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
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附件: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04)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对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本规范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所规定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五条本规范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一节组织管理第六条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二)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三)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第七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二)负责组织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使用动物、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的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三)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四)负责组织跟踪国际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最新动态;(五)负责定期调查、了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健康监护情况;(六)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手册-修改

生物安全手册一、总则二、生物安全组织结构及职责体制三、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二)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三)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四)健康医疗监护制度(五)生物安全管理及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六)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七)生物安全自查制度(八)生物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九)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十)生物安全评估(十一)安全保卫制度(十二)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制度(十三)意外事件处理与报告制度(十四)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四、生物安全要求五、防火安全制度六、用电安全制度七、化学危险品使用准则八、微生物生物安全准则九、消毒及废弃物处理制度十、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十一、昊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突发事件应激预案一、总则1、编制目的为确保检验科、输血科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感染,防止事故,特制定此手册。
2、编制依据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2.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2。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医学实验室安全要求(GBI9781-2005\IS015190: 2003)》2.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2。
8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名录》2。
9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2。
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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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上海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病原体通过实验室向外环境扩散和实验室感染,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04)和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对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实行“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管理原则。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指从事《名录》中所规定的适用于(A)BSL-1和(A)BSL-2防护等级的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场所。
本规范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所规定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四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第五条本规范为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一节组织管理第六条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负责,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建立本单位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二)定期召开生物安全管理会议,对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三)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第七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的主要职责为:(一)负责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二)负责组织对涉及的生物因子、使用动物、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的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风险评估;(三)负责对本单位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微生物菌(毒)种和生物样本保存和使用,实验室安全操作,实验室废气、废水、废弃物处置和消毒灭菌等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评估实施效果;(四)负责组织跟踪国际国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最新动态;(五)负责定期调查、了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健康监护情况;(六)组织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评估培训效果。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2二、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4.三、员工健康管理制度5四、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8五、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六、实验人员生物安全培训和考核制度七、意外事件处理和报告制度八、实验室感染监测与报告制度九、实验室感染预防制度十、督察和责任追究制度十一、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十二、菌(毒)种和生物样本档案管理制度十三、临床发现可疑高致病菌报告制度十四、内务管理制度十五、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管理制度一、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1、目的明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或所在岗位职责涉及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的一切人员,包括行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安全监督员、废弃物管理人员、洗涤人员、保洁人员和其它工勤人员、外来单位参观、学习、工作人员以及中心职工跨科室开展实验活动人员等人员的准入。
