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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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知识点笔记总结

纳税知识点笔记总结

纳税知识点笔记总结一、纳税的基本概念与原则1. 纳税的基本概念纳税是指国家依法向纳税人征收税款的行为。

在现代国家中,纳税是国家通过征收税款来积累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之一,以满足公共支出的需要,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2. 纳税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税法对税金的征收范围、税率等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纳税人有权依法纳税,税务机关无权随意征税。

(2)公平原则:税收制度应当保证不同纳税人按其财力能力平等纳税,税负分配应当公平合理。

(3)公正原则: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征税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原则,保证征税权利的行使没有滥用,不得制定税务法律的内容和税务行政的规则不得侵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便民原则:税务管理部门要为纳税人提供方便,依法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二、纳税的分类1.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按照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

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对象不同,可以分为居民个人所得税和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两种。

2.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进口货物缴纳的税款,是企业生产环节以及产品销售环节产生的一种消费税。

3. 营业税营业税是一种征收于企业生产经营环节的一种税款,主要应纳朝(公司)、生产、企业等单位。

4. 关税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口商品按照法定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款。

5. 消费税消费税是国家对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征收的一种税款,消费税的主要征收对象是烟酒、汽车、通讯设备等特定商品。

6. 资产税资产税是指对个人和企业的资产征收的税款,主要征收对象包括房地产、车辆等。

7.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国家对土地出让行为中实施的一种税款,主要是对土地出售时土地价值的增值部分征收的税款。

8. 印花税印花税是对交易或合同等文书所附带的印花税的一种税款,主要应纳税款对象包括房地产买卖、股票交易、债券发行等。

9. 规费规费是指对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行政行为的一种税款。

三、纳税的常见问题1. 税收征收的合法性纳税人有权依法纳税,税务机关也有必要保证税款的征收合法性和正当性。

增值税笔记

增值税笔记

•2010-11-102任务1增值税纳税人的认定一、征税范围:(一)一般范围: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010-11-105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1)适用税率不同。

•(2)计税方法不同•(3)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权力不同•(4)抵扣进项税额的权力不同•(5)履行的纳税义务不同•(6)接受税务管理的重点不同补充内容(一)特殊项目: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均应征收增值税4.集邮商品的(如邮票,首日封、邮折等)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均征收增值税。

(二)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行为。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 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 (四)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读书笔记

《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读书笔记

《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读书笔记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是一本探讨企业如何在新税法背景下进行纳税筹划的实用指南。

随着税法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企业纳税筹划成为了企业管理者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书首先介绍了新税法对企业纳税政策的影响。

随着新税法的出台,企业需要了解新税法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的调整,以便更好地进行纳税筹划。

作者详细解读了新税法对企业各项税收政策的改变,帮助企业了解新税法对企业的具体影响。

其次,本书重点讲解了企业纳税筹划的基本原则和策略。

企业纳税筹划是指企业通过合法手段合理规避税负,降低纳税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书通过案例分析和理论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浅出地解释了企业纳税筹划的原则和策略,帮助企业在新税法下合理规划纳税。

此外,本书还介绍了企业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和技巧。

在新税法的背景下,企业需要灵活运用各种纳税筹划方法,如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利用、合理配置资产等,以降低企业税负,提高经营效益。

本书通过实例分析和专家经验总结,指导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纳税筹划方法,实现最大的税收效益。

最后,本书还提供了一些企业纳税筹划的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措施。

纳税筹划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领域,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和调查。

本书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醒企业在纳税筹划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供风险防范的建议和措施。

总之,《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是一本权威、实用的纳税筹划指南,为企业解决在新税法背景下的纳税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无论是企业管理者还是从事税务工作的人员,都可以通过阅读本书,提高对纳税筹划的理解和应用能力,更好地适应新税法的要求,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017税法一教材笔记

2017税法一教材笔记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知识点:税法原则★知识点:税法的效力与解释★(一)税法的效力1.空间效力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1.空间效力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地方范围有效2.时间效力3.对人的效力属人、属地、属地兼属人原则。

我国采用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二)税法的解释1.法定解释的特性(1)专属性:应严格按照法定的解释权限进行,任何有权机关都不能超越权限进行解释。

(2)权威性:与被解释的法律法规规章有相同效力。

(3)针对性:其效力不限于具体的法律事件或事实。

2.税法法定解释分类(1)按解释权限分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一、概念和特点学说:“权力关系说”和“债务关系说”特点: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征税主体固定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但法律地位平等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权利义务税务职权:税务管理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税收行政立法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税收法律事实会导致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

