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妊娠筛查监测处理

高危妊娠筛查监测处理
高危妊娠筛查监测处理

高危妊娠筛查、监测与处理

一.定义及范畴

在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合并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包括所有的病理产科

1、孕妇的年龄为<16岁或>35岁。

2、有异常妊娠病史者: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产、死胎、难产、新生儿死亡。

3、各种妊娠并发症:妊高征、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IUGR、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

4、各种妊娠合并症: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病、肝炎、甲亢。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胎位异常、巨大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毒物及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8、盆腔肿瘤,曾有手术史。

*高危孕妇:

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

*高危儿:

1、胎龄<37周或>41周。

2、体重<2500g。

3、<或>胎龄。

4、Apgar评分0-4分。

5、产时感染。

6、高危妊娠产妇的新生儿。

7、手术产儿。

8、兄弟姐妹有严重的新生儿病史或新生儿期死亡等。

二.高危妊娠评分

1.孕妇危险因素

年龄35岁及以上或18岁及以下15

身高小于或等于145厘米15

体重小于45kg或大于70kg15

骨盆和脊柱、下肢、骨骼异常15牙龈出血或皮肤有出血点和出血癍15

牙龈出血或皮肤有出血点和出血癍15

流产史或2次以上人工流产史15

有不正常分娩史(产后出血、胎盘粘连、死产、死胎、难产剖宫产史)30

2.孕期危险因素

孕期阴道出血15

血压≥130/90mmHg15

腿、手、面部浮肿15孕期体重增长过快或过慢15

胎位不正或查不清15

腹部过大(如双胎、羊水过多、胎儿过大)15

怀孕7个月从未进行过产前检查15

有心慌、气短、休息时心率大于≥100次/分,皮肤巩膜黄染,厌食恶心,头痛、视物不清,

或其他内科疾病30

面色眼睑苍白或有头晕眼黑15孕晚期胎动、胎心异常(胎心<120或160>次分)、阴道流水超过12小时无阵痛15

孕期有腹痛、发烧、严重呕吐等异常情况15

按预产期提前两周或推迟两周未临产15

二.高危妊娠评分

家庭贫困(按当地贫困线)5

大家庭、家庭人口多于4人5

孕妇本人或丈夫为文盲或半文盲5

丈夫长期不在家5

使用当地家庭交通工具,从居住地点到乡卫生院至少需要一小时以上15

二.高危妊娠评分

2.产时产后危险因素

初产妇阵痛12小时,经产妇阵痛6小时胎儿尚未娩出30

临产后胎儿娩出前阴道出血超过月经量者30

胎儿娩出后30分钟胎盘仍未娩出者30

胎儿娩出后阴道持续出血30

会阴撕裂严重出血多者30

产生高烧不退、腹痛明显30

产后42天内持续出血30

二.高危妊娠评分,在孕期一般至少进行三次。第一次在初诊时进行,第二次在28-30周,第三次在37周~临产前进行。危险因素各项目分值累加,分值≥30者,必须动员其到县级或县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三.高危妊娠的诊断

凡符合高危妊娠范畴的都可以诊断为高危妊娠。通常可从孕妇的病史、临床检查、特殊检查获得所需要的诊断依据

(一)、病史

1.年龄<16岁及>35岁者

2.生育史有下列情况者:

⑴两次或两次以上流产者;

⑵过去有死产或新生儿死者;

⑶前次分娩为早产或低体重儿;

⑷前次为巨大胎儿;

⑸有子痫病史者;

(一)病史

⑹有家族性疾病或畸形;

⑺有手术产史(产钳、剖宫产);

⑻有产伤史;

⑼因生殖道畸形造成的早产(子宫纵隔、双角子宫、宫颈关闭不全);

⑽多年的不孕史经治疗后妊娠者;

⑾有子宫肌瘤或卵巢囊肿者。

(一)病史

3.有下列疾病就详细询问有关病史

⑴原发性高血压或慢性高血压;

⑵心脏病,特别是有心衰史或紫绀型心脏病;

⑶慢性肾炎;

⑷糖尿病;

⑸甲状腺疾病;

⑹肝炎;

⑺贫血;

⑻其他内分泌疾病。

(一)病史

4.早期妊娠时用过药物或接受过放射检查。

5.幼年患影响骨髂发育的疾病,如结核病、佝偻病。

(二)、临床检查

1.身高<140cm,头盆不称。

2.体重<40kg或>85kg。

3.骨盆大小,髂前上棘<22cm、髂嵴<25cm、骶耻外径<18cm、坐骨结节间径<7.5cm。4.子宫大小是否与停经月份相符,羊水过多或双胎、IUGR。

5.足月妊娠胎儿体重≥4000g,或<2500g。

(二)临床检查

6.胎位异常。

7.血压>130/90 mmHg,收缩压增加30mmHg、舒张压增加15mmHg。

8.心脏异常。

9.阴道出口是否过小,外阴静脉曲张。

10.妊娠期胎动的变化。

11.常规的化验检查,血尿常规、肝功等。

(三)、特殊检查

1.孕龄及胎儿发育情况的估计。

①确定孕龄.月经史、未次月经(LMP) 、结合早孕反应(晨吐)、胎动出现日期及子宫大小加以推算。

②测量耻上子宫高度的方法:测量前孕妇先排空膀胱后平卧,两腿伸直、用皮尺测量耻骨联合上缘至宫底间距离。

③用B型超声诊断孕龄及估计胎儿发育情况是一种简便、有效和可靠的方法。通常可测量胎头双顶径(BPD)、头臀径(CRL)、股骨长(FL)、胸围和腹围等综合判断。

胎儿体重估计=BPD(cm)×900-5000±200g

(三)特殊检查

2.胎盘功能的检查。

l)胎动:胎动计数。12小时小于10次或下降50%为异常。

2)雌三醇(E3)测定:孕期雌三醇主要由母体胆固醇经胎儿肾上腺及肝脏以及胎盘共同合成,若胎盘功能下降,则雌三醇<10mg/24小时,由于雌三醇的排泄不稳定,因此应检测24小时尿中的含量。

