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知识点总结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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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卫生法学:法律学中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学科,研究卫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

卫生法(health law)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卫生法含义:

1、我国卫生法散在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单行条例、自治条例、部门行政规章、地方行政规章、我国参加或签订的国际条约和协定之中。

2、调整对象是卫生法律关系。法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公民、自然人)

3、国家制定或认可

4、内容是权利、义务

5、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卫生法的特征

1、卫生法是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调整手段的多样性

A、行政手段——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争议解决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B、民事手段——如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横向关系调整(如违约与侵权)

C、刑事手段——违反刑法规定的情形。

2、卫生法是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法律

3、卫生法是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4、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卫生法规一体化---WH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医学法学会

国际公约:人类共同性

A、根本任务在于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的实现,阶级性淡化、意识形态淡化、宗教性淡化

B、国内法的国际化倾向明显,各国目的基本一致

卫生法的原则

1、卫生保护原则

健康---基本人权

政府对人民的态度:平等的尊重与关怀

A、人人享有获得卫生保护的权利

B、人人享有获得有质量的卫生保护的权利(公平原则)获得帮助权——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预防为主原则

3、公平原则

同等情况下同样对待、比例平等、卫生资源的配置

4、患者自主原则

卫生法的渊源:

宪法→法律(侵权责任法)→卫生行政法规(..条例)→卫生部门规章(卫计委或中国中医药管理局)→地方法

如何使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二.母婴保健法

母婴保健:指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所进行的各种活动。

母婴保健法:是指专门调整在母婴保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生殖权利

生殖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依法享受“性”、“生育”的自由及依法可以获得“性”和“生育”的要求。包括性权利、生育权利、计划生育权利和获得生殖保健的权利。

生殖健康:生殖系统及其功能所涉及的一切事宜上,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状态。(1994年开罗“人口与发展”大会被确立,1995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进一步深化)

婚前保健

1、婚前卫生指导: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2、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3、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而且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在传染期内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提出医学意见:暂缓结婚或可以结婚,但需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002年,强制婚检→自愿婚检

孕产期保健

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建立保健手册,进行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医学指导和医学意见: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机构应当给予医学指导;

1、产前诊断: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终止妊娠的指导意见:胎儿具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危及孕妇安全

遗传咨询

a.法律问题

1、尊重公民的自主权尊重个人自主权;保护没有自主决定能力的人。

●自愿:在遗传筛查、产前诊断、终止妊娠、生育选择手段等事项上,尊重孕产妇的自决

权;强调个人,也不能忽视家庭。

●告知与知情同意:个人、家族、结婚对象(必须提供完整、准确、不偏不倚的充足信息

包括完整信息告知和泄密风险告知;非强制性:大部分只能诊断,没有治疗手段)

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vs. 不知情权(the right not to know)

信息的适当公开

原则:未经允许不得公开

对血亲的告知责任和对配偶遗传风险的告知责任

b.伦理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自主原则、公正原则

三.医师诊疗义务与患者生命健康权保护

医疗行为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①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②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③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④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合法的医疗行为

主体合格——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类别(临床、口腔、中医、预防)、执业范围(内外妇儿)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患法律关系

医患双方因诊疗行为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主要形式:医疗服务合同、无因管理、强制医疗

1、医疗服务合同民事法律关系

成立和生效的标志有:一般是挂号,特殊情况如急救、免除挂号的情形、体检、预防接种(二类苗)、义诊

认定为医疗服务合同的主要理由:

??A、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一般特征

??B、民事主体平等。思考:医患双方都有谁?医生个人是否为医疗服务合同的主体?×??C、等价有偿:支付对价

??D、自愿:自主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例如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第五十六条之情形)

??E、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无效

2、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

好散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急救不要以医院的名义)

3、强制医疗行政法律关系

强制医疗必须有法律授权:因涉及人身自由的剥夺

??精神卫生法:非自愿住院治疗

??刑法、刑事诉讼法: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强制治疗

??传染病防治法:强制隔离、强制治疗

??其他法律,例如国境检疫法规定的强制医疗

医患法律关系的内容:双方权利与义务

民事主体的权利

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侵权责任法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医方:医疗机构(一般而言,医务人员不是医患法律关系的主体)==== 患方

狭义人身权

生命权健康权(民法通则)、身体权(民法总则)

1、生命权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国内: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活产儿均应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活产系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及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凡断脐72小时后的活婴均应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国际:活产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除或取出的受孕产物,她与母体分离后,不论脐带是否切断或胎盘是否附着,只要能够呼吸或显示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这样出生的每一产物均被视为活产。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物权vs. 生命权)

2、健康权:身体功能健康

3、身体权:身体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医师诊疗义务

1、内容:

诊疗范围的确定

?一般为手段债务,有结果债务的例外

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due care)

亲自诊疗义务(执业医师法)

持续注意义务(全医疗过程)

会诊、转诊义务

附随义务:照顾、通知、保护、协力、保密、保管财物、调查、开具证明等

2、侵权行为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三要素:

过错行为——如何理解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①成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参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诊疗规范是指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或者认可的与诊疗活动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②不成文的:如习惯---理性医师标准(professional standard)