法律关系变更情形:1.纳税人自身的组织状况发生变化—合并分立2.纳税人的经营或财产情况发生变化—商业变服务3.税务机关组织结构或管理方式的变化—国地分税4.税法的修订或调整—降低税率5.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破坏—受灾减税法律关系消灭情形:1.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完税2.纳税义务因超过期限而消灭—通常3年追征期3.纳税义务的免除—批准免税4.某些税法的废止—“烧油特别税”5.纳税主体的消失—企业注销【提示】免税导致法律关系消灭,减税导致法律关系变更。

知识点:税收实体法★谁来交税?------纳税人对什么征税?----课税对象、纳税环节怎么算税?------计税依据、税率怎么交税?------纳税时间、期限、地点有没有减免?----税收优惠(一)纳税义务人比较:纳税人与负税人比较: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1.代扣代缴义务人:支付款项时扣留税款如工薪个税由发放单位从员工工资中代扣2.代收代缴义务人:收取款项时代收税款如受托加工消费品时从委托方代收消费税款3.代征代缴义务人:受托代征税款(二)课税对象总结:1.课税对象是质;计税依据是量。

郭寿康《国际经济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国际税收法-中国所得税法律制度)

郭寿康《国际经济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国际税收法-中国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中国所得税法律制度18.1 复习笔记一、企业所得税法1.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特点《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共同构成我国对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法律依据,形成我国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法律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特点是实现了“四个统一”:(1)统一的适用范围。

无论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统一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2)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法》改变了因内外资企业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而产生的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施不同税率的状况,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

(3)统一的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的扣除标准规定了统一的规范。

(4)统一的税收优惠待遇。

《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5)《企业所得税法》还全面、具体地规定了反避税条款。

2.纳税主体(1)企业。

这里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法人企业为主。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①居民企业,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按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②非居民企业,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2)常设机构。

即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获得生产经营收入的机构、场所。

①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②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③提供劳务的场所;④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⑤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⑥非居民企业委托在中国境内的营业代理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3)判断非居民所得是否来源于中国的标准:①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在中国;②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在中国;③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所在地在中国,动产转让者的企业、机构、场所在中国,权益性的投资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在中国;④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在中国;⑤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支付费用的企业或机构、场所在中国,支付费用的个人的住所在中国;⑥其他所得是否来源于中国,由财政、税务部门来确定。

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

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

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导读:在备考的冲刺阶段,丢掉繁重的书本,让知识精简化。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试复习笔记,想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关税完税价格一、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是海关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经调整确定的计征关税的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该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考题·单选题】(2011年)下列关于关税完税价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进口货物应当以成交价格为完税价格B.完税价格不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各项税金C.如果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只能以成交价格确定完税价格D.完税价格包括进口货物在境内运输途中发生的运费和保险费『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不需要计入关税完税价格。

【考题·多选题】(2010年)关于关税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确定首先应按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算B.进口货物关税的.完税价格不包含关税C.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免征关税D.“CFR”的含义是到岸价格的价格术语简称E.“CIF”的含义是“成本加运费、保险费”的价格术语简称,又称“到岸价格”『正确答案』BCE『答案解析』“CFR”的含义为“成本加运费”的价格术语的简称,又称“离岸加运费价格”。

(二)五种其他方法1.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5.合理估价方法。

合理估价方法不允许使用的估价方法是:(1)在进口国生产的货物的国内售价;(2)加入生产成本以外的费用;(3)货物向第三国出口的价格;(4)最低限价;(5)武断或虚构的海关估价。

二、价格调整进口货物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超赞的CPA复习笔记(税法)

CPA考试《税法》篇一、科目特点: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计算。

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

二、报考建议:最佳搭配:税法+会计+经济法理由:会计和税法知识互补,经济法难度不大。

时间问题(每门至少保证200小时学习时间):时间充足——税法+会计+经济法,或者再加其他科目时间一般充足——税法+会计时间不多——税法+经济法税法科目适合报考人群:企业工作者或准备工作者(注:税法、会计、财管、风险四门适合企业工作方向;审计和会计组合适合事务所工作方向)三、学习方法:针对税法考试的特点,税法的学习应该从两方面着手。

整体上,精读教材,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所谓精读教材,即税法不提倡先泛泛通读一遍教材预习,而是一章一章的详细学习各个税种。

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则是根据税法科目内容的特点,纵观全书,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增、消、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几个主要的税种上,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

细节上,做大量习题。

税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

我们做题一定要做典型和含金量高的题目,如梦想成真,但是资料不是越多越好,多了反而不利于学习,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任意一本辅导书即可。

最后就是坚持,cpa考试难度大,没有坚持是绝对不行的,贵在坚持!四、重难点: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尤其是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特别是双方的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重点是组价;消费税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扣税的范围、方法、环节;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 笔记

《经济法基础》增值税法律制度笔记增值税法律制度是现代经济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它是指国家对增值税的征纳、管理、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本文将从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地位、税率和税收优惠、征税方式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本概念增值税,是指在货物和劳务的销售过程中,按照一定比例对价款征收的一种消费税。