3)尿雌激素/肌肝(E/C)比值。>15为正常,10-15为警戒值,<10为危险值。

4)血清胎盘泌乳素(HPL)测定:由胎盘合成,<4μg时提示胎盘功能减退。

(三)特殊检查

3.胎儿成熟度。

l)正确计算孕周、测量宫高。

2)超声检查:双顶径>8.5cm、胎盘Ⅲ级,绒毛板与基底板相连,形成明显胎盘小叶。

3)羊水卵磷脂/鞘磷脂比值(L/S)>2。

4)羊水肌苷>/=176.8μmol/L(2mg%),提示胎儿肺成熟

5)羊水中胆红素类物质:ΔOD450<0.02,提示胎儿肝脏成熟。

6)羊水中脂肪细胞出现率>15%,胎儿皮肤成熟。

7)羊水中淀粉酶:>450Iu提示唾液腺成熟。

羊水震荡试验泡沫试验

临床上常用震荡试验泡沫试验。一管95%酒精1ml,羊水上清1ml(1:1);第二管酒精1ml,羊水上清0.75ml、生理盐水0.25ml(1.3:1),强力振荡15-20秒后,静15分钟看结果,两管液面均有泡沫为阳性L/S>2,胎肺成熟;第一管阳性为临界值21.5,均为阴性者为1.49。羊水经振荡后,其气-液界面上的泡沫物质是不饱和的磷脂酰胆碱族物质,这种物质可用乙醇除去,因此在不同稀释度的羊水加等量的乙醇,则消耗乙醇的量越多,说明羊水中的磷脂类物质含量越多。

四.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

1.高危妊娠的筛查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

高危妊娠的筛查

凡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常见的高危妊娠因素有孕妇的基本情况(如:年龄、身高、体质、不孕史等)、不良孕产史、内科合并病和产科并发症等四个方面。

高危妊娠的筛查

根据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高危评分标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度。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通过初查以及每次复查,及时将高危因素筛查出来。例如:本人的异常情况,不良的孕产史,内科合并症以及产科合并症等。

高危妊娠的筛查

①、保健机构应将高危孕妇登记,纳入重点监护。

②、凡复杂的高危因素应及早转至上级医疗保健单位检查,住院治疗。

③、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全面考虑高危因素对孕妇及胎儿的危险性,结合胎儿的发育情况作处理。

高危妊娠的监护及管理

①对高危孕妇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作特殊标记,定期随访、追访。

②按高危妊娠的程度实行分类、分级管理,轻度高危妊娠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检查、观察和处理,重度高危妊娠者由县或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负责诊治。病情缓解后可返回,由乡卫生院负责定期随访。原则上要求在县及县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不宜继续妊娠者,尽早动员终止妊娠。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3、本院对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并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4、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5、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6、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记录,并在《健康档案》上做高危标记,并定期进行随访。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7、妇产科门诊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8、实行高危妊娠转诊制度,妇产科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门诊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9、与黄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10、认真落实高危孕妇追访制度,妇产科门诊要建立并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落实高危妊娠追访制度。 11、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12、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13、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

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word)可编辑

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 对每位前来产前检查的孕妇,严格按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认真填写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外卡)和产前检查记录单(内卡)按高危妊娠评分标准筛查出高危孕妇,由专人负责治疗追踪、随访,并在保健卡上标出“高危”记号,同时填写高危孕妇登记簿,高危预约卡、将预约卡放入高危预约表内,并向孕妇预约复诊时间,每天由专人负责查看预约表内的预约卡,对于无法及时复诊的孕妇进行电话通知,如电话无法联系则填写高危妊娠联系卡,由居住地乡镇卫生院协助追踪,督促其来院复诊。 一、定义 高危妊娠是指可能危害母婴健康或导致围产期预后不良的妊娠。 高危妊娠的早期识别及处理是围产保健的重点之一。处理得当可使高危妊娠转化为低危妊娠,改善母婴预后。 二、高危因素 高危因素有很多,从发生时间上分为:固定的高危因素,指孕前已有的高危因素;动态的高危因素,指妊娠期间逐渐出现的高危因素。从危险程度上分为:绝对高危和相对高危 高危因素包括:

