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

1.1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
1.1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

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规范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提高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根据监管要求及《XXXX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操作规程。

1.2.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是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1.3.本规程所指信息科技风险评估是对信息科技风险的风险辨识(包括分类)、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

1.4.本规程是对风险评估计划、风险评估准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分析及报告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1.5.本规程适用于全行。

2.风险评估计划

2.1总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制定信息科技风险评估计

划,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2.2出现以下情况,应结合本单位以往风险评估情况,确定

是否启动信息科技风险评估:

(1)新系统上线或已有系统进行重大变更;

(2)内部或同业出现重大信息科技事件;

(3)信息科技审计中发现重大问题;

(4)监管机构发布风险提示。

2.3分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总行风险评估工作要

求,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开展信息科技风险评估工作。

3.风险评估准备

3.1.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目标。评估目标包括:

(1)满足监管要求;

(2)满足我行业务持续发展在信息科技方面的需要;

(3)识别现有信息技术及管理上的不足等。

3.2.风险评估牵头部门确定风险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依据评估目标确定,包括:

(1)信息资产,如物理、系统、网络、应用、数据等;

(2)信息科技活动,如合规管理、开发管理、运维管理、外包管理等;

(3)信息科技工作流程,如事件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等。

3.3.风险评估牵头部门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团队,授权风险评估团队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3.4.风险评估团队制定风险评估计划书,明确风险评估实施的计划安排,包括评估工作内容、时间进度和各阶段成果清单等内容。

3.5.风险评估团队制定风险评估方案,明确风险评估依据、风险识别方法、信息收集方式、风险分析方法等。

3.5.1.评估依据包括:

(1)现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行业主管机关的要求和制度;

(3)信息科技安全保护等级要求;

(4)信息科技互联单位的安全要求;

(5)信息系统本身的实时性或性能要求等。

3.5.2.风险评估方法包括:

(1)基线分析法:采用一套标准的风险控制措施来对所有的风险点进行对比分析,确保达到一个最基本的风险保护级别。

(2)简要分析法:利用个人的知识和经验分析风险。

(3)详细分析法:对资产进行深度识别和赋值,评估针对资产的威胁,并分析脆弱点。

3.6.风险评估计划书和风险评估方案报送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7.风险评估牵头部门通过风险评估启动会等形式启动具体风险评估工作。

4.风险识别

4.1资产识别

资产识别参见《XXXX银行信息资产管理办法》中资产识别及赋值的要求。

4.2威胁识别

4.2.1.威胁识别采用以下方法:

(1)人员访谈;

(2)调查问卷;

(3)物理检查;

4.2.2.评估人员参照信息科技威胁源清单(附件1),从以下方面分析威胁:

(1)人员威胁:故意破坏和无意失误;

(2)系统威胁:系统、网络或服务出现的故障;

(3)环境威胁:电源故障、污染、液体泄漏、火灾等;

(4)自然威胁:洪水、地震、台风、雷击等。

4.2.3.评估人员参照威胁赋值表(附件2)对已识别的威胁赋值。威胁赋值应综合考虑以下方面:

(1)以往安全事件报告中出现过的威胁及其频率的统计;

(2)实际环境中通过检测工具以及各种日志发现的威胁及其频率的统计;

(3)近一两年来国际组织发布的对于整个社会或特定行业的威胁及其频率统计,以及发布的威胁预警。

4.3脆弱性识别

4.3.1脆弱性识别采用以下方法:

(1)访谈,主要涉及资产的所有者、使用者,以及相关业务领域和软硬件方面的专业人员等;

(2)调查问卷;

(3)物理检查;

(4)查阅和分析文件;

(5)工具测试,测试办法包括:漏洞自动扫描工具、安全测试和评估、渗透测试和代码评审。

4.3.2.参照信息科技脆弱性清单(附件3),从以下方面识别被评估对象的脆弱性:

(1)技术性脆弱性:系统、程序、设备中存在的漏洞或缺陷;

(2)操作性脆弱性:配置、操作和使用中的缺陷,包括人员的不良习惯、审计或备份中的漏洞;

