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油田补充勘探开发油气合同中文

哈萨克斯坦油田补充勘探、开发油气合同(矿税制)(中文)

XXX油田补充勘探、开发油气合同许可证血XXX (油字)签订双方:哈萨克斯坦国家投资委员会(主管部门)和

XXX X股份公司

(承包方)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1997年目录导言第1 条定义第2 条合同目的第3 条合同期限第4 条合同执行区第5 条许可证第6 条财产和信息所有权第7 条油气所有权第

8 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获取石油的权力第9 条哈萨克斯坦征用石油权第10 条合同双方权力和义

务第11 条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第12 条勘探期限第13 条开发期限第14 条参与国家地质研究计划第15 条财务和报告第16 条油气的质量和测量第17 条分包工作的完成第18 条财务管理第19 条税收与费率第20 条检查第21 条保险第22 条清算及清算基金第23 条地下资源的保护和环境保护第24 条生命安全和健康保护

第25 条银行服务和货币

第26 条权力和义务的转让

第27 条哈萨克斯坦商品、公司、人员和技术

第28 条各方的责任

第29 条不可抗力

第30 条保密

第31 条适用的法律和仲裁

第32 条合同稳定性保证

第33 条合同的暂停和中止

第34 条合同语言和工作语言

第35 条通知

第36 条政府的保证

第37条XXX公司担保

第38 条其他

本合同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法律,1997年XX月XX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委

员会、XXXX股份公司双方在XXXX油田关于补充勘探和油气开发达成协议。

合同一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委员会,其地址在:阿特劳州,Isatay 区,以下简

称“主管部门”;

合同另一方:XXXX殳份公司,以下简称“承包商”;

导言

鉴于:

1.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地下资源归政府所有;

2.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希望有效地使用地下资源,包括进行油气开发作业;

3.承包商有愿望并有经济实力,按照许可证要求,在XXXX油田进行油气发作业;

4.承包商希望将其经验和技术使用在油气开发作业过程中;

5.承包商同意在履行合同和从事经营活动期间遵守哈萨克斯坦相关法律;

6.承包商是一个外商参与企业,哈萨克斯坦投资法针对承包方规定的所有权利、利益和特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7.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指定主管部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委员会,授权投资委员会以政府名义签署、履行合同;

8.承包商执行油气开发作业过程中,合同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来调整双方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以

上所述权利和义务,双方约定:

第1条定义本条款中未进行定义的定义和术语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中相应的定义和术语具有相同的含义。

1.1可偿还费用—指本合同条款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油气开发作业成本,可以用货币或以货代款的形式收回;

1.2政府(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

1.3政府机关—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授权管理机关,有权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名义行使相关职能;

1.4采矿特许一1997年X月XX日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提供给XXXX合资股分公

司,许可证序列号XXXX(油)的附件3中允许补充勘探和开发油气作业范围;

1.5合同生效日—在被授权政府代理处注册的日期,此后合同具有完全法律效力,并开始执行;

1.6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相关法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议会通过的有关法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法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作为国际公约成员国签署的国际公约及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

1.7开采—与将原油开采到地表有关的所有作业,包括:地下及地面油田设备及构造的施工和作业;

—将作业井原油开采到地面运行过程的组织及支持;

—原油处理和准备;

—提取原油中的副产品;

1.8进一步开采—与本条款中1.34 相对应;

1.9子公司—任何经济联合体包括股份公司,如果承包商在公司资金中持有控股,或内部已达成协议,或以其他方式,可能对联合体做出决定有否决权;

1.10总的原油年产量—在合同规定区域内每个历年开采原油的总体积数,减去油气开发作业过程中所消耗的原油量、年度工作计划预算及油田开发技术中的损失;

1.11总的天然气年产量—指在合同规定区域内每个历年开采的天然气总体积数,减去油气开发作业过程中所消耗的天然气量,年工作计划和预算中的损失及油田开发技术用量;

1.12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所有为了在合同区内进行油气开发而制定的年计划,包括按许可证要求而制定油气开发作业及资金年计划;

1.13外籍工人—承包商为完成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勘探开发工作雇用的任何非哈萨克斯坦居民;

1.14哈萨克斯坦公司(或公司)—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相关法律注册的任何所有制形式的组织,受承包商雇用,为承包方工作;

1.15哈萨克斯坦人员—合同中所规定作业区域内为承包商工作的所有哈萨克斯坦人员,包括承包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招的人员;

1.16日历年—阳历连续的12 个月,从1 月1 日起至同一年的12 月31 日止;

1.17主管部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授权,与签署、履行合同相联系、将来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授权的国家投资委员会和其他权力机关;

1.18合同一合同双方签署的关于在阿特劳州Isatay区的XXXX油田补充勘探和开发油

气合同,包括合同附件,以及双方合意情况下对合同所做的更新、延续、替换或修改;

1.19合同执行区—作业许可第3 款中规定的区域及附录3 和附录4 中进行勘探和开发的补充区域;

1.20许可证—使用自然资源权力的许可,1997 年X 月XX 日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提供给XXXX合资股份公司,许可证序列号XXXX(油字)附件3中规定的、位于阿特劳州Isatay区的XXXX油田勘探和开发油气作业许可;

1.21发证机关—政府能指定哈萨克斯坦能源和矿产资源部或其他执行机构发放土地资源使用许可证;

1.22油田一XXXX油田一每一种类型地质油藏中的一个或几个烃类聚集;

1.23最低工作计划—参见许可证中8.4 款;

1.24税法—1995 年4 月24 日由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总统颁布的“ 税收和其他应缴费用”及补充和修改,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总统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决议,特殊基金资金调整法,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作为国际公约参与方通过的国际公约,或其他本合同签署时税收调整的法令;

1.25税收—税法中规定的所有的税、减除额、征收和付款;

1.26油气—石油和天然气,及处理石油、天然气和油页岩或沥青砂所得的油气化合物;

1.27油气开发作业—所有与勘探和开发、用油管储存和运输油有关的工作;

1.28承包商一与主管部门签署合同的土地使用方,这里承包商是指XXXX合资私营合股

公司;

1.29开发油田实际作法—一种为世界各国普遍使用的高效、安全、必要的产油方法;

1.30伴生化合物—油和地层水中所包含的各种金属和其他混合物。

1.31政府—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包括所有的结构分支;

1.32天然气—常温、常压下采出的气态油气混合物。包括湿气、干气、从湿气液态烃分离出的伴生气及与气态或液态烃一起获得的非烃类气体。

1.33工作计划和预算—合同范围内,有关进行油气开发的所有计划。包括按许可证要求制定的油气开发和资金计划,以及开发油田的设计。

1.34勘探—所有与寻找、勘察原油有关的作业,其中包括:

—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

—构造钻井;

—在勘探油田打探井及中间试验规模的作业;在合同中,进一步勘探应包含在勘探作业内;

1.35油田开发—签订本合同后,应进行的工作包括:地质和地球物理勘探;钻井及回收油气;设备安装、连接、初始试验;生产方法、开采设备操作,以获取、保存、处理、贮藏、运输及交付油气;

1.36使用自然资源许可—使用自然资源时,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所规定的文件;

