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回收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物资/2)127-2018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鉴定、拆旧、报废、移交、处置、结算等各环节工作,提高管理效率效益,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实物资产退役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通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包含报废物资和再利用物资。
报废物资是指完成报废手续办理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其它废弃物资等。
再利用物资是指经技术鉴定为可使用的退出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退役退出实物包含退役资产和退出物资。
其中,退出物资是指经鉴定可再利用的库存物资、结余退库物资、成本类物资等非固定资产性实物。
第四条退役实物资产再利用工作按照《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实物资产退役管理规定》执行;退出物资再利用工作执行本办法有关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移交是指实物使用保管单位(部门)在完成报废审批手续后,与各级物资管理单位(部门)之间的报废物资实物入库移交;交接是指在竞价完成后,公司与回收商之间的实物交接。
第六条废旧物资管理包括计划管理、技术鉴定、拆除回收、报废审批、移交保管、竞价处置、资金回收、实物交接,以及再利用物资入库保管、利库调配、账务处理等全过程管理。
第七条废旧物资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协同高效、集中处置、闭环管控”原则。
报废物资(除无处置价值及特殊性报废物资外)原则上在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实施网上集中竞价(拍卖)处置。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和各直属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工作。
公司控股单位、参股单位、代管单位、集体企业废旧物资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九条物资部门:负责报废物资处置管理,组织开展报废物资的接收保管、集中处置、网上竞价、合同签订、实物交接、资金回收、回收商管理及资料归档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库存物资技术鉴定、办理报废手续,组织汇总废旧物资处置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在库退出物资再利用及库存物资跨区调配工作;负责协同专业部门对废旧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一、概述废旧物资回收是一项重要的环保工作,通过回收废旧物资,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破坏。
为了规范废旧物资回收行为,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各地的废旧物资回收行业,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品的回收与处理。
三、回收单位的资质管理为了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单位具备合法合规的资质,管理办法规定了回收单位的申请和审核程序。
回收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环保许可证等证照,并配备专业的回收人员和设备,确保废旧物资的合理回收与处理。
四、回收渠道的建设为了提高废旧物资的回收率,管理办法鼓励建立多样化的回收渠道。
除了传统的废品回收站,还可以利用互联网、物流配送等手段,便利群众的废旧物资回收。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废旧物资回收活动。
五、废旧物资的分类回收废旧物资回收应根据废物的特性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回收和处理。
例如,废纸应分类回收,可以进行纸张再生;废塑料应分类回收,可再生利用或进行机械再加工;废金属应分类回收,进行冶炼或再造等。
分类回收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
六、废旧物资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回收的废旧物资应经过规范的处理程序,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进行资源化利用。
例如,废纸可以进行再生纸生产;废塑料可以进行塑料粒子制备;废金属可以进行冶炼再利用。
资源化利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七、监督与执法为了保护消费者和公众的权益,管理办法规定了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的监督与执法程序。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回收单位的监管,确保回收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查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宣传与培训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的宣传与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和回收单位开展废旧物资回收知识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同时,还要加强回收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回收技术和安全意识。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了加强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了加强以废旧金属收购业的治安管理,保护合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金属,是指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
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具体分类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第三条生产性废旧金属,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有权经营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的企业收购。
收购废旧金属的其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能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不得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
第四条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公安机关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
