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病害动态管理制度
关于铁路桥隧主要病害及其防治措施分析研究_1

关于铁路桥隧主要病害及其防治措施分析研究发布时间:2023-04-25T07:47:36.354Z 来源:《中国科技信息》2023年1期34卷作者:张志鹏[导读] 桥梁隧筑是铁路线路的重要部分,也是铁路运输的关键设备,张志鹏内蒙古集通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浩特综合维修段内蒙古锡林浩特市026099摘要:桥梁隧筑是铁路线路的重要部分,也是铁路运输的关键设备,如果受损,轻型负荷限制器会影响通行能力,严重中断会导致交通瘫痪。
因此,及时处理桥梁和隧道设备中的主要和主要定期维护良好的设备对于确保铁路安全、不间断的运行和促进铁路建设至关重要。
为了促进桥梁和隧道的持续建设需要对设备、技术和桥梁和隧道的系统管理。
关键词:铁路桥隧;病害;防治措施;目前,铁路和桥梁服务管理程序相对复杂,当涉及到更多内容时,应该对铁路桥梁和隧道进行有效的维护和维护。
为了确保铁路的持续发展必须在维护和修理铁路桥梁方面引入先进技术。
一、铁路桥隧概述随着铁路的发展和铁路建设的兴起,修建铁路桥梁和隧道的要求更高,桥梁和隧道的建设是铁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铁路运输的关键设备,在发生损伤的情况下,轻速限制降低,影响运输能力,严重的中断会导致交通瘫痪。
因此,及时消除桥梁和隧道中出现的主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对确保铁路安全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建设至关重要,由于桥梁和隧道主要增多,铁路隧道继续发生损坏和脱轨等事故。
目前,工程师只能将桥梁和隧道主要的视觉特征与有关隧道位置的地质、气候、水文和其他信息相结合以实证方式确定原因并制定适当的强化方案和措施。
由于缺乏系统和科学的主要控制理论、方法和程序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对导致不必要浪费或灾难的主要的研究和行动,因此需要对桥梁和隧道主要进行系统和全面的研究。
二、铁路桥隧主要病害1.在日常维护和维修铁路隧道时,隧道隧道主要发生在隧道斜坡、战壕斜坡和自然斜坡上。
主要包括坍塌坠落石头,泥石流、塌陷、泥石流、山体滑坡、泥石流,破坏路堤孔这导致排水隧道设备故障,破坏终端墙孔,纵向裂纹或环形崛起饰面和侧墙拱门洞区,泥流孔埋葬孔上部和线、被毁建筑排水设备联锁孔在洞的内部翻转和其他后果。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7.29•【字号】沪建交[2010]651号•【施行日期】201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沪建交〔2010〕651号)市公路处、各相关区(县)建交委、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各高速公路项目公司:为了加强本市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确保公路桥梁设施的安全、完好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结合本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上海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确保公路桥梁设施的安全、完好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结合本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市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上桥梁的养护管理。
专用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市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贯彻“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努力提高桥梁结构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第四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下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是本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监管单位。
上海市公路管理处(下称市公路处)是本市公路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是本市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具体监管单位;并负责其直接管养的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是直接管养公路桥梁的管养单位。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十政办发〔2020〕43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十政办发〔2020〕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十堰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2月30日十堰市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30号)和《湖北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鄂安〔2020〕4号)要求,为全面提升全市公路桥梁安全水平和关键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动态排查、综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普通公路桥梁安全风险,尽快消除普通公路危桥安全隐患,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放心工程,为我市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县域经济发展和实施“一心两翼三高地”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提供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贯彻落实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机制,坚持市、县(市、区)政府主导,切实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保障,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坚持先急后缓、有序推进。
结合危桥病害情况、所属线路等级进行综合排序,对于病害严重、所属公路等级较高的危桥优先实施改造加固。
桥梁养护管理手册(一套完整版)

桥梁养护手册编制单位:编制人:编制日期:1总则1.1桥梁概况 (1)1.2养护管理的目的和原则 (1)1.3养护工程分类与管理 (2)2一般规定2.1桥梁检查 (4)2.2桥梁检测 (4)2.3桥梁评定 (5)3经常性检查3.1桥面系及附属结构的外观情况 (12)3.2上下部结构异常变化 (12)3.2.1上部结构 (13)3.2.2下部结构 (28)3.2.3伸缩装置 (29)3.3桥区内的施工作业情况 (32)3.4各类违章现象 (33)3.5桥梁限载标志等各类标志完好情况 (33)3.6桥梁航标设施完好情况 (34)4定期检查与养护4.1桥梁定期检查的目的、周期、工作程序与要求 (35)4.2检测项目 (35)4.3检测方法 (36)4.4定期检查记录 (36)5特殊检查和养护5.1特殊检查和养护的目的和内容 (38)5.2特殊检查条件 (38)5.3特殊检查过程 (38)5.4特殊检查方法 (39)6超重车辆通过与通过后检查6.1超重车过桥检查目的 (40)6.2超重车通过前的检查 (40)6.3超重车辆进行中的检查 (41)6.4超重车辆通过后的检查 (41)6.5超重车过桥措施 (42)7各种事故后的结构检查7.1船只等漂浮物撞击后检查 (43)7.2地震过后的检查与加固 (43)7.3火灾过后的检查与加固 (44)8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及维修等级8.1各部件技术状况评定方法 (45)8.2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等级 (48)8.3承载能力鉴定 (49)9技术管理9.1一般规定 (50)9.2桥梁状况登记 (53)10附件桥梁养护管理手册11总则11.1桥梁概况某路三期由某公路K32+900开始至K47+100接通某,共长14公里,已经于2003年完工通车。
