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明确项目承包经济责任,提高施工生产过程管理监督作用,规避企业风险,便于企业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特制订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一、总则

1. 项目跟踪审计管理要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计法》、财务准则、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规定,进行依法合理公正审计。

2. 项目跟踪审计管理就是对整个工程的全过程进行审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不断改进和完善项目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

二、审计内容

项目跟踪审计的内容就是对项目的招投标、施工合同的签订、成本核算的全过程和项目财经纪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的全面审核。直到工程竣工结算,奖罚兑现,总结分析完成为止。

三、审计项目

(一)自有工程项目审计

1. 项目投标报价、中标的审计

对投标报价编制是否合理、正确、有无漏项的审计,投标报价与中标价的量差、价差审计,及预算外签证、设计变更是否签回的审计。

2. 承包合同的审计

合同是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法律依据。施工合同签订前必须有相关部门领导审核会签,合同的各项条款是否公正合法合理,清晰明确,资金是否到位,工程是否有批件,工程价款的支付是否符合规定等。

3. 工程项目计划成本的审计

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要精心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成本计划和费用控制目标计划,尽最大限度降低工程成本费用,增加项目的盈利水平。审计部门主要审核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计划的编制是否合理切合实际,降低工程成本的节约措施是否实际可行。

4. 工程成本核算的审计

项目实际成本核算必须严格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期的收入和成本不允许作挂账或瞒报处理,不允许人为调节成本,杜绝成本潜在亏损的发生,工程成本核算必须做到三对口,即:工程结算、生产统计、财务决算三统一,正确合理处理未完施工。

成本核算项目按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设置,正确核算归集工程成本。

(1)人工费的审计

人工费的审计主要从计件、计时工、人工费大包等方面,与预算定额用工量、单价对比,分析盈亏,提出改进建议和处理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主管部门事前制定的工资,是否有超标准发放的现象;是否存在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擅自发放奖金或实物的现象。通过严

格的审计工作,把人工费控制在计划成本的范围之内。

(2)材料费的审计

对材料费的审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材料采购成本的审计,材料采购计划编制、询价报价单、供货合同;二是材料出入库管理,进场材料的质量、计量、验收入库、保管、储存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材料出库是否实行限额领料单制度,主要材料实际与定额消耗的量差价差等审计;三是现场材料管理是否有丢失被盗现象。

(3)机械使用费的审计

机械使用费的审计,主要对自有机械和外租机械的工作台班、单价及租赁合同与机械费开支计划、工程预算定额取费进行对比,分析节超原因,提出改进建议。

(4)其他直接费的审计

审核项目部是否制定了费用支出计划和有关的节约措施,对已发生的材料二次倒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生产工具用具的购置、实验检验费、工程定位等费用的支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铺张浪费的现象。

(5)间接费用的审计

间接费用是项目成本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方面,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定的间接费用支出的范围,不得支付与此无关的其他费用。对间接费用审计主要是审核支出范围是否扩大,是否有支出计划,有无违反财经纪律超标准支出等问题。

(6)项目管理费用的审计

管理费用会计制度有明确的支出项目,要依据相关规定、内控制度严格进行审查,看各项费用支出是否符合规定,支出金额是否控制在计划规定的范围,特别要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审核有无铺张浪费,大吃大喝超标准支出的现象,防止滋生腐败的现象发生。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给予处罚和曝光。

(二)项目承包项目的审计

项目承包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要求,履行《项目承包合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的各项目标管理责任,自觉接受企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跟踪审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督审计:

1 .税金、综合管理费。审计项目承包项目部是否按照《XX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总公司项目承包工程管理办法》、《项目承包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上缴税金、管理费。

2. 审计检查项目承包项目部对签订的供货合同、劳务合同、设备租赁及各种专业分包的经济类合同、协议的履行情况。对不履行合同、协议的项目承包项目部,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监督执行。

3.资金的审计。项目承包工程项目工程款回收,必须由公司财务委派专人收取,进入公司资金中心统一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决不允许资金体外循环,否则,公司根据情节做出严肃处理。

4.劳务费、货款等款项的支付审计,项目承包方严格按照合同执

行各种款项的支付,切莫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公司将做出处理。

四、项目考核奖罚兑现的审计

认真严格地贯彻落实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使奖罚制度真正起到奖优罚劣,鼓励先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加企业经济效益的作用。