??“兜底”标准:常识标准---甚至可推翻1、2

损害结果——损害狭义人身权及财产权(是由损害人身权导致的)、严重程度(死亡、残疾、重大功能损害、严重痛苦、难以治愈的疾病等)

因果关系——民法里讲可能性

四.医师告知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1914.美国伤害理论→1946.纽伦堡法典(自愿而知情的同意)→1957.知情同意→1973.美国医师协会发表患者权利宣言(知情同意权和自主决定权)→1990.患者自我决定法

合法医疗行为:

主体合格;患者利益最大化标准;知情同意;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序良俗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时、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

知情同意三要素:知情、理解、同意

知情同意五要素:行为能力、告知、理解、自愿、同意

知情同意七要素:

?基本要素(行为能力、自愿)

?行为要素(告知、建议、理解)

特例——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属于非指令性咨询,不给出建议

?决定、授权

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1、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施医疗行为主动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执业助理医师、疫苗接种资格证等(由医务人员告知)

2、告知对象:具有同意的能力(理解和决定行为能力)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方面,如法律之间存在有不一致或冲突之处的,应当以《侵权责任法》为准,以告知患者、患者签字为原则,告知近亲属并签字为例外。

授权委托:自主、普遍授权是危险的,在是否授权之前告知其后果,一旦医疗过程开始就不可以改变、同意授权的时效性阶段性和变化性(必要时重新告知)

无因管理如车祸如何处理?

伦理角度: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与公正原则

法律角度: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如果因追求患者及其近亲属签字而导致延误诊疗、甚至丧失救治时机,则会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甚至是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3、确保自愿(没有外部控制如强迫、操纵、说服,信息隐瞒——虚构事实和片面陈述事实)

4、告知内容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等”---理性患者标准(具体患者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6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治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在医院的明显之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0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

5、告知方式:口头告知vs. 书面告知

??一般情况:口头告知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书面告知

??手术口头告知的风险

6、语言问题——翻译

7、注意避免不利结果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医务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医师保密义务与患者隐私权保护

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

密尔的伤害原则对隐私范围的界定:是否有危险或伤害

患者隐私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这种隐私权的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不全面)

主要是患者本人的隐私权范畴:隐私隐瞒、隐私支配、隐私维护、隐私利用

隐私保护现状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隐私支配、维护、利用不足)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隐私隐瞒)

隐私隐瞒不足:

??超出知情范围刺探患者隐私

??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的隐私

??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而知悉患者隐私

??直接侵入患者身体侵害隐私

??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及有关资料:一是出于医学会诊、医学教学或者传染病防治的目的,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二是医疗机构本身对病历资料管理不善,向未取得患者同意的人公开,造成患者损害,前一种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后一情形则构成侵权。

例如医院大屏幕、床头卡、化验单公开、医学观摩、微博微信泄密、信息买卖

危害:医患矛盾、侵害人身权自由权隐私权财产权、社会心理伤害、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隐私保护立法

存在的问题有: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格、司法保护不力、隐私观念淡漠、个人信息界定模糊、科技发展的冲击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民法总则

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美国隐私保护立法

1974.隐私法

1996.HIPAA法(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主干法

适用主体及范围:任何医院、健康计划执行机构、健康保险机构以及医疗健康咨询机构所保管的医疗信息和个人健康信息

卫生经济学知识点整理学习资料

卫生经济学(2014.11.20) 一、选择题 1、卫生资源计划配置方式: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 2、区域卫生规划应优先发展和保证的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目前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主要有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医疗服务水平低;农民缺乏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 4、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益评价指标: 1)卫生费用评价指标(5个):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人均卫生费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比例;门诊与住院之间资源配置比例;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 2)其它评价指标(3个):卫生资源配置总量指标;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指标;卫生资源利用的效率指标。 5、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单元有(成本构成要素):人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材料成本、公务业务费、药品、其他费用。 6、以竞争为定价中心的定价方法:随行就市定价法、竞争价格定价法、投标竞争法、直觉定价法、组合定价策略。 7、医疗卫生服务中属于医院直接成本的:临床和医疗技术科室的成本,如医疗器械。 8、医院总成本包括: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经营成本。 9、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福利性和公益性。 10、卫生服务的主体有各类医疗、卫生、保健和康复机构。 11、卫生总费用的来源:政府卫生投入、医疗保健制度投入、居民个人支付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国际贷款及援助。 12、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效率与公平兼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预防为主;坚持按投入产出原则配置资源。 13、(卫生服务市场)政府干预失灵的原因: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不一致性;政府限制垄断的困难;公共决策的失误;政府机构的低效率。 14、卫生服务供给者对卫生服务需求的主要影响:服务价格。 15、公共产品特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16、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际操作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供需平衡。 17、影响卫生服务价格波动的因素有:卫生服务的价值;医疗需求因素;医院的供给;政府所提供的政策环境;医疗保障制度。 18、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制定原则:分级定价原则、差别定价原则、比价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原则。 19、卫生服务市场的特殊性:首先,许多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行为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医生的职业资格对职业许可设置了一个障碍,减少了医生的竞争;最后,对许多医疗服务,消费者缺乏价格和技术方面的信息。 20、如何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的组织保障,推进区域卫生规划顺利实施;强化行业管理;规划卫生资源总量,调整资源布局和结构;完善规划实施的有关配套政策。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课程构架 1. 基础理论 2. 卫生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 1绪论 一、 法: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二、 卫生法: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 为什么学卫生法? [1.明晰职业规划,主动提高职业技能; 高超的专业技能 严谨的思维习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 、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③ 、卫生法突11!社会性而非阶级性。 2、卫生法的调整対象:①卫牛组织关系②卫牛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牛关系 3、 卫生法的特征:①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②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③采用多种调节手段 ④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4、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三. 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 卫生法的效力:(理解) 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 (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 吋I'可效力 # 失效吋I'可 1、 宏观上: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决定q 2、 3、 .°、 §2卫生法基础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需; 发展卫生事业的必需; 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必需; 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必需

