则把原会综的众多观点贯通起来。这就需要有所创新。创新即是在已知的真

理的基础之上深入思考,依据新的观察而提出新的见解。
中国哲学中有一些精湛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现代唯物论是相通的。这些思想,可以加以新的解释,从而赋予以新的意义。这里试举出四个基本观点:(1)生生日新;(2)以气为本;(3)理在事中;(4)以和为贵。
1.生生日新
生生日新是《易传》的一个基本观点。《易传》说:“日新之谓盛德,生生之谓易。” 又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又说:“天地纟+因?,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易传》所谓生是出生、产生之意,亦即创造之意。所谓“生生”、“日新”亦即谓宇宙是一个变化创新的过程。孔子曾经肯定了变化,《论语》记载:“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一切事物都是逝逝不已的,有如川流。新者生,旧者逝。事物逝逝不已,亦即生生不已。用现在的名词来讲,这即是认为宇宙即是不断创新的变化过程。英国哲学家怀特海(A.N.Whitehead)强调过程(process)与中国的《易传》思想有相近之处。过程是辩证法的一个根本观点。
2.以气为本
西方古代唯物论以物质(matter)为基本观念,中国古代唯物论则以“气”为基本观念。中国古代哲学所谓“物”指一切具体的东西。而一切物的构成材料则谓之“气”,在中国哲学中,气是一个比较深微的观念,不易理解。过去有人认为“气”是一个模糊含混的观念,这是由于对于气的含义缺乏理解。荀子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这说明,水火、草木、禽兽、人都有气,即都是气所构成 的,气是万物的本原。张载说:“凡可状皆有也 ,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气之性本虚而神,则神与性乃气所固有。”(5)又说:“ 一物两体,气也,一故神,两故化。”(6)这认为一切皆气,而气具有运动变化的本性 。(所谓神指运动变化的功能。)气具有运动变化的本性,于是有些西方学者将气理解为生命力。但是,如荀子所说,气与生属于不同的层次,所以不能把气理解为生命力。气具有广延性,即具有物理学所谓质量;气又具有运动性,即具有物理学所谓能量。气可以说是质量与能量的统一,所以是一个比较深微的观念。在今天,物质观念已经比较流行,而气的观点难以理解,物质观念代替了气的观念,但是对于古代哲学中所谓气的含义还应该有一个正确的理解。
关于物质与生命、物质与思维的关系,应该有正确的观点。关于物质与生命和思维的关系,恩格斯曾经有明确的提示,他说:“物质的运动,不仅是粗糙的机械运动、单纯的位置移动,而且还是热和光、

电压和磁压、化学和化合和分解、生命和意识。”(7)又 说:“物质从自身中发展出入思维的人脑,这对机械论来说,是纯粹偶然的事件,虽然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处是一步一步地必然地决定了的。但是,事实上,进一步发展出能思维的生物,是物质的本性,因而这是在具备了条件(这些条件并非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 候都必然是一样的)的任何情况下都必然要发生的。”(8)这就是说生命与能思维的生物都是物质演化的结果。我在30年人曾称这个观点为“一本多级论”,这未必符合辩证唯物的本旨。“一本多级论”可以看作我自己关于物质与生命与思维的关系的观点。这种观点认为,物质是一本,物质演化而产生生命,生命演化而产生有思维的人类。
3.理在事中
理在事中是清初李土+恭关于事理关系的观点。其实朱熹也讲过“理在事中”,他说: “下学者事也,上达者理也。理只在事中。”(9)但又讲“理在事先”,他说:“未有 这事,先有这理。”(10)他讲“理在事中,是从认识方法来讲的,主张“要于事物上见理”。他讲“理在事先”,是从本体论上讲的,认为理是一切事物的本原。李土+恭称 “理在事先”为“理在事上”而加以反驳说:“夫事有条理曰理,即在事中,今日理在事上,是理别为一物矣。……离事物何所谓理乎?”(11)李土+恭认为,从本体论上进,亦应肯定理在事中。这是一种唯物论的观点。事理关系问题是共相与殊相问题的中国形式。冯友兰先生早年主张“理在事上”,明年肯定“理在事中”是正确的。我有30年代曾著论阐明“理在事中”的正确性。
在现在看来,“理在事中”仍然是应该肯定的正确命题。
4.以和为贵
和谐是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所共同赞扬的。在中国哲学史上,和的观念起源很早。西周末年的史伯提出“和实生物”,即认为和是新事物产生的源泉。他解释和的含义说:“ 以他平他之谓和”,即认为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孔子弟子有若说:“礼之用,和为贵。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都肯定了和的价值。和是与争相对立的。世界上充满了斗争,对立斗争是变化的源泉。但是如果世界上只有斗争而没有和谐,则世界上将不存在个体的物类。一个个体实物的存在,其内部必须保持一定的和谐,其外部也必须有相对的和谐,然后这个个体实物才能够存在下来。和谐是个体物类存在的基本条件。国家的安定、民族的兴盛,都有待于和谐。和谐的价值是必须肯定的。
以上所说,只是一些管窥之见。是否妥当,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1994年9月4日
(选自《张岱年全集》第7卷,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

12月版)
注 释
(1) 《体用论》。
(2) 《乾坤衍》。
(3) 同上。
(4) 《荀子·天论》。
(5) 《正蒙·乾称》。
(6) 同上书《参两》。
(7) 《自然辩证法》第21页,1971年版。
(8) 同上书第186页。
(9) 《朱子语类》卷四十四。
(10)《朱子语类》卷九十五。
(11)《论语传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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