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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基本常识100问

劳动合同法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何时公布,自何时起施行?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6月29日公

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XXX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的用人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XXX

(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用

人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的签订:XXX

3、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

解答:XXX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

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当然,用人用人单位也

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

如实说明。

4、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XXX“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

查。”第10条规定:XXX“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5、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告知对方哪些情况?

解答:XXX用人单位应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

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

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6、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XXX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

一致;5.诚实信用。

7、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XXX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

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

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

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解答:XXX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

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

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合

同在工程建设方面比较多,工程结束合同也就结束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

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9、劳动合同该由谁持有?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XXX“劳动合同由用人单

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

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

一份。”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

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期间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1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解答:XXX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

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

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XXX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12、无营业执照的单位雇佣劳动者应如何处理?

解答:XXX依照《劳动合同法》第93条规定:XXX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

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

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

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劳动合同

13、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无效?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XXX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

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

效。

14、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解答:XXX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15、劳动合同无效后,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吗?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

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用人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确定。

16、合同期内“不得结婚、不得生育”的约定有效吗?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的规定无效,《劳动法》第18条也规定,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该约定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所以是无效的,对合同

双方均没有约束力。

17、单位与职工约定“业绩不好合同就终止”,该约定有效吗?

解答:XXX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下,劳动合同才可以终止,而不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劳动合同

终止的条件。该约定无效。

18、合同中约定"工伤自理"条款是否有效?

解答:XXX发生工伤的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概不负责;或者约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

会保险费等内容。尽管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表示同意,但这种劳动合同条款由于

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属于

无效条款。

试用期规定

19、什么是试用期?

解答:XXX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经过平等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供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考查、相互选择的不超过法律规定时长的期限。

20、试用期的工资如何计算?

解答:XXX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用人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1、单位只签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可以吗?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同,试用

期的长短也不同:XXX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2、试用期期间单位应该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吗?

解答:XXX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23、试用期是否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解答:XXX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

劳动合同期限。

24、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解答:XXX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

劳动者说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和依据,也就是说,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

条件。因此,录用条件的科学设置成为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关键。

劳动合同的履行

25、单位名称变更影响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吗?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XXX“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

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26、单位合并或者分立,劳动合同能继续履行吗?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为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发生变化后,能够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实体仍然存在,因此,变更后的用工用人单位仍应继续与劳动者履行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27、对于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劳动者有权拒绝吗?

解答:XXX在生活中,有一些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操作,从而导致劳动者遭到人身伤害,尤其是在建筑工程领域时有发生。因此,

安全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对劳动者非常重要。

在劳动安全环境和条件方面,劳动合同法第32条明确了劳动

者的两项权利,以及行使这两项权利的法律后果:XXX

●劳动者如果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而不予相应工作和劳动时,该行为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其

后果仍然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

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28、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由谁担责?

解答:XXX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变更

29、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吗?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XXX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与签订劳动合同一样,都需要采用书面形式,将变更后的内容固定下来,且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0、用人单位根据考核结果降低劳动者工资,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

解答:XXX用人单位作为管理者有权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行使管理权,但该权利不得滥用,亦不可侵害劳动者的知情权。《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XXX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工资标准时劳动合同中的一个重要条款,如要变更均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制定合理、规范的考核制度并以此为依据,调整工资结构,做到考核过程有章可循,考核结果公

示也可以行使其调整工资制度的管理权利。

31、如何认定用人单位变动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正当性?

解答:XXX《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XXX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变更劳动合同,须经双方当事

人协商一致,若不能达成协议,则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

32、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答:XXX所谓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是指劳动合同订

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

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

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XXX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

是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

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33、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解答:XXX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XXX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同系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

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应履行合同义务,应

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即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及其法律后果:XXX双方当事人具有平等的解除合同请求权;必须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协调解

除不受约定终止合同条件的约束;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

合同的,必须支付补偿金。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

工资补偿。

34、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谁先提出?

解答:XXX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面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5、解除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解答:XXX用人单位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时要注意:XXX向职工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当天是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此前该职工仍然是用人单位的职工,职工不上班,用人单位也要发给其基本生活费。

36、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时,双方各有什么义务?解答:XXX对于劳动者来说,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违约金

的,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

还应当按规定为劳动者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

37、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几年?

解答:XXX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要保存二年备查。

38、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哪些人员应当优先留用?

解答:XXX用人单位裁员时,以下人员应当优先留用:XXX

●与本用人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9、劳动者有辞职自主权吗?

