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
胡塞尔在什么意义上是理性主义者

胡塞尔在什么意义上是理性主义者" 胡塞尔是西方传统哲学的最后一个大家,也是西方现代哲学的开山鼻祖。
一般认为,他是一个理性主义者,但是他又是现代非理性哲学的有力影响者。
这种双重定位使人们难于理解胡塞尔到底在做什么样的哲学。
许多人以胡塞尔早期现象学及其影响为据,把他与海德格尔等人划入同一行列,但是,无论从他们自己的声称还是从他们的宗旨来看,两人的哲学有着基本的差异。
最能标明这种差异的是胡塞尔坚称他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并维护西方理性传统,而海德格尔却极力解构这种传统。
因此,我们对胡塞尔和海德格尔区别的理解就不能仅仅根据他们共有的现象学,而必须根据他们现象学之外的观点或对现象学的不同解释来作出。
同一现象学被用于不同的追求,因此关键是要看他们追求什么。
胡塞尔从1894年反叛并反对心理主义开始,就走上了一条企图复兴理性主义的不归之路。
不理解他对理性主义的追求,就不可能理解胡塞尔。
理性主义是在多种意义上而言。
首先,它可以指要求聪明地、智慧地选择达到目的的手段,并坚定地贯彻自己的理性选择,不为情感、道德和其他价值所动;其次,它可以指要求思想、观点有充足的理由,得到充分的论证,使之站得住脚,而不是胡说八道;再次,它可以指要求思想、行为遵循事情的必然规律和普遍本质,而不受感性偶然性的干扰甚至控制,在此意义上的理性即普遍必然性,也称客观必然性。
胡塞尔的理性主义是上述第三种意义上的理性主义,也是西方主流哲学自古希腊以来追求的理性主义,它标志着西方文明的特征。
我们知道,这种理性主义与西方文明一道被许多东方传统主义者和整个后现代主义者所拒斥,而开此先河者,有叔本华、尼采、柏格森、克尔凯郭尔、弗洛伊德等人,但是,没有海德格尔和维持根斯坦的加盟,对这种理性主义的拒斥肯定是不深刻的。
在海德格尔和维持根斯坦之前,可以说,只有非理性主义、反理性主义,要求生命冲动和个体欲求冲破理性必然性的控制和压制,获得解放和张扬。
这些人表达了一种对西方理性文明传统的强烈反抗,破坏性极强而建设性极弱。
现象学胡塞尔

布伦坦诺的价值哲学——“一件事情不是因为上帝命令它才是善的,而是因为它本身就是善的,上帝才命令它”现象学胡塞尔胡塞尔——海德格尔吸收现象学方法创立存在主义哲学——二战后期,流行存在主义——六十年代,解释学他的思想分四阶段:对数学和逻辑的研究创立现象学把现象学发展为先验唯心主义向生活世界的转化哲学负有崇高使命,以人类的永久性目标为己任。
现象学名词背后的要求:哲学应该搁置一切过于仓促的世界,毫无偏见地分析在意识中出现的现象。
胡塞尔的目标:借由现象学的方法建立一个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
经验科学是事实科学,无法达到此程度。
而数学作为一种推理逻辑,绝对严格,绝对无时间性的。
经验自然科学是一种“事实科学”。
原因在于:经验中获得的事实是在时间上被规定的东西。
经验科学不具有绝对的无可置疑性。
只能带来暂时的功利,不能提供造福于子孙万代的、超越其特殊的经验世界的知识。
什么是严格科学?科学是代表一种绝对的、无时间性的价值的称号。
严格科学的条件——必须是绝对正确的知识。
必须是无时间性、超时间的真理。
必须为子孙后代造福。
《逻辑研究》中,胡塞尔与当时流行的心理主义决裂。
心理主义宣称逻辑法则不外是心理性法则的表现,逻辑必须还原到心理基础上。
胡塞尔确证纯粹逻辑的理想性:它的法则独立于实际的思考行动里的具体内容之外。
胡塞尔反对科学主义和心理主义哲学要成为严格科学,必须与经验自然科学的事实科学划清界限,克服将哲学混同或归于事实科学旗下的科学主义。
心理主义将绝对的、无可置疑的逻辑规律,降低为以个人心理活动为转移的经验事实,这就陷入主观主义和相对主义。
建立科学哲学的关键:回到事物本身不要像“科学主义”和“人生观哲学那样”,不关心真正的“客观真理”。
回到事物本身的方法:摆脱一切未经考察的偏见和假设,直接面对“事物”本身。
“事物”并非客观存在的具体事物,而是泛指所有可能存在的对象,物质的或者精神的,存在的或不存在的。
现象学的特点:一旦哲学通过直觉描述到了意识到的现象,那就能描述意识活动的结构以及同这种意识活动相应的意识对象的本质结构。