某路快速路三期位于广州市的东部,连接广州与东莞两市。
某路上的桥梁包括XX立交、XX分离立交、XX高架、XX立交、XX高架桥、某高架桥和各类板式小桥。
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公路的安全、畅通和舒适,保障公路的正常运营和使用,提高公路的使用寿命,制定本《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
二、养护部门公路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部门负责,养护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1.制定公路养护计划和管理制度;2.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公路的安全隐患;3.维修公路损坏和老化的设施设备;4.组织清理公路上的垃圾和污物;5.配合其他部门进行公路改扩建工程。
三、日常养护工作1.巡查每天按照规定路线进行巡查,对公路路面、桥梁、涵洞、隧道等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
2.维修根据巡查情况和上报的问题点,制定养护方案,对出现的损坏或老化设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清理清理公路上的垃圾和污物,保持公路整洁干净,提高通行的舒适性。
4.防治病害定期对公路进行病害检查,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治。
对沿线的植被进行修剪,防止影响公路运行。
5.异常天气应急处理遇到异常天气,如暴雨、雪灾、冻雨等,养护部门应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公路的安全运行和保障交通畅通。
四、养护管理1.数据记录建立公路养护工作的记录,包括巡查情况、维修方案、维修记录等。
并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2.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养护工作的培训,加强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养护水平。
3.设备管理做好养护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4.定期评估定期对养护工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五、监督和处罚养护工作监督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于违反工作制度和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养护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并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公路养护工作的需要。
总结: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公路的安全和畅通,保障公路的正常运行和使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通过巡查、维修、清理、防治病害等工作,保持公路设施和环境的良好状态。
高速公路“一桥一档”制度解读(培训)

三、工作要求
•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 (二)注重档案管理质量,加强长效管理, 逐步完善桥梁档案。 • (三)具体完成时间安排如下: • 1.桥梁座数50座以下的(包括50座),在制 度公布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 • 2.桥梁座数50座以上,100座以内的,在制 度公布之日起,十个月之内完成;
高速公路“一桥一档”制度 解读
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
一桥一档管理制度
• • • • 一桥一档管理制度共分为三部分。 一、适用范围 二、具体内容(七个方面) 三、工作要求
一、适用范围 • 产权属于我市高速公路运营管 理单位的桥梁均应列入一桥一 档的管理范围。 • 如有产权移交的,应提供相关 的证明材料。
二、具体内容
• (一)桥梁养护管理相关制度及规范 • 1.国家部门规章 • (1)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 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 • (2)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 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 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
二、具体内容
• 2.省级部门规章 • (1)市市政公路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公路桥 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政公路管理管〔2012〕694号) • (2)《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进 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实 施细则的通知》(津交管发〔2014〕304 号)。
二、具体内容
• 2.建设时期的基础资料一般集中档案室保管,建立索引 即可。 • (三)桥梁养护管理资料
• 1.桥梁的基本介绍。(管养单位、监管单位) • 基本介绍主要包括该桥的位置、跨越何种构筑 物、上部结构和下部结构型式、何年改造、何 年通车、养管单位、监管单位、桥梁工程师、 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测周期等。 • 2.桥梁安全运行管理组织体系。 • 3.桥梁分管领导、桥梁工程师的基本情况(附表 二)。
浅谈公路桥梁养护维修及养护管理措施
浅谈公路桥梁养护维修及养护管理措施【摘要】公路桥梁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桥梁病害问题,加强养护维修十分重要。
基于此,本文首先对公路桥梁养护维修的重要性进行了概述,其次分析了桥梁养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养护维修及养护管理措施,希望能够为公路桥梁养护企业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路桥梁;桥梁病害;养护维修;养护管理引言公路桥梁在我国的交通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长期受到循环荷载的影响,加剧了结构的老化,如果不进行持续的养护、维修和加固,将无法保证桥梁的正常使用,甚至可能导致桥梁突发事件,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进一步加深人们对公路桥梁养护、维修以及加固的认识,从而更好地推动我国公路桥梁的发展。
1.公路桥梁养护维修的重要性公路桥梁是人类生活实践的产物,方便着人类的交通运输,人的生活离不开桥梁。
保证和提高国内桥梁使用寿命是我国公路桥梁建设初期的重要目标。
桥梁养护维修可以避免结构病害恶化发展,保证和提高桥梁使用寿命,一直在我国公路工程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通过及时对桥梁病害进行诊断以及防治,能进一步提高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大大减少新建桥梁的施工成本。