项目考核奖罚兑现的审计,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大纲第六章的规定执行。

五、做好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立项目跟踪审计的报告制度

1.项目跟踪审计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由项目核算人员填报《项目跟踪审计报告》(见附表),通过对《项目跟踪审计报告》的分析,了解掌握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工作、项目成本核算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指导和纠正。公司对项目跟踪审计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

2.项目跟踪审计实行月报制度。经基层公司财务科(组)长审核后,次月8日前将《项目跟踪审计报告》、项目部成本报表一并报项目管理部、审计部各一份。

3.基层公司对跟踪审计项目实行季报制度。每季度终了次月16日前对《项目跟踪审计报告》进行综合分析,并编写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报财务部、审计部、项目管理部各一份。项目竣工验收后,编报完整的《项目跟踪审计报告》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总结项目管理的经验教训,以促进项目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 《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工程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应区别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一)属于以招投标形式实现的一次性包死的分步、分项工程,财务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审计监察办公室出具的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结算;如有变更,仅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结算审计,对合同变更部分按照审计确认价款进行结算。 (二)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工程,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中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实行 先审计,后结算 的原则。 第二章 审计范围和审计依据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投资的所有资本性支出项目及各单位的技改、维修工程项目,包括和林生产基地及外埠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 为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费用,做如下规定: (一)单独交付使用的项目预算在 万元以上的,由建设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送审,经工程服务中心初审后,向审计监察办公室提出审计申请。 (二)单独交付使用的项目预算在 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工程项目

负责人签字同意送审后,委托当地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初稿后报审计监察办公室,由审计监察办公室委托集团公司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复审并出具复审意见书后,方可正式出具工程审计报告,经审计监察办公室备案后生效,并据此进行工程结算。 (三)各建设单位委托当地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所支付的工程审计费按照不超过核减金额的 %或者按照不超过送审金额的 %,以二者孰低的原则计算,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承担 %。 (四)审计监察办公室委托集团公司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复审所支付的审计费按照每份报告 元计算,由各建设单位承担。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依据 (一)国家、工程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公司《工程发包及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财务投资事业本部《项目投资财务考评体系》有关规定; (四)工程项目立项文件、设计图纸、概(预)算及招投标有关文件、工程承包及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协议等。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八条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内容 (一)以招投标形式实现的一次性包死的分步、分项工程审计; (二)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审计。 第九条 以招投标形式实现的一次性包死的分步、分项工程审计 (一)标底的确定是否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流程进行,是否经过财务投资事业本部、工程服务中心第一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核批准;

跟踪审计方案完整版

跟踪审计方案 审计单位:四川精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跟踪审计项目法定代表人:朱甫成项目负责人:刘智专业技术人员:谭英碧 一、我公司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结合以往跟踪审计的服务,根据我公司多年控制造价的经验,提出如下服务承诺: 1、项目部的运行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责权清晰、项目部个专业人员任务明确,审查成果性文件结果误差率确保控制最低。 2、结合本工程特点,司有派驻现场人员都具有工程跟踪审计经验及土建、装饰、安装专业相应能力。 3、我公司保证在造价咨询的过程中定期征求业主对我方派驻人员的意见,随时根据业主要求进行更换项目负责人或造价专业人员。 4、我公司保证对不在现场的人员随叫随到。 5、我公司将在现场办公室配备计算机管理系统及预算定额软件,及时处理有关工程造价业务文件。 6、我公司保证项目部司有执业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热情服务。 7、公开公正的基础上最大程度的维护业主的利益。 8、审计时间严格控制在财政部、建设部(2004 )369 号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暂行办法》。 9、做好业主的投资顾问、提供一流的咨询服务。 二、跟踪审计项目实施保证措施 (一)、工程结算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 (1)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宗旨,在工程造价控制 后期依法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确保投资效果的真实体现。 (2)认真审查,确保该工程造价的真实,并通过造价工程师的努力工作,力争使工程总造价降低。

