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IVD欧盟EN13612性能评估部分中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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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3.1 Responsibilities and resources

The manufacturer takes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initiation and/or the conduct of a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He shall define the responsibility and the interrelation of all personnel who manage

and conduct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IVD MDs, particularly for personnel who need the

organisational freedom and authority to

a) assess the validity of test results and data already available;

b) specify performance claims which shall be further examined or confirmed;

c) specify and document the evaluation plan and the test procedures;

d) prepare the evaluation report.

The manufacturer shall appoint a co-ordinator with overall responsibility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The co-ordinator shall himself assure that adequate resources are available. The investigator

shall ensure that the evaluation plan is followed at his location and that the study is appropriately

reviewed from an ethical point of view.

3.2 Documentation

The document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shall contain the files relating to clauses 3 to

7 of this standard and shall be part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of the IVD MD.

3.3 Final assessment and review

The co-ordinator shall assess and document which performance claims are met, state whether claims

are not met and give recommendations for corrective actions, where necessary.

The responsible management of the manufacturer shall make sure that the results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and the recommendations for corrective actions are carefully considered and properly

documented before issuing a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4 Organisation of a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4.1 Preconditions

Before starting a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it shall be ensured by the co-ordinator that

a) the performance claims of the IVD MD which are the subject of the study are specified;

b) the IVD MD has been manufactured under controlled production processes and conditions;

c) the IVD MD to be evaluated meets the quality control release specifications;

d) a sufficient number of samples of the IVD MD can be provided during the entire period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e) all legal requirements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ies are met;

f) the investigator(s) is (are) adequately skilled and trained to conduct the study and the necessary

resources are available.

4.2 Evaluation plan

The evaluation plan shall state the purpose on scientific, technical or medical grounds, the scope of

the evaluation, the structure and organization of the study and the number of devices concerned.

Defining the objective of the study, the co-ordinator shall have assessed which performance claims

are already verified by data or scientific literature.

The evaluation plan shall be designed to minimise the requirements for invasive sampling. In the case

of IVD MDs for self-testing it shall be ensured that the evaluation plan is appropriate and acceptable to

users and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shall be clear and easily understood.

The evaluation plan shall specify

a) that the investigator(s) is (are) adequately skilled and trained to use the IVD MD;

b) the list of laboratories or other institutions taking part in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for selftesting,

the location and number of lay persons involved;

c) the time-table;

d) the necessary minimum number of probands from whom specimens are collected by invasive

procedures in order to adequately assess the performance of the IVD MD;

e) instructions for use including a description of the conditions of use;

f) the performance claims (e.g. analytical sensitivity, diagnostic sensitivity, analytical specificity,

diagnostic specificity, accuracy, repeatability, reproducibility) to be validated;

g) the format of performance study records.

4.3 Sites and resources

In general, the performance study procedure(s) shall be carried out under conditions reflecting the

relevant intended conditions of use.

The co-ordinator shall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proper conduct of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at all sites. All investigators shall be named.

The co-ordinator shall ensure adequate competence and skill at all sites involved and that the

necessary resources are available.

Where lay persons are involved in a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of an IVD MD for self-testing, the

location of the study and the number of persons shall be given. The co-ordinator shall specify the

criteria for the selection of a representative panel.

Especially for studies involving lay persons it shall be ensured that these persons do not receive

additional information on the use of the IVD MD apart from that which is provided with the IVD MD

when it is placed on the market because the comprehension of the manufacturer's instructions for use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aspects of the study. lt shall also be ensured that the untrained person(s) do

not receive any additional information or help, e. g. from a tutor, other than the training specified and

provided by the manufacturer in the instructions for use.

4.4 Basic design information

The co-ordinator shall provide the investigator(s) with sufficient information in order to understand the

func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IVD MD and, where necessary, the investigator shall make himself

familiar with the IVD MD and its application. The information provided shall include a statement that

the device in question conforms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Directive 98/79/EC apart from those to be

evaluated.

4.5 Experimental design

The experimental procedures to validate each performance claim subject to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shall be documented in the evaluation plan.

Special consideration in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ies of

reagents/kits shall be given, where

applicable, to the following:

– specification of type (e.g. serum, plasma, urine) and properties (e.g. concentration range, age

and sex of the proband population) of specimens appropriate to the intended use;

– probands to be enrolled;

– suitability, stability and volume of specimens and specimen exclusion criteria;

–blind procedures, where necessary;

– reagent stability;

– inclusion of common interfering factors, caused by specimen condition or the

pathological/physiological status of the specimen donor or treatment; – conditions for use which can be reasonably anticipated; special attention shall be paid to the

conditions of use by lay persons;

– selection of an appropriate reference measurement procedure and reference material of

higher order, where available;

– determination of the status of specimens (for qualitative tests with a nominal or ordinal scale);

– calibration procedures, including traceability, where appropriate;

– appropriate means of control;

– limitations of the test;

– criteria for re-examination and data exclusion;

– availability of additional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specimen or donor if follow-up of

unexpected results is required;

– appropriate measures to reduce risk of infection to the user. Where the study is intended to validate the performance claims of an instrument special consideration

shall be given additionally to the following:

– maintenance and cleaning;

– carry-over effects;

– software validation.

NOTE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technical aspects of instruments, other standards can be relevant.

4.6 Performance study records

The performance study records shall

– refer to the experimental procedures in the evaluation plan;

– be unequivocally identifiable;

– contain or refer to all results and related relevant data;

– be part of the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of the IVD MD.

The protection of all confidential data shall be ensured.

4.7 Observations and unexpected outcomes

Special attention shall be paid to observations and unexpected outcomes, e. g. drop outs, outliers,

instability of sample or reagent signal etc., non-reproducibility, non-correlation of results to the

reference or to the diagnostic pattern, defects or breakdowns, software errors, or error signals.

Any deviation from the defined procedures shall be recorded. In the case of IVD MDs for self-testing,

the investigator or tutor shall duly note any difficulty or question a user may have and any deviation

from the mode of application of the IVD MD as described by the manufacturer.

Any such observation shall be properly recorded. The co-ordinator shall, together with the investigator,

trace the cause whenever possible. The result shall be recorded and shall be part of the evaluation

report.

Where the validity of the examinations already performed may be questionable because of an

identified source of error the tests shall be repeated after exclusion of that cause.