旅游法律法规主要知识点

旅游法律法规主要知识点(三)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饭店. 2,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是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行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1)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2)从事招徕和接待旅行者。(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 3)以营利为目的。 3,根据《条例》,旅行社按照经营范围可以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类。 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旅游。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边境地区旅游。 5)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业务: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 2)代订,代购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3)其他。 4,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再缴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应当缴 纳10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5,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6,申请国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1)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 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 2)报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 申请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与国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基本相同,不同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市地 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7,外国旅行社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从事经 营旅游业务。 8,外商旅行社包括三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外商独资旅行社。 《条例》规定,入世后6年方可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 《条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人民币400万元。 我国承诺在入世后3年内,合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250万元人民币。 9,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符合的条件: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14.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沉积相知识点复习 (5)

长江大学地球科学系试卷 一、填空题( 每空0.5 分,共10 分) 3 、一般说来,层状叠层石生成环境的水动力条件①__________ ,多属②__________ 的产物;柱状叠层石生成环境的水动条件③__________ ,多为④__________ 的产物。①较弱,②潮间带上部,③较强,④潮间带下部至潮下带上部。 6 、Young et al.(1972) 以潮汐作用带为形式的相带模式包括①__________ 、②__________ 、 ③__ ________ 和④__________ 四个相带。①潮上带,②潮间带,③局限潮下带,④开阔潮下带。 7 、第一部系统论述我国各地质时代的沉积岩层的古地理轮廓的专著是①__________ 编著的② __________ 。①刘鸿允,②《中国古地理图》。 1 、相标志是相分析及岩相古地理研究的基础,可归纳为①__________ 、②__________ 和③ __________ 三类。①岩性标志,②古生物标志,③地球化学标志。 6 、Laporate(1969) 以潮汐作用划分的相带模式包括①__________ 、②__________ 、③ __________ 和④__________ 四个相带。①潮上带,②潮间带,③潮下带上部,④潮下带下部。 7 、米德尔顿和汉普顿按支撑机理把沉积物重力流划分为四种类型,即①__________ 、②______ ____ 、③__________ 和④__________ 。①碎屑流,②颗粒流,③液化沉积物流,④浊流。 5、按照地貌特点、水动力状况和沉积物特征,可将砂质高能滨岸相划分为①_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③____________和④___________四个亚相。①海岸沙丘、②后滨、③前滨、④近滨。 6、欧文(Irwin,1965)根据潮汐和波浪作用的能量,将陆表海碳酸盐沉积作用环境划分出了三个能量带,即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和③____________。①远离海岸的X带(低能带)、②稍近海岸的Y带(高能带)、③靠近海岸的Z带(低能带)。 三、比较下列每对术语的异同点( 每小题 4 分,共32 分) 4 、泥岩与页岩——均为粘土岩,前者无页理,后者有页理。 5 、沉积相与岩相——岩相与沉积相是从属关系。沉积相是沉积环境及在该环境中形成的沉积岩(物)特征的综合,而岩相是一定沉积环境中形成的岩石或岩石组合,是沉积相的主要组成部分。 6 、河控三角洲与浪控三角洲——为不同作用所控制形成的三角洲。河控三角洲是以河流作用为主形成的三角洲,是高建设性的三角洲,形态上呈鸟足状或朵状。浪控三角洲是以波浪作用为主形成的三角洲,是破坏性的三角洲,形态上呈鸟嘴状。 7 、内波与内潮汐——内潮汐是内波的一种特殊类型。内波是指存在于两个不同密度的水层界面上或具有密度梯度的水体之内的水下波(LaFond,1966 ),内波的振幅、周期、传播速度、深度的变化范围都很大。其中周期与半日潮或日潮相同的内波叫做内潮汐。

卫生事业管理知识点归纳

卫生事业:是指为增进人民健康所采取的组织体系、系统活动和社会措施的总和,这些组织和活动以追求社会效益为目的,由政府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助。 卫生事业的性质: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的具有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 卫生事业管理: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卫生事业的规律和特点,将卫生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及时合理地提供给全体人民,并对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组织体系、系统活动和社会措施进行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的主体------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 卫生事业管理的方式-------计划、法律、经济、行政、项目 卫生事业管理的对象-------各种卫生机构及相关机构、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及相关人员 卫生事业管理的内容-------优化卫生政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科学的编制和实施为生计划、提升卫生系统功能 卫生事业管理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发挥卫生资源的作用,建立和保持整个卫生系统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保持社会各阶层在卫生筹资和健康状况上的公平性。 我国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并用,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1.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3.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4.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了明显进步