1)基本情况:年龄、身高(<1.4米)、体重、步态、胎产次、家族史等; 2)既往史; 3)妊娠分娩史; 4)本次妊娠有异常情况; 5)产程中异常情况。前三项为绝对高危、固定的高危因素,后两项为动态的高危因素。 因此,对高危妊娠的筛查应进行全面仔细的动态监测,按危险程度给予不同的监测和管理。孕早期:如不宜妊娠的应终止妊娠。孕28周以后:全面评估、注意高危因素的发展及胎儿发育。孕足月:鉴定、制定分娩时间和方式。 三、高危妊娠的诊断 (一)一般资料 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身高小于145厘米;从事有毒职业者;有烟、酒或某些药物成瘾者。 (二)既往病史 有心血管、肝、肾、呼吸、内分泌、神经、精神病史者或有重大外科手术病史者。家族及本人遗传病或先天异常者。 (三)既往孕产史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和卫计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孕产妇保健部,具体负责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制度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建册医生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所列条目逐项核对,孕产妇符合《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血

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5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筛查阳性的孕妇,孕产妇保健科完成风险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级填写《转诊单》,反馈给筛查机构。 (3)孕产妇保健科每月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

高危妊娠管理总结

2015年半年度高危妊娠管理总结 随着现代医学和围产医学的进步和发展,高危妊娠的人群越来越多,涉及面也越来越广,由于对高危妊娠监测的好坏决定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的高低,因此对高危妊娠的管理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今年来,我院严格遵守《深圳市孕产妇系统保健分级管理办法》、《深圳市高危孕产妇管理》要求,严格执行三级转诊制度,把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当作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力求使高危妊娠的管理既到位又有实效,现将这方面的工作总结如下: 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30日在本院分娩产妇总数460人,高危妊娠107人,高危妊娠率23.26%,专案管理107人,管理率100%。 一、高危妊娠管理采取的措施: 1.做好孕13周内的建卡工作,定期进行产前检查,能早发现、早筛 选、早治疗高危因素。 2.设立高危孕产妇专科门诊,高危妊娠的孕产妇由副主任以上的医 师专管,对评分高的高危孕妇进入远程监护系统,发现问题能随时得到处理。 3.对未定期进行产检的动态因素的高危孕妇我们一周进行一次电话 催检,固定因素的高危孕妇在36周时进行催检,对没接到电话、关机或拒访者发短信进行温馨提示,建议其定期产检,并有记录。 4.发现高危孕妇认真做好登记和追踪工作,我们公布了高危热线电 话,使高危病人有问题能及时得到咨询和帮助。

5.利用孕妇学校给高危孕妇讲解高危妊娠的知识,加强她们对高危 妊娠的认识,提高警惕,配合医生顺利渡过整个孕产期。 6.对产时高危者采取积极主动、果断有效的措施,适时终止妊娠, 降低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率。 二、主要高危因素统计: 在107例高危孕妇中,根据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共有126次高危因素,高危因素的分类及构成比见表1,具体高危因素见表2、表3、表4、表5、表6。

高危妊娠的护理

第二节高危妊娠的护理 【护理评估】 1. 健康史详细询问孕产妇个人的基本资料,包括年龄、职业、经济状况及家庭状况;了解孕产史、既往疾病史或手术史;了解有无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高血压等;了解本次妊娠经过,妊娠早期是否用过对胎儿有害的药物、是否有过病毒感染或接受过放射线检查。重点评估孕妇是否存在妊娠过程的潜在危险因素。 2. 身体状况 (1) 症状:妊娠早期评估有无恶心、呕吐等早孕反应及严重程度,中晚期评估孕妇有无阴道出血、腹痛、头晕、眼花、乏力、心悸和呼吸困难等症状。 (2) 体征 1) 全身检查:评估孕妇身高、步态、体重,测量血压,评估心功能。 2) 产科检查:妊娠期评估腹部的外形、大小、腹壁有无水肿;测量宫底高度 和腹围,判断子宫大小是否与停经周数相符;了解胎位有无异常;听胎心、数胎动,了解胎儿宫内安危情况;测量骨盆大小,观察骨盆形态有无异常,有无头盆不称;检查软产道有无狭窄或梗阻;外阴部有无静脉曲张等。通过检查准确地估计胎龄,并描绘妊娠图。近分娩期要评估有无胎膜早破、羊水量及性状。 3. 心理-社会支持状况了解孕妇及其家庭成员对此次妊娠的态度、相关知识的认知情况。评估孕妇有无担心自身健康和胎儿的安危,及焦虑不安的程度。高龄初孕妇、多年不孕、有不良孕产史的孕妇及家庭成员,因盼子心切,更加关注母儿的身心健康和安危,对异常情况的出现易紧张和焦虑不安。 4. 辅助检查 (1) 胎儿缺氧检查:胎心电子监护,胎儿头皮血pH测定等。

