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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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项目公司招标(3篇)

中海油项目公司招标(3篇)

第1篇一、项目简介中海油项目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为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旨在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二、项目名称(此处填写项目名称)三、项目地点(此处填写项目地点)四、招标内容1. 项目总体设计- 项目规划与可行性研究- 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流程设计、设备选型、建筑设计、电气设计等)- 环境影响评价及应急预案编制2. 设备采购与安装- 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主要设备、辅助设备、专用工具等)- 设备安装及调试3. 工程施工- 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等)- 机电安装工程- 管道工程4. 项目管理- 项目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 成本控制- 安全管理5. 其他- 招标人根据项目需要提出的其他相关内容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此处填写金额)元;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的经验和能力;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记录;6.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国家级或省级设计资质;- 国家级或省级施工总承包资质;- 国家级或省级专业承包资质。

六、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此处填写截止日期)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在我公司网站下载或前往我公司办公室购买。

七、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至(此处填写截止日期)止。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此处填写递交地点)八、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此处填写时间)小时内。

2. 开标地点:(此处填写地点)九、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名,技术专家3名,经济专家1名。

海油超级工程招标公告

海油超级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SJ2023-B001一、招标条件本项目由我国某大型国有石油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投资建设,现对其所属海油超级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海油超级工程2. 项目地点:我国某沿海城市3. 项目规模:该工程主要包括海上平台建设、海底管道铺设、海上油气田开发、陆地终端建设等。

4. 投资估算:约人民币XX亿元5. 建设工期:约XX年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行等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企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总承包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2.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

3. 业绩经验:投标人须具备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经验,并具备良好的业绩。

4. 人员配备:投标人须具备充足的技术、管理和施工人员,且人员素质满足工程要求。

5. 设备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设备能力,能够满足工程需要。

四、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报表及信用报告;- 业绩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证明材料;- 设备能力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 开标时间:2023年X月X日9: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

七、其他事项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注明“海油超级工程投标文件”字样。

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海洋石油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海洋石油工程施工管理规范

海洋石油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一、前言海洋石油工程是指在海洋中进行的石油勘探、生产、输送等活动的工程,由于其特殊的环境和复杂的施工条件,施工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海洋石油工程施工行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规范。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任务、施工周期、施工人员配备、施工设备准备等内容,并报相关部门审批。

2. 施工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现场勘察,了解施工环境、地质情况、气候条件等,为施工作业提供准确的信息。

3. 施工前应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施工前应对所需的施工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符合要求并能够正常使用。

5. 施工前应明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秩序井然、安全可控。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严格执行作业程序和操作规范,禁止违章操作。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使用。

4.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环境的保护,严格控制施工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确保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5.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6.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7.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配合,确保施工工程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质量管理1. 加强石油工程设计的质量管理,依据国家规范和标准编制设计文件,严格把关设计文件的质量。

2. 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制定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3.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4. 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和评估,建立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档案,确保工程质量有据可查。

