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会计学院补充)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学年第一学期《会计电算化》考试卷(A)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学年第一学期《会计电算化》考试卷(A)2020级会计专科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0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属于我国XBRL开始发展得领域的是()。
[单选题] *A.生产领域B.行政领域C.证券领域(正确答案)D.流通领域2.账务处理模块是以()为数据处理起点。
[单选题] *A.凭证(正确答案)B.报表C.单据D.账簿3.XBRL中国地区组织的成立时间是()。
[单选题] *A.2006年7月B.2006年8月C.2008年6月D.2008年11月(正确答案)4.下列子系统中,不属于会计核算软件的是()。
[单选题] *A.工资管理模块B.生产计划管理模块(正确答案)C.应收账款管理模块D.应付账款管理模块5.会计软件中,最主要的功能模块是()。
[单选题] *A.成本管理模块B.财务分析模块C.账务处理模块(正确答案)D.工资管理模块6.微型计算机的内存储器比外存储器()。
[单选题] *A.存储容量大B.存储可靠性高C.存储速度快(正确答案)D.价格便宜7.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计算机网络主要功能的是()。
[单选题] *A.数据通信B.资源共享D.分布处理8.下列各项中,配有服务器的硬件结构是()。
[单选题] *A.微机局域网络(正确答案)B.松散结构C.多用户结构D.单机结构9.应用软件是()。
[单选题] *A.用于特定的应用领域的专门设计的软件(正确答案)B.用来编辑源程序的软件C.用于PC微机上的操作系统D.PC微机上的数据库管理系统10.下列输入设备中,一般用来完成会计数据或相关信息的输入工作的是()。
[单选题] *A.键盘(正确答案)B.鼠标C.扫描仪D.POS机11.下列不属于会计科目属性设置的是()。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学年第一学期《金融会计》考试卷(A)

浙江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学年第一学期《金融会计》考试卷(A)2020级金融学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
每小题1分,共10分)1.商业银行会计的综合核算的主要形式是()。
[单选题] *A.总账(正确答案)B.科目日结单C.日计表D.余额表2.活期储蓄存款在每季末月20日结息,利息按()计算。
[单选题] *A.按存入日挂牌公告利率B.按结息日挂牌公告利率C.按当年1月1日挂牌公告利率D.按支取时挂牌公告利率(正确答案)3.商业银行按季计提一般准备,一般准备年末余额应不低于年末贷款余额的()。
[单选题] *A.1%(正确答案)B.2%C.5%D.10%4.是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存款账户,办理其辖属行处汇划款项清算的分行。
() [单选题] *A.经办行B.总行C.清算行(正确答案)D.总行清算中心5.再贴现票据到期,中央银行向()收取票款。
[单选题] *A.票据承兑人(正确答案)B.票据付款人C.申请再贴现的商业银行D.票据贴现人6、信用卡中的单位卡账户的资金()。
[单选题] *A.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存入(正确答案)B.只能交存现金C.允许交存现金D.可以将销货收入存入7.某商业银行支行在票据交换中,提出贷方票据500000元、借方票据100000元 , 提回贷方票据300000元、借方票据200000元,轧算结果为()。
[单选题] *A.应付差额 300000(正确答案)B.应收差额300000C.应付差额 100000D.应收差额1000008.我国外汇存款中,丙种外币存款的对象是()。
[单选题] *A.中国境内机关、团体、学校及企事业单位与三资企业B.中国境内的居民(正确答案)C.驻华机构D.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9.下列会计科目中属于资产类的是()。
[单选题] *A.系统内上存款项(正确答案)B.系统内款项存放C.联行往账D.联行来账10.资金汇划清算查询查复中,查复行在收到查询书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查清。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新)

管理学院综合测评暂行办法德育基础分80分,体育基础分80分(大一大二期间体育分以实际考核分数为体育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德育综合成绩ⅹ30%+智育综合成绩ⅹ60%+体育综合成绩ⅹ10%德育:德育综合成绩=德育基础分+德育加分-德育扣分德育加分一、荣誉加分:(个人称号)院级1 获得院级荣誉加1分2 院级“模范学风班”、“先进班级”、“文明宿舍”,该集体成员每人加1分校级1获得校“优干”、“三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加4分2校“优秀社团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加3分3评为自治区或校级“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该集体的每个成员分别加1.5分市级1获得市“优干”、“三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加4.5分区级1获自治区荣誉者加5分国家级1获得国家级荣誉者加7分注:以上个人荣誉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
集体荣誉加分与个人荣誉加分累计得分不超出7分。
(注明不包括活动的荣誉)二、参加活动德育加分(此项加分不包括体育类)院级1参加院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1分2参加院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5、4、3、2分校级1参加校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2分2参加校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6、5、4、3分市级1参加市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市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7、6、5、4分区级1参加区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区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8、7、6、5分国家级1参加国家级活动的选手但并未获奖者加3分2参加国家级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加9、8、7、6分注:1、如参加又获奖,只加获奖分不累加参加分。
