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十八项核心制度要点
精神病医院医院核心制度背诵版本.doc

精神病医院医院核心制度背诵版本医生必须背诵的核心制度名称:1病历书写与管理2首诊负责3三级医师查房4疑难危重病例讨论5死亡病例讨论6危重病人抢救和管理7查对8值班与交接班9会诊10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11医患沟通12临床用血管理13分级护理。
另术前讨论,分级手术。
一、首诊负责制度首诊科室是指患者来院就诊的第一个科室,该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耐心回答患者或家属咨询的相关问题,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1、对患者首诊的科室或医师应认真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书写病历及完成必要的化验,作出初步诊断及处理。
患者病情涉及其他科时按会诊制度进行会诊。
2、对需要转院的急诊患者,须事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转院途中应有专人护送。
3、首诊医师在接诊中应分轻重缓急。
对急、危、重症患者应及时检查处理,不能片面强调先作化验及特殊检查,严防患者在X光室、检验室、功能室或护送途中发生意外。
4、对于合并躯体病的精神病患者,只要其精神症状为主要表现的,各科室不得推诿、拒收病人。
5、如有综合科急危患者到我院就诊,应立即给予必要的紧急处理,尽力挽救患者的生命,同时应做好转诊、会诊工作安排,各科室不得以医疗条件不足为由推诿病人。
6、门诊接诊患者过程中,凡是发现甲类传染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一律先接诊、就地隔离、治疗,再按传染病法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7、对急诊患者,需要有关医师急会诊时要随请随到,遇到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医教科或院领导参加指挥。
8、认真完成首诊病历的各项登记归档工作,首诊医师对危、急病人的病史、抢救记录及一切登记、报告等要及时和实事求是,不得伪造、涂改或制造假象。
9、首诊医师在抢救患者时应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药剂、检验、功能科室、后勤等值班人员亦应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诿。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1、在临床科室的整个医疗活动中,必须履行三级医生负责制,逐级负责,逐级请示,即主治医师应对住院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应对主治医师的诊疗工作负责。
精神科护理核心制度

病人出现冲动行为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必要时使用约束用具,同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冲动行为应急处理
精神科病人的应急处理
精神科护理的职业防护
05
精神病患者可能携带病毒、细菌等病原体,增加了护理人员的感染风险。
生物风险
精神科护理的职业风险
精神病患者的行为具有不可预测性,可能会对护理人员造成身体伤害。
针对患者的康复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计划,促进患者的功能恢复。
康复护理
精神科护理的操作规程
护理计划
根据患者病情制定详细的护理计划,包括护理目标、措施、预期效果等。
护理评估
定期对患者进行护理评估,了解护理措施的效果,及时调整护理计划。
质量改进
针对护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质量改进,提高护理水平。同时借鉴行业内优秀的经验,不断完善和优化护理工作流程和标准。
行为风险
精神病患者的情绪波动和心理压力会对护理人员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
心理风险
精神科护理的职业防护措施
精神科护理的职业健康管理
精神科护理的未来发展
06
精神科护理的科技应用
智能化护理
应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提高护理效率和精度,减少医疗差错。
社会认知
康复支持
家庭支持和社区照顾
精神科护理的社会支持
总结词
日常护理是精神科护理的核心环节之一,主要包括观察病情、制定护理计划、实施护理措施、落实护理制度等方面。
日常护理中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精神症状、躯体状况、心理状况等,以及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包括治疗计划、生活护理计划、心理护理计划等。
根据护理计划,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包括药物治疗、生活护理、心理支持等,以促进患者的康复。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教学提纲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教学提纲一、引言建设一个高效、规范的医院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关键,而核心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则是建设医院的基础。
本文旨在探讨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以帮助医务人员理解和贯彻这些制度,进一步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
二、患者权益保障制度1. 患者知情权保障- 严格遵守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原则- 充分告知患者手术、治疗风险及预后情况- 提供合理的治疗选择,确保患者的知情权2. 患者隐私保护- 建立完善的患者信息管理制度- 限制和规范医务人员的患者隐私查阅权限- 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3. 患者投诉处理- 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 及时回应患者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审核投诉情况,及时改进医疗服务质量三、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制度1. 严肃医务人员职业操守- 强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 提倡医务人员关注患者的整体健康- 倡导医务人员尽职尽责,遵守职业道德底线 2. 医疗纪律规范- 建立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确保医疗秩序 - 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患者利益回报的行为- 严谨医务人员对病情的评估和治疗决策四、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严格手术管理规范- 确保术前、术中、术后的全程质量控制- 设立手术风险评估和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实施手术后反馈和追踪机制2. 病案管理规定- 建立规范化的病案管理流程- 对病案进行仔细筛查,确保信息准确性- 建立病案质量评审和绩效考核制度3. 医疗设备管理- 建立设备购买、验收和巡检制度- 制定设备维护和维修计划,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 加强医务人员对设备操作的培训和考核五、药品管理制度1. 药物采购与库存管理- 建立药品采购程序和供应商合作机制- 制定库存管理规范,定期检查药品存货情况 - 加强药品库存的管理和防止过期药品的出现 2. 药物处方与使用规范- 建立合理用药制度,确保药物使用安全有效 - 严格执行医生开具处方的规范要求- 鼓励开展药物治疗的评估和监测六、感染控制制度1. 医院感染预防- 定期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和报告- 推广和宣传手卫生、器械消毒等感染预防知识- 建立感染性疾病的防治制度2. 感染监测和处理- 建立感染监测和报告机制-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感染的扩散- 对感染病例进行追踪和处理,制定相应的感染控制措施七、突发事件处理制度1. 应急预案制定- 制定严密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确定责任人和行动方案,加强协同配合- 多方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水平2. 社会援助协调安排- 确保在突发事件中有序安排患者救治- 配合相关部门,提供社会援助和资源整合- 保障患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八、科研与教学管理制度1. 科研项目管理- 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流程- 加强项目进度和成果的跟踪和评估- 提高科研合规性和成果的质量2. 教学培训管理- 设立科研和教学实习指导计划- 定期开展医学知识培训和技能训练- 加强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改进九、医疗安全管理制度1. 医疗差错与安全事件报告- 激励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差错和安全事件 - 建立报告和分析机制,查找事故原因-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2. 