1.37合同期限—合同第3 条规定的时间范围;

1.38一方—当分别提及时,指由主管部门所代表的政府,或指承包商。

1.39双方—两个一起提及时指主管部门代表的政府和承包商。

1.40原油—从地下开采出、常温常压下呈液态的所有的油气混合物,不论比重是多少,包括由天然气自然凝结成的液态馏出物或冷却液。

1.41区块土地管理处—领土管理处被授权在合同区域保护,管理被使用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能源和自然资源部的地下资源。

1.42第三方—本合同以外的法人和自然人。

1.43油气—矿物质,包括石油、天然气及开采到地面的副产品。

第2 条合同目的

2.1为更加经济有效地在合同执行区进行油气开发作业,合同双方签订本合同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确定双方合同关系。

第3 条合同期限

3.1本合同从在授权代理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投资委员会,注册之时开始生效,持续有效到许可证及根据本条款所有延期到期为止。

3.2本合同许可证有效至2022年X月XX日。合同延期应按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办理,承包商根据合同

4.3 款、4.4 款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主管部门提出终止合同除外。合同在许可证延期条件下,其期限相应顺延。

3.3延长合同期,如果变更不与许可证条件相抵触,双方可以书面协商变更合同条件。

3.4根据合同

4.3 条款承包商能提前归还所有合同区域,或者合同执行期满,合同终止。第4 条

合同执行区

4.1承包商在合同区范围内按照许可证条件进行油气作业。

4.2合同空间区域按许可证第3款及采矿特许权(许可证附件3、4 条)界定。

4.3许可证期满后,承包商归还所有合同区。

4.4归还合同区60 天内,承包商应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和生物资源部配合,向主管部门提交信息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所归还地的油气作业、归还地相关地形、连接地界线坐标、回收操作和规划描述。

4.5如果油藏的地理边界超出许可证所规定区域,根据合同双方协商由许可证主管部门变更或者补充许可证的条件并变更本合同条款。

第5 条许可证

5.1政府授权承包商在哈萨克斯坦XXXX油田补充勘探和开采油气原材料特权,见本合

同附录1 。

5.2合同期内,主管部门不能要求承包商获取合同规定以外的油气勘探开发许可及政府批准。主管部门应协助承包商获得必要的许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地使用权、特殊自然资源使用许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紧急事务委员会以及其他必要许可。

第6 条财产和信息所有权

6.1承包方在油气作业中获得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拥有私有财产权和其他权利。

6.2承包商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其财产权,包括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现行法律,用抵押或以其他形式交付第三方,用以保障油气作业的资金。

6.3国家财政预算所需的土壤地质结构信息,包括地质报告、地图和其他材料中所包括的有用矿物、沉积物地质参数、储藏量、作业条件和其他土壤特性,如果这些信息由政府拨款获得,属国有财产。

6.4承包商用自己基金获得的土壤地质结构信息,包括地质报告、地图和其他材料中所包括的有用矿物、沉积物地质参数、储藏量、作业条件和其他土壤特性,属承包商私有财产。

6.5承包商自1997年X月XX日第XXX号信息协议中获得关于合同执行区信息,此协议由承包商和哈萨克斯坦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委员会签订。

6.6合同区内勘探和开采作业过程中,承包商获得的地质信息归己所有。上述信息在义务条件下,按既定标准,承包商将信息存储,系统化,总结后无偿转交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能源和矿产资源部。

6.7根据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协议,乙方全部合同期内有权使用其所有的地质信息,包括为了科研、贸易或其他目的将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6.8由承包商资金获得、按照合同的6.6 条款由承包商转用作教学、科研、贸易或其他用途的地质信息,须在承包商和授权机构之间单独协议上说明。

6.9当前合同期满,所有地质信息变为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所有。承包商须无偿向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移交所有载有地质信息的文件和其他材料,包括原始信息。

第7 条油气所有权

7.1承包商回收的油气归承包商所有,其可按需要分配并不受任何限制。

7.2提上地表后又返回地内用于存储的石油是承包商的所有财产。

7.3主管部门须协助承包商获得与油气作业有关的作业许可。

7.4伴生气的利用。伴生气的利用将根据需要由承包商按照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相应法律

使用。

第8 条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获取石油的权力

8.1哈萨克斯坦拥有购买承包商所有石油的优先权。该部分石油价格不超出国际市场价。

8.2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石油获取量不得超过合同区当天总开采量的50%。

8.3行使获取石油优先权时,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应提前60 天书面通知承包商告知行使权力的意图。

8.4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应保证石油出货后30 天内按国际市场价格支付获取石油款。

8.5哈萨克斯坦共和国获取的石油由承包商运输,运输方式通过另立协议确定。

第9 条哈萨克斯坦征用石油权

9.1除战争、自然灾害或哈萨克斯坦现行法规定的其他紧急情况外,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有权征用部分

或所有承包商属于私有财产的石油。政府可根据需要在整个特殊时期实施征用。

9.2政府按国际市场价以货币或以货代款形式,主管部门保证补偿承包人被征用石油人及偿还其所遭受的损失。政府可通过减免合同中所指承包商欠税和未付款或减免未来时期内承包人应付税和款项来补偿, 款项数额应足以支付所有征用油和承包商遭受的损失。偿还金应在紧急状况消失后6 个月内被支付,数额

为自征用时起到支付这一期间的全部赔偿。

第10 条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0.1承包商的权利

承包商有以下权利:

(a)合同区内全部油气作业特权。在合同整个时期,承包商应按照许可条件和合同进行油气作业。

(b)合同区内开采的油气 (包括单井试验和测试操作中获得的材料) 的使用权,包括将所开采的油气向哈萨克斯坦国内及国外的任意第三方销售。

(c)进入及离开合同区的无阻碍通行权,并免收任何费用。

(d)合同区内的建造权,与油气开采有关、必要生产和社会范围内的建造权,以及在合同执行区内外的物品和公共设施使用权。

(e)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法人和自然人同等价格使用现存基础设施权。

(f)合同的执行区内无需支付租金、款项或税费使用地皮、地表或地下水源的权力,但哈萨克斯坦现行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g)油气作业中使用分包商完成和作业业务相关的单独种类工作。

(h)根据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适用的法律,随时有对油气的出口和进口权力。

(i)根据哈萨克斯坦现行法律,临时运进的材料,贮备物,设备,货物和财产,规定时间内不改变其

状态或者以维修后状态运送出境,临时运出哈萨克斯坦境外的材料,贮备物,设备,货物和财产规定时间内

不改变其状态情况下返回哈萨克斯坦,免征海关关税通过海关。

(j)外国投资商根据哈萨克斯坦现行法律,按照章程内资本投入给予优惠条件免征进口设备和设备临部件及外国人个人资产海关关税。

(k)合理商务条件下,根据合理的商务评价,条件不低于其他开采公司,不计其所有权形式,在运输,准备运输,保存开采石油方面,直接或间接到达运输系统的权利属于哈萨克斯坦。

(l)承包商有权用其资金构建一个集油系统,这一系统对其经济有利而且必要、可将油气从油田运

输到最近的、可提供到达国际市场的运输系统。

(m)合同区内承包商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发明、研究、开采方法或者工作模式或者工人在工作中利用知识和技术设备组成承包人非常专业角度的工作,由此取得知识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发明证书,如果有