5.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 卫生事业面临的严峻挑战: 1.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不健全 3.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 4.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与人民健康需求不适应 管理:指在特定环境下,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激励和领导等活动,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等资源,以期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卫生行政组织:指那些对卫生事务实施管理的政府组织,通过制定和执行卫生政策、法规等来引导和调控卫生事业的发展。 卫生服务组织:指以保障居民健康为目标,直接或间接向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的组织,包括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营利性和非赢利性医疗机构等。 中国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城乡划分 我国卫生行政组织体系:卫生部→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卫生局→县、县级市、区、旗卫生局 卫生服务组织体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卫生信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运用医学理论、技术进行卫生防疫工作监测、科研、培训相结合的专业机构、是当地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的指导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监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

地史学复习重点汇总+中国地质大学.doc

沉积环境: 一个具有独特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征的自然地理单元 沉积相——反映沉积记录成因(环境、条件和沉积作用)的岩石特征和生物特征的综合。即沉积记录成因的物质表现。生物相岩相 相变——地层的岩石特征和生物特征及其所反映的沉积环境和沉积作用在空间(横向)上的变化。 相分析——综合地层的岩石特征和生物特征,推断其成因(沉积环境和沉积作用)瓦尔特相(定)律亦称相对比原理 :只有那些目前可以观察到是相互毗邻的相和相区,才能原生地重叠在一起; 即在垂向上整合叠置的相是在侧向上相邻的沉积环境中形成的。 “The past history of our globe must be explained by what can be seen to be happening now” (James Hutton). It was named Uniformitarianism by Charles Lyell (1830; Hutton, 1795) Sed. Facies indicators——the physic, chemic and biologic characteristics which indicate sedimentary environments, processes and conditions. 。。。。。。 地层:各种层状岩石的统称.包括所有的沉积岩,部分火成岩和变质岩. 地层学:研究层状岩石形成的先后顺序、地质年代、时空分布规律(狭义)和形成环境条件及其物理、化学性质的地质学分支学科.她的核心目标就是建立地球科学的时间坐标。 地层叠覆律: 原始地层自下而上是从老到新的(上新下老) 原始水平律: 地层沉积时是近于水平的,而且所有的地层都是平行于这个水平面的(水平摆放). 原始侧向连续律: 地层在大区域甚至全球范围内是连续的,或者延伸到一定的距离逐渐尖灭(侧向连续)。 化石层序律:不同时代的地层含有不同的化石,含相同化石的地层其时代相同。

(完整版)《卫生事业管理学》知识点

《卫生事业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绪论 1、卫生系统的概念; 卫生系统是所有以促进、恢复和维护健康为目的的,致力于开展卫生活动的组织、机构和资源。 2、文化环境对卫生事业影响的体现在哪三个方面? 社会整体价值观、医务人员的行医理念、人群的健康期望。 3、卫生系统的功能有哪些? ①提供卫生服务; ②提供医疗保障,具体包括筹资,建立资金池,分配资金以购买服务; ③资源筹措,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 ④管理,即卫生系统作为管家,管理资金、分配权力,并且对人群赋予他们的期望作出应答。 4、卫生系统的的三大目标是什么? 1.改善健康 2.提高卫生系统反应性 3.分担疾病经济风险确保筹资公平性 5、卫生事业的概念; 指国家和社会为防治疾病,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有条理、有规模的从事所有社会服务的总和 6、卫生事业管理的概念;P10 是以防治疾病,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为目的,国家和社会采取的所有管理事务 7、卫生事业管理的手段有哪些?P13 ①法律手段 ②行政手段 ③经济手段 ④项目管理手段 8、卫生事业管理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有哪些?P16内容:

1.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 2.卫生事业的管理体制 3.卫生事业的运行机制 4.卫生事业管理的方法。 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专题小组讨论,选题小组讨论,文献分析法德尔菲法,专题小组讨论法,swot分析法,利益相关者分析,政策研究情景分析,循证政策分析。 定量研究方数据收集过程中常用: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有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数据分析过程中常用的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有统计学的分析方法(卡方检验,方差分析,路径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相关和回归分析)、投入——产出分析预测法、关键路径法。 9、卫生事业管理的主体和客体;P12 主体:包括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社会其他管理者,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等。 客体:包括卫生组织及其构成要素和职能活动两类。 10、卫生系统的特殊性有哪些?P5 a)卫生系统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专业性; b)大多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c)健康水平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状况 第二章卫生工作方针与卫生发展战略 1、卫生工作方针的概念;P19 是国家指导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和基本思想,使卫生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是指导国家各项卫生工作和制定各项具体卫生政策的依据。 2、新时期工作方针的基本内容;P23 1.以农村为重点 2.预防为主 3.中西医并 4.依靠科技与教育 5.动员全社会参与

