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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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范文(通用3篇)

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范文(通用3篇)

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范文(通用3篇)招生一般是指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生。

一般来说,大学招生在每年的7月至9月举行。

通过全国统一高中考试,学校根据当年报考情况划定录取分数线,最终决定录取新生。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年招生工作计划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一、录取办法1、招生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以中职初中毕业生居多,同时招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除役士兵。

2、志愿填报办法中职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学校核对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志愿表,也可以轻易至中职学校报名者;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当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除役士兵,可以抱持学历证明和身份证轻易至中职学校报名者。

填报高中阶段升学志愿,中职和普高同步进行,中职志愿分国家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建设学校)、省级示范校、其他一般学校三类,三类学校各可填报1个志愿。

各初级中学要指导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职志愿,大力支持中职招生工作。

3、录取计划制定全市中职学校招生整体计划和市直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按比例和整体计划,制定各中职学校招生指导计划,在保证辖区内中职学校招生人数的基础上,输送15%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到市直中职学校;行业企业学校由学校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招生计划,报主办单位审批。

4、录取学校及专业经审核符合法规政策,凡具备中职招生资格的职业院校及专业,将在《湘潭日报》公示,公示的学校及专业允许在本市招生。

5、投档登记注册各校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就读中职,学制一般为三年;普通高中毕业及以上学业水平(或同等学力)的学生就读中职,学制以1年为主;允许中职在读学生分阶段(6年内)完成学业。

6、中高职贯通录取根据省教育厅湘教通[20xx]144号《关于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并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

中高职衔接实行单独招生定向培养,学生完成中职阶段学习任务后,通过单独招生考试,成建制进入相应高职学院学习,单独编班进行培养。

农村小学招生方案实施细则

农村小学招生方案实施细则

农村小学招生方案实施细则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农村教育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对于农村教育的普及化已进入新的阶段,其中,小学招生方案的实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为此,专门就农村小学招生实施细则进行规定,以使农村小学招生更加有序、规范。

一、农村小学招生报名1、农村小学招生报名要求:学生须具备有小学完全教育基本知识和能力;家庭户口符合当地农村登记法规定;能够源源不断的参加学校的学习、生活;2、农村小学招生报名材料: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的报名表(由学校发放),及学生身份证或出生证明;3、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报名地点一般在学校进行。

二、农村小学招生考试1、考试内容:根据小学教育规划,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数学、语文、英语(或语音)等主要学科;2、考试程序:考试程序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一般分为写卷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3、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三、农村小学招生录取1、核实资格:学校会核实申请人的资格,确保申请人符合当地管理法规;2、录取程序:录取程序由学校设计,包括考试成绩录取和政策性录取;3、录取时间及地点:录取时间及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四、农村小学招生实施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学生或家长仔细检查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确保信息真实有效;2、考试安排:学校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考试程序进行,及时发布考试成绩;3、录取安排:在录取过程中,学校不得仗势欺人,不得损害学生的利益,对申请人实行公平、公正的录取;4、招生管理:学校应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建立招生管理制度,发挥招生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为农村教育的普及和发展提供保障。

依据上述内容,《农村小学招生方案实施细则》的实施将是对农村小学招生工作的有力保障,给学生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保障他们的利益,有助于科学有效的推进农村教育普及。

实施过程中,要求学校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断完善系统,以赋予招生管理更多的理性化、规范性。

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

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区属各小学: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呼教办字(2021)10号)要求,在坚持规范办学、坚持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下,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小学阶段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方案:基本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以区为主”的原则。

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

入学办法(一)信息采集:适龄儿童的网上信息采集和注册是我区小学生入学的首要条件,凡不参加小学入学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视为在本地区没有入学需求。

网上进行信息采集的学生要按照操作要求真实、准确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二)招生对象凡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在回民区合法稳定居住市四区就业的,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且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办法及条件:根据“呼和浩特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平台”采集的适龄儿童信息情况,结合我区实际,合理划定入学片区。

我区将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入学方式,各校按照招生条件排列的先后顺序先进行单校划片招生,如超出招生计划的将实施多校划片,多校划片将通过随机派位或统筹安排至指定学校就读。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xx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有关进一步加强普通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省教育厅有关做好xxxx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县(市)区属小学、初级中学由本级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生条件和入学办法。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

原则上,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依据学生和父母的户口及房产情况,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学生入学。

本方案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xx%(不含xx%)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

以下所述房产均要符合此条件。

入小学的适龄儿童要年满x周岁。

出生日期限制在2021年2月15日前,x月30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

对于因身体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一)xx市国和小学招生条件1.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