Where a misuse or misinterpretation of the instructions for use has been the cause and where an

unexpected risk inherent to the product design or the mode of application has been identified this shall

be clearly stated.

The proposals of the investigator(s) and the co-ordinator for any improvement of the IVD MD and/or its

application shall be recorded.

4.8 Evaluation report

The co-ordinator shall establish an evaluation report. It shall contain a description of the study, an

analysis of the results together with a conclusion on the performance claims investigated.

The report shall also discuss any unexpected outcomes which have occurred. It shall identify the

cause whenever possible and give recommendations for corrective actions to be taken, where

necessary.

If several studies have been conducted for one IVD MD, a single summarizing report may be

established.

5 Modifications during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Where the manufacturing process has been changed it shall be checked whether the performance

claims of the IVD MD still conform to those which had been set initially. Otherwise the validity of the

examinations already performed shall be questioned and the evaluation plan shall be revised

accordingly.

Where design changes are introduced, the evaluation plan shall be revised.

6 Re-evaluation

In case of changes to the design or manufacturing process of the IVD MD,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study shall be repeated as far as necessary, to ensure that the intended use and the performance

claims of the IVD MD placed on the market are adequately evaluated.

This re-evaluation may refer to documented results of a preceding evaluation insofar as these are considered valid and transferable after critical review.

7 Protection and safety of probands

The removal, collection and use of tissues, cells and substances of human origin is governed, in

relation to ethics, by the principles laid down in the Convention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dignity of the human being with regard to the application of biology and

medicine and by any national regulations on this matter.

In any case, the results obtained from a specimen by means of the IVD MD under evaluation shall not

be used for other purposes than for performance evaluation, unless ethical reasons, fully supported by

a responsible medical professional, suggest the contrary. In such a case the medical professional

assumes complete responsibility.

3 性能评估的一般要求

3.1 责任和谋略

生产商负责性能评估研究的开始和/或引导。他应规范明确所有管理和引导IVD-MD性能评估的人员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尤其对那些需要组织的自由和授权进行

1,评估已有的测试结果和数据的有效性。

2,详述/指定需要进一步检查或确认的性能声明。

3,详述/指定并记录评估计划及测试过程。

4,准备评估报告。

生产商应指定一个协调者总体负责性能评估研究。协调者应确保具有所需的才智能力。审查者应确保在他手上评估计划正确轨道进行,并且在伦理学上合适。

3.2 记录

性能研究的记录应包括相关于本标准的条款3到7要求的文件。并应成为IVD MD技术文档的一部分。

3.3 最终评估和回顾

协调者应评估并记录那些性能声明是符合的,表明是否有不符合的声明并需要的话,给出改进建议。

生产商的负责任的管理应确保性能评估研究的结果和改进建议受到仔细考虑并适当记录,然后才能发布(评估结果的)一致性声明。

4. 组织一个性能评估研究

4.1 先决条件

在开始实验前,协调者需要确保

1.IVD MD的性能声明,也就是研究的主题是指定的。

2.IVD MD 在受约束的生产过程和条件下生产出来了。

3.要评估的IVD MD 符合质量控制标准。

4.在全部研究过程中有充足数目的IVD MD样品提供。

5.符合所有的法律法规对性能评估研究的要求。

6.研究者具有足够的技能并被培训过,进行试验,同时,足

够的资料可以得到。

4.2 评估计划

评估计划需讲述从科学,技术或医学的背景上的目标,评估的范围,所进行的研究的组织结构以及有关的(医疗)设备(此处应指实验对象,也就是试剂)的数目。

在明确实验目标时,协调者应核定哪些性能声明已经被数据或科学文献所核实。

设计评估计划时,应最小化有扩散危害的样品的需求。在IVD MD用来自我测试的情况下,应确保评估计划是适当的,并让使用者可(理解)接受,同时所提供的信息应清晰并易理解。

评估计划应详述并指定:

1.研究者具有足够的使用IVD MD的技能和培训。

2.列出参与性能评估实验的实验室或机构;对自我测试的

情况,需要包括参与实验人员(普通人,无医学背景的

人)的定位和数目。

3.时间表

4.所必需的最小数目的人群,他们的样本通过侵入性过程

所采集,用来确切评估IVD MD性能。

5.操作指南包括使用条件的描述。

6.所认证的性能声明(例如,分析敏感度,诊断敏感度,

分析特异性,诊断特异性,精度,可重复性,重复能

力)

7.性能研究记录的格式。

4.3 位置和资料

总体上,性能研究过程应在反应出实际使用条件相关的情况下进行。

协调者应负责性能评估过程各步骤的适当的指导。所有的研究者应留下姓名。

协调者应确保在各步骤都具有足够的技能并有必须的谋

略。

当普通人卷入自我测试的研究时候,需要给出进行研究的地址和人员数目。协调者应详述代表性的小组的选择的标准。

尤其当研究包括普通人时候,应确保这些人员不会得到额外的使用IVD MD的信息,除了在投放市场时候所提供的和IVD MD一起的信息,因为对生产商的使用指南的理解是研究所包括的一个重要方面。也需要确保未受训人员(普通人)不会得到额外的信息与帮助,比如从一个导师那里,除了那些厂商的使用指南中的那些训练。

4.4 基本设计信息

协调者需提供给研究者足够的信息,以理解IVD MD 的功能和应用,并且,当需要时,研究者自己应熟悉IVD MD及应用。所提供的信息应包括一个陈述,所研究的设备(实验对象)符合98/79/EC标准要求,不仅仅是评估的那些。

4.5 实验设计

实验过程的每一步都需要记录在评估计划中。

试剂/装备的性能评估研究所需要的特别考虑,当需要时,需要给定,例如:

-所适用的标本的种类(如:血清,血浆,尿液)和属性(如:浓度范围,实验的人口的年龄和性别)

-实验人群

-标本的合适性,稳定性与数量及排除标准。

-双盲过程,如果需要的话。

-试剂稳定性

-由标本条件或标本捐献者的病理/生理状态引起的常见干扰因子。

-可以合理预测到的使用条件;尤其是普通人使用所需的条件。

-选择合适的更高层次的参考测量过程和材料,需要的话。

-决定标本的状态(用来定性测试的少量的或序数的等级)