2.公路桥梁养护维修管理难点2.1公路养护技术要求相对较低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信息化程度不断深入,但我国目前的桥梁养护维修行业尚未广泛落实信息化管理要求。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公路桥梁通行压力不断增大,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进信息化检测和管理手段,及时并准确发现桥梁结构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桥梁养护维修管理十分必要。
2.2我国公路桥梁服役时间长,病害累积严重我国很多公路桥梁建设时间久远,经受长时间的荷载,桥梁结构病害问题在所难免,但目前整个行业对公路桥梁养护维修工作相对不重视,未及时实施桥梁预防性养护,导致桥梁结构病害问题累积加重。
2.3公路桥梁病害类型及成因(1)桥面铺装损坏。
由于桥面刚度不足、负弯矩影响、支撑梁不均匀沉降等原因导致。
2019.7.31福建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
附件2:福建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保障桥梁运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福建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和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福建省公路统计年报路线上的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
第三条桥梁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科学养护、安全运行、保障畅通”原则,坚持防治结合,鼓励积极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桥梁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桥梁由管养单位、监管单位分别承担管养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
其中:管养单位具体组织桥梁养护及日常管理,组织桥梁改造实施。
监管单位负责监督所管辖桥梁的养护工作,审核桥梁养护计划,指导和督促桥梁管养单位开展工作。
产权属交通部门的桥梁,县道桥梁管养单位为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交通局”)或实际养护管理机构,监管单位为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交通局”);乡、村道桥梁管养单位分别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或实际养护管理机构,监管单位为县交通局。
产权属水电、林业、农业等其他部门的桥梁,产权单位为管养单位,所在县道或乡村道桥梁的监管单位指导管养单位开展管养工作。
第五条新建、改建桥梁(或改建路段桥梁)通过验收后应同步移交管养单位接养。
未同步移交的,监管单位负责协调移交接养及相关养护工作;存在异议的,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六条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机构”)按规定指导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工作,并按逐年降低全省危桥比例(不含水毁桥梁)的原则制订各设区市桥梁养护工作目标,将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和危桥改造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桥梁养护和危桥改造落实。
第七条市交通局主管本辖区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按规定对桥梁养护制度落实、应急预案、技术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事项进行指导、督促。
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规定
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规定How long is forever? Who can tell me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保障公路桥梁安全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交公路发〔2007〕33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桥梁安全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13〕6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以下简称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农村公路桥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三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努力保持桥梁结构的耐久性..第四条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的行业管理与监督;市州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实施主体..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根据桥梁养护管理需要;分别从年度预算和车辆通行费中及时足额落实桥梁养护经费;专项用于桥梁日常养护、日常巡查、经常检查、定期检查、特殊检查、桥梁监测、小修保养、大中修以及改建重建工程等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桥梁安全运行..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按照桥梁管理职责划分;桥梁养护管理单位分为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第七条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在交通运输厅领导下具体负责全省桥梁养护管理的行业管理与指导工作;主要职责有:一负责审批申请拟纳入部、省补助的四、五类桥梁中的特殊结构桥梁或单孔跨径60米及以上桥梁的大修和改建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二组织四、五类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的复核..三负责建立完善全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省级桥梁管理信息系统..第八条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本辖区桥梁养护管理的监管单位;主要职责有:一负责领导本辖区内桥梁的养护和安全保护工作;并逐桥明确桥梁管养单位..二负责落实桥梁养护和安全保护经费;负责审定桥梁养护工程计划..三负责审批除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审批范围以外的桥梁大中修工程、改建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负责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四组织审查四、五类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负责除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外的三、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的复核..五负责辖区内经营性收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六负责审批超限车辆过桥方案和封闭桥梁绕行方案..