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环保核查案例统计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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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业案件数据分析报告

环境保护行业案件数据分析报告

环境保护行业案件数据分析报告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行业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通过对环境保护行业案件数据的分析,探究环境保护行业在案件数量、案件类型、案件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为环境保护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二、案件数量分析从近五年来各省市的环境案件数量来看,环境问题呈现出逐年加剧的趋势,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等省市环境案件数量排名较前。

近五年来,全国环境案件数量分别为524241起、575622起、643202起、742961起、851946起,上升趋势十分明显。

三、案件类型分析从案件类型来看,2019年度全国环境问题举报统计表中,大气污染问题成为了环保举报投诉的“重灾区”,占比达到了47.6%,其次是水污染、噪音扰民、土地污染等问题。

同时,在环境保护行业中,行政处罚占比较大,其他手段如行政强制措施、司法救济等则占比相对较小。

四、案件处理分析从案件处理结果来看,在治理整治类案件中,案件结案率高的省市主要包括广东、浙江、上海、江苏等地;而在行政处罚类案件中,结案率高的省市主要包括广东、江苏、湖南、四川等地。

对于案件处理时间,除了少数案件需要较长时间,大部分案件的处理时间都在3个月以内。

五、结论与建议综合分析可得,环境保护行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大气污染问题是环保问题的“重灾区”。

同时,在案件处理上,行政处罚是主要手段,少数案件处理时间较长。

为此,建议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

同时,建议完善环保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加强情况公开,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六、参考文献1. 环保部. 2019年度全国环境问题举报统计报告[Z/OL]. (2019).2. 杨京. 环境保护案件结案率高的省市及分析[J]. 环保展望, 2020(02): 46-47.3. 李亚楠. 记全国水污染案件分析[J]. 中国资源报, 2019 (17): 08-09.#end of report。

IPO审核要点及被否案例分析-利源100108PPT课件

IPO审核要点及被否案例分析-利源100108PPT课件
合规性的“规”太多,如公司法的“重大违法行为”如何定义,在实践中没 有尺度,如何把握合规、合规的程度、违规的后果也涉及到实质性判断。
核准制的涵义有三层意思: ①审查企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②审查企业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清楚地披露信息; ③在前面的基础上进行实质性判断后决定是否核准。因而 “核” 是合规性 检查 和审核,“准”是批准、是一项系统工程及流水作业。
合理性问题:指标是否合理?有实质判断,如持续经营能力等。
需要提供令人信服的合理解释,如,主营业务毛利显著超过或低于同业。使 预审员和发审委员释疑解惑。清晰地沟通如何正确理解指标数值、行业及企 业商业模式或者行为。
财务会计问题要给出会计政策依据和财务数据。
重大疑问提供专项详细说明或解决方案,发行人未对重大问题的成因进行详 细分析,未就关注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容易产生疑问和不信任。
财务分析与发行人实际业 务情况相结合。
毛利率、资产负债率、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财务成新率等等。
业务分部毛利率的对比,不同经营模式毛利 率的对比
毛利率变化
收入、出口增长率
季节性、周期性
持续盈利能力
软性条件
无三个重大不利:外部经营环 境的重大不利变化,经营模式 的重大不利变化,知识产权等 方面的重大不利变化。
整体概况
概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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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概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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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概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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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
目录
IPO审核理念 IPO审核关注的重点问题 被否案例分析
核准制下的审核理念(1/2)
核准制是以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为核心,但以下因素决定了也要对 发行人的行业、素质、前景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作为是否核准的依据: ①上市资源的稀缺性与上市先后的导向性; ②市场选择机制的不健全要求一定的实质性判断来保证公司质量; ③后续制裁机制不完备、处罚力度及威慑力不够,需要实质性判断来弥补。

IPO案例分析整理

IPO案例分析整理

IPO案例分析1、持续盈利能力:业务模式、产品单一、不确定性重大依赖:销售、采购重大行业不确定性:太阳能、核电等2、独立性:同业竞争关联交易3、主体资格:历史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国有股转让、外资股权不清晰,存在纠纷实际控制人问题:界定问题、没有实际控制人4、募集资金投向5、规范运作:公司治理结构管理:社保、环保公司财务规范、内控制度6、财税:财务真实性财务指标7、并购重组的方式方法持续盈利能力案例重点关注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和适当性:报告期内相同和相似的经济业务是否采取一致的会计政策,未发生随意变更的情形,如发生变更的,应关注变更原因的合理性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收入确认:应结合发行人所处行业特点和业务经营的具体情况分析其收入确认原则是否符合规定,尤其是对于复杂业务和分期确认收入的业务应重点关注其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如工程类项目和技术系统建设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记提:关注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记提是否充分合理。