解答:XXX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

中的相关约定,构成违约,则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40、试用期内可以辞职吗?

解答:XXX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1、劳动者行使辞职自由权时,如何保留证据?

解答:XXX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者个人发展需要等提出辞职,只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

义务(书面形式)时,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以证

明确在30日前曾向用人单位提交过书面辞职的通知。如果用

人单位拒绝签收,最好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

用人单位(如快递详情单等)。

42、强行给员工“放假”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解答:XXX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环境和工作条件恶劣,

存在安全隐患和漏洞,有可能给劳动者的安全带来威胁;或者

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与劳动合同的约定的内容不符,劳动者都可

以以此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随意强行给员工“放

假”或“停工”,无疑剥夺了劳动者的工作权利,让劳动者失

去赖以工作的基本条件,因此可视为未提供劳动条件。

43、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两种表现形式:XXX(1)未及时发放工资。(2)未足额发放工资。

44、单位不缴社保,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解答:XXX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应有的社会保险,即侵害了劳动者的利益,劳动者是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5、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辞职吗?

解答:XXX当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46、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答:XXX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在工作中的主观表现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即:XXX

●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用人单位的

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欺诈、威胁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其真实

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47、用人单位什么情况下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才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

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调,未能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48、劳动者提供虚假材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答:XXX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通过虚假资料(例如假

文凭、假证件、假就业经历等)骗取用人单位信任,与用人单

位签订劳动合同,一经用人单位发现,用人单位则完全可以依

据上述规定与之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视为违约。当然,需要注意

的是,当用人单位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

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49、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吗?

解答:XXX职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当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

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前提必

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并提前曾向劳动者

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50、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答:XXX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因劳动者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的“重

大损害”,用人单位应通过规章制度进行书面形式量化,比如

达到10000元则为“重大损害”,方可以作为“重大损害”的

标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一旦劳动者持有异议,裁判

者可能会因无相关依据而导致对损害程度产生不同的认识和

判断,从而影响到对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理的裁判。51、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可以被解除吗?

解答:XXX一些职工认为,签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就等于进了“保险箱”,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高

枕无忧干到退休了,这是错误的想法。根据《劳动合同法》规

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因此,签了“无

固定期劳动合同”的职工也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旦

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会被用人单位解除无固

定期的劳动合同。

52、违反公司规章,情节轻微能被“炒”吗?

解答:XXX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像“上班时间看书”等从一般生活常识判断不是严重违

纪行为,除非公司在规章制度上明确规定上班时间看书属严重

违纪行为,否则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53、劳动者被判刑,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答:XXX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

定,任何人非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为有罪。因此,用人单位

欲以上述理由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时,需要有劳动者被追究

刑事责任的事实存在,比如,劳动者已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有

罪。需要说明的是,当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并不等于是自动解除或必须解除劳动合

同。是否要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权在于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终止

54、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XXX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与职工续签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

合同,劳动者仍然不同意除外。劳动合同到期后,只要用人单

位不再续签,就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55、劳动合同因约定条件出现而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XXX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

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

济补偿金。

56、企业破产或倒闭,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XXX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单位应当

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57、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能终止?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下列情形用人不得解除劳动合同:XXX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

●在本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

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8、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辞而别应承担什么责任?

解答:XXX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不辞而别属于违约,即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包括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对生活、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其他赔偿费用。而且用人单位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赔偿损失。

补偿金

59、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解答:XXX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散或终止需要向劳动者给与经济补偿时,其标准为:XXX

●按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60、劳动关系跨越新旧法,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解答:XXX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经

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61、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XXX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可见,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在其他情况下,如果系由用人单位的过错原因,由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62、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答:XXX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XXX

劳动合同法知识题库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知识题库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处于重要地位,是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法律之一,通过做相关知识题,加强多劳动法的认识,劳动合同法题有哪些呢?下面是的劳动合同法题库资料,欢迎阅读。 一、单选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棠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起施行。 1)xx年6月29日xx年1月1日 2)xx年6月29日xx年6月29日 3)xx年6月28日xx年10月1日 4)xx年6月28日xx年1月1日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稳定的劳动关系。 1)企业2)用人单位3)劳动者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1)董事会2)监事会3)工会4)职工代表大会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1)公道2)公认3)公开4)公平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

1)不遵照执行 2)宣布废止 3)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4)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1)人身关系 2)财产关系 3)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4)经济关系 7、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1)用工之日 2)签订合同之日 3)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4)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可以2)不应3)应当4)不得 9、《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可以2)应当3)需要4)无须 10、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及参考答案题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及参考答案题