劳务合同规定的情况下,转移知识产权,作为一方,指定发明人或者他(她)的知识产权使用继承人。

(n)承包人遵守本合同和哈萨克斯坦相应法律,按本合同及许可证条件能转让部分或所有权力给他

哈萨克斯坦GDP

哈萨克斯坦经济情况 宏观经济学 1. 找到本国哈萨克斯坦近3年(2008-2011年)的GDP、CPI、失业率统计数据,根据这些数据画出图形。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位于中亚和东欧,国土横跨亚欧两洲,西濒临里海.它的总面积272.49万平方千米,其中欧洲部分约为15万平方千米。人口为1681.56万(2012年8月1日),由125个民族组成。哈国的首都是幻想之都-阿斯塔纳,人口80万(2012年)。它的总统是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以及官方语言是哈萨克语和俄语。国家用的货币是Tenge(KZT) ,就是 1美元=147.7坚戈。 根据本国家的政府相关部门的数据,近三年的宏观经济形势有许多的新变化。GD P 和CPI 每年都增长,失业率越来越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画出GDP图形

2. 根据图形,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本国近5年来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如GDP是否增长,如果增长,是什么原因引起的增长,GPI计算范围与实际情况、失业是否严重,是什么原因引起的等。 根据上边画的图形,我们国家近5年来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如下。随着哈萨克斯坦迅速经济的发展,从2008年到2011年GDP增长率为?%。 2008年GDP为1068.3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3.2%,而2007-2008年因为工业总产值,输出,建筑投资的减少, GDP突然下降了。从2007年道2008年底,全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哈萨克斯坦银行业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巨大。 2009年哈萨克斯坦国内生产总值比2008年实际增长1%。于2008年,石油价格的急剧下跌,及其后收支平衡的恶化,致使哈萨克斯坦政府不得不在2009年初实行坚戈贬值。坚戈贬值对主要的出口商带来了益处,并且降低了国家黄金储备的消耗速度,不过导致经济增速未能维持因此GDP继续下降。但是从第四季度开始,由于农业发展,石油价格增长GDP再开始增长。最终的GDP数值本身已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显现出来的经济运行方向。也就是说,哈萨克经济2009年已经到达谷底,现在正在进入上升通道。2010年哈国的GDP是 1469亿美元,比2009年增长7.3%. 当年这样的增长都是因为工业生产增长10%,建筑业产值增长1%,国内零售贸易额增长12%,运输业产值增7.4%,通讯业增长5%。所有行业的增长特别是制造业,出口也增长了。当年,还是因为政府消费的提升与固定资本形成总额也提高,房地产价格持续上,所以GDP才这样增长。于2011年哈GDP增长 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所以哈GDP也平稳较快的增长区间。上述,2008-2011年,需求的名义增长,逾70%被价格增长掩盖,1/4被进口增长所补偿。根据俄罗斯经济学家的观点,在此情况下,欲使通胀降低,只能依靠降低经济增速,从而降低国内需求增长,方能成功。不过,国际市场不断增长的对原料的需求,以及哈萨克斯坦主要出口商品价格的增长,将推动哈经济发展,相应地,带来

哈萨克斯坦石油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哈萨克斯坦石油行业竞争格局分析 郜志雄 2012-03-27 14:02:42 来源:《国际经济合作》2011年第5期 内容提要本文在分析哈萨克斯坦石油行业现状的基础上,对上游勘探开发市场的竞争趋势、中游原油管道外输能力与运输成本以及劳务许可的规定进行了研究,认为哈萨克斯坦石油上游市场竞争激烈,已形成垄断格局,中游的原油外输管道油源不足,同时外国公司间还存在着潜在的劳务许可的竞争,文章就此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石油市场;竞争格局;FDI 一、哈萨克斯坦油气市场概况 哈萨克斯坦位于亚洲中部,濒临里海,是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国家,石油资源丰富。截至 2009年底,探明石油储量为 53 亿吨,占世界总量的3.0%;天然气储量1.82 万亿立方米(BP,2010)。目前,142家石油公司在哈全境的241 个勘探、开采项目上作业,其中20 家合资公司、48 家外国公司和74 家本国公司。 在上游市场,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埃克森美孚、英国天然气集团(BG)、埃尼、壳牌、中石油、卢克等石油公司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见表1)。此外,中国的中石化、中信集团(CITIC)和振华石油、韩国石油公司(KNOC)、韩国财团(股份分别为:KNOC35% 、SK CORP25% 、Samsung10% 、Dae-sung10% 和 LG 20%)、印度国家石油公司、米塔尔投资、加拿大 Tethys 石

油、波兰的 Petrolin-vest、Roxi、罗马尼亚石油公司、Zhaikmunai 等公司也活跃在哈油气市场。 在中游,埃尼、雪弗龙、埃克森美孚、卢克、阿联酋的 Oryx 、Rosneft-shell、俄罗斯 Transneft 和东道国的KMG 组成的里海管道财团负责运营阿特劳- 新罗西斯克的输油管道(CPC);中石油与KMG 组建的西北输油管道有限公司、中哈石油管道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设和运营阿特劳- 肯基亚克输油管道、中哈石油管道(肯基亚克—阿拉山口段);中石油与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成立的中哈天然气管道合资公司(AGP),负责中亚天然气管道在哈萨克斯坦境内的建设和运营。 图1:哈萨克斯坦主要油气公司股权结构及其开发的部分油田(项目) 在下游的炼油与成品油销售市场,KMG拥有阿特劳炼油厂99.2%的股份、奇姆肯特炼油厂50%的股份和巴甫洛达尔炼油厂100%的股份;中石油享有对等条件

哈萨克斯坦矿产资源分布概况(终审稿)

哈萨克斯坦矿产资源分 布概况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哈萨克斯坦矿产资源分布概况 一、哈萨克斯坦国内各种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 哈萨克斯坦的固体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境内有90多种矿藏、1200多种矿物原料,已探明的黑色、有色、稀有和贵重金属矿产地超过500处。不少矿藏储量占全球储量的比例很高,如钨超过50%、铀占25%、铬占23%、铅占19%、锌占13%、铜和铁占10%,许多品种按储量排名在全世界均名列前茅。 二、哈萨克斯坦部分固矿资源储量和产量全球排名情况 1.石油和天然气 哈萨克斯坦陆上石油探明储量为48亿—59亿吨,天然气3.5万亿立方米;哈萨克斯坦属里海地区石油探明储量80亿吨,其中最大的卡沙干油田石油可采储量达10亿吨,天然气可采储量超过1万亿立方米。 目前,哈萨克斯坦全境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采项目共计241个,其中,74个项目(占31%)为开采项目,106个项目(占44%)为勘探项目,勘探并开采项目59个(占24%),非开采项目2个(占l%)。行业内有142个公司进行作业,其中20个为合资公司、48个为外国公司、74个为本国公司。 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署公布的资料,2008年哈萨克斯坦石油和凝淅油总产量为7073万吨,其中,原油产量为587l万吨,同比增长6.2%;凝