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

从“意向性”到“超越性”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与奠基现代哲学史上海德格尔和胡塞尔是两位知名的哲学家,他们均对意向性理论进行了重要的研究。
在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中,意向性被认为是意识或思维的本质特征,意识或思维总是指向某种客体或内容,即所谓的“对象”。
这一理论一度被认为是现象学的基石,但海德格尔对这一理论提出了批判和反思,并提出了自己关于超越性的观点,同时也奠定了后来存在主义和后现代哲学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批判和超越性的贡献,同时举出具体例子证明。
首先,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没有摆脱主体和客体二元对立的问题,即意识总是与某个外在的对象相对应,这使得意识和对象之间的关系显得过于僵硬和静态。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出了他自己的存在主义思想,主张超越人类对客体的限制,认为存在应该被理解为一个更广泛、更本质的概念,它超越了主体和客体的二元对立,是一种更为动态的存在状态。
在这种存在状态中,存在者超越了自己的主体和对象,直接与存在自身相遇。
这也可以说是海德格尔对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的一种超越。
其次,海德格尔认为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没有涉及到个体和生命的独特性,即每个人的意图和意向都是独特的,并不能被简单地视为一种普遍性。
他认为,人类存在的真正意义是将自身的意识、意向和意图投射到世界上,使自己的存在变得更加丰富、具体和独特。
海德格尔认为,这种丰富、具体和独特的存在状态可以被称为“存在的世界”,它既包括了人类对客体的认知和感知,同时也包括了对自身的认识和感知。
这种存在的世界也是超越人类对客体和自身的限制,是存在者与世界相遇的一种方式。
因此这也是海德格尔对胡塞尔意向性理论的一种超越。
第三,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中存在一个困境:意向性可以被解释为无限延伸的,这也意味着人类意识可以无限地向外扩张,不断获取新的意向和意图。
但是,这种无限扩张的过程同时隐含着一种不确定性和无穷尽的可能性,人类对世界的认知也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深刻。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胡塞尔现象学方法是一种哲学方法,由德国哲学家埃德蒙·胡塞尔(Edmund Husserl)提出。
该方法旨在通过对现象的描述和分析,探索事物本质和意义,以此来建立一种真正的哲学科学。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在现象学及其他学科中有广泛的应用,对于理解和解释复杂的现实世界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强调对现象的直接经验。
胡塞尔认为,人们应该抛开先入为主的观念和假设,直接去观察和描述事物的本来面目。
他认为,只有通过直接的观察和描述,才能真正理解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因此,胡塞尔主张在进行任何研究或探索时,都应该从现象本身出发,真实地面对现象,而不是凭空臆想或主观臆断。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注重对现象的描绘和分析。
胡塞尔认为,通过对现象的描绘和分析,可以揭示出现象背后的本质和结构。
他提出了“纯粹现象学”的概念,认为通过对现象的纯粹描绘,可以抽象出现象的本质特征和规律。
