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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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生会内部工作效率,便于开展各项活动,特拟定以下制度:

一、不允许无故请假、迟到。(开例会时),如有紧急事情须向本部门部长请假说明理由,不允许代他人请假或叫他人代请,否则被视为缺席(旷会)。附:迟到一次0.5 元,迟到三次以上记旷会一次,旷会一次5元。

二、重大活动不得私自请假,若有特殊情况的另酌情考虑,并且须当面向秘书长请假,违者视为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则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

三、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各部门干事要听从本部门部长的安排,并按时完成所布置的任务。

四、凡是与学生坐有关的事,请各成员要以身作则,凡事起带头作用,不要抛己身份而不顾。

五、要学会与他人合作,善于发现解决问题,多多与同事进行思想工作上的交流。

六、作为一名学生干部,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管何时何

地,都必须遵守各项准则,不可做有损个人形象和集体形象的事情。

七、在工作方面,多深入到学生生活当中并与其多多交流,发现问题多向学校反映,如他人不明之处,要主动耐心讲解,使他人能感受到学生干部的诚恳与平易近人。

八、切恳滥用职权,工作面前人人平等。

九、各部门之间要互相协助,加强合作,把团队精神发扬光大。

十、要服从组织安排,如在工作中遇到困难或不明白之处,应多请示,不得自作主张。

注:此条例请各成员严格遵守,如有违纪,情节严重者将把情况列入个人档案并实行扣款制度。

东江师范学生会

200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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