医疗安全培训与监控- 加强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的培训- 启动医疗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 实施医疗安全问题监测和预警机制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招聘与录用管理- 实行公平、公正的招聘程序和标准- 建立健全职位说明和员工资格要求- 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和适应期管理2. 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 明确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制定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反馈结语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医院管理与服务质量提升的关键。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2篇)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 医疗卫生安全制度: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3.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4.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解决医患纠纷和提供合理赔偿方案。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并防止费用虚高。
6. 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7. 职业道德规范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8. 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9. 医疗信息管理制度:管理和运用医疗信息以优化医疗服务。
10. 医疗诊疗规范制度:制定和执行医疗诊疗的规范。
11. 医疗设备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12. 人才培养和管理制度:培养医疗人才和管理医务人员。
13. 英才引进和激励制度:吸引和激励优秀医疗人才。
14. 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评估和奖励医务人员的绩效。
15. 疾病防控制度: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其他流行病。
16. 药品管理制度:管理和使用药品以确保安全和有效。
17.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医疗信息和网络安全。
18. 工作流程优化和改进制度:不断优化和改进医疗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和效果。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二)一、核心价值观医院作为一家医疗机构,应以人为本,尊重生命价值,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我们坚持以下核心价值观:1. 尊重生命:将患者的生命放在首位,与患者共同面对疾病,尊重他们的选择和需求。
2. 精湛医术: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追求技术的精益求精,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
3. 倡导诚信:始终坚守医德医风,保持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注重诚信与责任。
4. 关注患者体验:提供温暖、关爱、人性化的医疗环境和服务,让患者感受到医院的关心与关怀。
二、患者权益保障制度1. 严格遵守患者的知情权,对患者进行全面、准确的医疗信息告知,确保患者充分了解治疗方案和风险。
2. 尊重患者的自主选择权,充分尊重患者对治疗方式和医生的选择权,不强制患者接受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解读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制度,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以下是解读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要点:1.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明确质量目标、制定质量管理计划、落实质量监测评估等。
2.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定安全政策、建立安全风险管理机制等。
3.绩效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包括建立绩效评估指标、制定绩效评估机制等。
4.人员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
5.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检测、校准、维护等。
6.药品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使用等。
7.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临床路径管理、不良事件管理等。
8.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护理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质量评估等。
9.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安全风险评估等。
10.感染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感染管理制度,包括感染控制、感染监测等。
11.医疗纠纷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管理制度,包括投诉处理、纠纷调解等。
12.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包括医德规范、医患关系建设等。
13.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包括病历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等。
14.医疗知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知识管理制度,包括知识培训、经验分享等。
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制度,包括应急预案、危机处理等。
16.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包括知情同意、隐私保护等。
17.医学伦理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学伦理管理制度,包括伦理审查、伦理委员会建设等。
18.质量与安全评价改进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质量与安全评价改进制度,包括建立监测评估体系、开展质量核查等。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管理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管理制度医院十八项医疗核心管理制度目录 1.首诊负责制 2 2.三级查房管理制度3 3.会诊制度5 4.分级护理制度6 一、分级护理原则 6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6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6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7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7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7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7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7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7 二、分级护理要点 7 1、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7 2、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7 3、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7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7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8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8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8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8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8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8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8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8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8 三、质量管理 9 5.