(3)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项目造价进行最终控制。 (二)、质量保证措施: 1、在项目审核期间将集中力量,抽调思想作风正派、业务素质高、审核工作经验丰富的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项目审核工作。 2、跟踪审计人员现场办公,全程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隐蔽验收、材料核价、投资控制工作,做好各类资料的搜集整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执行项目分管司长、部门主任、项目负责人三级复核制,对审计质量高、效益好受到客户好评的审计人员按我司规定给予奖励,对出现问题的审计人员追究责任。 3、对竣工结算,严格旅行审计程序,一是首先熟悉甲、乙方提供的结算书、图纸及变更签证、合同等有关资料,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甲乙双方配合下勘察现场,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对下一步计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认真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好工作底稿;四是计算工作完成后、将工作底稿交质量监管部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是认真和甲乙双方核对;六是经核对无误甲乙双方均签证确认的情况下出具审核报告。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执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定额进行审计,认真做好工作底稿,做到事事有理,件件有据,司做结论经得起事实和时间的检验。 (三)、造价控制措施: 为了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针对该工程,确定如下造价控制措施: A、经济技术措施: 1、认真熟悉设计图纸,结合预算定额,在不改变原设计功能和标准的情况下,提出适当改变设计同时降低工程造价的方法和措施。 2、认真审核施工图预算,做到工程量计算书、定额套用、取费程序底稿清楚、明细齐全,确保审核后的预算造价控制最低误差范围内。 3、分析汇总工程司需材料,选择用量大、单价高以及其他需找补差价的材料作为控制材料费用的主要对象,建议建设单位自行供应或要求施工单位报价审批。

最新 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实施方案-精品

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科学决策,服务“三大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和《市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政府性投资项目是指以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项政府性专项资金、政府性融资资金、国债资金等为主要资金来源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以国有资产投资或融资为主的区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依法对政府性投资项目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区发统局、财政局、税务局、住建局、监察局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区审计局对项目实施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立项和方式 第四条承担政府性投资项目任务的各建设单位,每年年底前应将下年度政府性投资审计项目(项目概算100万元以上的)计划报区审计局备案。区发统局将下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立项情况及时抄送区审计局,区审计局对报送的项目予以计划立项。 第五条政府性投资项目实行委托审计制,招标选择协审单位,建立协审单位项目库。对零星工程,区审计局可聘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直接审计。区审计局对相关协审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负有监管职责,并对审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区审计局负责组织对协审单位进行定期考评,协审单位项目库每两年更新一次,不断加强协审队伍建设。 第七条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算审计复核机制。全区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安排复核审计,区审计局负责组织第三方协审单位或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复核,拟定具体复核审计工作要求,明确各协审单位的相关责任和义务,细化协审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三章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 第八条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指政府性投资综合概算1000万元以下或单体工程500万元以下的项目。此类项目原则上不安排跟踪审计(区委、区政府另有要求的除外),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规范投资行为。

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全过程跟踪审计作为科学的建设项目管理方法,主要是以国家政策、技术规范、定额、合同等为依据,跟踪控制设计过程、施工过程和竣工过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确保三大目标的实现。 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为了适应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经济关系的建立,适应项目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要求,需要按照建设阶段进行多次计价:对各阶段进行有效审计,使各个阶段的计价有机的联系起来,才能够如实体现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全过程跟踪审计可以对定期财务审计和阶段性工程造价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和完善资料。因此要有效的控制高速公路建设工程造价,必须把造价控制贯彻到建设全过程,变被动控制为主动控制,变事后控制为事前、事中控制,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能有效控制成本 由于工程造价的动态因素,如工程设计变更、设备和材料价格、工资标准以及费率、利率、汇率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到工程造价的变动。所以,采用全过程跟踪审计,在施工过程中,由造价审核人员不定期进驻工地对隐蔽工程情况、材料使用情况、设计变更情况等及时办理签证记录,杜绝不负责任的“现场签证”行为;同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时筹措资金,支付工程款,降低财务费用,有效地控制成本。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为竣工验收提供保证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大、单项工程多、建设周期长,建设前期和实施过程中的每一项决策、措施都必须慎重行事,一旦失误,就会对项目总投资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可能在后续建设过程中得以调整。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从项目决策、设计方案确定、资金筹措与运用、建设过程等每个阶段都予以监督,可以防止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决策失误,防患于未然,即使发生了问题,也能得到及时纠正,避免损失,从而保证了建设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造价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工程建设单位加强项目管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应区别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进行:(一)属于以招投标形式实现的一次性包死的分步、分项工程,财务依据工程承包合同及审计监察办公室出具的结算审核意见书进行结算;如有变更,仅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结算审计,对合同变更部分按照审计确认价款进行结算。 (二)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工程,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中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结算,实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 第二章审计围和审计依据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围,包括公司投资的所有资本性支出项目及各单位的技改、维修工程项目,包括和林生产基地及外埠工程,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为明确职责划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费用,做如下规定:(一)单独交付使用的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上的,由建设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送审,经工程服务中心初审后,向审计监察办公室提出审计申请。 (二)单独交付使用的项目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由建设单位第一负责人及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送审后,委托当地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报告初稿后报审计监察办公室,由审计监察办公室委托集团公司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复审并出具复审意见书后,方可正式出具工程审计报告,经审计监察办公室备案后生效,并据此进行工程结算。 (三)各建设单位委托当地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所支付的工程审计费按照不超过核减金额的10%或者按照不超过送审金额的1%,以二者孰低的原则计算,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承担50%。 (四)审计监察办公室委托集团公司聘请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复审所支付的审计费按照每份报告500-800元计算,由各建设单位承担。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依据 (一)国家、工程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公司《工程发包及设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财务投资事业本部《项目投资财务考评体系》有关规定;(四)工程项目立项文件、设计图纸、概(预)算及招投标有关文件、工程承包及设备物资采购合同、协议等。