-校准过程,包括需要时的可追溯性

-合适的对照方法

-实验的弱点,限制。

-重新检测及数据剔除的规范。

-可用的额外的关于样本或捐者的信息,若需要对不符合期望的结果进行追访。

-适当的手段来减少使用者感染的危险。

当研究试图验证一个仪器的性能声明时,下面的特别考虑也需要给定:

-维护和清洁

-延期的影响

-软件确认。

注意:对于仪器的技术方面的研究者,还有其他的可能相关的标准。

4.6 性能研究记录

记录应:

-参照评估计划中的实验过程

-毫不含糊地确认

-包括或参照所有结果及相关数据。

-成为IVD MD的技术文档的一部分。

机密数据的保护需要确保。

4.7 观测和非期待的结果

需要特别的注意观测与不符的结果,例如,丢弃的结果,外层的结果,样品或试剂的不稳定性信号等等,不可重复性,结果对参考值或对诊断模式的不相关性,缺陷或故障,软件错误,或误差信号。

任何对确切的(实验)过程的偏离都应被记录。在自测IVD MD的案例中,研究者或导师应准确标注使用者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困难,以及对IVD MD生产商的使用指南所描述的使用方式的偏差。

所有的这些观测应被正确记录。可能的话,协调者应与研究者一道,探求原因。结果应被记录并成为评估报告的部分。

当已经完成的检测的有效性被质疑,因为识别了错误的根源,那么这个测试应该被重复,在排除了该错误原因后。

当一个对用户指南的错误解读或错误使用成为原因,以及那些起源于产品设计或应用方式的非预期的风险被识别,需要被清晰称述。

研究者及协调者对IVD MD 的改进和/或使用的提议应被记录。

4.8 测评报告

协调者应建立评估报告。应包括对研究的描述,结果的分析和对所研究的性能声明的结论。

报告也应该讨论所发生的任何非期望的结果。应辨别可能的原因并给予纠正的推荐行为,当需要的时候。

当对同一个IVD MD的几个研究都进行,应该建立一个独立的总结报告。

5 性能评估研究的修改

当生产过程改变时候,应当检查IVD MD的性能声明是否仍然符合那些最初设置的。否则,那些已经进行了的检测应被质疑,同时,评估计划该做相应修改。

6 重新分析

当IVD MD设计或生产过程有所改变,性能测试研究,只要需要,应被重复,以保证投放市场的IVD MD的使用目的和性能声明被恰当评估。这重评估可以参照以前的记录了的评估结果,只要它们在关键回顾后被认可有效和可转换。

7 参加实验人员的安全与保护

对源自人身的组织,细胞和物质的移除,收集和使用,应根据伦理学来监控,由

(整理)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

附件10: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参考值(参考区间)(征求意见稿) 一、概述 参考值(参考区间)是体外诊断试剂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临床使用中判断被检测样本是否正常的重要依据。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 本指南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参考值(参考区间)的有关定义、实验所需材料、实验过程及实验结果处理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包括建立参考区间的方法学和程序。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对定量检测和确定健康相关的参考值(参考区间)进行评估及准备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同时,本指南亦可指导临床实验室进行参考值(参考区间)的确定或转移。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南进行修订。 二、定义 1.参考个体:根据设计标准筛选出进行实验的个体(确定一个人的健康状况通常是非常重要的)。

2.参考人群:由参考个体组成的群体。(参考人群的数量通常是未知的,因此它是一个假定的实体。参考人群也可以由一个人组成,例如为自身或其他人做参考。主题特异性参考个体在本指导文件中不包含在内。) 3.参考样品组:选出适当数量的个体以代表参考人群。 4.参考值:经过对一定数量参考个体的测量和观查,所获得的检测结果。(对参考个体的实验结果,参考值源于参考样品组) 5.参考值分布:一组参考值的分布。 6.参考样本组的参考值分布:通过测定,并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处理。 7.参考人群的参考值分布:评估参考样本组的参考值分布,并用统计方法进行处理。 8.参考限:源自参考值的分布,用于描述部分参考值的位置(小于或等于、大于或等于、下限/上限。 9.参考区间:参考值低限和高限之间。如:GLU:3.6~6.1 mmol/L。有时只有参考值高限(X)有意义,其参考区间为:0~X)。 10.观测值:病人样本的实验室检验结果,与参考值、参考值分布、参考限、参考区间作比较。 三、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的基本原则 1.选择参考个体 1.1 概要 健康是一个缺乏统一定义的概念,因此,确定排除非健康的标准是选择参考个体的第一步。每一项研究均有不同的健康标准。一个准参考个体的健康状态需经过一系列检查才能确定,这些检查包括病历检查或现状态生理指标的临床实验检查。用于参考值研究的标准应具

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IVD)分类 1按注册法规分类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三类、二类、一类产品。 (一)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二)第二类产品: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她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她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与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2按管理分类 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 一、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包括: 1.血型、组织配型类试剂; 2.微生物抗原、抗体及核酸检测类试剂; 3.肿瘤标志物类试剂; 4.免疫组化与人体组织细胞类试剂; 5.人类基因检测类试剂; 6.生物芯片类; 7.变态反应诊断类试剂。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试剂 1.临床基础检验类试剂; 2.临床化学类试剂; 3.血气、电解质测定类试剂; 4.维生素测定类试剂; 5.细胞组织化学染色剂类; 6.自身免疫诊断类试剂; 7.微生物学检验类试剂。 3、命名

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IVD)分类 1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依次分为三类、二类、一类产品。 (一)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二)第二类产品: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他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2 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 一、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包括: 1.血型、组织配型类试剂; 2.微生物抗原、抗体及核酸检测类试剂; 3.肿瘤标志物类试剂; 4.免疫组化与人体组织细胞类试剂; 5.人类基因检测类试剂; 6.生物芯片类; 7.变态反应诊断类试剂。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试剂 1.临床基础检验类试剂; 2.临床化学类试剂; 3.血气、电解质测定类试剂; 4.维生素测定类试剂; 5.细胞组织化学染色剂类; 6.自身免疫诊断类试剂; 7.微生物学检验类试剂。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编写要求(征求意见稿)