3、职责3.1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制度的制定和更新。
3.2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病原微生物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准入。
3.3科室/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实施。
3.4质量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病原微生物操作和管理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检查。
4、准入原则(1)、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了解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本中心实验室的生物安全基本情况,熟悉重大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高度的责任心。
(2)、科室负责人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培训,熟悉国家相应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熟悉本科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工作内容和相应的生物安全要求,熟悉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上报程序,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实验室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和相应的实验室工作经历,接受有关生物安全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掌握本实验室病原微生物相关人员、环境、仪器设备、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和工作内容等情况,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有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一、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1.目的规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保证操作人员,实验对象和环境安全,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安全运转及在此环境下的所有检测工作;3.职责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从事检测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4.具体要求:4.1概述4.1.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用于对检验者和环境有中度潜在危险样品的各项实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4.1.1.1具备操作资质的人员可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内工作,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实验室;4.1.1.2在实验室内的一切活动,必须遵照生物安全手册的规定进行;4.1.1.3实验室内污染的空气需通过高效过滤器后方能排出室外;4.1.1.4实验室内产生的污水,必须经过消毒后方可进入公共污水系统;4.1.1.5实验室的所有废弃品,必须通过高压灭菌后才能处理和清洗;必须携出实验室的中间实验材料、更换维修的仪器设备、也只有在确保无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条件下,才能携出实验室;4.1.1.6实验室内准备二级全排式生物安全柜,所有可能造成污染的能够置于生物安全柜内的实验操作,置其内进行,以保证实验室内空间的安全;4.1.2实验室运行的安全性要求本手册规定的各项要求,首先是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包括防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感染、防止实验室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对环境的污染、防止检测样品的污染,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可靠;4.1.3实验室工作的质量要求本手册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也是为了保证实验室的工作质量,即:实验产生的各项结果和数据,必须准确可靠:实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明确完整;4.2实验室操作规程4.2.1启动实验室开始工作前半小时;开启实验室主电源,使实验室及生物安全柜投入运行;开启顺序:①开启屋顶风机②开启全排风③开启空调④开启安全柜⑤打开房间紫外线灯;4.2.2个人防护工作人员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个人防护,才能进入实验室区域:1在更衣室中换穿工作服和工作鞋;2在清洁区内,根据实验要求做好防护;3实验中需使用腐蚀性试剂时,在胶乳手套外加带一次性塑料手套;需要进行可能造成污染材料飞溅的操作时,需加戴防护面罩;4.2.3进入实验室4.2.3.1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时,每进入一道门,应将此门关好,再开启下一道门;4.2.3.2进入实验室后,关闭房间紫外线灯;4.2.3.3检查实验室运转是否正常;4.2.3.4做好开始实验的各项准备;4.2.4启用标本、试剂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才将标本和试剂从冰箱中取出,直接放入生物安全柜中;用完立即归位,使其在冰箱外停留的时间尽可能短;4.2.5操作4.2.5.1严格按照试剂使用说明进行操作;洗涤时避免液体材料飞溅;吸取、稀释液体时,将吸管插入试管底部,用吸球缓慢吸取,避免产生汽泡或汽溶胶;4.2.5.2离心时,应使用双盖封闭式离心机和全封闭试管,每管离心液总量低于最高容量1个刻度单位:平衡时不得有液体渗陋到管套中,离心机使用后立即用消毒液擦洗消毒;4.2.6观察结果不打开容器的观察允许在生物安全柜外进行,否则,必须在生物安全柜内观察结果;4.2.7准予携出实验室的材料确保不含感染性的实验材料,才可以从实验室携出;容器表面应用75%乙醇消毒;4.2.8实验室清洁每一实验步骤完成后,均应清理台面;所有用过的试剂均应归还原位;使过的吸管等长形器材放入储存污物的盒内;锋利品放入专用的污物盒;纸巾软物品放入污物袋;在台面上喷洒75%乙醇,保持20分钟,然后以纸巾擦干;实验室的其他表面,也应经常用75%乙醇擦拭;4.2.9污染物品处理放置污染物品的容器装满时,应更换新的容器;实验结束后,对用过的污染物品进行高压消毒;4.2.10更换工作服;工作完毕的更衣顺序是,先用消毒液浸泡手套5分钟,然后依次除去口罩、防护服、鞋套,放入高压消毒袋内,再次浸泡手套后除去手套,用75%酒精棉球擦面部裸露部位;4.2.11实