七每年1月15日前向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报送本辖区上年度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年度报告..第九条市州公路管理机构在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本辖区桥梁养护管理的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有:一负责组织桥梁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工作;每年定期评估本辖区内桥梁安全运行状况..根据检查和评估结果编制本辖区内桥梁养护专项工程建议计划..二负责审查桥梁定期检查报告和特殊检查报告..三制定本辖区内桥梁管理专项应急预案;并监督桥梁管养单位落实..四负责监督桥梁养护工程的实施..五负责市州本级桥梁技术档案的完善和保密工作;监督和指导桥梁管养单位做好桥梁技术档案工作;及时对桥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更新..六负责本辖区内桥梁养护工程师的技术业务培训..第十条桥梁管养单位是具体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和保护工作的单位;主要职责有:一桥梁养护职责1.具体承担桥梁的养护生产及管理工作..2.负责桥梁日常巡查和经常检查工作..3.每年定期评估本辖区内桥梁安全运行状况..4.制定辖区内桥梁管理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或桥梁在发生险情和重大汛情时;及时报告桥梁监管单位;并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6.提出桥梁维修和桥梁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建议计划..7.负责组织桥梁大中修、改建重建及抢险工程的实施..8.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完善和保密工作;及时向市州公路管理机构上报桥梁管理信息..二桥梁保护职责1.负责保护桥梁路产、路权;对公路桥梁实施巡查..2.负责设立桥梁安全保护区;并监督桥梁安全保护区的保护工作..3.组织实施超限车辆的过桥管理..4.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或桥梁在发生险情和重大汛情时;及时配合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桥梁实施交通管制..5.负责维护公路桥梁养护工程作业的正常秩序..第十一条收费公路桥梁的养护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第十二条公路桥梁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必须明确负责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和具体技术人员;保证桥梁养护管理各项职责得以落实;并将人员名单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如发生人员调整;应及时将调整情况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备..第三章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第十三条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实行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第十四条公路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必须设置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并配备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桥梁养护工程师开展工作..各单位要建立和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岗位津贴;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设桥梁养护工程师2~3人;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州公路管理机构设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1~2人;桥梁管养单位依据管养的桥梁规模确定专职桥梁养护工程师人数;按每70~100座桥梁设置1人;但不得少于2人..第十五条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指导市州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二组织开展四、五类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的复核..三每年对全省桥梁安全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提出四、五类桥梁预警清单..四组织全省桥梁养护工程师的技术业务培训..第十六条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的技术工作;监督、检查市州公路管理机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职情况..二编制辖区内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计划..三组织四、五类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的审查;负责除此以外的三、四、五类桥梁的技术状况等级评定的复核..四参与审查三、四、五类桥梁的大中修和改建重建工程的技术方案..五负责审定年度桥梁定期检查计划和需特殊检查桥梁清单..六在每年1月5日前;负责审查本辖区上年度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年度报告..第十七条市州公路管理机构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监督、检查桥梁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职情况..二制定桥梁定期检查计划;组织开展桥梁定期检查;提出需特殊检查桥梁清单;组织审查桥梁定期检查报告和特殊检查报告..三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及时提出需实施交通管制的桥梁清单..四编制桥梁养护专项工程建议计划..五参与审查桥梁大中修、改建重建工程技术方案..六负责督促桥梁管养单位落实三、四、五类桥梁技术状况的监测和安全管理措施..七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编写桥梁养护管理和安全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八监督辖区内桥梁技术档案的完善和保密工作;负责桥梁管理信息系统的更新..九组织审查超限车辆过桥的技术方案..十检查、指导桥梁养护工程的实施..十一负责辖区内桥梁养护工程师技术业务培训..第十八条桥梁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开展桥梁经常检查;监督并指导桥梁日常巡查工作;编制桥梁养护维修、定期检查、特殊检查建议计划..二主持桥梁的小修保养、抗灾抢险、桥梁养护质量考核等工作;及时上报辖区内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三监督、检查桥梁养护大中修和改建重建工程的实施;参与桥梁大中修和改建重建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四定期对辖区内桥梁技术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编写年度桥梁养护和安全运行报告..五负责所管辖桥梁技术档案的完善和保密工作..六负责桥梁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采集及更新资料的录入..第十九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桥梁监管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的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二桥梁管养单位的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第二十条桥梁养护工程师应参加定期培训..