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考核办法(最新-超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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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甲方对监理考核办法(实用)

(完整版)甲方对监理考核办法(实用)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1.编制目的1.1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与“补充协议附件E”《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办法”作为《委托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之一。

4.在委托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中应约定以下内容:4.1从每季度应付的监理费用中,取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项目部(或工程部)负责,经项目部(或工程部)负责人及xx集团领导审核后生效。

8.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并开展一次针对考核结果的沟通会,在次月5号前完成。

取连续3个月考核分的平均分作为当季的考核得分。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考核以60分为合格。

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补充协议约定的当月‘考核金’。

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考核得分%。

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0分时,当季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各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监理公司年度工作评比,年度考核的平均分小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11.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12.监理工作质量月度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见补充协议附件E)由建设单位编制。

13.“补充协议附件E”《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被列为“一票否决”的,即当月一旦发生该类事件,则监理考核得分为零。

14.本办法自监理单位接到“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执行。

补充协议附件E:xxx监理公司 xxxx 项目监理部年月度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监理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表(汇总)。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目录一、组织机构二、考核办法三、监督措施附件:监理责任目标考核表监理考核办法为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使监理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确保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工程费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监理考核组织机构成立监理考核小组组长:刘书健副组长:徐重新李福伟成员:各项目部项目经理二、考核办法1、对施工监理采用责任目标量化的考核办法。

按照监理工作特点,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

考核内容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及安全管理、内部管理、廉正建设等八个具体项目(见附表)。

每个项目均列出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以得分多少考核监理工作成效。

2、监理单位考核结果综合评分为90分以上为优秀、综合评分为7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评分为70分以下为不合格。

3、监理单位考核结果不合格,事业部将责令其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5000元违约金,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总集团。

4、综合评比工作事业部统一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

综合评比分集体与个人两种:集体评比由各项目部先进行自检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报事业部,然后事业部组织各部门于该月25日前进行考评,评选出先进的监理单位;个人评比由各项目部评议,推荐优秀监理工程师,最后事业部审定。

5、对监理人员的考核(1)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在现场抽查各岗位监理人员监理工作,并结合理论、实践考核或答疑。

(2)处理措施:对不严格履行监理职责或业务素质达不到要求的监理人员,业主将清退。

若工作中发生失误,将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并处以5000元—20000元罚款。

三、监督措施1、监理工程师如在计量和变更工作中弄虚作假,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每次将从监理费用中扣除损失额的2%,同时该人员即被替换;未造成经济损失的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

2、监理工程师严禁向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队伍、推销原材料。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1. 编制目的1.1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价格;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与《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办法”作为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4.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4.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4.2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 15%乍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4.3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95分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费总价x %'奖励金’;4.4考核兑现部分的‘考核金' 、建设单位的‘奖励金'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直接发放到监理部个人。

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工务部负责,经项目工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生效。

8.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考核以60分为合格。

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合同约定的当月‘考核金’。

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X考核得分%。

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5分时,当月考核分按100分计算,当月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公司资料库,年终平均分小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11.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1.编制目的1.1 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1.2 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价格;1.3 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 ?)。

本 ?办法 ?《与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 ?办法 ?作为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4.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4.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4.2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 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 ?办法 ?考核挂钩;4.3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 95 分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费总价×%‘奖励金’;4.4考核兑现部分的‘考核金’、建设单位的‘奖励金’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直接发放到监理部个人。

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工务部负责,经项目工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生效。

8. 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 5 号前完成。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 100 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考核以 60 分为合格。

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合同约定的当月‘考核金’。

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考核得分%。

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5 分时,当月考核分按 100 分计算,当月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公司资料库,年终平均分小于80 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11.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合同附件:1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1.编制目的——1.1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价格;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与“合同附件:2”《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办法”作为监理招标条件、《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4.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4.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4.2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4.3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95分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费总价××%‘奖励金’(‘奖励金’比例、金额在合同中另行约定);4.4考核兑现部分的‘考核金’、建设单位的‘奖励金’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直接发放到监理部。

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项目部(或工程部)负责,经项目部(或工程部)负责人及集团分管领导审核后生效。

8.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考核以60分为合格。

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合同约定的当月‘考核金’。

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考核得分%。

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5分时,当月考核分按100分计算,当月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各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监理公司年度工作评比,年度考核的平均分小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监督与考核方法

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监督与考核方法

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监督与考核方法监理工作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负责对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质量监督与考核是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下面将介绍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监督与考核方法。

一、质量监督方法1.检查与审核:监理工作中的质量监督必须进行检查与审核。

检查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实地查看和观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审核是指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材料等文件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其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 抽样检测:监理工作中,质量监督部门可以采取抽样检测的方法,从施工过程中或已完工的部分进行取样检测。

