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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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知识点

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知识点

第一章社会保障理论概述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社会保障通过分散个人的风险,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并依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社会安定、经济有序进行;许多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内容;在中国还有针对特殊人群的社会优抚制度;概念要素依法建立,立法先行突出以人为本具有经济福利性属于社会化行为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稳定功能、调节功能、促进发展功能、互助功能、其他功能社会保障的特点公平性:起点、过程、结果社会化福利性法制规范性特征多样性特征刚性发展特征风险分散机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责任主体是国家和政府通过再分配保证社会公平社会保障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原则、责任分担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其他原则社会保障体系概述含义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是国家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系统;社会保障体系有无漏洞通常是衡量社会保障制度完备与否的基本依据;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标完整性协调性社会保障体系的结构根据业务内容: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根据是否与受保障对象的社会生产活动或收入关联根据政府介入程度及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层次性社会保障体系社会福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妇女儿童福利、其他福利军人保障补充保障慈善事业、社区服务、企业年金、商业保险、家庭保障第二章社会保障主要理论思想德国新历史学派劳资问题是一个伦理问题国家至上法律至上社会保障思想:倡导国家保险,缓和劳资矛盾代表人物:古斯塔夫·冯·施穆勒G. Schmoller主要观点:强调精神和伦理在社会经济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强调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主张实行强有力的国家干预;资本主义经济组织形式变化可以避免其经济发展重点弊端;提倡社会改良,主张实施社会立法,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历史价值被政府接受,是德国率先实施的依据凯恩斯主义代表人物: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主要观点:充分就业理论在市场经济中,有效需求不足是引起失业的根本原因;要想达到充分就业水平,就必须依靠国家对经济生活的直接干预;通过国家干预,扩大公共福利支出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措施刺激需求增长,实现充分就业,强调精神和伦理在社会经济和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历史价值:被美国政府接受;需求管理成为很多国家制订政府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有效需求理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流动偏好规律政策主张有效需求管理政策刺激消费,引导需求政策社保思想:有限再分配和有限保障凯恩斯主义主张通过财政政策大幅度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其目的是为了增加社会总需求,主要是从生产的角度考虑的,最终是为了维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他们所关心的问题是维持社会再生产的连续性,实施一系列的社会福利措施,只是为了刺激需求和保护生产,以实现充分就业,其政策并非出于对民众福利的真正关心;因此,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充分强调个人责任,国家承担有限责任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社会保障仅是“有限”保障;福利经济学旧福利经济学、新福利经济学代表人物:庇古旧福利经济学、卡尔多新福利经济学主要观点:旧福利经济学:福利是一个人获得的效用或感受到的满足通过国家干预,通过收入再分配的形式来实现福利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帕累托最优理论——公平与效率的理想王国历史价值:将社会福利与国民收入联系在一起,是福利国家产生的理论依据旧福利经济学基本观点经济福利边际效用价值论①国民收入大小;②国民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思想:政府干预,实施社保,收入均等新福利经济学“帕累托最优”与“补偿原理”“社会福利函数”论“相对福利论”论社保思想:补偿变革损失,实现合理分配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第三章社会保障理论分析社会保障水平的特点含义:社会保障水平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高低程度;社会保障水平有绝对水平和相对水平之分社会保障绝对水平是指每个独立个体所获得的社会保障给付量;微观:社会保障支出占工资总额的比重;中观: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宏观: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特点;粘性或者刚性特点、动态性特点、适度性特点社会保障水平适度性社会保障支出水平“不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救助;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社会保险社会保障支出水平的“超度”客观原因:人口老龄化、失业率增高、医疗费用膨胀;主管原因:政策原因、认识误区社会保障支出的“适度”平等与公平公平的相对性不同的主义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时期或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的利益群体有不同的公平原则、不同的个人对公平的理解也有分歧社会保障中的平等参保资格上是否平等、在保险缴费、支付、水平上是否平等、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门槛是否人人相同、在社会保障模式层次上,促进收入平等