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登记表

附件三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登记表

(监理单位)

单位名称:(章)

登记日期:年月日

襄垣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填写说明

一.本登记表由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填写,一式两份送襄垣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二.本登记表由监理单位统一使用A4号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要有目录及页码,装订要整齐;

三.监理单位必须填报登记表中全部内容,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内容要真实、可靠。

四.监理单位进行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

1、监理单位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监理单位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复印件;

3、本项目所任职务的人员任命文件原件;

4、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职称证、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5、监理实施细则、组织机构框架及工作流程图;

6、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机构框图及工作流程图;

7、自建工地试验室提交“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

书”复印件;

8、委托外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应提交

①委托设立工地实验室合同复印件;

②对外委托等级试验检测机构的《等级证书》和“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③外部委托工地试验室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

五. 各种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楚,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表1

监理单位概况

监 理 单 位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表

表4 附件:表

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采取的环保措施 及排放去向 有环保措施: 营运期幼儿园厨 房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措施 后通过烟道排放至楼顶其它 措施: 破拆前及破拆过程中持 续洒水,减少破拆过程产生 的扬尘营运期住宅楼餐饮废 气经统一烟道楼顶排放施工 期在施工场地周围设施围 挡,围挡上设置喷雾降尘装 置;出入口均设置车辆冲洗 系统及沉淀池施工现场裸露 的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 渣土、砂堆、灰堆等,采取 覆盖、定时洒水等有效措施 控制扬尘在作业面、施工场 地、幵挖土方堆放处及进出 工地道路定期洒水,保持的 湿度,一防止扬尘 装卸、运输可能产生扬尘的 沙土等施工材料时,采取密 闭运输的方式,减少运行过 程中的扬尘施工道路进行淋 水降尘,控制粉尘污染,不 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 况下进行直接清扫施工期扬 尘污染防治按照洛政 (2017)4号文中:建筑工 地必须落实“七个100%执行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营运期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 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 管网排放至x东污水厂深度 处理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取临时化 粪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 污水管网排放至x东污水厂 深度处理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施工费水采取沉淀池 沉淀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 网排放至X东污水厂深度处 理

环保措施: 施工期:土方幵挖弃土、 建筑垃圾由经相关部门批 准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清 运至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 门审定的消纳场地;生活 垃圾主要源于施工人员的 日常生活,产生量约为 50kg/d ,暂存于施工现场 垃圾箱内,定期运往x X 垃圾中转站,后清运至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全 部予以合理处置。营运期 :生活垃圾经小区垃圾桶 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 清运。 有环保措施: 营运期:换热站循环泵及 补水泵均采用立式屏蔽泵 ,配连接板、隔振器、隔 振垫;风机前后均安装有 软连接,并在进风口加设 消声集流器。施工期 :①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要求:昼 间施工场界噪声低于 70dB(A)②优先选用低噪声 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措 施;固定声源尽量安放在 场地中部,远离施工场界 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 ,尽量远离施工场界,以 最大限度减少对施工场界 居民点的影响④合理安排 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大量 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严 格控制不在夜间实施咼噪 声施工活动。如需夜间施 工的,需提前7日上报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批 准后,提前3日向周围的单 位和居民公告,公告要张 贴在醒目的位置。⑤与周 边居民搞好关系,争取周 围群众谅解。 固废 噪声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520020901)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各县(区)水利(水务、水保)局、金巢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 抚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江西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中小型灌区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江西省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市、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分站)(以下简称质监机构)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不含保护县城或设区市工业园区)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及防洪工程;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下、5万亩及以上的灌区项目;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小农水重点县项目; 5000千瓦以下的水电站;1000千瓦以下泵站;35千伏输变电工程;保护面积10万亩以下、1万亩及以上的堤防项目及排涝工程;其它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400万元以下的非生产性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灌溉面积5万亩以下的灌区项目;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可根据需要建立质量监督项目站