财务状况:根据财务结构及比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公司的偿债能力;根据应收帐款、存货、经营性现金流量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对比分析公司的收入和盈利质量。

盈利要求 (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标准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 标准二: 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无现金流要求 最近一期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没有重大偿债风险,没有重大或有事项风险 条件主板 创业板 主板 创业板 资产要求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 (扣除土地使用权、 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 等后)占净资产的比 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无无形资产占比限制) 股本要求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 于人民币3,000万元 企业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 万元毛利率:关注公司毛利率的变动情况和趋势,对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应关注其变动原因和合理性。

【小兵原创】IPO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总

【小兵原创】IPO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总

【小兵原创】IPO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总公司上市过程中,环保及安全生产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问题。

这主要涉及公司生产可持续性、拟上市主体是否已被处罚或被处罚风险、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生事故风险的预期状况等。

因此,证监会审核IPO项目时,往往会对化工、制造、铸造等生产类型企业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例行检查,其中着重核查报告期内,甚至是期外发生的重大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本文主要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拟IPO企业进行调查,对其中的安全生产事故事实进行整理,并对保荐机构的处理技巧及当地行政部门的认定情况进行梳理,进而为大家呈现出较为完整的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事实、认定、处理过程,以帮助理解证监会审核思路。

一、联华科技(002250)上市时间:2008.5.28安全生产事故详情:2007年11月27日6时30分,在江苏联化染料业务五车间B7厂房的分散蓝79#滤饼重氮盐生产保温环节中,当班员工未将蒸汽进汽阀门关闭到位导致温度不断上升且监控不力,未发现反应釜已处于高温异常状态。

10时6分,重氮化釜温度已达100℃,当班人员报警后,所有人员立即撤离。

10 时9分,江苏联化内部消防车赶到现场,动用3支水枪用雾状水对烟雾进行稀释、对反应釜进行釜外降温。

江苏联化部分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车间有关人员约30 多名公司人员参加了应急处置。

10时20分,重氮化釜发生化学爆炸,引发储罐发生物理爆炸,伤及参加应急抢险人员,导致8人死亡(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388万元。

江苏联化位于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的生产厂房共22间,建筑面积24203.46平方米,此次爆炸事故发生在其中的五车间分散蓝79#滤饼重氮化工序B7 厂房,发生事故车间建筑面积735平方米,占整个厂区建筑面积的3%。

事故发生后,公司一方面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了整个事故的过程和原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妥善地处理好了伤亡员工及家属的安抚和补偿工作。

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

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

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在IPO实践过程中,确定拟上市主体之后,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往往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为了保证拟上市主体的独立性,一般要进行相关业务整合。

一、整合范围根据保代培训相关内容来看,同业不竞争不能成为不构成同业竞争的理由,审核理念认为只要是相同、相似业务,就存在(潜在)商业机会的竞争。

发行人直系亲属,拥有的相同、相似、上下游资产业务必须整合进来,但可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旁系亲属的情况,要从资产来源,业务/客户渠道的重合性等来进行判断。

重要性不大、历史上业务有关联,但因为各种原因确实不能立即纳入上市主体的,可以酌情不纳入。

此外,对同业竞争的行业划分不能过细,竞争的、类似的、同业的品牌、渠道、客户、供应商等都应纳入上市主体。

二、整合方式在IPO实践过程中,相关业务重组整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购买股权或收购经营性资产,将业务纳入拟上市主体,这也是最稳妥最常见的处理方式,以下将进行详细说明。

2、将相竞争业务或相应公司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可能考虑的因素主要系该部分业务相关资产存在瑕疵、相关业务不优良不适宜纳入拟上市主体或为了淡化该主体历史上某些违法违规行为,以免给拟上市主体带来实质性法律障碍。

如最近发行上市的某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因其苍南公司存在环保违规将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在实践中,此类处理相对较少,在操作时须更谨慎。

此类交易往往会引起存在不正当目的的疑虑。

3、将相竞争业务停止或公司注销,但在此种方式业务整合下,需关注相关业务停止后原有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人员是如何处置、安排的,是否将业务及资产隐匿转移至拟上市主体,实际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

若未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或进行备考披露,是否导致拟上市公司成长性被高估。

三、购买股权或收购经营性资产方案的选择根据《<首发办法>中“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IPO发行审核重点及其被否决案例分析

IPO发行审核重点及其被否决案例分析

IPO发行审核重点及其被否决案例分析IPO发行审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公司股票上市的问题。

证监会作为监管机构,扮演着审核的角色,对于申请上市的公司进行严格的审查。

在审核过程中,有一些重点问题需要特别关注,同时也有一些案例被否决,下面就这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IPO发行审核的重点问题。