桥梁养护工程师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每3年应不少于1次技术业务培训..第二十一条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应为桥梁养护工程师开展桥梁检查、评定等桥梁管理工作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仪器设备;满足桥梁养护工程师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的需要..第四章检查与评定第二十二条桥梁检查分为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经常检查是指对桥面设施、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和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定期检查是指按照规定周期;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跟踪的全面检查;评定桥梁技术状况等级..特殊检查是指在特定情况下对桥梁技术状况的进行检查;鉴定桥梁的病害成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等..第二十三条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在每年年初应制定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计划;检查前应制定详细检查方案;并按现行桥梁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辖区内桥梁的检查与评定工作..第二十四条经常检查由桥梁管养单位桥梁养护工程师主持实施;主要以目测方式配合简单工具进行;检查周期为每月不少于1次;汛期应增加检查频率..对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的桥梁;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经常检查过程中应填写“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现场登记所检查的项目和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和养护工程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第二十五条定期检查由市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以目测结合仪器检查方式进行;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每3年1次;对服役时间较长和重要的大型桥梁应加大定期检查频率..三类桥梁每半年应检查一次;特殊结构桥梁每年应检查一次;新建桥梁运营一年后必须检查一次..鼓励将桥梁定期检查委托具有桥梁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桥梁定期检查后要及时更新桥梁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第二十六条特殊检查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特殊检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省外检测机构应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进行登记..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并结合理论分析;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做出明确判定;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处治措施建议..对需进行大修、改建重建的桥梁;必须进行特殊检查;为设计提供依据..第二十七条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单孔跨径60米及以上大桥的检查工作还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在桥梁上下部结构的重点部位设置永久性位移观测点;并定期进行观测;一、二类桥每年至少1次;三类桥每半年至少1次;特殊情况时应加大观测频率..二安排专项经费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按一定的周期进行特殊检查..一、二类桥每5年至少1次;三类桥每3年至少1次..三对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宜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和安全监测系统..第二十八条对具有桥梁检测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出具的桥梁特殊检查报告;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咨询单位进行审查;确保桥梁检查达到现行规范要求..第二十九条根据桥梁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和五类..一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二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三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四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五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第三十条评定为三、四、五类的桥梁按以下规定进行复核:一技术状况评为三类的桥梁和四、五类大中小桥..1.对非收费公路和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复核..2.对经营性收费公路;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组织复核..二技术状况为四、五类的特大桥和特殊结构桥梁;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初步复核意见后报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由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组织复核..复核期间;桥梁管养单位应采取措施;保证桥梁安全..第三十一条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应根据桥梁技术状况检查与评定结果建立病危桥台帐;并实行动态管理..桥梁管养单位每月应将病危桥变化情况向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市州交通主管部门每年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应将辖区内病危桥变化情况报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第五章桥梁养护工程管理第三十二条桥梁养护工程分为小修保养、中修工程、大修工程、改建重建工程..第三十三条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一类桥应正常保养;二类桥应进行小修;及时修复轻微病害;三类桥应进行中修;酌情进行交通管制;及时修复或更换较大损坏构件;四类桥应封闭交通;并进行大修或改建;五类桥应及时封闭交通;并进行改建或重建..对桥梁设计荷载等级、宽度、抗灾能力等技术指标低于所在公路技术标准的桥梁;应有计划地进行改建或重建..第三十四条桥梁养护工程由桥梁管养单位组织实施..第三十五条桥梁大中修、改建重建工程应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应急抢险救灾工程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六条桥梁大修工程的设计荷载不得低于原设计荷载标准..