(3)管理性脆弱性:策略、程序、规章制度、人员意识、组织结构等方面的不足。

4.3.3.评估人员参照脆弱性严重程度赋值表(附件4)对已识别的脆弱性赋值。

4.4确认已有风险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风险评价

5.1.确定风险可能性

5.1.1.根据威胁出现频率及脆弱性的状况,确定威胁利用脆弱性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即:

风险事件的可能性=L(威胁出现频率,脆弱性)=L(T,V )

5.1.2.评估人员参照风险可能性衡量指标(附件5)对风险发生可能性进行衡量指标划分和评分。

5.2确定风险影响程度

5.2.1.根据资产价值及脆弱性严重程度,确定风险一旦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即:

风险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F(资产价值,脆弱性严重程度)=

F(Ia,Va )。

5.2.2.评估人员参照风险影响程度衡量指标(附件6)对风险发生影响程度进行衡量指标划分和评分。

5.3风险评价

5.3.1.根据确定出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即:

风险值=R(风险可能性,风险影响程度)=R(L(T,V),

F(Ia,Va ))。

5.3.2.评估人员参照风险等级确定表(附件7),确定风险等级。

6.分析及报告

6.1.评估人员对评价结果进行风险成因分析,提出风险处置建议,撰写风险评估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风险评估背景

(2)风险评估范围

(3)风险评估方法与过程

(4)风险评估结果及风险成因分析

(5)风险处置建议

(6)详细风险列表

6.2.风险评估报告由评估牵头部门组织编写完成,向主管行长报告,抄送总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和信息技术部。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整改,总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定期组织抽查。

7.附则

7.1.本规程由总行制定、修改,总行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解释。

7.2.本规程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

附件1:信息科技威胁源清单

附件2:威胁赋值表

附件3:信息科技脆弱性清单

附件4:脆弱性严重程度赋值表

附件5:风险可能性衡量指标

附件6:风险影响程度衡量指标

附件7:风险等级确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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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表现及防范对策

基层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表现及防范对策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基层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表现及防范对策 随着信息科技在银行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的推广运用,银行对信息科技的依赖程度显着提高,在促进银行改进流程、加快发展的同时,银行业机构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信息科技风险事件凸现。加强基层银行业机构信息科技风险防范,对于维护银行业机构以及整个银行业体系的安全稳定至关重要。 一、当前银行业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的主要表现 (一)数据大集中引发的风险 数据的集中直接带来了银行金融产品的升级和服务、管理手段的提高,但银行数据大集中后,可能带来的风险隐患也随之加大。一是不可抗力引发的风险。一旦出现突发的灾难事故,将导致系统性的业务停顿与客户流失,甚至会引起业务系统瘫痪,造成社会不稳定。二是系统安全维护工作不及时引发的危险。在数据大集中前,系统架构相对简单,原有的各地方数据中心均由技术人员负责辖内各系统的安全维护工作。由于他们对原系统涉及的各个环节比较熟悉,与系统软件开发商的联系较为密切,与区域内的网络运营商的协调能力较强,因此能迅速调动各种技术力量解决问题,对客户的响应时间较快。而数据集中后,虽然在管理上便于维护、升级,但由于数据集中后的系统的架构变得更加复杂,牵扯的各方面因素比原来大大增加,而且很多问题由于权限问题在市级分行层面漂统前置立韵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往往需要向总行数据总中心反映,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现有数据中心技术人员应急抗灾能力和应变管理能力。三是外包风险。数据大集中后,对系统开发、网络管理、运行维护等的要求更加专业化了。 随着IT 外包服务的概念逐步被各银行业机构接受,各银行业机构开始尝试实施IT 服务外包,这既有利于银行降低运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本帖最后由 infosec123 于 2009-9-23 17:16 编辑 背景 为加强商业银行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能力,09年3月份银监会正式发布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这是继出台有关《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的监管文件之后,银监会发布的又一重要风险管理指引。该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它和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一样,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现阶段商业银行已经基本完成了信息化建设,在金融管制放松、业务全球化、金融创新步伐加快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的大背景下,国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息科技风险有增大的趋势,国际银行业和监管当局都日益重视信息科技与操作风险的管理和监管。目前,国际上宣布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国家和地区都按照新协议的要求,明确将操作风险纳入资本监管的范畴,而信息科技风险是操作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需求分析合规性需求: 近年来,国家各部门不断推出了各种监管要求,对IT管控领域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与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与行业监管指引有: 2002年,美国国会发布了SOX《萨班斯[url=; 2004年9月3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url=; 2006年,银监会发布《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url=;