析油产量1202万吨,同比增长0.5%。天然气产量为33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9%。 2008年,哈萨克斯坦对矿山开采和勘探投资额为67.1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26.2%,同比减少15.1%;对石油天然气投资额为53.7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21%,同比减少18.5%。 哈萨克斯坦石油储量排在独联体国家第二位,其陆基储量可连续开采50年,天然气可连续开采75年。里海有第二个中东之称,拥有可观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加快开发里海的油气资源,是哈萨克斯坦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又一可靠基础。 2.煤 哈萨克斯坦全国煤资源地质储量1767亿吨,排在中国、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南非和乌克兰之后,位列全球第八位,占世界总储量的4%。全国已探明和开采的煤田有100个,其中的大部分煤田分布在哈萨克斯坦中部(卡拉干达、艾斯基巴斯图兹和舒巴尔科里煤田)和北部(图尔盖煤田)。 目前,哈萨克斯坦有53个煤产区,其中15个集中在卡拉干达煤田。34个公司从事采煤作业(其中1家为合资公司、5家为外国公司、28家为本国公司)。

国际石油合作合同模式分析及我国应适用的模式(1)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国际石油合作合同模式分析及我国应适用的模式 (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前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石油企业以跨跃式的速度进入国际石油市场,参与国际石油 市场的合作与竞争。而国际石油合作在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后,已形成了一套相对固定的模式与惯例。我国石油企业在进入国际石油市场的过程中,研究国际石油合作的模式与惯例显 得愈来愈重要,其中国际石油合作合同就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在国际石油合作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租让、对抗和合作三个不同性质的阶段,在三个阶段演变的过程中,国际石油合作合同也发生了质的变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 着国际政治形势的变化,国际石油合作合同逐步体现了公平合理、双方平等、双赢互利的原则,并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几种相对固定的模式。 第二部分.国际石油合作合同类型及特征 一. 租让制合同 租让制合同是世界上进行石油勘探开发最早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这种形式目前被 称作许可证协议(License Agreement),由于在这种合同形式下,资源国政府的收益主要来自外国石油公司交纳的税收和矿区使用费,因此也被称作“税收和矿区使用费合同”(Tax and Roy alty Contract) 。 这种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1) 外国石油公司通过谈判或竞标与资源国政府达成协议,获得租让矿区。 (2) 外国石油公司享有在租让矿区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和生产的专营权,并对矿区内所产石油拥有所有权。 (3) 外国石油公司单独承担风险并投资。 (4) 外国石油公司向资源国交付矿区地租。 (5) 一旦矿区内开始生产石油,外国石油公司以实物或现金形式向资源国政府交纳矿区使用费。 (6) 外国石油公司如果盈利,将向资源国政府交纳所得税。 二. 产量分成合同 60年代中期,印度尼西亚首创了产量分成合同。后来,这种合同逐渐被一些石油 资源主权国和一些国际石油公司所接受,在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形成一种较为通用的 合同类型。目前,全世界有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石油合作采用这种模式。 这种合同的主要特征是:

苏联解体后中亚五国的社会主义运动现状和前景

苏联解体后中亚五国的社会主义运动:现状和 前景 吴茜 2011-12-30 12:28:11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11期 【内容提要】苏联解体后,在中亚五国,新哈萨克斯坦共产党、吉尔吉斯斯坦共产党人党、塔吉克斯坦共产党等坚持马克思主义,致力于在中亚恢复社会主义制度;乌兹别克斯坦人民民主党、土库曼斯坦民主党、吉尔吉斯斯坦社会民主党等主张民主社会主义,更倾向于西方的政治经济体制和民主、自由价值观,以建立人道的民主和法制国家为宗旨。由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陷入低潮、中亚威权主义政治传统、民族矛盾与地方主义、“颜色革命”、伊斯兰复兴运动以及美俄等国际力量在中亚地区的角逐等因素的影响,中亚五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复兴仍然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关键词】中亚五国社会主义政党社会主义运动 【作者介绍】吴茜(1975-),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讲师、博士(福建厦门 361005)。 苏联解体后,中亚[1]五个新独立国家的社会主义力量构成及其活动环境发生了巨变,社会主义运动举步维艰。在新自由主义及其政党主导中亚各国政治发展的背景下,原苏联中亚加盟共和国共产党的一部分忠实信仰者不畏压制,相继重建共产党组织;另一部分成员则组建了民主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致力于在坚持民主社会主义的基础上,借助西方的政治经济体制和价值观,建立人道的民主和法制国家。经过18年的发展,中亚各国社会主义政党已成为国内重要的政治力量。但由于党员人数减少、“强人政治”、伊斯兰复兴运动以及美俄等国际力

量在中亚地区的角逐等因素的影响,中亚五国社会主义运动的发展仍然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 一、中亚五国独立后社会主义政党状况 苏联的解体突然切断了中亚国家与联盟的经济联系,对卢布的依赖给中亚国家的经济安全造成极大威胁,中亚国家被迫进行痛苦的经济社会转轨。在这些国家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急剧转轨过程中,私有化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社会生产大滑坡,社会贫富分化严重,工人和农民等社会底层居民日益陷入贫困状态。从而导致民众开始怀念苏联时代的社会福利制度,转而支持社会主义政党的主张。在哈萨克斯坦,“8·19”事件后,原哈萨克斯坦共产党第一书记、共和国总统努尔苏丹·纳扎尔巴耶夫(Nursultan Nazarbayev)宣布退党并建议哈共解散,原哈共迅速瓦解。1991年12月7日,哈萨克斯坦共产党重新组建,谢里克鲍尔辛·阿勃季利金(СерикболсынАбдильдин)当选哈共第一书记,党员人数约86000人(2009年),其中大部分是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退休人员。[2]由于哈共宣称自己是1903年成立的布尔什维克党真正的合法继承者,致力于在哈萨克斯坦复兴社会主义和恢复苏联,从而受到执政当局的排挤。1996年,哈共的活动曾被检察院的一纸决议所中止。2002年执政当局试图借实行《政党法》的机会不发给哈共新证件,2003年又对该党实施“分裂手术”。在这种艰难的环境之下,哈共顶住压力,惨淡经营,提出一定要在业已掀起的反对共产党运动的条件下继续生存下去,将以合法的方式为政治权力而斗争。[3] 哈萨克斯坦社会党成立于1991年9月7日,同年10月在哈萨克斯坦司法部获准登记,有3万名党员和1586个基层组织。[4]由于哈社会党违背了执政当局让其成立哈萨克斯坦人民统一党的意愿甚至警告,执意成立哈社会党,使得该党

工程技术服务合同(样板)

中缅天然气、原油管道工程EPC总承包第四合同项水土保持施工图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中缅天然气、原油管道工程EPC总承包第四合同项 水土保持施工图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中缅天然气、原油管道工程EPC总承包第四合同项 EPC项目部 受托人(乙方):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签订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 1.1内容:;。 1.2技术要求:乙方完成的设计成果要符合现行的水利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附件一中约定的内容。 2.履行期限、地点、进度安排 2.1履行期限: 2012年 1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2.2履行地点:。 2.3进度安排: 提交A版成果资料时间:2012年4月30日 提交0版成果资料时间:2012年9月30日 3.合同价款及支付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小写:¥元) 其中计费价款为元/km(固定综合单价),以实际完成工作量进行结算。 3.2合同价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合同价款的结算: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后,与甲方进行结算金额的确认,形成结算单据,并由乙方出具发票,按照以下第