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术要求附录编写要求(征求意见稿)一、前言: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IVD)的产品技术要求中应当以附录形式明确主要原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要求。《办法》第七章要求,已注册的体外诊断试剂,其注册证及附件载明内容发生变化,注册人应当向原注册部门申请注册变更,产品技术要求(包括附录)属于注册证的附件,申请人应对其中发生变化的内容提出注册变更申请。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种类繁多,预期用途及方法学各异,即使是同类产品,不同的生产企业在原料的选择及制备、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方面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对技术要求附录的内容进行规范。 本文内容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技 术要求附录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本文是对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附录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在做出科学合理性解释的前提下,可以依据产品特性对具体内容进行修订。本文内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并参考《中国生物制品规程》(2000年版)制定,随

着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本文内容也将适时进行修订或调整。 二、适用范围 本文针对不同方法学的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技术要求附录中 的主要材料、生产工艺及半成品检定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附录内容编写要求,适用于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延续注册及注册变更申请。 三、基本要求 (一)主要材料 1.通用要求。 主要原材料来源一般有两种途径,生产企业自行制备或外购于其他供货商。申请人在编写产品技术要求附录时,针对不同来源的原材料须明确的内容也不相同,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外购原材料:生产企业应明确供货商名称,供货商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更换。生产企业还应确定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标准,下面对几种常见的原材料进行描述。 a、抗原:应明确抗原名称、生物学来源、供货商名称等信息,应对抗原技术指标的要求进行详述。 b、抗体:应描述抗体名称、克隆号、生物学来源,供货商名称及刺激免疫原等信息,应对抗体技术指标的要求进行详述。

(完整版)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分析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分析 招商三科 2010年8月20日

报告目录 一、体外诊断试剂定义与类别 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政策 三、国外体外诊断试剂市场情况 四、国内体外诊断试剂市场情况 五、体外诊断试剂主要厂商 六、招商方向

一、体外诊断试剂定义与类别 1.1体外诊断试剂相关概念 ?生物制品是以微生物、寄生虫、动物毒素、生物组织等为起始材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并以生物学技术和分析技术控制中间产物和成品质量制成的生物活化制剂。 ?诊断试剂从一般用途来分,可分为体内诊断试剂和体外诊断试剂两大类。除用于体内诊断的如旧结核菌素、布氏菌素、锡克氏毒素等皮内用的诊断试剂等外,大部分为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是指对从人体内提取的样本(包括捐献的血液和组织)在体外进行检查的试剂、组合试剂、校准物品、对照材料等。体外诊断试剂可单独或与试验工具、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 1.2体外诊断试剂原理与分类 ?作用原理:体外诊断试剂是化学检测方法中最重要的部分,通过诊断试剂和体内物质在体外的化学反应来判断体内物质的性质和数量,通过和标准品的比较来判断人体的生理状态,主要应用在疾病的诊断上。

1.3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简介 ?体外诊断试剂的发展是和生物化学发展息息相关的。诊断试剂最早是通过简单的化学反应(生化诊断技术),如酸碱滴定等方法来进行检测,灵敏度极低。 ?后来随着抗原-抗体技术(免疫诊断技术)的发展,通过包埋胶体金、荧光物质或者放射性物质在特定抗体上,抗体和抗原的特异性结合来检测抗原物质的存在和数量。 ?在上世纪60 年代,随着酶联免疫方法的出现,诊断试剂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1989年,科华生物在国内率先研制出酶联免疫法乙型肝炎二对半试剂盒,标志着中国酶联免疫诊断试剂盒进入大规模商品化生产。 ?上世纪80 年代以后,随着分子生物学(核酸诊断技术)的发展,对人体的认识已经进入了基因和分子水平,相应的对基因的检测方法也应运而生,成为判断人体状态的最新工具。我国90年代中期后开始推广应用PCR技术。 ?目前,诊断试剂正在向着高灵敏度、快速、小型化和家庭化发展。 二、体外诊断试剂相关政策 2.1行业规范政策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目录 1.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2.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检测限 3.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线性范围 4.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可报告范围 5.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回收实验) 6.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方法学比对) 7.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精密度 8.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干扰实验 9.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稳定性 10.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

附件1: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编制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注册过程中要求提供申报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产品性能评估是产品研发、制定产品标准等过程的重要技术支持研究过程,并可能对产品的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目前国际上对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评估通常是以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组织(Clinical and Laboratory Standards Institude以下称为CLSI)的相关标准为依据,也是美国FDA 推荐采用的评价标准,但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标准及指导原则的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的技术要求,我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起草产品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以明确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性能评估的技术要求。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性能评估包括检测限、线性范围、可报告范围、准确度(回收实验)、准确度(方法学比较)、精密度、干扰实验、稳定性、参考区间共九个项目。起草的主要依据CLSI发布的以下标准: 1. C28-A2: How to define and determine reference intervals in the clinical laboratory; Approved Guideline-Second Edition.

体外诊断行业研究分析

体外诊断行业分析(上) 体外诊断行业分析(上)主要是针对分析国内诊断行业的现状和发展的空间进行分析;(下)主要是针对国内的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状况和发展方向进行分析。 1、诊断行业 诊断试剂一般可分为体内诊断试剂和体外诊断试剂两大类。除用于体内诊断的如旧结核菌素、布氏菌素、锡克氏毒素等皮内用的诊断试剂等外,大部分为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IVD)包括从人体采集、制备及检测样本(如血液、尿液、体液及组织等)时使用的试剂、仪器及系统,以查明及诊断疾病和其他情况。体外诊断试剂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主要有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微生物诊断试剂、尿液诊断试剂、凝血类诊断试剂、血液学和流式细胞诊断试剂等,其中生化、免疫、分子诊断试剂为我国诊断试剂主要的三大类品种。国际诊断行业巨头均同时生产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在我国,由于产业发展时间较短以及技术水平的限制,从事体外诊断产业的企业主要为试剂厂商,诊断仪器的生产厂商相对较少。

1.1 我国诊断行业状况 外企垄断高端市场、国内企业集中在二级及基层医院。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外资厂商进入中国市场,推动了国内临床检验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检验方法的逐步标准化,明显提高了检验结果准确性、可靠性,大大缩短了临床诊断时间。 我国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用户主要包括2.27万家医院、3.72 万个乡镇卫生院、约450 家血站,还有正在兴起的体检中心和独立医学实验室。目前,约90%的市场集中在医院客户。 国内体外诊断市场大体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三甲医院等高端市场,由于临床检验样本多,寻求更快更准确的诊断,对检验系统的集成和自动化水平要求高,