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社会保障中的效率社会保障制度本身内部而言的效率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有效供给外部而言的效率外部效率衡量指标:社会保障支出占GDP的比重,在职职工总收入中社会福利收入占工薪收入的比重,福利分配与工薪就业的关联度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社会保障一般公平原则:1生存保障原则;2正向分配原则;3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情相适应原则;4普遍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社会保障各子项目公平原则:1社会救助原则——选择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受助权利原则、最低生活原则2社会保险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统筹互济原则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社会保障各子项目公平原则:3社会福利原则——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4社会优抚原则——励军荣军原则,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社会保障中的公平体现于社会保障原则之中不同主义的不同公平原则:1关于国家介入社会保障的程度;2关于社会保障收支问题;3关于“劫富济贫”和福利收入均等化问题4关于社会保险的资格条件问题第四章社会保障基金与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来源社会保障基金征税方式与征费方式费改税的积极作用提高征收率和降低成本、提高社会保障统筹级次、有助于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基金安全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费改税的障碍面临着制度障碍和相应成本制度缺失成本与制度摩擦成本、配套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与我国现行的“统账结合”的制度构架相冲突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模式现收现付型、完全积累型、部分积累型现收现付式:不同人群的代际收入再分配,内涵:利用目前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为现在的保险受益人支付保险金,完全靠当前的收入满足当前的支出,以支定收,略有节余;优点:以支定收,只需考虑短期资金平衡,不必承担长期风险;缺点:当人口年龄结构和劳动力的年龄结构发生变化或者经济发生动荡时,会增加现有人口和劳动力的负担完全积累式:个人生命周期内的收入平滑;内涵:未来用于支付保障待遇的基金为投保人在整个缴费期间的缴费额及其储备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就是通过一定的积累来满足个人未来的保障需求;特点:费率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可以由有关管理当局通过投资活动予以保值、增值;优点:能够预防人口老龄化的冲击,使基金的筹集与经济条件相联系,权利与义务关系紧密;缺点:通货膨胀导致基金贬值风险的客观存在又使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压力倍增;每个劳动者分别设立账户且历经多年导致管理难度比较大;部分积累式:现收现付与部分积累的结合;内涵:将现收现付式和完全积累式实行有机结合,将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分成两个部分,一部分现收现付,另一完全积累;特点:以近期横向收付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付平衡有机结合作为指导的基金管理方式;实践: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的就是部分积累模式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原则收支平衡,确保制度正常运行:现实生活中,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一般都采取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方式;合理负担,维持适度待遇水平:在企业、个人和政府之间进行合理的社会保障费用;综合平衡,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一定期间内社会保障项目支付的需要确定合理的支付准备金规模,剩余部分用于投资运营,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原则安全性原则:最基本原则,名义价值和实际价值收益原则:社保基金通过投资运营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率流动性原则:衡量标准是资产变为现金的能力属地化管理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类型:决策机构主要是由政府机关充当执行机构主要由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组织担任监督机构由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担任社会保障管理方式集权制管理:在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基础上,把各个社会保障项目全部统一在一个管理体系中,集中对社会保障各项基金的筹集、待遇给付以及运营监管等实施统一的管理;分权制管理: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由不同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自建立起一套执行机构、资金运营机构和监督机构,并且各机构间相互独立,资金不能相互融通;统分结合的管理:将相关性较强的社会保障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将特殊性较强的项目单列出来,由专门的部门进行分散管理第五章养老保险制度人口老龄化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口结构模式,而不是指单一群体或个人年龄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指老年人口相对增多,在总人口所占比例不断上升的过程;二是指社会人口结构呈现老年状态,进入老龄化社会衡量标准: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养老养老金替代率即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的比率;通常作为衡量劳动者退休前后生活保障水平差异的重要评价标准;替代目标和公式缴费工资替代率缴费工资替代率=基本养老金/指数化缴费工资社会平均工资替代率社平工资替代率=基本养老金/地方社会平均工资个人退休前工资替代率个人工资替代率=基本养老金/退休前工资金替代率根据社会保险的原则,养老金标准的上限应该考虑退休人员已经形成的生活水平,下限应当高于贫困线,即养老保险金必须高于社会救济的标准;国际劳工大会的文件规定:缴费和就业30年并有一个符合养老条件的配偶,正常的养老保险工资替代率不得低于40%--50%;国外的养老金替代率一般在40%--70%之间,如美国的养老金替代率为40%,法国为50%,日本最高为68%;养老保险金的缴费模式待遇确定型,缴费确定型待遇确定型DB计划,defined