3.2.1.1种方式办理合同价款的结算。 3.2.1.1一次性结算: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合格后,对合同价款进行一次性结算。 3.2.1.2按进度分期结算:按一定期间对项目进行检查,以双方确认的进度进行结算。双方约定: / 。 3.2.1.3其他方式: / 。 3.2.2合同价款的支付:甲方按照以下第_3.2.2.1_种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3.2.2.1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后,乙方提交结算证明文件和有效结算票据,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付款要求及有效结算票据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 3.2.2.2其他方式:。 3.2.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下列账户信息资料,通过银行结算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4.资料提交及期限 4.1甲方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 该项目的图纸及设计基础资料一份。 4.2乙方于 2012年9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以下资料:

哈萨克斯坦石油产业概述

哈萨克斯坦石油产业概述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地处中亚腹地,北接俄罗斯,东邻中国,西邻里海,南与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吉尔吉斯坦接壤,国土面积272.5万平方公里,人口1619.68万(2010年1月)。哈萨克斯坦石油资源丰富,被誉为“能源和原材料基地”。哈萨克斯坦为世界第11大油气资源国,在前苏联国家占居第二位,是里海地区第三大油气资源国(仅次于俄罗斯和伊朗)。油气产业为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石油和天然气出口占其外汇收入的60-70%,占国内生产总值GDP 30%。 近年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对石油的需求不断增长以及油价的大幅飙升带动国际能源巨头在哈萨克斯坦石油开采领域的投资不断增长,哈原油产量也逐年稳步增长,并成为世界主要能源生产国和出口国之一。 本文对哈石油产业基本情况做一个粗略的介绍。 一、哈石油资源储量和石油生产 1、石油资源储量 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丰富,截至2009年上半年,共已探明223个油气田,其中81个正在开发。石油探明储量为48-59亿吨,占世界总储量的3.3%。 据英国BP油气公司2009年6月公布的调查资料,截至2009年1月1日,哈探明石油可采储量约55亿吨,占世界总储量的3.2%。据哈方专家评估,2025年之前,哈萨克斯坦原油探明储量占世界储量的比例将提升到5.5%,哈萨克斯坦总的潜在原油量为120—170亿吨,其中60%以上集中在哈属里海水域。 2、石油生产 哈为前苏联国家中仅次于俄罗斯的第二大油气资源国,早在前苏联时期石油天然气工业就得到发展。1911年在阿特劳州马特加地区打出第一口油井,到上世纪50年代石油产量达200万吨,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随着曼格什拉克半岛新油区的开发,石油产量大幅度提高,由1965年的218万吨增加到1975年的2390万吨,1988年达2550万吨,石油产量占前苏联产量的4.1%。 1991年苏联解体后,哈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资源开发,石油产量迅速增长,由1991年的2653.1万吨增加到2009年的7640万吨,增长了1.88倍。

哈萨克斯坦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本信息 (蒙古、俄罗斯、中亚五国) 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和土库曼斯坦均是中国的邻国或近邻。上述七国2014年国内生产总值(GDP)12220.8亿美元,占全世界总量的2.84%;人口21428.3万,占世界总人口的2.97%;人均GDP10323美元。 该区域是世界上能源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区域内国家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能源和原料输出。依靠矿产开采等大型项目的开发,蒙古和中亚五国的经济保持普遍增长势头,2014年增长率在4.3-10.3%之间,但俄罗斯受国际油价下跌和外部制裁影响,经济增长率仅为0.6%。我国与该区域国家产业互补性强,主要进口油气、矿产资源,并出口机电、交通设备及轻工产品。近年来,双边贸易量、我对东道国投资额及投资企业数量显著增长,合作深度广度不断加大。中国已成为俄罗斯、蒙古和土库曼斯坦最大贸易伙伴,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和塔吉克斯坦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在上述国家设立投资企业已达2655家。 该区域国家金融深化程度相对较低,银行业资产占GDP 比重较小,均不到100%,不过总体而言,其银行业稳定性和盈利性较好,但俄罗斯在较为不利的外部环境下资本流出情

况比较严重。在银行业与监管合作方面,共有6家中资银行在该区域的俄罗斯、蒙古和哈萨克斯坦设有9家一级机构(6家子行、3家代表处);七国中,俄罗斯、蒙古和哈萨克斯坦在华亦设有12家一级机构(除1家分行外,其它均为代表处)。中国银监会已先后与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和蒙古央行签署了MOU,并与俄央行签署了跨境危机管理合作协议。此外,我国与俄罗斯、蒙古、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已分别签署了本外币互换协议。 蒙古 蒙古国地处亚洲中部的蒙古高原上,北与俄罗斯联邦接壤,东、西、南与中国交界,是世界第二大内陆国。国土面积约156.65万平方公里,大部分地区为山地或高原,平均海拔1,600米。人口约290万,主要语言为喀尔喀蒙古语,文字为斯拉夫蒙文、回鹘式蒙古文。全国以喀尔喀蒙古人为主,佛教(喇嘛教)为国家第一大宗教。首都乌兰巴托,是全世界年均气温最低的首都,仅为-2℃。 一、经济概况 蒙古国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藏80多种,矿点8000多个,主要有铜、煤、铁、金、铅、锡、锌等,另外锰、银、铬、钨、钼、铝、磷矿、萤石、石棉、石墨、石