《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及参考答案(仅作为复习材料,发生歧义以《劳动合同法》为准) 一、单项选择题 1、《劳动合同法》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A)通过,()起施行。 A.2007年6月29日2008年1月1日 B.2007年6月29日2007年6月29日 C.2007年6月28日2007年10月1日 D.2007年6月28日2008年1月1日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C)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A.企业B.用人单位 C.劳动者D.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3、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C)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B.监事会 C.工会D.职工代表大会 4、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合法、(D)、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 A.公道B.公认C.公开D.公平 5、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C)。 A.不遵照执行B.宣布废止 C.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6、《劳动合同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C)。 A.人身关系B.财产关系 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 D.经济关系 7、用人单位自(A)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D)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

劳动合同法讲座(课件)

以案释法——提高劳动者的权利意识 -案例1- 2015年3月,某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腰肌劳损,从此开始断断续续请病假,一直请到2015年8月。期间,该名员工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进行维权,包括向环保部门举报公司偷排污水,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反映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等,但都没什么效果。2015年4月,该名员工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其腰肌劳损作出经济赔偿、确认公司违章冒险作业导致工伤并要求赔偿、要求按2012年考核不合格的结论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共4项诉求。 2015年9月,公司以该名员工长期迟到、旷工、消极怠工、串岗离岗,且经多次教育批评和谈话、警告,仍屡教不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该名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2015年11月,该名员工又第二次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补缴2007年至2011年四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等共6项诉求。 案例1包含的问题: 1、不能胜任工作,能否消极上班、迟到早退? 2、员工考核不合格后,某公司没有作出解聘通知,是否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 3、某公司以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

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是否合法? 4、某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能否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案例2- 2008年7月,某员工入职某公司担任公司下属门店的核算员,2014年12月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该公司撤销了门店核算员的岗位,将该名员工调整至另一门店担任营业员,并相应调整了工资计算方式和工资标准。由于营业员是两班倒,工作时间转变了,而且新的门店上班路途更远,该名员工没有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而是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补发2008年至2014年共六年的每周六、节假日、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加班工资5万余元、以及2014年年底双薪等合计9万余元。 案例2包含的问题: 1、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劳动合同的,某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续订时的工资标准是按原合同还是按实际? 2、某公司单方调整该员工的岗位是否合法?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某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3、某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的,是否还需要另外支付周六的加班工资?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现将对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转发给广大律师,请德阳律师极极参与,讨论、举荐.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 解读一:【关于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解读二:【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读三:【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读四:【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 解读五:【关于违约金(服务期、竞业禁止)】 解读六:【关于违反合同赔偿金】 解读七:【关于申请法院支付令】 解读八:【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九:【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十:【关于经济补偿金】 本文系从律师的视角,从实践的角度,结合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做法变化之处,对《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法条作相读。其中重点法规均作特别标准,便于阅读。 上海劳动法律师为您解读《劳动合同法》的新变化之一:【关于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一、关于制定规章制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目前实践中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制定拥有完全自主权,只要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且向员工公示即为有效。 【变化解读】 一、新的《劳动合同法》主要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变“听取意见”为“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 二、但是,如果规章制度的制定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是否规章制度有效、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此并未明确。该法仅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也就是说规章制度仍然只是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又可能归于无效。 三、此外,对于未建立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全体职工”讨论。“全体职工”如何定义?规章制度以何种方式表决?如果100个职工有1个未参与讨论或有1个不同意,规章制度是否能够通过和生效?老的规章制度未经新进员工讨论同意是否适用?我们认为,全体职工表决通过应该是过半数通过即可(参照公司表决制度)。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知识讲解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大家了解吗?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请参考!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四是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 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三)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23、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4、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5、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哪些义务? 答: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⑵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⑶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⑷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7、劳动关系何时建立? 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8、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29、劳动合同有哪几种合同形式?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30、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1.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提倡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即用工之日就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2.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指的是哪些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是指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事项。 3.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哪几种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即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4.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讲座