benefit指按预先确定的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所需要的替代率与支付养老金标准,支付雇员退休时的待遇;“以支定收”例如:养老金水平=该职工退休前若干年的平均工资系数工作年限优点:收益额明确,退休后有收益有保障;缺点:有通货膨胀及待遇刚性增长等风险;缴费确定型DC计划,defined contribution是经过预测,确定一个缴费标准,按照这个缴费标准投保费率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并存入劳动者的个人账户;“以收定支”养老金水平取决于缴费年限的长短、资金积累的规模及其投资收益的多少优点:简便灵活、雇员选择权;缺点:保值增值难度大养老保险三支柱方案、五支柱方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含义: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企业年金目前定位为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一个重要补充;基本模式;建立了以受托人为中心的信托模式;企业年金由企业发起设立年金计划,并成立年金理事会,确定受托模式后,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选择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和账户管理人;通过四个资格管理人之间的相互监督,最大程度的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第六章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疗服务价格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都较小,收入弹性较大供方信息垄断医疗服务需求易受心理作用影响医疗服务具有不可分割性特点医疗服务具有异质性特点医疗服务市场的失灵医疗保险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风险选择risk selection、撇脂cream-skimming、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与医疗服务市场相连:第三方补偿机制医疗保险制度模式国家卫生服务模式:特点:普享的福利制度:本国全体公民资金流向:公民纳税——二次分配——医疗服务提供方——为居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的医疗服务,不存在“第三方付费”:政府举办医疗机构,较强的计划性,市场机制基本不起调节作用社会医疗保险模式:概念: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由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用以支付被保险人医疗费用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特点:国家立法强制居民参保和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强调权利与义务先对应,第三方支付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专款专用,与就业和收入相关联,保障范围扩大,被保险人自付一定费用商业医疗保险模式概念:以商业医疗保险作为本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体制度,辅之以其他形式的医疗保障的一种医疗保障模式;是把医疗保险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按市场法则自由经营的医疗保险模式特点:自愿的契约关系,特殊商品,市场调节,政府责任是制订与监管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第三方支付,强调精算公平储蓄医疗保障模式概念:将医疗费用损失风险自留的一种形式,通过个人账户的积累,以解决家庭成员患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制度特点:法律强制性储蓄的方式,要求每个有收入的国民在年轻时就要为其终生医疗需求储蓄资金;不能分散风险;强调基金积累,突出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责任;个人储蓄账户只能用于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消费;患者根据自己经济支付能力自主选择医疗服务项目,享受的医疗服务水平越高,个人自付的费用就越高复杂性:多种制度,主导制度分类依据·:兼顾资金筹集方式、对医疗机构的支付方式、医疗费用的分担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医疗保险费用分担方式起付线方式起付线方式又被称为扣除法,是指被保险人只有在支付一定数额的医疗服务费用后,保险机构才负责支付部分或全部的医疗费用;共同付费方式共同付费方式又称按比例分担,即被保险人和保险机构按一定比例共同支付医疗费用,这一比例又称共同负担率或共同付给率;最高保险限额方式该方法是先规定一个医疗费用封顶线,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只偿付低于封顶线以下的医疗费用,超出封顶线以上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或由被保险人与其单位共同负担;混合式混合支付法是将上述多种支付方式综合起来应用的偿付方式;医保支付方式医疗服务付费方式按服务项目支付Fee for Service第三方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协议,按医生和医院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数量向医疗服务机构支付医疗费用的形式;按住院床日费用支付Per Diem日均住院费用付费,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医院实际提供的住院天数,按每一住院日的费用偿付标准向医院支付医疗费用的方式;单病种支付Per Case医院对单纯性疾病按照疾病分类确定支付额度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agnosis Related Groups,DRGs根据国际疾病诊断分类标准,将住院患者的疾病分为若干组,每组分为几级,对某组某级疾病的诊疗全过程一次性向医疗机构偿付费用;按人头付费Capitation根据医疗结构服务人数,按照每人定额定期由第三方向医疗服务方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为被保险人购买医疗服务的制度;总额预付制度Global Budget协商确定一定时期内提供一揽子医疗服务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额医保两定点、三目录两定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处方外配药品购买;三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起付线社会统筹基金开始分担的医疗费用的金额起点, 