胡塞尔通过对时间、空间、意识等现象的分析,逐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现象学体系,为研究事物的本质和意义提供了理论基础。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强调主观意识的重要性。
胡塞尔认为,人的主观意识是认识事物的基础,是建立真正的哲学科学的前提。
他主张将主观意识的主动参与融入到研究中,通过回溯主观意识的活动,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胡塞尔提出了“回归到事物自身”的概念,即通过回溯主观意识的活动,将研究对象还原到其自身的本体,以此来获得对事物的真正理解。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还强调了对意义的关注。
胡塞尔认为,意义是现象的本质特征,是人类理解事物的基础。
他提出了“意义附着”和“意义层次”的概念,认为意义是从经验中产生的,是通过主观意识对现象的理解和解释所形成的。
通过对意义的分析和解释,可以深入理解事物的内涵和外延,揭示事物的真正意义。
胡塞尔现象学方法是一种以现象为基础的哲学方法,通过对现象的直接经验、描绘和分析,以及对主观意识和意义的关注,探索事物的本质和意义。
该方法在现象学及其他学科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为我们理解和解释复杂的现实世界问题提供了有效的工具和方法。
胡塞尔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

胡塞尔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
胡塞尔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是哲学领域中的两种不同的逻辑方
法论。
胡塞尔形式逻辑主要强调逻辑规则在具体经验中的发现和建构,从而强调逻辑的发展是与人的经验和思维过程密切相关的。
而先验逻辑则认为逻辑规则是先验于经验的,即在经验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人类只是通过经验来发现和应用这些规则。
胡塞尔形式逻辑的核心思想是“本体学转向语言学”,即将哲学
的关注点从对世界本体的探究转向对语言的探究。
他认为,语言是人类思维和经验的基础,因此逻辑规则的建构需要从语言中出发,通过对语言的分析和规范化来建立逻辑规则。
先验逻辑则强调逻辑规则是人类普遍共有的先验能力,是与语言和经验无关的。
先验逻辑认为逻辑规则是人类先天具备的普遍规律,不受经验的干扰和改变。
因此,先验逻辑的规则是绝对的、普遍的和不可改变的。
在现代逻辑学中,胡塞尔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都有着重要的地位。
虽然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异,但都是逻辑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在逻辑研究中,需要同时关注逻辑规则的本质和逻辑规则在语言和经验中的应用,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逻辑规则。
- 1 -。
胡塞尔现象学的内时间意识结构主要基于《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研究

胡塞尔现象学的内时间意识结构主要基于《内时间意识现象学》的研究胡塞尔的现象学理论以内时间意识结构为基础,是现象学研究领域中的重要理论之一。
内时间意识结构指的是人类在时间感知中所体验到的内部时间经验,是人类主体性体验的重要来源。
本文将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内时间意识结构进行深入探讨,并通过分析5个具体例子来证明,内时间意识的结构是现象学研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内时间意识结构的概念和本质内时间意识结构是指人在时间意识中感知到的内部时间经验。