《劳动合同法》讲座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一)如何理解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属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应从体系的角度、社会法的角度理解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具有特有的调整对象 劳动合同法具有特有的调整方法: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色彩,强制性规范为主/立法价值取向着重社会公平公正,侧重保护弱者(劳动者)/合同双方可以自由约定的空间很小 2、按照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理解劳动合同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假设、处理、法律后果。例如:劳动者在提供了正常劳动的情况下(假设),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处理),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法律后果)。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理解与运用:我们应当关注这种严密的逻辑结构;在运用其处理问题时,应当坚持这种逻辑结构(例如: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支付300%的工资,不管是否补休,都应支付,不能以安排了补休为由不支付300%的加班工资,因为在假设中没有“补休”的内容,这一点与休息日不同);从法律后果出发,来关注和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重大问题(例如:劳动合同法第88条);借鉴这种逻辑结构来规范我们自己的规章制度。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1、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

合同。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要建立有效的劳动关系,不得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无效情形。 4、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取消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三个方面的必备条款。 5、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更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是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是规定在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定情形包括:(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判断题--高级

命题人:陈浩 审核人:白渊 试题难度:3 考核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判断题 1.《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并重平等保护。(错) 2.事业单位在编制外招用劳动者,不与招用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错)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要对劳动者长期、终身负责。(错) 4.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将所签署的两份劳动合同全部收回用人单位保存。 (错) 5.职工现在已有劳动合同,明年新法实施后会有变化。(错) 6.劳动合同法有效保护劳动者权益,但会增加企业成本。(错) 7.单位在新职工到岗后可以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对) 8.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累计工作满十年后,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 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错) 9.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第三次就可签无固定期合同。(错) 10.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中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 定试用期。(对) 11.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错) 12.用人单位不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错) 13.劳动者在服务期中间违反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提供的全 部培训费用。(错) 14.劳动者有拒绝强迫劳动的权利,劳动者在遇到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情况并危及自身人身安全时,可以行使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 1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对) 16.明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续签,不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错) 17.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错) 18.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错) 19.职工严重违纪时,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不可以被解除。(错) 20.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自由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错) 21.女职工在孕期严重违纪,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错)

劳动合同法知识考试试题

安徽省工会“六五”普法考试试卷 工作单位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共20分) 1、《劳动法》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1994年7月5日)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8、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纪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9、用人单位与职工一方应当建立劳动集体协商机制,通过平等协商订立(集体合同)。 10、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

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1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2、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13、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职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提供无偿法律服务。 1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15、(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基本形式。 16、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经费。 1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8、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19、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单项选择题(共30分)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D)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

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50条基本常识

HR必知的《劳动合同法》50条基本常识 《劳动合同法》是HR必须熟知的一个法律,对其法律条文的了解关系着工作的专业性,其中《劳动合同法》有50条基本常识,HR 一定要知道。 1.什么是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如何计算?所谓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时,经过平等协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供双方相互了解、相互考查、相互选择的不超过法律规定时长的期限。试用期在劳动合同解除方式、工资水平等方面及正式劳动合同期间有所不同。

试用期内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低于其中高者),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具体时间的相关规定? 试用期的具体时间,应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试用期最长限度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2)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3)劳动合同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4)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包括劳动合同期限中。同一用人单位及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或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3.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有表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事实依据,不可随意解除。 4.什么是集体合同? 所谓集体合同,又称团体协议、集体协议等,是指工会或职工推举的职工代表代表全体职工及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劳动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缔结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及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分工会2018《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试题、答案及解析

材料与机械工程学院分工会2018《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活动试题、答案及解析(供参考) 1.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A)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A.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B.企业工资总额 C.全部工资总额 D.职工工资总额 [解析] 根据工会法,所有单位必须建立工会组织。按现行规定,无论你单位是否建立工会,都需按规定提取缴纳工会费。 2.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C)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董事会B.监事会C.工会D.职工代表大会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3.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B)。 A.不遵照执行B.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C.宣布废止D.请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4.在法定情形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C)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工会 B.全体职工 C.工会或者全体职工 D.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解析] 由于经济性裁员涉及到较多劳动者的权益,为便于工会和劳动者了解裁减人员方案及裁减理由,获得工会和劳动者对经济性裁员行为的理解和认同,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有的企业中已建立了工会,

劳动合同法讲座

劳动合同法讲座 篇一:劳动合同法讲座 篇一:劳动合同法实务讲课稿 劳动合同法实务讲课稿(1) 注:作者在XX年8月1日为40余家法律顾问单位企业老总及人事主管培训会上的讲稿安徽今昔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法实务讲课 (XX-08-01) 背景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最新劳动法律的颁布实施,极大冲击着用人单以往的用工管理模式,给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带来了挑战,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在这种背景下,如何根据新法调整用工思路、规范操作模式、规避法律风险、节约用工成本,成为我们企业用人单位十分关注的内容。为此根据最新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劳动争议处理的工作经验,对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操作技巧与应对措施进行阐述和讨论。我今天主要讲六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订立中的问题 劳动合同是确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劳动合同期限分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无终止