2、参加同一个活动加分不累计,以最高分计算。
3、代表学院或学校参加演出的演员每人加2分,代表班级参加学院的演出演员每人加1分。
三、学生干部加分1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加4分2 校团委常委、校学生会副主席、院学生会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加3.5分3(1)院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建办公室副主任,校学生会、校团委其他成员、校校风校纪纠察队队长、国旗班班长加3分;(2)副班长、党支部支委、院学生会、团总支其他成员、校校风校纪纠察队副队长、校国旗班副班长加2.5分;(3)年级委、班委会和党支部委员、宿舍舍长、党章学习小组长、院下属队伍正、副队长加2分;(4)院下属队队员加1.5分(督察队、辩论队、礼仪队、主持人队、话剧队、舞蹈队)体育团的各队伍参照院下属队伍加分情况加分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正副秘书长、正副理事长、正副社长、正副编辑)正职加3分,副职加2.5分5其它社团负责人(社团各部门正副部长)正职加2分,副职及社团干事加1.5分6 社团各种获奖荣誉,院级、校级分别按照院级、校级荣誉加1分、2分;社团内部评奖不加分注:学生干部身兼数职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浙财奖学金评选标准

浙财奖学金评选标准
标题:浙财奖学金评选标准
正文:
浙江财经大学设立奖学金,旨在激励和奖励在学术、领导才能和社会服务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制定了以下浙财奖学金评选标准:
一、学术表现:
1.成绩优秀: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取得优异的成绩,成绩在全班/全年级排名前10%;
2.学术研究: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项目,拥有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科竞赛: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得过荣誉或奖项。
二、领导才能:
1.组织能力:学生在学校组织、社团或团队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展现出卓越的领导能力;
2.创新创业:学生具备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在创新创业项目中有突出表现;
3.社会实践: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三、社会服务:
1.志愿服务: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展现出自愿、无偿帮助他人的精神;
2.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项目中担任重要职务,积极推动项目的顺利完成;
3.社区服务:学生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关注社区发展,为社区居民提供帮助。
为确保评选过程的公正性,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各项证明材料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学术表现、领导才能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我们郑重声明,本文旨在介绍浙财奖学金评选标准,不涉及任何版权争议。
标题、简介、正文中不包含任何不适宜展示的敏感词或其他不良信息。
文章没有缺失语句、丢失序号或段落不完整的情况。
通过以上评选标准,我们希望能发现并奖励那些在学术、领导才能和社会服务方面有出色表现的学生,以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活动,为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第一条课程重修是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下重要的教学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重修课程(环节,下同)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进行课程重修:1.补考成绩不及格的课程;2.必修课程成绩在40分以下的必修课程;3.不及格的独立开设的必修实验课程和实践性环节;4.重修、缓考考试不及格的课程;5.旷考和考试违纪的课程。
第三条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可以多次重修,但重修成绩按合格或不合格记载。
第四条重修课程原则上实行网上报名。
要求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必须于每学期开学后的第四周在网上提交课程重修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二级学院对重修课程进行确认后,缴纳修读费用,方可重修。
第五条一学期同一门课程要求重修的学生人数超过20人(含20人),学校将单独开设课程重修班;对课程重修人数少于20人的课程,原则上要求跟班重修;确无重修机会的课程可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出单独辅导申请,报教务处批准。
第六条未经重修的课程不能参加毕业前(第八学期)重修考试(第七学期不及格必修课除外)。
第七条重修课的教学管理。
1.重修学生应在原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采取听课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修读。
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其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原教学时数的1/2;少数不能单独开课也无跟班重修机会需单独辅导的课程,其辅导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原教学时数的1/4,具体授课(辅导)计划由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制定后报教务处审批。