岩石学期末考试重点整理

火成岩 岩石:是天然产出的,由一种或多种矿物、或类似矿物的物质(如有机质、玻璃、非晶质)和生物遗骸等构成的固态集合体。 岩石的成因分类:按岩石的形成作用过程划分为:岩浆岩:是由地幔或地壳的岩石经熔融或部分熔融形成岩浆继而冷却固结的产物。沉积岩:是由地表风化产物、火山碎屑物等,在外力作用下搬运、沉积、固结而成的。变质岩:是由先已存在的岩石(岩浆岩及沉积岩)在温度、压力及应力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为适应新的环境而形成的岩石。 三大岩类之间的循环转换关系:已经存在的沉积岩、变质岩、火成岩抬升到地表以后,经风化剥蚀、机械破碎、搬运、沉积等作用可以形成沉积岩;已经存在的沉积岩、火成岩或变质岩,因温压条件的变化或流体的作用等可形成变质岩;温压条件的进一步变化,可使原来的沉积岩。变质岩或火成岩发生熔融形成岩浆,岩浆在固结形成新的火成岩。 岩石学:是专门研究地壳、地幔及其它星体产出的岩石的分布、产状、成分、结构、构造、分类、命名、成因、演化等方面的科学。 岩浆:是天然形成于上地幔或地壳深部,含有部分挥发分和固态物质、粘稠的、以硅酸盐为主要成分的高温熔融体。自然界中硅酸盐岩浆占绝大多数,极少量是金属硫化物岩浆和金属氧化物岩浆(矿浆)及碳酸岩浆。 岩浆的主要化学成分: (1) 常量元素: O、Si、Al、Fe、Mg、Ca、Na、K、Mn、Ti、P、H、C等,其中O最多。在岩浆结晶过程中这些元素相互结合,组成各种矿物。通常以氧化物形式来表示:如SiO2 、Al2O3 、Fe2O3 、 FeO 、MgO、CaO、Na2O、K2O、MnO、TiO2、P2O5、H2O、CO2 等。但实际上在岩浆中这些元素并非以氧化物形式存在,而多是呈离子、原子或离子团的形式存在,如: Mg2+、 Na +、[SiO4]4-。 另外还有挥发份:CO2、SO2、CO、N2、H2 NH3、NH4、HCl、HF、KCl、NaCl等等。硅酸盐岩浆化学成分以SiO2含量最多,根据SiO2含量将硅酸盐岩浆分成4种类型:1) 酸性岩浆SiO2 > 63%(wt%) 2) 中性岩浆SiO2 52~63%(wt%) 3) 基性岩浆SiO2 45~52%(wt%)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 康。 2.中专1年7助理5年7执医,大专1年7助理2年7执医,本科1年7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 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 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 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 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 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 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 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 处。 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 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 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 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 于 。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 疾、 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 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 记。 14.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 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 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 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 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 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 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7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沉积岩与沉积相考试题

沉积岩与沉积相 请注意: 1、本考试科目提供一套试题参考答案,进入本门课程点在线考试,随机抽题,如果考试题不是其中试题,千万别点最下面的“完成考试”按钮,立即关闭窗口,重新进入抽题,直到抽到所给这套题为止 2、在线考试只有一次机会,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没给答案的可自行发挥,别空题,做完后一定点完成考试显示“答卷结果保存成功”表示提交成功,否则考试结果将无分值

1.成岩作用 广义的成岩作用是指从沉积物到沉积岩,以及在沉积岩形成以后再到它遭受风化作用或变质作用即到其被破坏或发生质的变化以前,发生的一系列的变化或作用,是沉积岩的形成和演化的重要阶段。 2.沉积相 沉积环境和该环境中所形成的沉积物(岩)特征的总和(综合)。 3.河流的“二元结构” 河流沉积的下段是由河床亚相的滞留沉积和边滩沉积组成,是由于河道迁移而引起的沉积物侧向加积的结果,构成了河流沉积的底层沉积。上段由堤岸亚相和河漫亚相组成,属泛滥平原沉积,主要是大量细粒悬浮物质在洪泛期垂向加积的结果,构成了河流沉积剖面的顶层沉积。底层沉积和顶层沉积的垂向叠置,构成了河流沉积的“二元结构”。 4.在海里或江里的岩石或珊瑚虫遗骸堆积成的岩状物 5.海洋或湖泊中,在重力的作用下,沿水下斜坡或峡谷流动的,含大量泥沙并呈悬浮状态搬运的高密度底流 6.如波状层理:纹层呈对称或不对称的波状,但其总的方向平行于层面。 7.又称毛细管浓缩作用或蒸发泵作用。 一般认为在潮上带,早先沉积的碳酸钙沉积物饱含孔隙水,在强烈蒸发时孔隙水沿毛细管上升,并使沉积物下部与海水沟通的孔隙不断获取海洋中正常海水的供给,就像泵汲一样。蒸发泵汲作用进行,使潮上带沉积物上部孔隙水的盐度大大提高,出现文石、高镁方解石及石膏沉淀,特别是石膏的沉淀增高了卤水中Mg/Ca比值,这些卤水就成为一种交代溶液,逐渐交代碳酸钙沉积物而形成白云岩。 8. 三角洲,即河口冲积平原,是一种常见的地表形貌。江河奔流中所裹挟的泥沙等杂质,在入海口处遇到含盐量较淡水高得多的海水,凝絮淤积,逐渐成为河口岸边新的湿地,继而