新巴塞尔协议---银行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教程文件

银行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新巴塞尔协议导读:新巴塞尔协议强调在进行风险管理的时候,不仅仅要重视传统的信用风险,而且要将操作风险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以前对操作风险的定义非常简单,是除了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这种消极的定义方式对操作风险管理造成了障碍。新巴塞尔协议中给出的新的操作风险定义如下: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于内部流程、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 1 新巴塞尔协议和操作风险 2004年6月26日,《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简称新巴塞尔协议)的终稿正式通过。新巴塞尔协议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在国际上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内容为三个支柱,即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检查和市场约束。虽然中国银监会曾经表态,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我国在未来几年内仍将继续执行1988年的老协议,但是当中国的银行进入国际银行业市场开拓业务时,巴塞尔协议可能会使中国商业银行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尤其是国际上业务较活跃的银行,势必会受到很大影响。所以,对于中国银行业来讲,研究和符合新巴塞尔协议是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决策。 新巴塞尔协议强调在进行风险管理的时候,不仅仅要重视传统的信用风险,而且要将操作风险放在一个重要的地位。以前对操作风险的定义非常简单,是除了市场风险和信贷风险之外的其他风险。这种消极的定义方式对操作风险管理造成了障碍。新巴塞尔协议中给出的新的操作风险定义如下:操作风险就是指由于内部流程、人员、系统不充足或者运行失当、以及因为外部事件的冲击等导致直接或者间接损失的可能性的风险。 2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作为银行面临的多种风险之一,具有其独特性。简单来讲,操作风险就是“没有采用正确的方法做事情”而带来的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之间的关系如图所示。战略风险主要关心管理层是否选择的正确的业务方向和战略目标,业务相关的风险和具体的业务特点有关,而操作风险则主要指落实到具体执行层面的时候能否正确执行规范,以及有没有相关的规范可以参照执行。在风险管理领域中,战略是指导,而操作则贯穿整个业务活动的始终。因此,操作风险管理必须贯穿到整个公司管理过程之中去。

中小银行信息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中小银行信息科技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随着我国银行业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信息科技与银行业务的深度融合,银行业的发展已经离不开信息技术的支持,信息科技已经成为当今银行业业务发展的核心支撑,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信息科技在退推动银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随之而来的信息科技风险亦不容忽视,已经成为影响银行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旦信息科技环节出现风险,将会给银行经营带来巨大影响,甚至是造成银行业务停滞,影响百姓生活及社会稳定。笔者结合村镇银行自身发展,对中小银行信息科技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提出以下建议。 一、现状与问题 (一)对信息科技风险认识不到位,管理体系不完善 以村镇银行为例,其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水平还处在风险管理的初级阶段。有些村镇银行虽然制定了发展战略,但缺乏与业务发展战略相一致的信息科技发展战略,同样也缺乏信息科技风险战略来指导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工作,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尚未纳入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首先是信息科技风险认识上不到位。在作为小银行的村镇银行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对信息科技风险了解的不够细致,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相对薄弱,信息科技的风险管理缺乏业务、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部门甚至更高级管理层的有力支持。其次,信息科技管理体系不完善。大部分村镇银行虽然制定了相关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但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岗位设置缺少整体的风险管理概念,缺少完整的信息科技安全管理体系。