交通,质量,监督,工作总结

交通,质量,监督,工作总结 篇一:XX年交通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XX年交通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XX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交通质量监督站在交通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应运而生,组织一纸调令把我推到交通质监站站长的位置,我受命于危难之间,白手起家,压力非凡。在局领导的支持和全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面对困难,我没有退缩,迎难而上,踏实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 一、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程监督质量 近年来,我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公路工程建设进入了新一轮加速发展期。我确定了以实施交通工程全过程监督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坚持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近年来,我县的交通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越来越高,技术难度日益增加。一年来我站开展了以107国道加铺工程,S213线改建工程,S212断板维修工程,青山界、马田洞危桥改建工程,X040线、马三线安保工程,洋景、洞界联公路,以及61个项目的通村公路工程为重点的质量安全全面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年完成了3000万元公路工程监督总量。

(二)坚持质量安全监督依法查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是我认真落实和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站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建设市场的质量与安全综合督查执法等活动,努力使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年来,我共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64起,有力地打击了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9月查处了龙形市---柏林通村公路使用不合格河卵石,出现严重断板现象,我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全县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年保持全县在建工程“零死亡”事故,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工作。我克服底子薄、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等诸多困难,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法制、科技、队伍建设、机构建设等方面工作均走在全市交通质监系统前列。 二、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交通工程建设是拉动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高投资、高技术、高标准的复杂工作。我从社会整体利 益角度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一、工程报验程序制度 施工方未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职检的三级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验申请后发现施工方未进行自检的,工程存在明显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施工方应重新进行自检,并每次罚款500元。 二、现场管理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所有参建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经监理部资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 2、项目经理、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无(真实的)上岗资格证明,或有岗位证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而上岗进行操作的,每人·次经济处罚100元并立即撤换。 三、工程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1、未按规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标高控制点进行复核或未经监理部审查批准就自行施工的,应重新复核、报验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经济处罚200~1000元。 2、检测仪器、仪表应具有合格证明,满足检测工作要求并定期检测否则处罚200~1000元/次。 四、模板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扣件、竹胶板、方木等材料要严格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到施工过程中。 2、模板钢管脚手架的搭设不符合脚手架的搭设规范要求,支撑使用伪劣材料或支撑刚度明显不能满足上部荷载要求的,要立即更换材料重新搭设,并发现每次/每处200元。 3、模板支撑时未按设计要求起拱的或刚度及稳定性达不到要求的,应重新返工并每处罚款200元。 4、模板经报验后,其平整度、几何尺寸不满足规范要求的,罚款50元处·次。 5、在砼施工过程中出现模板严重变型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并要求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按要求加固。 6、模板拆除时必须报验,私自拆除模板或在不符合混凝土强度要求的时间

内拆除模板的,要求对已拆除的模板采取措施重新加固,并对其处罚每处500元。 7、梁、板模板拆除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部提供本段砼试件的试压强度报告,试压强度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模板拆除,否则每次罚款500元。 8、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模板安装或预留可能引起砼后凿的,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安装或预留并罚款50元/处。 9、未按设计要求或未理解设计意图安装模板,将导致砼构件施工错误的,施工方应重新返工并罚款50元/处。 五、钢筋工程 1、施工单位进场的钢筋必须是由甲方指定厂家生产,杜绝非指定钢筋进场,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500元,并立即清退出场。 2、所进场的钢筋按监理程序要求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实验,未按要求取样实验的禁止使用,并每次罚款200元。 3、工程中的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必须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试验,未进行取样试验或试验不合格的禁止施工,并罚款300元。 4、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就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隐蔽工程及下道工序施工内容不予认可,所需的质量鉴定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监理工程师在巡检过程发现并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果在验收时该问题仍然存在,影响工程进度的每处罚款50元。 6、隐蔽工程验收时发现有明显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监理工程师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及时、认真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填报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回复单,监理工程师接到整改回复单后进行二次验收,如二次验收仍未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加大整改力度并每次罚款200元,直至整改合格。 8、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发现有钢筋半成品其几何尺寸、焊接质量、套丝长度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单位应在30分钟内将已使用和未使用的钢筋不合格半成品清理出施工现场的,否则每次罚款200元。如在验收时仍然发现有不合格品用于工程中的。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 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1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 2016年11月16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第四条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要求。建设单位对其填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被调整为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派出分局的,由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派出分局开展备案管理。 ?第六条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多个县级行政区域的,建设单位应当分别向各建设地点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对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纸质备案方式。 ?第八条环境保护部统一布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应用网上备案系统,通过提供地址链接方式,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分配网上备案系统使用权限。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告网上备案系统地址链接信息。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中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相关的管理要求,及时在其网站的网上备案系统中公开,为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浅谈提高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能的策略

