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评选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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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评选最佳(优秀)项目经理的通知

工程部〔2013〕24号

集团各二级公司:

为了表彰2013年度在项目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施工程项目经理,集团公司年终将进行最佳(优秀)项目经理评选,对最终评选出来的最佳(优秀)项目经理进行表彰和奖励。请各二级公司在2013年12月27日(周五)之前,按照集团公司程序文件《优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评选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填报《最佳(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三份,由分公司经理签属意见并签字,盖分公司公章后报至集团公司工程部进行备案汇审,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集团工程部邮箱gongchengbuok@或gcb@。

请各分公司认真对待此项工作,抓紧时间报送申报表,过期不报将视为不推荐。

集团工程部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

1、最佳(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2、优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最佳(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部长处,进行初步审查,基本条件合格后由工程部组织其他相关部门会签,然后再

向经理办公会推荐。

2.分公司推荐意见中应注明推荐等级(最佳项目经理/优秀项目经理)。

3.经理办公会应有表决意见(最佳项目经理/优秀项目),并有总经理签字。

优秀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第一条评选目的

为了培养和造就集团公司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项目管理队伍,提高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务素质和责任心;提高项目施工的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树立先进典型,鼓励先进,激发全体项目经理队伍的工作热情,以适应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范围

凡是集团公司所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的生产经理均在评选范围内。

第三条优秀项目经理等级

北京万兴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设立“最佳项目经理”和“优秀项目经理”两个奖项,“最佳项目经理”为最高奖。

第四条“最佳项目经理”、“优秀项目经理”活动每年评选一次,根据工作业绩择优推荐,人数不限。

第五条参评条件

1、参加评选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二级以上的建造师资格,并且注册在集团公司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施工一线指挥生产的在岗人员。或者因有突出贡献,经分公司推荐的项目生产经理。

2、所推荐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中严格履行项目经理职责,在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控

制、成本控制、合约管理、工程组织与协调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施工过程中无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无顾客投诉和劳务纠纷等不良影响。

3、当年必须承担施工任务。

第六条“优秀、最佳项目经理”的考核,在满足第五条的情况下综合以下内容进行推荐:

1、已经被北京市推荐申报国家级奖项(鲁班奖、国优、詹天佑大奖);当年参加北京市长城杯(结构、竣工)工程评选并入围工程;获得大兴杯工程,同时获得北京市级文明工地工程;获得群体大兴杯工程,同时获得区级文明工地;获得市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的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推荐“最佳项目经理”。

2、获得单项大兴杯、单项市级、区级文明工地奖;所在项目部获得北京市级以上QC 成果奖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可推荐“优秀项目经理”。

3、除以上2 条外对于承担工程规模较大、施工工艺复杂、在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约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为集团公司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的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根据具体情况也可推荐“优秀项目经理”,但不得推荐“最佳项目经理”。

第七条评选程序

符合参评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由所在分公司组织填写《最佳(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并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工程部,由集团公司工程部进行初审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汇总,并将汇总和会签

后的结果一并提交集团公司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经过经理办公会讨论,同意通过的,列入年度表彰的范围。

第八条奖励

对评为“最佳、优秀项目经理”者,集团公司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标准表格

Z25-1 最佳(优秀)项目经理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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