在审核过程中,证监会主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财务数据真实性:证监会会对申请上市的公司的财务数据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他们会仔细分析公司的财务报表、交易记录和其他相关材料,以确定公司的财务状况是否符合上市的要求。

2.内部控制体系:证监会也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审查,确保其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并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他们会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政策,以确定公司是否具备良好的内控体系。

3.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证监会也会关注公司的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

他们会研究公司的市场地位、竞争优势和盈利模式,以确定公司是否具备持续盈利的潜力。

4.关联交易和资金流向:证监会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和资金流向进行审查,以确保公司的资金使用合规,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

他们会仔细研究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并评估其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和合法的原则。

以上是目前IPO发行审核的重点问题,证监会在审核过程中会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以确保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可靠性。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一些被否决的IPO发行案例。

1.财务数据造假:一些公司为了达到上市的要求,可能会故意夸大其财务数据或进行造假。

例如,虚报收入、夸大利润等。

当这些问题被证监会发现时,他们会否决这些公司的IPO申请。

2.关联交易不规范:一些公司可能存在关联交易不规范的问题,例如通过与关联方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获取利益。

这种情况下,证监会也会否决这些公司的IPO申请。

3.治理结构不健全:一些公司的治理结构可能不健全,存在权力过于集中或运行不透明的问题。

2017年度86家IPO被否企业八大原因案例分析(西藏国策环保、联德精密材料、稳健医疗、厦门新立基等)

2017年度86家IPO被否企业八大原因案例分析一、持续盈利能力从2010年开始因为持续盈利能力被否的企业数量为148家,虽然2017年不再是“年度最多”,但是仍是对IPO影响最大且最致命的被否原因,占比超过14%,排名第四位。

持续盈利能力问题包括业绩大幅下滑,业绩低于隐形红线3000万、盈利来源过度依赖、现金利润与利润表利润差距大、经营业务重大变化、经营环境重大变化以及核心竞争力缺失等方面。

以“西藏国策环保”为例:1、业绩低于隐形红线3000万2、发行人高管薪酬总额逐年下降,业绩也没有明显增加,证监会对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很是质疑3、94%左右的员工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又是很大一笔的费用没有计入前面几期报表4、其他还有一些财务核算不规范和资产权属不清楚的问题。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西藏国策环保是属于国家级贫困县企业,可以享受扶贫IPO绿色通道即报即审的优惠政策,但是从2015年6月报材料到2017年6月被否,历时两年。

很显然,西藏国策环保并没有享受到扶贫IPO的绿色通道,再加上本身存在的诸多问题,IPO被否也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二、独立性从2010年开始因为独立性被否的企业数量为95家。

在2017年被否原因占比16.67%,排名第三。

独立性问题包括关联交易、关联方依赖、客户或者供应商依赖、利益输送、同业竞争、人员部门独立性及资产完整性等。

以“联德精密材料”为例:1、发行人部分人员工资和费用报表有控股股东和母公司承担,人员的独立性存疑2、发行人前十大客户销售80%以上,其实这个并不会造成IPO实质性障碍,但是其最大客户同时也是最大供应商,让证监会对其业务合理性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存在很大的质疑:从招股说明书公布的前十大客户来看,古河集团为联德精密材料的最大客户,主要销售散热模组,同样,前十大供应商中,古河集团为最大供应商,且是联德精密材料唯一风扇与散热管的供应商。

从散热模组的生产工艺上看,主要由散热片、风扇和散热管,再通过其他结构零部件进行组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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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环保核查案例统计与分析 一、核查对象和范围 1、核查对象:①重污染行业申请上市的企业;②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于重污染行业。

2、核查企业范围:申请环保核查公司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辖的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利用募集资金从事重污染行业的生产经营企业。

3、核查行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建材、采矿、化工、石化、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制糖、植物油加工)、纺织、制革十四个行业。具体行业分类如下表:

行业类别 类型

1、火电 火力发电(含热电、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垃圾发电)

2、钢铁 炼铁(含熔融和还原)

球团及烧结 炼钢 铁合金冶炼 钢压延加工 焦化 3、水泥 水泥制造(含熟料制造)