(二)科技投入水平普遍较低 目前,中小商业银行的科技收入整体能力偏低。科技投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费用、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科技人员成本、其他费用等项目。以村镇银行为例,很大数量的村镇银行尚未自行开发业务系统,多是租用发起行的业务系统。这部分村镇银行从本质上可以看作是发起行的一个支行,业务系统运维的重头戏一般都由发起行信息科技部来实施。同时村镇银行高级管理层对科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科技的投入占运营成本的比重较小,大多在2%以下,该资金份额难以完全满足业务系统运行的维护需要,导致村镇银行部分硬件投入不足,常用易损设备备份不足,一些重要设备达不到双机热备的要求,出现设备损坏无备用设备,无法及时更换,影响正常业务开展的问题。更有一部分硬件设备超寿命运行,做不到及时更换,给信息系统的后期维护带来较大的负担,在银行业务开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较大的信息科技风险。 (三)科技队伍建设严重滞后,人才储备不足 信息科技发展的核心是科技人才,银行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离不开科技人员的支持。据统计先进银行科技人员平均占银行总人数的比例为3%-4%。然而对于现阶段的村镇银行而言,信息科技人员的配比却严重偏低,人员配备严重不足,存在着较大的人员缺口,从这个角度来看,农村金融机构的信息化能力不足与信息科技人员不足有着必然的联系。现实的情况不免让人感到忧虑,无法满足科技管理的整体要求。

2016年科技信息风险评估报告

XX农商银行关于科技信息 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X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XX农村信用社2015-2017年规划的通知》)及《XX银行2016年内控合规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风险合规部对我行科技信息部2016年度的相关业务进行了风险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风险合规部于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5日对我行科技信息业务的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主要从组织领导、制度管理、岗位管理、员工培训、安全设施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风险评估。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技信息组织领导 通过查阅科技信息部考核办法和相关责任状,我行董事会设置了科技信息管理委员会,经营班子设置了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系统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等领导组织,组织机构组建齐全。 (二)信息科技制度建设 通过查阅出台的信息科技制度、流程及办法,信息科技部组织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对相

关的科技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和归类,及时修改相关制度办法,使其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全新性。 (三)信息科技管理部门及岗位 我行现已设立独立的科技管理工作部门并配有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设立科技管理岗、主机系统维护岗、设备维护岗、设备保管岗、档案管理岗、风险控制及安全岗等必要的岗位,每个岗位配备2人以上操作维护人员,重要系统均配备A\B角,并定期轮换,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四)员工学习培训 通过查阅培训计划及资料、员工岗位轮换表、强制休假安排及审计报告,科技信息部年内组织开展了计算机知识的普及和应用轮训培训工作,严格落实上岗资格考试、岗位轮换和强制休假制度。 (五)设备管理和维护 通过查阅登记簿和检查记录,科技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对计算机进行必要的设备日常监测、检查、记录,并及时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通过查阅运维综合管理平台,部门能够及时受理各网点提交的系统运行故障、业务处理差错、业务需求申请等业务工单,并对其认真审核后,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对营业网点上报的网络故障信息及时给予电话或现场指导。 (六)机房网络安全及消防设施

银行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报告

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报告 一、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 我行面临的主要信息科技风险: 1.业务中断风险 保障业务连续性是我行信息科技工作中的最重要的部分。我行面临的首要的问题是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对滞后跟不上业务高速发展的脚步。一旦产生软硬件故障、系统超负荷运行、主干网络中断、病毒传播、人为非法操作造成系统不稳定等因素,极易造成银行业务的中断。 2.数据安全风险 数据是我行的基础,我行要为客户提供一个可靠的环境确保数据资料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随着业务的发展,数据量不断增大,数据安全风险凸显。数据安全风险包括两方面:一是数据窃取,主要是数据遭到窃取或者恶意篡改,导致客户信息资料外泄,引发客户不满,引发法律风险问题;二是数据丢失,主要是受到自然灾害、房屋倒塌等突发事件造成的存储介质毁坏,导致存储介质中数据丢失。 3.电子银行与网络金融风险 电子银行风险主要是电子支付安全问题,包括ATM诈骗以及利用钓鱼、木马程序盗取客户的账号和密码等一些行为导致的客户资金的损失。网络安全是网