守法、公开、竞争、择优、共赢——中国石油统一招标管理之路:招标管理理念与实践:加强统一招标管理

守法、公开、竞争、择优、共赢——中国石油统一招标管理之路:招标管理理念与实践:加强统一招标管理

开拓 、努力探索 ,形成了 “ 管办分离 、
规章 制度 。中 国石油要 以守 法保 证现 公 正评 审 ,体 现实 事求 是 ,严 格按 照
统 一 管理 、分级 负责 、联 合 监督 ”的 代化 企业 的规范 运作 ,确保 采购 过程 评 标标 准评 定 中标 人 或候选 中标 人 。
负 责
以及 相关 文件确 定招 标组织 形式 与招
中 国石 油 对 工 程 、 物 资 和 服 务 的 标方 式实 施招 标。招标 一般 过程 步骤
秀 、最合 适 的 中标 者 。招 标 的根本 目 招标 工作 实行 归 E管理 ,中 国石油 招 为 :项 目立项与审批 、编制招标 文件 、 l 的就是 择优 ,中标 人不 一定是 出价 最 标管理办公室 ( 以下简称 总部招标 办 ) 、 发布招 标信息 、资格预审 、发 售招标 低 的 , 一定是最符合招标方需要 的, 但
S懒l t p eP cl ia an
招标管理理念 与实践
加 强统一招标 管理 构建新型招标体 系
招投 标作为 市场 经济 的一 种有效 增 效 、规 范运 作等 方面 为 中国石 油做 标投 标法 》和 中国石 油招标 管理 办 法 运行 机 制 ,对 降低企 业交 易成 本 ,规 出 了 积极 贡献 。 范市场交易秩序 ,创建 “ 公开 、 公平 、 公 正” 的市场 交易 环境 意 义深远 。中 国石油作为央企中的 “ 国家队 、 主力军 、 的相 关规 定 ,要 求招 标 的 ,必须 进行 招标 ,可 以结合 实 际采取公 开招 标 或
中国石油 的招标管理理念
邀请 招标 的 ;要 求 可 以不 招标 的,要
21 00年 8月 1 t 中 国 石 油 历 根据 实 际情况 ,以有 利于项 目开展 为 7 E,

海油招标文件

海油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决定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二、项目地点:[项目地点]三、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四、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发售时间]七、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发售地点]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九、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十、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项目背景]二、项目规模[项目规模]三、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投资估算]四、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三、招标内容一、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二、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基本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条件[特定条件]五、招标文件发售一、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及地点]六、投标文件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相关资质证书;(5)类似项目业绩证明;(6)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简历;(7)投标报价;(8)其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内容。

2. 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双面打印,封面、目录、页眉、页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设计。

二、投标文件提交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2. 投标文件提交后,不得更换、修改或补充。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机械设备(13)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1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钻井事业部平台生产生活零散设 备配件及配套物资采购项目
天津市金万航石油 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370.0
2022-06-06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 生成
3/20
TOP7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威力管道设 钻井事业部低压阀门采购项目 备有限公司
77.4
2022-05-20
TOP8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嘉彤实业有限 钻井事业部空压机配件采购项目 公司
69.1
TOP9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钻井事业部钻井辅助设备配件采 购项目(四次)
目标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时间:
2023-02-08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2-12~2023-02):
近 1 年(2022-03~2023-0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 生成

中国海洋总公司招标公告(3篇)

第1篇招标编号:COC-2023-001一、招标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中国海洋总公司海洋资源开发项目2. 项目业主:中国海洋总公司3. 项目地点:中国沿海地区4. 项目规模:根据国家海洋资源开发规划,项目规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项目投资:预计总投资约XX亿元人民币。

6. 项目简介:本项目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资源整合,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推动我国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招标范围1. 海洋资源勘探与评估2. 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3. 海洋工程设计与施工4. 海洋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5. 海洋能源开发与利用6. 海洋技术服务与支持三、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XX万元。

2. 具有海洋工程、海洋资源开发等相关领域的专业资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五、招标文件获取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X月X日止。

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到中国海洋总公司招标办公室(地址:XX市XX区XX路XX号)购买招标文件。

(2)邮寄获取:投标人可通过银行汇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将汇款凭证及以下资料发送至招标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招标办公室收到上述资料后,将尽快通过邮寄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XX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X月X日X时X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海洋总公司招标办公室(地址:XX市XX区XX路XX 号)。

QHSE-03-12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供应商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

QHSE-03-12海洋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供应商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办法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服务供应商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治理方法公司名称: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批准依据:《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内操纵度体系治理方法》(IS-01-07)公布文号:海油工程(青岛)内控办〔2012〕**号公布日期:2012年**月**日生效日期:2012年**月**日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服务供应商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治理方法1 目的本方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大对海洋石油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公司”)服务供应商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治理,规范发包方及服务供应商(下称“双方”)的HSE行为,分清双方职责,降低事故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法。