验室消毒每次工作完毕,生物安全柜内用75%酒精擦拭台面,消毒液消毒地面,开启紫外线灯照射1小时后,逐一关闭实验室送风和通风设备{关闭顺序与开启顺序相反};4.3实验记录与实验报告4.3.1实验记录在实验室内,实验记录应使用铅笔书写;记录内容应简明扼要,包括实验日期,实验目的和实验的基本条件等提示记忆的内容,并较详细地记载观察到的实际现象及数据结果;要求字迹应清晰,数字成行成列,以避免录入错误;4.3.2实验记录带出实验室将上述记录在纸张上的实验记录应用80福尔马林,密闭熏蒸消毒6小时后方可带出实验室;或阁着实验室玻璃窗由清洁区工作人员抄录一份;4.3.3实验记录录入计算机实验记录必须在实验结束后24小时内录入计算机;记录准确的实验报告和录入时间;再按照由实验室带出的书写记录,准确地记载实验结果和数据;录入后,书写记录保存1周,以备查验;实验记录录入后,一般不得修改;因数据记录错误,录入错误,或实际观察到的实验结果改变,必须更改记录时,不要删除已经录入的描述和数据,而应录入新的描写和数据,并注明更改原因;4.3.4实验室记录备份每月一次,将上月计算机的实验记录做出备份,备份的实验记录不得修改;实验室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实验记录,核对备份与原始的实验记录,对记录中的缺陷提出修改意见;4.3.5实验记录的保存年限实验记录保存一年;已使用的实验记录出具报告,发表论文,或以其他方式引用,在使用后再保存一年;如无特殊必要,备份的实验记录一般永久保存;4.3.6出具实验报告在需要出具正式实验报告的场合,报告由实验者填写署名,交实验室负责人记录核对后签字,再由单位签发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发出;4.4标本保管规则4.4.1标本进入实验室4.4.1.1出实验室采集的标本,本实验室统一登记编号,能反映出标本的来源、种类、性质、目的等相关信息;4.4.1.2有关单位送检的标本由实验室统一登记编号,注明送检单位、送检时间、种类、性质、实验目的等相关信息;4.4.2标本的保管根据标本的性质、目的进行保存,每分标本分两份,一份检测时使用,另一份备用;标本因各种原因损失时,启用后备标本,并重新备份;4.4.3标本的销毁确定不用的标本,采用高压灭菌后焚烧的方式销毁;4.5实验室装备保养4.5.1实验室定期保养实验室的定期保养按照提供实验室设备厂商的规定进行,主要是对机械和电器部分进行维护;4.5.2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的保养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维护有专业人员进行;生物安全柜的滤器必须按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定期由专业人员更换,其它仪器设备也应根据实际需要清洁保养;4.5.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更换仪器设备需要更新,需要离开实验室进行维修,或损坏需要更换,以及必须临时进入实验室使用,使用完毕后必须撤出实验室的贵重仪器,在撤出实验室之前必须以恰当的方式严格消毒,方可处理或重新投入使用;4.6意外情况处理4.6.1实验室意外事件的处理原则4.6.1.1造成或可能造成实验室污染,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实验室报告,由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例如实验过程中;由于标本、试剂益处溅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面的污染等,应立即喷洒消毒液并覆盖浸透消毒液的纸巾,待消毒液彻底浸泡30分钟后,对污染的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后的物品高压灭菌;并填写生物安全2级实验室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实验室负责人应指导这些处理活动,并检查处理效果;4.6.1.2实验室事故可能造成气溶胶污染,如压力容器或管道破裂、离心机事故等,应立即关闭实验室,张贴禁止入内的标识;用消毒液喷雾和紫外线照射污染的区域,24小时再进行终末消毒,实验室负责人除立即采取对应措施外,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4.6.1.3实验室工作人员在没有强毒微生物时,在实验室内受到意外伤害,如割伤、烧伤、烫伤等,在实验室内昏倒或发生身体严重不适,也有实验室负责人处理;令受到伤害的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损的平凡表面,伤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由在同一实验室内人员或派人迅速着装进入实验室,清除造成伤害的原因,清理实验材料,帮助受伤人员紧急处理并撤离实验室;受到伤害的人员应进行治疗并休息,在身体状况未恢复之前,不得重新进入实验室工作;实验室在经过整理,消除了造成伤害的故障之后,方可重新使用;4.6.1.4伤害事故可能导致被强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针头刺破、锐器割伤、黏膜暴露等途径接触到感染性液体,或在操作过程中发生培养物、污染材料溅落身体表面,意外接种等情况,首先进行局部处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挤压伤口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用肥皂和清水冲洗,用消毒液浸泡或涂抹消毒,并包扎伤口;暴露的黏膜应尽快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干净;实验室负责人应向上级部门报告,对受伤害者进行隔离观察,同时根据情况预防性用药,并写出职业暴露后预防感染的评价和处理方案;4.6.2实验室人员的隔离观察发生可疑的实验室感染事故时,应对被感染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如果判定为法定的传染病感染,应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同时给予有效的隔离治疗二、人员培训考核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培训考核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3、人员培训考核制度3.1.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新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培训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进行,并指定熟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担任辅导;培训内容包括:1相关检验的国家诊断标准、处理原则以及本手册内容;2实验室所有设备的使用方法;3个人防护方法;4实验室基本技术;5实验室消毒净化的方法;3.2.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考试新工作人员经过培训后,由实验室负责人组织考核;通过考核后,还须与有资格的工作人员一同工作3个月,才能获得独立进行实验室操作的正式资格;三、人员健康监护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监护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3、人员健康监护制度3.1工作人员从事工作前必须进行HIV抗体和甲肝、乙肝、丙肝等肝炎病毒标记物的检测,每半年进行一次HIV抗体复检,并保留血样一年以上;3.2工作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将可能涉及生物安全危害的体检结果存档,以便判断生物安全危害是否发生;3.3实验室应建立人员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既往病史、检测结果、免疫接种史等,以便对从事涉及生物安全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3.4实验室工作人员的适合工作状态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实验室工作;出现下列情况,不应进入实验室: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患发热性疾病:感冒、上呼吸道感染;其他导致抵抗力下降的状况:妊娠、在实验室内连续工作4小时以上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疲劳状态;四、生物安全检查制度1.