胡塞尔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指出:时间作为一个现象,不仅是与空间相互关联的,更是让我们感知到世界在存在中的变化和发展。
时间的存在在人类主体性体验中表现为内部时间经验,为我们提供了获取时间的基本途径。
胡塞尔认为,在内时间意识的结构中,有两个基本要素:一是时间箭头(内时间的流动方向),二是“现在”的体验。
内时间的流动方向使得人类可以对过去进行回忆和对未来进行预知,而“现在”的体验成为获取时间体验的基础。
因此,内时间意识结构是现象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向世界开放认知和行动的基础。
二、内时间意识的结构中的现象学特征1. 内时间的主体性质内时间的主体性质指的是内时间体验的唯一性。
每个人的内时间经验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特质,这样的体验是个人纬度的。
相比于外部时间,内时间经验更为个性化,因而具有更高的主体性,是人们体验世界的重要来源。
2. 内时间的现在性时间的体验是内在的,因此其体验具有现在性。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人们的思维注意力在“现在”这个时刻,他们就会有时间的体验。
内时间的“现在”不仅仅是时态,也是现象学研究的核心要素之一。
3. 内时间的生动性内时间的体验对于人们是生动的,因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内部时间体验去想象未来,回忆过去。
无论是记忆象征个人经验,预期合理推论未来,还是创造,都离不开内时间经验的体验内容。
4. 内时间的延续性内时间的体验是可以延续的,其前后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不可分割。
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
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直观”概念在胡塞尔现象学中具有中心意义。
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看,“直观”作为是现象学研究所应依据的最终基础;从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看,“直观”作为意识行为本身也是现象学研究的重要课题。
胡塞尔现象学的方法要求将所有抽象的哲学概念都回溯到它们在之光之中的原初源泉上去。
他坚信,“直观”对于人的认识来说是最后的根据,或者说,“最终的教益”。
当胡塞尔在传统的笛卡尔真理意义上提出真理就是明见性时,他所指的就是“直观的明见”或“明见的直观”,即一种能够直接原本把握到实事本身的明见性;也就是说,这种明见性的最主要特征应当是直观,即一种“直接的把握到”;而在“直接地把握到”这个表述中显然包含着“无前设性”“无成见性”“面对实事本身”(亦即无间隔性)等等意义。
因此,胡塞尔所提出的著名现象学口号,亦即现象学所应遵循的“一切原则之原则”或“第一方法原则”就在于:“每一个原本给予的直观都是一个合法的认识源泉,将所有那些在直观中原本地(可以说是在其切身的真实性中)展示给我们的东西就当作它们自身所给予的那样来加以接受,但也仅只是在其自身给予的范围内加以接受”。
在这个意义上,现象学首先是一门直观的、并在直观的基础上进行描述分析的现象学。
“直观的现象学” 本身在胡塞尔那里还包含y有两种意义上的“直观”:感性直观和本质直观。
一个本质直观必须以感性直观为出发点,因此本质直观奠基于感性直观之中;但本质直观可以超越出感性领域而提供本质性的认识。
从总体上说,本质直观的可能性是作为本质科学的现象学得以成立的前提。
当然,胡塞尔并没有明确地规定和划定“直观”在现象学中的作用与范围。
他在后期对发生现象学、本能现象学等等的规定与设想表明,现象学也可以是非直观的、解释性的。
无论是感性直观,还是本质直观,无论是个体,还是普遍直观,它们的共同之处都在于,或者说,它们能够被称作直观的理由都在于,它们shiy一种能够把握原本的意识行为:“直观”首先意味着一种对事物的直接把握方式。
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