抽样检测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施工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试验与检验:作为质量监督的一种手段,试验和检验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监理工作中,可以通过试验与检验的方式对材料、构件等进行验证,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进行质量技术交底:质量技术交底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方进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的宣讲与交底。

通过交底,可以确保施工方理解和掌握了工程的质量要求,有助于提高施工方的工作有效性。

二、质量考核方法1.资质评价:作为考核的一种方式,对施工方的资质进行评价是必不可少的。

监理工作中,可以通过查看施工方的相关证书和资质文件,评估其技术能力和实力。

只有具备一定资质的施工方才能获得合同或续约,以确保工程质量。

2.合同执行情况评估: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是重要的考核方法之一。

监理人员需要关注施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是否按时完成工程等。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施工方的绩效考核和奖惩。

3.质量问题处理情况评估:质量问题处理情况评估是监理工作中常用的考核方法之一。

监理人员需要评估施工方对质量问题的态度和处理能力,包括问题排查、解决方案提出和实施情况等。

只有及时有效地解决质量问题,才能确保工程质量。

4.工程质量评估:工程质量评估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工程的全面评估,包括施工质量、工程设计、施工组织等方面的评估,可以了解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质量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提供依据。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方法及考评标准1.编制目的1.1通过标准、催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工程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表达在岗人员价值、价格;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表达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方法〔以下简称“方法〞〕。

本“方法〞与?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方法〞作为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4.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4.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承当由此产生的质量平安事故责任;4.2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方法〞考核挂钩;4.3工程完成既定节点方案目标、质量目标、平安文明施工目标、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95分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费总价×%‘奖励金’;4.4考核兑现局部的‘考核金’、建设单位的‘奖励金’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直接发放到监理部个人。

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工程局部管专业工程师;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工务部负责,经工程工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生效。

8.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总分值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总分值。

考核以60分为合格。

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合同约定的当月‘考核金’。

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考核得分%。

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5分时,当月考核分按100分计算,当月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公司资料库,年终平均分小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工程的监理投标。

11.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工程和各考核工程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3篇)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1. 考核目的和原则1.1 考核目的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他们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进行工作,提高监理工作质量。

1.2 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客观公正,不带主观色彩,真实反映监理人员的工作实际情况。

(2)量化标准:考核评价应根据事先确定的量化标准进行,避免主观判断。

(3)综合评价:考核评价应综合考虑监理人员的工作结果、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因素。

(4)激励引导:考核评价应除了为了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外,还应该体现激励引导的作用,对有出色表现的监理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

2. 考核内容和标准2.1 考核内容(1)工作结果评价:对监理人员参与的项目或工程进行工作结果评价,包括技术标准符合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

(2)工作进展评价: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价,包括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度控制情况等。

(3)工作态度评价: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进行评价,包括严谨认真、积极主动、团队合作等。

(4)专业知识评价:对监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进行评价,包括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技术规范的应用能力等。

2.2 考核标准(1)工作结果评价标准: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评价,达到质量要求的为优秀,不达标的为不合格。

(2)工作进展评价标准:按照项目计划进行评价,计划执行情况良好的为优秀,进度控制不合理的为不合格。

(3)工作态度评价标准:按照工作纪律和规范进行评价,认真负责且能够积极主动配合的为优秀,不配合或工作不认真负责的为不合格。

(4)专业知识评价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评价,熟练掌握并能够合理应用的为优秀,对相关知识了解不全面且应用能力差的为不合格。

3. 考核流程3.1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员考核,根据实际需要可以按季度或半年进行一次小范围考核。

3.2 考核流程(1)确定考核标准: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

监理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及考评标准1.编制目的1.1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1.2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价格;1.3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与《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办法”作为监理施工过程、《监理委托合同》协议约定之一。

4.在监理委托合同中应约定以下内容——4.1监理机构组成人员资质、资格,未满足招标条件、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当月监理费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质量安全事故责任;4.2从监理合同总价中单列10%〜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法”考核挂钩;4.3项目完成既定节点计划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监理工作质量月度绩效考核分值》95分时,建设单位给予监理费总价x % ‘奖励金’;4.4考核兑现部分的‘考核金’、建设单位的‘奖励金’由监理单位委托建设单位直接发放到监理部个人。

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工务部负责,经项目工务负责人及总经理审核后生效。

8.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号前完成。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考核以60分为合格。

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合同约定的当月‘考核金’。

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X考核得分%。

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5分时,当月考核分按100分计算,当月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公司资料库,年终平均分小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11.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整。

12.监理工作质量月度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由建设单位编制,并随月度监理费用申报流程流转。

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
量化检查项目监理部及经营与管理部对项目管理的工作质量使现场监理工作更深入细致,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监理水平,持续满足顾客需求;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项目监理部以及经营与管理部对项目管理的工作质量检查。