原有设计荷载标准低于公路-II级的;原则上以公路-II级荷载标准进行设计;对不能达到公路-II级荷载的桥梁应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优选设计方案..改建重建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应达到公路-I级..第三十七条申请部、省补助的四、五类桥梁中的特殊结构桥梁或单孔跨径60米及以上桥梁的大修、改建或重建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由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初审达到审批条件后;报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审批;其施工图设计文件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其余桥梁大中修、改建重建工程设计文件由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第三十八条由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审批的大修、改建重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应委托有甲级资质的咨询单位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设计单位应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经咨询单位确认设计文件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的规定;达到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规定的设计深度..第三十九条桥梁大中修、改建重建工程完工后;应按照现行相关规定进行交工验收;2年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进行竣工验收..工程实施后的桥梁技术状况必须恢复至一类或二类..大桥、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和提高荷载等级的桥梁大修、改建重建工程;在交工验收前必须进行桥梁荷载试验;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检测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深度应满足桥梁定期检查要求..第四十条对需要封闭交通或长时间占用行车道施工的桥梁养护工程;应按有关规定批准后组织实施..除紧急情况外;应在项目开工前15天发布相关信息及公告;并按规定逐级上报..第四十一条桥梁养护工程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布设施工作业区;设置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保证车辆和人员安全;桥梁管养单位等有关部门应做好交通疏导工作..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第四十二条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路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以及应用公路桥梁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桥梁数据..第四十三条特大桥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和养护管理系统..第四十四条公路桥梁技术档案包括桥梁基础资料、管理资料、检查资料、养护维修资料、特殊情况资料等;具体内容按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执行..对于缺失基础资料的桥梁;应根据历年检查、养护资料;逐步建立和完善其技术档案..必要时;可专门安排有针对性的桥梁检查;对桥梁基础资料进行补充和完善..第四十五条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及时向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提供桥梁技术档案;以满足桥梁管理需要..第七章桥梁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第四十六条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市州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建立由水利、国土资源、林业和公安等部门参与的公路桥梁安全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研究、检查和布置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七条桥梁管养单位应按规定设置和维护桥梁限载标志..桥梁限载标志应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等级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第四十八条桥梁管养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桥梁的上下游规定范围内设置砂石禁采区..禁采区范围是:特大桥跨越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大桥跨越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桥跨越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第四十九条桥梁管养单位应做好桥梁日常的养护巡查和路政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桥梁安全隐患..在桥梁巡查和桥梁检查中;发现桥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要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并采取限载、限速或封闭交通等应急措施;必要时安排专人监视观测..第五十条桥梁管养单位应加强危桥加固施工管控;严格落实安全评估和施工监控工作..凡需加固维修的大型拱式桥、特大桥及特殊结构的桥梁;必须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性评估;必须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施工监控..拱桥加固施工的加载、卸载程序必须包含在设计文件中;咨询单位应将其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审查..第五十一条公路桥梁跨越航道的;桥梁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桥梁航标、桥柱标、桥梁水尺标;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桥区水上航标和桥墩防撞装置..第五十二条对技术状况复核为四、五类的桥梁;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立即通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禁止车辆通行;对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桥梁;要及时会同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第五十三条桥梁发生险情和重大汛情时;桥梁管养单位要及时通报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桥梁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及时向社会公告..第五十四条桥梁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应在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实施..