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胡塞尔内时间意识现象学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的一个重要概念。
它探讨了人类对时间的感知和理解,以及时间在我们的意识中的作用。
胡塞尔认为,时间不仅仅是一个客观存在,而是与我们的意识紧密相关的主观现象。
胡塞尔将时间意识分为两个层面:现象时间和存在时间。
现象时间是指我们主观上感知到的时间流逝的经验,是我们对时间的直观感受。
存在时间则是客观存在的时间,是时间的实在性。
胡塞尔认为,我们的现象时间是建立在存在时间之上的,它是我们对存在时间的理解和感知。
在胡塞尔看来,我们的现象时间是由我们对世界的感知和意识构成的。
我们通过感知和意识来理解事物的存在和变化,而时间就是这种存在和变化的基础。
胡塞尔认为,我们的存在时间是由我们的意识活动所决定的,我们对时间的感知和理解是通过我们的意识活动来实现的。
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对于我们理解时间的本质和人类的时间感知有着重要的启示。
它提醒我们时间不仅仅是一个客观存在,而是与我们的意识紧密相关的主观现象。
我们的时间感知和理解是通过我们的意识活动来实现的,它是我们对世界的感知和理解的基础。
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还对我们认识时间的方式提出了挑战。
传统上,我们认为时间是一个线性的、连续的存在,我们的生活也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的。
但是胡塞尔认为,我们的时间感知和理解并不是简单的线性顺序,而是一个复杂的主观现象。
时间在我们的意识中是多样的,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间断的,可以是快速的,也可以是缓慢的。
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为我们理解时间的本质和人类的时间感知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它告诉我们时间不仅仅是一个客观存在,而是与我们的意识紧密相关的主观现象。
我们的时间感知和理解是通过我们的意识活动来实现的,它是我们对世界的感知和理解的基础。
胡塞尔的时间意识现象学为我们认识时间的方式提出了挑战,它提醒我们要审视我们对时间的认识和理解,从而更好地理解时间的本质和人类的时间感知。
胡塞尔现象学扎哈维
胡塞尔现象学扎哈维什么是胡塞尔现象学胡塞尔现象学(Husserlian phenomenology)是德国哲学家爱德华·胡塞尔(Edmund Husserl)创立的一种哲学学派,强调通过意识的直观体验来研究对象的本质。
胡塞尔提出,我们对于事物的认识是通过直接体验来获得的。
而这种直接体验并非仅仅是感官上的经验,还包括思维、想象以及其他形式的意识活动。
胡塞尔将这种直接体验称为“意识直观”(conscious intentionality)。
胡塞尔强调,我们在意识中获得的直观体验是独特且不可替代的,它使得我们能够直接感知到事物的本质特征。
通过对这些直观体验的分析,胡塞尔试图揭示事物的本质结构、意义和目的。
现象学扎哈维现象学扎哈维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重要的后继者和发展者,他对胡塞尔的思想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扩展。
扎哈维在他的著作中探讨了现象学与时间的关系。
他认为时间是我们对事物变化的感知,而现象学的任务就是揭示时间现象中的本质结构。
与胡塞尔相似,扎哈维也认为意识具有直观性,我们可以直接体验到时间的流逝和变化。
但他同时指出,时间感知是相对于我们自身的主体经验的,它是被我们构建出来的。
扎哈维进一步解释了现象学是如何揭示时间现象的。
他认为,我们通过将时间现象作为意识对象来分析,从而获得对时间本质的直观洞察。
通过对时间现象的观察和描述,我们可以逐渐揭示时间的结构、特征和意义。