沉积岩与沉积相在线考试题目与答案

《沉积岩与沉积相》在线考试(开卷)试题—16秋 注意事项: 1、通过在线考试模块完成该课程考核; 2、抄袭、雷同作业一律按零分处理; 3、请务必于20XX年1月6日前完成。 一、名词解释(每题6分,共30分) 1、叠层石:主要是由蓝绿藻的生长活动所形成的亮暗基本层在垂向上有规律交替的一类构造。暗层:富藻纹层,富有机质;亮层:富碳酸盐矿物层,富碳酸盐碎屑。 2、相律:只有在横向上成因相近并且紧密相邻而发育着的相,才能在垂向上依次出现而没有间断。 3、浪基面:又称波浪基准面、波基面或浪底,是指相当于1/2波长的水深界面。波基面以下湖水不受波浪的干扰,是静水环境。 4、陆表海::是位于大陆内部或陆棚内部的,低海底坡度(30m,多为几百米),太暗.底部水体停滞缺氧:来自周围陆棚的底流可为超盐度,较大密度,不易上流所致 5、浊积岩:是浊流沉积形成的各类沉积岩的统称。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单描述5种不同类型的沉积构造。 1.水平层理:例如:硅藻土,纹层互相平行,并且平行于层面。代表静水环境中的缓慢沉降。 2.平行层理:纹层亦呈直线状互相平行,在剥开面上可见剥离线理构造。主要产于砂岩中。一般出现在急流和能量高的环境中,常与大型交错层理共生。 3.楔状交错层理:层系界面呈平面状,厚度变化大且呈楔状。层系界面不互相平行,纹层倾角变化较大,方向变化也大,常见于海、湖浅水地带。 4.透镜状层理:潮汐层理的一种,砂质沉积以透镜状被保存在泥质中(灰岩)。泥质纹层呈波状,占主体,砂质沉积可见斜纹层。主要形成于潮汐环境中。 5.粒序层理:亦称递变层理——正粒序、逆粒序。层理底部常有一冲刷面。只有粒度的渐变而

卫生统计学知识点总结

卫生统计学知识点总结-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卫生统计学 统计工作基本步骤:统计设计(调查设计和实验设计)、资料分析{收集资料、整理资料、分析资料【统计描述和统计推断(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 ★统计推断:是利用样本所提供的信息来推断总体特征,包括:参数估计和假设检验。a参数估计是指利用样本信息来估计总体参数,主要有点估计(把样本统计量直接作为总体参数估计值)和区间估计【按预先设定的可信度(1-α),来确定总体均数的所在范围】。b假设检验:是以小概率反证法的逻辑推理来判断总体参数间是否有质的区别。 变量资料可分为定性变量、定量变量。不同类型的变量可以进行转化,通常是由高级向低级转化。 资料按性质可分为计量资料、计数资料和等级资料。 定量资料的统计描述 1频率分布表和频率分布图是描述计量资料分布类型及分布特征的方法。离散型定量变量的频率分布图可用直条图表达。 2频率分布表(图)的用途:①描述资料的分布类型;②描述分布的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③便于发现一些特大和特小的可疑值;④便于进一步的统计分析和处理;⑤当样本含量足够大时,以频率作为概率的估计值。 ★3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是定量资料中总体分布的两个重要指标。 (1)描述集中趋势的统计指标:平均数(算术均数、几何均数和中位数)、百分位数(是一种位置参数,用于确定医学参考值范围,P50就是中位数)、众数。算术均数:适用于对称分布资料,特别是正态分布资料或近似正态分布资料;几何均数:对数正态分布资料(频率图一般呈正偏峰分布)、等比数列;中位数:适用于各种分布的资料,特别是偏峰分布资料,也可用于分布末端无确定值得资料。 (2)描述离散趋势的指标:极差、四分位数间距、方差、标准差和变异系数。四分位数间距:适用于各种分布的资料,特别是偏峰分布资料,常把中位数和四分位数间距结合起来描述资料的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方差和标准差:都适用于对称分布资料,特别对正态分布资料或近似正态分布资料,常把均数和标准差结合起来描述资料的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变异系数:主要用于量纲不同时,或均数相差较大时变量间变异程度的比较。 标准差的应用:①表示变量分布的离散程度;②结合均数计算变异系数、描述对称分布资料;③结合样本含量计算标准误。 定性资料的统计描述 1定性资料的基础数据是绝对数。描述一组定性资料的数据特征,通常需要计算相对数。定性变量可以通过频率分布表描述其分布特征。 2 指标频率型指标强度型指标相对比型指标 概念近似反映某一时间出现概率单位时间内某现象的发生 率 两个有关联的指标A和B之比 计算 公式 A/B 有无 量纲 无有可有、可无 取值 范围 【0,1】可大于1无限制 本质大样本时作为概率近似值分子式分母的一部分频率强度,即概率强度的 似 值 表示相对于B的一个单位,A有多少 位 A和B可以是绝对数、相对数和平均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大梳理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点大梳理 教育法规颁布与施行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颁布时间:1995年3月18日 施行时间:1995年9月1日 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教育根本法,在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确立了我国教育的性质和方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颁布时间:1986年4月12日 修订时间:2006年6月29日 施行时间:2006年9月1日 立法机关: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立法依据:宪法和教育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颁布时间:1993年10月31日 施行时间:1994年1月1日 立法机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了解我国教育的性质、方针和原则,掌握我国基础教育相关制度安排、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⑴、我国教育的性质:社会主义性质。 ⑵、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国家教育政策的总概括,是教育发展的总方向。 (3)、中国的基础教育制度: ①学校教育制度。②义务教育制度。③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④国家教育考试制度。⑤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⑥扫除文盲教育制度。⑦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⑸受教育者的权利: ①、享有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②、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③、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④、享有申诉权。 ⑤、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⑹、受教育者应当履行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③、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④、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⑺、违反教育法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1、违反教育经费规定的法律责任 2、扰乱教育秩序、破坏、侵占学校财产的法律责任 3、使用危险教育设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法律责任