2.单独开设重修班的课程,教务处将于每学期开学后的第四周,把重修课程的教学任务下达到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课程所在二级学院(部) 应认真落实教学任务。
3.未达到单独开设重修班条件且以后无法跟班重修的课程,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将安排重修的申请(包括重修学生名单)和课程所在二级学院制定的辅导计划,报教务处审批后,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提前1 周向重修学生公布辅导安排。
《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试行)》

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素质和健全人格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通过学生素质评价,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成长、发展的导向作用,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给予学生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素质评价。
第四条学生素质评价采用学年学期制,即二、三、四学年开学时对上一学年进行素质评价,第四学年下学期只对第七学期进行素质评价。
第八学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四年素质总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第五条学生素质评价包括基本素质评价和发展性素质评价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质健康与锻炼等三方面进行;发展性素质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学术科研与创新、组织管理能力、社会实践、美育素养等四个方面进行。
第三章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专门负责学生素质评价的指标制定、工作调研、工作评价和反馈工作。
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学生素质评价日常工作的开展。
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各学院成立学生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学生素质评价细则,报学生处备案,并于每次评价前公布具体的评价实施办法。
第七条学生素质评价采用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素质评价鉴定表上。
(一)学生自评学生按照基本素质和发展性素质的内容进行自我小结和打分,并提供相应的依据材料,其中小结部分记入学生素质评价鉴定表。
(二)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班级成员各方面素质进行民主评议,并出具评议意见和评议分数。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2015年5月修订)一、必修学分设置及认定办法(一)素养提升类1、新生始业教育(0.5分):参加学院和分院组织的学籍教育、专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新生规章制度学习等新生始业教育,且《大学生安全知识读本》考试和《学生手册》考试均合格。
新生始业教育的学分不能以其他形式的学分代替。
2、讲座:讲座内容为人文素养类别,明德讲坛、仰山大讲堂等由学院主管部门组织的讲座,相关办法参照文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讲座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东团〔2011〕3号)执行。
3、各部门、各分院自主申报,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认定的其他活动,具体分值由活动主办部门申请,经学生工作部核定。
(二)就业创业类1、讲座:讲座内容必须为就业创业类别,相关办法参照文件《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讲座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东团〔2011〕3号)执行。
2、就业创业类竞赛:挑战杯竞赛、新苗人才计划、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创意、创新、创业”电子商务竞赛、ERP创业经营模拟大赛、简历制作比赛、营销策划大赛、管理案例分析大赛等就业创业类竞赛,荣获分院三等奖(含)以上,可获得该类别学分0.1-0.3学分;荣获学院三等奖(含)以上的,可获得该类别学分0.3-0.5学分;荣获省级立项或优胜奖及以上的,可直接获得该类别学分1学分。
3、就业创业能力培训:由主管部门组织或审批的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类实践性拓展性活动,需报学生工作部备案,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认定方可纳入该类别学分计算,具体分值由活动主办部门申请,经学学生工作部核定。
如“服务外包专题系列活动”、“八方物流实验班”等项目,完成规定学习任务可获得1学分;参加创业实训课程获得“优秀总经理”、“优秀个人”可获得0.5学分,“优秀团队”成员可获得0.3学分,其中,此三项不累计得分。
4、各部门、各分院自主申报,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认定的其他活动,具体分值由活动主办部门申请,经学生工作部核定。
基础会计__浙江财经大学(5)--新版期中测试题2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每题1分,共15分)1.为避免企业业绩大起大落,企业应当以 ( )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A.会计分期B.权责发生制C.收付实现制D.现金制2.企业收到某公司欠款20,000元,该项经济业务使得企业( )。
A.资产增加20,000元B.资产未变化C.负债增加20,000元D.负债减少20,000元3.会计分期假设是对( )假设的补充。
A.会计主体B. 货币计量C.会计分期D. 持续经营4.下列不属于流动资产项目的是( )。
A.应收票据B.预付账款C.存货D.实收资本5.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属于资产与权益同增的是( )。