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 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学区内的房产证,可接收入学。

3 如有空余学位,适当接收在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入学。

在网上统一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额满为止。

(二)xx市实验学校(包括初级中学部和小学部,下同)、第八初级中学招生条件1. 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1年1月15日前取得的,可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2021年江苏南京溧水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2021年江苏南京溧水区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导语】幼升⼩不仅仅是对孩⼦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次修⾏。

所以对于幼升⼩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政策,今天为⼤家分享了2021年江苏南京溧⽔区⼩学招⽣⼊学实施⽅案,请⼤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学基本条件 1、⼊学年龄:年满六周岁,即:2015年8⽉31⽇(含)以前出⽣。

各⼩学必须严格执⾏,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龄⼉童⼊学;适龄⼉童因⾝体状况需要延缓⼊学,可由监护⼈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

2、适龄⼉童应具有⾏政辖区内家庭户常住户⼝。

原则上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住房产权证(持有者应为法定监护⼈)三者⼀致。

招⽣过程中需审核材料:全家户⼝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持有者应为⼉童法定监护⼈,不含纯商业⽤房)、出⽣证、⼊学⼉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外地来溧⼊学⼉童需提供预防接种证)等。

⾮城区⼩学招⽣ 各镇(街)中⼼⼩学负责本镇(街)范围内适龄⼉童的招⽣⼯作,统⼀划定本镇(街)内各⼩学的施教范围,具体安排招⽣⽇程。

城区⼩学招⽣ 1、学区划分 永阳街道(不含原东庐): ①实验⼩学通济街校区:秦淮⼤道与河北路(规划)交界⼝沿秦淮⼤道向南→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中⼭路向西→弯⼦⼝→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东南→中⼭桥→河北路(规划)→秦淮⼤道合围的永阳街道所属区域。

②实验⼩学中⼭东路校区:省道246与青年东路交界⼝沿青年东路向西→青年路向西→淮源街向南→秀园路向东→秦淮⼤道向南→天⽣桥⼤道向东→246省道向北合围区域。

③实验⼩学崇⽂路校区:246省道与天⽣桥⼤道交界⼝沿天⽣桥⼤道向西→秦淮⼤道向北→秀园路向西→珍珠南路向南→⾼平⼤街向东→246省道向北合围区域。

④状元坊⼩学学区:原黄栗树村→毓秀路→南门桥→中⼤街→南门⼝→中⼭路向东→弯⼦⼝→珍珠路→珍珠桥→沿河街向西→北门桥→望京街向北→双塘路向北→永寿路向西→栖凤路合围的永阳镇街道所辖区域。

2021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2021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全文共计1247字中心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由教育局宏观统筹,学区统一实施,根据相对就近、统筹兼顾、统一调配安排的入学原则,在学校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此次招生工作,使本地段居民的适龄儿童充分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领导机构:
1、学校招生小组的工作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必须严格贯彻市、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严格把好入学原则,坚决做到不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

2、我们首先成立了一个招生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与教务处一起制定招生实施方案计划,努力健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邢建荃
副组长:路汀
1。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各村(居)委会:为学前教育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近入学,根据《公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实施2021年度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蓬街镇中学、蓬街中心小学、蓬街二小、竿蓬小学、新市小学、镇海小学、浦南小学、浦北民工子弟学校。

二、招生对象符合本方案中第五条规定的,初中为小学应届毕业生,小学为2020年——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的未入学高中学生。

三、招生原则根据《大韩民国新法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地方各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要求,在确保学区内学生入学的基础上,对学校有学额需招收学区外学生的,实行免费依次分批直接或摇号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

四、组织领导成立蓬街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提出招生方案,规范招生行为。

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秘书处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全洋兼任。

五、招生规定(一)学区划分。

根据镇内学校布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每个学校的学区划分不变,招生范围不变,原招生条件不变,学校招生数原则上按教育局规定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班额规定。

因本镇生源不均,中心校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中学48人以内,蓬街二小、完小原则上不能突破45人(学区内确保入学)。

(三)招生办法各小学要首先确保符合政府规定达致的、符合原招生条件户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军队烈属子女科学合理考虑)。

在此基础上,若还有空余学额,可按照下列批次依次摇号录取,录取办法按以下批次在一定具体措施时限按顺序公开报名(符合同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的报名过时不补)。