值班、交接班制度9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1 7.急危重患者抢救及报告制度12 8.术前讨论制度13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4 10.查对制度14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7 12.手术(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18 13.新技术准入制度20 14.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22 15.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23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32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34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35 1.首诊负责制 1.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与执业准则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规范医疗行为与执业准则医疗核心制度的规范对于医疗行业的发展和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起着关键作用。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医疗行为的规范和医务人员的执业准则要求越来越高。
本文将介绍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旨在规范医疗行为和医务人员的执业准则。
1. 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其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医疗质量和服务效果。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办公室、科室、药房、设备管理等,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和管理的有效性。
2.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患者是医疗服务的接受者,他们的权益应受到有效保护。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包括隐私保护、知情同意、听证机制等,保障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参与权。
3. 诊疗规范制度:诊疗规范是医疗行为的基础,是医疗服务的质量保障。
医疗机构应建立诊疗规范制度,包括临床路径管理、诊疗指南、手术操作规范等,确保医疗过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4.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是医疗服务的核心指标,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控委员会、医疗质量监测、不良事件管理等,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5. 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医疗费用是患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费用管理制度,包括费用核算、费用公示、费用监管等,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6. 医务人员注册执业制度:医务人员的注册执业是医疗服务的前提,医疗机构应建立注册执业制度,包括医师注册、护士注册、药师注册等,确保医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
7. 职业道德与职业行为准则: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对于医疗服务的质量和社会信任起着重要作用。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行为准则,包括责任和担当、尊重和保密、诚信和廉洁等,促进医务人员的良好职业行为。
8. 禁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制度: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是医疗服务中常见的问题,医疗机构应建立禁止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制度,包括风险管理、纠纷调解、医疗事故赔偿等,减少医疗事故和纠纷的发生,保障医患关系的和谐稳定。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通用20篇)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通用20篇)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篇11、病人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需具体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和帮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和处理,并仔细书写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病人应准时抢救治疗或提出处理看法;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及平安治疗的同时,准时请本科上级医师和专科医师会诊。
3、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对新收病人及重症病人,首诊医师下班前,应与值班医师进行病床边交接,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留意事项交接清晰,并仔细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重、危症病人,首诊医师应负责实行乐观措施准时实施抢救;若需检查、住院,首诊医师应伴随或支配医务人员伴随检查、护送;经院内会诊因本院诊疗技术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做好护送转院的相关工作支配。
5、门、急诊首诊医师在处理病人尤其是急、危、重症病人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打算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打算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7、首诊科室应建立病人住院档案,严格根据服务工作流程对病人进行诊治,不得推诿病人;对急诊抢救病人应争分夺秒,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或延迟救治。
8、首诊科室诊治过程中若发觉病人有其他科室专业疾病存在,应履行医院会诊制度,准时明确病人的诊断,并作出相应的处理,有转科必要的'由会诊科室书面提出看法。
9、首诊科室通过检查发觉病人非本科疾患时,在赐予病人对症处理的同时行必要的帮助检查,准时邀请相关专业科室会诊并作出书面看法,并告知病人及家属目前病情及转科要求,必需派医务人员护送病人完成转科工作。
10、对未办理入院手续、急诊科留观病人需转上级医院的,由急诊科医生护送转院;首诊科室对新收入院病人,经科内或院内会诊无诊疗处置条件须转上级医院的,由书面提出转院看法的科室派医生护送转院;对涉及多学科、多专业的危重病人由首诊科室报医务科(中、夜、节假日报总值班)协调支配相关专业医生护送转院。
十八项核心制度(最全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1、三级医师查房规定(1)每周查房1-2次,应由二级医师、住院医师、进修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新版十八项核心制度
新版十八项核心制度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十八项核心制度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二、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四、四、会诊制度五、五、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六、六、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七、七、术前讨论制度八、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九、九、查对制度十、十、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十一、十一、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十二、十二、分级护理制度十三、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十四、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十五、十五、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十六、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七、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十八、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查房实行正(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三级查房。
