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化“7·2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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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煤矿10.5瓦斯事故调查报告

新田煤矿10.5瓦斯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10月5日18时46分,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黔西县新田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0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35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委员王勇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省长陈敏尔等领导立即对事故抢险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传达国家和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李万疆、贵州省副省长王江平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10月7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成立了以贵州煤矿安监局、贵州省安全监管局局长李尚宽为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总工程师赵九利、省监察厅副厅长申楚、毕节市政府副市长马炼为副组长,贵州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厅、公安厅、总工会、能源局及毕节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人员为成员,并邀请省、市检察院参加的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聘请有关专家对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进行鉴定。

事故调查组经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技术鉴定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划定了事故责任,提出了处理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

新田煤矿为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的生产矿井,隶属于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贵公司)。

其管理层级是: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省国资委下属国有独资企业。

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持股比例为%,两公司实际管理层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其煤炭产业方面的管理职能主要以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永贵公司为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永贵公司现有新田煤矿等8处矿井(其中2处为托管)。

新田煤矿矿区内有M4、M5、M8、M9、M12五层可采煤层,其中M4、M9全区可采,M4煤层平均厚度米,M9煤层平均厚度米,为主采煤层;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M4、M9煤层均为突出煤层。

中国矿难统计

中国矿难统计

2004年中国矿难列表2月3月4月5月6月∙6月3日,河北省邯郸市邯郸县康庄乡鸿达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当时报告1人死亡,2人重伤,21人轻伤。

后接到举报,经河北煤矿监察局调查核实,该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

∙6月6日12时40分,北京市京煤集团大安山煤矿920水平西一后槽采区东四石门一煤巷发生巷道坍塌,截止6月10日]],10名被困矿工的尸体被找到。

∙6月9日10时0分,贵州六盘水市六枝特区落别乡永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13人作业,有3人脱险,找到10名遇难者。

∙6月10日2时40分,吉林万宝煤矿红旗二井(国有地方)井下电缆放炮引起火灾,造成11人死亡,3人受伤。

∙6月15日16时50分左右,陕西省黄陵矿业公司一号煤矿300工作面回风巷发生瓦斯爆炸,当时井下有85人作业。

事故发生后,救护队及时下井抢救,造成23人(其中2名救护队员)死亡。

7月8月∙8月6日10时0分,山西运城地区河津市小弯沟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核实当时井下121人,其中95人安全出井,5人获救,10人死亡,11人下落不明。

在抢救过程中又发生二次爆炸,井下有49人(救护队员28人,矿工21人),有22名救护队员轻伤。

9月10月11月∙11月28日7时10分,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293人作业,目前127人升井,其中41人受伤(5人重伤),166人死亡。

见陕西陈家山矿难∙11月23日10时0分,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王封乡王封村红花沟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

∙11月13日12时10分,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当时井下有63人作业,经抢救有44人获救,其中有7人受伤。

有19人死亡。

∙11月11日12时0分,河南平顶山市鲁山县新生煤矿南店报废井区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3人死亡,2人重伤,4人受伤。

∙11月13日12时10分,四川成都市彭州市白鹿镇宏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7.5”瓦斯爆炸事故

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7.5”瓦斯爆炸事故

Nothing will be long in the future. In this world, people wave their hands and let the tea coo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7.5”瓦斯爆炸事故一、基本情况:7月5日晚20:43分,新疆大黄山豫新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号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时,共有20人被困井下,成功救出3人,其余17名遇险人员全部遇难。

二、原因分析:该矿在708工作面密闭火区未熄灭的情况下,盲目决定缩小封闭范围。

在违规打开原密闭、施工新密闭过程中,新鲜风流进入封闭区域,氧气和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遇采空区明火,发生瓦斯爆炸。

三、防范措施:(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各地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生产、安全与经济、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狠抓事故防范,强化措施,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坚决、彻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

对发现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单位,要严肃处罚,及时向社会公示曝光,该关闭的要依法关闭。

同时,要充分利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相关责任的追究力度,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拒不执行停产指令、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开采的矿井要坚决依法及时予以关闭。

(二)加强煤矿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煤矿要建立爆炸物品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严禁煤矿私自非法购买、使用爆炸物品。

煤矿选用的爆炸物品的安全等级必须与煤矿的瓦斯等级相对应,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爆炸物品。

要建立爆炸物品装卸、保管、领退、登记、销毁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爆炸物品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要切实加强爆炸品现场安全管理,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专用储存库、发放硐室,严禁非法违规超量储存。

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全面立即开展以防爆炸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对煤矿爆炸物品的来源、储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切实加强爆炸物品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

吉煤集“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DOC 文档

吉煤集“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DOC 文档

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松树镇煤矿“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2016年3月6日10时53分,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通矿公司)松树镇煤矿+100m东一采区411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发生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2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86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务委员杨晶、王勇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黄玉治立即做出批示指示,并委派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桂来保率工作组连夜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工作。