沉积相考试重点-(2)教学提纲

沉积相考试重点-(2)

对比淡化澙湖与咸化澙湖的沉积特征。 答:淡化澙湖与咸化澙湖在沉积特征上的不同之处如下: (1)岩石类型:淡化澙湖以钙质粉砂岩、粉砂质粘土岩、粘土岩为主,粗碎屑岩极少见。可见方解石、铁锰结核,二氧化硅沉积矿物。当澙湖底出现还原环境时,可形成黄铁矿、菱铁矿等自生矿物,岩石呈暗色或黑色,澙湖若为碳酸盐沉积时,则以泥晶、微晶石灰岩及白云岩、含泥石灰岩为主。 咸化澙湖以粉砂岩、粉砂质泥岩为主,并可夹有盐渍化和石膏化的砂质粘土岩,几乎无粗碎屑岩沉积,可出现石膏,盐岩夹层。若为清水沉积时,则主要是石灰岩、白云岩,并夹石膏及盐岩层,可出现天青石、硬石膏、黄铁矿等自生矿物。 (2)沉积构造:淡化澙湖中,交错层理一般不发育,若有波浪作用,可发育缓波状层理,水平波状层理,及对称或不对称波痕。虫孔少见,偶见干裂。咸化澙湖中一般多出现水平层理及塑性变形层理,斜层理不发育,盐类沉积中可见周期性溶解作用所引起的“冲刷面”,可见盐类假晶及泥裂。 (3)生物化石:淡化澙湖中为适应淡化水体的广盐性生物如腹足类,瓣鳃类,苔藓类,藻类等数量大为增多,正常海相生物常发生畸变,如出现个体变小,壳体变薄,具特殊纹分布等反常现象,当澙湖底部有H2S存在时,则可使生物群绝迹。咸化澙湖中以广盐性生物最发育,如腹足类,瓣鳃类,介形虫等,正常盐度的生物则全部绝迹,当盐度增高至一定限度时(一般不超过5~ 5.5%),大生物即行灭绝。 简述不同类型河流的主要特征。 答:①平直河流:弯度指数小于1.5,河床坡陡水流急,多出现于一条河流的上游。

②辫状河:弯度指数小于1.5河道宽、水浅、坡陡、流急,心滩是辫状河最重要的沉积类型,心滩出现使河道频繁分叉合并,故形态呈辫状,多出现于中上游。 ③曲流河:弯度指数大于1.5,河道窄、水深、坡缓、流速小,点坝是曲流河最具特征的沉积类型。多出现于中下游。 ④网状河:由多条弯曲多变的河道联结似网状而故名。弯度指数大于1.5,冲积岛(湿地)发育,常占60~90%,为网状河最重要的地貌特征,常出现于下游。 简述湖泊环境的一般特点。 答:(1)水动力特征:主要表现为波浪和岸流作用,缺乏潮汐作用。波基面常常不超过20米。常有众多的河流注入。 (2)物理化学条件:①湖泊对大气温度变化较为敏感,湖水出现温度分层现象。②湖水含盐度变化大,可由小于1%至大于25%。因有不同源区的河流注入,湖水化学成分变化大。③稳定同位素,稀有元素等与海洋差别较大,如18O/16O 13C/12C低于海相,海相碳氢化合物的 34S/32S较为稳定,湖泊中变化大。B、Li、F、Sr在淡水湖泊中较海洋中少,Sr/Ba常<1。(3)生物学特征:常发育良好的淡水生物群,如淡水的腹足类、瓣鳃类等底栖生物,介形虫、叶肢介、鱼类等浮游和游泳生物,还常发育有轮藻、蓝藻等低等植物等。 简述湖泊相沉积的一般特征。 湖泊相一般具有下列特征: ①岩石类型以粘土岩、砂岩、粉砂岩为主.砾岩少见,仅分布于滨湖地区。砂岩的成分成熟度和结构成熟度中等,但一般比河流相略高。由岸向湖心,粘土岩比例增加。粘土岩中含丰富的有机质,是良好的生油岩系。 ②沉积构造类型多样,粘土岩中多发育水平层理、块状层理,砂岩中发育交错层理、波纹交错层理,同时可见对称及不对称波痕、泥裂、雨痕及生物搅混构造。 ③生物化石丰富,常见介形虫、叶肢介、瓣腮类、腹足类动物化石及高等和低等植物化石。