时间)、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劳动者上班方式两种:全日制用工,还有种非全日制劳动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单位每日工作不超4小时,每周不超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条例第6条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例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 1、审查劳动者主体资格。 劳动者年龄审查劳动者学历、资格和经历等审查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试题与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试题与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1 分,共40分〕 1、下列哪一项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A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B 、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C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 、口头协议 B 、书面劳动合同 C 、集体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 、半个月 B 、一个月C、两个月 4、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 、订立劳动合同 B 、在合同文本签字盖章 C 、用工之日 5、是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B 、试用期 C 、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六个月 7、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 A 、60% B 、80% C、100% 8、可以对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 A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C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 9、竟业限制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那些人员( A 、高级管理人员B、高级技工C B 、劳动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 、普通员工

10、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竟业限制的人员竟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A 、一年 B 、二年 C 、三年 11、劳动者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十五日 B 、三十日 C 、六十日 1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三日 B 、五日 C 、10 日 13、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B、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4、用人单位有哪种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B 、用人单位与劳动约定保密事项的 C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5、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A 、一个月 B 、二个月 C 、三个月 16、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 A 、全市上年度职工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B 、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C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7、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为劳动 )内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A 、10 日 B 、15 日 C 、30 日 18、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时支付。 A 、劳动合同解除 B 、劳动合同终止 C 、办理工作交接 19、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 A 、劳动合同 B 、集体合同 C 、专项集体合同 20、在县级以下区域或某些行业内,可以由工会与企业方面代表订立()。 A 、集体合同 B 、专项集体合同 C 、行业性或区域性集体合同 21、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A 、10 日 B 、15日 C 、30 日 2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A 、不得低于 B 、不得高于 C 、可以等于 23、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元。 A 、十万 B 、三十万 C 、五十万 2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 A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50% B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C、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100% 25、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一年 B 、二年C、三年 26、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的标准执行。 A 、派遣单位所在地 B 、用工单位所在地 C 、两地都可以 27、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的是()。 A 、非全日制用工 B 、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法基础知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动合同法基础知识 篇一:劳动合同法基本常识100问 职工维权常见问题释疑100 劳动合同法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何时公布,自何时起施行?解答:《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XX年6月29日公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的签订: 3、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

解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4、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告知对方哪些情况?解答:用人单位应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6、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 7、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 1、《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何时起施行?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 年6 月29 日通过,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 2、为什么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答: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目的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该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该法执行。 4、什么是劳动关系? 答:所谓劳动关系,一般是指人们为了完成一定的生产劳动任务而对劳动力占有、支配、使用和管理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5、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什么原则?答: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何时建立劳动关系?答: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7、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是否可以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是否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 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9、建立劳动关系,是否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建立劳动关系,应 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0、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何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答:已建立劳动关

《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知识习题及答案

《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知识习题 (60题) 1、什么是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3、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有哪些? 4、劳动关系从何时建立? 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等证件吗? 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7、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承担什么责任? 8、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9、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10、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某一条款无效,是否会导致整个劳动合同无效?

1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还能获得劳动报酬吗? 1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劳动者可以拒绝吗? 13、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变更,原劳动合同怎么办?

1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的,原劳动合同怎么办? 15、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哪几种情况? 16、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遵守什么程序后,才能将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17、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几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几年备查? 18、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劳务派遣一般在哪些工作岗位上实施? 19、《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是否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0、什么是非全日制用工? 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1、非全日制用工如何支付劳动报酬? 22、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3、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基本常识

篇一:劳动合同法基本常识100问 职工维权常见问题释疑100 劳动合同法概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何时公布,自何时起施行?解答:《劳动合同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07年6月29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4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2)个体经济组织;(3)民办非企业用人单位;(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劳动合同的签订: 3、劳动者在应聘到一家用人单位时,有哪些知情权?解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4、劳动者到新单位后,什么时候开始签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告知对方哪些情况?解答:用人单位应主动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6、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3条明确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包括以下5方面内容:1.合法;2.公平;3.平等自愿;4.协商一致;5.诚实信用。 7、劳动合同应该具备哪些条款?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8、劳动合同分为哪几种类型? 解答: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比如一年、两年、三年,期限是明确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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