按照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省长蒋超良批示指示要求,吉林省常务副省长高广滨、副省长李晋修立即带领吉林煤矿安监局、省安全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省政府同意,3月9日,依法成立了由吉林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李峰同志为组长,吉林煤矿安监局和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安监局、公安厅、总工会及白山市政府相关人员参加的吉林省吉煤集团通矿公司松树镇煤矿“3•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组(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了有关专家成立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并综合分析抢险救援报告和专家鉴定报告,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矿井基本情况(一)矿井概况。

松树镇煤矿隶属于吉煤集团通矿公司,为省属国有煤矿,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松树镇境内。

1965年12月建成投产,设计能力为45万吨/年。

2015年核定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当年实际生产原煤55.5万吨。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

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10.06•【字号】•【施行日期】2014.10.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黔西县新田煤矿“10.5”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通报各市(州)、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中央在黔和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2014年10月5日,黔西县新田煤矿1404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截止目前造成3人死亡、7人下落不明、11人受伤。

黔西县新田煤矿为60万吨/年生产矿井,隶属于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属突出矿井。

事故发生后,省、市、县立即启动应急救援,有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积极组织和协调指挥抢险救援。

目前,通过风排瓦斯、清理突出煤炭,救护队已经进入1404回风巷第二道防突风门位置,救援工作正紧张进行。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救援处置,千方百计搜救失踪人员,救治伤员;科学施救,严防发生次生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彻查隐患,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起事故发生在国庆假日期间,反映了煤矿企业在节假日期间安全思想松懈麻痹,安全管理严重滑坡,“红线”意识不牢固,没有守住安全生产的底线,影响十分严重。

今年以来,我省已发生5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32人,占全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的71%,煤矿瓦斯突出灾害已经成为制约我省煤矿安全发展的最重要因素。

事故反映了一些煤矿企业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反映了一些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攻坚的态度不坚决、措施不落实,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关系。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扭转当前煤矿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有效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特提出以下要求。

2024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参考(2篇)

2024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参考(2篇)

2024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总结参考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煤矿生产中非常严重的灾害事故之一,对于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都会带来巨大的威胁。

为了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我公司于____年在XX煤矿组织了一次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本次演练旨在通过模拟真实的事故场景,让矿工们熟悉应急逃生和救援技能,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以下是本次演练的总结。

一、演练目标1.提高矿工的应急逃生和自救意识,确保矿工生命安全;2.检验和提高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处置能力;3.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

二、演练方案1.演练时间:____年10月1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2.演练地点:XX煤矿井下作业面;3.演练人员:包括井下作业人员、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三、演练准备工作1.制定演练方案,明确演练目标和时间;2.成立演练组织和指挥部,明确各职责,并进行相关培训;3.准备相应的演练设备和救援器材;4.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行动流程;5.提前对矿工进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

四、演练过程1.第一阶段:事故模拟和报警演练组织人员按照预定剧本,在井下作业面模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并通过地面与井下的通讯手段发出事故报警信号。

2.第二阶段:应急逃生和自救收到报警信号后,井下作业人员立即按照预定逃生路线进行逃生和自救,在逃离危险区域的同时保持队形,互相照应。

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协助矿工进行逃生,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3.第三阶段:应急救援行动井下作业人员逃离危险区域后,应急救援队伍成员进入井下,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他们根据预定的救援流程,尽快找到被困人员,并进行救援和转运。

同时,其他相关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4.第四阶段:伤员救治和事故处置被困矿工被救出后,应急救援队伍成员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将其转运至地面进行进一步处理。

场地治安保卫人员和事故调查人员开始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整理)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

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日前,国务院对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 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6 21"特别重大炸药燃烧事故、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立胜煤矿"1 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等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认定这3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依照有关规定,对71名事故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3起责任事故分别是: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9 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09年9月8日0时55分,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6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3986.4万元。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

(一)事故煤矿基本情况该矿始建于1993年4月。

1996年1月,经原河南省煤炭工业厅批准,新成立平顶山市新华区四矿,属新华区全民所有制企业。

2001年12月,经平顶山市煤炭工业局批复,该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

2003年,新华区四矿通过整体转让方式改制为私营企业(证照未变更,仍为地方国有煤矿),现任矿长李新军,实际控制人张培举。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以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该矿为立井开拓,共有三个立井,分别为主井、副井、风井。

事故前该矿共有1个采煤工作面和6个掘进工作面。

2007年6月,该矿曾发生过煤与瓦斯突出,实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但事故发生前该矿仍按低瓦斯矿井管理。

2008年11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全省范围内年产30万吨及以下矿井进行停工停产整顿。

2009年3月,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新华区四矿为停工整顿煤矿。

2009年4月23日,新华区人民政府批准新华区四矿进行整顿。

但该矿却借"入井整改隐患"名义违法生产,新华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在多次检查中未予制止。