增值税法律制度,是指国家对增值税征纳、管理、监管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安排。

增值税法律制度的法律地位非常重要,它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是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法规,它规定了我国增值税的税率、税基、征税方式、纳税义务等方面的内容。

除此之外,关于增值税方面的其他法律法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等。

三、增值税的税率和税收优惠在我国的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增值税的税率是由国务院根据国情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调整的。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6%。

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则是3%或者5%,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此外,在增值税法律制度中,还存在着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减免;新开业企业在前两年内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等。

四、增值税的征税方式在我国的增值税法律制度中,增值税的征税方式分为普通征税和简易征税。

普通征税是指企业必须以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作为应纳税额,依法依规及时向国家纳税的一种征税方式。

而简易征税是指在税收征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便便利的税收管理制度。

在以上的几个方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增值税法律制度在我国经济运作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的存在和完善程度,不仅关系到国家税收收入的稳定,也关系到整个经济体系的平稳运行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纳税人的企业,一定要切实履行纳税义务,认真遵守增值税法律制度的各项规定。

2017 CPA《税法》笔记 第3章 消费税法4-5节

24 4
自产 出厂
生产应税消费品 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与消费税组价公式对比
消费税组价 从价 计税 从量 计税 复合 计税 不缴纳消 费税的货 物 增值税组价 成本利润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 (成本+利润)/(1-消费税 费税 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 比例税率) 或:成本×(1+成本利润率) 润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不组价 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 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费税
24 8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24 12
扣税计算公式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 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 消费品适用税率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 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买价是指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不动产等
将自产应税消费品以物易物、用于投资入股、抵偿债务
营改增后不计
按同类平均售价计 收入征税
计收入征税
按同类最高售价计 收入征税
6
24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符合委托加工 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要看作受托方销售自制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受托方。 • 【提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不是受托方,受托方承担 的只是代收代缴的义务(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即加工结束委托方提取货 物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收回已税消费品后直接销售时不再交消费税。 • 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其他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律于委托方收回后在委 托方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税务会计重点笔记摘抄(3篇)

第1篇税务会计重点笔记摘抄一、税务会计概述1. 税务会计的定义:税务会计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根据税法规定,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税收减免等进行核算和管理的会计活动。

2. 税务会计的作用:- 保障企业合法纳税。

- 优化税收筹划。

- 提高企业税务风险防范能力。

3. 税务会计的职责:- 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 及时计算和申报税款。

- 参与税收筹划。

- 协助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审计。

二、增值税会计核算1. 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增价值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加工修理费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2. 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3. 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一般纳税人核算方法: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核算方法:简易计税方法。

4. 增值税发票管理:- 专用发票管理: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销售、进口等业务。

- 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用于一般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

三、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1. 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取得的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2. 企业所得税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3. 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权益法:以企业的实际利润为基础计算所得税。

- 源泉法:以企业的所得额为基础计算所得税。

4.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税收减免:根据国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

- 税收抵免: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允许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抵免部分税款。

四、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1. 个人所得税概述: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种直接税。

2. 个人所得税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薪酬福利支出3. 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 按月预扣预缴:每月根据工资薪金所得计算预扣预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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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税法基础知识 引导案例 资料一:有位中国记者在美国总统大选期间采访一位年近七十的老人。当问及她为何要投票选举自己信任的,但又主张增税的候选人时,这位老妇人顿感惊诧。她指着负责投票站治安的警察道:“如果政府没有税收,谁来为他们支付工资呢?” 资料二:《中国税务》杂志曾经披露,某税务机关依法向一名取得应税收入的文艺界演员征收个人所得税(当时的名称为个人收入调节税)时,遭到了该纳税人的断然拒绝,其理由是:“我朋友的父亲是市委书记”。 结合以上资料谈谈你对税收的认识。

第1节 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一、税收的产生条件 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2.是社会剩余产品的出现产生了私有制 二、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1.西方国家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2.我国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第2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和公共商品的需要,行使国家权力对私有经济财物进行的一种强制、无偿的征收。 税收与国家信用 税收与国有企业上缴利润 税收与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税收的特征 1.强制性 2.固定性 3.无偿性 三、税收的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 横向公平  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  经济效率  行政效率

第3节 税收的职能和分类 一、税收的职能 1.收入分配职能 2.资源配置职能 3.反映监督职能 二、税收的分类 1.按照税收缴纳形式的不同:力役税、实物税和货币税。 2.按照税收负担能否转嫁的不同:直接税和间接税。 3.按照税收计征标准的不同:从价税和从量税。4.按照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和价外税。5.按照课税标准是否具有依附性:独立税和附加税。 2