2 适用范畴本方法适用于青岛公司范畴内的服务供应商的质量健康安全环境治理。

3 编制依据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3.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2,国务院。

3.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治理规定》,海油总安〔2006〕1号,2006,总公司。

3.5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内操纵度体系治理方法》,CG-20-01,2009,总公司。

3.6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供应商治理方法》,QHSE-03-1 3,2012,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4 要紧应对的风险防范服务供应商质量健康安全环保事故对青岛公司造成的不利阻碍和连带责任。

5 释义服务供应商:指为青岛公司各单位提供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设备建筑、设备修理和爱护,生产和技术服务,以及提供其他各种服务、咨询及中介的公司和机构。

6 职责分工6.1 采办部职责6.1.1 采办部是青岛公司供应商治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审核和治理工作,负责建立和爱护青岛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和协议供应商库。

(项目管理)总公司中下游项目管理规定年月版

(项目管理)总公司中下游项目管理规定年月版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文件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007年7月总目录一、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海油总工〔2007〕432号1附件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3附件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21二、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和《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报告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海油工字〔2005〕2号31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管理规定 (33)附件2:中下游工程建设报告编制管理规定 (47)三、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项目执行计划编制指南》的通知海油工字〔2007〕425号57附件1: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57)附件2: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项目执行计划(PEP)编制指南 (71)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文件海油总工〔2007〕432号关于印发《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气电公司、炼化公司、化学公司、油气利用公司、基地集团公司、中化建、新能源公司:为了适应总公司中下游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总结以往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工程建设部在两次征求各有关单位的意见的基础上,对总公司2005年发布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规定》(海油总工〔2005〕167号)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且为了方便不同管理人员的学习、领会和执行,我们将该规定分成了两个独立的规定,即《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或负责管理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现将这两个规定下发给你们,要求你们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据此进一步加强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这次总公司对上述两个规定做了较大修改,特别是《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参股的中下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是第一次发布执行,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问题,请各单位及时与工程建设部沟通,以便我们以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中油建设【2014】2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及检维修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及检维修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及检维修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和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检维修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3(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年度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4(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承包商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承包商评审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代表和相关技术、商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一)一类承包商准入的评审;(二)跨专业分公司承建项目的承包商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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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所属单位的工程、物资和服务采购的招标管理。 公司境外项目和进口机电产品的招标管理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项目合同,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人(公司或所属法人单位)公开交易条件和要求,由若干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范围与权限、申报、审核与审批、招标评审专家与评审、招标专业机构和招标实施等全过程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所需采购的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配件及工具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分为两类,其中一类是指由公司投资或出资 2

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自营工程项目),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以及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另一类指公司通过承揽外部工程需要采购的分包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分包工程项目)。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为完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采购的服务项目,一般需要以支付服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等方式实现。 第四条 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规范、分级分类管理、分工负责、集中组织的管理体制。 统一规范是指按公司统一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由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招标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建立统一的专家库。 分级管理是指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由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公司、所属单位分级进行决策。分类管理是指招标项目分为工程、物资和服务三种采购类型,并按采购估算额划分为四类管理方式。 分工负责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两级机关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招标方案及相关文件的QHSE、技术、经济和法律等审查。 集中组织是指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经审查批准后,由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承办招标工作。 第五条 公司招标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3

(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二)合法、合规、合理,务实有效; (三)专业、集约、受控,规范有序; (四)竞争、择优、提升,合作共赢; (五)相关人员履行职权与承担责任对等。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招标业务的领导决策机构,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公司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 (二)负责公司管理权限内的招标方案、招标文件和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批以及招标结果的批准确认; (三)负责公司对外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的审批; (四)负责公司招标工作中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 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装备工程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与上级部门、外部业务单位的联系及工作协调,对公司招标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三)负责组织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或可不招标事项以及招 4