2020年体外诊断试剂验收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验收标准 一、机构与人员(岗前培训合格上岗) 注:检验学相关专业,医学检验,化学检验,分析检验等 相关工作经验,医疗机构检验室,学校检验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验室等 企业负责人(大专以上) 质管经理(主管检验师,检验学相关专业,≥3年相关工作经验) 质管员(质管经理兼任) 验收员(检验学中专以上学历) 储运经理 养护、 保管员(储运经理兼任,高中以上学历) 运输员(储运经理兼任,高中以上学历) 行政经理 财务(行政经理兼任) 信息管理(行政经理兼任) 业务经理 购销员(业务经理兼任,高中以上学历) 售后(检验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二、制度文件 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制度 一、质量方针 二、质量责任 三、质量否决管理制度 四、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五、文件管理及控制管理制度 六、质量管理体系内部评审管理制度 七、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八、卫生及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九、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十、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管理制度 十一、供应商及采购商审核管理制度 十二、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及销售管理制度 十三、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收货及验收和贮存管理制度十四、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出入库及运输管理制度 十五、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有效期管理制度 十六、不合格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管理制度

十七、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退货及换货管理制度 十八、质量跟踪管理制度 十九、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二十、客户信息反馈管理制度 二十一、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二十二、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召回管理制度 二十三、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电子监管及上报管理制度 二十四、计算机信息系统维护及使用管理制度 二十五、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 二十六、记录及凭证管理制度 程序 一、质量文件管理程序 二、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购进程序 三、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验收程序 四、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储存程序 五、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销售程序 六、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出库及运输程序 七、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售后服务程序

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精品文档体外诊断试剂(IVD)分类 1 按注册法规分类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三类、二类、一 类产品。 (一)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二)第二类产品: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他为第 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 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2 按管理分类 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 一、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包括:1.血型、组织配型类试剂; 2.微生物抗原、抗体及核酸检测类试剂;3.肿瘤标志物类试剂;4.免疫组 化与人体组织细胞类试剂;5.人类基因检测类试剂; 6.生物芯片类;7.变态反应诊断类试剂。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试剂 1.临床基础检验类试剂;2.临床化学类试剂;3.血气、电解质测定类试 剂;4.维生素测定类试剂;5.细胞组织化学染色剂类;6.自身免疫诊断类 试剂;7.微生物学检验类试剂 3. 命名 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原则: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名称一般可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 第二部分:用途,如诊断血清、测定试剂盒、质控品等。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如酶联免疫方法、胶体金方法等,本部分应当在括号中列出。 如果被测物组分较多或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与产品相关的适应症名称或其他替代名称。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标准,是指为保证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所制定的标准物质、质量指标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

体外诊断试剂行业一定要知道的几个概念

一、关于试剂盒的两个必须搞清楚的概念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盒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下面这两个概念,如果你深刻的理解了这两个概念,对于今后的产品研发、实验室检测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1、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2、体外诊断试剂盒:顾名思义就是具有上述体外诊断功能,可以方便实验人员使用的将各检测组分组成起来配有进行分析或测定所必需的全部试剂的成套用品。 二、关于产品必须搞清楚的概念 体外诊断试剂盒是经过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转化之后的一个产品,无论这个生产过程多么的简单,多么的手工化,作为经历过一个生产过程的产品,我们必须清楚的知道: 1、产品:在百度百科中对产品是这样解释的:人们向市场提供的能满足消费者或用户某种需求的任何有形物品和无形服务。而狭义的产品是指被生产出的物品。针对体外诊断试剂盒来说,应该是符合产品的狭义的概念的。

2、产品标准:既然产品是经生产出来的物品,那么原材料经过这样一个生产过程之后,是否符合产品的预期要求呢?该如何评估一个特定的产品的内在质量呢?于是,就建立了产品标准这样的概念。 对产品结构、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做的技术规定,称为产品标准。产品标准按其适用范围,分别由国家、部门和企业制定;它是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具有约束力的产品技术准则,是产品生产、质量检验、选购验收、使用维护和洽谈贸易的技术依据。 3、产品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区别 产品标准就是针对产品而制定的技术规范,在我国针对产品而制定的技术规范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种。 企业标准就是企业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它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企业标准一般分为产品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产品标准和企业标准是相互联系、相互包含的关系,即产品标准有企业标准,企业标准中有产品标准。但是,产品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根本区别是从不同角度来定义的,即产品标准是从制定标准的客体(对象)——产品而定义的,企业标准是从制定标准的主体——企业而定义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所常见的企业标准大多是产品标准,实际上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企业产品标准,也就是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而制定的技术规范。 三、关于产品标准中几个相关概念 1、准确度 准确度是指在一定实验条件下多次测定的平均值与真值相符合的程度,以误差来表示。它用来表示系统误差的大小。在实际工作中,通常用标准物质或标准方法进行对照试验,在无标准物质或标准方法时,常用加入被测定组分的纯物质进行回收试验来估计和确定准确度。 在一个特定的产品中,其有可能会被符合率(定性产品)和回收率(定量产品)这样的指标代替。 2、精密度 化学分析中,精密度是指使用特定的分析程序,在受控条件下重复分析测定均一样品所获得测定值之间的一致性程度。精密度决定于偶然误差(过失除外),表

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模板.docx

胆固醇测定试剂盒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山东高密彩虹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目录1概述 2胆固醇测定试剂盒及相关信息 3性能评估资料检 测限评估资料 线性范围评估资料 可报告范围评估资料 准确性(回收实验)评估资料 准确性(方法学比对)评估资料 精密度评估资料 干扰实验评估资料 配对差异检验 剂量效应实验 以病人标本评价干扰效果实验 稳定性评估资料