胡塞尔现象学扎哈维的影响胡塞尔现象学扎哈维对哲学和其他学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哲学领域,胡塞尔现象学扎哈维的研究为我们揭示了意识和时间的本质,引起了一系列关于主观体验、现象及其背后的真实性和本质性的讨论和辩论。
他的思想为许多哲学家提供了启示和思考的方向。
在科学和心理学领域,胡塞尔现象学扎哈维的观点也产生了影响。
人们开始关注主观体验和意识在认知过程中的作用,并在实验中使用现象学的方法进行观察和研究。
这些研究有助于深入理解人类思维和心理活动的本质。
胡塞尔生活世界的两种含义
胡塞尔生活世界的两种含义——兼谈欧洲科学与人的危机及其克服内容提要:胡塞尔所说的“生活世界”有两种含义:一是作为经验实在的客观生活世界,一是作为纯粹先验现象的主观生活世界,二者之间隔着一道先验还原的界限。
不同意义上的“生活世界”与科学及人的生存的关系也不同:在胡塞尔看来,前者是近代科学产生的基础,也是造成科学“危机”与人的“危机”的根源;后者则有可能为我们提供一条克服这种危机的途径。
关键词:胡塞尔生活世界危机自然态度先验还原“生活世界”是胡塞尔晚年给予现象学的第一主题,1它不仅赋予现象学许多新的可能,也引起了不少激烈争论:“生活世界”究竟是什么?它是我们日常周围具体的生活环境还是某种更原本的东西?它与先验现象学、先验还原的关系如何?它与科学和科学危机的关系又如何?它对于理解人的生存有何意义?关于这些问题,国内近年来已有一些深入讨论。
2一般认为,按照胡塞尔的看法,生活世界是科学的根基与源泉,科学的有效性与意义最终要回溯到生活世界,而近代科学危机以及与此相关的人的生存危机就在于遗忘了这个源泉。
但本文认为,这些说法原则上虽然没有错,但都没有区分出生活世界在胡塞尔那里的两种不同含义,即一是作为经验实在的客观生活世界,一是作为纯粹先验现象的主观生活世界。
3这两种不同意义上的生活世界与科学及人的生存的关系截然不同,因而不说明这种区分,就无法澄清生活世界对于科学以及人的生存所具有的地位与意义,更无法揭示造成“危机”的真正根源。
所以,笼统地把胡塞尔讲的生活世界看作一切意义之源,认为只要重返生活世界就能克服“危机”,只会给人造成误解甚至误导。
一、欧洲科学危机与自然态度中的生活世界让我们首先从欧洲近代科学危机说起。
此危机究竟何在?人们依据胡塞尔的著作,正确指出此危机就在于近代科学已丧失了它的“生活意义”或“生命意义”(Lebensbedeutsamkeit)。
4而这种意义之所以丧失,又是因为近代科学已遗忘了它起源于“生活世界”这个事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生理机体的功能。胡塞尔认为不论如何积累数据,若是 没有理解测量的对象究竟是什么,关联是什么,若是没有 经过认识论的批判,我们就难以“以正确的和彻底的方式 解释自然科学关于存在之物的成果”。 胡塞尔更为警惕的心理主义根本错误在于:没有正确 区分知识的对象和认识活动,混淆了观念性和实在性:即 我体验知觉时,“立即或几乎不可避免地把知觉统摄到我 的自我的关系中”。心理主义试图将逻辑和数学的基本原 则还原成心理的。最初的心理主义是指为逻辑结构提供理 论基础的认知心理学,后来,心理主义扩展到任何“心理 化”,即把所有对象都转化为心理体验的企图。
胡塞尔的思想是在对心理主义的批评中日渐成熟的,这种 批评最早明确于1900年发表的《逻辑研究》导言中。在胡 塞尔的整个哲学发展中,很难一劳永逸地断定他与心理主 义的关系。一方面,现象学是在批评心理主义中明晰出来 的;另一方面,胡塞尔对主体性的兴趣日益浓厚,也被一 些人解释为心理主义的倒退。为什么胡塞尔一再强调现象 学不是心理学?要回应这个疑问,我们首先要看胡塞尔反 对的是什么心理主义,他并不曾一概而论地打倒心理主义 ,而是在两个层面反对特定的心理学。 首先他反对正统的行为主义心理学,这种心理主义是 从心理物理和生理心理学中发展出来的,在实验中对客观 刺激和主观反应之间进行量化和描述,心理被看成物理和
二、逻辑主义时期 胡塞尔在哈雷大学获得教师资格,他在那里从教大约 14年。在其大学活动的最初岁月里,胡塞尔主要致力于研 究数学哲学问题。在这方面,他所取得的第一项重要成果 ,便是1891年出版的“算术哲学”在这部著作中,胡塞尔 研究了数的基础和数的运算。胡塞尔试图回答的问题是, 在没有任何关于数的表象和直观时,我们是如何得到数的 。尽管《算数哲学》是一部研究数学基础的专门学术著作 ,并对这一领域提出了许多有趣的精辟的见解,而且它还 算不上现象学的专著,然而它却包含着许许多多胡塞尔后 来将会用得着的话题。