(2) 胎儿成熟度检查:超声检查了解胎盘的成熟度,抽取羊水进行卵憐脂/鞘憐脂比值、肌軒和胆红素类物质的含量、淀粉酶值及脂肪细胞出现率等。 (3) 胎盘功能检查:可以采用测定孕妇血、尿雌三醇(E3),血清胎盘生乳素(HPL),孕妇血清妊娠特异性P糖蛋白测定,阴道脱落细胞检查,胎盘酶的测定等方法进行判断。 (4) 胎儿畸形检查:常用的如甲胎蛋白、血清标记物妊娠相关蛋白A等测定;超声检查进行胎儿畸形筛查,发现胎儿泌尿系统、消化系统和胎儿体表畸形。 5. 处理原则及主要措施治疗原则:预防和治疗引起高危妊娠的因素。主要措施:尽早筛查出具有高危因素的孕妇,进行重点管理监护,及时正确处理,不断提高高危妊娠管理的"三率"(高危妊娠检出率、高危妊娠随诊率、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是减少孕产妇及围生儿死亡的重要措施,对优生优育具有重要意义。 (1)病因治疗 1)防治遗传性疾病:做到预防为主,早发现、早处理。对有下列情况的孕妇应做羊水穿刺遗传学诊断:孕妇年龄>35岁,曾经生育唐氏综合征患儿或有家族史,孕妇有先天性代谢障碍(酶系统缺陷)疾病或染色体异常的家族史,有神经管开放性畸形儿妊娠史等。有异常者要终止妊娠。 2) 防治妊娠并发症: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等。本类疾病易引起胎儿发育障碍或死胎,或者危急母儿生命等,应认真作好围生期保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a

高危妊娠管理概述

高危妊娠管理概述 一、定义在妊娠期和分娩期,由于某种致病因素和并发症,对孕妇、胎儿、新生儿可能构成危险,增加孕产妇和围产儿的发病率、死亡率的都统称为高危妊娠。识别和系统管理高危妊娠、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是衡量围生医学质量的指标之一。我国建立三级卫生保健卫生网,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转诊制度,使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降低。 高危妊娠的病理:1)年龄<18岁或>35岁;2)有异常妊娠史:流产、早产、死胎、死产、难产、新生儿死亡等;3)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等;4)妊娠合并症;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的:胎位异常、巨大儿、多胎妊娠、产道异常等;6)胎盘功能不全;7)妊娠期间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服用对胎儿有害的药物;8)盆腔肿瘤或有手术史等。

二、高危因素有很多,从发生时间上分为:固定的高危因素,指孕前已有的高危因素;动态的高危因素,指妊娠期间逐渐出现的高危因素。从危险程度上分为:绝对高危和相对高危。高危因素包括:1)基本情况:年龄、身高(<1.4米)、体重、步态、胎产次、家族史等;2)既往史;3)妊娠分娩史;4)本次妊娠有异常情况;5)产程中异常情况。前三项为绝对高危、固定的高危因素,后两项为动态的高危因素。因此,对高危妊娠的筛查应进行全面仔细的动态监测,按危险程度给予不同的监测和管理。孕早期:如不宜妊娠的应终止妊娠。孕28周以后:全面评估、注意高危因素的发展及胎儿发育。孕足月:鉴定、制定分娩时间和方式。三、高危新生儿1)孕龄<37周或≥42周;2)出生体重<2500g ;3)小于孕龄儿或大于孕龄儿;4)生后1分钟Apgar评分0~3分;5)产时感染;6)高危孕妇的新生儿;7)手术产儿;8)新生儿的兄姐有严重的新生儿疾病或新生儿死亡等。 四、高危妊娠的管理婚前及孕前咨询、保健(>35岁、畸形胎儿史、遗传病家族史,进行绒毛、羊水或脐血染色体检查)。(一)孕早期保健孕早期保健是指怀孕1--3月时的保健。这个时期是受精卵胚胎层分化发育形成各器官的重要阶段,对来自各方面的影响特别敏感,如不注意保健,可致流产或新生儿畸形。孕早期要注意预防遗传病和先天性畸形,异常胎儿应终止妊娠;经过产前筛查、诊断的正常胎儿可继续妊娠。(二)孕中期保健指孕13~27周。重点为高危妊娠的筛查及管理预防。1、系统产前检查。其目的为:指导孕期生活对此次分娩做出估计,根据骨盆情况、胎位及胎儿发育情况,估计分娩方式

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和睦佳妇幼医院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孕产妇的高危征象是影响母婴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是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安全孕产妇管理,对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登记管理,孕妇在建围产保健手册时,应做好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通过详细的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的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产妇时在手册上做好高危标记。 2、医院妇产科门诊应加强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28、34、37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并发症时随时评分,医院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诊,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并有针对性的发放宣教卡片,对已经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 3、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妇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时,应及时填写“高危孕妇报告卡”,报告妇幼保健院,并定期进行追访。 4、高危孕产妇追访管理,产科门诊应积极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卡片报出,由妇幼保健院协助追访,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者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家属进行相关的孕妇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等。 5、高危孕产妇的转会诊管理,医师筛查出动态高危因素较多的孕妇,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筛查、监护,筛查出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对妊娠合并特殊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具有相应特长的医疗机构,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孕28、34、37周评分时,应有内科会诊意见。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一、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孕情摸底及高危筛查,各乡、社区每月进行一次高危筛查,县级每季度进行一次高危筛查,对筛查情况完成高危筛查总结。 二、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12周以前)、中(孕16~24周)、晚(28~40周)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查出高危及时登记、上报,指导定期产前检查。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诊至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三、进一步强化高危孕产妇的报告、追踪、面访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对筛查出来的高危孕产妇,乡村医生要入户面访二次,乡妇幼专干对评分在15分以上的高危孕妇要进行个案追踪并面访1—2次,县妇幼保健院对评分在2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要进行个案追踪并面访1—2次,重点指导其孕产妇保健及相关注意事项。 四、进一步落实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及转诊制度。一般乡卫生院处理无高危因素的孕产妇;中心卫生院仅能处理高危(除社会因素、致畸因素)评分10分以下的孕产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除县原则上只接受(除社会因素、致畸因素)评分在10—20分孕产妇住院分娩;对评分在20分以上的高危孕产妇应向州级医疗保健机构转送,严禁、隐瞒、滞留高危。 五、对高危评分20分以上的高危孕妇,实行州、县、乡三级三重管理,县妇幼保健院按月上报评分≥20分或固定高危因素评分≥

