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操经验】哪些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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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赠送礼品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处理在上一篇文章中提到,企业在促销展业中赠送礼品区分不同情况确定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说,对于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礼品赠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呢?一、理论处理:根据不同情况,计入销售费用(如广告宣传)、管理费用(公关支出)等。

例如:某乳业公司(一般纳税人)在母亲节期间,为树立品牌形象,开展了赠送奶粉活动,活动期间共赠送奶粉6 000箱,每箱市场价格为105元,实际成本60元。

会计处理:(1)结转成本:借:销售费用 467100贷:库存商品 3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100(2)计提个人所得税,收到款项并交税:借:其他应收款 12600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600借:银行存款 12600贷:其他应收款 12600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12600贷:银行存款 12600实际操作在实际工作中,赠送礼品的个人所得税,往往不可能向礼品接受者收取,故代缴的个税实际上还是由赠送礼品的单位承担,礼品的价值也就成为税后所得。

会计处理的原则是代缴的个税随礼品本身所计入的会计科目入账。

上述例子的会计处理就变成:(1)结转成本:借:销售费用 467100贷:库存商品 36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7 100(2)计提个人所得税借:销售费用 12600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600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的保持。

热点:企业买断职工工龄的财税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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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时, 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 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 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另外, 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件规定,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 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 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 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 以其 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 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 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 超过 12年的按 12年计算。
同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 企业在职 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 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 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应当确认因解除与 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 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一 是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 并即将 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 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 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二是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
会计规定根据自今年施行的新《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41号) 的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 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 情况处理: 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 积、实收资本中支出。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 算财产优先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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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建议。 综上所述,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应在当 期费用中列支。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要履行相应的报 批手续。个人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如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倍 数额以外的部分, 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职工教育经费的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职工教育经费”科目下至少设两个明细科目,即:职工培训费和企业
教育经费,这样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二)充分理解和严格把握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在给职工发 放“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时不要忘记代扣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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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法规规定,纳税人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
额 1.5%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为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劳动力的职 业素质,《国家中长期科技规划》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 出,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实施条识!
中长期科技规划》有关规定保持一致,支持技术创新,对职工教育经费 的税前扣除作了调整。本条在将扣除基准从“计税工资”变为“据实工 资”的基础上,将职工教育经费的当期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 2.5%,且对 于超过标准的部分,允许无限制的往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并将其扩大 统一适用于所有纳税人,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8%的部 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 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 2015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 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自 2011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薪金总额 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 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自 2014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年 12月 31日 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 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 锡、厦门等 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继续实行)。 三、建议 (一)在会计核算上,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应该在

【会计实操经验】所得税费用如何结转

【会计实操经验】所得税费用如何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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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所得税费用如何结转
所得税的结转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本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结转的具体事项。

希望帮助大家更好的做好所得税的结转工作。

期末,应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企业在损益类科目中需设置”所得税费用”,使用该科目时需注意:
(1)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2)本科目可按”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3)所得税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当期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②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科目;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第42讲_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42讲_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知识点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总结】税会差异——广告和宣传费、业务招待费★★★项目会计税法总体原则据实扣除限额扣除广告宣传费据实扣除营业收入×15%,特殊行业:化饮药30%,烟草0业务招待费据实扣除营业收入×0.5%或发生额×60%关键点——关键点:三作五不作营业收入差异后续处理——广告宣传费以后年限可以结转扣除【总结】税会差异——手续费、佣金项目会计税法总体原则据实扣除限额扣除对象要求——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支付标准——15%、10%、5%支付要求——一般转帐,个人现金其它——两特殊:发行证券的佣金、手续费;代理行业进成本三段法所得税计算套路图(三)工资薪金及工会经费、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保险费1、工资薪金总体:税会基本无差异,但注意未发放不可税前扣除。

(1)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税务机关进行合理性确认时,按照5条原则进行把握;【提示1】一般为成本费用开支,福利部门人员由福利费开支。

【提示2】属于国企,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

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应对客观题)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3)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会计实操经验】解析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财税处理

【会计实操经验】解析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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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解析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财税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国家税务总局向个人所得税代扣缴单位及时代扣缴个人所得税支付的手续费。

本文根据会计和税法等有关规定谈谈企业对手续费收入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来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是一笔劳务收入,企业应作为收入入账。

因为它符合收入确认的两项原则,企业只要正常履行代扣缴义务,该经济利益就可以确定获得;而且手续费收入比例是确定的,因此该经济利益也是可以计量的。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文]也明确规定:“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基于此,笔者认为,对于手续费收入,企业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并在“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下增设“手续费收入”明细科目。

相应地,有关代扣缴费用开支和对代办人员的奖励支出应记入“其他业务支出”,同时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下增设“手续费收入”明细科目。

有些地方财政局规定,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的提取分为按季度和按年度两种方式办理,有些地方则只按年度办理,而且只在规定期限办理,过期不予补办。