当符合某一批次条件的适龄儿童不足余额时,全部录取,超过空余学额时实施摇号录取,并不再启动下一批次的报名。

2021年山东德州禹城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2021年山东德州禹城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幼升小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考察,更是对家长的一次修行。

所以对于幼升小相关的政策,我们家长一定不能糊涂。

为了让家长及时获悉各地招生政策,今天为大家分享了2021年山东德州禹城市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请大家及时关注。

如有幼升小方面的疑问,敬请关注为您发布的资讯。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基字〔2021〕5号)文件精神,本着“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严控班额、统筹安排、公开透明”的原则,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任务目标(二)确保辖区内全部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条件1.有房居民(含随迁人员)子女: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明(持购房合同的需截止2021年8月31日交房且入住)、监护人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件,根据划片区域和招生条件进行网上报名。

2.经商务工人员(含随迁人员)子女:提供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户口簿(或居住证)等证明材料。

按照时间安排进行网上信息采集,采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到三友小学、红旗小学、南街小学、铁路小学、解放路小学、山师附小学校和迎宾路小学入学。

(二)乡镇(街道)小学各乡镇(街道)小学招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校办具体负责,以学校为单位现场报名,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就近免试入学。

(三)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不划定招生范围,可在全市进行招生。

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和超规模招生。

入学程序1.区域划分。

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和区域入学压力等因素,按照公平和就近原则,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片区范围。

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2.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2日至7月29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报新生相关信息。

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排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报名,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内丘县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内丘县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根据我县县城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的实际情况,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招生办法公告如下:一、招生原则1、坚持依法依规原则,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优先满足本县县城镇中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惠州市外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办理我县的居住证,且在当地纳税或缴交社保。

二、招生计划县实验学校90人,龙城二小270人,龙城三小360人,龙城四小180人,龙城五小360人,龙城六小450人,龙城七小90人,华南师范大学附属龙门学校(民办)180人。

三、招生范围根据我县城区学校实际的布局情况划分两个学区。

白沙河桥-法院-检察院-体育馆-工人文化宫为界以东的龙城街道区域内为一个学区(含城东社区),简称为“城东学区”;白沙河桥-法院-检察院-体育馆-工人文化宫为界以西的龙城街道县城中心区为一个学区(包括:城南社区、太平门社区、东郊场社区、城内社区、北门社区),简称为“城西学区”。

1、龙城六小:招收“城东学区”的龙城街道内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非龙门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以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劳动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为有效证据为依据)的适龄儿童。

2、县实验学校、龙城二小、龙城三小、龙城四小、龙城五小:招收“城西学区”的龙城街道中心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中心区包括:城南社区、太平门社区、东郊场社区、城内社区、北门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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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书】制定工作计划有利于控制工作计划工作为组织活动设定目标、指标、步骤、进度和预期结果,是控制活动的标准和依据。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1为平稳有序做好全县2017年小学段招生工作,根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关于印发常山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218号),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切实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相对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我县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重点工作(一)制定招生计划各小学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现代化县要求控制班额。

其中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见下表学校班级数班额计划招生数实验小学 4 45 180第一小学 6 35 210天马一小 3 45 135天马二小 4 45 180育才小学 4 35 140合计 21 845(二)学区划分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县第一小学香樟嘉苑及以西(含菜蓬村)、赵家坪社区;金川街道上蒋、上埠;紫港街道大弄口、枧头、后坊村;柚苑小区。

(允许具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自愿选择到第一小学就读)实验小学白马河以东,常山江以南,渡口路以东、三里滩以西。

天马一小城南片,定阳北路定阳桥至法院街东边路口以西,法院街至龙门路县政府大院围墙以南。

天马二小渡口路以西接白马桥头沿天马路至南门溪以西,定阳桥头沿定阳北路至法院街东边路口以东;法院街至龙门路县政府东边围墙以北;原天马镇紫港社区。

育才小学面向全县招生。

农村小学招生范围全县其他乡镇(街道)小学仍按行政区域调整前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三)报名及录取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到各学区户籍地小学报名,具体时间由各学校自定。

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育才小学报名时间为四月上旬,具体报名时间、办法见学校招生公告。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对象报名就读城区小学,其中户籍生及本县非城区户籍生中第一类对象到片区学校报名,其他对象到教育局一楼报名。

户籍生(1)报名条件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

下同)。

且具有城区户籍儿童,户籍迁移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前,挂靠户籍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底前。

2012年7月至2017年4月底前挂靠户籍,其父母须在城区有固定房产或至少一方在城区务工经商半年以上(2017年1月前)。

(2)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

当户口本与房产证不一致时,以房产证为准(租房居住者仍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本县非城区户籍生(1)报名条件。