10分的孕产妇至州妇幼保健院。 六、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新发生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及时电话上报至县妇幼保健院基层科,再由县妇幼保健院及时上报至州妇幼保健院。 七、县保健院对乡镇转入的孕产妇应及时安排专人进行面访,并及时将病情反馈给辖区的妇幼保健科。各级均需按要求追踪管理高危孕产妇直至产后42天结案。

高危妊娠筛查监测处理(1)

高危妊娠筛查、监测与处理 一.定义及范畴 在妊娠期有某种并发症、合并症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称为高危妊娠。 *高危妊娠包括所有的病理产科 1、孕妇的年龄为<16岁或>35岁。 2、有异常妊娠病史者: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产、死胎、难产、新生儿死亡。 3、各种妊娠并发症:妊高征、前臵胎盘、胎盘早剥、羊水过多或过少、IUGR、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 4、各种妊娠合并症: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病、肝炎、甲亢。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胎位异常、巨大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毒物及服用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 8、盆腔肿瘤,曾有手术史。 *高危孕妇: 具有高危妊娠因素的孕妇。 *高危儿: 1、胎龄<37周或>41周。 2、体重<2500g。 3、<或>胎龄。 4、Apgar评分0-4分。 5、产时感染。 6、高危妊娠产妇的新生儿。 7、手术产儿。 8、兄弟姐妹有严重的新生儿病史或新生儿期死亡等。 二.高危妊娠评分 1.孕妇危险因素 年龄35岁及以上或18岁及以下15 身高小于或等于145厘米15 体重小于45kg或大于70kg15 骨盆和脊柱、下肢、骨骼异常15牙龈出血或皮肤有出血点和出血癍15 牙龈出血或皮肤有出血点和出血癍15 流产史或2次以上人工流产史15 有不正常分娩史(产后出血、胎盘粘连、死产、死胎、难产剖宫产史)30 2.孕期危险因素 孕期阴道出血15 血压≥130/90mmHg15 腿、手、面部浮肿15孕期体重增长过快或过慢15 胎位不正或查不清15 腹部过大(如双胎、羊水过多、胎儿过大)15 怀孕7个月从未进行过产前检查15

第六章-高危妊娠妇女的护理

主管护师考试辅导 第六章高危妊娠妇女的护理 【章节框架】 第一节高危妊娠及监护 一、范畴 高危妊娠是指妊娠期有个人或社会不良因素及有某种并发症或合并症等可能危害孕妇、胎儿及新生儿或者导致难产者。高危妊娠基本包括了所有的病理产科。此次妊娠时含有下列一个或一个以上因素者均属于高位妊娠的范畴。 1.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妊娠前体重<40kg或>70kg,身高<140cm,收入低下、居住条件差、未婚或独居、营养低下及家属有明显的遗产性疾病。 2.有异常妊娠病史者,如自然流产、异位妊娠、早产、死产、死胎、难产(包括剖宫产史)、新生儿死亡、新生儿溶血性黄疸、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等。 3.各种妊娠并发症,如先兆流产、妊高征、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过期妊娠、母儿血型不合等。 4.各种妊娠合并症,如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肾脏病、肝炎、甲状腺功能亢进、血液病(包括贫血)、病毒感染(风疹、水痘)、肺结核等。 5.可能发生分娩异常者,如胎位异常、巨大胎儿、多胎妊娠、骨盆异常、软产道异常、头盆不称等。 6.胎盘功能不全。 7.妊娠期接触大量放射线、化学性毒物或服用过对胎儿有影响的药物,尤其在妊娠最初 3 个月内。 8.盆腔肿瘤或曾有手术史等。 二、诊断 仔细询问病史,经过详细的临床检查和特殊检查,可以找出孕妇存在的危险因素,并为高危妊娠的诊断提供依据。 (一)病史