参考值(参考区间)评估资料4.结论

胆固醇测定试剂盒分析性能评估资料 1概述 本报告是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要求,提交了胆固醇测定试剂盒的分析性能评估资料,对试剂盒涉及的性能指标 分别进行检测,评估其是否符合设计研究的要求。本报告对所有的实验进行了总 结,具体数据及结论如下: 2胆固醇测定试剂盒及相关信息胆 固醇测定试剂盒批号和规格 用于性能评估的胆固醇测定试剂盒批号分别为 ****** , ****** ,****** 。本产品设计了两种包装规格,只是大小包装不同,对性能评估结果没有影响。因此只对其中一种规格进行了测定,规格为: ******** 。 校准品和质控品 用于性能评估的校准品为*** ;质控品为 *** 。 试验仪器 用于性能评估的仪器为 ******生化分析仪。

3性能评估资料检 测限评估资料 实验要求 实验人员应熟悉检测方法与仪器操作;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并保持仪器处于正常状态;用于实验的试剂应为同一批号,且在有效期内。 实验材料和方法 采用 5%牛血清白蛋白溶液作为空白样本,空白样本应不含被测物。在生化分析仪上连续检测 20 次,记录检测结果。 实验结果 ***生化分析仪测定值: 批号 1: 批号 2: 批号 3: 结果: 计算 20 次结果的均值X与标准差 SD。以空白均值加两倍标准差作为报告方

2018年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体外诊断试剂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4月

目录 一、行业发展概况 (4) 1、第一阶段:产品引进 (4) 2、第二阶段:自主生产、规范发展 (4) 3、第三阶段:快速增长 (5)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和主要政策法规 (5) 1、行业主管部门 (5)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 (2)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5) (3)行业协会 (5) 2、行业主要政策及法规 (6) (1)主要法规 (6) (2)鼓励行业发展主要相关政策 (6) 三、行业产业链情况 (9)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9) 1、有利因素 (9) (1)体外诊断市场需求增长 (9) (2)国家政策扶持 (10) (3)疾病患病率提高 (10) 2、不利因素 (10) (1)高端市场被外企占据 (10) (2)产品同质化严重,行业竞争激烈 (11) 五、行业市场规模 (11) 六、行业风险特征 (12)

1、市场风险 (12) 2、政策风险 (13) 3、经销管理风险 (13) 4、人才流失风险 (14) 七、行业主要企业简况 (14) 1、湖南永和阳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 2、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4) 3、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15) 4、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5)

一、行业发展概况 体外诊断指的是在人体之外,通过对人体样本(血液、体液、组织液等)进行检测而获取临床诊断信息,进而判断疾病或机体功能的产品和服务。体外诊断产品包括诊断仪器、诊断试剂以及相关校准质控耗材。体外诊断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体外诊断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类,主要分为生化诊断、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尿液诊断、凝血类诊断、血液和流式细胞诊断等防范,其中生化、免疫、分子诊断是目前我国体外诊断的主要方法。 我国体外诊断产业起步相对较晚,主要精力了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产品引进 我国检验医学的发展长期落后,这阻碍了临床诊断产品的产业化发展。到20实际70年代,中国医学检验节仍沿用20世纪50年代的防范,由检验科人员自行配置试剂。 2、第二阶段:自主生产、规范发展 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体外诊断产品逐渐进入了产业化进程。在此期间,大量国外先进技术进入中国,涌现了一大批生产体外诊断产品的厂家,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生产临床生化试剂和免疫试剂的厂家众多,市场竞争激烈,推动了体外诊断产品临床应用水平。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技术指导原则(讨论稿) 一、前言 本指导原则是在目前对体外诊断试剂性能评估认识的基础上制定的,仅对性能评估中需要考虑的常规事项做基本说明。所述内容是否适用,取决于体外诊断试剂的类型、特性和复杂程度,如认为不适用,生产企业应做说明。产品的性能评估应该符合产品在预期使用条件下性能声明。申请者在开始做产品的性能评估时,应考虑与被评估的产品相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科学文献中的各种建议。建议生产企业参照本指导原则的总体要求,根据产品的特点确立具体适用的性能评估方案及报告内容。同时,由于体外诊断试剂涉及范围广泛,品种也比较繁杂,本指导原则亦将随着对体外诊断试剂认识的加深而及时更新。 二、基本原则 负责性能评估的人员应熟悉国家的相关法规,并具备与被评估产品相关的技术知识与操作能力。 三、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评估 (一)性能评估方案 生产企业在进行性能评估前,应制定性能评估方案。性能评估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性能评估的研究题目、相关理论背景、研究目的。 (2)预期用途: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描述一致。 (3)时间和地点:应说明进行性能评估的时间和地点。 (4)应说明被评估产品的结构、组成,原材料的来源及其质量标准。如果是与仪器配套使用的试剂还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述的适用机型上进行验证,每系列的仪器选取至少3台(含3台)。 (5)检测原理:应对检测方法与原理做基本描述。 (6)样本:应说明样本的数量(临床常见病例总样本数量不应少于200例。对于定性产品,阳性样本数量不应低于总样本量的50%;对于定量产品,高、中、低值样本 数量应各占总样本量的1/3。对于特殊的临床病例应考虑实际情况酌情增减样本数 量,并对所选择的样本作特殊说明)、样本的类型(如全血、血清、血浆、尿、脑 脊液等)、样本的来源人群(如老年人、新生儿等)、样本的采集、保存、运输及处理方法(是否添加抗凝剂等)、样本的选择与排除标准、异常样本(如有)对测量值可能产生的偏差等内容。 (7)比对试验:性能评估过程中应设立对照体外诊断试剂,并进行比对试验。对照体外诊断试剂应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可合法销售的产品,必要时应提交对照体外诊断试剂的说明书。建议考虑如下问题:已有同类产品上市的,建议选择市场上公认的产品做比对试验;无同类产品上市的,与参考方法做比对试验; 既无同类产品,也无参考方法的,应有相应的替代方案。 (8)性能声明:申请人应对需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做出声明,如准确性、精密度/可重复性、线性/可报告范围、灵敏度、最低检测限、特异性/抗干扰能力(应考 虑如乳糜、黄疸、溶血、维生素C、类风湿因子、嗜异性抗体以及其它可能对产品使用产生干扰的因素)等。 (9)评估过程中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的确定。 (10)评估方法和统计方法的描述。 (11)校准方法(程序),校准品的溯源性。 (12)相应的质控品和质控方法。 (13)稳定性:包括在特定条件下的效期稳定性和开瓶稳定性。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价