工程跟踪审计方案

工程跟踪审计方案 目录 一、成立项目组成员及确定项目审核目标 (1) 1、确定审计目标 (1) 2、审计原则............................................................... 1 二、审计内容与重点 (2) 1、审计的范围与内容 (2) 2、审计内容的重点......................................................... 2 三、审计程序与方法 (6) 1、审计依据 (6) 2、审计服务工作程序 (6) 3、结算审核方法 (8) 4、结算审核中的复核方法 (10) 5、结算审核时应注意的问题及要掌握的要领........................ 13 四、审计组织与分工 (15) 1、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部组织结构图及人员职责 (15) 2、全过程审计人员职责与分工.......................................... 15 五、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18) 1、施工阶段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18) 2、竣工阶段审计工作进度安排.......................................... 19 六、审计工作的保证措施及承诺 (20) 1、审计进度的保证措施 (20) 2、审计质量的保证措施................................................... 20 七、服务承诺、廉政制度 (23) 一、成立项目组成员及确定项目审核目标 1、确定审计目标 (1)合规性: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结算审核,规范建设行为,在工程造价的重大方面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请业主和投资单位适时处理解决,避免出现重大的违规事件和现象。能经的起上级国家机关的审计、监督和考核, 充分保障基建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并充分维护国家和贵阳市南明区审计局正当的业主权益。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 一、制定背景 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的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法 律法规,我国修正后的审计法仅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现行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审计署等六部委1996年印发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计署2001年颁布的《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实际上多数内容已过时或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需要,而审计署2006年出台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又仅是旨在规范审计机关内部审计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无论其形式、内容还是法律效力都无法有效地指导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审计署2011年重新修订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于2011年1月14日在全国审计机关执行。 近几年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财政投入大,耗用资源多,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的速度、规模、质量和效益,决定着经济能否又好又快发展。这些投资是否合规、高效使用,建设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关系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关系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

反腐倡廉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工作,整合审计资源,确保投资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投资审计管理,提高投资审计成效,江西审计厅制定出台了《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三大亮点 《办法》的出台,强化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了投资行为,使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化,切实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跟踪”、“移交”、“明确”六个字是《江西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的三大亮点。 1.强调跟踪审计。《办法》第八条规定:审计机关对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工程,应当有重点地对其建设和管理情况实施跟踪审计。 审计机关除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十一项重点审计内容作了规定外,还将注重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有无因决策失误和重复建设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注重揭示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中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犯罪线索;注重揭示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问题。