1.年龄因素。 2.生育史 (1)过去经历过2次或2次以上的流产,本次妊娠应进行细胞遗传学检查。 (2)不明原因的死产或新生儿死亡。 (3)产道异常,如宫颈异常、子宫畸形等。 (4)曾生育过低体重儿(出生体重小于2500g)或巨大儿(出生体重≥4000g)或发生过早产者。(5)曾经有先兆子痫或子痫发作史。 (6)有家族遗传性疾病史者。 (7)难产或手术产史者。 (8)原发不孕病人经多年治疗后怀孕者。 (9)存在生殖器官疾病史者,如子宫肌瘤、卵巢肿瘤等。 3.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1)慢性高血压疾病或特发性高血压者。 (2)慢性肾炎病史者。 (3)糖尿病病史者。 (4)先天性心脏病或其他心脏病病史者。 (5)肺部疾病病史者。 (6)严重贫血者。 (7)肝炎病人。 (8)甲状腺疾病者等。 4.致畸因素有无病毒感染史或者接触史,是否接受过放射线检查或在有放射线的环境下工作等,是否服用过某些药物等。 (二)临床检查 查体时注意以下项目是否存在或者有异常,这些项目的存在或异常往往提示存在某些方面的危险。 1.身高小于140cm。 2.体重过轻或者超过标准体重的20%。 3.血压较基础血压高30/15mmHg。 4.眼底视网膜病变。 5.心脏扩大,心脏杂音或心律失常。 6.腹部检查发现与孕周不符或者胎位异常。 7.骨盆测量各径线小于正常值。 8.胎动监护发现异常。 9.胎心过快或较慢,宫缩过强或乏力。 10.发生胎膜早破或者羊水污染。 11.产程进展过快或延长。 三、监护措施 完整的高危妊娠监护包括婚前、孕前的保健咨询工作,对不宜结婚或不宜生育者作好说服教育工作;孕前及早孕期作好优生咨询及产前诊断工作;孕中期注意筛查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孕晚期监护及评估胎儿生长发育及安危情况,监测胎盘功能并评估胎儿成熟度。具体的监护措施为: (一)人工监妒 1.确定孕龄 2.宫底高度及腹围 3.高危妊娠评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整理]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 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具体转诊范围为: 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 10 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 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 (一)卫生行政部门 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 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 1 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妇幼保

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三)其他医疗机构职责负责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救治及转诊工作。 三、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 高危孕产妇急救网络包括村、乡、县级孕产妇管理网络和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指定的市级以上有孕产妇急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 (一)村级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或乡村医生掌握本村高危孕产妇的动态,及时与乡级妇幼专干进行高危孕产妇的信息沟通、联系,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交通不便的地区,村委会应成立孕产妇护送小组,负责护送孕产妇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住院分娩或救治。 (二)乡级 2 乡(镇)卫生院负责管理本乡(镇)高危孕产妇,开展辖区孕产妇高危筛查、早期识别,做好信息上报与反馈,指导、督促高危孕产妇选择合适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经核准能够开展助产技术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孕产妇初级抢救小组,在进行产时和产后并发症初步抢救的同时,严格执行分级就诊、管理制度,及时将危重孕产妇向“产科急救中心(分中心)”转诊。中心卫生院要分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负责帮助一般卫生院处理一般难产,不能处理的难产要立即转送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不能延误,没有输血和抢救条件的一般乡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一、目的:高危妊娠筛查工作是围产保健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孕产妇、 围产儿死亡率的重要措施之一。为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 作,确保母婴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此制度。 二、高位孕产妇概念: 1. 年龄小于18岁、大于35岁的第一产产妇(初产妇),40岁以上 的经产妇(已经分娩过一个孩子)。或身材过矮(身高在1.4米以 下),体重过轻(小于45公斤)或过重(大于85公斤)的孕妇。 2. 妊娠合并内科疾病: 在怀孕期间同时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炎、 肝炎、肺结核、糖尿病、血液病、严重贫血、哮喘、甲状腺功 能亢进、子宫良性肿瘤等内科病。 3. 怀孕期间异常: 如母子(女)血型不合、胎儿发育不良、过期妊娠、 骨盆太小、多胎妊娠、胎盘位置异常、羊水太多或太少等。 三、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业务院长任组长,成员:妇幼保健人 员及产科医师。 四、职责: 1.妇幼保健人员负责指导村级妇幼保健人员按照“村级孕产期危险 因素评分登记表”,对孕产妇逐一筛查、登记造册,及时发现高危孕妇。 2.产科医师对村级妇幼人员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进行评分并及时填 写“哈尔滨市高危妊娠登记簿”,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随诊,出现异常情况予以及时处置。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查出高危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门诊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3.由有经验的医师专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科主任要定期出高危妊娠门诊。 4.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5.查出高危孕妇要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 6.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7..做好宣传动员,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8.高危孕妇必须到县级医疗机构分娩。重危高危孕妇转诊必须有医护人员陪护。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的分级管理是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给世界各国作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为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幼保健管理水平,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高危妊娠管理级别,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县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是指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造成各种不良妊娠结局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是导致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因素,为了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使具有不同危险因素的孕妇能按其危险程度,及时得到相应的医疗保健服务,改善妊娠结局,降低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率。 一、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高危孕妇评分标准》根据基本情况、不良孕产史、妊娠合并症、 妊娠并发症、环境及社会因素及其他检查异常等情况,分 5 分、10分、20 分三个高危分值进行评定。有两种以上高危因素时,总高危评分由各单项评分累加。具体标准见附件2。 二、高危妊娠管理程序 (一)筛查与评定 1.初筛: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开展早孕检查时,要详细询问病 史,进行体格检查,常规辅助检查等,严格按照《高危孕妇评分标准》进行妊娠高危评分,及早发现高危孕妇。 2.复评:孕妇在以后每次产前检查时发现新的高危因素要及时 评分。

