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石油气 III级瓶装燃气供应站设立要求
液化气站建设标准

液化气站建设标准液化气站是指用于存储、充装和销售液化石油气的设施,是液化气行业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了确保液化气站的安全运营和服务质量,建设标准至关重要。
液化气站建设标准不仅涉及到设施的规划和设计,还包括安全管理、环保要求、设备选型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就液化气站建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液化气站的选址和规划是建设的首要环节。
选址应远离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场所和环境敏感区,同时要考虑到交通便利、供气范围和未来发展空间。
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包括场地面积、建筑布局、消防通道等方面的要求。
其次,液化气站的设施建设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
包括存储罐、充装设备、防火墙、泄漏报警系统等设施的选用和布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此外,液化气站在建设过程中还需要考虑环保要求。
包括废气排放、废水处理、噪音控制等方面的规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建设过程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液化气站的安全管理也是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
包括员工培训、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要求液化气站建设者在建设完成后能够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营。
最后,液化气站建设标准还包括了设备选型和质量要求。
选用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相应的安全认证和质量保证,以确保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行。
总的来说,液化气站建设标准是液化气行业的重要基础,涉及到安全、环保、管理等多个方面。
建设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液化气站的安全运营和服务质量。
液化气站建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液化气站建设标准

液化气站建设标准液化气站是指专门用于存储和分配液化石油气的设施,其建设标准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液化气站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环保节能。
本文将就液化气站建设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液化气站的选址应符合相关规定,远离人口密集区、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交通要道等危险区域。
选址时需考虑地质条件、地貌地形、周边环境等因素,确保站点稳定、安全。
其次,液化气站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规范、消防安全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规定等。
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在设施选材上,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确保设施的耐用性和安全性。
特别是在储罐、管道等关键部位的选材上,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确保设施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出现泄漏、腐蚀等安全隐患。
液化气站的设施布局应科学合理,包括但不限于储罐、泵房、加气架等设施的设置位置和间距,以及消防设施、安全疏散通道等的设置。
布局设计应考虑设施之间的相互影响,确保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和通风条件。
液化气站的运营管理应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设备维护保养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等。
运营管理人员需具备相关资质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总之,液化气站建设标准是保障设施安全可靠、环保节能的重要保障,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和运营管理。
只有确保设施安全,才能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推动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企业能够高度重视液化气站建设标准,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液化气瓶装供应站安全管理要求

液化气瓶装供应站安全管理要求这是北京市的行业管理规范,主要是针对1、2级供应站的要求,丰泽区行政区域内的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参照本要求执行。
一、供应站安全管理要求:1、供应站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2、供应站必须与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签订钢瓶和气源供应合同,同时严格执行气瓶固定充装制度即供应站只能到签订了供气合同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气,对于和几个气瓶充装单位同时签订供气合同的供应站,应按照不同的气瓶充装单位实现钢瓶的固定充装;气瓶充装单位应提供给供应站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钢瓶。
3、供应站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责任人。
4、供应站应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接受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
5、供应站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规章制度,应有事故灭火和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6、供应站工作人员应经过燃气从业技能专业培训,掌握液化石油气的基本常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办法。
7、供应站工作人员对站内液化石油气钢瓶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监护负有直接责任。
8、供应站中直接从事安装、维修的操作人员,应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
9、供应站应设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直拨专线电话。
10、供应站必须制定有关安全使用规则,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户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指导。
二、供应站内管理安全要求:1、进站和出站钢瓶必须为合格产品。
必须保证钢瓶在装卸、储存、检漏、登记、销售等生产环节中的安全运行。
2、钢瓶进出站应进行逐一检查并登记。
3、操作人员穿防静电工作服。
4、供应站对动用明火严格管理,禁止在站上使用明火;特殊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履行审批手续,现场有人监护,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动火施工。
5、站内必须设“严禁烟火”警示牌。
6、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和穿钉鞋进入站内。
7、进入站内的车辆的排气管口应有火星消除装置,严禁拖拉机、电瓶车驶入站内。
液化气站规范标准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20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40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15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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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装台和瓶库与站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月平均日充装量小于200瓶)
1、距明火、散发火花地点、民用建筑不应少于25米;
2、距槽车库、配电室不应少于12米;
《城市燃气企业资质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3
技术要求
液化气储配站、瓶装供应站的各项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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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址要求
1、燃气储配站应远离城市居住区、村镇、学校、工业区、影剧院、体育馆等人员集中地区。
2、燃气储配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机场、铁路、公路桥涵(洞)、重要建(构)筑物、水坝、防洪堤及通讯、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
6、爆炸危险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报警器应设置在值班室或仪表间等经常有值班人员的场所。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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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车通道及消防设施要求