目的规范实验室生物安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仪器设备比如生物安全柜等3、生物安全检查制度实验室内,每2个月以细菌培养的方式进行安全性检测;生物安全柜内放置平板培养基2个,实验室4角和中间各放置1个,半污染区放置2个;将平皿敞开5分钟,然后盖上,每平板菌落数平均不得超过2个,超过标准,需要对实验室或污染部位进行甲醛熏蒸消毒;五、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1.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行为规范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3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与行为规范3.1组织框架图单位法人{或授权}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生物安全员↓实验室工作人员3.2各类人员相应行为规范3.2.1单位法人{或授权}负责人1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立项、选址,施工队的资质验证;2负责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对造成外环境污染、实验室污染、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3.2.2实验室负责人1组织制定安全手册、操作规程等文件;2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组织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实验室工作质量的准确可靠;3组织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微生物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掌握实验室设备的特殊要求并熟练操作,对培训的结果进行考核,决定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3.2.3生物安全员1对技术方法、化学品、材料与设备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与卫生政策与标准;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2与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安全政策的问题;3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具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4为所有人员提供连续性的安全要教育与指导;5针对操作程序、技术方法和各种条件要求的变更,以及新设备的引进,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最新的安全文献和信息资料;6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技术参数,组织对实验室装备的常规保养;7所有可能涉及潜在传染性或有毒物质泄露的意外事件与事故,即使没有人员受伤或暴露,也要予以调查,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员和安全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和提出建议;8当任何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疾病或缺勤与工作有关,并被记录为可能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时,协助随访调查其疾病或缺勤情况;9确保在发生传染性物质溅洒其他事件时,监督消毒净化程序得到正确执行;并对这类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10确保任何需要修理和维护的仪器设备在消毒与净化之后方可运出实验室;生物安全员由主管检验师以上的人员承担,必须具备如下资质:具有实际工作的经验;对操作的微生物有全面、完整的了解;具有组织实验室工作的能力;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3.2.4实验室工作人员1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只允许进行实验室目的规定的操作,与此无关的活动一律不得进行; 2必须按规定进行个人防护,方得进入实验室;3保持实验室环境的整洁,每项工作完成之后,必须清理和清洁台面,离开实验室4注意个人的健康状况,出现身体不适情况,应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5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访客和喧哗;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技术要求1必须了解实验室安全原理,熟悉本手册的各项规定,熟记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对措施;2掌握病原微生物操作的基本要求,正确、安全地实用标本,避免污染,以获得准确、可靠的实验结果;3必须熟悉相关实验的国家标准,能够完成标准所规定的任务;4一旦发生意外,立即向生物安全员汇报;4、个人防护程序4.1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4.1.1口罩:应使用N95型口罩或12---16层棉纱口罩,最好使用防溅口罩{如31860型}如有胡须应刮去,使用应始终保持口罩与脸紧贴;一次性使用口罩应在使用后4小时丢弃,不能重复使用,不能与他人共同使用;如口罩遭到分泌物飞溅或弄湿,应严格洗手后,带上清洁手套更换;4.1.2防护面罩:实验人员在进行工作时应佩带防护面罩,防护面罩要求透亮度好,有较好的防飞溅功能,重复使用前应进行彻底消毒;4.1.3防护服:实验人员工作时应穿戴一次性防护服;最好是连体式,防水及抗静电性能好,无过滤作用;袖口、脚踝口应为弹性收口,面部、腰部应有弹性收口或拉绳收口;4.1.4手套和鞋套:鞋套应为一次性防水鞋套;手套为一次性胶乳手套,须戴两副,外层手套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换;4.2个人防护用品的穿戴顺序4.2.1进入清洁区前穿上普通白大衣和实验室专用鞋;4.2.2进入清洁区时穿戴一次性口罩,手术帽,一次性隔离衣、两副胶乳手套和两副一次性鞋套;注意将手套和鞋套分别套在袖口和裤口外;4.2.3戴N95口罩及防护面罩、穿防水隔离服、防水鞋套、再戴外层手套;4.3个人防护用品脱卸顺序4.3.1完成实验后,在半污染区先用75%乙醇溶液消毒外层手套,然后脱掉外层手套{在脱另一只手套时,手指只能接触手套的里部};4.3.2着内层手套依次脱掉防护面罩、N95口罩、防水鞋套及防水隔离服{脱隔离服时,不要接触隔离服的外表面,应从里反脱,以保里面超外};将脱掉的物品放入专用消毒袋中就地高压消毒;防护面罩等重复使用的物品立即放入消毒液内,按有关规定消毒处理;4.3.3脱掉外层一次性鞋套,用75%乙醇溶液消毒内层手套;4.3.4戴者手套脱掉一次性口罩、手术帽、内层鞋套、然后脱掉一次性隔离衣及手套,放入消毒袋高压消毒;4.3.5用消毒巾擦拭面部,用碘伏彻底消毒双手,并用流动水冲洗;六、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1、目的纠正检验工作中的差错,及时处理责任事故,吸取事故的教训,确保检验设备和人员的安全;2、范围适用于检验工作中出现的事故分析报告、调查和处理;3、职责3.1 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3.2 业务质量管理科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协助中心负责人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4、工作程序4.1事故分类凡违反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按其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和大小分为以下几种:4.2 事故的处理4.2.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受伤人员和仪器设备,报告上级领导;4.2.2 事故发生3日内,事故责任人写出事故发生原因、经过及教训、责任,并由发生事故科室填写事故报告单,报业务质量管理科和行政管理科;4.2.3 事故发生后5日内,由业务质量管理科和行政管理科协助中心负责人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进行分析并对事故责任人作出处理;事故责任科室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4.2.4 重大事故发生后一周内,由中心负责人向上级主管部门送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4.2.5 事故报告处理单等记录材料由业务质量管理科归档保存;大事故和重大事故记入事故责任人技术档案;七、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1.