为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共付制社会统筹基金分担医疗费用时,要求个人分担一定比例;封顶线社会统筹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第七章失业保险制度失业失业的概念:在某个年龄以上,在考察期内没有工作,而又有工作能力并且正在努力寻找工作的状态失业三要素:年龄、工作能力、正在努力寻找工作的状态失业的基本类型摩擦性失业:由于劳动力信息不完全、市场组织不完善所导致的人们在不同地区、职业或生命的不同阶段不停地转换工作而引起的难以避免的摩擦所造成的失业劳动力市场的动态属性和流动选择机制引起历时较短,自愿性失业结构性失业:由于经济结构变化和产业兴衰转移而导致的劳动力供求的内部结构失衡而出现的失业现象职位空缺和失业者并存原因:技术进步;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变化;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持续时间较长周期性失业:有效需求不足事业,由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而引起的劳动力供大于求所造成的失业难以预料,后果严重,难以治理季节性失业:某些行业生产条件或产品受气候条件、社会风俗或购买习惯的影响,由于季节性变动而导致的劳动者就业岗位的丧失所形成的失业现象,可以预料,容易解决失业陷阱在失业保险制度作用下,当失业者失业期间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收入和其他补助与找到工作的净收入相比具有很高的替代率时,失业者宁愿选择失业而不愿再就业;/缩小了失业者和就业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支付期限较长,客观上促使长期失业者形成;/等额发放不利于失业者再就业如何应对失业陷阱降低失业保险金的替代率、短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随给付期限累退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失业者提前就业给予奖励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失业保险的目标越来越明确、失业保险向失业预防和就业援助相结合转变失业保险条例经济体制转型与中国失业保险制度创建的客观必然性以三个法规为线索的失业保险制度发展脉络初创: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86年发展: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1993年完善: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从三大法规的变化看失业保险制度的逐步完善资助企业创造就业机会,抑制企业解雇员工,稳定就业均等金额给付不论失业前收入水平多高,都规定给付同一绝对金额的津贴均等比例给付按失业前一段时间平均收入水平的同一比率给付津贴递减给付失业津贴占原工资的比例与失业前的工资水平成反比根据失业时间的延长逐渐减少给付金额或降低给付比率均等金额线付与均等比例给付相结合失业津贴分为两部分:固定部分、与原工资相联系的部分给付期限最高限额为连续领取8~39周,通常为26周给付期限与失业者的年龄条件、缴费时间以及失业率有关失业保险给付期限计算方法连续计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最长期限连续计算累计计算,在一定时间内累计,超出不再享受第八章其他保险工伤保险实施原则无责任补偿原则也称无过失补偿原则;劳动者意外遭遇工伤事故,不论事故责任人是谁,不论雇主、雇员哪方过失,甚至没有过失,劳动者均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待遇给付与责任追究分开本人犯罪或故意行为除外;个人不缴费原则工伤保险的保费由企业承担,个人不缴费待遇标准从优原则工伤保险待遇比其他社会保险项目优厚只要符合工伤标准,待遇给付即可获得,不考察年龄、缴费期等其他因素补偿、预防、康复相结合原则从经济补偿转向事故预防、医疗康复及职业康复相结合,这是现代工伤保险的标志也是发展趋势职业病工伤是职业性伤害的简称,内容包括工作意外事故和职业病所致的伤残及死亡;工伤包含伤、残、亡三种情况,均为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引起的后果;“伤”指致使身体器官或生理功能受损;“残”指经治疗修养无法复原,以致器官丧失或功能障碍,引起永久性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亡”指死亡;职业病的范围是由国家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即工伤保险范畴内的职业病是国家认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工伤认定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前,首先必须对受伤者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其伤残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支付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对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规范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制度指导思想:从原来纯粹的生活保障,逐步转向工伤保险、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大环节的一体化保障,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统一的、普遍适用的、社会化的工伤保险制度制度的主要内容: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范围及职业病认定因工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给付第九章社会救助制度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贫困与贫困度量贫困的界定贫困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它既属于社会学范畴,又属于经济学范畴,甚至还涉及心理学领域贫困的度量恩格尔系数市场菜篮子法生活形态调查法我国现行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保障对象界定;条例规定,低保对象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保障标准确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保障资金来源;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第四阶段:深化阶段1999年至今恩格尔系数社会救助制度的含义由政府主导或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再分配的形式保障社会成员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一种社会制度社会救助是一种政府行为社会救助的对象主要是遭受生活困境的社会弱势群体,即依靠自身能力难以摆脱生活困境的社会成员社会救助是一种补救性质的制度,其目标是满足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避免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社会救助往往被认为是一种国家责任。