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办法 随着基本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确保竣工决算的及时、合理、准确,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投资规模,保障建设资金的合理使用,对学校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跟踪审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学校投资额在 50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或投资额在 150 万元及以上装饰工程及对学校教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跟踪审计,是指自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开始,至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审计部门依法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分阶段进行跟踪审计监督。 第三条:审计部门对上述单位与建设项目有关事项进行的审计,不受审计管辖范围的限制 , 可以延伸审计。 第四条:跟踪审计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实施,在每个阶段实施完毕后由审计部门及时提出跟踪审计意见,办理完必要的手续后,方可进入下一实施阶段。现将每个阶段对建设单位和审计部门的职责和要求规定如下: (一)、建设项目准备阶段: 1 、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1 )将符合上述跟踪审计条件的项目及时向审计部门通报备案;( 2 )及时向审计部门提供有关的项目批文、甲方组织管理者名单及联系方法;( 3 )及时报审工程概算及招投标等有关资料。 2 、审计部门职责:( 1 )根据建设管理部门上报的建设项目情况,及时编制跟踪审计计划,合理组织审计力量,参与跟踪审计活动。( 2 )由跟踪审计人员进行概算审计,从源头把关,形成制约机制。( 3 )认真研究、查核报审的文件和资料,从节约投资,优化方案,规范程序等角度,及时提出阶段性审计意见。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1 、建设管理部门职责:( 1 )在正式签订建设项目相关的经济合同之前,应经校合同审核工作小组审核,并注意在签定合同时,合同条款中须有“工程款经审计后方可结清”及审计费合理承担的条文;( 2 )向审计部门提供工程施工图纸和必要的工作场所,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图交底情况的有关资料;( 3 )在工程发生变更后一周内,及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明确变更内容及由此而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并报送给跟踪审计人员;( 4 )工程完工后一月内及时整理零星工程、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等资料,以备核查;( 5 )督促施工单位按月提供单位工程的验收月报表。 2 、审计部门职责:( 1 )审查有关经济合同,合理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重点审查合同条款的合理性与合规性;( 2 )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情况进行查验和复核;( 3 )参与确定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款;( 4 )审查确定施工单位的工程量月报,并以此作为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5 )重点对工程的现场施工管理情况提出阶段性审计意见。

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2014)第29号 签发: 项目建设投资审计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公司及各子公司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投资绩效,根据《公司项目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本公司(含集团(股份)及各控制子公司)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所涉项目投资资金可以是公司自有资金、借入资金、合作、合资资金及按规定程序审批使用的募集资金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是指公司组织实施的内部审计,公司审计部门是本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公司投资项目的制度遵循情况、投资预算执行情况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集团(股份)公司认证督察、财务、基建工程、设备工程、电气工程、设备采购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审计部开展对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工作。

在必要情况下,经集团(股份)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公司审计部门可以组织、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实施投资建设项目的内部审计。 第四条审计范围:公司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集团内各公司上报的投资建设项目汇总统计情况,确定集团范围内投资建设项目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范围,同时按各公司项目建设投资的实际完成情况调整审计计划。 本公司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执行情况、单项工程结算、项目竣工决算等,依法接受集团内部审计监督。与投资项目直接有关的支付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建设项目资金的,其真实性、合法性应接受公司审计调查。 第五条审计方式:审计部门对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对建设工期较长或者由多个单项工程构成的投资项目分阶段或者分项目实施审计;对投资额度相对较小的项目实施决(结)算审计;对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完成的审核工作进行抽查审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项目预算、决算资料和财务会计资料,盘点、抽查有关财产物资,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中介机构的审计结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 审计所取得的证明材料、工程结算等结果,有关单位应自审计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核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并由有关单位、责任人签名或者盖章。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以就核对结果向审计部提出书面意见。无正当理由逾期拒不签名、盖章或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第六条审计内容:对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的审计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二)建设项目概算、预算调整的真实性、规范性; (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及其编制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四)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合规性; (五)各类合同签订及合同履行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六)项目设计、监理、设备物资采购、土建、安装单位确定的招标程序及其结果的合法性、合规性; (七)建设项目成本的真实性、合规性(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等); (八)建设项目决算或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九)与建设项目相关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十)项目交付使用的资产及其手续的真实性、完整性; (十一)是否存在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跟踪审计方案(完整版)

跟踪审计方案(完整版)

二、跟踪审计项目实施保证措施 (一)、工程结算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 (1)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宗旨,在工程造价控制后期依法维护建设单位利益,确保投资效果的真实体现。 (2)认真审查,确保该工程造价的真实,并通过造价工程师的努力工作,力争使工程总造价降低。 (3)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对项目造价进行最终控制。 (二)、质量保证措施: 1、在项目审核期间将集中力量,抽调思想作风正派、业务素质高、审核工作经验丰富的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投入项目审核工作。 2、跟踪审计人员现场办公,全程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隐蔽验收、材料核价、投资控制工作,做好各类资料的搜集整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利,执行项目分管司长、部门主任、项目负责人三级复核制,对审计质量高、效益好受到客户好评的审计人员按我司规定给予奖励,对出现问题的审计人员追究责任。 3、对竣工结算,严格旅行审计程序,一是首先熟悉甲、乙方提供的结算书、图纸及变更签证、合同等有关资料,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在甲乙双方配合下勘察现场,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对下一步计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认真进行工程量计算,做好工作底稿;四是计算工作完成后、将工作底稿交质量监管部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五是认真和甲乙双方核对;六是经核对无误甲乙双方均签证确认的情况下出具审核报告。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依法执业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定额进行审计,认真做好工作底稿,做到事事有理,件件有据,司做结论经得起