新地缘政治下哈萨克斯坦的外交政策

摘要:目前,世界各国中大部分的国内外政策都具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元素,但建设自由市场关系以及建立真正的民主是一个复杂而长期的过程。在此期间,独立不久的国家面临的任务更加复杂多变,它们应该积极加强政治概念,运用最合理的方式实行国内必要的改革,如此才能保障安乐、捍卫人权以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丰硕的成果进入国际社会的公共事务中[1]。 哈萨克斯坦建国不久,但作为一个新兴国家,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它的外交方针获得了广泛的国际认同。那么,哈萨克斯坦在外交政策中成功的原因是什么?哈萨克斯坦的外交政策的基本方针又是什么?本文以宏观的视角,从地缘政治上分析考虑哈萨克斯坦的外交政策,在关注每一个功能的运用中,通过新地缘政治方法解答以上问题。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地缘政治;外交政策;国际社会;合作关系 作者简介:Kenzhegaliyeva Gaukhar(高哈尔);性别:女;生日:1990年7月;国籍:哈萨克斯坦;单位:兰州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国际政治。 [中图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4)-09--02 一、哈萨克斯坦在新地缘政治条件下的特性 如果考虑哈萨克斯坦的地理和经济特性,就先应该注意到它在欧亚大陆中的战略地位和它的丰富资源。从地理特性和经济基础设施来看,哈萨克斯坦在自由市场生产体系中主要有石油和天然气工业、冶金工业、重机器制造业、热力工业、矿物化肥生产、交通运输业等,因此,在建设它的外交政策中地理和经济功能所起的作用很重要[1]。 哈萨克斯坦的意识形态形成于经济严重衰退和政治混乱的时期。苏联解体以后,新建立的国家需要重新确定自己民族文化的特性。 政策方面,总统治理被选为共和国的政治模式,这一选择注定要改革旧的管理制度,这需要极大的努力和重大的结构性转变[2]。此外,起初哈萨克斯坦面临的问题是安全问题。如前所示,在这些情况下,对于拒绝从苏联继承核武器在现在看来是正确的决定,哈萨克斯坦为世界大国提供了安全保障。 因此,在当前情况下,哈萨克斯坦建立外交的政策有两条主线:一方面,位于两个核大国之间,哈萨克斯坦几乎完全依赖以前的宗主国才能够保护共和国;另一方面,哈萨克斯坦需要创造良好的国际形象吸引国外投资[3]。这些任务成为哈萨克斯坦外交政策概念的基础。 二、哈萨克斯坦对外政策的方针倾向 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国家,处于俄罗斯和中国、欧洲、美国和穆斯林世界的地缘政治利益十字路口。它的外交政策战略要求保障本国安全和经济发展,同时保持当前权力平衡[4]。 哈萨克斯坦外交政策概念的逐渐形成。第一阶段(1992-1993年)是进行合作,主要是根据国际法律依据形成。当时哈国的外交决定了它在国际社会的进入。在第二阶段(1994-1995年),主要任务是促进本国在世界上的战略利益。因此,哈萨克斯坦在亚洲大陆上建立安全结构,这包括在独联体的举措。第三阶段(1996-1999年)的特点是外交政策概念的完成和哈萨克斯坦外交基础结构的形成[5]。 现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对外政策中形成了六个主要的方向: 第一,哈萨克斯坦与俄罗斯的关系。俄罗斯是哈萨克斯坦的历史和战略盟国。过去表明,俄国的内政力量格局基本上决定其他独联体国家的政治路线。尤其是,弗拉基米尔? 普京的上台在俄罗斯与中亚共和国之间的关系中带来了重大的变化[6]。 现代的哈萨克斯坦和俄罗斯之间存在着不仅是历史、广阔的边境线、人民的心态等方面的关系,还有各种各样的经济、金融、军事、文化和科学的链接以及双方的问题,例如拜科努尔的使用、军事站点、里海地区的问题、区域安全、铺设输油管道和其他交通设施到南部

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人: 经办单位: 受托人: 签订地点:

编制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结合大港油田实际情况制定。 二、本示范文本适用于签订勘探开发地质综合研究、工艺研究和技术措施、地震资料处理、网络信息数据系统、计算机软件、安全环保等有关技术服务的合同。 三、示范文本由二部分构成:主合同及配套的附件,二者同时具备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主合同包括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各种约定,附件主要包括《技术方案/设计》、《HSE合同书》、其它特定技术指标或质量要求的协议等。 四、条款中的空白处(即填空条款和协商增加条款)由双方协商填写。合同当事人如果对文本中主合同条款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修改,应征得大港油田公司合同主管部门的同意。 五、在项目招标或合同谈判时应以示范文本的主要条款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谈判依据; 六、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清晰、准确,不能有异议。 3、填空条款填空处不能为空白,可用“/”代替。 4、填写时可参考《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指导》中《技术服务合同使用指导》。

目录 1.总则 (4) 2.技术服务目标和内容及方式4? 3.服务期限、地点及进度安排.......................................................................................... 44.资料的提供. (5) 5.验收时间、地点和方式5? 6.价款支付及期限5? 7.权利和义务 (6) 8.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 (7) 9.技术成果归属及保密7? 10.权利瑕疵担保8? 11.对外关系9? 12.不可抗力?9 13.违约责任 (9) 14.保险.............................................................................................................................. 10 15.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 (11) 16.争议的解决1?1 17.通知1?2

哈萨克斯坦:石油业发展趋势分析

哈萨克斯坦:石油业发展趋势分析哈萨克斯坦地处中亚腹地,是中亚地区第一大油气资源国,里海地区第三大油气资源国。油气工业是哈萨克斯坦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过去的10年,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迅速,国民生产总值(GDP)由221亿美元增长到1077亿美元,油气行业在GDP中的比例由10%增加到30%,油气出口占外汇收入比例由32%提高到64%。 1、哈萨克斯坦石油工业概况 哈萨克斯坦油气资源十分丰富。在国家储量平衡表中共有214个油田,112个气田和57个凝析气田,这些油气田主要集中在哈萨克斯坦中、西部。截至2009年1月1日,哈萨克斯坦探明石油可采储量约55亿吨,占世界总储量的3.2%;探明天然气储量1.9万亿方,占世界总储量的1.1%。 据哈萨克斯坦专家评估,2025年之前哈萨克斯坦原油探明储量占世界储量的比例将提高至5.5%,哈萨克斯坦总的远景资源量为120亿~170亿吨,其中60%以上集中在哈萨克斯坦属里海水域。 哈萨克斯坦的油气工业早在前苏联时期就初具规模。1899年在阿特劳州的卡拉孔谷尔油田获得首批自喷油流,从而拉开了油气勘探的帷幕。20世纪50年代原油产量达200万吨,6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随着曼格什拉克半岛新油区的投产,石油产量大幅度提高,由218万吨增加到2390万吨,1988年达到

2550万吨。1991年前苏联解体后,随着哈萨克斯坦对油气资源开发力度的进一步加强,油气产量得到了迅速增长,原油产量由3013万吨增加到7640万吨。 与油气生产规模相比,哈萨克斯坦国内的原油消费量不大,约有80%以上的原油用于出口,2009年出口原油及凝析油共6726万吨。 过去,哈萨克斯坦油气主要出口到俄罗斯。为降低原油出口对俄罗斯的依赖,哈萨克斯坦不断加强石油出口管道的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哈萨克斯坦现有以下主要出口管线: 北线经阿特劳一萨马拉管道至新罗西斯克港出口到欧洲市场,占总出口量的26.O%; 西线经里海国际石油财团管道系统(CPC)出口,占总出口量的51.4%; 南线经由与伊朗达成的协议,占总出口量的6.7%; 东线经中哈原油管道出口到中国,占总出口量的11.5%。 此外,经阿克套港,在巴库和马哈奇卡拉中转至黑海新罗西斯克港出口到欧洲,或在涅卡港与伊朗原油进行串换,2009年该方向出口原油约800万吨。穿越里海的叶斯克涅一库雷克一巴库管道(739千米)在2010年动工(输送田吉兹、卡萨甘的原油到巴库一第比利斯一杰伊汉管道,BTC)。同时,哈萨克斯坦还计划修建2005年完成可研的哈萨克斯坦一土库曼斯坦一伊朗石油管道。 哈萨克斯坦自独立以来稳定的政治环境,相对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了大批外国石油公司。目前在哈萨克斯坦有30多个国家的60多个石油公司从事油气勘探开发工作。随着里海水域油气资源的逐步落实,国际合作、投资热度还将不断升温。