社会保险费解读

社会保险费解读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 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 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 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 计计算。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 ?
第97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基本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内容
1、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2、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及比例 3、缴纳基数或工资的原则,不一定按照实际工资缴纳 4、个人帐户不得提前支取 5、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6、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 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7、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社会保险法的重大意义
• 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是第一部涉及十几亿老百姓切身 利益的法律。保险基金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缴纳一定比例费用,并由政 府要提供财政支持或兜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社会保险作出明确的规 定,意义深远,从此,标志着社会保险有了法律保障,也是我国经济发 展到一定程度,经济实力有了显著增强和有了一定基础体现。同时也标 志我国社保体系已初步建立,社会保险强制性偏弱现象和一些用人单位 拒不参加法定社保,或长期拖欠保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事业单位 、企业之间社保制度缺乏衔,得到制度保障。特别是权益人的有了法律 上初步保障。构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劳动法律体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调解仲裁法)

第四章 医疗保险

第四章 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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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64年通过的《卫生保健法》,凡英国居民 均可享受国家医院的免费健康医疗服务,而国家 医疗服务体系的经费几乎全部要靠国家税收。虽 然也有一些补充渠道,如私人医疗保险、个人支 付等,但这部分占的比例极小。随着人口的增长, 特别是老龄化的加剧,政府的财力已难以负担起 医疗保健这个似乎永远填不满的黑洞。缺乏资金, 自然也就导致了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的匮乏。眼 下,英国大部分医院中的床位数量都满足不了需 求,这造成医疗服务质量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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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医疗保险所承保的疾病风险不仅具 有不可避免性和不可预知性。同时还具有 群体性和社会性,所以,为了有效的分散 疾病风险,确保劳动者患病就医的机会均 等,各国均以法律的手段,强制性的推动 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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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疾病风险常常与其他风险紧密相连,相 互交织。一般疾病、工伤、意外事故等均能危 害人体健康,甚至造成伤残,不仅导致劳动能 力的暂时或永久的丧失,还会造成劳动报酬的 减少,从而影响家庭生活。所以,患病或伤残 的劳动者既需要得到医疗上的照顾,以迅速恢 复身体健康,因疾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需要 得到补偿,以维持或保障其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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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英国国家卫生服务制度及其职能(National Health Service) (一)卫生部的功能 卫生部最重要的功能是为国家卫生服务建立 政策框架,制订长远发展计划,确保资源合理分 配和进行资源配置、掌管公共资金、制定卫生服 务政策;对国家卫生服务体系提供的投资和资源 分配方面与财政部进行协调;以及监控国家卫生 服务体系卫生局及托拉斯的成效,评价它们利用 资源的方式与效果。这些功能是由大区办公室、 行政长官与卫生局通过签订合同达成一致,并通 过年度考核和其他成效管理机制来检验合同的完 成情况。

社会保障基金1-管理概述

社会保障基金1-管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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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改革与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 计制度》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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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框架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主体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方式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决算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运营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人文学院 30
(二)以“以养老为目的”的制度设计和监 以 以养老为目的” 管提高了储蓄率。401k计划为了实现养老的 管提高了储蓄率 目的,通过有力的监管对提前取款行为进行 了惩罚,有效地激励了储蓄。研究结果表明, 与美国国民原有的边际储蓄倾向相比,401k 计划可以提高至少89%的国民储蓄率。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付管理 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两条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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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率
指离退休人数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
替代率
指离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占在职职工人均工资的比例
基金提取比例
基金提取比例=赡养率×替代率 现收现付模式 基金提取比例=赡养率×替代率+积累率 部分积累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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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决算管理
社会保障金决算
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根据有关要求对全年社会保障 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编制的年度基金财 务报告。基金决算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载表、基 金收支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经办机构编制的年 度基金财务报告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核、汇总, 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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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特点。一是个人账户的可携带性 有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二是雇员具有投资选 择权促进了他们的积极参与;三是企业的配 套缴费有助于吸引并留住人才等。这些特点 有助于调动企业和员工参与401k计划的积极 性。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劳动关系管理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与地位该课程为潍坊科技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专业必修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当达到目标:(一)知识教学目标1.了解劳动关系管理的新理论、新模式、新方法。

2.要求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人力资源中遇到的实际劳动关系问题。

(二)能力培养目标3.掌握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理论。

4.能够将劳动关系管理的理论指导实践。

(三)素质教育目标1.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和应用新的管理模式。

2.具有科学人力管理观念,辨证的思考和分析劳动关系在组织中的作用。

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第一章劳动关系管理概述(一)教学目的和要求理解劳动关系的内涵,把握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事实关系的鉴别,了解如何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重点: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动事实关系的鉴别。