1、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的生产区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通道宽度不应小于米。当总容积小于500m3时,可设置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和面积不应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3、距罐瓶间、压缩机室、瓶库、槽车库至少应有18米;
4、距门卫、值班室至少应有18米;
5、距消防池、消防房至少应有40米;
6、距基地围墙至少应有10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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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罐与基地内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
(总贮量在51—200m3或单罐容积>20m3)
1、距民用建筑至少应有45米;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的职责和条件

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的职责和条件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的职责是提供液化石油气瓶的充装服务,确保瓶内气体的准确充装和安全使用。
充装站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设备设施:充装站应配备符合标准规定的充装设备和安全设施,包括气瓶充装机、过滤器、泄漏检测装置等,确保充装过程的安全可靠。
2. 技术人员:充装站应有经过专门培训的资质技术人员,具备熟悉操作流程、了解充装规范和安全知识的能力,能够确保充装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3. 质量管理:充装站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充装设备和气瓶的定期维护和检查,保证设备和气瓶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4. 安全防护:充装站需根据安全规定,划定安全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标示和设施,确保充装操作的人身安全。
5. 环境保护:充装站应采取措施,防止气体外泄和污染环境,包括合理的气体排放措施和垃圾处理措施。
6. 法规遵守:充装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包括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充装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之,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的职责是提供安全可靠的充装服务,保证充装过程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充装后的气瓶能够安全使
用。
同时,充装站要具备必要的设备、人员、管理和环境条件,以确保工作的安全和环保。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技术要求范文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技术要求范文液化石油气(LPG)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燃气,广泛用于工业、商业和家庭的燃料。
由于其易燃、易爆和有毒的特性,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安全性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供应站的安全,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技术要求。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设计要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例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计规范》、《燃气供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设计应考虑供应站的布局、设备安装、安全通道、逃生通道等因素,确保供应站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2. 设备要求供应站的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例如带有压力表、温度计和安全阀的液化石油气储罐、带有漏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阀的输气管道等。
设备应定期检测、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3. 管理要求供应站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
供应站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 安全设施供应站应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例如消防器材、泄漏报警装置、安全防护栏等。
各类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测、维修和更换,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5. 应急处理供应站应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方案,包括事故报警、疏散逃生、火灾扑救等。
应急处理方案要定期演练和更新,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地进行应急处理。
6. 监督检查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包括设备的检查、管理制度的检查、安全设施的检查等。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供应站,要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随机检查,确保安全技术要求的执行情况。
总之,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安全技术要求是为了保障供应站的安全运营和周围环境的安全。
供应站应严格按照相关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设计、设备选购、管理和应急处理,确保供应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供应站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供应站要进行整改或停产整顿,确保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
福州市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供应网络,合理合规设置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以下简称“瓶装供应站(点)”),构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供应体系,规范供应站(点)安全、经营服务管理,促进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的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其瓶装供应站(点)的设立与撤销、安全管理以及供应服务管理等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瓶装供应站(点)的设立与撤销第三条瓶装供应站(点)按其储存气瓶总容积V(m3)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Ⅰ级瓶装供应站(点)气瓶总容积V:6<V≤20;(二)Ⅱ级瓶装供应站(点)气瓶总容积V:1<V≤6;(三)Ⅲ级瓶装供应站(点)气瓶总容积V:V≤1。
气瓶总容积按实瓶个数与单瓶几何容积的乘积计算。
第四条设立瓶装供应站(点)时应符合下列布点原则:(一)Ⅰ级、Ⅱ级瓶装供应站(点)设立应符合《福州市城市燃气专业规划》中瓶装供应站布点规划要求,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燃气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二)Ⅲ级瓶装供应站(点)设立应方便换气、合理布局,其与Ⅰ级、Ⅱ级瓶装供应站(点)的间距不宜小于1公里,Ⅲ级瓶装供应站(点)之间的间距不宜小于0.5公里。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可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咨询相关布点规划要求。
第五条瓶装供应站(点)的选址及设置的条件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Ⅲ级瓶装供应站(点)瓶库的最小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
第六条设立瓶装供应站(点)的,应具备《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由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向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材料,经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后,符合要求的发给《福建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技术要求(三篇)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安全技术要求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是指供应液化石油气的设施,为了保障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安全性,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技术要求。
下面将以2000字为范例,详细介绍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一、门禁控制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置有效的门禁控制,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2. 供应站门禁应配备自动触发系统,确保煤气易燃易爆区域的安全。
二、周界安全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有周界围墙,可以有效防止外界人员和车辆的闯入。