地史古生物学考试重点复习内容(整理篇)

古生物地史学 绪论 1、古生物学地史学 古生物学:是研究地史时期的生物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 (1)以保存在地层中的生物遗体和遗迹为对象; (2)研究古生物的形态、构造、分类、生态、地理及地史分布和演化发展规律;(3)了解生命的起源,生物进化,阐明生物界的发展史,充实和提高生物进化理论; (4)解决地层时代的划分和对比,恢复古地理,古气候。 地史学:是研究地壳发展历史的科学,研究内容包括生物发展史,沉积作用(及古地理变迁)发展史,地壳构造发展史等方面。 2、研究古生物学的意义 (1)再造地史时期中的古地理,古气候,恢复古代的自然地理环境.再造古地理,古气候:依据不同的生物相代表不同的生活环境; (2)探讨各地质时期古地理环境的变化及演变规律,揭示有关沉积矿产的形成和分布规律; (3)建立地质年代系统,地层层序律,生物层序律。 第一篇古生物学 第一章古生物学的基本概念 1、化石 化石是保存在地层中的古生物遗体和遗迹。遗体是保存的生物体本身部分,遗迹则是被保存下来的生物生活活动的痕迹。 2、化石的形成条件 硬体部分、迅速掩藏、密封冷冻或干燥、石化作用 3、化石的保存类型 实体化石、模铸化石、遗迹化石

4、石化作用的类型 (1)矿物填充作用(2)置换作用(3)升溜作用 5、水生生物的生活方式 底栖生物、游泳生物、浮游生物 6、指相化石 分布范围广,原地埋藏,适应性狭窄,并且能够反映某种气候特征的化石。 第二章古无脊椎动物 1、蜓壳旋壁结构的类型 致密层、透明层、疏松层、蜂巢层。 2、四射珊瑚构造类型 (1)单带型(仅有隔壁和横板) (2)双带型(具有隔壁横板和鳞板) (3)三带型(具有隔壁,横板,鳞板,及中轴或中柱) (4)泡沫型(隔壁不连续呈刺状,横板和鳞板均呈泡沫状) 3、各古生物的生存年代 蜓是灭绝的海生有孔虫,分布于石炭,二叠纪。 小纺锤蜓:中石炭纪 六方珊瑚:泥盆纪 贵州珊瑚:早石炭纪 弓石燕:晚泥盆世至早石炭世 震旦角石:中奥陶世 尖棱菊石:晚泥盆世 蝙蝠虫:晚寒武世 王冠虫:志留纪 叉笔石:奥陶纪 弓笔石:中志留纪

卫生法规历年考点汇总

卫生法规历年考点汇总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1999)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开展诊疗活动,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00) 3.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依法享有定期考核权的单位是: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2001) 4.《母婴保健法》所指的孕产期保健服务不包括:胎儿性别鉴定(2002) 5.《执业医师法》规定,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具有以下学历者,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003) 6.《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的年龄是:l8-55周岁(2004) 7.《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有:艾滋病(2005) 8.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尸检。当地不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尸检的期限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2005) 9.医疗机构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当依法采取的措施是:及时转诊(2000) 10.对流动人口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处理的原则是: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1999) 11.医师中止执业活动两年以上,当其中止的情形消失后,需要恢复执业活动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考核合格,并依法申请办理:重新注册手续(1999) 12.某镇卫生院3名医务人员违反《献血法》规定,将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用于患者,由于患者家属及时发现,经治医师采取果断措施,幸好未给受血者健康造成损害。根据《献血法》规定,当地县卫生局应对3名医务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理是:责令改正(1999) 13.构成医疗事故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违反操作规程的故意(2001) 14.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适当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异常情况。调整输注速度是根据受血者的:病情和年龄(2001)15.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其时限是:6小时内(2000) 16.《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属于:三级医疗事故(1999) 17.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开展产前诊断的,必须符合卫生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2005)18.属于《母婴保健法》规定可以申请医学技术鉴定的是: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2004) 19.医疗机构施行特殊治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批准后实施(2003) 2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哪类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损害的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2002) 2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报告(2002) 22.保证全血安全的前提和基础是:无偿鲜血(2000) 23.我国法定传染病中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2000) 24.内科医生王某,在春节探亲的火车上遇到一位产妇临产,因车上无其他医务人员,王某就协助产妇分娩。在分娩过程中,因牵拉过度,导致新生儿左上肢臂丛神经损伤。王某行为的性质为:虽造成不良后果,但不属医疗事故(2005) 25.对传染病患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场所和物品,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卫生处理(2004) 26.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罚款处罚的机关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2003) 27.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2002) 28.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2000) 29.医疗机构对其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2005) 3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2004) 31.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2003) 32.《执业医师法》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期限是3个月至6个月(2001) 33.在自然疫源地和可能是自然疫源地的地区兴办的大型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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