4、电解铝 包括全部规模、全过程生产

5、煤炭 煤炭开采及洗选 煤炭地下气化 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或二甲醚等) 6、冶金 有色金属冶炼(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废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使用有机涂层,热镀锌(有钝化)工艺) 7、建材 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及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石棉制品制造;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8、采矿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非金属矿采选(化学矿采选;石灰石、石膏开采;建筑装饰用石开采;耐火土石开采;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采盐;石棉、云母矿采选;石墨、滑石采选;宝石、玉石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常用有色金属、贵金属、稀土金属、其它稀有金属采选) 9、化工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氮肥制造、磷肥制造、钾肥制造、复混肥料制造、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其他肥料制造) 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它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初级型态的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合成橡胶制造、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的制造、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专项化学用品制造、林产化学产品制造、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动物胶制造、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化学农药制造、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含中间体)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肥皂及合成洗涤剂制造、化妆品制造、口腔清洁用品制造、香料香精制造、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橡胶加工 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 10、石化 原油加工

天然气加工 石油制品生产(包括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生产) 油母页岩中提炼原油 生物制油 11、制药 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生物、生化制品的制造 中成药制造 12、轻工 酿造 酒类及饮料制造(酒精制造、白酒制造、啤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其他酒制造;

碳酸饮料制造、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固体饮料制造、茶饮料及其他软饮料制造;精制茶加工) 造纸 纸浆制造(含浆纸林建设)

造纸(含废纸造纸) 发酵 调味品制造(味精、柠檬酸、氨基酸制造等)

有发酵工艺的粮食、饲料加工

制糖 植物油加工 13、纺织 化学纤维制造

棉、化纤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和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精加工 化纤浆粕制造 棉浆粕制造 14、制革 皮革鞣制加工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二、核查内容和要求 1、申请上市的企业:①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②依法领取排污许可证,并达到排污许可证的要求;③企业单位主要产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④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100%;⑤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⑥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⑧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 2、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除符合上述对申请上市企业的要求外,还应核查①募集资金投向不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②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③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环保核查需要申报以下资料:①企业(含本企业紧密型成员单位)基本情况;②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待批准的上市方案或再融资方案;③证明符合核查要求的相关文件;④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三、核查程序 1、环保核查分级管理制度 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环发〔2003〕101号文件所列其他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的环保核查工作,由我局统一组织开展,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核查意见。

各省级环保部门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得越权直接出具核查意见。各省级环保部门需直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公司出具核查意见时,应同时抄报环境保护部。凡越权核查的,将予通报批评并上收该省环保部门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权限。

2、省级环保核查程序 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企业核查申请之日起,于3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查,将核查结果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公示10天,结合公示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及建议,以局函的形式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抄报国家环保总局。

3、环保部核查程序 由环境保护部负责主核查的公司,应先取得相关省级环保部门的核查初审意见。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核查初审意见应主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同时抄送申请公司;在所有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出具同意通过核查初审的意见后,环境保护部才受理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申请。

省级环保部门负责主核查的公司跨省生产的,登记所在地的省级环保部门作为主核查的省级环保部门应请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协助核查,相关省级环保部门应向主核查的省级环保部门出具核查初审意见。

在收到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负责主核查的环保部门应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公司。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负责核查初审的省级环保部门应向环境保护部或主核查省级环保部门出具核查初审意见。在受理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负责主核查的环保部门应组织完成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核查工作完成后,由环保部统一进行公示,在网站和中国环境报上公示10天,同时在相关省级环保局(厅)、企业所在地地级及以上市级环保局的政府网站和地方主要媒体上公示10天。结合公示情况提出核查意见及建议,以局函的形式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违法行为处理 1、核查前一年严重违法行为 ①对申请核查前一年内发生过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各级环保部门应不予受理其核查申请。

②违法行为包括:发生过重大或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未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被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或停产整治,受到环境保护部或省级环保部门处罚,受到环保部门10万元以上罚款等。

2、违法行为仍未改正 ①在核查过程中,公司仍存在以下违法情形尚未得到改正的,环保部门应退回其核查申请材料,并在6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

②违法行为包括: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验收制度,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有关规定,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未完成因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污染或因引发群体性环境事件而必须实施的搬迁任务。

3、弄虚作假行为 ①核查过程中,如发现公司存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重大违法事实的行为,各级环保部门应及时终止核查,且在1年内不再受理其上市环保核查申请。

②对于存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企业重大违法事实行为的上市环保核查技术咨询单位,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应予通报批评,并在2年内不再受理其编制的技术报告;环境保护部将撤销相关责任人员证书。

五、其他规定 1、省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做好辖区内由其负责核查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并对国家环保总局负责核查的上市公司提供相关意见,同时建立上市环保核查工作档案。对于核查时段内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在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上市公司,不得出具环保核查意见。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企业按期整改。

2、各省级环保部门要以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审核、严格把关,通过环保核查督促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开展环保核查时,未经现场检查不得出具核查意见。核查过程中,重点检查是否按期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是否按期淘汰落后产能、是否依法履行环评手续和通过环保验收、是否依法按要求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是否按期完成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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