是关于我们的全部知识的根基的科学。胡塞尔试图使人类 知识的基础成为根本性的东西,以便使它避开怀疑主义。 “现象”,来自于希腊词“phainomenon”,意思是显 现出来的东西或表象。胡塞尔就是在这一意义上使用“现 象”一词的。因此,给予我们的知识的东西是某物的表象 ,是想我显现的东西,即现象。在这个意义上, 现象学是关于现象的科学,关于所给予的东西或向我们 的知识显现的东西的科学。这种方法是纯描述性的:现象 是对给予我们的知识的东西的描述。譬如,我们可以考察 一下我们关于一棵树的知觉,对这棵树的现象学分析可以 使对我所看到的和根据我对这棵树的知觉所理解的东西的 描述,我所看到的是颜色、形状,等等。我所理解的是树
胡塞尔认为贝克莱“存在即感知”的唯我论也不可取 ,后者认为一切超越的客观世界都是人的心理解释,都是 虚构,无法得到合乎理性的论证。但是“虚构”本身不正 预设着超越的存在,而且他否定逻辑规律的论证本身就运 用了逻辑规律,因而这种思考只会导向自我悖谬的怀疑主 义。在胡塞尔眼中,康德虽然考察认识的可能性,进行了 理性批判,但是区分现象和物自体的二元分立依然带有客 观主义的预设。 在日常语用中提到“现象”或“本质”时,我们直觉 地认为现象是暂时的、表面的,而它的后面存在着恒久的 、真实的本质。要想进入现象学的领地,首先要打消这种 看法,现象学那里,这完全是臆想。现象后面依然是现象 ,没有藏在“现象”背后的真正的对象——“物自体”, 事物就是在现象中展开的、被构造的。
的红花,但“红色”是普遍的,不是个别的,它在认识中 是绝对“纯粹被给予的”意向的内在,不是“实在的内在 ”。 听音乐或许是更好的例子,声音转瞬即逝,前面的乐 音已经不是当下“对象”,因而也非“实在的内在”,却 是意向性构造的内在。正是因此,胡塞尔避免使用“内在 对象”的说法,他在《逻辑研究》中倾向于使用“意向对 象”或者“意向给予的客体”。 Reell也译为“实项的”, 以便和real“实在的”相区分,本文real都会译成“物理实 在的”,而reell本文沿用中译本的译法“实在的”,意为 “意识实在的”。
逝世后出版的《现象学观念》一书中问世。从这些演讲中 ,人们可以看到在《观念》一书中较为熟悉的论题,即关 于超验想象学的观念和关于构造意识的现象学。 在弗赖堡大学时期(1916年—1928年),胡塞尔被任 命为新康德主义哲学家里克特的继任者。在这一时期,他 撰写了两部主要的且对理解现象学极为重要的著作:《形 式逻辑和超验逻辑》和《笛卡尔的沉思》。这一时期最有 趣的特征之一是现象学运动的普遍化,尤其在法国、日本 和英国。 在《观念一》和《笛卡尔的沉思》中,胡塞尔坚持认 为,漫无目的地追求某种方法是无用的。每一种方法都需 要有该方法所指向的目的。因此,作为纯粹方法的现象学
的观念之下这些颜色和形状的集合。因此,我们姑且用下 列方式对现象学方法做出界定: 想象学=对意识和给予意识的东西进行描述和分析的方 法,哲学通过这一方法而成为严格的科学。 现象学对事实、尤其是单个事实不感兴趣,它感兴趣的是 本质,即观念和共相。因此,在描述给予意识的那些材料 时,胡塞尔现象学方法试图描述这些材料中那些不变的、 本质的东西。 胡塞尔宣称,在现象学范围之外无任何哲学问题。因 为在成为一个问题之前,它必须作为对我的意识来说的现 象而给予我的知识,现象学就是这样一种哲学,一种给予 我们的知识的东西(即现象)的描述性分析。
现象学
胡塞尔
哲学发展 一、形成年代 1978年,胡塞尔在莱比锡大学邂逅了马萨里克,进而开 始学习哲学。1884年—1885年间,胡塞尔聆听了布伦坦诺 的讲演,内容是关于描述心理学和现象学的心理学问题。 这使他正真开始转入哲学研究,并 开始跟随布伦坦诺学习 。从布伦坦诺的讲演中,胡塞尔明白了哲学史一门科学, 并且是一门严格的科学,其他各门科学则以哲学为其基础 。从布伦坦诺那里,胡塞尔了解到了对精神活动的意向性 做总体分析的潜力。事实上,数年之后他对现象学的发现 ,就是以对布伦坦诺意向性分析的某种精致化而开始的。
描述现象学(《逻辑研究》) 先验现象学(《现象学的观念) 发生现象学(《危机》)
现象学观念
现象学最初的左右铭是:“回到事物本身”。这个表述具