A.企业收到国家投入的资金 B.企业向银行借款项偿还前欠货款C. 企业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D.企业以存款支付材料款6.“在途物资”账户期末( )。
A.一定有余额B.一定没有余额C.一定有借方余额D.可能有借方余额,也可能没有余额7.下列账户期末可能有余额的是( )。
A.主营业务收入B.所得税费用C.管理费用D.生产成本8.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体现的是( )会计计量属性。
A.重置成本B.历史成本C.可变现净值D.公允价值9.账户的借方反映( )。
A.资产的增加与所有者权益的增加B.资产的增加与负债的增加C.负债的增加与所有者权益的增加D.负债的减少与所有者权益的减少10.某企业月初负债总额为100万元,本月收回应收账款10万元,以银行存款归还欠款20万元。
该企业月末负债总额为( )。
A.110万元B.80万元C.90万元D.130万元11.“累计折旧”账户出现贷方余额表示( )。
A.已提折旧的累计数 B.本期折旧的减少数C.本期折旧的增加数 D.本期固定资产价值的减少数12.“利润分配”账户年终结账后出现贷方余额表示的是( )。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
浙江传媒学院本科学生学业评价暂行办法浙传院教〔2021〕18号为进一步提高本科学生学业评价办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主动性,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引导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浙江传媒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和《浙江传媒学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业评价范围本科生学业评价分为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两个方面。
第一课堂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各教学环节(含理论、实验、实践、毕业环节等)。
第二课堂学业评价结合《浙江传媒学院2021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浙江传媒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学分实施办法》,以“第二课堂实践学分”为主要依据,主要是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结合专业理论学习、实践技能训练,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利用课外时间独立或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学科竞赛、学术讲座、科研训练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科学技术开发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学术研究成果、具有一定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形式的优秀成果后,经学校审定批准后确定的学分。
二、评定方法与标准(一)第一课堂第一课堂以平均学分绩点综合衡量学生的课堂学业成绩。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公式为: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1.本公式中课程是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课程,不含辅修专业课程。
2.课程中百分制、五级记分制与课程绩点的换算为:百分制成绩 90-100 80-89 70-79 60-69 <60 课程绩点 4.0-5.0 3.0-3.9 2.0-2.9 1.0-1.9 0 五级制及对应的百分制不及格=50 优=95 良=85 中=75 及格=65 课程绩点 4.5 3.5 2.5 1.5 0 3.在评价学年内,考试不及格的课程,以实得成绩计入本学年学业成绩中。
4.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而受处分及取消考试资格的课程,均以零分计入本学年学习成绩中。
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
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以及《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原则(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以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要求为目标。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法。
(三)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激励与导向作用,评价结果作为评优评奖、研究生推免和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指标体系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学生个人基础素质(德育素质、智育素质、身体素质)和个人发展素质(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工作能力、文体拓展素质)两个方面。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量化标准,总积分由个人基础素质积分与个人发展素质积分加和组成。
其中个人基础素质积分满分为100分,德、智、体分项得分各占30%、60%、10%;个人发展素质积分由个人分项记实评价实际得分加和组成,最高不超过50分。
学生综合素质个人基础素质 个人发展素质德育素质D智育素质P身体素质T创新创业能力社会实践能力社会工作能力文体拓展素质(一)个人基础素质评分(满分100分)个人基础素质分=德育素质分(D)×30%+智育素质分(P)×60%+身体素质分(T)×10%1.德育素质分D(总分100分)德育素质主要评价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组织纪律观念、诚信责任意识等方面的日常行为表现。
通过“评议”和“记实”两种方式实施,“评议”为学年结束后进行的定性评价,“记实”为贯穿全学年的量化评价。