附件6: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 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前言 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定量检测方法的回收实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用于评估定量检测方法准确测定待测分析物的能力,结果用回收率表示。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考有关标准,对采用回收实验进行准确度评估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采用回收实验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估并准备准确度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用于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产品。因体外诊断产品评价是将仪器、试剂、质控品、校准品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价,因此回收实验的评价采用系统的概

念进行描述。如特殊产品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可进行详细说明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价。 三、基本要求 (一)回收实验的基本要求 1.操作者应熟悉待评价系统的操作。 2.编写系统标准操作规程,其中包括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并保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3.待评价系统的处理。进行回收实验前,应该对待评价系统进行初步评价,并且对待评价系统进行精密度及线性评价(参考相关标准),只有在以上评价完成并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才可进行回收实验。 (二)回收实验的评估及数据处理方法 1.实验样本的基本要求和制备方法 (1)选择合适浓度的常规检测样本,分为体积相同的3-4份。 (2)在其中2-3份样本中加入不同浓度相同体积的待测物标准液制备待回收分析样本,加入体积小于原体积的10%,制成2-3个不同加入浓度的待回收分析样本,计算加入的待测物的浓度。 (3)在另一份样本中加入同样体积的无待测物的溶剂,制成基础样本。 2.实验过程 用待评价系统对待回收分析样本和基础样本进行测定,通常对样本进行3次重复测定,计算均值,取其均值进行下述计算。 3.数据处理及结果报告 (1)加入浓度n=标准液浓度n×[标准液加入体积/(样本体积+标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详解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令第5号) 2014年07月30日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5 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勇 2014年7月30日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与备案管理,保证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有效,根

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注册或者办理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四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注册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其拟上市体外诊断试剂的安全性、有效性研究及其结果进行系统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的过程。 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备案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 第五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备案管理,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实行注册管理。 境内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备案,备案人向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准确度-回收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回收实验) 指导原则 一、前言 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定量检测方法的回收实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用于评估定量检测方法准确测定待测分析物的能力,结果用回收率表示。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考有关标准,对采用回收实验进行准确度评估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采用回收实验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估并准备准确度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用于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产品。因体外诊断产品评价是将仪器、试剂、质控品、校准品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价,因此

回收实验的评价采用系统的概念进行描述。如特殊产品不适用于本指导原则,可进行详细说明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价。 三、基本要求 (一)回收实验的基本要求 1.操作者应熟悉待评价系统的操作。 2.编写系统标准操作规程,其中包括校准程序和室内质控程序,采用合适的校准品、质控品并保持系统处于正常状态。 3.待评价系统的处理 进行回收实验前,应该对待评价系统进行初步评价,并且对待评价系统进行精密度及线性评价(参考相关标准),只有在以上评价完成并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后,才可进行回收实验。 (二)回收实验的评估及数据处理方法 1.实验样本的基本要求和制备方法 (1)选择合适浓度的常规检测样本,分为体积相同的3-4份。 (2)在其中2-3份样本中加入不同浓度相同体积的待测物标准液制备待回收分析样本,加入体积小于原体积的10%,制成2-3个不同加入浓度的待回收分析样本,计算加入的待测物的浓度。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1: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酶联免疫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酶联免疫诊断试剂是指在酶标板上包被相关的抗原(或抗体)后,利用直接或间接的方法与待测样品中的相关抗体(或抗原)反应,形成的抗原抗体复合物再与相应的酶标记的抗体和/或抗原进一步反应,经过酶催化底物发生显色反应,由形成的颜色的强弱来判断样本中相应的抗体或抗原的存在。 为了规范酶联免疫诊断试剂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应用酶联免疫法的第三类诊断试剂(病原微生物)的生产和质量控制,其他类酶联免疫诊断试剂(如第二类等)参考本指导原则执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据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适时组织修订。 一、基本原则 (一)酶联免疫诊断试剂生产用的各种原料、辅料等应制定其相应的质量标准,并应符合有关法规的要求。 (二)酶联免疫诊断试剂的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以及适宜的生产环境,获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同时,应按照《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和记录,加以实施并保持有效运行;还应通过《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评定标准(试行)》

的考核。企业应对试剂的使用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并经国家药品管理部门批准。 (三)酶联免疫诊断试剂在研制时,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各反应条件的选择和确定应符合基本的科学原理。 (四)酶联免疫诊断试剂生产过程中所用的各种材料及工艺,应充分考虑可能涉及的安全性方面的事宜。 (五)生产和质量控制的总体目标:保证试剂使用安全、质量稳定、工艺可控、检测有效。 二、原材料质量控制 (一)主要生物原料 与诊断试剂的质量最密切相关的生物原料主要包括各种生物活性抗原、重组抗原、单克隆杭体、多克隆抗体以及多肽类、激素类等生物原科。这类原料可用于包被酶标反应板、标记相关酶(辣根过氧化物酶、碱性磷酸酶等)、中和反应用抗原或抗体、制备校准品(标准品)等。使用前应按照工艺要求对这类生物原料进行质量检验,以保证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主要生物原料若为企业自己生产,其工艺必须相对稳定;若购买,其供应商要求相对固定,不能随意变更供应商,如果主要原料(包括工艺)或其供应商有变更,应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变更申请。 主要生物原料的常规检验项目一般包括: 1.外观 肉眼观察,大部分生物原料为澄清透明的液体,不含异物、浑浊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 什么是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称体外诊断试剂,是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在疾病的预测、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和健康状态评价的过程中,用于人体样本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质控品等产品。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仪器、器具、设备或者系统组合使用。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体外诊断试剂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产品。 根据检测原理和方法将其分为四大类:生化试剂、免疫诊断、分子诊断、微生物诊断 种类细分检测原理应用领域优点缺点 生化诊断干化学各种生物化学反应临床急诊生化项目的 检测 快速定性 其他血常规、尿常规、肝 功能、肾功能等 成本低检测范围有限 免疫诊断放射免疫将放射性同位素测量的高度灵敏性、 精确性和抗原抗体反应的特异性相结 合的体外测定技术激素、微量蛋白、肿 瘤标志物和药物微量 物质测定 成本低,灵敏度 高 操作复杂,有污 染 酶联免疫酶与样本反应,依据颜色变化程度确 定结果传染性疾病、内分泌、 肿瘤、药物检测、血 成本低,技术成 熟 操作复杂,耗时 长