络金融风险的关键,一旦网络安全受到破坏,网络金融风险将一发而不可收。 4.系统漏洞风险 系统漏洞风险是银行信息系统开发缺陷被发现和利用的风险。系统漏洞风险在系统设计之初难以发现,随着系统的推广及运行,风险将逐渐暴露,一旦被人利用,会对我行造成极大影响。另外,系统的密码泄露和破解,也影响着系统的安全。 5.外包风险 外包风险主要是外包服务商能否长期稳定地为我行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能否及时响应并修复系统故障,确保外包业务连续性。我行如果过度依赖外包服务商,一旦出现突发情况,势必会影响我行业务持续开展。 二、风险防控工作采取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针对我行面临的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我行在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方面采取以下策略。 1.强化数据质量及安全管理 建立数据质量常态化管理机制,积累真实、准确、连续、完整的部和外部数据,确保外围管理系统数据应用质量要求,把控数据外泄风险。 上线数据库审计系统,对数据进行监控。能够实时记录数据库活动,对数据库操作进行细粒度审计的合规性管理,对数据库遭受到的风险行为进行告警,通过对用户访问数据库行为的记录、分析和汇报,用来帮助用户事后生成合规报告、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WORD版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动态监测规程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动态监测规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监管的及时性和前瞻性,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持续和动态监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信息科技风险动态监测是针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活动中的重点风险领域,通过选取关键风险指标,持续开展风险监测,动态跟踪风险趋势、前瞻研判风险态势并及时采取监管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信息科技风险动态监测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监管、重在法人、风险为本的原则。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动态监测体系由监测指标、监测数据管理、指标运用及监测工作流程组成。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商业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以及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成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动态监测指标选取原则及分类

第六条信息科技风险动态监测指标由商业银行信息科技基础运行数据经采集、加工、计算形成,综合反映了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水平及风险管控能力。 第七条监测指标选取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一)代表性:能够反映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水平和控制效果,体现信息科技对业务的支撑能力; (二)综合性:能够涵盖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存在的主要环节,反映信息系统多种要素的风险状况; (三)敏感性:能够通过指标波动直接体现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水平的变化情况; (四)可获取性:能够通过商业银行信息系统直接获取或通过定量计算间接获取,具备明确、可靠的数据来源。 第八条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动态监测指标分为稳定性指标、安全性指标和规模性指标三类。其中稳定性指标、安全性指标直接反映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状况,规模性指标主要反映信息科技对业务的支撑能力,间接反映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状况。 第三章动态监测指标体系 第九条稳定性指标表示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对业务提供支持和满足业务需求的有效、可靠程度,包括系统可用率、系统交易成功率、投产变更成功率等。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第八章外包 第九章内部审计 第十章外部审计 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三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五章信息系统开发、测试和维护 第六章信息科技运行 第七章业务连续性管理 第八章外包 第九章内部审计第十章外部审计第十一章附则展开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编辑本段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五)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监管评级定量和定性标准

信息科技风险(Information Technology Risk) (一)信息科技治理(15分) 1.信息科技治理组织架构(8分) (1)是否确立董事会、高管层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2)是否建立完善的信息科技管理制度体系。 (3)是否建立完善合规的信息科技“三道防线”以及信息科技三道防线的实际运作。 (4)是否明确信息科技治理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 评分原则:(1)考察董事会、高管层的信息科技治理职责是否完整,信息科技发展战略不经董事会审批,或者本年内董事会会议不形成年度信息科技工作决议的此项最高得分4分。 (2)考察是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的起草、发布、修订等工作流程,信息科技管理制度是否涵盖系统开发、项目管理、系统运行、信息安全、外包管理、业务连续性等领域。 (3)考察是否明确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和信息科技风险监督的“三道防线”职责,“三道防线”部门设置是否合规;是否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成员来自高管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并定期向高管层汇报工作。 (4)考察商业银行是否以正式制度(文件)明确信息科技