3.凡属妊娠禁忌者,尽早动员孕妇终止妊娠。 (二)登记管理 1.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早孕建卡时应进行高危妊娠登记,并在 《孕产妇保健手册》右上角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以加强管理。2.各医院产科门诊应进行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对新发现的高危 对象应及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红色高危妊娠标记,有专人对孕妇档案进行整理和检查,并负责与孕妇之间的联系,了解其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及妊娠结局。 (三)转诊及随访 1.一级医院筛查出高危评分达到10 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 2.二级医院接受一级医院转诊的高危孕妇,对高危评分达到20 分及以上的孕妇,应及时转至三级医院,并负责详细介绍病情及治疗过程。 3.二、三级医院接受的高危孕妇根据其危险程度,可在门诊或 病房治疗,未按约定时间来诊者,应进行追踪随访。 4.上级医院对下级医院转入的高危孕妇应由高年资主治以上医 生进行检查和处理,经处理好转但未临产的高危孕妇,应持续观察直到分娩。 5、转诊医院应对转诊的高危孕妇在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6、单项高危评分20 分的严重高危孕产妇在保证转院途中安全的情况下转至三极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麻栗坡县孕产妇管理制度及工作规 汇编 麻栗坡县妇幼保健院制作 二〇一七年

目录 一、常规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二、流动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三、高危孕产妇筛查制度 四、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五、高危孕产妇首诊负责制度 六、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转诊制度 七、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乡镇级) 八、省危急孕产妇转诊标准(县级) 九、高危孕产妇逐级报告制度 十、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管理制度 十一、高危孕产妇双向转诊制度 十二、危急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制度 十三、孕产妇分娩风险评估制度 表一、分娩风险分级评分和分类分级方法 表二、分娩风险分类分级标准和处理方法 表三、软产道评估——Bishop宫颈成熟度评分法表四、VBAC的评估——Weitin评分法 表五、孕妇分娩风险评估预警 表六、胎头评分法 表七、风险预警 十四、为什么要实施孕产妇分娩风险评估预警制度

十五、孕产妇围产保健工作规 十六、高危孕产妇报告及反馈卡 十七、各级助产机构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十八、麻栗坡县高危孕妇告知书 十九、省高危孕产妇高危因素及评分标准

一、常规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一、孕产妇围绕产保健管理工作由县乡村妇幼卫生人员负责,卫生院每月召开一次乡村卫生人员会议,布置和收集孕产妇摸底、高危筛查工作,掌握辖区孕产妇基本情况。 二、不分孕周大小及时为所有发现的孕妇建立《孕产妇围产保健手册》,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按规定转诊高危孕产妇。 三、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包)规定和要求开展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工作,确保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的质和量。 四、规填写各种孕产妇管理台账,按居住地分类疏理,及时将收集到的孕产妇信息转给居住地妇幼专干管理,做到全县孕产妇管理信息互通。 五、将联系孕产妇追踪管理列为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分别在孕16~20周、21~24周、28~36周、38~39周与孕妇联系一次, 40周以后每天与孕妇联系一次,直至孕妇分娩结束,并规填写好孕妇联系台账。 六、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将定时孕期围产保健的必要性、动员住院分娩、在家分娩的危险性、住院分娩的好处、如何获取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等纳入必须宣传容。 二、流动孕产妇围产保健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质量,促进流动孕产妇的身心健康和母婴安全,结合本县实际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方案

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孕产妇保健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各项措施,努力减少危重孕产妇的发生,切实保障孕产妇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危妊娠管理组织 我院成立高危妊娠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高危妊娠管理的统筹、督导、考核工作,成员如下: 组长:雷保旺 副组长:魏巧娥 成员:彭述生、郝慧萍 各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的高危妊娠管理工作。 二、高危妊娠的定义和范围 凡妊娠时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新生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分一般高危和重度高危两大类(其范围附后)。 三、高危妊娠筛查和保健管理程序 1、高危筛查与复评。按《榆次区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常规》的要求,在孕妇建卡时要通过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和B超、化验等辅助检查进行高危初筛评定。每次产前检查均应进行高危复评,及时掌握高危因素变化和发现新的高危因素,并详细填写“异常情况处理栏”,记录高危因素发生、治疗、转归的全过程。高危妊娠必须在“孕产妇保健册”封面盖上“高危”妊娠印章和上墙标示,以引起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重视。 做好高危筛查的宣传告知和动员工作,每位孕妇在孕16周后至少有一次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的筛查评定。 2、高危妊娠的监护、转诊与处理。高危妊娠的监护包括各种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状况的影响,高危因素的动态变化,通过监护并采取干预措施,促进高危因素向预期转化,以减轻或消除高危因素对孕妇、胎儿健康的不良影响。 实行高危妊娠分级管理,一般高危由孕妇所在村卫生室人员针对不同的高危因素进行追踪、随访,负责做好监护治疗、随访结案等工作。