难点:如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主要内容第一节劳动关系管理理论第二节劳动关系含义与特征第三节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第四节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第五节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第六节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1.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关系的含义与特征;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等。

2.基本概念和知识点:(1)本章的基本概念有: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等。

(2)主要知识点有:、劳动关系与劳动事实关系的鉴别,了解如何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等。

3.问题与应用:如何运用劳动关系的理论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等。

(三)实践环节课堂相关专业问题的讨论与分析,课后思考题。

(四)教学方法与手段主要是讲授法,穿插一些课堂讨论、视频观看和个别发言。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一)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劳动关系如何建立,劳动合同订立的条件、程序,掌握劳动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尽的义务,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与程序以及特殊的劳动合同等。

重点: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与终止。

难点:掌握处理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事务的能力。

第四章 社会福利概述

第四章 社会福利概述
人净产品与边际社会净产品相等,也就是说国民经济各部门的边际社会净产品相等。 市场的作用就是通过自由竞争和社会资源的自由转移来实现上述的诸条件,从而使经 济资源在各部门之间的配置达到最优。 ②确立了福利最大化标准 根据边际效用递减的原理,庇古认为,要增加社会福利,就必须实现收入均等化。也 就是说,如果政府把富人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穷人,将会增加一国的经济福利,因为 市场机制对收入均等化无能为力。因此,国家应通过征收累进税的办法把富人的一部 分钱收来举办社会福利事业,让低收入者享用,缩小贫富差距,以增大社会福利。
个人的经济福利就是由效用构成的。 每个人获得的效用总计起来就构成了全社会效用的总和,而这个效用综合就是全社会
的经济福利。
幻灯片 14 (2)关于检验福利的两个标准 庇古认为凡是能增加国民收入总量而不减少穷人的绝对分额,或者增加穷人的绝对分
额而不影响国民收入总量,都意味着社会福利的增进。 庇古至少作了以下三个重要贡献: ①确立了资源最优配置的标准 庇古运用边际分析的方法对市场作用进行了分析,认为资源最优配置的标准是边际私
幻灯片 3 社会福利就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由国家出资或给予税收优惠而兴办的、以低费或免费形式向社会
弱者提供的带有福利性的物质帮助或服务保障,通常是为老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 体提供的福利津贴、服务及设施等;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由政府举办的一切旨在改善人民物质和文化、卫生、教育等生活 的社会措施。
域对福利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讨。 根据序数效用论,物品的效用不能用具体数字来表示,但可以用第一、第二、第三等
序数来进行比较。这种比较说明,一个人对于不同物品的不同组合有偏好上的差异, 如甲偏好一种组合而乙偏好另一种组合,只不过表明个人对物品的趣味不同,而不能 表示甲种物品的组合比乙种物品的组合效用大福利多。 根据无差异曲线,两种商品的不同组合可以给消费者带来同等程度的满足,消费者为 使自己的满足程度不变,就会在损失了一定数量的甲种物品时用一定数量的乙种物品 来补偿。由于效用不能相加,每个人的效用和偏好因其偏好方式的不同而无法进行比 较,因此,消费者追求最大的满足的途径就不能是像庇古所说的那样是力求达到最大 满足的总量或最大效用的总量,而应该是力求达到最高的满足程度,即最高的无差异 曲线。

社会保障学

社会保障学

社会保障学课程简介《社会保障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乃至哲学、伦理学等诸学科都有密切联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可使学生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在国家社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了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准确把握、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从而运用社会保障学的独特视角,对经济社会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课程大纲学习目的和要求社会保障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与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乃至哲学、伦理学等诸学科都有密切联系,因此在学习这门课的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诸学科知识,融会贯通,从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社会保障的理论知识,并要求运用理论知识解决社会保障中的现实问题。

社会保障学的学习目的在于充分认识社会保障在国家社会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了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准确把握和分析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社会保障学科具有相对独立性,它有着自己完整而严密的体系结构和特有的运行规律,通过这门课的学习,要求学生运用社会保障学的独特视角,对经济社会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课时分配第一章:导论学习目的和要求本章阐述了社会保障的理论界定,揭示了不同国家与不同学者对社会保障的界定;阐述了社会保障的学科性质与理论框架;阐述了社会保障的目标与功能、基本特征与原则以及意义。