收购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所在地县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向同级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准开业。
第五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收购废旧金属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有所在地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户口。
第六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关闭、歇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等情形之一时,应当在15日前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变更手续或者向原备案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变更的备案手续,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变更登记。
第七条在铁路、矿区、油田、机场、港口、施工工地、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附近,不得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第八条收购废旧金属的企业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是,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对出售单位的名称和经办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以及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序等如实进行登记。
(完整版)通知---关于公司废旧纸质物资统一回收的规定5.9

通知各处室、分厂: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文件、废报表、废纸、废纸箱、废纸袋及过期的各类报表、周转卡等,为减少浪费,贯彻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原则,加强废文件、废报表、废纸、废纸箱和废纸袋等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1、公司办公用纸,只可以被用于打印、复印和书写三种用途。
2、公司的废纸是指:正反两面均被使用过的,不能再被用于打印、复印和书写的纸张(一般指A4等打印、复印用纸,报表和带有复写功能纸张除外)。
为了避免误会在使用纸张的另外一面之前,须将已经使用过的一面做画线处理以便区分。
3、为了方便纸张反面的使用,各处室、分厂(为方便表达以下统一称为部门)须多使用回形针,减少订书机的使用。
4、各部门至少设立一个专用的废纸回收箱,除回收箱外均不允许丢弃废纸。
如有违规将给予责任单位不低于50元/次的处罚。
5、各部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资料提供给企管处。
◆回收工作的联系人(一名)和其手机号码;◆每年处理超过保存期限的废旧报表之日期(即哪个月处理,作为此项的考核依据);◆储运处负责回收的联系人(一名);◆武保处检查执行情况的人员(一名)。
6、另外:废纸箱应当事先撕开铺整齐再送往;同时建议纸箱用作送废纸的装运工具,不建议直接送到回收地点。
7、公司在办公楼每层设立一台碎纸机,分别位于一楼销售处、二楼财务处、三楼办公室、四楼技术处,其他处室就近使用。
8、为了节省工作时间和办公用纸,各部门发送文件、通知等改成OA发送,所有部门必须保持OA畅通。
因没有开启OA而导致误事的需要负全责;同时OA发送文件、通知时,除责任人以外还应通知其同事和主管以便起到提醒、协作和监督的作用。
a)需要领导签字的,可以待签过字后拍成照片再发送。
b)OA发送完毕后,也可以打印一份签收表请相关人员签名,从而达到节省办公用纸的目的。
9、由于特殊原因,纸张反面在本部门不能用于打印且不含有保密内容的,可以送到复印室用于复印(送前请理整齐;有复印需求的,请根据复印的内容选择使用新纸张还是二次利用纸张)。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4篇)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管理,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环境友好的原则,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城市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相衔接,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第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
第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第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积极探索创新,预测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第二章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八条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包括废旧物资分类、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
第九条废旧物资分类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根据物资的性质、用途、特点等进行分类。
第十条废旧物资储存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避免废旧物资堆放和存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废旧物资运输应符合相关交通运输法规,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十二条废旧物资处理应采取合理、环保的方式,确保废旧物资得到有效利用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企业应具备相关认证资质,确保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第十四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促进市场信息的流通和交流。
第十六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技术和新模式探索,推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创新发展。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第十八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市场应提供便利的服务,促进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开展。
第四章宣传教育与技术支持第十九条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工作的认知和参与度。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办法批准:沈冶复审:王志成审核:赵斌、禹红杰初审:刘国荣编制:眭明忠二零零四年十月1.总则1.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大量的废旧物资,为了加强废旧物资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 废旧物资范围2.1 设备检修或改造过程产生的废旧物资:各种废弃的钢材边角料、钢丝、钢缆、电缆头、电缆芯、阀门、轴承、电机、转动机械、有色金属、轮胎、包装箱板等物品。