治理应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治理;是否制定了信息科技治理运作效果考核指标并定期进行评价。 2.信息科技对业务发展的专业支持和匹配度(7分) (1)信息科技战略与业务发展战略的匹配度。 (2)信息科技人员、信息科技投入等与业务发展的匹配度(定量)。 (3)董事会、高管层等决策人员是否具备足够的信息科技专业知识能力。 评分原则:(1)考察是否建立明确、可实施的信息科技发展战略;是否定期评价信息科技战略规划实施效果,建立信息科技战略与业务战略的协调一致机制。 (2)考察信息科技人员数量、信息科技人员占比、信息科技投入占比与商业银行发展水平是否匹配,低于同质同类商业银行平均值的此项酌情扣分;考察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建设与业务发展的支撑与匹配程度。 (3)考察具有信息科技管理经验的高管人员在董事会、决策层是否具有一定的占比;是否设立首席信息官,直接向行长汇报,并参与重大决策,首席信息官是否具有一定的信息科技专业背景或从业经验。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19)

--------------------------------------------------------------------------------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a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银行信息安全

一、银行信息安全威胁 随着银行信息建设的深入发展,银行全面进入了业务系统整合、数据大集中的新的发展阶段,经营的集约化和数据的集中化趋势一方面顺应了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但是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信息安全风险的集中。银行信息系统存在的信息安全威胁主要包括 来自互联网的风险、外部机构的风险、不信任网络的风险、机构内部的风险、灾难性风险等五部分。 二、信息安全建设的原则及等级划分 (一)信息安全原则 信息安全是一项结合规划、管理、技术等多种因素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持续、动态发展的过程。技术是安全的主体,管理是安全的灵魂。只有将有效的安全管理实践自始至终贯彻落实于信息安全当中,网络安全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才能有所保证。 信息安全的原则:明确责任,共同保护;依照标准,自行保护;同步建设,动态调整;指导监督,重点保护。 (二)、信息安全等级介绍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是指对国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公民的专有信息和公开信息,以及存储、传输、处理这些信息的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实行按等级管理,对信息系统中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级响应、处置。根据信息和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针对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要求及信息系统必须达到的基本安全保护水平等因素,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共分为五等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 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 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 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 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 (三)、信息安全等级评估 决定信息系统重要性等级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系统所属类型,即信息系统的安全利益主体。 2、信息系统主要处理的业务信息类别。 3、系统服务范围,包括服务对象和服务网络覆盖范围。 4、业务依赖程度,或以手工作业替代信息系统处理业务的程度。 三、信息安全规划内容 (一)、信息安全体系及其特点 信息安全体系包括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两者是保障信息系统安全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大多数情况下,技术和管理要求互相提供支撑以确保各自功能的正确实现。构建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目的是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种角色的活动。通过文档化的管理体系,从政策、制度、规范、流程以及日志等方面监督、控制各类角色在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工作中的各种活动。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现场检查指南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现场检查指南

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12) 1. 指南说明 (13) 1.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3) 1.2 编写原则 (14) 1.3 指南框架 (15) 第二部分科技管理 (17) 2. 信息科技治理 (18) 2.1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 (18) 检查项1 :董事会 (18) 检查项2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19) 检查项3 :首席信息官(CIO) (20) 2.2 信息科技部门 (21) 检查项1 :信息科技部门 (21) 检查项2 :信息科技战略规划 (23) 2.3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 (24) 检查项1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 (24) 2.4 信息科技风险审计部门 (25) 检查项1 :信息科技风险审计部门 (25) 2.5 知识产权保护和信息披露 (26) 检查项1 :知识产权保护 (26) 检查项2 :信息披露 (26) 3.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28) 3.1 风险识别和评估 (28) 检查项1 :风险管理策略 (28) 检查项2 :风险识别与评估 (29) 3.2 风险防范和检测 (29) 检查项1 :风险防范措施 (29) 检查项2 :风险计量与检测 (30) 4. 信息安全管理 (32) 4.1 安全管理机制与管理组织 (32) 检查项1:信息分类和保护体系 (32) 检查项2:安全管理机制 (33) 检查项3:信息安全策略 (34) 检查项4:信息安全组织 (34) 4.2 安全管理制度 (35) 检查项1:规章制度 (35) 检查项2:制度合规 (36)