目的规范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3.具体要求:3.1在具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门口加贴专门的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相关区域,造成感染的危险;3.2在有可能对人员造成威胁的生物标本储存处加贴生物安全警示标识,以防无关人员将危险标本带入安全区域对人员造成威胁;八、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1.目的确保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实验人员、物品和环境的安全2.适应范围适应于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3.职责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照本管理制度执行;4.基本制度4.1在主实验室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入口处贴有醒目的生物危险标志;4.2非实验室有关人员和物品不得进入;4.3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者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4.4实验室工作人员、外来合作者、进修和学习人员在进入实验室及其岗位之前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4.5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程序操作,降低剪除和气溶胶的产生;4.6用移液器吸取液体,严禁口吸;4.7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受过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在独立进行工作前还需在中高级实验室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上岗培训,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开始工作;4.8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4.9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4.10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留本底血清进行有关的检测,以后定期复检;如有疫苗必须进行免疫注射;4.11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前必须经可行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4.12工作前应消毒,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5.实验室特殊管理制度5.1进行感染性实验室时,应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入内,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人员不许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同意方可入内;5.2实验室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有效的培养和模拟训练;掌握预防暴露和暴露后的消毒处理程序;5.3实验室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相应的抗体水品测定;5.4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物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视事故类型的不同情况,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具体措施按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执行;5.5填写意外情况登记与处理记录表,并按规定报告给有关部门;5.6处特殊情况外,禁止在实验室内使用锐器;5.7剩余的标本应密封后置于适当条件下保存;5.8实验过程中应使用鉴定合格的二级生物安全柜;5.9实验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修前必须严格消毒,方可运出;九、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校园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园范围内开展教学、科研工作并涉及以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管理:(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六)应对微生物耐药;(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第三条实验室生物安全是生物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第四条各学院、研究院、实验室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加强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把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知识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学生、从业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伦理意识的培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生物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危害生物安全的行为。
对在生物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表彰。
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章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六条根据《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学校实行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分级分工负责制,具体分工如下:(一)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负责学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学校实验室开展生物安全培训和生物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医院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课件
一、课程目标1. 提高检验科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意识。
2. 规范检验科生物安全操作流程。
3. 预防和控制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课程内容一、引言生物安全是医院检验科的重要工作内容,关系到工作人员、患者和社会的安全。
本制度旨在规范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确保生物安全。
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 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 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 实验室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筛查。
