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复核、复验管理规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验复核、复验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检验复核、复验管理规程,保证检验数据准确无误。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检验复核、复验的管理。

3、责任:QC化验员、QC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检验复核

4.1.1检验记录复核,检验者接收的检品必须根据药品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4.1.2记录完整、整洁、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4.1.3检毕后,检验者签名,复核人核对签名。

4.2复验

4.3.1复验结果上报质量管理部确认。

4.3.2如为检验室原因引起。原检验结果判为无效,复验结果可代替原来检验结果。

4.3.3原来检验结果必须保留并做好解释说明记录。该记录由所涉及人员签章、注明日期。

4.3.4 如不是检验室原因引起,必须对生产过程及生产批记录进行复查,确认产生检验结果的

原因。

4.3.5如经调查显示无影响该结果因素,复验结果可代替原来检验结果,该批产品须作稳定性

考察。

4.4书面报告

4.4.1对整个调查过程进行书面报告,由质量管理部保存,作为判定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4.4.2报告内容:有无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纠正措施、复验结果、结论。

变更历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