4.3 人员管理 (38) 检查项1:人员管理 (38) 4.4 安全评估报告 (39) 检查项1:安全评估报告 (39) 4.5 宣传、教育和培训 (39) 检查项1:宣传、教育和培训 (39) 5.系统开发、测试与维护 (41) 5.1开发管理 (41) 检查项1:管理架构 (41) 检查项2:制度建设 (43) 检查项3:项目控制体系 (44) 检查项4:系统开发的操作风险 (45) 检查项5:数据继承和迁移 (46) 5.2系统测试与上线 (47) 检查项1:系统测试 (47) 检查项2:系统验收 (49) 检查项3:投产上线 (49) 5.3系统下线 (50) 检查项1:系统下线 (50) 6. 系统运行管理 (52) 6.1 日常管理 (52) 检查项1:职责分离 (52) 检查项2:值班制度 (53) 检查项3:操作管理 (53) 检查项4:人员管理 (54) 6.2 访问控制策略 (55) 检查项1:物理访问控制策略 (55) 检查项2:逻辑访问控制策略 (56) 检查项3:账号及权限管理 (57) 检查项4:用户责任及终端管理 (58) 检查项5:远程接入的控制 (59) 6.3 日志管理 (60) 检查项1:审计日志检查 (60) 检查项2:日志信息的保护 (60) 检查项3:操作日志的检查 (61) 检查项4:错误日志的检查 (61) 6.4系统监控 (62) 检查项1:基础环境监控 (62) 检查项2:系统性能监控 (62) 检查项3:系统运行监控 (63) 检查项4:测评体系 (64) 6.5 事件管理 (65)

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下称“本行”)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本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管理,是指在本行信息化项目立项、建设、运行、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行信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由分管领导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使用本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五条常设由本行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信息安全员组成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六条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应指定至少一名信息安全员, 配合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在本部室的落实。。第七条本行应建立与信息安全监管机构的联系,及时报告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并获取专业支持。 第八条本行应建立与外部信息安全专业机构、专家的联系,及时跟踪行业趋势,学习各类先进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九条本行所有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日常员工信息安全行为准则参见《XX银行员工信息安全手册》。 第一节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本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第十一条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凡是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有关规定受到过处罚或处分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第十二条信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信息安全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工作小组在如下职责范围内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落实上级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制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协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工作,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二)审核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方案,组织实施信息安全保障项目建设。 (三)定期监督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状况,检查运行操作、备份、机房环境与文档等安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预警,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统计分析和协调处臵信息安全事件。 (五)定期组织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信息安全检查、评估与培训工作。 第十四条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如下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一)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落实。(二)负责提出本行信息安全保障需求。(三)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节技术支持人员 第十五条本办法所称技术支持人员,是指参与本行网络、信息系统、机房环境等建设、运行、维护的内部技术支持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 第十六条本行内部技术支持人员在履行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职责过程中,应承担如下安全义务: (一)不得对外泄漏或引用工作中触及的任何敏感信息。 (二)严格权限访问,未经业务主管部室授权不得擅自改变系统设臵或修改系统生成的任何数据。 —4— (三)主动检查和监控生产系统安全运行状况,发现安全隐患或故障及时报告本部室主管领导,并及时响应、处臵。 (四)严格操作管理、测试管理、应急管理、配臵管理、变更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英文版