标结果审查和报批; (四)负责招标专业机构委托审核及批准公司内部招标委托。 (五)负责评标专家的审查、推荐和录入专家库; (六)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和考核公司招标工作; (七)负责招标业务的宣贯、培训、统计汇总工作。 第八条 公司总部相关处室职责: (一)装备工程处负责公司物资类和自营工程类以及服务类中设备、生产生活设施的维修服务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上述业务投标商及其相关建造商、制造商、代理商、供应商等资质、业绩和能力的审查。 (二)运行处负责公司主营业务所需服务类和分包工程项目采购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招标项目投标商资质、招标范围、资源配套、工期控制、组织运行等事项的审查。 (三)技术处负责公司信息、技术和科技服务项目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公司重大项目和井控设备、工具及公司管理的所有重大项目的技术标书总体审查把关,包括技术规格书、技术标准、工艺质量要求等。 (四)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文印、设备、设施和公务车辆以及物业、保洁、绿植等服务的招标审查。 (五)规划计划处负责规划战略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造价审查、项目后评价、统计咨询等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投资计划落实和概、预算控制以及招标最高限价或标底审查。 5

(六)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对安全环保咨询、评估、劳保用品和QHSE有关的工器具及设备设施等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公司管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有关QHSE条款的审查;负责按照公司《承包商、供应商、协作方HSE管理办法》,对投标单位的HSE资质进行审查,核发《承包商HSE资质认可证书》。 (七)人事处负责劳务派遣、培训、人力资源事项顾问咨询等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评标专家库人员资质审查。 (八)财务资产处负责公司财会咨询、税收筹划、资产评估、资本运营、保险、财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招标项目资金预算、保函、税金、付款条款以及投标人商誉的审查。 (九)审计监察处负责审计中介聘用等的招标审查;负责招标过程监督以及招标活动中发生违纪违规事项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十)企管法规处负责内控测试、管理咨询、外聘律师、法律咨询等业务的招标审查;负责公司管理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方案、招标文件、招标结果的法律审查及合规性监督,处理重大招标项目的法律纠纷。 (十一)群众工作处负责工会活动器具、文娱设施等业务的招标审查。 (十二)国际事业处负责境外项目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咨询等业务的招标审查。 第九条 公司总部各处室除按第八条规定职能负责外,还应 6

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 贯彻实施公司招标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招标工作流程,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能力审查以及对公司招标评审专家库的专家提出审查意见。 (三)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招标工作。 (四)负责本部门业务需要的招标项目的承办工作。 (五)协调解决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招标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条 所属单位的招标工作由本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按本办法分级管理权限规定进行集体决策。招标管理应当明确一个业务科室统一归口管理本单位的招标工作,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和建立规范的业务流程,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管理招标项目招标建议方案、招标结果(拟授标建议)和可不招标事项的报批,按要求统计和上报本单位招标工作情况。 第十一条 招标承办单位负责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的编制,组织对招标评审专家的能力、水平、诚信等方面进行考评。

第三章 招标范围与权限 第十二条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中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7

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采购项目,其中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或总包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 (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其他工程、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其他物资或服务采购项目; (三) 年度内同类多次采购项目累计总采购估算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采购项目; (四)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需要招标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该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除上述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外,所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能招尽招、招必规范的原则,规定本单位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并报公司招标办备案。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后,可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而不适宜招标的; (二)抢险、救灾等应急项目而不适宜招标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所属单位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8

(六)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七)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物资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 (八)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 (九)已通过集团公司和公司集中采购招标并在有效期内的; (十)集团公司和公司战略合作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框架协议中对工程、物资或服务采购有明确约定的; (十一)国家和集团公司有特殊要求不宜招标的; (十二)甲方或业主依法指定合格分包商或供应商的。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总部管理的招标项目称为一类项目,包括: (一)单次采购估算额在2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工程项目(含分包工程项目); (二)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 (三)单次采购估算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服务项目; (四)集团公司集中采购项目及其他应纳入集团总部管理的招标项目。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管理的招标项目称为二类项目,包括: (一)单次采购估算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不满2亿元人民币的工程项目(含分包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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