哈萨克斯坦矿产资源分布概况

哈萨克斯坦矿产资源分布概况 一、哈萨克斯坦国内各种资源储量及开采情况 哈萨克斯坦的固体矿产资源非常丰富,境内有90多种矿藏、1200多种矿物原料,已探明的黑色、有色、稀有和贵重金属矿产地超过500处。不少矿藏储量占全球储量的比例很高,如钨超过50%、铀占25%、铬占23%、铅占19%、锌占13%、铜和铁占10%,许多品种按储量排名在全世界均名列前茅。 二、哈萨克斯坦部分固矿资源储量和产量全球排名情况 1.石油和天然气 哈萨克斯坦陆上石油探明储量为48亿—59亿吨,天然气3.5万亿立方米;哈萨克斯坦属里海地区石油探明储量80亿吨,其中最大的卡沙干油田石油可采储量达10亿吨,天然气可采储量超过1万亿立方米。 目前,哈萨克斯坦全境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采项目共计241个,其中,74个项目(占31%)为开采项目,106个项目(占44%)为勘探项目,勘探并开采项目59个(占24%),非开采项目2个(占l%)。行业内有142个公司进行作业,其中20个为合资公司、48个为外国公司、74个为本国公司。 据哈萨克斯坦国家统计署公布的资料,2008年哈萨克斯坦石油和凝淅油总产量为7073万吨,其中,原油产量为587l万吨,同比增长6.2%;凝析油产量1202万吨,同比增长0.5%。天然气产量为33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2.9%。 2008年,哈萨克斯坦对矿山开采和勘探投资额为67.1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26.2%,同比减少15.1%;对石油天然气投资额为53.7亿美元,占总投资额的21%,同比减少18.5%。 哈萨克斯坦石油储量排在独联体国家第二位,其陆基储量可连续开采50年,天然气可连续开采75年。里海有第二个中东之称,拥有可观的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加快开发里海的油气资源,是哈萨克斯坦保持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又一可靠基础。 2.煤 哈萨克斯坦全国煤资源地质储量1767亿吨,排在中国、美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印度、南非和乌克兰之后,位列全球第八位,占世界总储量的4%。全国已探明和开采的煤田有100个,其中的大部分煤田分布在哈萨克斯坦中部(卡拉干达、艾斯基巴斯图兹和舒巴尔科里煤田)和北部(图尔盖煤田)。

(完整word版)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贸易关系分析(最新)

《中级微观经济学》课程论文——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关系分析》 学院商学院 专业班级国贸10硕 学号 L100904S02 姓名玛尔江(哈萨克斯坦)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贸易关系分析 1中哈贸易关系简述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都是亚洲地区重要的转型经济国家,双边贸易投资关系和跨国区域经济合作发展不仅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资源和产品的互补性等,而且双方在跨国公共产品供给方面的良好政府合作也为双边贸易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近年来,随着两国之间的贸易投资关系不断发展和跨国区域分工合作的不断深化,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已成为推动亚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力量。1992-2004年间,中哈之间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从 3.680亿美元增加到44.9809亿美元,增加了约12.22倍,详细资料如表1-1所示。 表1-1: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的进出口贸易额(单位:万美元)

资料来源:1、1992-1993年数据来自中国海关统计(转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e6692825.html,/aarticle/zxhz/sbmy/200403);2、1994-2004年数据来自2005-1995中国统计年鉴。 如果没有比较优势和良好的分工合作关系,以及稳定有效的跨国公共产品供给,要达到表1-1所表示的进出口贸易水平是极为困难的。在国际社会中,随着国家之间在社会,经济,政治及其他领域之间的交住程度与相互依赖程度的提高,彼此之间相互交住的基础设施和制度安排的需求增大,跨国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直接影响到国家之间的贸易投资关系和跨国区域经济合作,跨过公共产品已经成为跨国经贸合作比较优势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仍然面临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本文以亚洲地区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为背景,主要从中哈贸易现状分析中国与哈萨克斯坦之间经贸合作的比较优势和面临的风险,为中哈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展望美好前景。 2中哈进出口商品结构分析 对一个国家来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进出口贸易中各类商品的构成情况,通常以各类商品在进出口贸易总额中所占的比重来表示。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和商品竞争力状况。从近几年中哈贸易发展进程看,双方贸易在快速增长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长期存在而又难以快速有效解决的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进出口商品结构问题。 哈萨克斯坦进口中国的商品分为低附加值和高附加值商品,前者如服装、鞋类、布料、食品、棉纱等,后者如机械设备、化工产品、贵重及稀土金属、光学器材等。近年来,随着两国贸易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哈萨克斯坦进口中国的商品结构发生了如下明显变化:低附加值商品份额下降,高低附加值商品快速上升。1995-2001年哈萨克斯坦进口中国商品结构变化如表2-1和表2-2所示: 表2-1 1995-2001年哈萨克斯坦由中国进口的低附加值商品所占份额表(%)

胜利油田合同能源管理(EMC)

胜利油田合同能源管理(EMC)调查 在河口采油厂电力管理科副科长甄东胜眼中,要做的事情很多:全厂500多台高耗能变压器该治理了;许多电机也到点该淘汰了;而注水系统、输油系统、污水外输系统等等可以优化的地方还有很多,问题在于,这都需要花钱。 钱从哪里来?上级部门能投资当然最好,但这个渠道已经越来越窄。厂里能挤出点来也好,可河口厂连续11年上产,全厂上下需要花钱的地方实在太多。打新井建产能需要投资,让人头疼的是稠油、特稠油区块上得越来越多,油稠得采出来拿刀切都切不烂,耗电格外多。措施上产当然也需要大把资金,而那些在地下埋头苦干了几十年的井筒情况也已经很糟了……节能技改,位置不够靠前。 既缺资金,又要技改,就在矛盾纠结时,合同能源管理(EMC)提供了一条解决之道——“借鸡下蛋”,即节能企业掏钱来完成改造,再从节约出的电费中收回投资。 记者程强特约记者刘玉龙通讯员李世博 试点:两条线路年可节约电费178万元 油田生产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河口采油厂大北三线、四线节能改造项目,2009年1月由技术监督处选定。 之所以选择这两条线路,是因为它们很“干净”,没有私接乱挂和违规用电,而且很“单纯”,就是供大王北油田97口抽油机井生产用电。大王北油田是河口厂西北端一个低渗透滩海油田,年产量20多万吨,长期以来,“高耗能变压器多、高耗能电机多、功能缺失的控制柜多”的“三多”问题一直困扰着这个油田。 技术检测中心作为权威第三方,对大北三线、四线的抽油机进行全面节能检测,结果显示:变压器、电动机的容量较大,负载率只有22%,属严重的“大马拉小车”,而且40台明令淘汰的变压器还在使用;电机的功率因数过低,平均只有0.39;抽油泵充满系数较低,小于0.4的有 51口。这些都使得设备高耗、低效、故障频发,亟待节能改造。 根据技术检测中心提供的方案,河口厂对两条线路实施节能改造,于2009年12月改造完毕。2010年的检测结果表明,两条线路改造后,变压器容量节约一半还多,油井节电率达21.6%,超过15%的预期目标,两项合计每年可节约电费178万元。 项目改造需要资金430多万元,由双方选定的一家节能企业投资并施工。只需两年半,采油厂节约的资金就可支付全部改造成本。也就是说,河口厂没有花一分钱,只用两年半时间完成两条线路的节能改造,并开始享有每年178万元的节能收益。