重度高危实行乡村联管、专册登记、专人负责、专案管理。对重度高危必须做到严密追踪随访,适当增加检查次数,对超过预约时间三天的要及时催诊或上门随访,对动态重度高危应每周随访一次以上,并将情况及时上报乡卫生院妇幼保健科。重度高危转诊由妇幼医生填写三联单并护送到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作进一步诊治,妇幼医生应掌握诊治具体情况,并做好后续的追踪、随访等工作。 3、高危妊娠健康宣教。认真做好高危因素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危害等方面知识的宣教,提高孕妇及家属的卫生保健和安全防范意识,使她们能够主动接受保健管理和健康干预措施。 四、高危妊娠的报告 村卫生室执行高危月上报制度,于次月10日前报乡妇幼保健科。对重度高危实行随时报告,于接诊2小时内通过各种方式报乡妇幼保健科,并按规定上报高危妊娠月报数据。所有高危妊娠于产后42天结案,在结案前应按规定做好高危报告工作。 附件:1、一般高危妊娠的范围 2、重度高危妊娠的范围? 附件1 一般高危妊娠的范围 一、??生物学因素 1、特殊基本情况:年龄<18岁或≥35岁、体重≤40㎏或>70㎏、身高≤145㎝、先天发育异常。 2、异常妊娠分娩史:流产≥2次(药流需有清宫史,包括自然流产史),有早产史、多年不孕、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史、难产史、产后出血史、畸形儿史、新生儿溶血病史、输卵管吻合术后再孕者。 3、孕早期病毒感染、吸烟、酗酒及服用过孕妇禁忌药物史、放射线及可疑致畸物、职业毒物接触史、孕前三个月服避孕药史等。 4、心理因素:焦虑、恐惧、精神障碍、抑郁症等。 二、妊娠合并症: 1、妊娠合并心脏病:心功能Ⅰ-Ⅱ级,110<心率<130次或60>心率≥50次或不完全性传导阻滞。 2、肾脏病:持续单纯性蛋白尿、镜下血尿++以上。 3、肝病:乙肝大三阳或乙肝小三阳或GPT<100U/L。 4、血液系统疾病:8万>血小板>6万,贫血(70g/L<Hb≤100ɡ/L)。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为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制定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高危孕妇筛查制度 1、所有孕妇应在辖区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建册(卡),首次建册(卡)时特别强调要询问既往难产史、生育史、、外、妇产科病史,医疗机构产前检查时必须做心、肝、肾、血液等病史的采集和检查,按规范认真预约产前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相应之处,做到早期发现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 2、产前检查要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因素筛查。 评分在10—30分以上的孕妇应到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分娩,并在《江口县母子保健手册》左上角作特殊标记(△或▲)。 二、高危孕妇首诊负责制度 产科门诊医生对高危妇要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妇要建档管理(专案管理),专人负责,做到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三、高危孕妇逐级报告制度

村级(街道)发现高危孕妇及时报告辖区医院妇保医生,妇保医生负责全乡(镇)街高危孕妇动态管理,并将高危孕妇每月10日前报告市级保健院妇保科进行动态管理。 四、高危孕产妇追踪随访制度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将收到的高危产妇信息卡及时反馈到孕产妇所在地医院防保科,妇保医生定期下村(委)跟踪随访高危孕产妇,并做好追访笔录。 五、高危孕产妇护送转诊制度 负责转送的医护人员应在转送途中有初步急救能力,转出单位要使用《高危孕产妇转诊及反馈通知单》。乡镇卫生院一旦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立即与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联系,及时转诊。上级产科急救中心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不断提高转诊的效率。 六、宣传工作 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对母亲和婴儿的危害,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江口县妇幼保健院 二O一二年一月八日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一、首诊医疗机构应当对首次就诊建档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筛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二、医疗机构要对妊娠风险筛查为阳性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按照风险程度分别用“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相关医疗机构在提供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 三、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1.依据风险程度明确管理职责。对妊娠风险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均应建议孕产妇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检查和住院分娩。 2.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根据高危专案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既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又要留意其妊娠合并症情况。同时,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

护。 4.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要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 四、转诊制度: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 1.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同时将孕产妇病情向专家或专家所在科室值班医生汇报。 2.根据患者意愿,医院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护送医护人员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3.定期收集整理急救转诊情况并进行分析,沟通协调有关转诊医院和专家,协助做好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

高危妊娠习题

1、下列何项不属于高危儿()A 、胎龄小于37 周 B、母亲37岁* C、体重2500克 D、剖宫产儿 E、巨大胎儿2.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的人工监护方法为()A .测量血压 B .计数胎动* C .测量宫高 D . B超E、测量骨盆各径线 3、下列何项不是妊娠图中的曲线()A 、血压曲线 *B、胎头下降曲线C、宫高曲线D、腹围曲线E、产妇体重曲线4?测定雌三醇的目的是了解()*A ?胎儿胎盘功能 B .胎儿宫内发育情况C.胎儿肝脏成熟情况 D .胎儿皮肤成熟情况 E 胎儿肾脏成熟情况 5、正常胎动为()A .每小时1?2次 *B .每小时3~5次C.每小时大于10次 D .每12小时3~5次E.每12小时少于10次 6、正常胎心率为()A、少于100次/分B、少于120次/分 *C、120?160次/分D、>160次/分E、>180次/分 7、妊娠图中最重要的曲线是() A、体重* B、宫高 C、腹围 D、血压 E、双顶径 8、下列何项不属于高危儿() A、胎龄小于35周 B、母亲39岁 C、体重2400克 D、剖宫产儿* E、母亲曾人工流产2次 9、关于高危妊娠的护理措施,下列何项正确() A、心理护理 B、健康指导 C、病情观察 D、检查及治疗配合* E、以上都正确 10、下列何项不属于高危妊娠范畴() A、过期妊娠 B、有剖宫产史* C、左脚骨折史 D、双胎妊娠 E、胎盘功能不全 11、了解胎儿宫内发育情况的人工监护方法为() A . B超 B .计数胎动* C .测量宫高 D .测量血压 E、测量孕妇的骨盆各径线 12、妊娠图中最重要的曲线是() A、体重* B、宫高 C、腹围 D、血压 E、双顶径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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