2、职责
2.1 技术管理主办负责实施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工作;
2.2 经营与管理部、项目监理部配合实施。

3、作业内容
3.1 检查考核办法
3.1.1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考核办法根据项目监理过程及总监理工程师、经营与管理部经理岗位职责制定;
3.1.2监理工作质量检查考核按项目监理过程分四阶段进行
a. 监理准备阶段
b. 过程监理阶段
c. 施工验收阶段
d. 监理资料归档阶段
3.1.3检查考核中,检查内容尚未发生时,应将该内容扣去,余下的得分按165分进行折算;
3.1.4总得分125分以下为差,125~139分为中,140~155分为良,155分以上为优;
3.1.5检查的方法采用对项目监理文件资料、实录抽查法。

4、要求
4.1 经营与管理部、项目监理部要积极配合检查考核工作;
4.2 所提供的实录要真实有效。

本考核结果与责任人的奖金挂钩。

附表: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检查考核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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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监理 页脚内容 监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发挥工程监理在建设方建设单位罗店大型居住社区项目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施工合同、图纸设计要求,促进建设项目的总目标得以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小组 建设单位成立工程监理考核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考核的依据 1、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 2、上海市下发的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文件、规定; 3、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4、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5、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守则; 6、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7、监理人员现场资料; 8、施工单位、各承包商及其它方面反馈的有关信息。 三、考核办法 监理工作考核采用月度考核、季度汇总考核、工程完工总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如下: 1、考核内容见《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2、监理工作考核分定期考核和随机抽查考核两种形式; 3、月度考核期间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每月27日起由考核小组对监理工作按照《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系统考核,月末完成。次月上旬,考核结果经考核小组组长签发盖章后由监理单位驻场代表签收; 4、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加)分制,满分为 100 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满分; 东风监理 页脚内容 月度考核总分在85分以上(含)为合格,不处罚; 月度考核85分以下为不合格,每低一分处罚监理单位1000元。凡有被一票否决项的,月考核为不合格。月考核为不合格的,除处罚外,建设单位将要求总监落实改进措施; 5、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度考核结束,随即进行季度考核,7日内完成; 对当季考核结果实施汇总:本季度三个月考核的平均分数按权重80%、随即抽查考核(随机抽查考核不定期、不定频次随时进行)的分数按权重20%,汇总计算出当季考核总评分数。当季考核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将约谈监理单位项目组上级分管领导,责成监理单位采取切实措施整改; 6、季度考核均合格的,建设单位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的,除月度处罚外,建设单位将要求监理单位更换相关人员,并延缓监理费支付,直至连续三个季度考核均为合格。

建设单位: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监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考核时间: 年 月(/季度) 签发人: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实扣 备注

一 组织管理 20

1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对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内容、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是否掌握,是否严格按照执行,有违背内容行为每项扣0.5分; 3

2 总监或总监代表正常上班时间必须在现场监督指导工作,如有事离开半天或以上须事先告知建设单位代表,未事先告知擅自离岗每次扣0.5分; 2 东风监理

页脚内容 3 监理单位须加强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指派专业合格的监理人员在现场监管施工,如特殊情况需更换现场监理人员,须提前书面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并必须做好工作交接,未执行每次每人扣0.5分; 2 4 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劳动纪律严重涣散,对建设单位形象产生影响扣0.5分,发现监理人员吃、拿、卡、要行为,每人次扣1分; 2 5 项目因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被区政府部门通报,不论被通报主体是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每次每项扣1分; 被区级、市政府部门及以上级通报(一票否决项); 4

6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日志应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资源使用情况及现场质量情况,随机检查无近三日连续记录的每人次扣0.5分,未按时编制报送相关计划、报告、月报、总结等,每次扣0.5分; 3

7 监理单位每月对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管理月度综合检查,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及服务质量行为监控;编制《总包单位工程管理检查表》,未进行每次扣0.5分;对于施工单位进行的专业分包,无监理单位项目组审批记录即进场施工的每次扣0.5分;不能够对进入现场施工的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及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资料管理并及时更新实现动态控制的每次扣0.5分; 2 8 其它属监理单位合同之内的监督、管理、协调工作,推脱职责或协调不力的每次扣2分。 2 二 进度控制 10

1 监理单位应认真评审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保证措施,如不符合《工程进度总控制计划》和与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协调要求,或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不协调、不合理,监理单位应提出修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因未实施有效预控,影响工程进度的每次扣0.5分; 1

2 监理单位必须审核施工单位、分包商编制的月、周进度计划,审核其是否与总进度计划一致,各期工作计划中土建、安装及各专业分包阶段各环节的进度是否相互衔接,对满足要求的计划予以确认;当期进度计划无审核无确认记录扣0.5分; 1 东风监理