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在收到手续费后才对办税人员进行奖励。

对多数企业来说,对办税人员的奖励是。

【会计实操经验】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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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所得税汇算清缴差异的会计处理
1、年度所得税的处理
每年年末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CAS 18所得税的相关要求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处理.
当期所得税:从审定的会计利润Profit出发,调整当期的暂时性差异A和永久性差异B后得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X=Profit+A+B),并以此为准计算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的金额C.
递延所得税:根据CAS18,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除准则豁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事项外,应该按照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即按照暂时性差异A计算出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按照公司的日常处理,所得税费用下面还应该有一个明细科目: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用于核算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的金额.当然这个也是报告披露事项.
如果没有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没有永久性差异,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应该等于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因为当期所得税调整的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刚好金额相等,符号相反.这个可以作为一个验算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的逻辑.
2、汇算清缴差异的处理
汇算清缴差异,一般都是依据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得税鉴证报告进行处理.例如鉴证报告的应纳税所得额为Y,计算出的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为C’,但是C和C’之间的差异并不能仅确认以前年度汇。

工会费的扣除:何种凭证有效【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筹备金)专用缴款凭证》(用于收取现金)、《代收工会经费通用缴款书》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用税收缴款书》等相关扣缴凭证,也就是说,企 业今后可凭上述凭证进行税前扣除。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费上缴办法的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发[2004]9号)和关于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调整工会经 费上缴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工财字[2004]42号)的规定,从 2004年起, 基层工会经费分成比例,由原规定不少于 60%调整为不少于 40%。根据上 述分成原则,已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 40%部分工会经费由地税部门代收 后,凭地税部门开具的缴款凭证依法税前列支;留用的 60%部分工会经 费,仍必须凭工会部门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方可在税前扣 除。 因此,纳税人在工会经费的税前扣除方面除应在扣除原则、计提基 数、扣除范围等方面在符合税收的相关规定外,在扣除凭证方面还应对 企业自行拨缴的工会经费及税务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在扣除凭证的时限 规定上予以区分处理,并在 2010年度汇算清缴中正确处理上述事项。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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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费的扣除:何种凭证有效【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 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为此,建立工会组织 的企业,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财政部颁布的《工会会计 制度》,以及财政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拨缴工会经费时,应取得合法 的扣除凭证。随着《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印发〈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 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财字[2010]119号)、《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30号)的公布施行以 及各地工会组织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继采取了由税务机关代收 工会经费的方式,因而,纳税人在 2010年度汇算清缴中应对工会经费在 扣除凭证方面,区分以下三种情形予以税前扣除。 一、2010年 7 月 1 日前凭《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0]678号)、《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 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全总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组 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 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按每月全部职工工

【会计实操经验】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职工薪酬问题解答

【会计实操经验】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职工薪酬问题解答当一家上市公司出现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职工薪酬时,说明该公司提前计提或提前支付了职工薪酬。

在公司会计处理上已确认为成本费用,减少了当期利润,其结果本应少交所得税。

但税法不承认该部分成本费用,认为所得税仍然应按照计提该部分职工薪酬前的税前利润征收。

因此,按照会计准则计算出来的应交纳的所得税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来的实际应缴纳的所得税之间就会形成一个临时性差异,在账上表现为该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职工薪酬。

只要公司未来实际支付该部分薪酬时不再提前计提或减少了计提,即可减少企业当期的成本费用,达到释放利润的效果。

其对应的所得税已经提前支付,所释放的将是净利润。

现以五粮液公司为例:根据五粮液2013年度的中报显示,其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付职工薪酬项目为5.85亿元,以25%所得税率进行推算,可得出该公司至2013年6月末,其累计多计提约23.4亿元的职工薪酬,这部分计提已列入该公司的成本费用,未来将可释放23.4亿元的净利润。

这些就是传说中所谓的利润储备,为公司未来根据行业预期发生变化而调剂利润留下操作空间,以增加公司利润的稳定性。

当然,这些上市公司还可以将利润埋在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甚至应付账款等项目中,通过这些操作而储备起来的利润,在企业未来利润出现不确定性时,将其释放出来,从而达到平滑利润的目的。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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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及其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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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及其税务处理
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客户
凭证附件中需要有一份对这笔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说明,及相关销售人员、总经理的签名确认。

二、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的税务处理
参考法律文件,有如下的规定《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应依据以下相关证据材料确认: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中,必须有以上证明方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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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哪些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广州市地税局12366咨询热线昨日对林小姐问题进行详细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

结语:会计是一个注重积累的职业,出纳、会计、主管、经理一路攀升,是正常的途径,从简单的账务处理到报表制作、税务处理、到财务分析、到更高层级的管理会计,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大家定要积累大量的知识并且尽量运用到实际的工作当中,现在只需沉淀,相信将来会有更大更好的发展,最后感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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