学生德育素质分=基本评定分D1(满分64分)+记实加减分D2(满分36分)(1)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分D1(满分64分)学生德育素质基本评定分(D1),由学生个人自我评价、班级成员互评、班主任和班委评价三部分构成,分别占2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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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本科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会计学院补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加强校风校纪建设,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我院实际,在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会计学院全日制的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 综合测评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成绩,作为学生申报和评定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主要依据,同时,按照名次享有优先推荐就业的权利。
第二章 指标体系 第四条 学生综合测评指标包括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体育测评三项。其中德育分占30%,智育分占60%,体育分占10%、 第五条 学生各类加减分按项记入,本办法规定的加分值或减分值,均为未乘权数前的分值,各项成绩的总分均不超过100分: 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德育×30%+智育×60%+体育×10%
第三章 计分细则 第六条 德育测评分=德育基础分+德育行为加减分。 第七条 德育测评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确定的大学生行为基本规范作为标准,达到标准者,在德育测评时可得基础分,德育基础分为70分。 第八条 德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加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加分,加分总共不超过30分: 1、 荣誉奖励加分 组织单位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个人 10 7 4 2 集体 6 4 2 1 各级荣誉奖励均应由该级组织批准,有正式表彰文件和荣誉奖励证书,同一学年同一荣誉称号限加最高分一次。军训、社会实践的荣誉加分减半。 2、 各类德育比赛加分 奖项﹨级别 国家以上级 省级 下沙高教园区 校级 院级 一等奖、第一名 10 7 5.5 4 2 二等奖、第二、三名 7 5 4 3 1.5 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4 3 2 1 0.5 团体一等奖、第一名 7 5 4 3 1.5 团体二等奖、第二、三名 4 3 2 1 0.5 参赛奖(鼓励奖等) 1 1 0.75 0.5 0.25 注:(1)同一学年同一比赛项目,限加最高分值一次。集体项目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项目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 3、对积极参加团学活动、校院讲座、班级活动(百本书活动除外)的学生,活动组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每次加0.5分,原则上每位同学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具体由各学院自行制定(限5分)。属于学生干部考核范围的组织者不加分。 4、评为校级卫生A级寝室的寝室长加1.5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分,评为校级文明寝室的寝室长加2分,寝室其他成员加1.5分。评为二级学院级荣誉寝室可由二级学院参照校级加分减半确定加分值。学年内限加最高分一次。 5、对见义勇为、热心公益事业、在外为学校赢得荣誉等行为,由各二级学院确认具体加分值。义务献血一次加0.5分,学年内限一次。 6、受到校级以上通报表扬的学生,每次加2分,院级减半,原则上每位学生一学年累计加分不超过一定限额(限4分)。 7、学生干部任职加分根据职务分为五级(每级包含职务另见备注),由学工部、宣传部、团委或二级学院等主管部门根据以下考核结果下达加分通知书: 级别﹨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一级 8 6 4 二级 7 5 3 三级 6 4 2 四级 5 3 1 五级 4 2 1 注:(1)同一学年担任多项职务限加最高分值一次,担任半年职务加分减半。 (2)获校级以上先进集体的主要干部在任职加分的基础上再加1分,其他干部再加0.5分。 (3)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对学生干部考核,考核不及格者一律不加分。 第九条 德育方面,达不到标准者,根据下列行为减分细则,以基础分为起点进行减分: 1、 违纪处分减分 类别 通报批评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个人 -2 -5 -6 -8 -10 注:遵循院级减半原则。 2、集体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所在集体的学生干部均按任职合格分值相对应给予扣分,其它学生均扣0.5分。各级通报、处分的扣分年限以相对应各级组织处理决定发文之日为准,在当年测评时减分,多次违纪按当年处分之级别累计减分。 3、违反我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者,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园区学工办、团工委视具体情况确定减分值,减分值为每事件0.5—1分。旷课每次0.5分。 第十条 智育测评分=学习平均成绩+智育加减分。 第十一条 学习平均成绩={∑(每门课程成绩×学分)}÷总学分 其中课程指该学年所学课程(必修课+任选两门选修课,不含体育课)。补考及格按照60分计算,补考仍不及格课程取两次考试高分计算,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按零分计算。 五级记分制与百分制的换算标准如下: 优 良 中 及格 不及格 95分 85分 75分 65分 40分 课程成绩以当学年学业成绩表记载为准。 第十二条 智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各类智育比赛的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比照第八条第2款的德育比赛加分标准和注意事项执行。 2、其他类的智育加分如下