- 根据实验项目的要求,对人员进行相应的生物安全级别分类。
2.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实验室应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明确各区域的用途和人员流动方向。
- 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 实验室废弃物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3.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着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 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
- 接触生物性样本时,必须佩戴生物安全柜等防护设备。
- 定期进行手部消毒,保持手部卫生。
4. 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筛查。
- 对可能暴露于生物性样本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免疫接种。
- 对发生职业暴露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处理和监测。
5. 生物安全管理及人员培训- 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
- 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生物安全。
三、生物安全设施与设备1. 生物安全柜- 生物安全柜是实验室必备的防护设备,用于处理生物性样本。
- 生物安全柜分为I级、II级、III级,根据实验需求选择合适的级别。
2. 消毒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消毒设备,如紫外线消毒灯、高压灭菌器等,用于消毒实验室环境、设备和物品。
3. 个人防护用品-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配备防护服、防护口罩、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微生物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
3 职责3.1 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内务管理自查工作的监督;3.2 实验室主任负责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内务管理自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4 制度要求4.1实验室进入人员管理规定4.1.l 在处理危险度2 级或更高危险度级别的微生物时,在实验室门上应标有国际通用的生物危害警告标志4.1.2 人员批准程序:进修人员凭医院教学科的介绍信,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其他人员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4.1.3 实验室的门应保持关闭。
4.1.4 儿童不应被批准或允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区域。
4.1.5 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动物不得带入实验室。
4.2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医学监测4.2.1 必须有录用前或上岗前的体检。
记录个人病史,并进行一次有目的的职业健康评估。
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体检档案应统一保存。
4.2.2实验室管理人员要保存工作人员的疾病和缺勤记录。
4.2.3育龄期妇女应知道某此微生物(如风疹病毒)的职业暴露对未出生孩子的危害。
保护胎儿的正确措施因妇女可能接触的微生物而异。
4.2.4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检查是否具有对乙型肝炎的抗体,如没有抗体应按规范接种乙肝疫苗,接种乙肝疫苗后每一年核查一次乙肝抗体,如抗体消失,应接种乙肝疫苗。
4.3实施细则4.3.1本实验室上岗人员上岗前必需学习内务管理规定。
4.3.2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
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4.3.3在实验室内工作必须穿工作服。
人员到非实验室区域时,工作服必须留在实验室,放在指定区域。
4.3.4可能接触潜在传染源、被污染的实验台表面或设备时,需戴手套。
戴手套不能接触“洁净”设施表面,也不能到实验室外。
脱掉手套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4.3.5实验室内的仪器设备、家具等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材料、资料等物品摆放整齐,利于使用。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
生物实验室规章制度一、实验室准入制度1、所有进入生物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事先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实验室的基本安全规则和应急处理程序。
2、未经许可,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外来人员如需进入,必须经过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并由专人陪同。
3、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实验服、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1、实验室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洗眼器、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严禁在实验室饮食、吸烟、大声喧哗和嬉戏打闹。
3、实验室内的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
4、对于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储存、使用和处理。
建立危险化学品的台账,对其进出和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三、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1、所有实验仪器设备必须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设备档案。
2、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定期对实验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稳定、精度可靠。
对于出现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并记录维修情况。
4、实验仪器设备的借用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明确责任和归还时间。
四、实验材料管理制度1、实验材料的采购必须根据实验需求制定计划,经过审批后进行采购。
2、对实验材料进行分类存放,标识清晰,便于查找和使用。
3、定期对实验材料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无误。
对于过期或变质的实验材料,应及时清理。
4、实验材料的领用必须进行登记,注明用途和使用量。
五、实验操作规范1、实验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实验方案,并经过审核批准。
2、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实验方案进行操作,如实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
3、对于涉及到微生物、细胞培养等实验,必须在无菌条件下进行操作,防止污染。