2. 特别要求重点监控供应站周边环境,以及监控其他可能影响供应站安全的因素。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情况。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与当地消防部门相连,便于及时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四、灭火设备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配备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泡沫、灭火喷雾等。
2. 灭火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二部分:气体储存和供应技术要求一、储罐和容器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配备安全可靠的储罐和容器,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耐腐蚀性。
2. 储罐和容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国家标准,并通过相应的技术评估和检验。
二、储罐区域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有明确的储罐区域,禁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2. 储罐区域应配备合适的防火设施,如防火墙、泡沫喷淋系统等。
三、气体供应系统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配备可靠的气体供应系统,确保气体的稳定供应。
2. 气体供应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四、气体检测和监控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配备气体检测装置,及时检测气体泄漏情况。
2.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设有气体监控系统,对气体供应和储存进行实时监控。
第三部分:应急管理和应对措施一、事故预防和准备1.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制定事故预防和准备计划,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应对。
2. 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应配备应急救援专用设备和物资,以应对各类事故。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管理规定
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以下简称供应站)的管理,规范供应站的设立及其经营行为,维护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根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1燃气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供应、销售、服务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供应站,指专门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销售和相关服务的固定场所。
供应站的建设和管理,除符合本规定外,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四条市、县级市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应站的行业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燃气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供应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县级市的城建(燃气)监察机构受同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供应站的监察工作。
第五条供应站的管理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保障供应、方便用户、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二章许可管理第六条供应站必须取得市、县级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以下简称供应许可证)后, 由具有取得《江苏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经营企业)定点供气,方可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活动。
第七条供应站的设立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1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2.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管理、技术人员。
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万元,从业人员不少于2名,管理、技术、送瓶等作业人员接受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3.具有稳定的液化石油气来源;4.有固定的、符合消防等安全条件的经营场所、瓶库及配套设施;5.有相应的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6.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和经营管理制度;7.供应站应当符合现行行业规范、标准及《1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标准》;8.申请供应许可证提交材料符合《江苏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供应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9.新建、改建、扩建供应站应当完成燃气工程建设程序后方可申请设立。
液化气公司供气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液化气公司供气站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保障员工和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供气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液化气公司所有供气站,包括液化气供应站点和燃气机动车加气站。
第二章供气站设立条件第三条设立液化气供应站点和燃气机动车加气站,应具备以下条件:1. 站址设置应符合市、县(市)液化气供应站点布局规划;2. 拥有符合标准的固定站点设施;3. 拥有符合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4. 建立健全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5.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度;6. 制定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7. 各岗位从业人员需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8. 拥有固定的通讯工具;9. 燃气机动车加气站还需拥有符合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供气站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
第五条供气站应向用户提供有关安全使用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对用户进行安全使用燃气的指导。
第六条供气站生产区、储罐区、门站、调压站(室)、气化站、供应站、加气站均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消防人员,定时进行巡回检查。
第七条供气站使用的储罐、槽车、车用储气罐、液化气钢瓶等压力容器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并按规定使用登记标志,建立安全档案。
第八条供气站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人员管理第九条供气站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条供气站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知识、安全操作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
第十一条供气站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员工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供气站应定期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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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送气用车
统一颜色
18
管理情况
供应站情况登记表
应有
19
工商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应有
20
经营场所权属
有产权(使用权)证明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
21
安全责任人
有任命书
22
安全管理制度
应上墙
23
送气工培训情况
应培训合格
24
送气工工装
应统一
25
管理人员
不少于1人
26
送气工
不少于3人
8
室内地面的面层
撞击时不发生火花
9
避雷设施
符合要求
10
瓶库内实瓶、空瓶和送检瓶存放情况
分区存放
11
照明灯具、电线和开关安装布置
采用防爆型,且未留有接口
12
安全设施及经营用品配置
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
应安装
13
称量衡器
在检测有效期限内
14
灭火器材
配置不少于2个8Kg干粉灭火器Fra bibliotek15各类安全警示牌
应设置
16
抢险电话
附件2
Ⅲ级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设立要求
序号
类别
项目
标准要求
1
防火间距
主要道路
8m
2
次要道路
5m
3
相邻的房间
非明火、散发火花地点
4
对建筑物的要求
建筑物层数
单层
5
相邻的建筑物
非住宅、重要公共建筑、高层民用建筑
6
与其他房间相邻的墙
是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7
建筑物结构
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钢框架采用防火保护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