这些内容构成了学习社会保障专业知识的门槛。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社会保障的概念和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框架,认识社会保障的目标与功能、特征与原则,了解社会保障的意义。

要求综合运用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乃至哲学、伦理学等诸般知识去理解社会保障的概念与研究对象。

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社会保障的理论界定一、国外对社会保障概念的界定二、港台地区对社会保障的界定三、内地学者对社会保障的界定: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社会保险费解读[1]

社会保险费解读[1]
,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会保险费解读[1]
➢ 个人养老保险能够跨地区转移吗?
法条链接:第19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 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 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规定。
社会保险费解读[1]
社会保险费解读[1]
参加社会保险人员进城务工农民需要Fra bibliotek加社会保险吗?
第95条 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吗 ?
第97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费解读[1]
社会保险基本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能够跨地区转移吗?
第32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及本时医疗提保交险发关票系随本人
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申请返还暂扣款
社会保险费解读[1]
工伤保险主要内容
1、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2、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况 3、工伤基金支付的项目 4、单位应当支付的项目 5、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6、第三人造成工伤,不能确定第三人或第三人没有支付医疗费用如
社会保险费解读[1]
➢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法条链接: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 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累计缴费满15年
社会保险费解读[1]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的条件怎么办?
缴费至满十五年 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转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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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第四章 社会保险概述 本章概要 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处于核心的地位,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本章对社会的基础知识进行介绍,包括社会保险的概念、作用;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以及社会保险的发展过程。为学习社会保险的分类: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知识做好准备。

第一节 社会保险的概念及作用 一、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动员社会力量,为遭遇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等特殊事件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劳动机会的劳动者提供收入或补偿,以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以国加和社会为主体的,是面向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可以从社会保险基金中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手段,能够保证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是调节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机制。 二、社会保险的特征 (一)强制性 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强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采取保险形式的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社会保险的强制性是指凡属于国家法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必须无条件的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相应规定履行缴费义务,作为被保险人的一方,劳动者个人无权自由选择是否参加社会保险,亦无权更改投保的项目和待遇标准,社会保险在实施过程中有着很强的强制力。 (二)互助互济性 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则组织进行的,参加社会保险者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当其中有人遭遇风险受到损失的时候,可以按照规定领取一定数量的保险金。由于劳动者的收入有高有低,遭受风险事故也有大有小,有早有迟,因此每个劳动者对社会保险的需求量也就有多有少,被保险人缴纳的保险费,在保险范围内进行了横向和纵向的调剂,被保险人缴纳的数额往往少于或多于实际使用数,从实际操作上来看,社会保险不是完全按照缴纳保险费的多寡给付保险待遇。比如,医疗保险是全体参与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分担了身患疾病的劳动者的医疗风险,失业保险体现了全体参与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分担了失业人员的失业风险。 (三)保障性 社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收入保障手段,社会保险可以满足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是社会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它对其成员有普遍的保障责任,在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机会时,仍能获得物质生活权利,其基本生活仍能得到保障。在理解社会保险的保障性特征时,要明确基本生活需要应如何界定。考察这一问题,应从劳动者的角度出发。基本的生活需要,一是按照一个国家的自然特点,确定不同的衣、食、住、行等自然需要;二是根据一个国家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确定需要的范围和需要的方式。其中主要取决于劳动者阶层形成的条件、风俗习惯和一般生活要求。 社会保险能够事前预防,特别是对人们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不测情况和灾害,事前预防且分散风险,这对民众生活的安定有着特殊意义。当然,社会保险不仅是事前预防,更是事后补救的手段,这种补救能够使当事者的生活维持在“基本”的水平上,这里的基本生活需 42