测试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测试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编制及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主要以大庆、长庆、新疆、塔里木等油气田的合同文本为基础,并遵循以下原则: 1、法律规定与生产实际相结合原则。依法对股份公司和各地区公司现行生产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加以规范,使合同管理工作更符合生产经营的需要; 2、通用性与针对性相适应原则。在保持各油田普遍适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规范通用条款,细化工程技术条款,提高针对性; 3、灵活性与规范性相适应原则。本合同示范文本条款采用通用条款、填空条款和协议增加条款三种形式,选择空间较大。但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本范本通用条款的格式和内容。 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油田多井次区块的生产井测试服务年度性合同,其他特殊单井测试合同可参考使用。 三、示范文本由两部分组成:主合同及配套的附件,二者同时具备才能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本合同附件《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HSE)合同》,由各地区分公司按照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合同管理通则》,结合本单位情况自行制订。 四、在项目招标与合同谈判时应以本示范文本作为合同蓝本,条款中的空白处(即填空条款和协议增加条款)由双方协商填写。如对示范文本中通用条款的格式和内容进行修改,应征得本地区公司合同主管部门同意。 五、此次示范文本是试用版,各地区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的管理体制和

实际需要,组织技术、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专家进行细化和修改。修改后的文本和使用中的建议应及时上报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 六、具体填写说明: 1、支付方式一般有一次总付,分期支付、其他支付等支付方式,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在合同中明确。 2、测试标准主要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与此 同时,各地区油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也制订了一系列相应的标 准或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 3、8.4其他约定中,可写明双方的开户行、帐号和税号。 4、服务方如果是外国法人和/或非法人机构,文本中应增加法律 适用条款,适用法律为现行有效的中国法。 5、签字人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 权的代表。签署前甲乙双方应分别提供签字人的授权书。对于 甲方,应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七、填写要求: 1、条款必须齐全,不能缺项。 2、填写语言应简练、准确。 3、填空条款空白处不能为空白。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贸易关系

International Trade 国际商贸 https://www.360docs.net/doc/ee6692825.html, 2012年6月 197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贸易关系研究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康增奎 阿丽娅 摘 要:自1992年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建交以来,由于资源互补性,使得哈中两国双边贸易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哈萨克斯坦成为中国在独联体地区仅次于俄罗斯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本文对哈萨克斯坦与中国贸易关系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双边贸易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对于双边贸易发挥出最大潜力,促进两国经贸往来更加繁荣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关键词:哈萨克斯坦 中国 贸易关系 对策发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6(c)-197-03 1 哈中双边贸易关系现状分析 1992年哈萨克斯坦与中国正式建交,双边贸易往来几乎从零起步,建交当年贸易总额仅3.68亿美元。由于资源与产业结构的互补性,两国贸易往来迅速发展。据哈萨克斯坦统计署数据,2011年哈萨克斯坦同中国的双边贸易额为213.1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了51.1%,在哈外贸总额中的占比为16.9%。哈萨克斯坦对中国的出口额为162.9亿美元,同比增长了60.9%,在哈出口总额中的占比为18.5%。按贸易额排名,中国是哈萨克斯坦第二大贸易伙伴,第二大进口国和第三大出口国。 1.1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贸易的互补优势 哈萨克斯坦和中国在自然资源和产业结构方面都具有较强的互补性。 哈萨克斯坦的自然资源极其丰富,煤炭、铁矿、铜矿等探明储量非常大,石油产量逐年增加。中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国内资源远不能满足消费要求,从这一层面上讲,哈萨克斯坦的矿产资源是中国经济发展所急需的。 哈萨克斯坦的重工业比较发达、轻工业相对落后,导致对粮食、生活用品、家电、机械电子等产品的需求特别大。而中国在食品、纺织服装、家用电器以及机械制造等产业上已经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正好与哈萨克斯坦在工业产业结构方面形成了较为明显的经济互补性。中国竞争优势很强的有,塑料橡胶制品、木材与木制品、纸板与纸制品、鞋帽、石料、陶瓷、玻璃、机器、电器、音像设备、车、运输设备、光学仪器、烟草制品、食品、饮料等等。哈萨克斯坦竞争优势很强的有,皮、毛制品,矿产品。 1.2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进出口商品结构 1.2.1 哈萨克斯坦对中国出口商品结构 2011年,哈萨克斯坦对中国出口主要有以下特点(见表1): (1)资源能源类产品为出口主要商品,石油原油出口量为1103.6万吨,比2010年上升13.4%,由于油价持续上涨,石油原油出口额为86.02亿美元,比2011年增长60.1%,占到对华出口的一半以上。 (2)金属及矿产品出口量价同比增长,硫磺出口增幅迅猛。铁矿石及其精矿出口量最大,为853.4万吨,同比上升47.75%,出口额达12.34亿美元,上升81.5%;此外包括铜矿砂及其精矿、铁合金、未锻 轧锌、天然铀及其它放射性元素在内的几种商品的出口量都有所上升,精炼铜及其铜合金出口量下降4.6%,但出口额上升22%,达13.54亿美元。 1.2.2 中国对哈萨克斯坦出口商品结构 2011年哈萨克斯坦自中国的进口贸易额为50.21亿美元,比2010年增长26.8%,在哈进口总额中的占比为13.2%,中国在哈萨克斯坦的进口贸易伙伴国中排名第二。哈萨克斯坦进口主要有以下特 点(见表2): 表1 2011年哈萨克斯坦对中国出口商品 (按金额排名前十位) 排序海关税号 商品名称 金额 (亿美元)占比(%)12709石油原油86.0252.827403精炼铜及其铜合金13.548.332844天然铀及其化合物12.887.94 2601 铁矿石及其精矿12.34 7.6 52701石油及从沥青中提取的油 类,但原油除外 10.37 6.4 67202铁合金7.74 4.772603铜矿砂及其精矿 6.20 3.887901未锻轧锌 3.76 2.397408铜丝 1.99 1.210 2503 硫磺 1.79 1.1合 计 156.62 96.14 资料来源:哈萨克斯坦统计署 (1)电子类及机械类商品进口持续扩大。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进口金额达3.96亿美元,比2010年上升138%,成为2011年哈萨克斯坦自中国进口最多的商品。电话等通讯设备及数据交换设备进口金额达3.56亿美元,比上一年上升93.2%。推土机、平地机、铲运机等机械进口金额为1.5亿美元,比上一年上升38.9%。 (2)进口商品类别有所增加,大宗物品较少。2011年哈萨克斯坦自中国所有类别产品的单项进口额均未超过4亿美元,进口商品前十名总量仅占总额的32.77%。钢管进口量持续下降,从2010年的9.3万吨降到7.44万吨,进口金额为1.44亿美元,同比下跌21.8%。碳电极、碳刷、石墨或精碳制品进口量小幅下降,但进口金额为1.11亿美元,同比上升14.4%。焦炭和非合金平板轧材进口上升,进口额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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