浅谈提高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效能的策略 本文围绕交通工程中的质量监督进行讨论,提出相关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措施,为同行参考,为打造更多的交通精品工程提供支撑。 标签:质量监督;交通工程;管理效能;策略 在交通工程当中,工程质量监督是工程的重要保障,因此,对监督工作进行不断的强化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将详细分析当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有效应对措施。 1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性 质量是工程建设重要底线,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是决定一个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十分重要的监管环节,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公路工程总体质量,对于政府质量监督部门来说,必须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公路建设施工责任方的施工行为、施工技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施工企业施工行为监督、施工工艺合理性监督、工程实体质量验收。 2 交通工程质监工作的特殊性 2.1专业面广。质量监督工作包括了行政、行业管理以及服务管理等,它涵盖了多门专业,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对工程进行控制和监督。 2.2实践性强。在工程建设中,质监工作人员不只是一个旁观者,他们要对建设施工程序和质量安全作出最真实、正确的利断,因此必须全程参与其中。 2.3素质要求较高。质量监督工作每天要处理大量的工程和监理资料,且要能快速准确的做出分析并找到问题的关键,对质监工作人员自身业务素质的要求极高。因此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在于数量多少,而在于水平高低,还要有优秀的政治素质以及职业道德。 3 提高监督管理工作效能的策略 要按照“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坚持“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的理念,突出预防为主,强化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安全行为的监管。 3.1加强培训和交流,提高质监人员和工程参建人员业务水平。作为“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安全体系中政府监督的环节,是贯穿于建设全过程的环节,也是最后一个环节。因此质监工作人员和参建人员的素质和态度决定工程的质量。一是要对监督人员进行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相关法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它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

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要一次性告知下发整改意见,整改复查合格后签署审查意见;

交通质监站质量监督工作职责【最新版】

交通质监站质量监督工作职责 1、监督检查从业单位是否具有依法取得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2、监督检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针对性,严密性和运行的有效性,以及各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之间的协调性和一致性; 3、监督检查施工、监理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监理和供应设备、材料; 4、监督检查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和现场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对公路工程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的旁站情况、对各施工工序的质量检查情况; 5、监督检查试验检测设备是否合格,试验方法是否规范,试验数据是否准确,试验检测频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监督检查材料采购、进场和使用等环节的质量情况,并公布抽查样品的质量检测结果,检查关键设备的性能情况;

7、对全市公路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抽检,分析主要质量指标的变化情况,评估总体质量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加强质量管理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性意见,定期发布质量动态信息; 8、对完成项目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进行质量检测和质量鉴定。 安全监督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 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2、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 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发责任、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3、监督监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 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5、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 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6、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 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 7、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 用; 8、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1.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管理系统操作学习资料全

. . .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单位)操作手册 V5.0

目录 第1章系统概述 (1) 第2章系统结构 (1) 第3章登录 (2) 第4章质安监信息 (3) 4.1项目登记 (3) 4.2质监报监 (5) 4.3安监报监 (7) 4.4施工许可登记 (10) 4.5工程进度查询 (12) 4.6工序信息查询 (13) 4.7整改通知查询 (15) 4.8质量事故查询 (16) 4.9安全事故查询 (18) 4.10竣工登记 (19) 4.11非正常开工登记 (21) 4.12开工登记查询 (23)

第1章系统概述 本文主要描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单位)”的功能。该系统同时又和住建厅企业办事大厅的功能模块进行操作上的交互。 本企业端的主要功能模块放置在住建厅企业办事大厅的“质安监信息”功能菜单下,主要面向用户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建设单位主要操作包括:项目登记、质监报监、安监报监、竣工登记等,并可查询施工单位以及各管理部门提交的信息。 第2章系统结构 根据需求容进行划分,模块结构清单如下:

第3章登录 在浏览器输入以下地址以访问本程序: https://www.360docs.net/doc/e815976456.html,:8080/RegisterUser/loginv2.aspx 在登录页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后,点击按钮即可登录进入本系统。 登陆后的主页面,如下图:

第4章质安监信息 质安监信息包括项目登记、质监报监、安监报监、竣工登记、工程进度查询、工序信息上报、整改反馈、整改反馈查询、安全事故查询、质量事故查询、竣工备案查询等。 4.1项目登记 注:项目信息中选择的“所属行政区”将会在质监报监时直接关联到对应的监督机构。 “项目登记”显示了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信息及标段信息,各建设单位可以查看本单位登记的项目信息。 进入菜单质安监信息–项目登记 (1)点击按钮,可以打开搜索,并可以设置搜索查询条件如图:

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001]

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晋建建字〔2001〕165号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省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对本省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质量工程的 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职能和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 行业务管理。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对市(地)、县(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第五条各级各类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承担委托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各级地主质 量监督机构与各类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必须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实施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 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站长负责制。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权威解读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权威解读 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为便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法制司就《规定》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1 修订背景 ? 自1999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先后出台了3部规章,分别是1999年《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2000年《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0年第3号)和2005年《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4号),对加强质量监管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任务日益繁重、建设与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对质量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面临着转变政府职能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以及转变发展方式、突出节能环保和安全发展理念的新常态,质量监管方式、手段等都要相应丰富、完善和调整,将监管工作新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对不合时宜的方式方法作出调整。 此外,目前立法零星化、碎片化的状况亟待需要改变。因此,有必要对现行的3部规章进行全面修订整合,形成新的《规定》。 2 主要内容 ? 《规定》共五章49条,分别为总则、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内容是: 一是明确了部与长航局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上的职责分工。 在部级层面,《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同时根据中编办关于长航局的职责规定,规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在地方层面,《规定》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考虑到当前质量监督工作实际,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规定》明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二是明确了各从业单位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责任明确,责任可落实、可追究。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

中冶天工魏家峁选煤厂(EPC)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编制单位: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魏家峁项目部制人:编年5月1日编制日期: 2015 一、编制总则(1)为强化和规范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创名牌,出精品,现根据国家质量管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结合贯彻实施ISO9002:2000标准及项目经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西安地铁建设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建企”的方针,贯彻ISO9002系列标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3)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注重施工过程控制,强化创优措施,充分运用经济、行政等多种监督手段,使工程质量处于全过程保证和监控之下,快速、有序、优质、高效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务。二、方针和目标1、质量管理方针:依法管理,系统控制;严格标准,落实责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2、

工程质量总目标:(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且主要分项工程全部优良。(2)分部工程综合评定全部合格,优良率95%以上,且主要分部工程综合质量评定全部为优良。(3)单位工程综合评定全部合格,优良率95%以上。(4)消灭一切质量责任等级事故,消除质量隐患,工程质量出精品,绝次品。(5)竣工文件按规定同步编制,各种资料有效、齐全、完善,做到资料与工程同步完成。(6)各类原材料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砂浆、砼试件强度,合格率100%。三、质量管理机构、质量保证体系(一)质量管理机构(1)项目经理部设技术质量部、安保部及工程部,负责整个项目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项目部设工程部长1人,专职安全员1人;工程部设专职质检员1人。并根据施工需要补充增加人员。(2)各部室要切实加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健全机构,配足人员,必须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3)为强化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经理部设立“施工质量领导小组”, 1 组织机构如下:质量领导小组组长:王子云副组长:赵海清质量员:王国峰副组长:刘福亮单位工 程技术负责人各施工队专职质量员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各部室须按项目经理部的模式,执行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4)质监(检)人员必须由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且有较高施工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经验,集团公司以上单位培训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二)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本工程特点,项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内容: 1、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4、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5、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组织稽察特派员,对国家出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6、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对国家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监督检查。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8、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9、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

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0、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2)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3)发现有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改正。 11、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 部门备案。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13、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的监督检查 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14、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 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15、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 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 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16、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17、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结