要既不是最低生活需要,也不是最高生活需要,它的最重要的要求是能够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四)对象特定 社会保险主要针对有收入的劳动者,并且只有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这些劳动者才能享受社会保险规定的权利。 (五)储备性 与其他的社会保障项目相比,社会保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虽然对于每一位劳动者来说,疾病、工伤、死亡等是不确定的,但是对于劳动者整体而言,上述风险就具有确定性。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规定缴费,也等于为自己储存了一份资金,对社会整体而言,形成了社会储备基金,以供遭遇风险的被保险者使用,社会保险项目的支付就具有确定性。社会保险基金不论对参加保险的人员还是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无论是在资金的征集还是资金的管理过程中都具有储备的性质。 三、社会保险的作用 作为社会保障的基本内容,也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项目,社会保险在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 市场经济在给人们带来高效率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效应,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中,老、弱、病、残、伤、孕等各种原因可能使劳动者暂时或永久脱离工作岗位。在因非个人原因失去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如果基本生活得不到保证,就会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给社会稳定和经济运行带来不利影响。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政策,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险可以为特定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生病有医疗保险、失业有失业保险、年老有养老保险,在这样一个健全的安全体系下,劳动者的安全感和稳定感必然增强。可见,社会保险为创造和谐、协调、安定的社会氛围,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调节收入差距 社会保险通过缴费和补偿的不完全对等性,使资金在不同收入阶层之间重新分配,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具有缩小差别、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社会保险可以调节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及社会财富在代际之间和同代社会成员之间的再分配。 (三)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保险基金依法缴纳,具有较高的稳定性,社会保险主管部门掌握的结余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政策进行各项投资活动,增强了社会保险的赔付能力,也为企业的扩大再生产提供了可靠的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利用可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繁荣。 (四)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 社会再生产要求劳动力的不断再生产,劳动风险会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劳动收入,进而影响劳动者的再生产过程。社会保险使劳动力得到恢复,保证了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有利于不断壮大劳动者队伍,保证了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例如,医疗保险对患有疾病的劳动者提供医药费补贴和一些医疗服务,有助于患病劳动者早日恢复健康,扫除劳动力再生产中的障碍,使劳动力再生产得到保证;生育保险实际上是为延续后代、培养新生一代的社会劳动力,提供了物质保证。因此,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不致中断或受阻是重要的,而社会保险正符合和适应了这种客观需要。

第二节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 一、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共性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都是人们抵御风险的机制,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商业保险主要包括人寿保险、 财产损失保险、健康保险、责任保 43

险等。两者有着很多的共性,如两者都是基于人的生命和健康方面的危险事故的共同分担;均以缴纳一定的保险费为前提;都要求对被保险人的损失予以赔偿;都要有充足的基金作为两种保障制度健康运行的物质基础;都具有互助互济、保障人们生活安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但两者不属于同一范畴的保险,存在着显著的区别。 二、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一)两者的性质和目的不同 社会保险是基于公共利益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公共政策与公共品范畴;商业保险是基于经济利益建立起来的合同关系,属于私人经济范畴。 实行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是政府的一种社会政策,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社会效益为主,经营的目标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平衡劳动关系,增进劳动者福利。而商业保险是一种企业行为,保险公司是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完全以盈利与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以经济效益为价值取向。 (二)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保险强调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 ,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一定的义务,就能获得享有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先尽缴费义务才能享受补偿权利,但个人缴纳的保险费同其最终领取的保险费并无绝对联系。由于社会保险是政府进行收入再分配的行为,有时会出现“多交费少受益、少交费多受益,甚至不交费也受益”的情况。 商业保险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建立合同关系上的,是在扣除企业运营成本后,以“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为补偿原则,被保险人取得的保险金额的多少以投保期限的长短以及是否按合同规定如期、如数缴纳保险费为依据的,完全是一种个人自保行为,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 (三)实施方式不同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规范,面向劳动者建立的一种强制性社会保障制度,采取强制方式实施,属于强制保险。不符合条件而本人愿意参加社会保险的人也不会被准许加入。而属于社会保险范围的保险对象,无论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并按规定缴纳保费,而当这些被保险人遇到年老、疾病、伤残等情况而失去收入来源时,政府则必须按法定标准给付。 商业保险的实施方式采取自愿原则,人们自愿投保,没有任何强制性,投保人是否投保、投保什么险种、投保多少,均由投保人自行决定。 (四)法律依据不同 社会保险的立法主要是调整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以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社保政策为依据,如保险资金的筹集、保费负担、保险费给付标准都由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规定。 商业保险以商业保险法为依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以经济合同的形式加以确定的。 (五)保险对象不同 社会保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法规定的全体劳动者,有的国家扩展到全体公民,凡法律规定有权利和义务享受社会保险的人,都是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 商业保险没有确定的对象,保险对象是那些有投保意愿、符合一定投保资格、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保险费的投保人,商业保险不限制个人购买的数量,如本人愿意,一个人可购买多份商业保险,可以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购买不同的保险产品,社会保险的参保对象只能一人一次。 (六)保障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为出发点,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在一般水平之下。保障水平的确定既要考虑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和社会平均消费水平,又要考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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