第五十五条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制定桥梁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交通保障与恢复、事故调查等工作职责和程序..梁管养单位应制定特殊结构桥梁和特大桥的专项应急预案..对四、五类桥梁;除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外;还应制定应急交通组织方案..第五十六条公路桥梁突发事件发生后;桥梁管养单位应立即向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处置工作..应急处置过程中;桥梁管养单位要按相关规定向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续报有关处置情况..第五十七条发生以下突发事件;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立即上报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一桥梁损毁中断交通..二大桥、特大桥出现严重病害危及桥梁安全..三车辆或船舶与桥梁设施相撞;造成严重后果..第五十八条桥梁监管单位和管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预案要求;切实做好应对桥梁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五十九条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每年应开展专项桥梁检查工作;并依据检查中发现的桥梁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和养管状况;建立桥梁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桥梁管养单位要按照挂牌督办要求;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治;严防桥梁运行安全事故发生..桥梁监管单位要加强对挂牌督办桥梁整改情况的监督;直到隐患消除为止..第六十条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对各市州桥梁养护管理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方式进行监督..有以下情节的;视情况将在全省给予通报批评;并纳入厅负面名单管理..——对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薄弱;——技术状况评定不规范;——安全隐患突出;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管养护经费不到的单位..第六十一条各市州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江西省普通公路危桥管理办法(修 订版)》
《江西省普通公路危桥管理办法(修订版)》江西省普通公路危桥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危桥管理,保证桥梁通行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结合《江西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赣交管养字[202x]20号),制定本办法。
(原文)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公路危桥管理,保证桥梁通行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公路桥涵养护规范》、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修改为)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管理工作,农村公路危桥管理工作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危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
省交通运输厅是全省公路桥梁的行政主管部门,省公路局是全省普通公路桥梁的行业管理机构。
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危桥的管理,落实管理责任。
(原文)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省公路管理局指导和监管全省普通公路危桥管理工作。
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省公路桥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复核特殊危桥的技术状况工作,提出全省危桥改造计划,组织危桥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督查。
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负责所辖路段公路桥梁定期检查工作,认定公路危桥,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实施公路桥梁特殊检查,提出危桥改造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负责所辖路段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病害发展的观察工作,负责第一时间发现危桥,并具体落实每座危桥各项维修加固等保障措施。
(修改为)第二章危桥的检查与报告第四条对桥梁各部件进行评分时,按照现行《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要求,首先检查基础、墩台、支座、上部承重构件等主要构件的缺损是否影响了全桥的技术状况评定,若影响,则以最差的主要构件的评分为该桥评定等级;否则,以各构件权重的综合评定方法评定该桥的技术状况。
第五条负责公路桥梁日常巡查经常检查的机构和人员发现病害在四、五类技术状况的公路桥梁,应当立即向上级公路管理交通或公路管理机构报告,有关机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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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病害动态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桥梁状况进行动态管理和维护的一套体系和政策。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病害检测评估:制定桥梁病害检测标准和方法,定期对桥梁进行病害检测和评估,包括外观检查、结构力学性能测试、材料性能测试等,以及使用无损检测技术对桥梁进行全面评估和监测。
2. 病害分类与评级:对桥梁病害进行分类和评级,根据病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维修和养护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维修方案。
3. 维修与养护计划:根据病害分类和评级结果,制定桥梁的维修和养护计划,明确病害处理的具体方法和时间节点,确保桥梁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4. 维修与养护监督:建立维修与养护工作的监督机制,定期对维修和养护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按照计划进行,病害得到及时修复和控制。
5. 整体管理与信息化:建立桥梁病害数据库和信息化系统,对桥梁的病害信息进行记录和管理,实现桥梁病害的动态监控和管理,以便及时进行决策和调整。
桥梁病害动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桥梁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桥梁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
同时,通过对桥梁病害的动态管理,可以及时发现和修复病害,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提高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