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的历史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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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的历史演变

一、古代商会的演变

据史料记载,在西方近代商会产生之前,我国各地已有为数众多的商业行会和手工业行会。商会起源于行会(GUILD),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早期的商人、手工业者为了互相帮助,维护同行业的利益而建立同业性组织。

应该说,我国的行会组织起源很早,上可追朔至唐朝以前。从6世纪末叶起,隋、唐、宋朝的市肆中已经有了“行”,行业组织为首者有“行头”、“行首”、“行老”之称。当时的“行”已具有商业行业和“工商业者组织”的含义。

元明时期已经流传“一百二十行”、“三百六十行”的熟语,到清代康熙、乾隆、同治、光绪年间,已出现许多手工业行会组织,如湖北黄陂制袜业公会、广东佛山制鞋业的福履堂和儒履堂等。同时,商业行会(多称为公所)也应运而生。如上海的钱庄、面粉、杂粮、呢绒等行业,分别组织了公所。1918年,北京农商部公布《工商同业公会规则》,将同业性组织定名为“工商同业公会”。

在明清时期,商业活动范围得到进一步扩大,正是由于在那一时期经商人员的不断增加,“行”的称谓已被“会馆”或“公所”所取代。为了保护同业、同行或同乡的利益,他们或以同乡联合成立会馆,或以同业联合成立公所。总之,按某一行业或某一地域划分帮口,甚至一业之中还有以乡谊划分领域,各立门户,各有自己的势力范围,

各有自己的行规帮约,其共同特点就是垄断市场,排除自由竞争。这种封建行帮保守排外、反对创新、控制市场。

这个时期的商会表现形式为:

西周———肆

据史载,中国的行会最早出现于春秋时代的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476年前后。从西周开始,我国手工业已经比较发达,分工也逐渐细化。手工业、商业的发展,加上城市的出现和繁荣,产生了行会的萌芽,《论语》中说:“百工居肆,以成其事”。这里的“肆”,指的就是中国最早的行会组织。

先秦时代———行

这个时期的行会被称为“肆”,汉代称为“行列”、“市列”,隋唐代后则称为“行”。据《中国史稿》记载:大都市经营同一行业的店铺增多,就产生了同行业的封建性组织———行。行由行首或行头主持本行的事务,在行内负责贯彻有关官员和市场的规定,向政府交纳税收,办理与官府的交涉关系事项等。封建政府则利用“行”这一特别的组织和“行”头加强对各行的控制。

手工业者和商人组成行会,一方面是为了限制竞争,另一方面是为了应付官府的差遣,便于行会会员共同承担应尽的义务和分摊各会员应付的份额。从官府来看,行会便于其统治和管理手工业、商业者,可以简便地有效率地通过行会征徭役、派官差和推行各种经济政策。

明代———商帮

在明代以前,我国商人的经商活动多是单个的、分散的,是“人自为战”,尚没有出现具有特色的商人群体,也即有“商”而无“帮”。自明代中期以后,由于商品流通范围的扩大,商品数量和品种的增多,在商业中具有“龙头”作用的行业在一些地区兴起,传统“抑商”政念的转变,商人队伍的壮大,商业竞争的激烈,以致在商业战线上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喧闹局面。最明显的是,在全国各地先后出现了不少商人群体———商帮,他们是驰骋于商界的一支支劲旅,操纵着某些地区和某些行业的商品贸易。

商帮,是以地域为中心,以血缘、乡谊为纽带,以“相亲相助”为宗旨,以会馆、公所为其在异乡的联络、计议之所的一种既“亲密”而又松散的自发形成的商人群体。商帮的出现,标志着我国封建商品经济发展最后阶段的开始。

它的活动在商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中国商业史中,山东商帮、山西商帮、陕西商帮、洞庭商帮、江右商帮、宁波商帮、龙游商帮、福建商帮、广东商帮、徽州商帮等十大商帮,在明清300余年中,都是称雄逐鹿于商界的商人群体。一个商帮,是一方经济势力的代表。他们的活动,除与整个社会有一定联系以外,更主要的是影响一个地区的方方面面。

明清朝代———行会

行会在宋代有了一个较大发展。进入明清朝代,行会则因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文化领域,开始分别以行帮、帮会、会馆和会所

等不同名目和组织形式出现在社会生活中。这个时期各类行会的作用大致如下:

(一)通过制订行规行纪,用对会员强制的办法,限制行业内部的竞争,同时抵制来自外部的竞争。

(二)举办周济同业人员的贫穷、疾病、养老、送老等福利事业。

(三)承接并应酬官府的要求,保证本业人员所能承担的最低限度的征役,努力抵制官府的过分剥削和欺压。

二、近代商会的演变

从史料中能找的文献来看,西方国家最早的商会萌芽形成是同欧洲中世纪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扩大,特别同贸易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是以特有的西欧行会制度形式出现的,商会是商品经济的必然产物。

近代意义的商会,萌芽于欧洲封建社会的商人行会,即商人基尔特。产生于16世纪的法国,1599年法国的马赛商人自发组成商会,法国是世界上最早成立商会的国家,是近代商会的发源地;继法国之后,产生商会的是德国,1665年成立的汉堡商会是德国第一个商会;加拿大于1750年出现了全国性商会;英国的第一个商会于1768年在泽西岛成立,随后1813年在伯明翰也成立了商会;美国于1768年在纽约成立第一个商会;日本于1878年在东京、大阪、神户分别成立了“商工会议所”。

“商会”的舶来。据记载,英国早在1834年8月就在中国的广州设了英国商会,1836年,在此基础上,组织了包括在广州的全部外商的洋商总商会。鸦片战争之后,由于外国资本和商品的汹涌输入,

引起了中国经济和市场的急剧变化。1847年,各国商人在上海联合组成了上海洋商总会。1861年,香港的68家外商行号在英国驻华公使的直接支持下,组成了香港洋商总会,即现在的香港总商会。1887年天津的各国外商也成立了天津洋商总会。在1904 年之前,外商在广州、上海、香港、天津成立了6个商会。

中国自己的商会(完整意义上的商会),应该说出现得相对很晚,最早的商会始于清末。戊戌变法时,张寮赛、任之善、徐润等首先在上海设商学会,但因变法失败而解散。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袁树勋在上海联合中国通商银行总董事长严任,邀请各行业商董,于1902年成立了上海商业会议所,这被普遍认为是中国人自己办的近代意义上的第一个商会。

从法律意义上而言,中国商会制度建立的过程,也是近代意义上商人身份确立的过程,是商人组织有序化的过程。与当时西方的民间商会相比较,它更具官方色彩,更依赖于国家法律的制度催化。这种制度的催化作用的成效十分显著,它相当迅速地改造、吸纳了各种形式的传统商人组织,成为具有主体性的利益集团。中国早期的商人组织的结构、形式与功能都比较单一,几为纯商人间的封闭型组织。

明代中业后具有龙头作用的行业在一些地区逐渐兴起,传统“抑商”政策的削弱,商人地位的提高,人们从商意识的转变,其必然的结果之一就是在全国各地出现了不少商人团体——商帮。这些商帮作为中国行业组织的雏形,一直维持到清朝。在清朝康乾盛世后,各地出现了许多手工业行业组织。同时,商业行会、或称“公所”等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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