Commercial Banks '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Article 1. Pursuant to the Law of the People 's Republic of China on Banking Regulation and Supervision, th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Commercial Banks, the Regulation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n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funded Banks, and other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Guidelines on the Risk Management of Commercial Bank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Guidelines) is formulated. Article 2. The Guidelines apply to all the commercial banks legally incorporated within the territo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Guidelines may apply to other banking institutions including policy banks, rural cooperative banks, urban credit cooperatives, 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 village banks, loan companies, financial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trust and investment companies, finance firms, financial leasing companies, automobile financial companies and money brokers. Article 3. The term “information technology ” stated in the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及防控策略研究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及防控策略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与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我国银行业展现出蓬勃的发展态势,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信息技术为商业银行业务拓展和创新提供有力支持,在为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提出更多、更大的挑战。因此,加强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研究至关重要。本文将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必要性以及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主要特征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有效对策,从而推动我国商业银行可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防控策略 前言: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全球化大潮,我国银行业发展突飞猛进,特别是信息技术在银行业中的广泛应用,极大的促进了金融产品的迅速发展。然而,先进的信息技术会更加暴露商业银行的风险,构成一定的威胁。为了能够有效规避风险,深入了解信息科技十分重要。 一、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介绍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主要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风险。主要包含四个方面:其一,自然因素,例如:地震、台风等不可抗力影响;其二,系统风险,指信息系统内部软、硬件的缺陷造成的影响;其三,管理因素,指商业银行自身管理制度与组织结构等产生的影响;其四,人为因素,指工作人员违规或过失操作引发的风险。 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风险管理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特别是信息科技风险,越来越多受到金融界的关注。 (一)外在因素 随着银行业迅速发展,我国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监管部门通过现场和非现场手段,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信息科技风险检查工作,针对信息科技的重点环节制定明确的监管计划,约束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控制能

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分析

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问题分析 前言 银行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要以缜密的分析为前提,制定详细的对策,充分利用安全技术、安全产品来实现安全措施。本文以泰安农村信用社为例阐述银行信息安全问题。 1。信息安全分析 银行信息系统具有服务范围广泛,平台复杂多样,业务品种不断更新的特点。因此银行信息系统庞大而复杂,信息安全涉及方面众多,我们大体可以按照安全管理、信息资产与环境、主机系统、网络系统、日常运维五个方面进行分析。 1。1安全管理问题分析. 泰安农村信用社信息系统一贯重视系统安全,但对与系统安全的管理仍处于比较传统的模式,即一种静态的、局部的、少数人负责的、突击式的、事后纠正式的管理方式;安全管理偏重对业务的保障,在内部管理上相对比较松散;一些安全管理策略和制度规范比较宏观,在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上还值得进一步探讨与改进。 1。2信息资产与环境问题分析. 泰安农信信息系统依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建设。目前还需要改进的问题为包括物理环境的单点故障隐患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系统安全的风险;对信息资产的保护缺乏信息资产分类体系,无法实现对设备

的购置、维修、报废等环节的实时管理. 1.3主机系统问题分析信息中心的主机上存放大量的业务数据,对全辖提供数据服务及技术支持,保证辖内计算机系统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不间断运行,因此主机采用高可用性和全冗余结构的主机系统,配置磁盘阵列存储数据. 目前面临维护错误和操作失误、未经授权访问和操作、权限滥用、硬件故障、数据库本身存在的安全漏洞等威胁. 1.4网络系统问题分析现行银行计算机网络是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最易受攻击又最难以防范的薄弱环节,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目前采取的的措施有增加防火墙,对连接科技中心主机全部做了限制,安装了IDS入侵检测系统。还存在以下问题:主交换机虽然划分了VLAN,但划分VLAN数量少,无法满足业务高速发展需要;办公网现在没有逻辑划分;在省市和市县之间没有实施QOS策略,存在一定网络拥塞的风险. 1.5日常运维问题分析目前日常运维工作繁重,日常运维只是通过已有的书面的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无法记录操作结果,对日常运维缺乏审计性;机房主要依靠人工巡查等手段进行监控,存在不能及时发现问题的隐患。对于登陆信息系统的网点柜员身份验证停留在用户名+密码阶段,存在非法入侵的安全隐患. 2.信息安全风险识别 通过对泰安农村信用社进行信息资产识别,逐项进行风险评估,并制订风险控制措施.

金融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运用信息系统进行业务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促进我行各项业务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营口沿海银操作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我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我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四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我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我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根据我行信息科技治理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

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八)每年审阅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年度报告。 (九)确保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工作所需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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