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调查报告


对有关责任单位旳处理提议
济南贝克矿山工程技术服务有限企业,在防冲论证技术力量和 能力不足旳情况下,编制了《赵楼煤矿1305工作面开采安全性论证 报告》,出具了错误旳论证结论意见。提议予以济南贝克矿山工程 技术服务有限企业警告处分,并列入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黑名 单”。
防范及整改措施
1.煤矿技术服务机构要遵法遵法,规范从业行为,提升服 务质量。教授要坚持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坚持科学、严谨、 精确、客观、公正、全方面旳工作原则,实事求是旳开展工作。
事故发生经过
2023年7月28日,综采二队夜班值班副队长朱启坤召开班前会,安排 1305工作面调面。7月29日夜班2时45分左右,采煤机正在进机头割煤,工 作面忽然出现连续煤炮,跟班副队长邢攸臣和安监员白红印决定暂停生产撤 人。在准备撤人时,工作面内忽然发生巨大声响和震动,工作面内旳19名工 人,受到不同程度旳冲击,当班验收员王成功在工作面1#架外侧转载机过桥 处受伤,造成右小臂骨折。
2、提议中国矿业大学内部要加强对外技术服务旳管理,完 善有关制度,对出具旳方案设计和报告要严格审核把关。
经验及教训
1、评价项目多、风险大。 2、遵守职业道德,对评价结论要谨慎。 3、加强本身业务学习,从政策方面及专业方面掌握最新最 全旳信息及知识,才干做出客观、公正旳评价结论。 4、在承揽项目时要进行风险分析。
中国矿业大学在项目管理方面存在不到位问题。签订技术协议旳乙方为中 国矿业大学,而出具报告单位为中国矿业大学煤炭资源与安全开采国家要点 试验室。协议签订时间与出具报告时间不一致。协议签订时间为2023年10 月16日,而出具旳报告时间为2023年8月。中国矿业大学没有对编制旳《防 治方案研究报告》进行审核把关。
事故原因及性质 ——间接原因

2024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总结(三篇)

2024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总结1. 引言2024年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是为了加强相关救援人员的训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本次演练采取模拟真实情况,通过实战演练,达到增强应急救援能力的目的。

2. 演练目标本次演练的目标是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变能力和技能水平,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演练过程本次演练共分为三个阶段:(1) 预演:在事故模拟区域进行了事故场景的模拟设置,包括煤与瓦斯突出过程、事故范围等。

预演的目的是为了让参与演练的人员熟悉事故场景,为正式演练做好准备。

(2) 演练:根据预演结果,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方案进行救援。

演练过程中,各部门之间密切协作,配合抢险救援行动。

(3) 总结:在演练结束后,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对演练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 演练结果本次演练取得了以下成果:(1) 演练期间,各部门之间协作紧密,信息交流畅通,高效地完成了救援任务。

(2) 救援人员根据预案迅速反应,有效地利用救援设备和器材展开救援行动。

(3) 演练过程中发现了救援技术和装备的不足之处,为今后改进和完善提供了参考。

5. 问题与反思在演练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1) 某些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反应迟缓,表现出缺乏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 部分装备和器材使用效果不理想,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3) 现场指挥和协调能力有待提高。

6. 改进措施针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 加强救援人员的培训,提高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2) 完善和更新救援装备和器材,提高救援效果。

(3) 提高现场指挥和协调能力,加强指挥系统建设。

7. 结束语通过本次演练,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

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矿井“11·24”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

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矿井“11·24”重大煤与瓦斯突
出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响水矿井“11·24” 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处理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2年11月24日10时55分,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南公司)响水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造成2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31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响水矿井为盘南公司所属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00万t/a,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矿井分为河西、播土两个独立的采区,其中,河西采区为设计生产能力100万t/a、证照齐全的生产采区;播土采区为设计生产能力300万t/a、建设手续齐全的建设采区;事故发生在河西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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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化“7·2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记者从湖南省安委办获悉,经报请省政府同意,湖南煤监局日前批复新化“7·24”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决定对新化县委书记、县长等公职人员实施追责;责成新化县人民政府向娄底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发生事故的共升煤矿依法给予罚款24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3年7月24日,娄底市新化县温塘镇共升矿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共升煤矿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向娄底市和湖南煤监局通报称“共升煤矿发生冒顶事故,死亡2人”。

随即,有群众向国家煤监局和湖南煤监局举报这次事故存在瞒报行为。

在国务院安委办和省政府的部署下,由湖南煤监局牵头,会同省安监局、省煤炭管理局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次事故进行彻底调查。

经调查核实,此次事故实际造成8人死亡、3人轻伤;且当地政府在事故处理中存在迟报、谎报、瞒报行为。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共升煤矿矿长崔东辉,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2013年8月9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新化县温塘镇安监站副站长、驻共升煤矿安监员刘平新,因涉嫌玩忽职守罪,已于2013年8月22日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同日被刑事拘留。

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且涉嫌犯罪的煤矿相关负责人曾灿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因对事故迟报、谎报、瞒报负有直接责任,新化县委书记胡忠威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长邓光吕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化县委常委、副县长周先成,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建议娄底市委免去其现任领导职务。

另外,新化县安监局局长、县煤炭局局长、温塘镇党委书记、温塘镇镇长,以及其他责任人均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此次事故被追责的公职人员共计16名,有关方面正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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