危重者入院后当天要有上级医师查房;夜间病重者入院后,次日要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二级医师书写三级医师查房记录,一级医师书写二级医师查房记录,查房前各级医师对需要进行讨论诊断和治疗的病例,事前应查阅有关文献资料,作好充分准备,以提高查房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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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 14 **精神病医院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根本要点 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平安发挥重要的根底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方法?,结合我院精神卫生专科特点,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我院实施医疗质量平安核心制度的根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完毕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根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效劳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 2 - / 14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那么。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标准,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标准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效劳的活动。标准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根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 3 - / 14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标准,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4.原那么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分级护理制度 (一)定义 指医护人员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对患者进展分级别护理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分级护理管理相关指导原那么和护理效劳工作标准,制定本机构分级护理制度。 2.原那么上,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4个级别。 3.医护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变化动态调整护理级别。 4.患者护理级别应当明确标识。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定义 - 4 - / 14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承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 - 5 - / 14
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展讨论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到达预期疗效、非方案再次住院和非方案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那么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定义 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展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展标准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 6 - / 14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 八、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 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历、不断提升诊疗效劳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展讨论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死亡病例讨论原那么上应当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展,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展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展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良意见。 - 7 - / 14
九、查对制度 (一)定义 指为防止医疗过失,保障医疗平安,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展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平安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为无名患者进展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用电子设备区分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新技术和新工程准入制度 (一)定义 指为保障患者平安,对于本医疗机构首次开展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诊疗方法实施论证、审核、质控、评估全流程标准管理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拟开展的新技术和新工程应当为平安、有效、经济、适宜、能够进展临床应用的技术和工程。 2.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本机构医疗技术和诊疗工程临床应用清单并定期更新。 - 8 - / 14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工程审批流程,所有新技术和新工程必须经过本机构相关技术管理委员会和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4.新技术和新工程临床应用前,要充分论证可能存在的平安隐患或技术风险,并制定相应预案。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开展新技术和新工程临床应用的专业人员范围,并加强新技术和新工程质量控制工作。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新技术和新工程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对新技术和新工程实施全程追踪管理和动态评估。 7.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的新技术和新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定义 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平安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标准,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 9 - / 14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工程,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4.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工程存在危急值工程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 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 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 十二、病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指为准确反映医疗活动全过程,实现医疗效劳行为可追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对医疗文书的书写、质控、保存、使用等环节进展管理的制度。 (二)根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住院及门急诊病历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病历书写、管理和应用相关规定,建立病历质量检查、评估与反响机制。 2.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标准,并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 3.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质控、平安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