型等 胶体金胶体金标记,实质上是蛋白质等高分 子被吸附到胶体金颗粒表面的包被过 程,聚合物聚集后肉眼可见乙肝、HIV、标志物、 女性妊娠、毒品等 简单,快捷,准 确,无污染 检测范围有限 乳胶比浊抗体吸附在胶乳颗粒上形成致敏源, 与抗原发生交联反应,形成抗原抗体 复合物,胶乳颗粒发生凝集 特定体液蛋白质简单,直观检测范围有限 荧光免疫免疫学方法与荧光标记技术结合来研 究特异蛋白抗原在细胞内分布的方法细菌,病毒等特异性强,敏感 度高,速度快 存在非特异性染 色 时间分辨荧光(TRFIA)根据镧系元素复合物发光特点,用时 间分辨技术测量荧光,同时检测波长 和时间两个参数进行信号分辨 激素、病毒性肝炎标 志物、肿瘤抗原、多 肽 对荧光免疫的优 化 操作复杂 化学发光将抗原抗体同样本结合,然后由磁珠 捕捉反应物,再加入发光促进剂,加 大发光反应的速度与强度,进而诊断传染性疾病、内分泌、 肿瘤、药物检测、血 型等 线性范围宽,灵 敏度高,特异性 强,自动化程度 高等 成本相对较高 分子诊断PCR DNA高温变成单链,低温互补配对病毒,细菌特异性强,灵敏 度高,简便快捷操作较复杂,难以自动化等 原位杂交(ISH)标记的已知测序核酸为探针与细胞或 组织切片中核酸进行杂交,从而对特 定核酸进行精确定量定位的过程基因图谱,病毒检测检测表达部位明 确、很高的敏感 性和特异性 分辨率有限,定 量不够精确 基因芯片测序原理是杂交测序技术,在一块基 片表面固定了序列已知的靶核苷酸的 探针,互补匹配确定序列药物筛选、新药开发、 疾病诊断 高灵敏性和准确 性、快速简便, 可同时检测多种 疾病 技术成本昂贵, 复杂,重复性差, 分析范围较窄 基因测序从血液或唾液中分析测定基因全序 列,预测多种疾病的可能性基因图谱、疾病筛选 等 信息量大,通量 高,准确 成本高,时间较 长 微生物诊断药物试验体外测定药物抑菌或杀菌能力的试验实验室检测准确操作要求高培养+形态观察对细菌培养观察菌落细菌、真菌简单,成本低耗时 全自动微生物分析细菌鉴定的生化反应细菌,真菌简单,快速成本高 根据管理分类 (一)体外生物诊断 1.血型、组织配型类试剂; 2.微生物抗原、抗体及核酸检测类试剂;3.肿瘤标志物类试剂; 4.免疫组化与人体组织细胞类试剂;5.人类基因检测类试剂; 6.生物芯片类; 7.变态反应诊断类试剂。

体外诊断行业研究分析

体外诊断行业研究分析

体外诊断行业分析(上) 体外诊断行业分析(上)主要是针对分析国内诊断行业的现状和发展的空间进行分析;(下)主要是针对国内的上市公司的竞争力状况和发展方向进行分析。 1、诊断行业 诊断试剂一般可分为体内诊断试剂和体外诊断试剂两大类。除用于体内诊断的如旧结核菌素、布氏菌素、锡克氏毒素等皮内用的诊断试剂等外,大部分为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IVD)包括从人体采集、制备及检测样本(如血液、尿液、体液及组织等)时使用的试剂、仪器及系统,以查明及诊断疾病和其他情况。体外诊断试剂按检测原理或检测方法分,主要有生化诊断试剂、免疫诊断试剂、分子诊断试剂、微生物诊断试剂、尿液诊断试剂、凝血类诊断试剂、血液学和流式细胞诊断试剂等,其中生化、免疫、分子诊断试剂为我国诊断试剂主要的三大类品种。国际诊断行业巨头均同时生产诊断试剂和诊断仪器,在我国,由于产业发展时间较短以及技术水平的限制,从事体外诊断产业的企业主要为试剂厂商,诊断仪器的生产厂商相对较少。

1.1 我国诊断行业状况 外企垄断高端市场、国内企业集中在二级及基层医院。20 世纪八九十年代外资厂商进入中国市场,推动了国内临床检验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检验方法的逐步标准化,明显提高了检验结果准确性、可靠性,大大缩短了临床诊断时间。 我国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用户主要包括2.27万家医院、3.72 万个乡镇卫生院、约450 家血站,还有正在兴起的体检中心和独立医学实验室。目前,约90%的市场集中在医院客户。

2.1、中国体外诊断的市场空间 中国体外诊断市场随着国内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而壮大,根据Frost & Sullivan 的市场调研报告,2011 年国内体外诊断市场规模超140 亿元,预计2012 年市场约167亿元,同比增约16.8%。 从市场格局看,外资诊断厂商如罗氏、雅培、西门子、贝克曼等把控高端市场,占据国内诊断市场约60%份额,国内厂商占据40%。诊断试剂占约70%,仪器约30%。 目前,国内体外诊断试剂市场的主体为免疫和生化。我国免疫诊断试剂近年来发展很快,市场份额约为29%,而发展较为成熟的生化诊断试剂依然占有重要的市场地位,达到26%的市场份额。血液学检测试剂市场份额为12%,分子诊断占到9%的市场份额,其它诊断试剂占到24%的份额,包括了微生物检测试剂、尿液诊断试剂、床边检测等多种产品。未来我国免疫诊断试剂将保持快速发展,市场份额有望上升至35%,成为我国体外诊断试剂市场最重要的品种之一。 生化试剂已完成进口替代,全自动生化仪仍由外企主导。生化诊断产品在国内起步较早,是医院最为常规的检测项目,在几个细分行业中发展最为成熟,生化试剂技术壁垒相对较低,生化试剂检测系统多为开放式,不需用仪器与试剂的匹配,国产试剂经过多年的发展质量稳定,成本低,品类较为完善,已占据国内生化试剂大部分市场,主要企业有利德曼、九强生物、中生北控等,全自动生化仪外资品牌主要有日立、贝克曼等,国产有迈瑞、科华、长春迪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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