页脚内容 3 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监控施工单位和分包商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施工投入和施工作业动态,发现不符合施工组织设计和计划的施工组织方法、作业安排、工作面管理,或施工投入不足、效率低下、影响周、月计划时,及时下发书面通知要求整改,对于现场存在不符合项又无相应通知及整改要求扣0.5分; 2

4 监理单位应跟踪并检查每周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在每周例会上核查施工单位所报周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偏差原因,提出纠正措施,评价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管理与进度控制能力,包括施工单位对分包商的进度控制情况,及时编制《会议纪要》,月底汇总后形成《监理月报》并提交建设单位。在会议纪要及月报中未有效、准确汇总分析的扣0.5分; 2 5 监理单位根据经审批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审核总包单位上报的每月《项目材料供应计划》,确保其及时准确,未积极监督落实每次扣0.5分; 1 6 对于工程例会及专题会议中明确须监理解决的事项,不能及时解决已影响到工程实体进展的每项扣0.5分(以连续两次例会提及为标准,确因非监理原因除外); 2

7 监理单位应随时检查施工单位的人员及设备投入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执行;对于进度落后的,应立即督促其采取增加人员、设备、加班或其他方式弥补工程进度落后的状况,未积极落实、形成有效工期补救,每次扣0.5分; 1 三 质量控制 35

2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提前及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负责审核其方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全面性及准确性,重点关注其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对方案提出评审意见,未进行或管控不到位每次扣0.5分;监理单位未按审核完成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检查对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务分包队伍的技术交底工作,每项扣1分; 6

3 监理单位未根据合同质量标准审核分包商、供应商将各自的企业资质、项目现场负责人资质、技术工人的上岗证书等资料,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承诺不符,不能提供相应变更审批文字记录的,扣0.5分;存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个人在现场施工,每次每项扣1分(并撤换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员); 5 东风监理

页脚内容 4 监理单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组织材料设备进场前,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或依照建设单位确认的样板(/样品)采购,在进场前提前征得监理公司同意,监理单位接到进场通知后必须对照或见证取样组织验收,并督促落实。现场若存在施工单位私自代换合同规定材料或与样品不符现象的,每次每处扣0.5分; 5

5 在施工过程中,若因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未对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基础、结构、防水等应该旁站的)实施旁站监理,不能发现施工单位的错误做法、不当操作或缺陷,及时责令施工单位纠正,导致产生质量问题每处扣1分;工程主体结构几何尺寸偏差、混凝土孔洞等超过规范要求的现象连续在两个楼层出现的每次每项扣0.5分; 5 6 在隐蔽工程完成后,监理单位在接到隐蔽验收申请后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隐蔽验收,监理工程师应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未进行隐蔽验收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作业。现场发现未进行隐蔽验收即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现象的,每次每处扣(包含已发现的跑模、空洞、裂缝等质量问题及事故未经专项方案确定,私自进行的修补)1分; 5 7 任何分项工程均应当实行样板领路,监理单位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先做小规模施工样板,报监理验收通过后,方可大面积施工;无相关验收记录每项扣1分;监理单位至少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由各专业工程师组成的全面质量巡查,确保工程整体质量的连贯性,未实施无记录扣1分; 4 8 当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质量事故时,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事故处理工作并形成《质量事故报告》。未对质量问题处理及事故处理进行专项跟踪及复查,无验收记录的扣0.5分; 5 9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票否决项)。 四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0 东风监理

页脚内容 1 对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措施应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维护、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结构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对于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时应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审批后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石方开挖工程;(三)模板支撑系统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未进行专项审批无记录扣0.5分; 5 2 监理单位应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与保证体系、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教育与检查制度,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开挖与支护、桩基施工、塔吊及电梯安拆、脚手架、施工临电等安全技术措施。无记录者每次扣0.5分; 4 3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照相关要求配备到位,或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0.5分;项目各单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且无记录的,扣0.5分;未制定项目建设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学习,扣0.5分;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进行有效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无记录者扣0.5分; 4 4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形成管理闭环,若缺项、少项扣0.5分;特种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扣0.5分; 4

5 监理单位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不能以身作责,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如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佩带安全帽等),每次扣0.5分;经检查的安全隐患未进行及时整改,同一地块再次检查相同隐患仍然存在的,每次扣0.5分;对于安全事故及重大安全隐患不能作到“四不放过”,草率处理,未形成记录,每项每次扣0.5分;在检查中关键部位物的形态存在安全隐患的(“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吊、外架、施工用电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每次每项扣0.5分;每月未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形成记录,无检查、记录扣0.5分; 5 6 施工场地未进行必要的场地硬化,或现场水管有跑冒滴漏,或地面有大面积积水现象的扣0.5分;现场材料对方杂乱、无序、未明显分类、无名称规格等标牌标识,扣0.5分;施工现场各种警示、禁止、宣传标识缺少,严重影响施工安全的扣0.5分;作业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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