英 语 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不含)以上者加3分 中级口译:笔试通过加1分,口试通过加1分 高级口译:笔试通过加2分,口试通过加2分 商务英语:初级通过加1分,中级通过加2分,高级通过加3分 计算机 计算机二级考试优秀者加2分 计算机三级考试通过者加3分 CPA 注册会计师单科通过一门加1分 其 它 CIA、资产评估师单科通过一门加1分 (以证书、成绩单或网上公布成绩为证,以考试时间纳入学年进行加分,同一考试限加一次) 注:未列入的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级讨论决定,单本证书加分不超过3分。 3、各类科研成果加分,省级以上以校科研处认可为依据,校级、院级以学院认可为依据,同一作品只加最高分一次,具体加分如下: (1)各类论文加分: 级别 标准 国家一级A 国家一级B 国家二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4000字以上 16 12 4 2 1 0.5 4000字以下 12 8 2 1 0.5 0.25 (2)各类课题加分: 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校级 立项 8 6 4 1 结题 8 6 4 1 (3)各类著作、专利、美术或摄影作品集每册加6分,在学校认定的刊物上发表美术或摄影作品每页按同级别的论文的30%加分。 注:两人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按总分的6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40%计分,两人以上的第一作者按总分的50%计分,第二作者按总分的30%计分,第三作者按总分的20%计分 第十三条 智育方面,有下列行为者进行相应减分: 1、 一门课程补考不及格者减2分。 2、 受学业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2分。 3、 受退学警告者在原有不及格课程减分的基础上减4分。 第十四条 体育测评分=体育课成绩+附加分 第十五条 体育课程成绩:一、二年级为体育课程成绩,三、四年级根据体质测试成绩,体能免测的学生按65分计。 第十六条 体育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下列行为进行加分: 1、 各类体育竞赛奖励加分 奖项﹨级别 国家以上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一等奖、第一名 15 10 4 2 二等奖、第二、三名 10 7 3 1.5 三等奖、第四至八名 7 5 2 1 参赛奖(鼓励奖等) 4 2 1 0.5 注:(1)同一学年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值一次,团体获奖由组织单位根据各成员贡献率提供加分名单。 (2)各类比赛指的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校院正式组织的比赛(不含对抗赛、邀请赛、友谊赛)。
第四章 实施程序 第十七条 综合测评每学年一次,于每年的九月开始,实行校、院、班级三级管理体制。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处负责制定综合测评办法和每年综合测评的审核监督。各二级学院成立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的组织实施。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及学生代表二人(学生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测评小组根据每位学生情况,计算出德育、智育、体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定每位学生的名次。 第十八条 二级学院应将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结果予以公示,尤其要保管好加减分依据等原始材料,若学生对本人或他人的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所在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复核并在收到书面意见起3日内答复学生。公示无异议后将各班综合测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第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在此办法基础上,可根据本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生综合测评细则,但内容不得与本办法的原则精神相抵触,并报学生处备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9-2010学年开始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补充部分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二○一○年五月十日 备 注 学生干部任职加分各级包含职务有: 级数﹨主管部门 团 委 学工办、团工委 宣传部 二级学院
一级 校团委委员,校学生会和社联正、副主席 生活园区团工委正、副秘书长
二级 校学生委员会和社联委员会委员 生活园区各楼楼长 校广播台正、副台长,浙财新闻网站站长 分团委副书记,学院学生会主席
三级 校学生会和社联正、副部长,校青协正、副会长,校艺术团正、副团长,菜园论坛管理员 生活园区团工委正、副主任,生活园区各楼副楼长 校广播台正、副部长,浙财新闻网站编辑,校记者团团长 学院学生会副主席,学生社管中心正、副主任,学院共青团、学生委员会委员,各班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正、副书记
四级 校青协正、副部长,校艺术团正、副队长,社团会长 生活园区各楼层长 校记者团组长 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正、副部长,学生社管中心正、副部长,社团正、副会长,学院艺术团正、副团长,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站负责人,各班班委、团支委、心理联络员、学生党支部委员
五级 社团副会长,校学生会、社联、青协干事,菜园论坛版主,校艺术团成员 园区团工委秘书处干事,生活园区寝室长 校广播台、浙财新闻网干事,校记者团成员 社团正、副部长,社团干事,学院分团委、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干事,学院艺术团成员,支部入党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