4、实验结束后,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仪器设备,将实验废弃物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1.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行为规范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安全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3生物安全组织管理与行为规范3.1组织框架图单位法人{或授权}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生物安全员↓实验室工作人员3.2各类人员相应行为规范3.2.1单位法人{或授权}负责人(1)负责组织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立项、选址,施工队的资质验证。
(2)负责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对造成外环境污染、实验室污染、人身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2.2实验室负责人(1)组织制定安全手册、操作规程等文件。
(2)按照上述文件要求组织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保证实验室运行的安全和实验室工作质量的准确可靠。
(3)组织进入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证工作人员熟知微生物的操作规程和技术,掌握实验室设备的特殊要求并熟练操作,对培训的结果进行考核,决定进入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资格。
3.2.3生物安全员(1)对技术方法、化学品、材料与设备定期进行内部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安全与卫生政策与标准。
一旦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停止工作并上报实验室负责人。
(2)与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安全政策的问题。
(3)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具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资格。
(4)为所有人员提供连续性的安全要教育与指导。
(5)针对操作程序、技术方法和各种条件要求的变更,以及新设备的引进,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最新的安全文献和信息资料。
(6)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各项技术参数,组织对实验室装备的常规保养。
(7)所有可能涉及潜在传染性或有毒物质泄露的意外事件与事故,即使没有人员受伤或暴露,也要予以调查,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员和安全委员会报告调查结果和提出建议。
(8)当任何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疾病或缺勤与工作有关,并被记录为可能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时,协助随访调查其疾病或缺勤情况。
(9)确保在发生传染性物质溅洒其他事件时,监督消毒净化程序得到正确执行;并对这类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详细的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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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及内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操作习惯,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
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内容
3.1 吸烟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2 食物、饮料及其它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
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
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3.6 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
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3.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
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3.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
3.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菌种
后,应立即洗手。
3.10 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3.11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避免扎到手部。
3.12 工作环境
(1)“清洁”区和“污染区”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公司选择并确定“清洁”和“污染区”工作区,在清洁区和污
染区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
被指定为“污染区”的区域,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在做完实验后应立即
彻底洗手。
“清洁”和“污染区”区都应保持整洁。“污染区”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
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
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消毒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2)冰箱、培养箱、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QC主管来决定),在发生
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3)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
要挂在灭火器上。“清洁”的和“污染区”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
(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茶杯、预包装的食
品和药品等。
(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
(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放灭蟑螂的药物。
(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
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
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
的道路。
3.13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
(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3.14 离心机
(1)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3)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4)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5)平衡: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