20060120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废止)

审计署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通知 (审投发〔20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厅(局),署机关各单位、各特派员办事处、各派出审计局: 现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的审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各级政府为建设主体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含国债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主权外债资金项目;使用各类专项建设资金项目;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 第四条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

行审计监督,依法对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或调查。 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包括检查建设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真实和合规,评价投资效益情况,提出加强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将拟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编入本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各级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管辖范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加强计划协调,避免重复监督。 第六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当在相关合同中列明: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决算。 第七条审计机关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应确定项目法人单位或其授权委托进行建设管理的单位作为主要被审计单位,审计通知书只发送建设单位。同时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实施审计中将对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进行延伸审计或审计调查。延伸审计发现相关单位存在问题需要做出处理处罚的,应当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补发审计通知书,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处罚。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计划方案

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 准备阶段 1、向委托方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 2、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3、组成包括项目经理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在内的工作小组,差进行合理分工,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范围; 4、编制工作计划,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咨询质量。 实施阶段 (一)施工前期审计 工作内容包括审计进场前已完的概算、预算、招投标、合同管理及其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 1、项目法人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审计 (1)审计是否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和规划、环保、土地、劳动、安全、消防、建筑、税收等有关法律法规; (2)审计行政许可手续是否齐全; (3)审计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扩大或缩小投资规模的情况。 2、概算审计 设计概算审计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概算编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概算编制的规 定和费用标准,防止任意扩大投资规模和出现漏项,减少投资缺口,打足投资,避免发生实际造价大幅度地突破概算的现象。主要采取重点审计法和对比审计法,即选择建设项目中工程量大、单价高,对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进行重点审查。 3、招投标审计(包括项目全过程中招投标情况) 招投标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查和评价招投标环节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招投标资料的充分性和可靠性;招投标程序及其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及工程发包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等。主要审计方法采取询问法、分析性复查法和文字描述法。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招投标前准备工作的审计 ①审核招投标条件是否具备,招标申请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手续是否齐全; ②审核是否建立、健全招投标的内部控制,执行是否有效; ③审核是否存在人为肢解工程项目、违规操作招投标等问题; ④审核招投标程序和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⑤审核标段的划分是否适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和施工界面衔接需要,是否存在

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和《内部审计规范》,****分公司《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是指审计机构从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经济活动开始后,至竣工决算编报之前,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招标投标情况、工程建设成本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概算(预算)调整情况,以及各种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 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在于促进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应遵循股份公司的要求,以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招标或结算付款,实行“先审计,后招标”和“先审计,后结算”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应执行股份公司企业标准《内部审计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计》的操作规范。 第二章审计范围和审计依据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范围,包括公司投资的所有资本性支出项目及各单位的检维修工程项目,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金额大小,均应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条需对外委托审计的项目,由审计监察处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实施项目审计的机构,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定委托合同。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依据包括: 1.国家、工程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2.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3.工程项目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概算(预算)及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工程承包及设备器材采购合同、协议等。 第三章审计内容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内容包括: 1.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 2.工程建设项目预(结)算审计; 3.工程建设项目财务审计;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 5.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执行情况审计。 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审查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工程项目计划、资金落实情况,开工条件具备情况,以及施工队伍选定、承包合同签定情况等的合法性、合规性。 1.所建工程是否为经过批准的计划内项目,是否正式列入本单位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企业年度预算内,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 2.所建工程是否进行了立项论证,初步设计、概算是否经过有关部门审批,项目

跟踪审计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跟踪审计工程工作 实施方案

跟踪审计工程工作实施方案河北华安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一、施工阶段咨询内容 1.1合同管理 (1)协助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对施工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明确总承包及各专业分包的承包范围和合同责任。如有违约行为或合同争议时,咨询单位负责协调和解释相关方的权利与义务,已达到一致共识。 (2)监督合同执行,有关控制工程实施中的合同价款调整和费用索赔,监督和控制合同价款的支付。 (3)合同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保修金等的付款审核。要求每周查看现场施工进度、了解工地发生的重要事项,每月提交关于合同执行的情况报告,并按此及监理单位的意见作估值及提供工程付款建议。 1.2暂估价材料、设备认价 在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安排下,负责暂估价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及时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 1.3合同价款调整费用审核: 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增减承包范围、现场签证、零星(临时)工程、工程量清单错漏项调差、暂定数量暂定单价暂定金额调差、暂估价材料设备调差等的费用审核。 (1)建立变更预审机制,应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要求,在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安排下,预先做出造价评估或对施工单位申

