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妞问答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报告

正文

关于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执行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

××××人民法院:

贵院于××××年××月××日以(××××)×破(预)字

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债务人名称)重整,并于××

××年××月××日作出(××××)×破字第×-×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或者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现经管理人调查,×××(债务人名称)出现下列不能执行

(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情况: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

因×××(债务人名称)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管

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请求贵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名称)

破产。

特此报告。

(管理人印鉴)

××××年××月××日

附: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债务人不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材料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

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由管理人在债务人不执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

计划时向法院提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