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总结篇一:XX年交通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XX年交通质量监督站工作总结 XX年对我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交通质量监督站在交通体制改革的浪潮中应运而生,组织一纸调令把我推到交通质监站站长的位置,我受命于危难之间,白手起家,压力非凡。在局领导的支持和全站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面对困难,我没有退缩,迎难而上,踏实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责。 一、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程监督质量 近年来,我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公路工程建设进入了新一轮加速发展期。我确定了以实施交通工程全过程监督为重点的工作思路,坚持质量第一、安全发展理念,发扬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优良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督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近年来,我县的交通设施项目建设投资规模越来越高,技术难度日益增加。一年来我站开展了以107国道加铺工程,S213线改建工程,S212断板维修工程,青山界、马田洞危桥改建工程,X040线、马三线安保工程,洋景、洞界联公路,以及61个项目的通村公路工程为重点的质量安全全面监督,监督覆盖率达100%,全年完成了3000万元公路工程监督总量。

(二)坚持质量安全监督依法查处。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是我认真落实和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我站坚持每年组织开展建设市场的质量与安全综合督查执法等活动,努力使各项法规制度落到实处,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年来,我共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案件64起,有力地打击了工程建设中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了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和谐的发展环境。今年9月查处了龙形市---柏林通村公路使用不合格河卵石,出现严重断板现象,我立即下发了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 全县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安全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全年保持全县在建工程“零死亡”事故,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质量安全工作是一个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工作。我克服底子薄、人员少、任务重、压力大等诸多困难,立足本职,埋头苦干,法制、科技、队伍建设、机构建设等方面工作均走在全市交通质监系统前列。 二、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 交通工程建设是拉动内需,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高投资、高技术、高标准的复杂工作。我从社会整体利 益角度出发,转变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

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系统方案

PKPM建设工程质量全过程监督系统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长沙建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合开发

目录

第一章平台总体功能架构简介 5.1. 系统概述 本平台立足于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及材料监管提供全过程的解决方案,集成了建筑材料准入备案、建筑材料检测见证取样监管、建筑材料及地基、结构实体检测监管、混凝土质量追踪及监督业务办公系统等功能,为工程质量监督业务的开展及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系统总体结构如下:

该平台以工程质量监督业务为核心: ●通过对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备案制,可有效掌控进入市场材料的质量信 息,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材料流入市场; ●通过对工程建筑材料采购登记备案制,可有效掌握所监督工程使用的 材料数量及部位信息; ●通过对建筑材料及地基、结构实体现场检测报告的监管,可有效动态 的监控所监督工程的施工质量信息; ●通过采用二维码模式对见证取样进行监管,可有效保证工地送检样品 的真实性,有效杜绝假试件现象; ●通过对混凝土生产过程、运输、浇注、留样及原材料试验数据进进行 全过程监控,可有效掌握工程所使用混凝土质量信息,并可进行质量追踪; ●通过对检测报告信息条码化,可快速查询检测报告信息,并可对检测

报告的真伪进行验证。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子系统 建立起以基础信息为主的工程信息、人员信息、工程参建单位信息、资质信息为基础的静态数共享信息库,同时建立以工程为主的监督(主体行为、实体质量)、检测、见证取样材料质量追踪(手机二维码)、资料检查等动态业务共享信息库,通过两大信息库的结合。监督人员可实时动态的掌握工程相关的责任主体以及工程实体建设的动态质量信息。 工程现场监督手机版 现场监督手机客户端属于工程监督子系统的便携式客户端,有效解决了工地信号差的问题,去工地之前下载工程信息到手机上,然后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离线办公,同时手机可通过GPS信号查找附近的工程。监督检查完成之后可通过wifi网络信号把监督检查的数据上传到网络版软件当中。 ?标准化监督检查术语 ?数据无线同步 ?检查结果自动生成 ?现场发整改通知书 ?现场拍照上传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192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总则 1.1 为确保工程质量,规范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信誉,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1.2 建设工程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就是信誉,质量就是效益”的观念,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质量与效益的

关系。 1.3 施工单位要鼓励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采用“四新技术”(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针对施工难点开展QC小组活动,争创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 1.4 工程质量管理应贯彻“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模式,认真实施ISO9001标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使建设工程质量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1.5 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主管生产副职对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各管理部门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负相关的管理责任,项目经理部行政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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