2.2 生产过程中定期更换的消耗性材料:各类润滑油、点火枪等。
2.3 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物资:计算机、打印机、电话、传真机等。
3. 废旧物资处理原则3.1 坚持“修旧利废”的原则,凡能够再利用或通过修复后能够再利用的设备,应转为备品。
3.2阀门、轴承、有色金属、电机、转动机械、轮胎等替换的设备,物资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交旧材料后,凭物资部开据的废旧物资收据领取新的材料(特殊情况也可事先领用物资材料,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办手续);厂外施工、维修、大修的废旧物资以出厂的新物资数量退回相应的废旧物资数量。
3.3 已无利用价值或无修复价值的废旧物资处理原则:3.3.1 废旧物资的处理权限为公司经营副总经理或其委托公司领导。
3.3.2 公司各部门及个人,无权直接对外处理任何废旧物资。
3.3.3 所有废旧物资物资部应委托恒瑞达公司统一回收,定点堆放,定期处理。
4. 废旧物资处理程序4.1 各部门处理废旧物资时,需填写废旧物资处理单,详细列出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交物资部。
4.2 物资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废旧物资处理单,对废旧物资核对无误后,要求拉运至指定地点存放,并在处理单上进行接受签证。
4.3不可利用废旧物资,由物资部集中,并开出废旧物资处理单,经办理批准手续后交恒瑞达公司处理。
4.4 恒瑞达公司应建立废旧物资收支帐,随时接受公司纪检检察部门监督检查。
恒瑞达公司根据回收的废旧物资的数量、品种制成报表,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安排专人处理,并将处理数量按磅单进行统计定期报公司财务部登记备核。
废品收购安全管理制度

废品收购安全管理制度精品文档★废品收购安全管理制度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管理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是指以流通为目的,收购或购进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品、废料、废弃物后,直接出售或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的行为。
回收品种主要以再生资源和可利用资源为主,如:废纸、废玻璃(瓶)、废旧塑料、废旧金属、废橡胶等,也包括居民的旧家电、旧家具等。
第二条市政府成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室、市计委、文明办、创建办、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城管局、XXX、供销社、贸易局、开发区、各乡镇组成。
设立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并与废金属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
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做经常性的检查整治,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各种废旧物资回收中的问题。
第三条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由市物资回收公司和再生公司以及相关公司组成,并聘请市有关执法部门参与办理。
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的企业必须参加行业协会,并交纳一定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
2016精品文档★具体管理办法见《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协会章程》)第四条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不包括利用废旧物资、废金属加工生产产品的企业)的建办,由市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批准后颁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证》,据此XXX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并加入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协会,接受协会管理。
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肯定的回收经营场地、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2、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群众币;3、具备必要的拆解、剪切、压块加工、运输设备、计量及消防设施。
4、经营地点必须阔别铁路、港口、施工工地、旅游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企业的扶植经营必须符合情况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5、在布局上,郊区(城市已建成区域)准绳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在各镇、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企业布点须本地政府盖章同意。
某某煤矿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物资回收管理, 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规范程序,堵塞漏洞,降低生产成本,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回收范围及回收率回收范围:矿所有物资除一次性投入使用后报废不能回收的以外,其余材料均必须按规定回收,物资回收率(见附表1)。
二、管理责任1、各区队负责对责任区内物资按回收范围及标准进行回收。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旧领新和回收复用物资目录,建立回收、修旧、利废台账和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物资回收管理、考核和奖罚工作。
2、各区队负责对本队升井物资的挑拣码放。
3、机修厂根据修复计划进行修复。
4、供应科负责回收物资入库、记账、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生产科负责支护用品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机电科负责配件、工器具类、大型材料、小型电缆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7、财务科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账款的结算和监督工作。
8、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企管科、综合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废旧物资的检查和管理监督工作。
9、供应科、机电科(负责设备类)负责在每月月底前向企管科报送废旧物资存量台账和废旧物资的利用管理情况,企管科根据所掌握情况,按规定向永贵公司报送动态报表。