有多重含义: 1、它起初是指返回到作为意识对象的客观的东西 2、另一种意义是对休谟经验主义和康德超验唯心主义的 反动。 3、其最初曾广泛起作用的意义是对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 的反动,因为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拒绝普遍的客观性观念 胡塞尔哲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与不断增长的怀疑主义相对 立的根本的普遍的知识奠定基础,这种基础证明了科学的 实证主义及其哲学来源。在胡塞尔看来,哲学是一门科学 ,它产生于终极的基础。哲学是一门根本的学科,因为它
内在与超越
胡塞尔引入了内在和超越这对概念,主要为了描述意 识和对象的关系。他说我思的直观认识是内在的;客观科 学的认识是超越的,超越正是随着客观性出现的,后者将 客体设定为存在着,要求认识切中符合事态,而这种事态 并非“内在”于认识。 人们在这对概念上常犯的错误是:以为一边是纯内在 的“意向的”对象,另一边是真实的“超越的”对象,涉 及物的就是超越的,涉及意识的就是内在的,初学者多认 为:‘内在之物’在‘我’之内,‘超越之物’在‘我’ 之外,这样理解过于简化,是误解。
胡塞尔撰写的第一部现象学著作是《逻辑研究》,以 两卷本的形式出版。在这部著作里,胡塞尔开始转向纯粹 逻辑问题,对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提出了尖锐的批评。若 干年以后,在1906年,胡塞尔在其日记中写道:“我一直 在经受着强烈的缺乏明晰性和不断徘徊的怀疑的折磨…只 有一种需要吸引着我:我必须赢得明晰性,否则我便不能 承受生命。”追求明晰性和确定性的需要时现象学发展中 的重要因素他,它伴随了胡塞尔的全部生涯。这种追求确 定性的需要最初表现为对心理主义的批评,所谓心理主义 是某种形式的相对主义。胡塞尔批评相对主义和心理主义 的确定成果是关于纯粹逻辑的观念
胡塞尔区分了两种“内在”: 1)人们通常直觉地把内在理解为“实在的内在”,也就 是意识体验中实在的内在,其内容等于个体的意识活动和 感觉材料。认识行为将认识对象包含在它的内部,这种内 在是意识流中的各个瞬间,是人们对“内在”的成见,它 在本质上就是“超越”,并非胡塞尔确保认识确定性所需 要的内在,不过是一般内在性在广义概念上的一个特殊个 案。 2)与之相对的是“意向的内在”,它是普遍的纯粹被给 予的“绝对的内在”、也叫“一般的内在”,“一般内在 性是一切认识论认识的必然特点”,它绝对自明地被给予 ,而不仅仅是实在地含有。比如我们看到一朵朵不同色调
的知识危机正在发生。 在此期间,胡塞尔的兴趣似乎有不同的转向,这是由于 他从较为关注笛卡尔哲学转向较为关注历史和生活世界所 造成的。在某些学者看来这是一种断裂。然而,不管这种 观点如何新颖,胡塞尔所坚持的思想路线不仅与其《观念 》进而《笛卡尔的沉思》非常一致,而且与其早起现象学 著作《逻辑研究》非常一致。 1936年,德国政府由于胡塞尔的犹太血统而收回其教师资 格证书。1937年,胡塞尔身患重病,1938年4月27日逝世 于弗赖堡。
胡塞尔希望现象学杜绝心理主义中的以下偏见:混淆 心理规律和思维规律,要从心理学推导出思维规律;把逻 辑当成心理现象;逻辑的确定性标准本应诉诸于自明性, 结果成了一种特殊的心理感觉。说到底,这种心理主义就 是以“主观经验”作为一切实存和真理的基础。 告别心理主义要求我们不偏不倚地考察什么是观念性 ,什么又是实在性?需要“转向事情本身”,因为事物只 能呈现在意识中,“转向事情本身”,也就是转向意识, 悬置“想当然”的客观实在,只去“看”意识中“自身被 给予的”东西。
三、现象学的成熟 胡塞尔是在哥廷根大学时期创立其现象学,并时期现 象学达到顶峰的。在这一时期,他与主流哲学派的代表人 物,主要是新康德主义者保持着联系。在这些年代里,胡 塞尔出版了两本著作:《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和《观念 :纯粹现象学导论》。后一本著作被认为是对现象学方法 的阐述,发表在现象学运动的正式期刊《哲学与现象学年 鉴》第一卷中。 在《观念》一书中,胡塞尔不仅提出了一种研究哲学 的方法,而且提出一种哲学。实际上,在1907年夏季学期 演讲中,胡塞尔的思想发生了变化,即从《逻辑研究》一 书中的观点转向了《观念》一书中的观点。这些演讲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