报的造价预评估资料提出审核意见,以供建设单位参考及决定是否进行变更洽商; (2)紧密配合现场施工进度,按时参加现场例会,及时进行各种费用审核。 1.4 动态成本控制 (1)根据本项目工程中各专业分包合同之中标金额,变更洽商、索赔审定情况及预发生变更费用的最新情况测算,每月25日提交本项目的动态成本控制报告,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累计合同价款调整情况及经济影响。 (2)掌握项目目标成本控制情况,对项目成本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对策,对可能出现的偏差及时预警,对已出现的目标偏差提出纠偏措施。 1.5索赔处理 (1 )在本项目合同框架下审核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之索赔的有效性。当出现合同的索赔时,在项目管理单位组织安排下,负责审核其索赔成立的依据、金额及是否涉及其它单位的责任;当索赔为不合理时,根据合同条款为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提供否定意见,必要时参与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的谈判; (2)如发生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诉讼或仲裁纠纷,造价咨询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处理,提供相关的证据供建设单位参考。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机关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京发改[2004]2423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区财政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上级补助投资、债券、由区政府承诺还款的贷款资金,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以及区政府指定审计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区审计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以及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安排,按照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确保质量的原则,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审计工作。 第四条凡列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区审计局应对项目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资金来源、资金管理及使用、工程结算、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第五条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投资额不 足3000万元,但属于区政府指定或社会特别关注的政府重

点投 -2- 资项目,区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 第六条区政府各部门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应积极协助配合区审计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七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批准情况;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资金到位情况; (三)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支出管理情况; (四)供水、供电、供气、道路、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前期费用支出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对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计的内容: (一)项目概(预)算审批、执行、调整情况; (二)项目招投标、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 (三)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对政府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内容: (一)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决算说明书的真实、合法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本内容及作用

建设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基本内容及作用 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是指在工程实施阶段,审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中介机构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切合实际的审计依据,对工程投资实施动态的、主动的控制。全过程跟踪审计由竣工决算事后的静态审计,发展到“驻场动态审计”,使审计监督覆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设计、变更、设备材料的进出、隐蔽工程确认,直到工程款支付的全过程。要全面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及时纠正项目进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偏差,取得社会效益与投资效益的最优化,就有必要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阶段实施全过程的控制,将可能的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达到基建审计的目的。建设项目的规模越大,建设工程造价控制越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审计部门的事前加入、全程跟踪,能及时提供有关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主要作用 1.跟踪审计对工程前期工作的监管作用 跟踪审计工作是全程性的,审计工作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决策、项目立项等一系列活动。工程前期工作的跟踪审计主要是对建设项目决策、前期审批工作的审核,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上述文件的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以及前期费用支出的真实、合理性,确保建设项目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前期费用的发生,规避建设单位的投资风险,保证建设项目合法、合规建设。 2、跟踪审计对工程项目设计阶段的作用 工程项目设计阶段。在项目做出投资决策之后,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就在于设计,设计阶段影响投资的因素很多,其中设计标准、设计方案、结构安全系数等都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设计阶段的跟踪审计工作目标是确定设计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设计的深度和质量是否满足要求,设计是否控制在工程项目计划投资额内,设计是否达到限额设计要求。 3、跟踪审计对工程招投标过程的监督作用 建设单位审计部门根据公司建设资金的使用计划,根据工程建设规模、使用功能、资金投入量等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依据对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进行全面、全方位的审计,审计是否按主管部门核准方式招标,招投标环节中是否存在投标单位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招投标工作存在错漏,避免影响中标结果,确保招投评标过程的客观、公正,规范了招投标管理工作,达到了招标择优选择的目的的实现。 4、跟踪审计对合同制定、执行的把关作用 基本建设项目中的一系列的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管理与工程的效益直接相关,通过有效地合同管理来控制工程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和投资管理,跟踪审计对合同制定、执行进行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保证建设资金合理、合法、有效使用,不断提高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正确评价投资效益,根据重府(1995)44号文《关于加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算审计的请示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是指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以拨款、贷款、自筹资金等形式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计,是指公司审计部依照公司总部规定对负责范围的投资项目实施开工前、建设期间、竣工结算全过程的审计监督。 第四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计范围是指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新建、扩建、改建的技术改造、环境保护,房屋装修、装饰及零星维修等(以下对上述项目简称基建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 第五条所有基建项目,投资单位在支付工程价款时,必须按照合同和公司规定留足工程合同造价20%的尾款,经审计后方能支付。凡不按规定和未经审计决算支付工程尾款的,视同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行为处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造价在10万元以上项目(含各子公司、经营实体)必须实行招投标。 第七条审计机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内容包括投资项目的标底的制定、竞标、议标、定标等环节是否符合程序;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涉及到工程投资的经济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条款是否科学、具体、明确等。 第八条基建项目预算、结算审计主要是审查基建工程预算、结算的合规性、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重点审查: 1.是否执行国家、地方预算定额;是否按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材料价格、调整定额等的文件规定执行; 2.审查是否正确套用定额标准; 3.审查是否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4.审核主要材料价格的真实性; 5.审查是否按施工图及更改资料计算工程工作量,同时审查更改资料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6.是否按国家规定的计费程序操作,有无违反操作程序多计费的问题; 7.施工是否按合同和招标书的要求执行,有无偷工减料,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8.现场签证是否真实、正确; 9.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基建项目预算、结算审计程序: 1.每年年初(或上年底)由基建项目主管部门向**部报送当年(或次年)基建项目投资计划以及当年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计划,审计部据此作出基建项目审计计划,报公司总部批准实施。 2.基建项目承办单位将预算、结算审计资料报送审计部。结算资料在竣工项目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特殊情况除外)送审计稽查部。 其资料包括: (1)预算审计 基建项目预算审计资料包括:

跟踪审计实施细则

跟踪审计操作实施细则 一、跟踪审计工作开展 ⑴.熟悉现场情况,掌握工程施工前现场第一手资料,并采取拍照等技术手段对现场情况进行保留; ⑵.与主要参建单位人员接洽,建立工作关系,将跟踪审计实施计划和跟踪审计细则、操作过程、处理程序等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交底,使其明白跟踪审计工作程序,缩短磨合期; ⑶.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如中标单位的技术标、商务标;监理单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监理合同;招标单位的答疑文件、补充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 ⑷.清标,展开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工作,确定图纸工程量价格,同时完成工程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的分析、判断工作; ⑸.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有关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变更会议和工程例会,会审有关涉及造价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做好记录,定期向委托汇报; ⑹.收集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例会汇报材料、例会会议纪要、专项施工方案、专题会议纪要、监理周报及月报、建设单位发出的各类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变更指令单、现场签证、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资料并建立台帐; ⑺.定期到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情况,做好跟踪审计造价控制记录,特别是在隐蔽工程覆盖前留下影像资料和相关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委托单位汇报;

⑻.对于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签证、技术核定单等,应及时提交跟踪人员,跟踪人员应在收到上述工程变化的资料后,测算对工程造价造成的影响,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委托单位; ⑼.为避免整个工程施工周期长造成相互交叉,事后又回忆不清的情况,跟踪审计项目组将按单位工程或单独发包的分项工程分别及时进行初步审核,为将来的竣工结算创造条件; ⑽.定期的跟踪审计报告,每月一次以书面形式向委托单位汇报当期工程相关情况。造价控制报告包含以下容: 当期工程的进展,当期发生的重要事项,当期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投资进度的比较,上期遗留问题在本期的处理情况,当月完成工作量和累计完成工作量,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和进度款累计支付情况等。 二、跟踪审计造价控制事项处理程序 ⑴.甲方指定分包、甲供材料、设备的选用及定价 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分包的工程外,经业主同意后承包人可以对无能力承建的部分容进行分包。建设单位对需重点掌握的材料与设备,亦可指定分包或甲控乙供,由承建单位按业主与第三人谈定的条件与其签订合同并负责结算,对甲供材料(含设备)的审核,建设单位应在准备分包或采购前向造价控制人员列出待分包或待采购设备、材料的清单、品牌及数量,除特种材料外,造价控制人员在收到待购材料清单后,协助进行市场调研,并提供专业建议。对由变更而产生的甲供材(设备)的增减或变化进行测算,并将测算结果报送建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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