三、物资回收管理1、供应科设专人专库(或地点)专管物资回收和修旧利废工作,做到账目齐全、规范,分类码放整齐。
可重复使用的物资经有关科室验收后,由供应科作入库建账管理,供应科根据业务主管科室设计要求安排区队使用,每月编制一份可复用旧物资报表,报送生产科、机电科及企管科。
2、对于井下各工作面、各施工地点、运输沿线,按规定应回收物资,回收率达不到的,按物资回收率及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该类物资科室牵头组织现场核实认可后,可不予回收。
3、回收物资按标准计价(附件2)。
个人回收的物资统一以单位上交供应科,矿根据供应科每月报表给予回收单位奖励,回收奖励可由单位二次分配,其中40%金额奖励区队干部,60%奖励回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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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回收处理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废旧物资的回收,强化废旧物资的处理,规定如下:
一、废旧物资回收
(一)库存材料以旧换新
1. 库存材料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即部门、车间领料人员领用
仓库材料时,应持已损坏的废弃材料到仓库以旧换新,领料时同时填
写“领料单”并于NC系统申请领取,对以旧换新的材料,仓库保管员
应设定专区存放,统一纳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
序号 类别 以旧换新物资
1 电器类 除白、黑布带等,部分能交回旧物
2 化工类 用包装桶换新
3 化验用品类 用包装桶换新
4 车辆配件类 交回旧物
5 五金工具类 交回旧物
6 油类 用包装桶换新
7 橡胶制品类 交回旧物
8 轴承类 交回旧物
9 配备件 交回旧物,形成废铁的不在此范围
检修时形成的废铁、钢球钢锻应指定专区存放,不属以旧换新范
围。
2.以旧换新履行手续
(1)仓库保管应建立以旧换新台帐。在以旧换新台账上要记录对
应仓储系统出库单的流水号,以便进行盘查。台帐格式如下:
(2)部门领料时,正常开具领料单。同时领料员应把车间拆下来
的废旧配件、旧料拿到仓库指定位置。仓库保管员方可发放新的材料、
备件,同时登记回收以旧换新台帐。
(3)对于无法事先拆下来的配件,领料人员须填写《以旧换新登
记单》,填写上废旧配件的品名、规格型号、所要更换数量、质量状况、
旧品归还日期及原因,并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如到期不还者, 仓库
主管上报生产技术部处理。保证所有发出的配备件,可以回收的材料
及时回收,不丢弃现场无人处理。
(4)为降低采购成本,交回的旧物资中的配备件应由车间负责整
理、存放,设备副总确认是否能修复利用,能修复使用的进行筛选入
库,由仓库保管员建立可修复使用台帐,可修复旧件再利用仍需填制
以旧换新领用单。
(二)回收物资的管理
1.仓库保管员每月对以旧换新台帐进行清理,在月末盘点时对当
月发出配备件、材料与以旧换新台帐进行核对,保证发出与物资与回
收物资一致。
2.仓储积压、闲置、报废,回收累积达到一定数量的废旧物资,
由仓库将需要处置的废旧物资列表:写清名称、材质、数量报给物资
供应部,由物资供应部按照集团公司废旧物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物资供应部需要在仓库主管提交的废旧物资处理表上签字,确
认废旧物资处理情况。仓库主管将废旧物资处理表与财务交款单复印
件装订存档。
4.仓库人员对废旧物资负有保管责任,保卫部门对废旧物资负有
保护的责任。
二、废旧物资处置: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废旧物资处理小组,由财务、生产、
设备、采购、仓库等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各公司所有废旧物资的处理,
物资供应部设专人负责具体实施,其他任何部门、车间或个人都无权
擅自处理。
(一)废旧物资处理的范围
1. 以旧换新回收的废旧物资。
2. 检修设备形成的废铁及边角料;
3. 通过除铁器从水渣中选出的渣铁。
4. 特殊损坏或替换的材料
(1)耐热钢件:篦冷机篦板、预热器挂板、窑口窑尾护板等;
(2)耐磨材料:钢球、钢锻、衬板(锰钢和中碳钢)
(3)耐火材料:镁砖、镁铝尖晶石砖、硅莫砖、磷酸盐砖
(4)废旧电缆:铜芯电缆、铝芯电缆
(5)废旧油品:矿务油和合成油
(6)废旧设备:已办理报废手续的机械和电气设备
(7)废编织袋、废收尘袋
(二)废旧物资处理程序
1. 仓库保管员根据库内废旧物资回收情况,分类、汇总处理计划
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后转物资供应部专管人
员进行处理。
2. 废铁、渣铁及特殊损坏替换材料由生产部门根据回收量多少,
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小组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后转物资供应部专管人
员进行处理。
3. 废旧设备处理必须有相关报废手续,要经过财务管理部审核,
根据设备原值、净值制定出合理处理底价,报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小组
审核,经总经理签字后转物资供应部专管人员进行处理。
(三)废旧物资的处理方式
物资供应部专管人员汇总仓库和生产部门上报的处理计划,按照
类别、材质实行公开招标,三家以上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竟标,
采取封闭式报价。报价完毕由物资供应部专管人员上报废旧物资处理
小组公开亮标,如有两家报价相同时可进行二次报价,最高报价者为
中标者。中标单位和处理价格一经确认,双方共同签字,作为结算依
据。
对于价值较高的耐热、耐磨、耐火等废旧物资,可选择原供货厂
家参与招标,但处理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出售价格。
(四)结算及出厂:
1. 检斤处理的废旧物资,必须经地磅检斤,具体程序:
(1)物资供应部专管员现场监督检斤、装车,同检斤员分别在检
斤单上签字;
(2)财务部依据检斤单、招标确定的处理价格收取现金,并在收
款单据上加盖“收讫”印章,办理现金入账手续;
(3)购买单位(或个人)凭加盖“收讫”印章的单据开具出门证,
按规定程序出厂。
按数量处理的废旧物资,购买单位(或个人)应持处理的数量证
明、处理小组确认的价格,到财务管理部付款。
(五)相关规定:
1.各公司不准与外单位(个人)签订生产废渣处理协议(对方提
供设备,废渣归对方处理),不能签订独家单位(个人)全年固定价格
处理协议。
2.废旧生产线、价值较高的设备等处理计划需报浙江南方水泥生
产、财务等相关部室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处理。
3.各公司仓库保管员要建立详细的废旧物资回收台帐,入库废旧
物资名称、数量与台帐要相符,如有丢失由仓库保管员负责。
4.各公司物资供应部设立废旧物资处理专管人员,按月度或季度
集中处理,每次处理时填报《废旧物资处理审批表》(见附表),并附
处理计划、招标比价、会签审批资料报集团采购管理部审核批准,重
大报废资产或价值高的物资须经集团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处理。
5.各公司专管人员整理、汇总每次处理原始材料,包括处理计划、
招标比价、会签审批、检斤交款等,建立废旧物资处理台帐,每月底
上报集团采购管理部。
6.采购管理部设立废旧物资处理专管员,监督各公司废旧物资处
理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公司进行现场督查,形成分析报告,上报浙江
区域公司领导。
7.对于违规处理废旧物资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公司领导进行严肃
处理。
废旧物资处理审批表
填报公司: 处理项目: 日期:
年 月 日
废旧物资处理
具体内容
专管员:
公司废旧物资
处理小组意见
采购管理部审
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