第一类①父母在城区有固定房产且居住(房产证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前);②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城区或三大工业园区务工或经商1年以上)。

第二类①父母在城区有租房(办理租赁证或签订经公证处公证的租房协议);②父母双方在城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在城区务工或经商1年以上)。

(2)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租赁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父母在城区(园区)务工、经商证明材料。

县外随迁人员子女(1)报名条件。

①儿童或父母取得城区《居住证》(2017年4月底前);②户籍地无监护条件;③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或三大工业园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④符合国家和省学籍管理规定。

(2)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居住证及城区实际居住地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房产证(或租赁证)、户籍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监护人在城区的务工(或经商)证明材料。

特殊对象子女2015年初至2016年末在城区购新建房户子女;符合常人才办[2015]2号文件的相关引进人才;创业绿卡持有者;本县户籍现役、当年退伍(转业)军人等子女。

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户口本、房产证(或租赁证)、儿童预防接种证、计划生育证明,及以下材料其中购新房户须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引进人才须提供单位及县人才办证明;创业绿卡需要提供绿卡原件;现役或专业军人须提供部队或民政局证明。

除户籍生外,其余报名对象经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在城区小学就读。

在农村乡镇(街道)实际居住的外来务工、经商等的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就读小学年龄的在当地小学免费入学,当地小学在查实相关证件后,不得拒收此类学生。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小学全面使用省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各校要进一步规范与执行义务教育转学、休学、复学等规定与程序,按计划控制招生人数,规范招生行为,严格学籍管理。

(五)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教育局、相关学校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办法以公告、网络、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告。

录取工作结束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5022905、5021617,投诉电话5017088;三、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2017年2月-3月研究制定本县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座谈会,研究确定招生政策。

(二)实施阶段2017年4月-9月政策宣传。

4月至5月份,通过常山教育网、《今日常山》报、社区公告、家长会议等宣传招生政策。

组织报名。

5月20日-21日两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户籍生到片区学校报名,其他对象到教育局一楼报名。

对象审核。

6月初至7月中旬。

结果公示。

8月上旬,拟录取名单在常山教育网公示。

录取报到。

8月底-9月1日。

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报到。

逾期不报到者视同放弃。

(三)总结阶段2017年9月上旬做好相关材料归档、走访检查、工作总结等。

四、保障措施加强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洪永海任组长,徐良英副局长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统一协调、实施招生工作。

各小学也要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做好细化落实。

精心组织。

局相关科室、各小学要从全局的高度,精心安排招生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把握政策,注重细节,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重视宣传。

各小学要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对招生过程中好的做法与经验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常山县教育局。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2各村民委员会(社区)、各学校为做好 2020 年农村小学招生工作,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0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成教办〔2020〕7 号)及相关会议精神。

经研究,现将《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2020年农村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二、招生办法(一)户籍属于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首先招收划定范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经审查无误,由学校组织入学报名。

(二)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三残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按《简阳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精神执行。

三残儿童入学。

保证三残儿童入学,凡属所辖范围内的三残儿童,学校优先登记,保障三残儿童入学权利。

三、招生对象招收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 日)的江南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重大项目拆迁未安置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优抚对象子女(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四、招生范围户籍或常住地在东溪街道阳公村、万古村、尖山村、大河村、双河村、石梯村、松柏村、泉合村、江南居委会的适龄儿童;其他按规定应在我校登记入学的适龄儿童。

五、工作安排(一)信息采集。

辖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须于 5 月 11-22 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二)资料审核与审核结果公布。

6 月 1-7 日,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小学的资料审核、复核。

6 月 16 日,公布入学资料审核结果。

(三)学位安排。

6月23 日,公布在“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的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结果。

(四)入学报到。

8 月 31 日前,学校组织新生办理入学报到。

六、工作要求(一)招生方案将通过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大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川办函〔2008〕106号)文件精神,严格控制新生班额。

起始年级一律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充分考虑学生性别比例等因素。

绝不允许任何学校以任何理由举办实验班和重点班。

(三)严禁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提前择优选拔录取新生。

(四)严禁收取择校费、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五)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农村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3一、招生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适龄儿童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医院出具证明,户口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详见附表一。

农村小学根据生源等情况,招生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和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

龙岩北大附属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按区教育局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一)城区小学城区小学招生按下列批次录取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和户籍证且实际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第三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证的适龄儿童;第四批:暂住在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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