第二章 税法基本理论 引导案例 2003年9月19日的《焦点访谈》曝光了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和渭城区国税局 “推荐”订报事件,说是推荐,其实是变相强行摊派,如果纳税人不订报,就报不了税。报道后,咸阳市国税局要求下属各局加以改正,并将不愿订报的纳税人退订;可纳税人不仅无法退订,去报税时仍然被要求订报。在采访中,纳税人言辞都非常谨慎。 请问:纳税人为何如此“害怕”税务机关?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

第1节 税法概述 一、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税法的概念 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各种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二)税法的主要特征: 1.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 2.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 3.税法是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法 4.税法结构的综和性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征税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特征: (1)国家VS纳税人 (2)直接体现国家的意 (3)权利义务不对等 (4)具有财产所有权无偿转移的性质 (二) 税收法律关系要素 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1)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属地兼属人) 2.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1)实物 (2)货币 (3)行为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1)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 1.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 2.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 3.税收法律关系的终止 (四)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 三、税法的分类 (一)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二)按税法的职能和作用: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税种管理和受益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四)按税法的征税对象: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资源税、财产税和行为目的税法。

第2节 税法的渊源和原则 一、税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税收基本法律 (三)税收法律 (四)税收行政法规 (五)税收地方性法规(六)税法解释 (七)国际税收条约、税收协定 3

二、税法的原则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二)税收的适用原则 1.实质课税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4. 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5.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第3节 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1.纳税人定义: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负税人:是最终负担国家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3.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在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请思考:纳税人和负税人有何区别? 二、征税对象 1.征税对象的定义: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划分税种的主要标志 2.征税对象的相关概念 (1)征税范围: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的空间范围。 (2)税目:具体征税项目,它规定了征税的具体范围。 (3)计税依据:也称为“税基”,是指税法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应纳税额的根据。 三、税率 1.定义:是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它体现了征税的深度。 2.税率的分类:  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 累进税率  定额税率 累进税率 同一课税对象,随数量的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  全额累进税率  超额累进税率  全率累进税率  超率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税率: 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划分为若干级,对每一级制定不同的税率,纳税人的全部征税对象都按照相应级次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的税率。 请思考:这种税率是否合理? 超额累进税率: 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划分为若干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然后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的税率。 累进税率举例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部分 5% 0 4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35% 6750 • 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元,全额累进税率和差额累进税率的应纳税额? 实践训练:超额和全额累进税率比较 • 全额累进税率: • 应纳税额=6000×10%=600 (元) • 超额累进税率 • 法一:应纳税额=5000×5%+(6000-5000)×10%=350(元) 法二:应纳税额=6000×10%-250=350(元) 小结 • 本级速算扣除数(率)=本级征税对象起征点数额(相对率)×(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率) • 应纳税额=征税对象数额×适用税率-本级速算扣除数 四、税收优惠 1.起征点与免征额 2.减免税 3.优惠退税 五、纳税环节 1.纳税环节定义:指对处于运动过程中的课税对象,选择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纳税环节的分类: 一次课征制;两次课征制;多次课征制 六、纳税期限 1.纳税期限定义:是税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2.纳税期限的两个具体规定: (1)按期纳税 (2)按次纳税 (3)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七、纳税地点 八、违章处理

第4节 税制体系 一、税制体系的概念 是指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 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 二、影响税制体系设置的主要因素 (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二)国家政策取向 (三)税收管理水平 三、不同类型的税收体系及其主要特点 (一)以流转税为主体税收体系 (二)以所得税为主体税收体系(三)以资源税为主体税收体系 (四)以低税结构为特征的“避税港”税收体系 (五)双主体税收体系 四、我国现行税制体系 5

第三章 增值税法 引导案例 金华税案:1994年税制改革到1998年期间,全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最大的案件 1997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国务院领导指示国家税务总局查办浙江省金华县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国家税务总局立即成立了检查组。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努力,金华税案真相被基本查清。这个仅有56万人口的金华县,从1994年到1997年的3年时间里,共有218家企业参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65536份,价税合计63.1亿元。 其中,税额9.2亿元,涉及30个省级行政区,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7.5亿元。无论从发案时间之长、波及范围之广来看,还是从犯罪金额之大、造成危害之严重来看,金华税案当时都堪称全国第一大税案。 根据上述新闻报道,请谈谈你对我国增值税的认识,有何启发?

第1节 增值税概述

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增值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以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二、增值税的类型 生产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 三、增值税的特点 (一)流转税的一般特点 1. 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 2.流转税易于转嫁 3.税收分配的累退性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 4.税收征管便利 (二)一般特点 1.征税范围广,税源充裕。2.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 3.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性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应。 (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其他特点 1.实行价外计税 2.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 3.对不同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 4.设置两挡税率,并设立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四、增值税的沿革和发展

第2节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销售或进口货物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在内。 注:无形资产、不动产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加工劳务: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劳务: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三、特殊项目  货物期货 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 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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